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兴趣爱好作文(精选7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我的兴趣爱好有很多,如:唱歌、跳舞、游泳、英语、爬山、写字、打羽毛球等等,可在这之中,最有趣的就得数爬山了。
小时候,爸爸妈妈常常带我去爬山,刚开始,我还嘟着嘴嫌累,但后来我就不这样认为了,我甚至爱上了爬山。我爱它的一草一木,一虫一鸟,我爱它那挺拔的身姿,我爱它那青山绿水。你听,那是知了和小鸟的二重唱,这歌声是多少婉转呀!多么动听呀!嘿,你瞧——小溪也加入到了二重唱的队伍里了呢!它正哗哗哗地向前奔去;你看,那是美丽的喇叭花,那是可爱的油菜花,那是热情的牵牛花,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小野花。我将双手打开,享受着大自然给予我的一切,闭上双眼,感觉人都要飘起来了一样。我在岩石的楼梯上迈着步子,在花儿的芬芳里走着,看到前面的美丽风景,我不禁高歌一曲……
当然,爬山还有另一个好处——锻练身体。爬山作为一种户外活动,对身体可有不少的益处呦!如提高睡眠质量,开拓眼界,安神,强筋健骨,促进血液的循环等等。这样一举多得的好事情,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爬山,不仅能欣赏美景,还能锻练身体,陶治人的情操。当然,爬山更需要的`是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精神。希望大家能多爬山!多运动!
我的爱好虽不新奇,却广泛的连父母也时常感叹。而在这众多的爱好中。我还是对读书情有独钟。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小时侯,爸爸给我买的书籍不计其数,我一有空闲时光就沉醉于那优美的语句,丰富的想象中。
有一次我正坐在沙发上看“格林童话”,不知不觉便睡着了。做了个梦,梦里全是王子与公主的美满结局,英雄打败恶人的胜利场面……我的妈妈忽然把我叫醒,我才明白那原先是一场梦。而我似乎在梦里,一切都看的那么清晰,似乎听到了人们的呼喊声和呐喊声,还有热烈的鼓掌声。我的妈妈的一席话惊醒了我:“别白日做梦了,快来吃饭吧。”我闻到了一阵香,原先那真的是一场梦呀。
为了看书,我能够放下一切。
记得有一次,我的妈妈出去买菜了,临走前叮嘱我看好水壶,我点了点头,之后就去看作文书了。看着看着。不知不觉便置身于作者笔下的场景中。我也似乎来到了冬天,与作者打起了雪仗。我们不知不觉玩到了下午,玩的可高心了。不一会儿,水开了,响起了鸣笛声,我却没有听见。这时,我的妈妈回来了,急忙把水灌进了水壶。
我的妈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你看书是对的,但也不能三心二意的去做每一件事呀。”想一想:我的妈妈说的也对,做事不能三心二意,要做就做的更好。
虽然我的爱好使我受到父母的责备,但看书更多的让我懂得了无无尽的欢乐,能够对他人分享我的喜悦,是我最大的收获
兴趣是个人力求接近、探索某种事物和从事某种活动的态度和倾向,亦称“爱好”,是个性倾向性的一种表现形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的兴趣爱好作文800字初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丝丝花香,缕缕新绿,任凭城市的喧嚣与浮躁,面对着自然的气息,心如止水。——题记
窗外的褐色枝干,在阳光的催促下无可奈何地萌生出新绿的芽,春的气息萦绕鼻尖。
那撩人的春色不止一次勾起我拥抱它的冲动,我的兴趣便是感受那花草树木间盎然的生机。
第一次见识到植物的魅力。那时,妈妈刚从书店抱回几大箱的书唯一吸引住我的眼球的,便是三本《动植物百科全书》,就在这其中,我唯独钟爱《动植物百科全书》。翻开这本仿佛散发出草本植物清香的书,映入眼帘的是那秀丽挺拔的绿枝,娇柔艳丽的花朵,那惊世骇俗、不食人间烟火般的清新自然的气息,牢牢地抓住我的心,我被它们所吸引。这本书就是我最珍爱的宝物,里面洋溢着自然植物那些解读后的芬芳,远比清丽的外表更令人为之心动。我的兴趣悄然诞生。
渐渐地我迷恋上植物。家里的阳台一角是我小却充满欢乐的乐园,里面放置着各种花草:宽厚淡定的的君子兰,轻盈高雅的兰花,顽强生存的发财树,“花中西施”杜鹃,“凌波仙子”水仙……10多种植物在阳台各展其独特的风姿。当我心情烦躁时,伸出阳台,面对深远的天空,绿意环绕与我身旁,闭上眼睛,静静聆听植物所散发出的自然声音,心灵犹如一潭幽深宁静的水,之前被石子激起的圈圈涟漪,早已平复如初,心里的烦恼与浮躁统统抚平,这才是世间最好的良药。
植物的美好已于我的生活合为一体。春天的到来,唤醒了整个还沉浸在冬日的肃杀中的世界。我正趁着这明媚的春色、新芽初生的时光去踏春。那碧草如丝的大地上,清丽高雅的玉兰早已开败,长了一树茂盛油绿的叶片;梅花被风吹落了一地缤纷的花瓣;茶色的山茶花依旧开得鲜艳;娇媚绯红的桃花犹如粉黛少女的笑靥;犹如喷花的飞泉般的海棠,浓香扑鼻;神秘悠远、花色明快的郁金香落落大方……花与叶的完美结合,毫无保留地绽出了春的明媚。春花烂漫,开的轰轰烈烈;春草细嫩,生得绿茵遍野;春枝摇曳,长得柔美嫩绿……踏春的次次美好永远定格在记忆的柔软之处。
这抹绿意触手可及,这阵清香扑鼻而来。我的兴趣带给了我时刻如沐春风般的清新与飘逸。
兴趣对学习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动力,它引导人们去探索,去学习,去实践。
大家都听说过大物理学家牛顿的故事吧?他的“万有引力”也是由于兴趣而创立的。在这之前,人们都人为苹果落地是一种极其平常的自然现象,但牛顿不是这样想,就是这件十分平常的事,揭开了他的思绪,产生了兴趣。因为兴趣才促使他不断地钻研,不断的探索,不断的实践,才有了我们今天所知道的“万有引力”一说。
试想,如果牛顿也像其他人那样对细小的事物没有兴趣,对科学的重大发现也是性趣,
瓦特对水壶开沸有兴趣,才发明蒸气机,拉瓦锡对空气产生了兴趣,才研究出了空气的成分。
科学家如此,现在生活当中的事例更是数不胜数。就拿我班的那个数学奇才来说吧!他平时的爱好就是钻研数学,只要是学过的东西,没有他解不开的,每次考试,他都独占鳌头。我们问他数学为什么这么好,他回答说:“喜欢呗,我认为数学很有趣。”看,就是因为他对数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兴趣使他成为了“数学奇才”。
从古至今,从大柯学家到普通的小学生都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深刻地道理,兴趣是学习的动力,可以说,兴趣是开启成功大门的金钥匙。
书法,对于我而言,它不仅是一门艺术,也是一种魅力。书法在于深厚有力,在于悠远意境。说起书法,还发生了许多难忘的故事呢!
有一次,妈妈为了提升我的写字水平,便给我报了一个书法班。到了书法班教室后,我看到了墙上贴满了许多在宣纸上面写的字,有草书、行书、楷书……有的龙飞凤舞,有的潇洒飘逸,有的天马行空,有的遒劲有力,有的清新秀丽……这时,我看着这些字,羡慕不已,便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学好书法。
开始上课了,教我们书法的胡老师先让我们从基础开始学起:学画圈。胡老师让我们想象着汉堡的样子来画,我先看着胡老师画:只见她手拿毛笔,点了些墨水,不一会儿,一个圆圈便很快变画好了。接着,胡老师便开始让我们画了。我清了清嗓子,用手按照胡老师拿毛笔的样子拿着,学着胡老师的样子点墨。可是,我却一不小心,将毛笔上的墨滴在了纸上,真是出师不利。胡老师让我们站着写毛笔字,可是,才刚站了一会儿,我的脚便开始发软,胳膊也开始变得酸痛了,居然还将墨弄到了手背上,练书法真累啊!
终于开始画圈了。我抖了抖手,从田字格的中心点开始画起,一个圆圈还没开始画完,我的手就抖得不行,导致我画出的线条变得歪歪扭扭,它们扭作一团,就像是在打架似的,又像是在故意惹我生气一样,每次我一画完,它们不是不在田字格中,就是歪歪斜斜的,让我连连叹气。时间过得很快,下课了。这节课的家庭作业就是画圈。由于我在课堂上画不好,所以我早就已经失去了信心。一回到家,我就像应付老师似的,十分潦草地完成了作业,就跑到外面玩去了。妈妈见到我这幅模样,有些生气,但还是十分耐心地说:“珊珊,你不能因为这些困难就放弃啊!要知道,为了你能写出一手漂亮的规范字,爸爸妈妈不仅花了许多心血,还花了不少钱呢!你可不能让爸爸妈妈为你付出的心血白费啊!”后来,经过妈妈的一番鼓励,我终于重拾信心,继续练起书法来。
第二次上书法课时,当胡老师看到我工工整整的作业时,她对我大加赞赏,我也十分开心。现在的我,早就脱离画圈的境界了,我现在写了许多毛笔字,每次写毛笔字时,看着自己写得工工整整的字,心情特别愉悦。我还参加过许多书法比赛,还获得了不少的奖状呢!
后来,写毛笔字便成了我无法割舍的爱好,它将伴随我一生。
我是个男孩,喜爱运动。
我有很多兴趣:游泳,滑雪、打??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打乒乓球。因为打乒乓球可以锻炼我们手和眼的配合能力,让我们练就“手疾眼快”,还能锻炼我们身体的灵活性。 我家楼下有一个乒乓球馆,我经常和姥姥姥爷一起去打乒乓球。现在我已经打得非常熟练了,想当初,我学乒乓球时,还费了好多困难呢!
一天,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去乒乓球室,那时我还不会打乒乓球,只能坐着看。旁边一位老爷爷看见我,对我说:“小同学,咱们俩来打球吧。”我摇了摇头说:“对不起,爷爷,我不会。”老爷爷说:“不要紧,学一学就会了。”于是,老爷爷就教我打乒乓球。爷爷球技非常好,而我却笨手笨脚,他耐心地教我怎么持球拍、如何发球、如何接球。
爷爷有一个孙子,比我小两岁,乒乓球打得比我好。每天放学,我便和这位小弟弟一起打球。慢慢地,打乒乓球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运动。当然,球技也在不断提高。 我爱运动,我爱打乒乓球。打乒乓球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
唱歌是很多人共同的兴趣。当爸爸唱歌时,会把他那又黑又粗的眉毛挤在中间,装出一副认真的表情,再加上那又拙又难看的舞,保证看了让你笑破肚皮;而弟弟唱歌跟他的个性一样,喜欢“混水摸鱼”,碰到不会唱的地方就用哼的,常常逗得全家啼笑皆非。
我最喜欢在洗澡时唱歌,洗澡时唱歌会有回音,很像在演唱会时拿着麦克风一样,而且,只要你把耳朵摀住,然后沖着莲蓬头,劈哩啪啦的水声像观众在拍手一样,那种感觉,彷彿自己是个超级大明星在开演唱会,自我陶醉一下,超棒的喔!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这是我最喜欢唱的歌,这首歌是“周董”(周杰伦)和费玉清一起合唱的“千里之外”,。我还会模仿他们的声音,一个人唱两种声音,唱功了得吧!这首歌很流行,有优美的旋律,也有时髦的“RAP”,混合在一起,特别令人喜欢。
我希望自己长大以后能成为篮球选手,但是如果我没当上篮球选手,唱歌是我的第二志愿,我要边拉二胡边唱歌,到处去巡迴演出,帮很多“粉丝”签名,再把得到的钱拿给“星妈”,让她笑得合不拢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