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书笔记文章(精选29篇)
最近我学习了一篇文章,叫《小英雄雨来》。
讲的是花村有一个12岁的少年——雨来。雨来非常喜欢游泳。一个秋天,雨来上了夜校,在这里他学会了“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这几个大字。
一天鬼子进村,交通员李大叔藏到了雨来家的大缸下。敌人闯了进来,雨来为了掩护李大叔。他在敌人严行拷打、威逼利诱下,守口如瓶。敌人决定枪毙他,但他趁敌人不注意之际,跳到河里,他得救了。雨来也成了小英雄。
雨来的勇敢,深深地铸刻在我的心里。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怯懦。那是一个下着雪的冬天,我无意间看见一帮和我一般大的人,在欺负一个小男孩,见到此景,我内心立即充满了气愤,可是他们人太多了,我又转念一想:反正不关我的事。便转向,大步大步的往前走,此时此刻,什么乐于助人,什么拔刀相助,都抛到了脑后。都因为我的懦弱,我惭愧了好几天。现在想想,当时我面临问题的并不只是帮助那个小男孩,而是一场道德、勇气的抉择。当我读到雨来的坚强勇敢的精神,更像是雨来教导了我做人的道理。
“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这是老师教给雨来的话,看得出雨来对这句话很有感触,说明雨来渴望在光明的教室学习。战争时期,他们没有好的学习环境。可我们呢?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学习,却不珍惜,上课不但爱做小动作,还爱交头接耳。更有一些学生,竟然厌倦上学,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真的不值啊!当我们有这种思想时,想一想雨来,渴望学习的态度,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
我记忆里模糊记着这么一句话:自己选的路,就算跪着也要走完。用它来形容雨来再合适不过,他选则了一条革命道路,不管有多少艰辛,多少难过,他都用他的毅力,坚强的走过,我想雨来一定有许多痛楚吧,但他一直坚持着,一直努力着。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有的时候,我遇到一点困难,就要退缩,没有一点毅力。这岂不是鱼游锅中——好景不长吗?美国有个作家叫海伦·凯勒,她不但是聋哑人,还是盲人,没人能想到她会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但她做到了,她打破了常人的思维,同样使我们敬佩。只要我们向他们学习,同样也会有一股自己也无法预料的力量。一首歌不是唱么: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
战争年代,硝烟缭绕。虽然我们摆脱了那时的苦难日子,但一定要记住那个年代雨来教导我们做人的道理,因为那句句是真理,也许能让你一生受用不尽。
前几天,读完了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可能很多人都想生活中可以真的有这样的一位老爷爷,可以在迷茫时有一些建议。如果生活中几十年后的人,可以告诉我们要如何选择,也许这一路都会很顺利吧。但是有的时候,可能有一些过来人在讲述一些经验、教训时,也许那个时候任性的我们还是不愿意听取,更愿意自己去尝试一下。
还有像老爷爷说的,很多人在问答案时,其实心中已经有了答案。解忧杂货店存在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大家能够清楚内心的想法,做出选择。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孤儿院出来的孩子在回答的时候,丝毫不留情面,有什么直接说出去,投信的人刚刚接到信的时候更多的是愤怒,然后变为思考是什么意思(但是实际上只是直言,并无深层含义),但是投信人会更加认真、理性的思考自己的决定,慢慢敞开心扉,最终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其实整个过程多的是投信人自己的反思,沉下心来好好做出决定。解忧杂货店不会为你做任何决定,所有的选择都是自己做出的。
还有一点是信任是一点一点建立的,老爷爷开始只是为了消磨时间,回答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虽然搞笑,但是做到每封信认真回答,有了这样的基础,才有了后面一封封真正的咨询,老爷爷同样也为了保护隐私,专门设置了牛奶箱并装好信封,提醒其他人不要拿走。这样的信任一点点建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咨询。所以当三个孤儿院的男青年无意闯入的时候,虽然跟老爷爷不一样的风格,但是因为之前已经建立起来的口碑,投信人更愿意敞开心扉,说出平时难以跟别人讲述的话。为什么现在人之间的真诚、信任越来越少了,就是大家很难管住嘴,把别人一些私人的事情拿出来跟其他人讲,给别人增添了很多烦恼,互相之前都不在倾吐真心。
当别人来找我们倾诉时,说明他是信任我们的,我们其实更多的是倾听,提出问题,让倾诉者可以更勇敢的明白自己的内心所想,更好的做出决定。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两者皆可抛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一开始对亚瑟的描写是一个乖巧有思想的富家子弟,参加斗争后,因为不堪误解重新换了身份生活,从此过着痛苦艰难的生活,倘若还能称为生活的话,他身上的所有伤痕便是最好的证明。经历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磨难后他更加坚定自己立场,投身于更激烈的斗争中,到最后关在监狱里时,他和他父亲的对话令人动容落泪,他努力地活着就是为了看他的父亲更爱上帝还是他,主教深陷痛苦,但我为亚瑟的遭遇痛心,因为他的所有真情流露落泪,人生来就是要遭遇矛盾的,分歧倘若十分巨大,一边是多年的信仰,一边是自己的爱子,该怎么办才好呢?这首诗是亚瑟的绝笔诗,也是一个灵魂的申述。
我是一只牛虻,
幸福欢畅,
不管是活着,
还是已死亡。
今天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第二十章最后的名将——蓝玉。主要写了朱元璋不放心北元,明洪武十三年和十四年向北元发起两次远征,都取得了胜利,但并未对北元形成致命的打击,不断骚扰明朝的边境。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又一次下令远征,蓝玉在历次正沙漠的行动中只是担任了几次配角。蓝玉是安徽远定人,是常遇春的内弟。蓝玉是一个要强的人,他从不会承认比任何人差。这次远征无疑给蓝玉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机会,朱元璋同意了蓝玉的请求,给了他右副将军的位置,主帅自然是冯胜。蓝玉来辽东击破了庆州的重兵把守,纳哈出率二十万队伍投降明军。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带兵远征北元,脱古思帖木儿丢下队伍逃走,元军投降,北元灭亡。
好词:明目张胆、朝思暮想、百般无奈、无处不在、瓦解、震慑、洋洋得意、狰狞、凶神恶煞、不共戴天。
我欣赏的句子有:“其实他采取这一政策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本来在大都当皇帝的父亲被逼得搬了家,亲戚都被拉去吃牢饭,此仇实在不共戴天。”“这些明军士兵用恶狼般的眼神看着他,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还大声呼喊,很快,更多的明军士兵围拢了来他们一看珍稀动物似的眼神注视着他。他很荣幸的成为第一个俘虏。”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战士的历练
漫游在书架上,脑子里都是空白。面对满满的书籍,忽然间一种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但自己始终下不了手,因为每一本书我都太喜欢了。
随手拿起一本书——《牛虻》,翻开它,也翻开了我对它的理解,它对我的影响。
《牛虻》作于一位英国女作家伏尼契,讲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可以说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数爱国人士一样投身于革命之中,不为身份,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败过,痛苦过,挣扎过,也不曾后悔过。成长的道路需要付出代价,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顽强的毅力造就了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革命者。面对威胁和诱惑,不妥协,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个信念,从容就义。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学习。国家危亡,民族衰落,人们懑懑不平,那时候的你毅然站了出来,给了国家希望,民族希望,人们希望。向国人做出了榜样,你是个伟大的人。学习你的爱国之情,学习你的大义之情,学习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所需要的文化粮食,我们要向你学习,吸收你的可贵。读着你的事迹,倾听着你的心声,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就懂得赴日学医,后来因为爱国主义精神,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学医不如学文,于是毅然的弃医从文,走上了用文救国的道路。中途也受尽了苦难,但他也没有放弃,因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终于历尽千辛万苦,苦尽甘来,呼醒了一大批的爱国青年,人们的思想转变,迎来了救国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鲁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们的志向一样,他们都爱国。国家是我们生长的地方,因为有它,我们快乐着;因为有它,我们幸福着;因为有它,我们骄傲着。万一,哪一天它开始变小,逐渐变小,最后消失了,那我们应怎么办?我想,肯定是痛苦着,煎熬着,绝望着。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儿女,小小的翅膀里怀揣着大大的爱国梦想。所以,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为祖国注入力量;热爱自己的民族,为民族增加生机;热爱我们选择的生活,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今天下午终于把《牛虻》读完了,用了两天的时间来读,当然不是全部时间。读起来的感觉就好象三年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因为是同一性质的书籍。虽然是同一性质,但是我一定要阅读它,首先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再者我不阅读的话,我无法给自己当初那这本书到身边一个交代。
《牛虻》,一本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书的内容提要是这样写的: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压纯正的文学名著。主人公叫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了意大利的独立于自由。
牛虻,让我想起了保尔,因为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和保尔同样的东西——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不屑牺牲自己的一切,执着坚定地都斗争到底。
年青时被捕,坚决不招供,虽然后来中计。
逃亡落难时,被一个强大自己两倍的人大了个残废,想到自己的“工作”而没有自杀。
再次被捕时,面对残酷的统领,毫不畏惧,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活着令人起敬,死时更令人佩服!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 》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 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 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 左臂弯曲; 左手少了两指; 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 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报纸版面创意,是一门实践性的科学,也是一门新兴的艺术。它需要编辑有着“十年磨一剑”的功力,博览勤作,使得其创意看似信手拈来,但却是自然皆成美妙文章。在进入读图时代的今天,文和图作为报纸版面的两大基本元素,成为了我们进行报纸版面创意的基石。
然而,今天摆放在你我面前的报纸,已经具有了几百年的发展历程,在对文字版面设计几近思路枯竭的今天,人们将报纸版面创意的目光更多地投向了图片的运用,而图片的涵义也正悄然改变着。从过去仅仅指“摄影图片”,扩充完善至如今汇集了“照片”、“漫画”、“图表”等多种表现形式的集合体。图片的功能也从过去简单的一种新闻形式、一种版面美化手段,上升为吸引读者注意力、提高报道现场感和贴近性的一个亮点,进而成为增强报纸竞争力的一大要素。
“图文并茂,两翼齐飞。”,前新华社社长穆青把文字和图片在报纸上的作用比作腾飞的两翼。1999年《天津日报》提出“以图片带版面,以版面带新闻,以新闻带记者,以及着带队伍”的操作思路,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天津日报》在一年后的中国记协版面评比活动中,取得了两金一银的好成绩。事实证明,我们对于图片在版面创意中所起到的作用的认识正在一步步加深。
随着读图时代的到来,图片已成为人们打开报纸后的“第一视点”,是版面和读者的“第一接触”,这时图片对版面最大的贡献就是抓住读者的眼球。新闻图片是报纸版面的眼睛,要做到直逼人眼、光彩夺目,要具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强大的吸引力,使读者在“五步三秒”内产生继续读报的欲望。
正因如此,我们对图片内容和运用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那么,什么样的图片是报纸需要的好图片呢?真正好的图片,要能够作为一个较为独立的角色来激活整个版面,要能够成为版面创意的精灵,这一点在现今报纸的体育版中体现得尤为突出。
新闻图片在报纸体育版中发挥着无法取代的重要的作用。体育,尤其是竞技体育,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时时刻刻关注的焦点。竞技运动,则是在动感中体现力量之美,速度之美,技巧之美,而作为印刷媒介的报纸,怎样才能让读者拥有置身于赛场之内的现场感呢?大量运用新闻图片正是能达到这种效果的最佳的途径。
但是,怎样才能避免盲目追求新闻图片数量、忽视报纸版面整体设计而产生的图片运用多而乱、图片冲击力不够等结果呢?我根据自己所学的体育新闻专业知识,结合对《报纸版面创意艺术与电脑编辑》、体育新闻报道领域内较为前沿的《体坛周报》和各大报纸体育版的精读、选读,对于报纸体育版新闻图片的应用有了一定的心得体会。
首先,体育新闻报道应形成版组。
国外综合类大报的惯用方法是将体育新闻报道单独列出形成版组,并进行合理的分类和有机的组合,既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同时又方便不同需求读者的选择性阅读。
第二,以图片带版面。
“以图片带版面,以版面带新闻”,正如《天津日报》的思路,在体育版的版面创意中,以“图片带版面”的上乘之作正是我们所追求的。而若想达到以“图片带版面”的效果,无论是独立的新闻图片还是配片,都必须至少具备两特点:一是图片本身具有较强的新闻性,即使是配片也应如此,读者读了文字新闻之后,还可以在图片上再得到一些未知的新闻信息。第二是要有美感,图片既是具有新闻性的,也是有美感的,不仅是图片本身的美感,更重要的是指图片在整体版面设计中,选材的切题,最佳的的编排,独到的视角等等。只有具备以上这两个特点,图片才可能成为带动版面创意的精灵!
第三,应重视图表的运用,必要时后也可采用漫画等形式。
在体育新闻报道中存在大量的比赛时间、比赛双方力量对比、比赛结果等较适于以图表形式来表达的信息。各种形式的图表,再配以精心设计的电脑制图,将会给读者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体坛周报》经常使用图表来向读者介绍各大比赛的赛程安排、赛事结果,场上各种技术数据统计等。图表形式多样、变化灵活,让读者一目了然,亦可达到“一表胜千言”的效果。
除了新闻图片,漫画也是增强报纸可读性的重要途径,让大家在诙谐幽默中不知不觉地获得了新闻信息,同时也起到了活跃报纸版面的作用,是报纸版面创意中的又一亮点。
昏黄的灯光下,合上刚刚读完的《牛虻》,长舒了一口气。
《牛虻》这本书的结尾部分,全书给人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我觉得,这本书,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在伏尼契笔下处处都是精彩。此时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党的感染,我不禁开始热血沸腾。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亚契的年轻革命者,经历了人生的忐忑,最终,在行动中不幸被捕英勇就义的故事。
在他19岁那年,在一次忏悔时,却不曾想,亚契无意间透露出了行动和队友的姓名,致使队友被抓,行动失败,而他也被认为是叛徒。后来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伤了亚契的心。
他无力面对生活,开始寻找解脱……
面对亲生父亲的真相与女友的误解,走投无路的亚契选择了伪装投海自尽,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亚契的逃避凸显了他的懦弱,反而让更多的人误会他。他的心理难道就如此的脆弱吗不,他难道连一次误解都承受不了吗?只是因为他不愿意去面对生活,去改变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幸好在逃避的20--年里,他逐渐醒悟了。
在那20--年中,亚契逃亡到南美,过着非人的生活。现在他又重新回来了,又回到了意大利。不过她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懦弱的亚契了,他成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战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经过了20--年的炼狱,是他逐渐走向了成熟。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业而奋斗,不是努力着……
但是,革命总是会有牺牲,直到再一次偷运军火的任务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结束了。他和他的亲生父亲相认了,但面对教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他并没有选择妥协,最终他英勇就义,英勇就义,死在了他曾经最敬仰的亲生父亲的手中。
牛虻的爱国主义精神最让我感动。他为祖国的革命而献身.
眼光回到国内,近代以来,何尝不是有许许多多有着爱国主义精神的伟人。他们有的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有的为国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个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难,修建了我国第一条铁路。杨靖宇,战死沙场的抗联英雄。还有钱学森,克服重重阻挠回到中国……
他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主义精神,引领我们到达一种新的境界,他们无形中教导我们怎样去热爱我们的祖国。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将来要报效我们的祖国。
再次打开这本书,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滴在了书上,那是对意大利青年党人的敬佩,那他们的追求自由,爱国主义精神,为革命牺牲献身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他们诠释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这样的革命者,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意大利青年党人的信仰,为追求自由的执着与奋不顾身,还有革命战士的成长……
近日以来,反反复复地读着徐迟译本——梭罗的《瓦尔登湖》,真的很感动。
早在一百多年前,梭罗用他朴素的文字,描绘出瓦尔登湖大自然的无穷魅力,他与孤独为伴,但并不消沉,他孩子般的纯真拥抱着大自然,用独特、睿智的思维,积极探索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坚定地维护着自然的古典生态。他相信:人类唯有在大自然中才能保有自己的纯美天性。所以热情地讴歌着心中的女神——瓦尔登湖,这又何尝不是每一个人心中应保留的一块圣地呢?
我确信那是一个睿智的老人。我知道他在瓦尔登湖独居时年纪并不大,即便死去时也称不上“老人”,但他却给我一种唯有老者方有的广博、沉稳和智慧的感觉。
关于对梭罗的印象,我是很矛盾的,他那么热烈地爱着自然,用孩子般的想象遨游并描绘着自然。我在认定他有着老者的平和睿智的同时,脑中又时时会浮现出这样的一个身影:一个孤独的孩子,独自漫步湖边或徜徉林中,没有惊慌,也不显无助;看着那蓬勃华丽的生长着一切,内心充满着喜悦,似乎他也参与了创造,他也可以随之生长起来。那份自在自得让他俨然成了山林;然而他又断不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他只想做自然永远的孩子。
是的,他是自然的孩子,但这不是一个对世界的新奇叽叽喳喳叫嚷个不停的孩子。我常常惊诧于他的那份好奇与平静。他静静地打量着一切,不管是喧嚣的城市,还是静谧的山林。他静静地思考,思考着人类伟大的创造力,也思考他们唯我独尊的行径。他是人类的尊者。他以一颗安静而纯粹的心灵,以一颗高贵而智慧的头颅俯看着茫茫众生。他在工业革命初期便预见到了一两百年后的今天的现状。他关怀着人类,又蔑视着人类。他担心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随着人们功利目的下的发展而消逝,瓦尔登湖也将要成为记忆之湖。甚至记忆都会淡去,直至不复记忆。
以前,我一直热爱故乡农村的生活,甚至如今也经常梦回故里,也曾在春日的余晖下去乡间小路散步,观赏小草野花;冬日去山涧小溪,游览溪边枯黄的野草和朦胧的冰凌……尽管我生活素淡,在简单中体味着生命的纯粹,但尘世中凡俗事物依然可以令我焦头烂额;我喜欢山野,却不一定能够真正归隐田园。如今居住的小城,城市化建设日新月异,带给人们只是房价的居高不下与上班族急促的步伐、车水马龙的喧闹繁华,喜欢的乡间旷野早已渐渐退出人们的视线,如今只有从心里保留着那份淡泊宁静的向往与追求,在阅读中体会那种安详静谧的意境……归根到底,一句话——生活在经济飞速发展社会里的我们,无非是想保存着一种清野的梦幻慰安自己罢了
梭罗是把瓦尔登湖当作情人来爱的吧。因为爱之深切,所以笔下如此传神:
“我从它的水面上又看到了同样的倒影,我几乎要说了,瓦尔登,是你吗?
这不是我的梦,
用于装饰一行诗;
我不能更接近上帝和天堂
甚于我之生活在瓦尔登。
我是它的圆石岸,
瓢拂而过的风;
在我掌中的一握,
是它的水,它的沙,
而它的最深邃僻隐处
高高躺在我的思想中。”
梭罗的瓦尔登湖——穿越时空,散发出永久的魅力;它无疑是现代人的心灵家园;梭罗便具有了独一无二的气质和迥异于常人的伟大。
我想,我会经常光顾梭罗的瓦尔登湖——去感悟一百多年前睿智的思考者的坦诚与无欲。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20--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
读余华的《活着》让我回忆起童年,想起老一辈的苦涩人生。虽然他的文字写的是那样的平淡,但是却感到那样的真实,那样的亲切。让你读着,想笑却笑不出,只想哭。
一天晚上,我闲的没事,然后就拿起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活着》。起初,我很好奇,不知道那书里讲的是什么内容。我被迫无奈的翻开第一页,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无聊。所以,我就大概翻了一下,在我烦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了“就这样他的儿子也就死了”。虽然,是几个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文字,但是我有一种感觉,一种非常想了解它的感觉。
终于找到了那页,找到了那也得开始部分开始看,起初,我只看了几句,我发现这个书上讲的和我所看的一个电视剧有一点相像,我就接着往下看,最后终于弄明白了,这部电视剧原来就是这本小说,这时,似乎有一种力量在驱使着我更深一次的了解他它。那本小说,讲的是叫徐富贵的人的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他的家庭的变化及其它周围人群之间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儿子为了献血,也被活活的抽死了,当他的父亲(也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徐富贵)得知此消息后,非常伤心,伤心过度像是精神不正常的,在自己儿子坟边,给自己儿子跳最后一次秧歌”时,我心里有一种感觉,一种从心里激发出的同情。我想,这种情景如果换作是谁,谁都不会好过,谁都会心里难过甚至伤心过度而失常。真的,他虽然只是本小说,但是他反映了解放前后去穷苦人民生活的状况却是现实的。但是也有人会说,每个人都会有不愉快不顺心的事的时候,只是他的多一些罢了。其实,这样也可以,但老天又为何的那样不公平呢!为何把许许多多的厄运同时抛散在一个人身上呢?那样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只有有钱的人才能幸福,但事实上,钱并不是万能的。
每个人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欢笑,也有泪水。凭什么在那个时候贫苦任的泪水就要比富有人的泪水流的多些。
我们也需要公平,我们也需要幸福,因为我们也是人啊!
徐富贵的一生,是我们每个人都难以想象的,在他中年时期,由于他自己,他的家庭因种.种原因遭受变迁,接二连三的,他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相继去世,最后只剩下他和她的外孙子孤独终老。从一个风风光光的青年到孤苦伶仃的老头,时代的变迁,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越来越好,但是主人公,却恰恰相反。
人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坎坷,怎能获得希望。可爱的人间,他总有幸福,只要你又勇气去寻找。公平公正是每个人都期盼的,生活中每个人都是有权利说:“我们也需要公平的。”人的一生艰难而坎坷,但是只要你用心去发现去观察就一定会有收获,但是社会又为何是这样的呢?
活在世上,快乐也好,痛苦也罢,都会随之远去,而徐富贵正是给了我们一个范本。我们也正也应该思考一下了!
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要有自己的风格,活出自己的风采,活得精彩!
得宠思辱,居安思危。
当我读到“龙光年牺牲了”时,我一看就知道这准是被反动派的特务害的。他们特务中有个刽子手叫“猫头鹰”,他已经杀害了我们三百多个同志了,面对穷凶极恶的敌人,面对十指连珠,火烫,老虎凳——这些让人生不如死的酷刑,我们的共产党员们,为了自己的目标,为了真理,不畏凶险,他们用钢铁般的意志,忍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折磨和牺牲。
渣滓洞中的生活,有句话可以形容:两个天窗——出气,一扇风门——伸头。
“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你能相信这是出于以为13岁女孩之手的文字么?如果是现在当然不相信,但请把时间调到二战的时候。在这个时候写出这样既忧郁又向上的文字应该是合乎情理的吧。
这就是安妮?弗兰克,德籍犹太人.她留下来的日记使她名闻遐迩.15岁死于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她的日记成为二次大战期间纳粹消灭犹太人的最佳见证,日记中展现了惊人的勇气与毅力。
是的,安妮在她的日记里倾诉这一切:对母亲的不满,对父亲的敬佩,对彼得的爱意,对胜利的希望。有消极也有积极,有恐惧也有欢乐。日记里呈现的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安妮。常有人说小孩子怎么会有消极的一面,我们是--点钟的太阳。所以常有人将自己的文章写的很假,并没有"我笔写我心”.而安妮的日记将一个少女的烦恼都实话说了出来,这让我不禁又许多共鸣之处,即使我们并不生活在一个年代里.
本书大致讲了安妮一家为了逃避德国人把犹太人送往集中营的惨剧,逃到了她父亲公司楼顶的密室里,在那里度过了2年多的时间.与他们住在一起的还有凡达一家和一位牙医.在那个密室里,白天不能说话因为下面是在工作的德国人,而且始终不能拉窗帘.晚上只能靠听收音机来了解外面的情况.炮声不断,随时都可能被德军发现.在这样的环境下,安妮却在日记里仍表现出对战胜的希望,这是我所敬佩的!
同时安妮在日记里阐述着自己对彼得的爱意,这是每个少女都会有的青春期的懵懂.彼得是凡达夫妇的儿子,一个英俊的小伙子.在安妮受不了母亲的封建思想是就会去找彼得获得思想上的宽慰.
在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充满可怕的,因为日记搁笔的那一天就是安妮一家被发现送往集中营的那一天.不知道安妮在那里受了多少的虐待……总之从她在密室的日记中也大可看出战争的残忍.从此我比从前更迫切的渴望世界和平!哼,可恶的希特勒,那个连一只老鼠死了都会掉眼泪的人竟对自己对犹太人所做的一切都没有感觉的人也配在这世界上存活过吗?如果当初隆美尔暗杀死了希特勒,那么百姓的苦难也会提前收尾!
“密室里一阵强烈的骚动,大家苦盼已久、谈了又谈但似乎美好得太像童话的解放,真的变成现实了吗?今年,1944年,会给我们带来胜利吗?我们还不知道。不过,希望已经在我们心中复活了,这股希望给了我们新的勇气,使我们再一次坚强起来。我们必须勇敢地忍受这所有的恐惧、穷困和苦难,现在我们关键是要保持镇静和坚定。现在比以往更需要咬紧牙关不叫苦。”这是安妮日记里的一小篇,让我看了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我想正如安妮面对困难那样,再坏的事情,再不安的过程也总有结束的时候.
安妮 弗兰克,她给了我充满信心活下去的动力,给了我阳光,给了我少女的共鸣!
不管我是否活着,还是已经死去,我始终都是,快乐的牛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
雨来,多么鲜明,多么响亮的名字!
小小英雄雨来的名字早就已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12岁的雨来掩护革命干部和鬼子作斗争的故事,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歌颂赞扬了雨来机智勇敢,不怕牺牲的高尚品质!
糖果和戒指的诱惑,对与小小年纪的他来说是具有多么大的吸引力,可是,他不但没有接住糖果和戒指,更没有说出革命干部李叔叔的下落,多么令人佩服,多么让人赞叹!
来自:作文大全雨来在破旧的房子里艰苦的读书,想起这点,心里突然有一种惭愧之心,我们有花园似的美丽的学校,我们有明亮宽敞的大教室,我们有舒适漂亮的寝室,我们有照顾关心我们的老师。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可我们却完全不在乎,完全不懂得,我们不好好学习,我们不好好听话,老师家长批评起来,我们总是有一万个理由。我们和雨来有着多么明显的生活条件差异,也有着多么明显的品质素质差异,我们不得不感叹英雄-----雨来。雨来-----英雄。
也许人人都会说,我很机灵,我很聪明,但是到了真正的危急的时刻,你的机智和聪明能不能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呢?我想任何人都不会有这样绝对的保证和承诺。但是雨来可以,鬼子让他带路,聪明的雨来却把鬼子带进了地雷阵,雨来假装一脚踩空,滚到了河里,趁机逃脱。雨来的游泳本领是不用人们怀疑的,他在河边生活了20--年,水性非常好。我想雨来能在关键时刻乘机跳到河里,然后游走,这与他的生活环境也有很大的关系。他在面对鬼子的时候,能够不害怕,更没有当面求饶,而是积极的想办法,想对策,既能逃脱鬼子的控制,又能消灭鬼子。是多么勇敢,不得不让人佩服,不得不让人赞扬!
雨来的勇敢和机智让我陷入了沉思,是一股什么力量让他在凶狠的鬼子面前不屈服,不低头,是什么力量让他把人民的安危,把革命的安危放在第一位,是什么力量让他如此的坚强?我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12岁的孩子,我想,也许一个大人都不能做到他那样的冷静沉着,机智勇敢。
雨来是真正的英雄,是名副其实的英雄,他将是人们心目中永远的英雄.有一次,我6岁的弟弟问我:"姐姐,你知道雨来的故事吗?"我故意摇摇头,于是,只见弟弟绘声绘色的讲了起来,讲的和书上的差不多一样,弟弟口中的雨来是那么伟大,那么高尚,那么勇敢,那么精灵.实际上呢,他确实是和弟弟讲的那样,至少在我的心中他是一个让我永远瞻仰,永远钦佩的人.
歌德这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对话。”
最近,我认真阅读了安奈特.L.布鲁肖的《给教师的101条建议》捧读此书,给我很多收获,带给我教学上许多建议,在原来教学中的许多疑虑一下烟消云散,里面收入了101个教育小故事,涉及教育的各个方面,有教师教育孩子的心得,有课堂上意外发生后的随想,有转变观念的体会,有关爱孩子的收获……
读着书中的故事,我不由联想到了自己,如果我遇到了类似的情况,我会如故事中老师一样对待如此的学生吗?当意外发生时,当学生的行为已经超越了底线,我会如何呢?我会和故事中的老师一样一笑了之,灵活的对付,还是会大发雷霆,以自己的威严压载学生个性的闪现?我不得而知,但是我已经在慢慢转变我自己,慢慢融入到孩子们中间,成为他们最为可亲的朋友。
读过此书,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章节:不要放弃任何一个孩子。
其中讲到“优秀的老师,让差生变好,让好生更优秀。学生失败的同时,我们也失败了。”反省自己,我所教的班里差生较多,每次上课他们都会思想开小差,跟不上进度,久而久之,他们就成了我的眼中钉,肉中刺,轻者无视他们的存在,重者惩罚他们,现在想来感到很惭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技之长,都有自己的分工,自己的生存方式,何必强求十指一样长呢?我们作为教师,不是只培养参天大树,而是让每朵小花都开得灿烂。他爱音乐,就让他成为一名音乐家;他爱美术,就让他成为一名小画家……那样,我们才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为了一切学生。
教育故事,就像长河里的涓涓溪流,平淡而又长远;教育故事,平常中包藏着经典,蕴含着永远。每天,每周,每月,记录一个小故事,将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呈现出来,可以帮助更多的老师拓宽视野,提升修养。让我们一起,记录下身边发生的一个个教育故事,提升自己,更为他人提供一个范例。相信我心一定有收获。
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对于我们教师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而做为年轻教师的我知道的东西又太少了。教师只有再度做为学生,拿起书本,不断地充实自己才能与时俱进,不断以全新的眼光来观察和指导整个教育过程。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创造性地开展教书育人工作。比方向更重要的是态度,比态度更重要的是毅力。
这本书带给我的思考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这不是一个终结点,而是为我打开了一扇门,使我对作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读书可以增加自身的修养,读书可以使人博学多才,读书可以答疑解惑,读书可以使人更加了解世界,了解人类,了解自己,读书可以引领我们到很多去不了的世界,读书可以作为无聊时的消遣,也可以作为取得文凭的工具。
因为读书有很多好处,(一般而言,当然是指好书),所以很多人都在读书,因为大家都在读书,所以我们也要读书.为什么要读书,因为读书有好处,某个人为什么要读书?每个人读书都有不同的理由,每个人读的书也不同.
1、有人读书是为了摆脱生活的苦难、获得物质生活的富足,继而实现精神上对贫穷、压力、不公的解脱。
2、有人读书是为了实现外界环境对他的期望,他不想让别人失望,更害怕面对失败的自己。
3、有人读书是为了思想的自由、德性的提高,这种人读书对书的选择很多,挑剔的眼光正如他们对自己理想世界的追求一样持久不懈。
4、有人读书是为了安身立命,平凡的生活、平凡的工作和幸福是他最希望得到的。对他来说,即使不读书,获得这些也足以让他感谢生活。
5、有人读书是为了兴趣,这类人很少,他们很坚持,如果社会对他们足够宽容的话,往往会成就很大的事业。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
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
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
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
这番话强烈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看完小说《牛虻》,我真是情不自禁的流出了眼泪,在震撼中回顾了牛虻的一生。这时候眼前的景象,只能是波涛汹涌的大海,无情的击打着礁石,并且伴着寒风的呼啸声……
我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自己最信任的教父蒙泰尼里欺骗,被无耻的神父卡尔迪出卖,无辜的挨了一记琼玛的耳光。一些片断还在我的眼前停留:当得知自己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时,他狂笑着用锤子打碎了上帝的塑像。“这么容易”他喘着粗气“我真是一个白痴”、他计划制造投海自尽的假象,他留了两封简短的“遗书”,一封写着:我相信过您,正如我曾相信过上帝一样。上帝是一个泥塑的东西,我可以用锤子将它砸碎。您却用一个谎言欺骗了我。另一封则写着:去达赛纳码头找我的尸体。他在大雨中离家出走……
之后的十三年,作者一笔跳过(十三年被写成中断的友谊),之后,牛虻返回意大利,并用了化名费利斯?里瓦雷兹,他成了一名优秀的讽刺作家,可是十三年间的折磨,听者都觉寒心。从好好的富家子弟沦落为残疾在甘蔗园卖苦力,在斗牛场里干脏活,忍受着病痛当小丑,受尽了屈辱,他对琼玛说过一些话,让人震撼,我绝对忘不掉,他说:“你想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许有灵魂——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吗?你对一切都以慈悲为怀——你可怜那个穿着傻瓜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你可曾想过那个凄惨的灵魂,那个甚至没有五颜六色的衣服遮掩、赤裸在外的灵魂?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冷得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感受到鞭子一样的讥笑——他们的狂笑就像赤红的烙铁烧在裸露的皮肉上!想想它回过头去——在众人的面前那样无依无靠——因为大山不愿压住它——因为岩石无心遮住它——忌妒那些能够逃进某个地洞藏身的老鼠;想起了一个灵魂已经麻木——想喊无声,欲哭无音——它必须忍受、忍受、再忍受。噢!瞧我在胡说八道!你究竟为什么不笑出声来?你没有幽默感!”谁能想象到他受的苦?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在狱中,他受到最残酷的刑罚,只要动一下,皮带就深深地陷进他的肉里,他还有重病,这种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蒙泰尼里看望过他一次,这一次,牛虻告诉他,他就是他的儿子,一阵幸福和激动过后,亚瑟让蒙泰尼里选择,是要他还是上帝?他……选择了上帝,放弃了心爱的儿子。不久过后,亚瑟被押往刑场,临死前他坚决不忏悔,这多荒.唐!不向上帝忏悔而走进坟墓,是多可怕的事情。他要求不被捆绑,不戴眼罩,他露出一生最灿烂的笑容,调皮的问“我就在这棵树下被枪决么?”他直视马枪兵,然而,他们都下不去手,都故意打歪,希望使亚瑟致死的那一枪不是自己打的,而亚瑟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伙计们,打得太差了!”“再来一次。”“上校,你带来了一支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看看能否把他们调理好些。好了,伙计们!把你的工具举高一些,你往左一点。打起精神来,伙计,你拿的是马枪,不是煎锅!你们全都准备好啦?那么来吧!预备——举枪——”他临死还这样说,还执行自己的死刑,看样子,他对蒙泰尼里已经不报希望了,他死而无憾了吗?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之后,蒙泰尼里也死了,死前,他神经错乱了,这是必然的结果。我真搞不懂,一开始放弃这个职位多好!到头来还要伤心的死去!蒙泰尼里其实就是一只披着慈善的面纱的恶狼!一个多么虚伪的人!牛虻所有的一切,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我相信,他不是以前的亚瑟了,他现在叫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夜色逐渐笼罩了大地,我伸手打开了台灯,继续全神贯注地看着书。
这本书我很喜欢,它讲的是意大利青年亚瑟,出生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这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十三年,历尽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夜,更深了。虽然已经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但是我仍直愣愣地盯着那最后一个字,心里有些某名的惆怅,像牛虻这样如此完美的英雄人物,竟也会死得如此悲惨,我缓缓合上了书本。
这小说主人公亚瑟是在各种矛盾冲突的洗礼下一步一步地成长的。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父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父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希望将来能打消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父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父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父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父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在这残酷的现实教育下,亚瑟选择用自杀来逃脱这一切。而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那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喜爱嘲讽别人,看似十分冷酷且能让军方感到恐惧的“牛虻”。
我缓缓站起身,来到窗前,欣赏着窗外那些正在少且匆匆赶路的行人和车辆。我轻轻叹息一声,为这个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牺牲,倍感痛心。
“意志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要创造或是破坏某种东西的自由的憧憬,是能从无中创造奇迹的创造力。”莱蒙托夫的一句话或许可以成为牛虻或者说是亚瑟那坚强意志的真实写照。牛虻,这个如此坚强的革命者,在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之后,他依然能够凭借自己那坚强不屈的毅力进行成长,且在南美洲度过了如人间地狱般的十三年,整整十三年!这,便是牛虻坚强意志的伟大,也是我为何如此敬佩的原因。
你可以失去一切,但是你却不能让你的意志变得软弱,因为,如果你拥有了坚强的意志,那你便有能力去创造你想要的。而牛虻或者说是亚瑟,这位意志坚强的革命者才能在南美洲度过了这惨不忍睹的十三年。
这便是革命者!拥有坚强意志的革命者!令人崇敬的革命者!
读了《小英雄雨来》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主要讲:住在芦花村里的雨来游泳本领很高,有一次,他妈妈叫他上夜校,雨来学到了自己的第一次认识的一得字:“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鬼子在雨来背书的时候闯进来,用糖和金戒指诱惑他,将他严刑拷打,企图从他嘴里得知交通员在哪,可是雨来什么也不说。雨来不说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学到的第一句话。鬼子要把他枪毙,雨来却趁鬼子不备,跳到河里跪了。
雨来真厉害,也很坚强,为了祖国,宁死不屈,如果我能像雨来一样那么坚强那么勇敢,就什么也不伯了。雨来很机灵,枪响以前,能钻进河底,让鬼子扑了个空。所以我一应要随机应变,以防万一。雨来是个英雄,他敢于和凶恶的鬼子斗争,不受诱惑,不卖国。当大家看到雨来还没有被打死,内心是多么高兴啊!
读了《小英雄雨来》,我受益非浅。
花袜子造灯塔
好词
幸亏糊涂嘀咕惊叫麻烦关键磨蹭
回头碰巧训斥支开糟糕约定辩解
急匆匆盘算着掩饰道热心地惊讶地
吹牛道美妙的闹哄哄怯生生气恼地
威胁道懒洋洋凶巴巴呱呱叫嘟哝着
五颜六色气喘吁吁劲头十足满头大汗
不慌不忙又推又拽瓮声瓮气小心翼翼
兴高采烈臭名昭著自言自语一本正经
不紧不慢嬉皮笑脸
好句
1、可是,艾迪熊的姿势为什么那么奇怪?他使劲弯着腰,鼻子都快贴到地上了。
2、他又推又拽,使出了全身力气,可这块积木一动也不动,就像在地上生了根似的。
3、反正提灯也保不住了,花袜子干脆找了个借口,把提灯还给他的朋友。
4、花袜子给八音盒拧紧发条,想来点儿美妙的音乐。可是八音盒还没唱,树下却传来很吵的叫声。
5、花袜子叹了口气,把它抱到木马上。
6、只听砰的一声,紧接着是一声惨叫,小鸭子从木马上摔了下来。木马那条松动的腿,禁不住摇晃,忽然断开了。
7、一切重新安静下业,花袜子总算松了口气。可是似乎有点太安静了,花袜子心里犯起了嘀咕。
8、花袜子把窝翻了个底朝天。
9、花袜子磨蹭起来就忘了着急。他一边吃饼干一边找袜子,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
10、他一眼就看见宝贝袜子正懒洋洋地躺在树下,好像已经躺了很长时间。
11、花袜子的心情一下子就好起来了,因为朋友们真的都在等他。如果下次反过来,朋友们让他等得太久——比如说让他等十分钟以上,或者让他两次数到五——他已经想出无数捉弄大家的办法了。
我的感悟
读了《花袜子造灯塔》这个故事,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淘气可爱的花袜子小乌鸦。他撒谎说没捡到好朋友艾迪熊的提灯,但最后还是友好的还给艾迪熊了。知道做错就改还是好乌鸦。
读了《花袜子当保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花袜子小乌鸦是个热情的小动物。我也知道被别人关心时会感到心里很舒服,也知道了关心别人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我知道了要想得到别人的关心,自己首先要想着去关心别人。
读了《花袜子爱迟到》这个故事,明白了和别人约好的时间一定要准时到达,要不会受到朋友的捉弄。
在现实生活中,如里不守时,常常会给他人带去麻烦,自己心里也不好受。读了这个故事,我以后一定做一个遵守诺言的好学生。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在人生的旅程中,或许会失落,或许会欣喜,但我们都不满足,总觉得眼前的不是的,没有真正得到幸福,可是幸福又是什么呢?金钱、名气还是人的虚荣心。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幸福每天都陪伴着你,可你没有发现,它是奉献,是健康,是亲情。《青鸟》一书就是让我们学会了怎样去寻找幸福,发现幸福。
这本书讲的是一对兄妹寻找幸福的青鸟,一路上他们经历了许多事情:夜宫的五道大门,恐怖的墓地之族,青孩子的世界,以及幸福家园的所见所闻,让他们懂得了幸福。
在莫里斯、梅特林克的笔下,我看见了他们的坚强,他们的勇敢,和他们寻找青鸟的坚定决心。在这本书的结尾,作者说:“所有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够生活的好,过得幸福快乐,所以每个人都去苦苦追寻幸福,但幸福并不像想象中那样难以得到。”我认为作者说得很对,幸福是什么?幸福是帮助,幸福是劳动,幸福是奉献。幸福只在你的一念之间,幸福就这么简单,你只要用心感受就会得到它。
我们每天都生活在幸福的周围:妈妈辛勤地劳动,奶奶温暖的问候,爷爷烧的可口饭菜……可我们有没有奉献过得到真正的幸福呢?
我们可以做的事情其实很多:妈妈在干家务时,我们可不可以帮她干一点呢?我们放学回家时可不可以向妈妈、奶奶等亲人说一声“我爱你”呢?平时我们可不可以看到有人摔倒主动把他扶起来呢……
幸福就这么简单,只要你有一颗会发现、会关爱别人的心,你就能发现幸福,幸福就是付出、奉献、乐于助人,这就是幸福的真谛。
《瓦尔登湖》是美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亨利.戴维、梭罗的代表作,它主要记述了1845年至1847年的两年半时间,在瓦尔登湖畔的一间自己亲手搭建的小木屋里,独自居住两年半时间的所观所听、所思所感,展示了梭罗在简单生活中深入思考与重塑自我的心路历程,文笔宁静恬淡,引人深思,具有一种使人沉静的力量。截止到目前,这本书我只阅读了二十五页,无法从整体上对这本书的内容和写法进行评价,只从自己读过的部分文字中,记录自己阅读时头脑中闪过的几点火花。
在该书的第一部分《省俭有方》的开头部分,梭罗这样写道:“学下面这些篇章,或者说写这里头大部分篇章时,我正形单影只地住在马萨诸塞州康科德的瓦尔登湖畔树林子里我亲手搭建的一间小木屋里,离左邻右舍一英里,仅凭一双手养活自己,我在那里住宿了两年零两个月。如今,我又是文明生活中的匆匆过客了。”在这本书的开头,梭罗之所以写下这样的话,大约是让即将读这本书的读者,不要一味地效仿自己过隐居的生活,当人们心情烦躁时,可以暂时离开尘世的喧嚣,但不要离开的太久,我们暂时的离开,不是为了逃避,不是为了当“隐士”,而是让自己的心灵暂时沉静一段时间,重新审视自己生命所划过的轨迹,规划自己的未来究竟应该往哪里走?
在这本书的第4页,梭罗这样写道:“有时候,我暗自纳闷,我们怎能如此轻率地——我几乎要说——致力于推行那种万恶不赦的行为,但从国外引进的所谓‘黑奴制’,有那么多精明而诡秘的奴隶主在奴役南方和北方的奴隶。南方监工良心固然坏,北方监工良心更坏,但是话又说回来,良心最最坏的还是你成为你自己的奴隶监工”。体育比赛中,教练常常对运动员说:“要想在赛场上发挥出自己的全部水平,不是努力战胜对手,而是要努力战胜自己。战胜自己内心的恐惧和惊慌,战胜自己内心过度的激动和兴奋。”是啊!许多时候,不是别人打败了自己,恰恰是自己内心的恐惧和惊慌打败了自己,使自己未战先怯,正如梭罗所言:“自己成为自己的奴隶监工”。
在这本书的第5页,梭罗这样写道:“今天人人附和或者予以默认的真理,明天却有可能成为谬论,而这种谬论只不过是缥缈的烟雾,有人却相信,那是雨云,会把甘霖洒向他们的农田”。古代的一位哲学家曾经这样说过:“真理再向前走一步就是谬论”,真理和谬论都是相对的,在这种情况下是真理,在另一种情况下就是谬论,在他那里是真理,到了你这里就有可能成为谬论,我们不要把自己的希望全部寄托在某一条所谓的真理上,不要以为这一条真理会让自己无所不能,不要期望凭借一条所谓的真理让自己的人生走出低谷。
在这本书的第6页,梭罗这样写道:“有些东西在某些人圈子里,确实是生命的必需品,但换了一个圈子,却仅仅成了奢侈品,要是再换一个圈子,则完全成了未知之物。”同样一件东西,在不同人的眼里,它们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关键看这个人是否需要这样东西。比如所谓的婚姻,在普通的人看来是生活的必需品,但在许多单身或者离异的青年男女来说,就成了奢侈品,而在许多未成年的青少年来说,就成了未知之物。
对于读书,我们可以有不同的方法:比如那些“快餐”性质的书,我们完全可以带着消遣的心情去阅读,可以快速地浏览,了解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即可,而对于那些经过数百年的岁月时光淘洗过的经典著作,则需要我们慢慢地品读,特别是那些带有哲学性质的书籍,需要我们结合自己的经历和生活,对其中的某些重要句子进行慢慢品味,咀嚼其中的味道,让书籍指导自己的生活,调整自己的心态,转变自己的思想,融入自己的生命,时间可以是一个月、两个月,也可以半年、一年,可以一次读上几页、一页,也可以是一段话、一句话,细细地读,慢慢地品,让自己的生命沐浴在经典的光辉中……
梭罗的《瓦尔登湖》大概就属于后者,需要我在今后的日子里慢慢地品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