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说明文优秀6篇

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尤其是在作文中有重要意义的说明文,说明文是一种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章体裁。怎么样才能写出优秀的说明文呢?这次为您整理了狗的说明文优秀6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狗的说明文 篇1

产品名称:安戈全天然美毛三文鱼狗零食

适用范围:全犬期

包装规格:50g

产品特色:精选野生阿拉斯加帝皇三文鱼,蛋白质含量大于80%,给狗狗健康活力的同时具有很好的美毛功效。采用全天然抗氧化剂如维生素E,抗坏血酸,天然香料,柠檬酸等,不含人造添加剂。丰富的奥米伽-3有助宠物皮毛健康。

+狗民商城价:35元

1 直观印象

这款零食的包装采用清新的蓝色,给人一种回归深海的感觉,而大海也正是三文鱼的生活环境,让人还未开封便对这种自然食材有所期待。包装上对于营养成分、储存建议和喂食建议有详细说明,还配有可爱的小图解,但可惜都是英文的。虽然现在粑粑麻麻们的英文都不错,但总该考虑周全不是,至少关键性的指引,如如何根据狗狗的体型体重来喂食等说明实在该有中文标示。

虽然在说明上没有做到入乡随俗,但在使用方面设计者还是做了贴心设计:侧边的小切口可以方便顾客将包装撕开,而不需要额外使用剪子。不过小编在这里也发现包装的侧围边缘有些锋利,冬天干燥时很容易划伤手指,要格外小心。

2 口感评测

拆开包装就有一股扑鼻的鱼香,相信会令狗狗食欲大增。小编特意贴近闻了闻,只有自然的海洋鱼的味道,相信如商家所说,没有额外添加人造香料。

为了保证取得第一手的资料,小编也亲口尝了一块,质地紧密,咬劲十足,而且有浓浓的海鲜味道,有点像在吃用料十足的三文鱼肉松块,非常美味的说。小编还用曲别针进行了压力测试,也可以看到零食致密的结构,即使受到如此摧残,也没有分崩离析,粑粑麻麻不用担心会撒得满地都是零食屑。

3 实用性

零食的颗粒不是很大,与大颗粒的狗粮接近,这样就不需要粑粑麻麻每次掰开一点点来喂了。颗粒的大小也刚好适合放在漏食玩具里作为填充零食,而零食表面也具有相当的摩擦力,不易滑出,吊足狗狗的胃口,让狗狗专心把玩好一会。

4 适口性

虽然小编觉得这款零食口感上佳,可还是要请出真正的食客来评断。本次特邀评测狗是来自小编家的小拉多多同学。由于零食太小,而味道又太过诱人,以至于多多同学根本不等小编拍照就三下五除二地把零食吞下,然后眼巴巴地吐着舌头等着下一粒,一副贪得无厌的馋包相。

5 浸泡测试

很多粑粑麻麻会担心零食或者狗粮太硬伤到幼犬的牙齿,这款零食是全犬期通用,因此更要关注一下它的硬度,或是泡水后会不会一下松散开来。通过微距观察,可以发现零食在水中时表面会集结很多气泡,这说明虽然质地紧密,但还是有很多疏松的气孔保持零食的弹性和松软度,粑粑麻麻不用担心会伤害到宝贝的牙齿。

经过3个小时的极限浸泡,这款零食完全没有松散开,反而吸收了一部分水分,所以麻麻可以将一些药品溶在水中,将零食泡在里面,如果狗狗不爱喝药也可以通过吃这款零食将营养成分吸收进去。

狗的说明文 篇2

我忙问几元钱,卖狗的人凶凶的说:“没看到牌子上写5元吗!”我一摸口袋,不好,才4元!不过也奇怪,这么可爱的狗才5元,狗有病吗?我问:“狗是不是有病?”“卖病狗你去告我!”“4元买了!”“那好吧!”

没想到这么便宜!哈哈!

妈妈看见了也挺喜欢,好!

晚饭时间到了,我给狗狗吃骨头,不吃,反而跳到妈妈的位子像人一样吃起了饭,我大吃一惊,急叫妈妈来看,狗狗还在那吃,动也不动,还时不时的夹青菜吃。妈妈过来一看,问我:“昭昭,我在做梦吗?”“没!”“这件事得保密!”“当然啦!”忽然,狗狗说话了:“你家饭菜好好吃!”“真的吗?”妈妈高兴死了,我老是说好难吃,它却说好吃。妈妈又说:“你居然会说话!”“???我是人哎!我叫少少!”我和妈妈大笑起来,“你明明是狗!”“哈哈!”少少生气了:“我怎么会是狗?”“真的,你好奇怪,狗不会说话的!”“那我告诉你一个故事你就知道了!”“?????????”

狗的说明文 篇3

6月21日,农历夏至,广西玉林“狗肉”消费高峰如期来临。玉林人觉得在夏至吃狗肉、啖荔枝是祖辈传下的风俗,既没犯法也没影响别人;护狗者则认为猫狗等是伴侣动物,吃狗不仅不文明,而且来源可疑,其背后或存在盗贩杀狗的黑色产业链。从爱狗派与食狗派的唇枪舌剑,到如今部分爱狗人士与当地商贩的当面争执,甚至爱狗人士与食客发生斗殴,这些对抗使这场关于“狗肉”的争论远未了结。(《中国青年报》6月23日)

“狗肉之争”可以说是社会转型期的一场极为正常的争论,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在野蛮时代或饥馑年代,虽然人类也可能隐隐地分为爱狗派和食狗派,但人们恐怕远没有能力也没有闲心甚至觉得没必要去争论这种奢侈的问题。“狗肉之争”当前之所以变得众口嚣嚣、旷日持久,首先是因为社会发展使得物质更丰富、社会更文明、观念更多元。

“狗肉之争”中,爱狗派和食狗派各执一词,很难说谁更有道理,也很难拿一方的理去灭另一方的理。爱狗与食狗的争议中,即使存在着文明的差异、素质的分歧,也是一场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的争议。有些事情,如果主张者太过于执著太陷溺其间,反而不如局外人看得更清楚。在这场争议中,一些人的看法就比较理性平和,比如必须承认,从总体上看,狗既是伴侣,又是食材。

狗狗不同,言人人殊。争议原本没有错,一般说来,文明争议的走向应该是充分的沟通和对话,是行动上的节制礼让。比如人们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设身处地、推己及人,甚至己所欲勿施于人。如果争议过后,爱狗的人除了爱狗还更爱人,知道在爱狗养狗的同时,也容忍别人不爱狗甚至讨厌狗的自由,或许能与非爱狗派和谐相处,也能在爱狗方面找到更能影响人和吸引人的办法;食狗派则不再只作为饕餮者而无视动物保护动物福利动物尊严,那么,这场“狗肉之争”就是有价值的。

孰料,“狗肉之争”让我们看到的是爱狗派与食狗派激烈对抗的种种狗血剧。据称除了吃狗之外,玉林的部分商贩还虐狗,场面血腥。后又有传言称,此系为了示威而进行的人为策划。部分爱狗人士也行为过激,一些人采取电话骚扰、威胁的方式,甚至打砸狗肉经营场所,显示出不应有的暴力倾向。

狗的说明文 篇4

同样是为人类服务,猫抓老鼠被认为是天职,是忠于职守,狗捉老鼠却被斥为“多管闲事”;同样是对人类要求低索取少,牛被赞为“吃的是草,挤出的是牛奶、血”,而狗被斥为“不改吃屎的本性”;同样是美味佳肴,什么鸡肉、鸭肉、猪肉、牛肉都可以用来宴请宾客,任凭人们私下多么喜欢狗肉,可它却始终“上不了正席”。

中国人对狗的歧视,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对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人的称谓上。人家成功成名了,称他英雄当然很好,可失败了呢,再怎么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也是“狗熊”;人家甘当副手,跑腿倒也无怨无悔,这本是好事,你不理解人家也罢,硬要斥之曰“走狗”;人家有时明明不知道某情况或有难言之隐,你不理解也罢,硬要说人家装作“狗不吃屎的样子”。更难听的还有骂人家什么不懂为“狗屁不通”,说人家乱说为“狗屁胡说”,说人家什么都不是则为“臭狗屎”。当然,最难听的还是骂人家为“狗东西”,甚至连人家父母也搭上去一起骂——“”、“”、“的”,似乎不骂个“狗血喷头”不足以解恨。其实,国人对狗的歧视非但丝毫没给国人颜面增光,相反,一百多年前上海英租界的那块“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倒是让国人同临了一次“狗运”,让我们真的了解了其中的“狗滋味”。

狗性本是很忠诚善良的,可中国人还是喜欢骂狠毒的人为“狼心狗肺”,说他“良心狗吃了”。其实狗何曾吃过人心?偶尔咬过人,除非我们冒犯了它。人们总说“蛇不乱咬,虎不乱伤”,蛇虎都能原谅,为什么就是不放过狗?只有“疯狗”时有易伤人之虞,其实疯牛、疯猪、疯虎、甚至疯人,哪个不危险?把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到狗身上,显然有失公正。狗摇着尾巴明明是向人示好,可国人硬是要给它个“摇尾乞怜”的“专利”。月食本是正常的“天文现象”,中国神话里硬是说月亮给天狗吃了,这真是天大的冤枉。如此污蔑之词,让老实本分的狗背上的罪名太多太重,就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啊。

狗的个头不大不小,外形俏皮可爱,稍微胖点瘦点都无伤大雅,可有时有人偏瘦,便有人不客气的说他难看得像“豺狗”。“豺”本是“狼”,可这里硬是把狗给扯了进去。真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狗的尾巴灵活可爱,既不像蛇尾那么小,也不想兔子尾巴那么短,也不像鼠尾那么尖,真是恰到好处。可是每当一件事后半部分衔接处理不太好时,总要把狗牵扯进去,谓之“狗尾续貂”,其实,岂止“狗尾续貂”不好,“虎尾续貂”、“豹尾续貂”就好么?

狗本来性情温和胆子不大,吃饭时,你掉饭粒它就拣饭粒吃,你扔骨头它就拣骨头啃,你什么都不给,它也不懊恼,它也绝不奢求你给它多少,更不会也不敢与你争抢,它只是那么深情专注地仰视你,如此谦卑如此本分,“好大的狗胆”、“狗眼看人低”、“瞎了狗眼”这些帽子真不知是怎么戴到狗的头上的。

过去,在对狗的歧视这点上,连很多文人学士也不能免俗。据说宋代大学问家苏轼一次坐船外出游玩,正想捉弄一下身边的佛印和尚,刚好这时河边一条狗正在啃骨头,于是东坡指着狗对佛印说:“狗咬河上(和尚)骨。”正当东坡为自己才思敏捷沾沾自喜时,佛印也随口说了一句“水流东坡诗(尸)”,顿时让东坡羞愧不已。其实,狗何曾咬过和尚的骨头?又据说清代大才子身为礼部侍郎的纪晓岚一次与吏部尚书和珅及侍御史闲聊,和珅指着一条狗明知故问“是狼(侍郎)是狗?”纪氏不愧为才子,脱口而出“是狗”,紧接着那几句“垂尾是狼(侍郎),上竖(尚书)是狗”“狼,专吃肉;这狗呢,是遇肉吃肉,遇屎(御史)吃屎”让和珅和侍御史碰了一鼻子灰,窘态尽出。纪氏、和珅和侍御史为什么难堪,说到底还是有着。看不起狗吃屎习性的意识存在。

文人啊,何必老与狗如此过意不去呢?机关算尽太聪明,反失了尊尊颜面。

当然,中国人也有对狗稍微友善点的看法,但顶多止于同情。如古人为上司服务曰“效犬马之劳”,自称“犬马”,主要是为了表明忠诚不二,骨子底里还是有低人一等怕被人抛弃的担心,以求得同情。古人又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话后句写出狗对主人的忠,狗与主人不离不弃相依相偎够动人,但其中透露出更多的还是可怜的狗与贫寒的家渲染的那种凄惨悲凉辛酸无奈的光景。对于一时失势人物,有人称之“落水狗”,本来包含了些许可怜的成分,可依然有人对它不依不饶,甚而至于发动大家一同痛打“落水狗”,痛打之余还要讽刺一番,至死也不宽恕。其实,落水狗真有那么可恨么?实在有点冤枉。又如古代有些大臣本来居功至伟,一旦被认定“功高震主”,“兔死狗烹”是他们可怜的下场,而可悲的是连老百姓也斥之曰“狡兔死走狗烹”,似乎理所应当。可见这狗们是两头不讨好。

狗真是无辜!狗的这种无辜受辱的局面在中国已持续了几千年,真不知何时了结。我真担心有一天,狗仔们突然警醒,被逼无奈之下“狗急跳墙”,真的咬人,到那时,我们可别说什么“狗咬拉屎人——不识抬举”了。

不过在现当代,随着西方“狗权”观念的流行,我们对狗的看法也渐渐在变。据说,西方很多国家早已立法规定狗是保护动物,禁止打杀,违者将被拘役甚至终生监禁。狗再也不是“狗命”一条了。前几年中国也似乎有让“狗权”入法、让“狗权”与“人权”平等的势头,无奈某县狗肉生意太火爆,一旦立法禁止杀狗,对该地财政百姓收入影响太大,只好暂时搁置此事。尽管如此,还是给狗争回了些颜面。当然,狗肉的风行,对狗的命运不是什么福音,但人们对狗肉的喜爱,让狗们渐渐走出了“低物一等”的歧视圈。天津的“狗不理”包子早已享誉全国。

与此同时,中国人对狗的称谓也在改变。在“狗”前加一个“小”字过去很少见,这一加,由过去的歧视变成了爱称。一些狗还被当宠物养,甚至当孩子养,还给他们取了非常动听的名字——“花花”“黄黄””贝贝”等,如果你不注意,真不知道这些是狗名。首届“中国达人秀”中那个视狗如妻如子与狗同台演出相依为命的川子不知让多少国人落泪。

其实,让“狗权平等于人权”于人何尝有害?宠物狗让多少孤独寂寞的灵魂得到慰藉啊。而这岂是一些“狗嘴吐不出象牙的人所能懂的?警犬的出现,也让公安干警的破案效率大为提升。前不久,为了围剿重庆枪击案悍匪周克华,四条警犬和数千公安干警对周克华布下了天罗地网,终于让他成了瓮中之鳖,插翅难逃。而警犬“雷鸣”因连续工作20多小时中暑而致肾衰竭也不幸殉职,此情此景,不能不让人动容。警犬之与家犬犹如不同岗位之工作人员,差别几何?

尊重狗吧,它从来都是人类的朋友!一个连狗都不放过的时代,是谈不上文明、人道的。作家巴金笔下的那条艺术家的狗的“狗性”比众多人的“人性”高贵的多,而小狗“包弟”的死也找出了那个时代的丑恶疯狂惨无人道,也让巴老深深忏悔了几十年。

狗的说明文 篇5

在城市之外,狗基本上还起着看家护院的作用;在城市之中,狗的作用等同于顶级心理医生。城市生活的繁杂和慌乱,阻隔和冷淡,即使枕边耳语也未必能够如同狗的呜咽声那样抚慰人心。城市人比任何时候都需要狗,针对这个现象,哈佛大学的人类学专家马歇尔说:“我们可以当做这是人性的退化,但是某种意义上来讲,对宠物的责任心,也能体现人性的进步。”

不过,若是事情变成了这样,对宠物的责任心又能如何体现――城市空间一再缩小,生活成本一再增高,城市环境一再失衡,抓本溯源的工作暂时未能落实,就已经把目光落在了“与人类争夺生存空间”的狗身上,随之而来的便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狗可能传染多种疾病;狗也许会伤及无辜;狗会带来多余的垃圾,造成多余的浪费……走投无路,就无路找路,还剩下什么办法呢?打!

在打狗之前的程序是为狗上户口,一方面,狗依然被当作野兽处处受制,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和人一样的身份认证才能得以生存――多么完美的一对悖论。上户口收费之凶残和程序之繁琐,近10年来已经成为了从组织机构到社区家庭个人争论不休、意见不止的焦点。但是倘若不上户口,那么现在根据最新的条例,所承受的风险就是――与爱犬生离,也不排除死别的可能性。

成都至少有一百万只狗,上了户口的只有不到十万只,若是想要避免生离死别的发生,除了乖乖上户口这一条路之外,便是将这个家伙关在家中,任它百般撒娇耍赖也不放出门。这个城市美好的景色中,不再有拖着狗在茶铺晒太阳的一幕,也不会再看见公园的绿地上,孩子们被一只笨拙的狗逗得笑逐颜开的场面。如果狗的消失表达的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是的,这样一来成都确实“文明”了,可是如此冰冷的文明要来何用呢?

狗的说明文 篇6

我们何曾给狗“狗权”? 狗是最早与人类共同生活的动物,距今约一万四千年前,人类就开始驯养狗并使之服务于人类,狗的灵性及其众多的优点早已为世人所称道。狗也是自古以来最受人们关注的动物,光在国内就已有四十多种关于狗的纪实小说和科学论著出版,有些甚至改编成经典性的电影。许多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心理学家、文学家、政治家、军事家对狗都有极其精辟的评论,如达尔文、弗洛伊德、巴甫洛夫、赫胥黎、米兰•昆德拉、尤金•奥尼尔、莫里斯•梅特林克、康拉德•劳伦兹、马森、林肯、杜鲁门、富兰克林•罗斯福、拿破仑等。而狗与人类之间建立起的深厚情感,以及狗为人类所做的贡献和牺牲,更是感人肺腑、可歌可泣!直至今日,狗仍在军队、警界、消防、海关、学校、医院、娱乐、家庭等各个领域为人类做出无私的奉献。可以说狗是为人类做出贡献最多的一种特殊的动物,这也是它们为什么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关注、爱护的缘故。

人类是地球上最高级的生物,人类的智慧和双手创造了今日的文明。然而人类并没有任何权利藐视其他生物的生存权,尤其是对待狗、猫这类“宠物”。人与动物本来就是地球上一个和谐的整体,谁也离不开谁。把人与狗等动物当作两种对立的关系,认为人道主义高于“狗道主义”、先人道后狗道,实在是对人类自身的悔辱和对现代文明的亵渎!试问难道对待狗等动物好一点,就是在提倡“狗权”、“狗道”吗?再问这几十年来我们给了猫狗哪些“狗权”、“猫权”呢?有哪一部法规在保护它们不受虐待、残杀呢?对动物好一些就会让“人权”、“人道”没有保障吗?这是什么逻辑?连中学生都会耻笑的!这种所谓的“人权”、“人道”实际上是极其虚伪的。按照这种观念,清华大学研究生用硫酸泼熊;复旦大学研究生残害二十几只猫;乌鲁木齐10岁小学生用火烧小猫;黑龙江女“先进工作者”残杀小猫以及本人几次在下马见到小孩子打狗取乐等作为都是理所当然的了。林肯总统为了救助一只受伤的小鸟而中断与其他政府官员讨论国家大事,没有一位美国人认为他重动物轻国事,而正是他的爱心,赢得了全国人民的尊敬,成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

“9.11”悲剧发生时,其中一座大楼内逃生的人们不仅为老人、小孩、残疾人让道,还主动为一只小狗让道先走(因为美国有些公司允许员工带宠物上班),这是怎样的一种胸襟啊!综观世界各国,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人们已经没有人比动物重要或人比动物高贵的观念了,现代文明对人与动物关系的理念就是:人重要,动物也重要,两者应该和谐相处。正如刘亚洲将军(李先念女婿)所说的:动物是人类的伙伴,它们也是地球的主人;有些动物我们是绝对不能再吃了,再吃,或再残忍地吃,我们民族是要遭天谴的,动物也会报复我们;动物并不比人类傻,有时比我们还聪明,至少它通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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