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全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2、属于全办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生产月”、“大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等活动,由办党组统一布置,人事秘书科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科队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4、各科队站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表演、图片展览、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我为安全献一计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6、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奖励和处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给予物质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单位的处分分为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评先资格。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励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权限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确定,但上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奖励
第六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成绩突出的`,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第七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并可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二)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三)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或获得国家级奖励的。
第八条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安全生产年度评先工作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评选奖励工作。奖励的具体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年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报市政府批准。
第九条奖励经费可从以下渠道筹措:
(一)政府的财政预算安排;
(二)其它合法经费来源。
第十条给予嘉奖、记功的,由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年度评选工作小组初审后,按审批程序和权限报同级人事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给予通报表彰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章处罚
第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数的、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扣减该单位的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分数,并取消评先资格。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对相关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生事故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十二条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9人伤亡的,或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按下列规定处分:(一)给予事故责任单位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给予事故单位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奖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死亡10人以上安全事故的,按照上一级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和处理,或者未按规定组织救助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单位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负责安全生产事项审批的部门,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致使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部门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被奖励的单位和人员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由批准机关撤销对受奖单位和人员的奖励决定,收回奖励证书、奖章及物质奖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经济处罚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具体适用中的有关事宜由__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目的
为增强本厂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3资料与要求
3.1公司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2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3.3凡新入厂的员工务必经过厂、车间和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理解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4厂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厂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资料
A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B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C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D事故应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E有关事故案例等。
3.5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车间(部门)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资料
A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B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C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D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状况处理;
E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G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急注意的安全事项;
H有关事故案例等。
3.6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车间按实际状况进行,由安全员或班长负责,并作相关记录--《会议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主要资料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C有关事故案例;
D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3.7本厂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3.8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务必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3.9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10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车间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3.11各部门、车间每年检修期间应对本部门培训需求状况进行识别,填制培训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
3.12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人员。
3.13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资料
A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异常状况紧急处理以及紧急救护等。
B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化工生产有关的安全基础理论知识。
C安全作业证车间考核成绩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考核填写成绩报厂长批准发放备案。
3.14安全作业证管理
A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凭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务必持证上岗。
B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
C持证者务必每年至少理解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
一、成立交通安全村宣传教育工作组,负责全村村民及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每学期交通安全村宣教组应深入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形式:
1、展板进学校;
2、分班级(或年级)给学生上交通安全课。
三、每季度对村民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形式:
1、分村民组通过村民大会以会代训;
2、宣传车流动宣传;
3、有线电视字幕宣传、定期更换宣传栏内容并保证标语的整洁、清晰。
四、做好各种宣教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积极做好各管理组及其他成员之间的交通安全协调工作。
一、 各班主任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要求有教案 、有记录、各班级必须有安全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并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学生上课情况登记表对学生每天的上课情况进行统计,发现问题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如学生没有到学校而班主任又没有及时做好记录和通知家长的,出现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负全部责任。
二、学校教师轮流值周,认真做好相关问题的记载 ,每个星期一课间发表旗下讲话,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三、上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维护好课堂纪律。必须做到每节课都有老师在。如在上课上课时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该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四、上课教师必须在开始上课之前清点学生到位情况,如有学生没有到的及时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学生,如果学生没有上课但任课教师又没有通知班主任的,出现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五、教师不能随意利用课余时间要求学生补课,如果因为不可而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六、放学后教师不能把学生留在学校,如果留在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七、上课时间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教室,在谁的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八、教师不能随便带学生外出游玩,如果因为外出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九、教师不能随意体罚学生或变项体罚学生,把学生赶出教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十、一切由于教师的失职而产生的`安全事故,由该当事人负全部责任。要求各位老师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发生事故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责任。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第一条、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的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等,要经常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第二条、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要经常进行学习各级行政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安全技术合格证内作为考核受奖的依据这一。第三条、凡新入厂(场)或新调入施工人员(包括学徒工、合同工、临时工、劳务工、实习生或其他从未进行过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进入现场车间,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和内容如下:一级教育处队劳工部门会同安全员进行。1、・ 安全生产重要意义2、・ 应执行的'安全生产法规3、・ 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二级教育由项目经理会同安全员进行1、・ 本工程施工概况与应注意安全事项2、・ 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3、・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4、・ 安全防火注意事项三级教育由施工员会同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内容:1、・ 岗位操作安全注意事项;2、・ 工、器具安全操作注意事项;3、・ 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4、・ 第四条、对于特殊工种如电气及起重机械操作、焊接、受压机器、司炉工、架子工、厂内车辆驾驶员等,必须进行经劳动部门的操作技能培训,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发证方可准许操作。第五条、工人调换新的工作,增添新的机械设备、采用新的操作方法等,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进行实际操作。第六条、施工班组应坚持每天进行班前讲评活动,提钢为:工艺过程应注意安全事项;1、・ 容易发生事故的工序及预防措施;2、・ 检查班前操作场所各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3、・ 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和总结一周来的安全工作,对遵章守纪人员进行表扬,对违章人员要进行批评。第七条、各施工队每月初一次,利用1―2小时进行安全活动及安全日活动由各民工队,班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组织进行,其主要活动内容:1、・ 学习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和措施。2、・ 学习讨论事故通报及其它安全资料。3、・ 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讨论改进安全措施及布置本月安全工作。4、・ 提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护及消防防火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事项。5、 进行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活动。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解决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赵祯
副组长:林大双
成员:李涛何小红冯学林贺珏清王建茹谢华琼胡波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师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暑期教师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学校集会。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学生集会,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
3、专题报告会。邀请有关部门来校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4、班会。各班利用班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板报、图片展览、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6、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理化生实验课。课前有关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四、安全教育职责
(一)团队工作职责
1、利用橱窗、板报、教师会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执教,热爱学生,面向全体,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进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4、学生离校及时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学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报告。
6、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图片展览。
7、每学期举行一次交通法规、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安全知识为内容的知识竞赛或讲座。
8、每学期组织观看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录像片。
9、定期指导或召开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团会。
(二)教务处职责
1、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师遵循教育规律,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教育教师注意实验课、室外课的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
(三)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利用班会活动等不失时机地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并详尽记录。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每周班会,要及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对今后安全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把安全教育作为班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3、每学期开学、放假、集会、实践活动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教职工职责
1、平时和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训练安全防护技能。
1、安全教育的目的:
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幼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幼儿安全教育:
(1)内容:
a、在公共场所、参加游览、外出散步或户外活动时,应教育幼儿不得随便离开集体有事告诉老师。
b、为了孩子的安全,教育幼儿不要随身携带玩具及锐利的器具,更不应把它放在口、鼻、耳中,以防伤害。
c、教育幼儿在运动或游戏时应按顺序,避免碰撞。没成人带领不能自已过马路,与成人一同过马路时,应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上街走路要靠右行。
d、讲解和宣传科学常识,让幼儿懂得玩火、玩电的危害。
e、教育幼儿没有成人看护不从高处往下跳或从低处往上蹦。
f、教育幼儿不爬桌椅、不爬窗台、扒窗户。不从楼梯扶手上往下滑。
g、开门时要先推门,手不放在门缝中。
h、乘车外出时不在汽车上来回走动、打闹。
i、不使用棍棒在室内外追打。过往楼道要轻声,走路有序。
j、学会保护自己,不轻信生人的话,未经允许不跟生人走。
k、能说清楚自己的。姓名、园名、家长姓名、家庭住址和家长所在单位名称。
l、大班幼儿逐步学会要根据天气、身体变化,自己增减衣服。
(2)形式:
A、以生动形象的方法在幼儿一日活动中对幼儿进行教育。
b、模拟演练。
c、利用家园栏、家长学校、家长资源等向家长进行宣传教育。
d、利用社会各种节日,如爱牙日、消防日等重大活动进行教育。
e、创设环境加强教育指导。
3、教职工安全教育:
通过学习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精神、查阅安全教育相关网站、请有关安全专业人员来园作讲座等多种方式,丰富提高教职工安全知识,提高其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一、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教材、有课时、重实效。
二、实行安全教育责任制。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要指定一位副校长主抓此项工作,使安全教育落实到年级,落实到班,责任到人。
三、定期召开家长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
四、实行"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制度。学校要充分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围绕当年的教育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五、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为"安全教育月";期中考试后的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期未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举行集中安全教育主题活动,要充分利用这几个时段,让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火、防盗、防震、防病、防溺水、防中毒、防劫持以及等安全知识教育。
六、交通事故防范作为对学生教育的重点。学校要充分利用警民共建、少年警校、夏令营等形式,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七、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电办[]3号《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电安生[]374号《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一、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资料:
1、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2、网络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用电安全教育;
5、心理健康教育;
6、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7、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9、交通安全教育;
10、游泳安全教育;
11、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2、紧急情景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本事和法律行为本事,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构成层次递进教育。
1、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景的办法,理解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我。
2、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本事,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必须的危险确定本事和防范事故的本事。
4、高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必须的抵御暴力侵害本事。
五、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六、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进取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学校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1.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公司级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制造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工程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日常安全教育
4.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安全操作表演;
4.2.6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安全技术考核
5.1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预防走失、触电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时家长须持接送卡,应将孩子交到老师手中。固定接送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接送,但必须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书面委托。
2、发现没有家长带的孩子,不得出幼儿园大门,教育幼儿不随便跟陌生人走。
3、户外活动回班及交接班时,教师必须及时清点幼儿人数。
4、幼儿活动室内电源插座应放在幼儿摸不着的。地方,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洗衣机、消毒柜、空调机用后应及时断电。
预防烫伤、外伤
1、班上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幼儿摸不着的地方。
2、幼儿活动室内外、厕所、楼道、过道、地面要经常保持干燥,防止幼儿滑倒。
3、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水温要适宜,以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幼儿盥洗前,保教人员应事先试好水温。
4、及时清除幼儿活动场地、玩教具设备的不安全因素。大型玩具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5、教师组织户外活动时要随时观察每名幼儿,活动范围不宜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保护不到而造成意外事故发生。
6、经常使用的设备要稳固。桌椅、床没有毛刺。毛巾架、保温桶等要固定好。
7、班上剪刀、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专用材料柜内,幼儿摸不着的地方。
8、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预防中毒
1、幼儿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班上消毒液、洗涤剂应放在幼儿摸不着的专用物品柜内。
2、教育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口中,防止塑料、其它材料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食品采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采购“三无”食品、发霉食品。
4、妥善保管药品,做好幼儿服药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药物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
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
1、给幼儿投放的桌面玩具要适合幼儿年龄特点,防止幼儿把玩具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每天晨检、午睡、离园前,要询问孩子身上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便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排除,如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1、仔细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生产方针,加强员工的平安生产教导和平安技术培训,使之做到常常化,制度化。
2、对新进场的员工,由其他施工现场转入本现场的`员工,在本现场工作的因工作需要转换工种的工人,都必需举行三级平安教导。并经考核合格后才干进入工地上岗操作。
3、教导内容包括:劳动庇护,平安生产方针、政策、规矩和平安技术规程,以及时节性施工的计划、措施。
4、培训时光:公司平安教导为16小时,项目经理部平安教导为16小时,班组平安教导为8小时。
5、项目经理部对受教导人员考试成果举行记下造册建立档案。
6、凡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需经由北京市劳动局指定的培训机构举行培训,取得合格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需乐观参与由局、公司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平安培训教导,提升自身的平安管理工作能力及素养。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学校政教处、保卫科要经常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并和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班主任必须有安全记事本,每次安全教育都要有记录,学校政教处要随时检查。
三、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通知班主任、 政教处进行教育。
在校期间学生人身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校门卫要看好校门,学生不得无故出校门。
2、任何单位、个人到校找学生都要经过学校保卫科批准,并由门卫或教师派人到教室通知。如有事必须请假离校的,由学生写好请假条给班主任签字后交给门卫方可。
3、学生有事必须中途离校的,取自行车要有班主任的批条。
4、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如工作需要确需进入的要由门卫提醒司机慢行,并指挥车辆安全行驶。
5、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随意把学生驱逐出教室或校门,如有违反,学校将予批评。
6、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体罚学生,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批评。不准歧视生理有缺陷和学习困难的学生。
7、没有经过学校政教处、保卫科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把学生从课堂上带走,上课期间,教师要负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如有违反规定导致学生发生意外的,由该教师负主要责任。
8、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学生人身自由。
9、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有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10、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课间或课后如遇到学生遭受外来人员的侵害而视而不见者,学校将给予严厉处分。
11、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实验员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在较危险地方打扫卫生,班主任必须在场,并教育学生注意安全。不准学生用湿抹布擦电器和电器开关。禁止学生随意动开关、电器。
12、实验室的实验员要在大扫除之前把实验室的危险品存放好,并在打扫结束后检查危险品是否完好。
集会、比赛以及外出等活动安全的规定:
1、安全集会,班主任必须在场指挥学生。各教学楼的楼道要安排人监控,禁止学生上、下楼梯追逐、打闹。散会后大会主持人要对全体学生有秩序的进行疏导,重大集会前,学校领导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对学生现阶段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2、学校召开运动会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班主任到场管理好本班学生,保卫人员负责整个会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运动会期间学校校医不得离开会场。
3、外出活动安全。如学校各班级、年级组、各教研组、各处室自行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要由本次活动的负责人向学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活动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教师名单、学生名单、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经学校领导开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把活动内容书面通知学生家长。活动期间所有参加活动的教师要不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积极配合组织者对整个活动进行有效监控,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江河游泳、条件不合格的溜冰场开展溜冰活动等,不要搞有危险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一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学生集会、比赛等活动以及外出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技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主管部门
综合部为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 基本要求
4.1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4.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 教育内容、教育对象及培训时间
5.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四)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5.2 教育对象和培训时间
(一)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包括实习人员、外来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部门、场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三)待岗、转岗、换岗的从业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四)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作业人员要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均不得少于4学时;
(五)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必须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七)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八)其他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学时。
5.2 三级安全教育
5.2.1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新进公司从业人员的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综合部组织实施;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分别为: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6、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部门级安全教育: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2、所从事工种的安全生产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级安全教育:
1、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2、本工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4、作业过程中所从事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有关事故案例;
6、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7、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7.1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级安全考试80分以上为合格,部门级安全考试85分以上为合格,场级安全考试90分以上为合格。
7.2新进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填写安全教育台账。无上一级安全教育成绩者,下一级单位不得进行本级安全教育。
实习人员、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只填写安全教育台帐,不建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7.3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为与本工种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内容。
7.4职工休假1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者,返岗时必须经过场级复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职工休假6个月以上,返岗时必须经过部门级、场级复工安全教育分别不得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为搞好我校安全教育工作,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常规安全教育。
每周一利用晨会时间开设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交通、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防暴力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平时应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学生伤害时时防。
二、专题安全教育。
定期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利用校园广播、墙报、板报、学习园地等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召开集会,由学校领导或聘请交通、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做加强安全工作专题报告。
三、应急安全教育。
如遇暴雨、飓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或其他突发事件,应及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四、家长安全教育。
召开学生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汇报班级、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要求家长切实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五、本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教育工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把安全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程,与学校的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