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成长的多个环节中,大家都接触过论文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电子商务的论文优秀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电子商务服务市场发展迅猛,交易额巨大
利用互联网开展营销推广,尤其是利用节假日和特殊日子的电子商务推广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推广方式。仅20xx年11月11日,“双十一”这天短短24个小时,中国最大的电商阿里巴巴一家电商企业的成交额就高达571亿元,比20xx年多了221亿元,这也充分证明了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势头迅猛以及交易规模的逐年扩大。
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存在的相关税收问题
目前,我国对businesstocustomer(简称B2C)的电子商务模式征税,而对customertocustomer(简称C2C)模式的电子商务目前并没有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然而我国目前的C2C电商占据总数的大部分。马云表示,截止20xx年11月在淘宝天猫上面开店的商家中仅有6%的卖家开始交税③,对B2C电商征税而对C2C电商不征税,这显然违背了税收的公平原则。因此对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税收征管意义重大,但是由于电子商务的行业特殊性,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缺失。C2C电子商务交易的商品数量繁多、商品信息庞杂,其服务对象不仅包括有形的实物商品还包括大量打虚拟商品和服务。我国税法针对不同形式与性质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规定了不同的税种和征收方式。但是针对电子商务,我国目前尚且没有专门的具体的相关税收立法。因此,税务机关在对电子商务的众多名目的征税对象进行征税时,适用的税收条款不唯一确定,适用条款混乱成为一个尴尬的问题。
(二)征纳主体难以确定,税源监管难。电子商务的交易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跨地区交易异常普遍,甚至跨越国界的交易也是常事,虚拟的网络空间使得货物或者服务的出卖地、消费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电子商务的征税主体难以确定。我国目前对B2C征税但是对C2C并没有征税,但是B2C和C2C在概念上具有模糊性,不同的'营运平台上面电商的身份难以准确确定。
(三)常规的以票控税方式不适用。现在我国的税收监管正向以信息管税方面发展,但传统的以票控税仍是我国目前税收监控中最重要的、有效手段。但是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于消费者的税收意识淡薄很少有人会去索要发票,有些电商使用电子发票,这些都对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技术提出了挑战。
三、针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建议
(一)加快和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的立法。电子商务盛行以来各国纷纷对电子商务进行立法,我国也应该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以法律形式明确电子商务的征税对象、纳税人、适用税种、税率以及纳税申报等一系列问题。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电子商务税收适用法律条款混乱的尴尬局面,使我国对电子商务征税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明晰管辖权,确定征税主体。针对电子商务交易地点模糊使税收管辖权难确定的问题,应尽快的将我国20xx年出台的电商实名制注册政策落到实处,各大电商企业应该积极配合,向税务机关提供商家注册时的银行信息。由买家实际线下实名注册的工商机关所在地和买家开户银行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行使税收管辖权以保证税收收入的实现。
(三)创新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技术。征税技术的进步在税收征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征管技术水平落后已经成为制约电子商务税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快创新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技术刻不容缓。1、加快电子商务征管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电子商务交易方便,购买方大都采用密名交易方式,交易信息不透明,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控,是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的一个难题。因此,我们必须加快电子商务征管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每一个电商建立一个电子档案,使电商的每一笔交易都记录在档案中,提高电子商务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和完善电子对账制度必将使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效率大大提高。2、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实现电商与税务机关的联网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的电子发票已经于20xx年6月27日成功发行,并在一些电商中开始投入使用。我们应该不断推进技术进步,在电子发票的推广过程中不断提高防伪技术,使电子发票的使用真正可行。同时,要加强大的电商集团、银行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同税务机关、海关之间的合作。将电商、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后台数据库和税务机关及海关的系统终端进行联网,做到各部门信息共享,在电子系统下完成财务信息与税务信息的核对与监督,为税务稽查打下基础。总之,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结构,冲击着我国的税收体系,我国电子税收的发展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为税务机关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是我国一直在积极的努力,本文针对电子商务税收提出的一些政策性建议并非尽善尽美,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课税技术的进步,我国电子商务税务也必将走向成熟。
在我国当前的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管理分散等诸多问题。因此,企业必须需要对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提高管理水平并且着重培养专门的电子商务企业管理人才,对电子商务各个具体方面进行更为准确、高效、科学的管理,或者建立权威的管理机构和组织,针对行业的发展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标准及时发现纠正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
一、电子商务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的管理研究,还处于一个最初的阶段,国内外学者对工商管理的研究热点集中在,有关的理论方法、伦理、法律和安全等方面。很少有人对电子商务的管理方面的研究。近年来,从相关学者发表的论文内容来看,很少有人能够对电子商务的管理进行系统的、整体的研究。更没有人会对由此所引申出的工商管对于电子商务管理的作用的研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也是迅猛发展,但是快速的发展也引起了许多问题。
1.电子商务企业的组织结构存在问题,管理分散,不能快速反应决策。企业应当按照现代企业组织理论,改变以前固有的单一职能制的组织结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型的组织结构,使组织呈现出一种“扁平化”的形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缩短组织的反应时间,增强组织的抗风险能力。
2.电子商务企业存在管理粗放、混乱的问题,企业应借鉴世界上先进的管理方式同时结合电子商务自身的行业特点对现有的管理方式进行调整。充分运用电脑科技与信息技术弥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3.電子商务企业中的物流,和人力等方面存在问题,作为工商管理学科中的次级学科,物流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实现物流的社会化、信息化、自动化和网络化,以及加强人力资源的建设,来提高企业的物流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是目前电子商务发展的当务之急。
4.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管理面临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很多企业都是直接从国外的已经成熟的企业直接借鉴过来的,很少能够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索出符合我国实际的管理理论。也就是具有我国特色的电子商务管理的理论方法比较少。而现实是相对于那些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管理来说,我国的电子商务的管理相对落后而且没有充足的经验。因此,国内很多学者都是介绍国外的先进的管理理论和经验,并没有结合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自身的传统和特点,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管理的理论。
二、工商管理的发展
从工商管理的思想传到中国后,工商管理便在中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当前的各项经济活动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目前来说中国的工商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我国的工商管理存在管理模式落后,经验不足的问题,管理粗放,不能做到各行业紧密结合,其次由于工商管理的应用范围广泛但各行业又有各自的特点,宏观的工商管理,不能做到充分的一个行业相融合,还有就是目前我国仍然缺乏相关的精英人才,因此培养出高级的工商管理人才是我国工商管理发展不可逾越的问题,如果各行业能够高度重视工商管理的发展,并发现改正现有的'问题,工商管理将在中国发挥到更为重要的作用。
三、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的创新
1.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创新
电子商务的发展,是建立在互联网技术基础之上的。因此,对于其管理,也应该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通过网络对信息的共享,来提高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传统的工商管理,仅仅强调了对人员的管理。而对于新型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工商管理的管理方向需要更加倾向于对于信息的共享,通过网络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使电子商务的发展,更加的趋向于智能化。对于我国的电子商务。可以通过企业之间的联合,建立起统一的管理平台。发挥各自的优势,突破原有的企业间恶性竞争的局面。
2.依靠政策指导,坚持实事求是
电子商务企业,如果想得到进一步的稳持定续的发展,就必需要依附于政府的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企业应当根据当前政府出台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通过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向其他已经成熟的电子商务企业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聘用有管理经验,同时又敢于创新的工商管理人才,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对于工商管理这一重要的学科,政府需要通过自身的优势,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鼓励各大学校培养专门的工商管理人才。学习其他国家优秀的高校的教学模式,再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以及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培养出具有本乡本土的高素质工商管理人才。
四、结语
优秀的工商管理人才的出现,必然将会推进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迅猛发展。这是我国电子商务需要创新的重点所在。各大电子商务企业之间优势互补,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从而提高我国电子商务产业整体的市场竞争力,这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项重要意义。工商管理的发展,必然要与互联网相融合。因此,通过与电子信息技术的结合培养出具有创新性的管理人才。对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我国经济实力增强,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摘要:电子商务在三个方面对传统的国际税收规则造成了冲击:常设机构原则、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收入的定性分类方法,对收入来源国和居民身份国的税收管辖权都造成了损害。对电子商务征税应当遵循税收中性原则、平衡原则、弹性原则、简易原则。为应对电子商务对现有国际税收规则的挑战,我国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拓宽常设机构的定义,使之适用于跨国电子商务交易;适当调整对企业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应用功能等同的原则对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收入性质进行分类。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税收,常设机构,居民身份,收入分类
进入21世纪后,电子商务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景象。与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不相适应的是,国际社会至今仍未能找到对跨国电子商务交易进行征税的有效解决办法,至今大量电子商务交易仍处于事实上的免税状态之下,这也促使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利用电子商务避税。
电子商务对传统国际税收规则的冲击
一、对传统的常设机构概念的冲击
当前国际上普遍通行的对跨国交易的征税规则是:跨国企业的居民身份所在国对其收入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征收所得税;而跨国交易发生地所在国对交易的所得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电子商务的兴起使得现有国际税收协定中的“常设机构”定义不再适用。常设机构难以确定的现状,不仅损害了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还引起了居民国和收入来源国在税收管辖权上的争议。
“常设机构”是现行的国际税收规则中最重要的核心概念之一。常设机构原则是国际税收协定中用以协调居住国和收入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的通用规则。国家的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通过对非居民企业在本国的常设机构的经营利润征税得以实现。
当前国际税收协定中对常设机构的定义,通常都来源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77年颁布的《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以下简称经合范本)和联合国1979年颁布的《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以下简称联合国范本)。经合范本第五条规定,“常设机构”是“一个企业进行其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具体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以及持续时间达到一定长度的建筑工地,但不包括专为企业进行“准备性质和辅助性质活动”而设的固定营业场所。另外,若一个不具有独立地位的代理人在一方缔约国中代表另一方的企业活动,拥有以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的权力并经常行使之,则此代理人也可构成该企业在该国中的常设机构。联合国范本的规定与经合范本相似,但更多地考虑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某些方面适当扩大了对“常设机构”的认定范围,例如在对由代理人构成的常设机构的认定中,联合国范本增加了一条认定标准,认为即使没有签订合同的授权,但只要代理人“经常以首先提及的缔约国保有货物或商品库存,并代表该企业从库存中经常交付货物或商品”,也构成常设机构。总的来说,两个范本对常设机构的定义具有相同的特征,既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在收入来源国拥有固定的、在时空上具有一定持续性的场所,二是该场所用于开展实质性的经营活动。[1]截至20xx年底,中国已经与包括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在内的81个国家签署了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偷漏税的协定。这些协议也都是参照以上两个范本起草的,所以其中对常设机构的定义也都满足上述特征。
按照该定义,在通过电子商务进行的跨境交易中,商品或服务的提供方(以下简称为供应商)在收入来源国将不存在常设机构,因而也就无需向收入来源国纳税。其原因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跨过电子商务交易通常是通过供应商设在收入来源国的某个服务器上的网站来进行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存放供应商网页的服务器只是用于发布交易信息,而不是用于在线签署合同,符合“准备性质”和“辅助性质”的例外性要求,不能构成常设机构。[2]
其次,即便该网站的功能齐全,能够自动完成所有的交易,符合常设机构定义中“从事营业活动”的要求,但是网站是由电子数据构成的,可以轻易的修改和转移,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物理存在。虽然服务器本身属于物理存在,可是拥有网站的供应商只是单纯地租借收入来源国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服务器的硬盘空间来存放自己的网站,而并未形成对服务器的实际支配关系,因此并不形成在收入来源国的物理存在,也不构成常设机构。[3]
最后,电信公司与ISP不受拥有网站的供应商支配,无权代表供应商签订合同,也无权代表供应商交付商品,因此不满足代理人的定义,也不能构成常设机构。
这种现状危害了税收的中性原则,使得具有相同本质的跨国经营活动因为交易方式的不同而承担了不同的税收成本,形成了对电子商务的隐性税收优惠。这种变相的激励促使跨国企业纷纷将业务转移到互联网上,以逃避对收入来源国本应承担的税收义务。这也是近年来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原因之一。
二、对企业的居民身份认定标准的冲击
电子商务的兴起,不仅会对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造成不利影响,也可能对居民身份国的税收管辖权造成不利影响。因为电子商务使得跨国公司的居民身份认定变得困难。跨国公司可以比以往更容易地改变居民身份,以便利用国际避税港或者通过滥用税收协定进行避税。
在各国现行税法中,对于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法人注册地标准、总机构所在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控股权标准、主要营业地标准等。中国税法对居民的认定采用了注册地和总机构所在地双重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但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均为中国的居民纳税人。[1]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远程办公和在线交易成为可能,物理空间上的集中不再成为公司经营管理上的必需要求。无论是出于实际经营的需要,还是处于避税的需要,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分布都趋于分散。集团内部的`各个子公司间的业务分工趋向垂直化,子公司表现得越来越像一个单独的业务部门,而不是一个完整的公司。即便分处各国,各公司的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的实时沟通。在这种背景下,传统的总机构所在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和主要营业地标准等依赖地理上的特征对法人居民身份进行判断的标准就逐渐失去了其本来存在的意义。电子商务的高效性、匿名性和无纸化的特点使得公司可以轻易地选择交易中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地和劳务活动的提供地,将交易转移到税率较低的收入来源国进行。或者通过调整公司结构的分布,使自己获得本来不应拥有的居民身份,从而享受到某些税收协定中的税收优惠。
三、对传统的收入定性分类方法的冲击
电子商务的兴起使传统所得税法中对企业收入的定性分类变得困难。多数国家的税法对有形商品的销售、无形财产的使用和劳务的提供都进行了区分,并且制定了不同的课税规定。比如在中国,对销售利润的征税地是商品所有权发生转移或销售合同签订的地点,适用税率为17%的商品增值税;对劳务报酬的征税地是劳务的实际提供地,适用税率为5%的营业税;而特许权使用费的征收同样适用税率为5%的营业税,并适用预提33%所得税的规定。[4]
由于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等各种有形商品,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等无形商品,以及各种咨询服务都可以被数据化处理并直接通过互联网传送,传统的按照交易标的性质和交易活动的形式来划分交易所得性质的税收规则。
从“一卡通”到“一网通”,招商银行的发行上市,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对银行业经营模式的嬗变给予了莫大关注。近几年,网络银行在国内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着差距。
网络银行作为21世纪世界金融业的主导模式,其低廉的成本和广阔的前景,已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
但我国银行在网络银行上由于投入不足,造成银行电子化规模小,网络化程度低;而且各银行的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导致目前一方面国内各商业银行之间的互联性差,另一方面,各商业银行本身的统一性也不如人意。除了几家新兴的商业银行外,国有商业银行在各地的分行几乎都有自己的电脑系统,软硬件不统一,要在这样的多平台系统上针对各平台开发出网上支付系统,难度可想而知。另外,人才的匮乏、国内商家信用缺乏、送货渠道不完善等等,都制约了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面对IT的进步和金融国际化,应重新认识银行业务的发展方向,制订新的经营战略:首先,在IT高度发达的今天,银行应致力于采用新技术,为客户提供所需的银行服务。可以说,品牌是网络银行最重要的无形资产。网络银行的产品服务要以客户为导向,创新出具有个性的金融产品,同时必须树立起自己的品牌,这将是网络银行服务成败的关键。目前,美洲银行、花旗银行、新英格兰银行以及加拿大银行都在进行这方面的设计。
其次,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要进行创新。在网络时代,银行的优势在于“高效率”的信息交换,即在于拥有巨大的信息量及如何最好地利用这些信息为顾客服务;在新的竞争条件下,银行业的竞争重点,已不再是金融产品的价格竞争,而是更多地转向提高信息交换系统的竞争力上。只有通过高效的交换系统才能将各种金融产品既快又好地传送给客户,才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客户关系,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增加业务创新机会。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方式上应该充分体现集约化经营的特点,应从专注于抢占“地理空间”转变到致力于开拓“电子空间”,以便在未来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再次,要加强银行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促进网络银行的发展。应大力加强对银行电子化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全国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实现银行内部计算机管理,促进银行电子化的发展。同时,要努力提高网络银行的安全性,加强对网络安全性的研究,确保网络银行和电子化金融的安全运行。
第四,切实加强银行员工的教育培训,着力开发人力资源,建设一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队伍。在此基础上加强银行网络化研究,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研究新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应用,使传统银行经营模式逐步实现向网络银行经营模式的转变。
最后,要以互联网服务为基础,与欧洲和美国的银行建立一系列联盟。通过这些联盟,可以扩大在全球范围内的触角,促进伙伴银行的客户在我国进行投资,而我们自己的客户也将更加便捷地获得海外投资。一旦建立了这些联系,双方银行的客户都可以从银行服务互惠协议中受益,包括使用ATM及外汇和贷款业务等。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因其低成本、效率性被社会大众所喜爱,但也因其无纸化、虚拟化及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缺失成为纳税人偷税逃税的借口,也使得税务机关难以征管和稽查,从而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并根据此问题提出建立、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制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纳税人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经营方式,它起源于美国,它是指包含电子交易在内利用网络进行的全部商务活动。20xx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3亿,成为世界上网人数最多的国家,且网络总交易额达到12741亿人民币,同比增长49.2%,年人均网购6010元,这些数据传达给我们的是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贸易方式,成为一种潮流,因其成本低、快捷性备受社会大众所喜爱。但随着20xx年全国首例网络偷税“彤彤”案的出现,这引起人民的广泛争议,也使人民开始反思电子商务带给人民便利的同时给国家带来的严重税收流失的问题。
一、电子商务税收的现状
目前电子商务主要有B2B、B2C和C2C三种模式,前两种是企业模式,一般企业有实体店,他们现实中已缴纳税款,因看到网络销售有利才选择这样的模式,不过对于网络销售这部分和第三种模式我国的法律尚未规定征税。据统计,20xx年网络交易总额达到8.1万亿元,仅淘宝天猫的总交易额超过1万亿元,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近5%,网上这么大的成交额,纳税的人少之又少。
二、电子商务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一)偷税逃税严重,国家税款大量流失。首先,网上开店有的经过工商、税务机关登记,这些一般现实也有实体店,这样的税务机关很容易对其征税,还有很大一部分没有经过登记,不需行政审批,更不用说纳税了。而且网上交易的店家很少提供发票,如果消费者索要,卖家会要求买家再支付4%的金钱,这时消费者一般选择放弃,因为网上开店不需要支付租金、劳务费,所以很多纳税人故意选择网上交易,不纳税已经他们的共识。其次,电子商务的无纸化使得税务机关无法掌握纳税人应纳税的证据,税收征管监控失去最直接的实物对象。最后,电子商务的无国界性可以让用户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国外的产品或者销售商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给国外,这样可以规避关税,电子商务的成本低让越来越多的企业、个人选择电子商务从而达到避税目的,进而使国家税款流失。
(二)税收征管和稽查变难。传统的税收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做的会计账簿、凭证或者其他资料来征税,如果纳税主体不进行记载,则要承担法律责任。而法律对电子商务未规定,且电子商务大都采用无纸化来进行交易,像现实交易的合同、提单、票据在网上都是以电子形式存在,这些很容易被修改,且纳税人多使用数字签名、计算机加密等技术使税务机关难以确定纳税人的交易数额,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出现了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所有这些就让税收的征管和稽查工作变得异常困难。
(三)加大对税法构成要素认定的困难。首先,难以确定纳税主体;传统的交易主体都是有固定地点而且还要到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税务机关能够根据登记的情况进行管理,而电子商务使交易主体摆脱固定地点的限制,直接网上交易,又因为电子商务使交易主体只需简单的认证并采用加密技术就从事经营行为,使税务机关难以认定。其次,征税客体不清;传统中税法对商品、劳务都有不同的课税标准,而电子商务中的商品、劳务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传统的计算税法的方法很难适用。
三、对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的对策
虽然我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还比较少,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但随着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必将推动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这将给我国的税收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有关电子商务税收的制度和政策,并立足中国的国情,尽快制定出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法规,以促进电子商务向良性、有序的方向发展。
(一)制定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因为法律具有滞后性,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在此基础上制定的法律也要与时俱进,所以我们要根据电子商务的特性制定法律法规,完善我国的税收条款并对纳税主体、纳税客体、课税标准、纳税期限、纳税方式进行明确规定,使电子商务税收有法可依。
(二)在一定时期内给予优惠,鼓励、支持、引导电子商务的发展。第一,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我国起步较晚,竞争力不强,难以与发达国家抗衡;第二,发达国家像美国就对电子商务实行优惠减免政策鼓励它的。发展,那我国更应该采取类似的措施;第三,它还能解决大量的就业难题,如果国家一开始就将它和传统贸易征收同等的税,这会打击创业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它的发展壮大,等到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不再实行优惠,让它和传统贸易公平竞争,最终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三)对税务行政人员进行网络培训。单单懂得税务管理和征收知识,不掌握计算机税收知识是无法做好电子商务税务工作,不能应对电子税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因此要对税务人员进行培训,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确保国家的税款征收。
总之,对于电子商务这一蓬勃发展的新事物,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仅要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享受电子商务所带来得便利,还要站在国家的角度反思对电子商务税收的管理,使国家的税收手段发挥好对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带动我国整个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伊衍波。电子商务法规。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
[2]李建波。浅析网上交易纳税难题。当代经济,20xx(3)
1前言
进入21世纪,我国的互联网得到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销售、消费的一大主流,改变了原有的传统的面对面的消费模式,同时也为社会分流了许多就业压力。为了培养社会需求人才,高校开设了电子商务专业,旨在培养懂计算机又懂市场营销、管理、经济、艺术设计、物流复合型人才。艺术设计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一门重要的课程,在网站设计、拍摄商品图片、营销等方面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单纯的平面设计并不能满足电子商务的需要,电子商务艺术设计课程要从营销理念出发对商品进行设计,以求卖的更好、电子商务艺术设计课程变革已成定局。
2电子商务艺术设计课程教学现状
2.1就业优势不明显,老师明显被动
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学习内容很宽泛,网络营销、电商美工设计、网页设计等课程都会接触,但由于学习深度不够,在应聘时,往往会输给专门学习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应聘电商美工的学生有很多抱怨,觉得自己总是在别人后面,无法超过别人。电商专业对学生的美术功底没有要求,学生在学习艺术设计课程时就会略显吃力,这就需要将课程进行横向拓展,但学时有限,教课老师在教学过程中陷入一种被动局面。
2.2美工课程少,专业老师匮乏
电子商务专业注重网站设计、营销、网络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对艺术设计和美术安排课程较少,入校后不能进行系统的学习,绘画基本功不扎实;在电商专业中,美工只是作为辅助课程,授课老师也非专业老师,学生也意识不到其重要性。
2.3从营销理念出发,更加注重设计的实用性
广告公司的设计师在设计产品时从艺术角度出发,色彩协调、美观、观赏性很强,给人以美的享受;电商企业的设计师在设计产品时从消费者的立场出发,消费者想要什么样的效果,什么样的产品才能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艺术性弱。电商企业更愿意聘用这样的人才,能把营销理念运用上到电商美工设计中,增加企业的销售额。
3电商企业对艺术设计师的要求
以淘宝网店为例,网民是最大的消费群体,设计师设计出符合网民要求的图片,浏览人群自然会多,购买力越强,评价越高,信誉度就越高,信誉度高又会提高购买力,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电商企业对设计师的要求不是设计出多么美的`图片,而是要通过设计图片帮助企业销售产品。电商企业的设计师一定要同时具备市场营销和设计的功底,并且以营销为主、设计为辅,将两者很好的融合在一起。
4电商专业艺术设计课程改革措施
4.1引入案例,充实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兴趣
在讲授艺术设计课程时,在课堂上引入竞争案例来丰富教学内涵。让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指出优缺点,活跃学生的思维,激发他们探索的兴趣;然后老师将理论知识进行引申,让同学理解的更深刻。例如,以某电商企业的优秀作品为例,讲课前先让学生对作品进行评价,老师指出该作品的创意、设计要点以及为企业带来的利润。学生既体会到艺术设计课程的实用性和重要性,又掌握了设计思路,一举两得。
4.2实行“情境模拟”授课模式
知识学习的最终目的就是应用,一边学习一边实践是最好的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将全班同学分成几个“电商企业”,“电商企业”自选销售产品,对产品进行策划、设计、营销,最后将设计成品放置在食堂或图书馆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让学生为其打分,评出等级。同时也好鼓励学生多参与社会上组织的设计竞赛,锻炼他们的设计能力。
4.3市场营销和艺术设计教学共同进行,相互渗透
如前所述,电商专业的艺术设计同一般的平面设计有很大的不同,是通过艺术设计来完成市场营销,缺少哪一方都会影响企业的销售业绩。在教学时,可以将两门课程融合教学,这无形中对授课老师提高了要求,要求授课老师精通这两门课程。这种教学模式在实施中会有很多困难,目前正在探索中,希望能尽快探索出一种科学合理的途径。
4.4教学内容要与时俱进,及时传输前沿知识
电子商务是一门新型的行业,艺术设计课程的内容也要紧跟时代潮流,切不可像其他基础课程唯一本书授课。教案每年都要进行修改,及时添加当年流行趋势和流行特点,及时将前沿知识传达给学生。艺术设计是一门时代性、应用性很强的课程,要走在市场的前列,所有与专业相关的时尚知识都可以引入到课程中。
4.5编写具有电商特色的教材
目前高校所用教材与平面设计专业所用教材大同小异,前面已经提到电商企业对艺术设计的要求与广告公司对艺术设计的要求有很大不同,所用教材要体现出电商的特性。相关机构组织应该组织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老师和企业经营来共同编写一部教材,从企业岗位的实际需求出发设计教材的知识板块,减少被时代已淘汰的知识,增加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的描述,使学生学了就想用,用了还想学。教材中还要增加电脑设计软件教学内容。利用电脑来进行设计具有真实性和生动性,直观效果很明显,消费者也比较感兴趣。在教材中强调电脑设计软件的学习,可以将自己的创意展现的淋漓尽致。
5结语
引入案例法、情境模拟法、完善考核办法这三条改革措施容易实现,修改教材、市场营销和艺术设计融合教学较难实现,需要社会的支持。教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一个老师、一个学校所能做到的,需要整个教育机构和相关企业共同来完成的。电商艺术设计专业课程改革要从电商的实际出发,符合我国国情和高校校情,最终目的是培养出有用人才来推动电商行业的发展。电商艺术设计师是一个多领域知识交汇的职业,仅仅对艺术设计课程进行改革是无法诠释这个岗位的内涵,需要填充和完善的知识还有很多。
1国际电子商务发展与国民经济相适应
一个国家进口周期的波动与其经济增长速度的变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般来说,进口贸易周期的波动是由经济增长周期来决定的,这是因为当本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快时,所消耗掉的资源也就更多,在本国在生产过程中,当出现资源不足的现象时,就会强化进口需求。此外,当处于经济增长期时,人们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进口量的增加。因此,基于进口周期的国际电子商务,应该将国民经济的发展战略作为基本出发点,对其发展环境进行仔细的分析之后,再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来提出与之相适应的发展策略。发展国际电子商务是提升一个国家竞争力的根本需要,关乎着国家的根本经济利益,因此,一定要将国家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合理的确定中央和地方以及每个行业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将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从而降低交易的成本,有效的提高贸易效率。
2培养专业化优势,提高企业电子商务水平
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让企业能够轻易的了解市场信息和国际贸易市场的最新变化,精简交易环节,从而提高贸易双方的交易效率。所以,对于实力相对雄厚的大企业而言,一定要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化优势和先进的电子商务技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企业的国际影响力,从而提高产品销量。而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应该通过影响力较强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将自身所具备的产品经营优势充分的发挥出来,并且积极的融入国际市场,从而在国际市场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应变力,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发展。
3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与国际市场接轨
不兼容于国际市场的电子商务服务标准和技术标注一定会成为一个国家的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绊脚石,为国家进出口贸易的发展造成阻碍,从而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的政府和企业一定要进一步的加强对国际标准的研究,并且积极的参与国际化标准的制定,从而让我国的企业能够更好的`融入国际市场,公平的参与国际竞争。
4提高国际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水平
国际贸易是一个集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等多个流程为一体的复杂而繁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的部门,会有大量的文件、票据、单证等产生,因此,在贸易过程中,信息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信息流受到阻碍,就会导致资金和物流的不通畅,从而影响贸易交易的正常进行。而电子商务的服务水平和技术水平对于提高交易效率、保障贸易双方有效的交流和沟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应该根据电子商务的实际需要和出口贸易发展的要求,加快外经贸的官方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的建设脚步,从而为企业开展国际电子商务提供全方面的服务。
5结束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以其独特的优势对我国的外贸经济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将电子商务作为今后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向,不仅可以有效的提高我国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还能促进我国经济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摘要] 本文从制度和信息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全面地考察了互联网对交易信用的影响。通过与西方电子商务信用环境的比较,揭示了当前电子商务建设中法律、政府、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地位与角色对电子商务信用的影响。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商业信用 电子商务信用
电子商务是商业领域的一场根本性的革命,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兴起对传统商业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种冲击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更是渗透于社会层面以及心理层面。其中,互联网的信用问题正受到广泛的重视。
一、信用问题与互联网
交易中的信用既涉及企业信用也涉及个人信用,商业信用是一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诚信和信誉程度的综合性反映。它体现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特征、经营方式、信誉状况、信贷能力和在市场中的公众形象。
所谓信用问题,指的是因缺乏一定的信任关系而导致交易成本上升,社会秩序趋于复杂化、混乱化。
互联网的出现,导致时间和空间分离程度大大加剧,匿名性、虚拟社会大量出现,由此加速了从“熟人社会”转变到“陌生人社会”的进程,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独特的网络信用问题。信用问题的产生不单是一个道德操守问题,归根到底,信用问题就是信息的问题。
1.互联网对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互联网对信息不对称性最大的影响是网络交易的虚拟平台使交易双方无法直接见面,这种空间上的分离使得虚假身份很难识别,网络欺诈、欺骗行为(fraud)很容易滋生。最常见的是由卖方制造虚假身份欺骗处于信息不对称劣势的买方。在中国,互联网的开放性加上传统立法方面的滞后性,使得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网下的虚假身份迫使中国银行不得不推行实名制,至于网上的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法律机制。
互联网与信用的关系好比一把双刃剑。网络虚拟平台虽然容易产生虚假身份、虚假交易,但网络技术以电子格式存储与传输交易凭据,不经人手,在服务器上容易保存不易销毁,这显然有助于信用的追查与举证。
2.互联网对交易方式的影响
以互联网为媒介的交易手段是电子商务的最基本特征。在此之前,面对面的交易方式一直在传统商务中占绝对的主导地位。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主要区别有两点:第一,商品识别上的差异。电子商务中在决定购买某一商品时,买家所能获取的商品信息只能来自网上的文字描述和照片,而无法亲眼查看和亲手触摸,使得买方很容易怀疑他拿到手的商品会不会不是他真正想要的商品,因而对电子商务交易产生不信任心理。第二,支付手段上的差异。电子交易不可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定存在一个时间差。第三,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交易中的搜寻成本、比较成本大大下降。一个网络上的客户可以在几秒钟内搜索上百个网站,消费者此时面临的是远比网下广阔的选择,获得产品信息非常容易,转移成本也非常之低,这对产品的信任度、忠诚度都是不利的。
二、电子商务信用
电子商务信用,指的是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买方(vendee)、卖方(vendor)以及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方(platform)构成的三方间互动的信用关系。电子商务作为一个网络产品,依托于网络而存在,在这样的购物社区中,买卖双方之间的最大特点就是“信息不对称”,要完成交易诚实守信是关键。信用和市场、支付、搜索构成电子商务的四大基础,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状况非常复杂,很难一概而论。不同的交易模式(比如b2c、b2b、c2c)会反映出不同的电子商务信用问题。
1.b2b电子商务
b2b电子商务是提供一个信息平台。b2b平台本身并不介入具体交易,是作为一个“生意撮合者”的身份出现的。它的产品就是信息,买方企业的信息,卖方企业的信息,汇集拢来供交易双方各取所需。从本质上来说,b2b就是提供信用服务的一种商业模式,是典型意义的信用经济。从理论上来看,b2b的企业用户应该比b2c更倾向于守信用。因为一个组织的生命是无限的,个体则是有限的。;另外,企业不守信用的惩罚执行机制会比个人更为有效,所以企业相对于个人来说应该是倾向于讲信用。但是,由于我国目前产权制度不健全,企业中个人的利益并不完全与企业相关,加上信用管理机制不完善,b2b交易中的欺骗、不讲信用的现象不容乐观。
2.c2c电子商务
c2c网站也是一个信息平台,其本身并不介入具体交易。但c2c和b2b不同的是,b2b的主要用户是企业或商家,而c2c的主要用户则是个人消费者。从信用角度来看,c2c和b2b的本质区别在于信用主体不同。个人比企业可能倾向于更加不守信用,c2c的信用问题也会比较严重;特别是,在中国,信贷消费远没有发展成熟,因此对于c2c平台来说,要做好网上信用服务难度更大。
3.b2c电子商务
b2c网站扮演的主要是网上零售商(e-retailing)的角色,它与b2b和c2c的一个最大区别在于,b2b或c2c平台是同时提供买卖双方的大规模信息集成平台,而b2c通常是只提供卖家信息、以及促成买卖交易的集散地,包括下单、支付及配送等服务功能。在信任关系上,b2c也同样存在着传统零售业中商场(网站)和消费者之间,商场(网站)和供货商之间,商场(网站)和配送公司之间,商场(网站)和支付银行之间的互信问题,原因就是,我国目前的个人信用制度和企业信用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作为一个理性的个人或企业,在面对一个虚拟的个人(企业)时,最理性的选择就是把他当作一个没有任何信用的个体(企业)。由于约束能力不同,个人通常比企业更倾向于不守信用。
三、电子商务信用建立中的法律、政府与中介
电子商务信用是整体信用环境的一个表现,受到法律、政府行为的制约。信用是一个由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中介组织信用和个人信用组成的综合体系。
1.法律与电子商务中的信用
信用与法律是分离而独立的维持市场运行的两大基本机制。信用要依赖于法律对风险的最后限定与奖惩,虽然奖惩的方式不囿于法律,但法律对很多背信行为树起了一道最后的约束。
美国至今已颁布了多部有关电子商务的法案,同时,欧盟、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也都颁布了有关法案和条例。2004年,被称为“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颁布,并于2005年4月1日实施。目前我国关于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和规范的立法建议仍在讨论中。
2.政府、中介与电子商务中的信用
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是无能为力的,只有依靠信任机制发挥作用,而信任机制跟法律机制相比,是一种成本更低的机制。[4]这同样适用于电子商务的制度环境。
国际上普遍公认,具备第三方背景的认证公司相对而言具有更高的可信度。一个理想的信用体系应该是一座大厦,最上层是政府,负责信用立法与执法;第二层是行业协会,负责准入、评定、制订游戏规则;第三层是中介机构,负责信用服务;第四层是企业与消费者。在西方国家,社会中间组织,产生于高信任度、自发性的社会交往组织——比如商会、行业协会、工会、俱乐部、民间教育机构以及自愿性组织对建立社会信用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于2004年12月21日正式成立,是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联合易趣、淘宝等国内十余家主流电子商务网站发起成立的行业自律组织。诚信联盟成立及授牌被认为是一次建立第三方认证平台、加强电子商务诚信氛围的尝试。目前在国内,主要的认证机构还有:中国电信ca安全认证系统(cata),由中国电信为参与电子商务的不同用户提供个人证书、企业证书和服务器证书;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由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12家商业银行共同建设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负责为金融业的相关需求提供证书服务等。
四、结论
随着wto的加入、电子商务相关法律的相继出台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得象行业协会这样的社会中间组织越来越重要,而且它们也是真正能培育商业信用、社会信用的土壤。解决了网络信用问题中国的电子商务在未来将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我们高兴地看到,第二代身份证已经投入使用,《电子签名法》已正式生效,对于电子商务来说,中国的信用制度,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条件,电子商务已经告别了制度缺失时期。通过分阶段建立和完善信任机制,电子商务必将成为中国未来it最有潜力的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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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利用Internet开展电子商务,是企业飞速发展的必要途径,而使用电子商务这种手段,首先就要拥有电子商务网站。电子商务网站模式是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成败与否的决定性因素。研究一种适合企业自身电子商务发展的网站模式,对企业盈利及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对已有电子商务网站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并根据我国现有的电子商务环境,给出一个适应中小型企业盈利与发展的网站新模式。
关键词:网站模式;B2B;B2C;B2B2C
随着Internet的日益壮大,网络用户的不断增长,电子商务显示出巨大优势。电子商务以快速的信息流动方式、零距离的接触方式、全电子化的表单处理方式,充分地适应了现代型经济的基本要求:快速、准确、信息化,极大地提高了传统商务活动的效益和效率。
电子商务是两方或多方通过计算机和某种形式的计算机网络进行商务活动的过程。它包括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商务活动,网上的零售业和金融企业的数字化处理过程,即电子商务是对整个贸易活动实现的电子化。
1电子商务网站模式概述
电子商务网站模式按照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不同,主要B2B、B2C、C2C等。
1.1 B2B电子商务网站模式分析。B2B模式是企业与其客户,企业与其供应商,在Internet上通过电子商务做生意。客户可以输入、检查和修改服务请求,并检查订单状况,企业通过全面掌握客户情况,实行优质服务,吸引和赢得新客户,使企业产品生命周期大大延长,市场得到进一步扩大。
B2B电子商务网站模式具有以下特点:a.距离越远,网络上进行信息传递的成本相对于信件、电话、传真的成本而言就越低。b.买卖双方通过网络进行商务活动,无需中介的参与,减少了交易的环节。c.卖方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介绍、宣传,避免了在传统方式下做广告的大量费用。d.电子商务实行“无纸贸易”,可减少文件处理费用。e.互联网使得买卖双方即时沟通供需信息,使无库存生产和无库存销售成为可能,从而使库存成本显著降低。
要使B2B电子商务真正活跃起来,还有许多客观的问题需要解决,最大的障碍其实并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公司与客户之间、公司上下级之间、不同业务类型公司之间对于B2B电子商务的支持问题。许多企业间电子化与电子商务网站模式存在着以下制约因素:
a.传统结构的产销机制有部分不可取代地沉入成本。在网上,大部分企业都会提供最有利的产品进行交易,此举对消费者的选择固然有利,但对众多产品供给者而言却造成了竞争。影响之一就是除了价格因素外,厂商必须提供其他的因素,如品质、生产时间等因素来加强自身的竞争力。
b.利润结构无法支持企业的持续运营。几年来,电子商务泡沫化最大的原因在于没有坚强的利润来支持新的运营模式。B2B交易对卖方并没有创造太大的利润;或许厂商可以只花非常少的代价就能找到许多顾客,但这些效益却因为价格竞争而消失了。
c.大部分企业间的电子商务网站模式都尚未成熟,因急于上网,故企业并未花费太多时间了解其顾客,甚至不知道如何因此为企业产生更大的利润。他们只是利用一个可能并不完善的软件,快速建立一个简单的在线拍卖,因此许多企业都建立了粗糙的电子商务,但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使用者的信心。
1.2 B2C电子商务网站模式分析。B2C模式是以Internet为主要服务手段,实现公众消费和提高服务,并保证与其相关的付款方式电子化的一种模式。
B2C电子商务网站模式具有以下特点:a.用户群数量巨大,所采用的商务、身份认证、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办法必须方便、简洁、成本低廉、易于大面积推广。b.安全技术能够确认客户,避免非法操作。c.经常出现“一次性”客户,即不注册、不连续使用,只希望可以在方便时使用一下B2C的服务。d.商务活动涉及的支付或转账金额较低。
在我国目前的国情下,B2C模式存在着以下制约因素:a.运营成本高,利润低:B2C模式需投入巨资建立仓储、配送中心,中间成品极大。b.传统消费习惯倾向于可见到实物的、体验式的消费,对虚拟购物心存疑虑。c.物流速度相对较慢,支付仍存在安全性问题。d.B2C电子商务远程交易的复杂性决定其需要一套覆盖全国的诚信体系,这超出了电子商务企业的承受范围,需要借助第三方和政府力量。
1.3 B2B与B2C电子商务网站模式的比较。根据分析可以看出,B2B的。发展空间是非常大的,B2B让企业在降低成本、缩短周期、减少库存、信用安全保障等方面具有绝对优势,能更大限度地发挥电子商务的潜在效益,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主流和方向。B2C是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的,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这种模式所占的比例还较小。但从长远来看,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将取得快速发展,并将最终在电子商务领域占据重要地位。
2电子商务网站新模式B2B2C
B2B2C是指企业对企业对消费者模式,是B2B和B2C两种电子商务网站模式的整合。这种模式的思想是以B2C为基础,B2B为重点,将两个商务流程衔接起来,从而形成一种新的电子商务网站模式B2B2C。B2B2C具有如下特点:B2B2C模式不会遭遇传统产业强烈而致命的抵触,而且会得到它们的大力支持与帮助;B2B2C模式的最大特点是不需建立自己的仓储中心和配送渠道;B2B2C模式要花大力量组织传统产业部门加入电子商务网站,并为它们提供良好服务。
每个成功的B2B2C电子商务模式网站,除具备以上特点外,还须针对每个行业的具体情况提炼出特色。
B2B2C作为一种电子商务网站模式,除了具有一般网站模式的开放性、全球性、中间环节少等优点外,还具有一些自身的优势:a.良好的生存空间。经过几年的市场培育,电子商务大环境逐渐成熟,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市场开拓的企业越来越多,但一些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无法实现。B2B2C就是为解决企业销售平台的一种网站模式,它为企业搭建了具有支付功能的电子商务平台,让企业通过电子商店把产品销售出去。它可以被认为是企业与消费者的中介。b.更加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B2B2C只需要企业提供销售平台,没有库存和物流,有了订单直接由厂商发货,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为商家和个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B2B2C网站模式成功的关键因素是要花大力量组织传统产业部门加入电子商务网站,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客户服务,吸引并留住客户,充分满足传统企业和客户的需要。这对中间企业的要求就非常高。要利用传统的IT技术,搭建稳定的网络系统平台,各方可根据自身需要在平台上进行交易活动。要为传统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功能,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实现个性化的采购流程,利用强大的后台数据支持,进行数据挖掘,从而对客户进行细分和研究,并根据客户需求,量身打制不同的采购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聚集在此,提升网站价值。
在B2B2C网站模式下,网站利用先进的技术为传统企业提供强大的信息服务,利用先进的数据库技术为客户实现个性化管理,留住了消费者,从而吸引更多的传统企业加入;提供整合上下游资源,所有的参与者都会得到巨大的收获,因此这种网站模式不会遭到传统企业的抵触。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彻底摧毁传统商业模式的作风是对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巨大浪费,B2B2C网站模式促进了传统产业的发展,整合和优化了社会资源,适合目前国情,会极大地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实质性发展。
3结论
从国内外发展现状看,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为众多企业和从业者带来巨大利润,其增长趋势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惊人的一致。于此同时,出现了多种电子商务的网站模式,如B2B和B2C网站模式,它们二者各有优缺点,B2B2C网站模式应运而生,它以B2C为基础,以B2B为重点,将两个商务流程衔接起来,适合中国国情,定会得到极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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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是信息技术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共同产物,在新经济形态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和应用,已经与社会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包括对工程项目在内的多个领域有着重要的影响。
项目参与方的项目融资、保险担保、合同、组织结构及职能分工构成了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结构模式。有效利用投资,实现工程项目目标。电子商务的应用,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优化和创新的途径,对工程项目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一、电子商务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影响
工程项目管理是围绕着项目目标,进行设计、规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系统管理内容,针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度以及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以更好的满足人们对于工程项目的要求。而电子商务的应用,将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内容进一步的优化和创新,极大的促进了工程项目的现代化发展。电子商务在工程项目管理当中的应用,使工程项目管理的涉及面更广,能够更加高效的对多方面内容进行管理。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思想,利用科学的管理办法,高效的组织协调,有效保障工程项目安全有序的进行。培养专业化人才,采用民主化的管理方式,使工程项目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和高效。电子商务的有效应用,对推动工程项目管理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电子商务在工程项目管理当中的实际应用
电子商务在很短的时间里发展壮大,并逐渐深入社会生产建设的各个领域。电子商务也不再局限于网络商务交易方面,在对个行业当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功能变得越发强大。在工程项目管理当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其网络平台的优势,在工程招投标管理改革和工程施工管理优化方面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在电子商务模式下,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强化施工管理。极大的节约成本,有效的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电子商务在工程项目管理当中的应用,为其开辟优化和创新的途径,对工程项目管理现代化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1.工程招投标管理改革。工程招投标是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时必不可少的环节,是业主进行对施工建设者进行选择的重要途径。在工程招投标当中,需要与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的签订,进而确定工程项目目标,工程施工也要围绕其开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工程项目和商务活动并无二致,整个招投标过程和商务交易过程十分相似。招标方是消费者,而投标方则是生产者和商家,而工程项目则是进行交易的产品,整个施工过程以及工程管理内容是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的服务。工程招投标管理的优劣,决定着服务的质量。业主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有着很高的要求,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传统的工程招投标方式,信息覆盖面小,信息传输慢,对于工程项目信息掌握不全面,工程概况难以有效的了解。在这种情况下,难以判断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优劣。如果不能在投招标当中选择最佳的单位,则工程招投标管理也就没有了价值。另外,市场信息对于施工企业等单位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缺乏准确市场信息的条件下,很难承揽工程项目,企业的发展经营就会收到的影响。作为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工程投招标,需要采取有效的办法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电子商务的应用,实现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改革创新。
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工程项目投招标管理得到的极大的改善。通过网络信息平台的搭建,将工程投招标信息予以发布,而投标方需要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具体信息上传到该平台之上,大量的投招标信息覆盖其中,使投招标双方能够及时获得最新的市场资讯。投标企业可以根据招标信息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决策,对企业的运营具有积极的影响。而招标方能够通过网络平台,对投标单位进行充分的了解,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从多方面、多角度进行综合考虑,选择最佳的投标企业,对保障工程施工安全、有序的运行具有重要的作用。工程投招标过程在电子商务平台当中的运行,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工程投招标形式。不再受到地域的限制,给招标方更多的选择机会。极大的节省了工程投招标管理的时间、资金的投入,工程投招标变得更加高效、便捷,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工程招投标管理改革对于工程项目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2.施工管理优化。投招标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准备工作,而施工管理则是工程项目管理最为重要的环节。工程施工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内容,人力以及施工材料需要大量的投入。使采购量大大的提升,同时也给采购工作增添了一定的难度。保证高质量、低成本的材料购进,是最佳的控制工程投入办法的途径。市场信息起到的十分关键的作用,准确的予以把握,对降低成本投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电子商务模式下,施工管理工作得以有条不紊的进行。利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实时更新的信息,对需要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各方面性能以及价格进行有效的掌握,选择性价比高的设备与材料。在进行大规模采购时,需要根据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面的信息制定合理的购买方案。对于一些大型工程项目来说,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对降低工程施工成本投入和有效缩短工期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能够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能够了解世界各地的材料、设备等信息,为工程施工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工程施工的发展空间得到了有效的拓展,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除了在降低成本方面,电子商务的应用对促进工程施工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进行材料和设备选择时,既要限制成本,同时也要保障其质量。以最优的购买方案进行采购。在此基础上,施工单位能够获得业主以及其他合作伙伴的信任,在工程施工当中给予有力的支持。施工单位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传输更加及时准确,各个单位部门能够各司其职,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提升独立性,能够有效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制定相关决策,不再依赖于管理部门。能够将项目参与方的项目融资、保险担保、合同、组织结构及职能分工进行有效的管理,完善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结构模式。各部门之间能够充分掌握工程信息,并以此为参照进行管理决策,这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工程施工管理的整体性强化,使工程管理的压力和负担减轻,从而更加高效的进行施工管理工作,以更快、更好的实现工程项目目标。
三、结语
电子商务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正确认识工程项目管理与商务交易活动的相似性,发挥电子商务平台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科学有序的管理。在工程投招标管理改革和施工管理的优化的过程中,电子商务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效改变了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弥补其中的缺陷,推动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与创新,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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