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论文精选3篇

虽然《资本论》的“最终目的”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但是,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它并不仅是一种“纯粹的科学认识”,更是一种“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的武器,是“一种关于人类解放的学说”。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资本论论文精选3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资本论论文 篇1

内容提要:智力资本是高技术企业核心能力的有机载体,是其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智力资本所具有的特点,要求高技术企业的会计核算必须突破现行核算模式,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方面实现创新。

高技术企业是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的智力密集型企业。它是利用当代尖端技术进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高技术企业竞争的成败不再取决于物质资本,而是取决于非物质资本,特别是智力资本;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在企业生存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企业运营的主要对象。由于高技术企业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等企业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因此高技术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能简单地套用传统企业的会计核算模式。

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智力资本的核算开始引起管理界的重视。1995年5月瑞典第一大保险和金融服务公司——斯堪地亚(Skandia)公开发表了世界上第一份智力资本年度报告。之后,有些学者从支持管理决策的角度来研究智力资本的核算框架,注重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提供的是创造企业价值能力方面的信息,但难以满足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对智力资本信息的需求。并且他们都过于追求量化指标的核算,导致无法准确、全面地报告企业智力资本的状况。为适应时展的要求,研究高技术企业智力资本的核算问题,对于促进高技术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智力资本的含义与特征

关于智力资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至今国内外学术界还没有达成一致的观点。基于他们研究的结果,笔者将智力资本定义为一种可规范化、可以被掌握并施以影响以产生更高价值的资本。它是人力资本的核心和高级形式,其作用在于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未来收益。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智力”是人力资本中最具价值和最稀缺的科研人员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企业家的资源配置能力。这两者进入企业便成为智力资本,它是以人的智力作为产权要素确认和反映的资本。

智力资本在价值属性上与物质资本存在重大差别,呈现以下特征:(1)增值性。物质资本只能转移价值,而且随着使用会逐渐磨损,而智力资本不仅能维持自身价值,而且还能使价值不断增值,创造出超过自身价值的价值。因为人的知识与技能在受教育过程及实践应用中能不断提高。

高技术企业产出的增长主要依赖于智力资本投入的增长。

(2)易波动性。一方面,由于智力资本不能与其载体相分离,所以智力资本随着其载体的生命健康状态的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智力资本以知识和能力为核心,而知识和能力是必须经常更新的,一旦智力资本的载体不能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则其原来的智力存量可能大幅贬值。

(3)人身依附性。物质资本在空间上与其所有者可以相对分离,它可以由某个人所有,也可以归属某个集体所有、共同分割其所有权。智力资本所有权总是与其载体融为一体,不可分割,其使用权却可归他人使用,但必须获取报酬且应分享企业的剩余。智力资本参与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将成为高技术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主要方式,是会计核算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4)稀缺性。智力资本所有者的思维活动可分为潜意识、一般意识和超意识三个层面,潜意识和超意识这两个层面的活动过程往往是孤立和不连续的,具有超常性、罕见性和不可模仿性。

二、智力资本的确认与计量

智力资本的确认是依据高技术企业的初始产权安排,辨认智力资本能否、怎样进入核算系统以及如何反映智力资本价值的过程。高技术企业离开了核心的智力资本,如离开了掌握专门技术的专家或企业家人才,就无法运转。同时,在高技术企业,科技开发、知识创新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面临的行业风险和风险分散带来的收益空间都很大。因此,分成合约是高技术企业物质资本所有者与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颇具代表性的初始产权安排形式,是高技术企业智力资本确认的产权基础。

由于智力资本的非实体性和无形性,使得它难以适用以经济交易的实现为基础来进行核算与报告。因为有一部分智力资本在没有任何经济交易发生的情况下也会发生价值的变化,例如经营者因为未能及时更新知识这一非经济交易行为将会导致智力资本价值的降低;同时智力资本创造未来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其价值不易准确地计量,因而仅靠传统会计所使用的单一的货币计量方法是难以恰当地计量其真实价值的。

目前智力资本计量方法的研究主要分为以投入价值为基础的计量方式和以产出价值为基础的计量方式两类,具体有智力增值系数法、直接评估法、托宾q值法、斯堪的亚“导航器”模型、经济价值法、内部竞标法等。徐程兴(2004)提出了企业智力资本财务价值的计量模型:期望收益现值法。它是以智力资本的产出价值为计量基础,同时考虑智力资本的配置状态与经济寿命期等因素。“[1]

考虑到智力资源作为资产性质的特殊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比其他资产形式更具必要性。谢诗芬(2001)详细论述了现值会计计量的现实意义和可行性。[2]余绪缨(2004)提出,智力资本的计量方法要实施以下变革:(1)摆脱财务会计资产计价模式的束缚,从计量投入转变为计量产出。(2)超越财务会计账册,引进市场评价机制。

智力资产与智力资本的总价值,可以市场评估所得到的企业整体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并进一步提出“脑力资本化”计量方法,即在有完备的金融市场的条件下,通过企业公开发行的股票价值的市场评估,来确认企业“智力资产”与“智力资本”的价值。[3]

由于智力资本具有非实体性、无形性和未来收益不确定性等特点,决定了其价值采用非货币性计量可能更具可行性。但是,采用非货币性手段来计量,既不能被目前会计界所接受,又不能使计量的信息进入财务会计系统。可行的方法是,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手段,以非货币计量作为辅助手段。

三、智力资本的记录

高技术企业智力资本的增减变化可以通过“智力资产”、“智力资本”这两个专用总分类账户加以记录。另外在“资本公积”总分类账户下增设“智力资本溢价”和“智力资本重估增值”两个明细分类账户。[4]

(一)初始记录

智力资本核算的前提是智力资本所有者成为企业所有者之一,分享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当智力资本所有者初始进入一个企业时,应根据双方所确认的价值,一方面增加企业的智力资产,另一方面增加企业的智力资本(属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会计处理为:借记“智力资产”账户,贷记“智力资本”账户,贷记“资本公积——智力资本溢价”账户。

(二)价值变化

智力资产的价值不像实体资产价值一样,随着资产的使用发生有形和无形损耗而逐步减少,知识的使用并不遵循边际报酬递减的规律。由于智力资产价值具有易波动性的特点,所以对于智力资产价值的变化,企业应定期重新评估,并及时调整,其增减额在考虑了智力资本的增减额后,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定期评估时,根据智力资产评估增值额及按协议应追加的智力资本价值入账。会计处理为:借记“智力资产”账户,贷记“智力资本”账户,贷记“资本公积——智力资本重估增值”账户。

(三)退出企业

智力资本退出企业时,根据退出的智力资产和相应的智力资本的价值,分别借记“智力资本”账户,贷记“智力资产”账户,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账户。

为了激励高技术企业智力资本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合理反映其盈利情况,梁莱歆、官小春(2004)建议增设“智力资本收入”、“智力资本成本”、“智力资本税金及附加”、“智力资本费用”及“智力资本利润”等账户,具体核算智力资本实现利润的状况。[5]通过计算智力资本贡献率、设置明细账户等方法,确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等账户中“智力资本”应分摊的金额,进而计算出“智力资本利润”,即智力资本利润=智力资本收入-智力资本成本-智力资本税金及附加-智力资本费用。

四、智力资本的报告

针对高技术企业而言,智力资本是其核心竞争力与价值增值的源泉,它在企业资本总量中所占比重较大,因此应采用货币度量来传递信息。同时,高技术企业智力资本信息的用户除内部管理当局外,还有外部的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有关部门等利益相关者。所以,从服务于所有内外信息用户的决策需要出发,智力资本的基本信息必须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揭示。现阶段智力资本信息可通过现行财务报表、智力资本辅助报表及其附注等报告方式进行披露。

(一)智力资本信息在现行财务报表中的揭示

智力资本的基本信息一般能够用货币单位准确地计量,应列在传统报表内相对独立地披露。可以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类单独设立“智力资产”项目,同时在所有者权益下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项目中分别单列“智力资本”项目(主要考虑注册资本与出资比例等因素确定)。由于智力资产的特殊产权性质,既不能将其列为流动资产或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也不能完全参照流动性来确定它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位置。另外,智力资产是高技术企业的一种实实在在的资产形式,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和现金流入,这与长期待摊费用不同。因此,可将智力资产列于现有的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两个项目之间。

高技术企业是智力资本所有者和财务资本所有者共同签订的市场合约,其所有权应由智力资本所有者和财务资本所有者共同分享。为了充分调动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理应让其参与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分配。智力资本所实现的利润,在现行利润表的基础上,通过上述设置的“智力资本收入”等账户提供的数据,在“主营业务收入”等项目下增设“其中数”,进而计算出“智力资本利润”。在利润分配表中“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项目下增设“其中:对智力资本的分配”项目,以反映智力资本所有者获得的投资收益大小。

(二)智力资本信息的辅助揭示方式

在现行财务报表披露智力资本基本信息的同时,在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与可操作性的基础上,单独设置“智力资本辅助报表”,专门反映高技术企业智力资本的投入、开发、利用、管理等状况。在智力资本辅助报表的编制过程中,应以定量信息为主,定性信息为辅。定量信息应采用绝对数指标和相对数指标的形式,如实反映高技术企业智力资本的存量和流量状况。

反映智力资本的存量指标有:新产品投产率、技术水平指数、引进技术成功率、信息技术对企业利润的贡献率、拥有的专利数量、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员工所占比重、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重、研发人员所占比重、顾客投诉率、政企关系指数(获得政府支持项目数/总项目数×100%)、研究合作关系指数(企业与大学和科研所合作项目数/总项目数×100%)等。

反映智力资本的流量指标有:创新活动总投入、R&D投入强度、R&I)设备净值、正在开发的新产品数、新产品销售率、电子商务销售额占销售总额比重、专业技术人员增减数、AD/AA指数(行政管理花费/管理资产×100%)、IS/AD指数(信息技术花费/行政管理花费×100%)、员工满意度、专业人员流失率、访问企业的顾客数量、顾客满意度、销售渠道投资率、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等。

在“智力资本辅助报表”附注部分,采用定性描述的方法详细披露智力资本的配置状况、智力资本与企业战略的适应程度、企业信息化程度、企业创新战略、企业经营理念、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经营者基本素质等信息。

高技术企业智力资本的报告还应当提供智力资本未来的预测性信息,提供智力资本的需求、结构变动、供给和使用效率等预测信息,从而把握智力资本的变动趋势。

在新经济时代,人们对企业核心资源的认识正在发生变化,从财务资本积累为核心转向智力资本积累为核心,利用智力资本获得真正的竞争优势正成为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这也给高技术企业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挑战。由于智力资本的特殊性,因此要突破传统企业的会计核算模式来披露高技术企业智力资本管理和利益相关者决策所需的智力资本信息,就需要会计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进一步加强研究,以满足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徐程兴。企业智力资本财务价值计量模型探究[J].科学学研究,2004,(2):82-87.

[2]谢诗芬。会计计量中的现值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余绪缨。智力资产与智力资本会计的几个理论问题[J].经济学家,2004,(4):86-91

资本论论文 篇2

【摘要题】经济学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企业家理论。

【正文】

对企业家理论的研究可谓源远流长。从18世纪开始,经济学家们就没有停止过把和企业家有关的理论纳入经济理论框架的努力。马克思是较早研究企业家理论的经济学大师,经典著作《资本论》中蕴含着丰富的企业家理论,可是,很少有人挖掘和开发这个理论宝库。企业家的兴起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企业家的活动是一种创新性经济活动。市场经济的动力之源是企业家的创新思维、创新战略和创新实践。企业家才能已经同资本、劳动力、土地一起成为支持世界经济发展的四大要素之一。从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看,现代企业家的兴起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是一个国家能够富裕起来,并且很快实现化、走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建立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民营经济迅速发展起来,一大批民营企业家涌向市场经济的潮头浪尖。正是我国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二次创业的关键时期,也是民营企业从家族制管理融入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时期,我国的民营企业家队伍、尤其是职业企业家阶层正在兴起。加强对马克思的企业家理论的研究,用于指导我国企业家队伍建设,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本文试对马克思《资本论》中蕴含的企业家理论进行初步的探讨与研究,旨在抛砖引玉,求教于大家。

一、企业家的概念、内涵,企业家职能与企业家才能

对企业家理论的研究虽然时间久远,但对企业家概念却有众多的说法。笔者认为,企业家是活跃在市场经济舞台上,具有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素质、企业家才能和企业家职能的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是“工业的司令官”和“我们的工业制度的灵魂”。(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P434、P427、P50,人民出版社,1975(6).)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素质、企业家才能和企业家职能都是企业家应当具有的必要条件,共同构成企业家概念的完整的内涵。而所有者、经营者则是上述内涵的载体。

我们给出上述企业家概念的理论根据有四:其一,法国经济学家萨伊19世纪初在《政治经济学问答录》中指出:企业家概念包括企业家职能和企业家精神两项内涵。其二,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1999年提出:“企业家是素质而不是职务”(注:厉以宁。企业家是素质而不是职务[M].企业零杂志,1999(23).)。其三,在马歇尔的企业家理论中,十分重视企业家个人的经营才能;我国张维迎教授则认为拥有个人资产和经营能力是成为企业家的必需条件。其四,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产业经理”是“我们的工业制度的灵魂”(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P434、P427、P50,人民出版社,1975(6).)。

企业家是—个发展着的概念。企业家这个社会角色,是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从世界经济发展史看,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企业家是集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劳动者于一身的社会角色;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别资本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家不再参加具体的生产劳动,而是以集所有者和经营者于一身的“资本家”的身分出现;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个别资本转化为社会资本,特别是“经理革命”的爆发,公司制企业的大量涌现,企业家这—社会角色,更多地由专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职业经理阶层来承担。一般把前两种业主型的企业家称为传统型企业家,而把后一种非业主型的企业家称为现代型企业家。必须特别指出,资本家与企业家是有明显区别的,拥有资本但缺乏企业家才能的人,只能叫资本家;既有资本又有企业家才能或虽然没有资本但拥有企业家才能的人才能叫企业家。

在实现企业家职能的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企业家的眼光、谋略、、手段、技巧等即为企业家才能。企业家才能是在先天禀赋的基础上,主要是经过后天的、培养、锻炼造就而成的特有的洞察能力、决策能力和组织能力,以及由此所组成的综合性资质。而企业家精神和企业家素质最终都要和企业家才能一起表现出来,有的学者从定性角度,把是否从事创新活动和能否获得超额利润作为评判企业家的一种尺度,这有其一定的道理。因为能否从事创新活动关系到企业家才能,能否获得超额利润既关系到企业家才能,也关系到企业家职能,企业家才能和企业家职能的有机统一,才是—个完整的企业家。

企业家的内涵极为丰富,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一)企业家是具有企业家才能、富有创新精神、风险精神和奉献精神,能创立新企业和发展新产业、推出新产品的能人;(二)企业家是先进生产力的组织者和实践者,是能不断吸纳人才,将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优化组合,善于将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创造交易机会,降低交易费用,获取合法利润,使社会财富和价值增殖最大化的生产《·》要素组织者;(三)企业家是具有市场眼光,能善于运用赚钱手段、利用市场信息,发现机遇和抓住机遇,并精于作出战略决策,能创造经济奇迹的市场经济战略家;(四)企业家是承担着引导、指挥、组织、协调、监督、教育、凝聚人心、营造企业文化等企业领导职能,善于运用自己独特的领导、领导方式、领导方法、领导作风,实现领导效能最大化的企业高层领导者。

二、《资本论》中蕴含的传统型企业家理论

《资本论》中蕴含的传统型企业家理论,主要体现在作为资本家的企业家职能和企业家才能的融合之中。

担当企业家角色的资本家既是层面上的财产的所有者,也是企业的直接经营者,他们集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身,统决策权与控制权于一体,在企业内部实行集权型领导。而在企业外部,即在社会层面上,由于他们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既有决策权,又有控制权,特别是他们在社会上形成的整体力量,使他们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业的司令官”。另一方面,他们对企业经营承担着无限责任或有限责任,在拼命追求利润和超额利润(剩余价值和超额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的同时,冒着由于生产资本的预付性和收益的滞后性造成的经营风险和可能破产的巨大风险(法语中企业家一词(Entrprendre)的本意就是“承担风险”)。这是典型的资本主义传统型企业家,追求利润和超额利润是资本家的职能,但获取利润和超额利润却并非任何一个拥有资本(包括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资本家都能做到的事情,只有拥有企业家才能的企业家才可能做到。

对企业家的职能,不同经济学家有不同的表述。美国经济学家沃克认为,企业家的职能是“组织和实施生产,决定生产什么、多少和哪些种类,用何种材料和样式进行生产,以及产品向什么人并用何种价格出售和支付条件。”(注:沃克·弗朗西斯。政治经济学[M].1883.P232.)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资本家作为资本家,他的职能是生产剩余价值即无酬劳动,而且是在最经济的条件下进行这种生产。”(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P434、P427、P50,人民出版社,1975(6).)在这里,马克思对资本家的职能作了相当精辟的论述,虽然在字里行间并没有出现“企业家”三个字,但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传统型企业家这一社会角色是由资本家担当的,所以,其资本家的职能也就成为资本主义传统型企业家的职能。不难看出:沃克是从现象上论述了企业家职能,马克思则是从本质上论述了作为资本家的企业家职能。因为,作为资本家的企业家,凭借企业家的眼光在市场上发现某种潜在利益或商机以后,便去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并吸引其他人投资,进行生产要素的特殊组合。去完成某种创新,而这一切的直接目的和决定性动机就是把潜在利益变成现实利益,最后获得利润和超额利润(即剩余价值和超额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

在《资本论》全书中,马克思虽然没有直接论述企业家才能,甚至也没有出现“企业家才能”这五个字,但作为资本家的企业家才能却是我们从《资本论》的许多论述中都能感悟到的。这可以通过对原著中下列内容的分析来说明:

例1:马克思指出:“资本家究竟是为了从可变资本取得利润才预付不变资本,还是为了使不变资本增殖才预付可变资本;他究竟是为了机器和原料有更大的价值才把货币用在工资上,还是为了对劳动进行剥削才把货币预付在机器和原料上;不管人们怎样看,对资本家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虽然只有可变资本部分才能创造剩余价值,但它只有在另一些部分,即劳动的生产条件也被预付的情况下,才会创造出剩余价值。”(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P434、P427、P50,人民出版社,1975(6).)在这段原著中,马克思虽然没有直接提到企业家才能,但从对上述内容的分析中,却能让人们感觉到:在这里,作为传统型企业家的资本家具有一种组合生产要素的才能。因为,只有将投入的货币资本、劳动力、机器、原材料等生产要素合理地组合起来,才会创造出剩余价值。这种生产要素的组合才能,正是企业家才能的具体体现。这里,企业家才能是作为前提条件的。因为没有企业家才能的发挥,可变资本就不可能“取得利润”,不变资本也不会“增殖”。可见,作为资本家的企业家才能已被隐化在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之中。

例2:“W——G商品的第一形态变化或卖。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象我在别处说过的,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一卷,P124.)在此,马克思虽然也没有直接论述企业家才能,但却可以让人感悟到:在这里,企业家才能具体表现为如何使商品体跳到金体上的“惊险的跳跃”获得成功。

例3:“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一卷,P688.)同样,马克思虽然在此也没有直接论述企业家才能,但却能令人感悟到:企业家才能具体表现为如何运用资本集中等手段,即如何通过组织股份公司去搞大生产、大项目、大工程、大流通、大、高科技;如何通过并购把自己铸造成“经济航空母舰”。

例4: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指出:“资本的循环,只有不停顿地从一个阶段转入另一个阶段,才能正常进行。如果资本在第一阶段G——W停顿下来,货币资本就会凝结为贮藏货币;如果资本在生产阶段停顿下来,一方面生产资料就会搁着不起作用,另一方面劳动力就会处于失业状态;如果资本在最后阶段W’——G’停顿下来,卖不出去而堆积起来的商品就会把流通的流阻塞。(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一卷,P686.)马克思又指出:“资本家在急需的时候会不顾他手中的货币的规定职能,而动用他拥有的一切,来保证他的资本的循环过程照常进行。”(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二卷,P63-64.)在此,马克思虽然也没有直接论述企业家才能,但作为资本家的企业家能“保证他的资本循环过程照常进行,”这正是企业家才能的具体表现。

例5:马克思指出:“资本的循环,不是当作孤立的行为,而是当作周期性的过程时,叫作资本的周转。这种周转的持续时间,由资本的生产时间和资本的流通时间之和决定。这个时间之和形成资本的周转时间。”(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二卷,P100.)还指出:“周转时间或它的两个部分(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中的任何一个部分的缩短,都会增加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二卷,P174.)在这里,作为资本家的家的重要才能表现为;如何缩短“资本的周转时间”。因为无论是缩短资本的生产时间,还是缩短资本的流通时间,都会增加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

必须特别指出:资本主义传统型企业家职能与企业家才能的作用表现出两面性。从生产力方面看,企业家职能与企业家才能的社会作用表现在把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已经证明,作为资本家的企业家对社会生产力的贡献是巨大的。但是,从生产关系方面看,由于担当着企业家角色的资本家掌握着资本这一稀缺资源,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体现了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决定目的”(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P84、P434、P493、P435-436.),这是导致无产阶级贫困化和资本主义社会贫富悬殊的根本原因。对此,马克思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批判!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毫无疑问是作为资本家的企业家极不光彩的一面,无论给他们带上多少美丽的光环,都绝对掩盖不了这一剥削的事实。因此,人们对资本主义传统型企业家应有一个全面的正确的评价。

三、《资本论》中蕴含的型企业家

现代型企业家主要指从事创新活动的职业化的企业高层经理。职业化的企业高层经理是“虽然没有资本但拥有企业家才能的人”。他们以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为职业,凭借个人的经营才能和社会责任感来履行对企业的实际领导权,在一系列创新活动中驾驭风险,用投资人的钱去获取超额利润,以事业上的成功来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这正是现代型企业家与传统型企业家的根本区别。

现代型企业家的出现源于经理革命的爆发。1841年4月15日,即马克思着手写《资本论》的前两年,美国马萨诸塞至纽约的一条铁路线上发生了两列火车相撞的严重事故,2人身亡,17人受伤,一时舆论哗然!这一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事故暴露出老板虽然有钱但不一定有能力领导和管理现代企业的事实。在马萨诸塞州议会的推动下,这家铁路公司进行了改革,改革的实质是把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开,老板有财产的所有权,经营管理企业的则是经理。“经理革命”由此开始,经理制兴起并迅速在全世界得到推广,企业高层经理成了现代企业家的代名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经理”作了较多的论述,如第一卷在论述绝对剩余价值生产时就提到了经理,而在第三卷中至少有18处论到“经理”这个响亮的名词。其中,马克思直接对于“经理”的论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理的含义。经理是“古希腊的监督人”(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P84、P434、P493、P435-436.)“或封建法国所称的regisseur(管家)”(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P84、P434、P493、P435-436.);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P84、P434、P493、P435-436.)从“监督人”、“管家”到“资本的管理人”,在这里,马克思对经理的主要职责与功能作了直接表述。这种职责与功能的不同,正是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家与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家的区别。

(二)早期经理阶层的生成。马克思指出:“每一次危机以后,我们都可以在英国工厂区看到许多以前的工厂主,他们现在作为经理,为了低微的工资,替那些往往就是他们自己的债权人的新工厂主,去管理他们自己从前所有的工厂。(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P84、P434、P493、P435-436.)在这里,马克思客观面生动地论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经理阶层生成的一幕。这种经理阶层的生成方式与我国现代社会经理阶层的生成方式有所不同。从中我们看到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竞争的残酷性,这为我们写企业家史提供了依据和指导。

(三)经理的现实职能。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不能由借贷也不能用别的方式占有资本的单纯的经理,执行着一切应由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自己担任的现实职能,所以,留下来的只有管理人员,资本家则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P84、P434、P493、P435-436.)在这里,马克思非常清楚地告诉我们:在资本主义社会,作为现代型企业家的经理的现实职能就是资本家的执行职能。同时还告诉我们,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历史的演进,资本主义企业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来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资本主义传统企业制度已变成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原来的具有“执行职能的资本家”仅有所有权,但他已“作为多余的人从生产过程中消失了”,而“单纯的经理”则有了经营权,“执行着一切应由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自己担任的现实职能。”这适应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一种历史的进步。由此看来,我国在改革开放中生成的民营企业家,迟早也要走出这一步,这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发展的必然。我国的民营企业家要看清历史前进的正确方向,遵照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时俱进,坚定地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

(四)经理的报酬。马克思指出:“经理的薪金只是,或者应该只是某种熟练劳动的工资,这种劳动的价格,同任何别种劳动的价格一样,是在劳动市场上调节的。”(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P494、P436、P437、P434.)“商业经理和产业经理的管理工资,在工人的合作工厂和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中,都是完全同企业主收入分开的。”(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P494、P436、P437、P434.)“在合作工厂中,监督劳动的对立性质消灭了,因为经理由工人支付报酬,他不再代表资本而同工人相对立”。(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P494、P436、P437、P434.)经理领取的是监督工资,“这种监督工资像所有其他工资一样,会随着一个人效众多的产业经理和商业经理阶级的形成,越来越具有确定的水平和确定的市场价格。”(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P494、P436、P437、P434.)在这里,马克思告诉我们这样几个道理:其一,“经理的薪金”“是在劳动市场上调节的”,换言之,经理薪金的多少、高低完全取决于经理本人的人力资本价值和劳动市场上供求的作用;其二,“在工人的合作工厂和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中,”“商业经理和产业经理的管理工资”,都在V(即可变资本价值)中支出,而不在m(即剩余价值)中支出,因此,经理的报酬是要计入企业的成本的,不能误认是剥削收入;其三,工人的合作工厂同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具有不同的生产关系的性质,一旦“经理由工人支付报酬”,就改变了作为经理职能之一的监督劳动的性质,也不再“同工人相对立”。因此,经理报酬由谁支付,同生产关系的性质相关;其四,经理作为—个阶层,其人数愈多,形成时间愈早,便愈能促使经理市场或人才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反过来,经理市场或人才市场愈成熟、愈发达,经理的报酬就“越具有确定的水平和确定的市场价格”;两者互为作用,相辅相成。

(五)经理的社会作用、社会贡献和社会地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尤尔先生早巳指出,‘我们的制度的灵魂’不是产业资本家,而是产业经理。”(注:马克思:《资本论》[M]第三卷P494、P436、P437、P434.)在这里,马克思至少给了我们这样三点启示:第一,作为“我们的工业制度的灵魂”的产业经理,是现代企业家职能、企业家才能、企业家素质、尤其是企业家精神的集中体现。第二,现代型企业家,其社会作用、社会贡献和社会地位远远高过传统型企业家。第三,作为现代型企业家的经理,特别是产业经理,是“我们的工业制度的灵魂”。这使我们认识到:特别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企业家是民族经济的栋粱,是当之无愧的的骄子,是和平经济年代的英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企业家的社会作用,要积极创造条件,确保企业家的社会地位,激励企业家为社会多作贡献。

由此可见,马克思对作为现代型企业家的经理的基本含义、早期经理阶层的生成、经理的现实职能、经理的报酬、经理的社会作用、社会贡献、乃至经理在现代工业制度中作为“灵魂”的社会地位等,都作了非常清楚、生动、深刻的论述。马克思的企业家理论,其之丰富,之独到,在当时是无与伦比的,给予人们许多深刻的有益的启示。尤其值得称道的是,马克思在写《资本论》第三卷的时候,正是经理阶层刚刚在世界上出现,马克思对这一新兴阶层出现的敏感和高度关注,以及所进行的开创性的理论研究,对于企业家理论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综合国力、综合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我国已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着经济体制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国有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的同时,民营企业迅速崛起。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需要大批高素质的现代企业家。深入研究企业家理论,对企业家队伍的培育、成熟和壮大具有重大意义。这一切都要求我们高度重视挖掘和开发马克思企业家理论宝库,并用于指导我国企业家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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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良谋,郑萍。企业家理论的困惑[J].与探索,1997(4).

王皓,方齐云。理代企业家理论评速[J].经济学动态,1999(5).

刘云鹏。企业家理论的历史沿革[J].经济,1997(2).

刘波,孙林岩。企业家理论和借鉴[J].科学与管理,2000(1).

资本论论文 篇3

内容提要:随着古典企业逐渐走向现代企业,集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于一身的笼统的资本必将分化,人力资本将逐渐独立于财务资本,越来越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部分甚至会成为主导力,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合作是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如何在知识经济中从财务上反映人力资本,这引起了广大会计学者的兴趣。对于人力资源的确认大家达到了理论上的一致,但由于人力资源的不可计量性,理论研究都是浅尝即止,阻碍了人力资源的财务上的可行性。本文从人力资源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参考了大量的人力资源的研究成果,提出以公允价值作为人力资源的计量方法,并对传统的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进行了一定的改进。

关键词:人力资源;确认;计量;报告

人类在不同的要素稀缺的情况下,经历了劳动经济时代、土地经济时代和工业资本经济时代,到了二十一世纪,人力资本和技术中的知识成了经济发展的核心,人力资本要素的稀缺性使人力资源的研究越发显得重要,从而形成了知识经济时代,在这个时代伴随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也为人力资源的发展带来了丰富的内涵。因此,我们很有必要研究知识经济下人力资源的一些具体问题。

在传统工业经济时代,经济发展取决于物质资源的占有和配置。在货币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四大生产要素中,货币资本占主导地位,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稀缺资源。会计核算也只对货币资本尽心。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发展越来越取决于对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和使用。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更替,人力资源由次要地位上升为主导地位,成为第一资源。

一、人力资源会计研究的发展历程

人力资源会计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随后兴起了对人力资源会计的研究,美国会计学会(AAA)专门成立了“人力资源会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系列的研究文告,大大促进了人力资源会计的发展。但由于人力资源会计在会计计量方面的困难因素以及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植根于工业经济的土壤影响,人力资源会计的发展在80年代后期陷入了低谷。在20世纪末叶和21世纪初叶,随着知识经济(Knowledge—BasedEconomy,又称新经济NewEconomy)的初见端倪,以及整个社会对知识经济的关注,人力资源会计的发展呈现出“柳暗花明”的现象,人力资源和无形资产的会计问题成为新经济下企业会计问题的热点。FASB(2001)颁布了一份具有指导性意义的特殊报告———《企业和财务报告:来自于新经济的挑战》,其中详细阐述了知识经济下的无形资产、人力资源等会计问题。

西方会计学者认为人力资源是不变成本(C),介于智力成果与一般资源的以独特形式存在于企业中的特定资产。其理论依据是美国FASB对资产作出的定义,即“资产是指某一特定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人力资源会计的重要奠基人弗廉姆侯兹曾经指出,人力资源会计之所以能够在20世纪60年代导入会计信息系统,最主要的原因是人力资本因素是形成企业商誉的一部分。无独有偶,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1968年颁布的会计研究系列第10号中揭示,形成商誉的15项因素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源自于人力资源因素。此前,在美国会计学会(AAA)1966年颁布的《会计基本理论说明书》中,就首次提出会计目标之一是“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一个主体内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把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非人力资源)并举。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认为人力资源是可变成本(V),其核心是劳动力。不管是可变成本还是不变成本,都说明人力资源是一项成本费用,应该在会计上得以确认、反映和核算。

二、人力资源的会计确认问题

对人力资源的确认有多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把人力资源确认为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同时把人力资源视为资本公积,不确认为资本,不享有企业的任何分配权。企业内部除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之外,不存在第三种权益。这种观点不承认人力资源是企业除负债资本和所有者资本之外的第三种资本。第二种观点是将人力资源资本化为一种类似于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的特殊形式,并认为人力资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应在企业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之间进行分配,即人力资本享有与所有者权益完全相同的权益。这种观点忽视了人力资源相对于一般资源的特殊性,即作为资源,应具有潜在的收益性,而那些学历很高,水平很高,但在企业消极怠工,不能把自己的知识转化为劳动生产率的人力,就不能作为人力资源来反映,从而也不能参与企业的剩余价值的分配;第三种观点是在把人力资源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同时,将其资本化为一项介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权益承担着类似债权人的风险,但享有对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权。因此,会计等式应修正为:人力资产+非人力资产=劳动者权益+负债+所有者权益。这种观点错误地把人力资源当成是无形资产,忽视了人力资源的载体是人。第四种观点是将人力资源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并形成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权益通过企业各方的契约决定,既可以具有债权人权益性质,也可以具有所有者权益性质,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便于在实际中加以操作。

本文认为,人力资源是一项可增值的特殊资产,而且是一项可形成资本的资产。应将企业职工所拥有的智力作为人力资产这一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具有同等地位的资产项目予以确认。根据资产的定义,资产是“一个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拥有或控制的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

从“控制”角度看,法律或者契约性的限制是一项资产是否为特定主体所“控制”的证据。为此,相当一部分人力资源会计的反对者认为,尽管人力资源的存在可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但由于企业对人力资源所贡献的未来经济利益缺乏控制,所以人力资源并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应该考虑到“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economicsubstanceoverlegalform)这项会计惯例,人力资源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是否可以由企业所控制,不应该仅仅拘泥于法律或者契约性限制,而应该从经济本质角度进行审视。从人力资本在企业中的博弈历程中可以归纳出,随着专业化的发展,随着企业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投入的增加,一方面人力资源价值的确在增加,另一方面人力资本和财务资本一样,其专用性也在与日俱增,由此可以期望专用性的人力资源和企业形成一种隐契约(一种固定的长期契约),一旦人力资源所有者脱离企业,其人力资本价值将无从体现,并将因其对其他主体的非专用性而发生贬值。所以可以认为,随着人力资源专用性的提升,人力资源所有者将会选择合作博弈,同时增进企业和自身人力资本的价值,这样人力资源贡献的未来经济利益,从本质上看其实质已经为企业所控制。例如随着公司治理机制的发展,对企业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实行股票期权(StockOption)、对企业职工实行职工持股等一系列激励措施,都能够起到稳定企业的人力资源队伍的作用,从而促进企业在实质上对其内部人力资源的控制,使之长期服务于企业。

从“可能”角度看,按照Upton(2001)的理解,其本意确切地应该解释为“期望”。按照其逻辑,只要事前(exante)认为或能够预期一个项目有价值而且愿意付出代价去进行交换,该项目就符合资产的定义,而不论最终的(事后,expost)结果是否能够证明其有价值。“可能”这一表述的存在,在于揭示不确定性的存在和未来的经济利益是不确定的。因此Upton认为,“可能”一词并不是资产定义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其实任何一项资产,即使是有形资产如存货或固定资产,其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都内含着不确定性的成分,正如我们不会因存在不确定性和概率或然性而不确认存货和固定资产一样,我们同样也不能够仅仅因为人力资源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而就断然将其排除于会计信息系统之外。

三、人力资源的会计计量问题

按照FASB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要素的确认必须符合四项基本条件:(1)可定义性;(2)可靠性;(3)相关性;(4)可计量性。人力资源的前三个特性大家都普遍承认,但人力资源的计量一直以来是人力资源财务会计研究领域的难题,而符合资产的定义只是人力资源确认为资产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人力资源要确认为一项资产,还必须满足可计量性。为了回避人力资源的计量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和人力资源价值会计。

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它是以企业对人力资产的投资为基础逐期累计计量人力资产的成本价值,同时将人力资产成本价值按照人力资源的使用期间进行的摊销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记录人力资产的累计摊销价值,待人力资产退出企业时将两者相抵,余额就是企业人力资产为企业创造的收益或带来的损失,该余额可以作为企业的收益或损失处理。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它是以人力资产为企业带来的预期总价值为基础计量人力资产的经济价值,将人力资产进入企业后对其资产的各种支出作为累计摊销价值,待人力资产退出企业时将两者相抵,余额就是企业对该人力资产预期价值的高估或低估,可以作为企业的预期收益或损失处理。在此基础上可引出不少人力资源的计量方法,如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调整的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未来收益折现法和非购入商誉法等。

1.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该方法是将一个职工从录用到合同期满停止支付报酬为止预计将支付的报酬,按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作为人力资源价值。这种计量方法以工资为计量依据,其计算结果反映的只是人力资源的交换价值,并不是人力资源价值的全部。因为人力资源的价值不仅指交换价值,还应包括剩余价值。

2.调整的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由于人力资源素质的不同,企业之间盈利水平存在差别,因而企业职工的未来工资报酬的现值应乘以一个效率系数,这个系数反映了企业盈利水平与本行业平均盈利水平的差异。将调整后的工资报酬作为人力资源的价值。其中效率系数取决于在设定期间内以某企业盈利水平与本行业平均盈利水平相比计算出的投资报酬率。这种方法仍然是以工资为计量基础,对于盈利水平高于同行业平均盈利水平的企业来说,效率系数大于1,其计算结果大于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计算的结果。因为这个计算结果不仅反映了人力资源的交换价值,还包含了部分剩余价值,即企业超过同行业平均盈利水平的那部分。但对于那些盈利水平低于同行业平均盈利水平的企业,效率系数小于1,所计算的结果小于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计算的结果,不仅没有包含人力资源的剩余价值,连交换价值也没有完全包括。因而这种方法明显地低估了人力资源的价值。

3.未来收益折现法。这是一种计量人力资源群体价值的方法。该方法认为,人力资源价值在于能提供未来收益,因此将企业各期未来收益折现,然后按人力资源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例,将企业未来收益中人力资源投资获得的收益部分作为人力资源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但该方法未反映人力资源的交换价值即工资部分,因此也低估了人力资源的价值。

4.非购入商誉法。该法是将企业过去若干年的累计超过同行业平均收益的部分予以资本化,作为商誉的价值,然后再乘以人力资源投资占企业投资额的比率作为人力资源的价值。这种方法不仅没有计算人力资源的交换价值,而且剩余价值也只计算了一部分。因为企业的正常利润同其超额利润一样也含有人力资源价值的一部分,不容忽视。此外,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当某企业的实际利润等于或低于同行业正常利润时,该企业人力资源就没有价值,显然是不合理的,这更低估了人力资源的价值。

由于人力资源的特殊性,传统的会计理论框架应该进行适当的变动。首先由于人力资源的计量涉及货币性和非货币性,因此可行的办法是把人力资本交付于市场,由市场来决定其价值,这也是人力资源产生的根基。因此人力资源会计的计量应采用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计量法。即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其次对于会计要素,应该增加会计要素的内容并重新分类:资产包括财务资产(传统意义的资产)和人力资产;权益包括财务负债(传统意义的负债)、财务资本权益(传统意义的股东权益)和人力资本权益。再次就是会计等式,应该相应改变为:财务资产+人力资产=财务负债+财务资本权益+人力资本权益,体现了劳动者与股东之间连续重复博奕的产权关系。具体操作应该是:当人力资源投资入股时,通过权威的人力资源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入股,由于我国实行注册资本制度,人力资源在未来期间给企业带来收益的高度不确定性,而且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因此,不宜将其记入财务会计的“股本”账户,而应另设一账户“人力资本”予以反映,同时把人力资源的价值列入“人力资产”账户。由于人力资源作为资源,只有当其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收益时,才能予以确认。为了解决人力资源的运行中的价值变动问题,目前致力于人力资源会计研究的学者大都认为,在人力资源的核算中,还应该设立“人力资产摊销”账户,按期对人力资产计提折旧,理由是人力资产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样,都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会逐渐衰减。但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人力资产不同于财务上的其他资产,按照其磨损的程度逐渐或一次性地全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而劳动力价值不是被转移,而是由工人的劳动再生产出来。而且人力资源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决定了人力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就可能出现增值现象,而对于物质资产来说几乎不可能出现增值现象。因此这种观点是不可取的。而应在期末,通过权威的人力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或劳动力市场得出其公允价值。增设“人力资产调整”账户,调整人力资产的价值。冲抵“人力资产”账面金额。冲抵的限额就是“人力资本”入账计入的价值。当人力资源价值增值时,根据会计的谨慎性原则,通常不对其进行会计上的反映,只有当公司修改章程,以人力资源控股、持股和参股时,或重新对人力资本进行评估,发生评估增值时,借记“人力资产”,贷记“人力资本”。至于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开发成本和替代成本和日常人事管理成本等,从企业的纳税角度考虑,不宜将其资本化,而应同现行传统会计一样,将其费用化,作为当期费用冲减税前利润。因为如果将其资本化,那么就如同固定资产,其费用不可做税前抵扣。这将使企业的资产虚增、损益虚增,影响财务数据的客观性。因此应该直接增设“人力资产成本”账户,用以反映人力资源发生的有关费用。比如在每期计发工资、福利费用时,借记“人力资产成本”,贷记“应付工资”。

四、人力资本在会计分配上的反映

至于人力资产做为资本入账,怎样参与企业的税后利润的分配问题,大部分会计学者都想对人力资源价值预测一笔固定数额的人力资本,以便和物力资本一起,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而实际上,人力资源所创造的价值随着主客观环境的变化,年年月月不同,因此很不科学,特别是按笼统的总利润分配的体制,透明度不高,容易出偏差。例如,当某企业经营没取得显著成绩,只是进行简单再生产,仅获得社会平均利润时,生产者与物力资本所有者都只能取得最低的社会平均收入,但由于没有“社会平均利润”的概念,那么当生产者已按月领取了工资后,再参与税后笼统利润的分配,则生产者所分得了不应得的利益,而物力资本所有者得不到最低收益,则很不公平。因此笔者认为解决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创立利润分块责任制,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律规定的各种公益金之后,如果企业的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利润率,则余下的利润全部按资分配,由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参与企业的分配,如果企业的利润率低于行业平均利润率,则不再进行再分配。从而建立切实可行的人力资源价值分配体系。二是:让人力资源直接通过控股、持股和参股的方式,参与企业的税后利润的分配。如深圳华为公司奉行“让最有责任心的明白人担负重要的责任”,实行人力资源资本化,职权和股权向有知者倾斜。同时股权实行动态调节,你今年干得好,公司给你配股;明年干不好,公司可以收购你的股。并不是有钱就可以购股,达不到华为确定的标准,有钱也不能够有股权。在员工持股比例上,实行“30%优秀员工(含核心层中坚层)集体控股,40%的骨干员工有份量地持股,10%-20%的低级员工和新员工适当参股。这样一来在财务上也就可方便操作。因为采用这一制度,企业变动的仅仅是所有者权益内部人的份额,并不影响企业的其他财务事项。但这有一点不足,就是只反映了企业的人力资本化,却没有反映人力资源给企业带来的未来收益情况。因此只能对内起到管理作用,却不能对外提供相应的会计信息。

五、人力资源的会计报告体系

我国的财务报告体系是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既然人力资源在财务会计上得以反映,那么人力资源也应在财务报告体系中得到反映。即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两个新的报表项目:“人力资产”和“人力资本”,在“人力资产”项目中反映企业取得人力资产时经权威机关评估值,并随着企业的发展,“人力资产调整”也相应地调整人力资产的账面金额。而“人力资本”则反映人力资源获得时,即在与人力资源者达成一种固定的长期契约时评估值入账,通常该项目只随董事会决议和中介评估公司评估后,发生金额上的变动。并且按此作为人力资源拥有者参与税后利润的分配依据。同时应该在报表附注部分披露与人力资产在契约达成时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成本,披露各类人力资产当期期初和期末余额、变动情况及其原因,并应披露当期确认的人力资产减值准备。

在损益表中新增两个报表项目:人力资产成本,人力资产跌价损失,反映人力资源的追加成本、使用成本、安置成本和流动成本,以及在期末时根据劳动力市场或权威的人力资源评估机构对人力资产的评定,确定人力资产的跌价金额。对于人力资产的成本,可按照税法的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做税前抵扣。而人力资产的跌价损失不能在税前抵扣。同时在报送的附表中增加“人力资本成本明细表”,反映企业在人力资产上的所有发生费。在此附表内应设置以下几个栏目:员工的培训费、工资、奖金、福利费、职工内部调动过程中发生的退职、退休后发生的各种费用、职工因解聘、辞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解聘费用和职工“跳槽”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争议诉讼费)。至于人力资源获得时的成本费用,如招聘广告费、招聘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和奖金、招聘活动租场费等,根据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则应在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的损益,在对应的传统会计损益项目中反映。

参考文献

[1]谭劲松。智力资本会计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2]葛家澍,杜兴强。人力资源会计及人力资源信息披露的彩色模式[J].财会通讯,2001,(11)。

[3]国际会计准则2000[S].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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