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妇女儿童工作计划(汇总3篇)

农业局妇女儿童工作计划(通用3篇)

农业局妇女儿童工作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省、县、县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以圆满完成妇联组织的各项活动任务为重点,以提高局系统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目标,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切实做到“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的基本原则。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激发妇女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的工作热情,为推动全县房管工作平稳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学习,提高妇女同志的综合素质

把全面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主要工作来抓,大力开展素质能力建设活动,利用学习、参观、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学习能力,培养职业专长。适时开展各类岗位培训、技能比赛等,不断提高机关广大女干部女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提供平台,促进妇女同志和儿童的身心健康

为充实广大女职工的精神生活,增强妇女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组织开展一系列女职工们所喜闻乐见的活动。活动本着学习与趣味结合、健康与欢乐结合,达到寓劳于学、寓学于乐的目的。

1、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妇女儿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政治业务学习、外出实地考察等方式加大对妇女干部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力度。

2、组织妇女同志积极参加县妇联举办的各类活动。

3、在“三八节”,“母亲节”等节日期间,组织全局妇女同志开展多样的集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4、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关心妇女同志的身心健康。每年定期开展局系统全体职工运动会,让妇女同志积极参与。

5、按照县妇联的要求,积极安排局系统女职工的妇检工作。

6、立足房管实际,为结对帮扶村妇女开展房管政策法规、房地产行业劳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

(三)认真完成妇女儿童工作各项任务

1、认真做好20__年县房管局妇女儿童工作计划及总结。

2、切实贯彻落实全县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并认真组织实施县妇联要求的各项集体活动。

3、认真上报各类数据,总结及计划。

4、认真上报县房管局妇女儿童工作信息。

在新的一年里,妇女儿童工作给我们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县妇联的工作大局,以提高广大房管系统妇女的工作能力为动力,不断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农业局妇女儿童工作计划 篇2

把妇女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精神上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进一步明确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妇联工作重点,带领广大妇女用心提高发展经济的潜力。

1、充分发挥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用心作用。认真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加大新农村建设,重点加强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对妇女实用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不断激发她们参与推动经济发展的创造活力。

2、努力促进妇女创业成才。深入推进妇女“巾帼建功”活动,与劳动保障所配合为妇女富余劳动力带给就业创业服务。发展帮忙困难妇女儿童的公益事业,引导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科学有效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妇女增强公识、强化公民职责,提高妇女依法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潜力,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各个领域中真正得到落实。

4、继续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和反家庭暴力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禁毒、防邪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加强未成年人工作。深入开展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着力实施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推广科学家庭教育指导,建设高素质的家庭教育队伍。

6、开展妇女健康关爱行动。一是贫困母亲免费体检。二是抓好艾滋病综合防治对妇女“应对面”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是抓好爱心公益行动。

充分发挥妇女的优势和作用,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儿童工作。进一步提高妇联工作实效性,增强妇联社会凝聚力。

农业局妇女儿童工作计划 篇3

近年来,我局在城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城区妇女儿童两个《规划》,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在帮助妇女就业再就业、维护女性职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城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全城区妇女儿童两个《规划》落实到位,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主要抓落实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的工作任务,制定贯彻落实了《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把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列为人社局的重要工作,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时,主动协调城区工会、妇联、团委及各相关部门,根据不同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妇女儿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了配套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重点,加大就业

(一)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加大妇女劳动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确保妇女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

(二)消除使用童工现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积极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

(三)保障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四)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的就业条件。公益性岗位安置向大龄、残疾、下岗等就业困难妇女倾斜;落实针对事业妇女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

(五)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选拔、聘用、晋升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障妇女不受歧视。加强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轮岗、提拔等各环节的监管,保证妇女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三、创新机制,维护权益

(一)以宣传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系列政策和返乡创业就业典型及岗位信息为重点,采取信函、电话、短信、qq群、到外出农民工集中地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及办事指南等多种方式,今年已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次,出动人员28人次,发放劳动法律法规维权手册3600余份,接受来访咨询295次,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畅通劳动力返乡创业就业信息通道,向留守儿童家庭在外务工人员送政策信息,确保“镇(社区)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提高返乡创业就业政策知晓率;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已返乡创业就业的农民工“现身说法”,细算“亲情账”和“经济账”。

(二)精准开展职介服务,确保岗位信息全覆盖。依托人力资源市场每月收集企业用工信息,通过网站、微信、LED大屏幕等渠道发布用工信息,并通过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展用工岗位“送到手”,建立了102人的就业专干信息员队伍,协助村、社区做好辖区未就业人员摸底调查、职业指导、就业推荐、政策咨询等工作,使基层就业服务向纵向延伸,结合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就业技能及就业意愿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推荐,实现用工岗位信息服务全覆盖。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等五送活动,20家优秀企业老板,带着肉猪养殖、手工花制作、黑提葡萄种植等60个创业项目和622个用工岗位信息来到走进了城区贫困村二田村和那樟村中,搭建贫困群众产业帮扶、就业创业脱贫新平台,有18名群众现场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为照顾贫困户,就近安排公益性岗位,已经安排13名贫困户做村坡保洁员。现有280名贫困户已经安排到公益性岗位。

(三)精准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培训福利全覆盖。按照城区各类求职者的个人意愿,对有培训和创业愿望者,由劳保所、社保中心推荐到专门的培训学校参加培训班,丰富他们的知识、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创业技能。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个人意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量身定制专项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提升一人”的目标,并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职业道德和家庭道德教育,增强职业道德素质和监护人法律责任意识。

(四)精准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促进返乡创业就业。充分发挥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及帮扶人员作用,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返乡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综合服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返乡自助创业的,可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场租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五)精准加强权益保障,切实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和非法用工专项行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禁止使用童工和保障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返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普遍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进一步维护农民工的权益;积极推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做好转移接续工作。为切实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不定时在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检查采取报送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重点为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娱乐场所等风险隐患较大的行业。通过该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规范用工,建立录用人员核查登记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禁止使用童工和保障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检查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221家,派出工作人员71人次。日常信息采集用人单位7396家,涉及检查人数35954余人,口头纠正违法行为50余件,检查项目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劳动报酬的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的参保情况以及对特殊劳动主体的劳动保护情况等10多个方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接到市人社局、城区综治办及公安部门反馈来的劳资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共11起,涉及农民工829多人次,追回工资1200余万元。

四、明确任务,科学规划

(一)完善体制,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健全公务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评选教育评价机制,认真做好我城区人才现状和需求情况调研工作,最大限度促进高校毕业生,不断完善人事宏观管理方式方法,开创人力资源工作的新局面。

(二)强化服务,不断提高帮扶力度。一是继续开发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鼓励女性下岗失业人员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实现再就业。二是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重点帮助“夫妻双下岗失业、抚养单亲子女家庭、40、50”等特困群体再就业。三是着力强化就业再就业服务手段,努力把我城区劳动力市场建成符合“四化”标准的劳动力市场。四是继续坚持为广大女性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专项援助活动,不断提高妇女职业技能和再就业竞争能力。

(三)强化执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一是认真贯彻实施新《劳动合同法》,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确保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95%以上。同时,加强企业女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预防和纠正用人单位侵权行为,维护好女性劳动者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用人单位在妇女“四期”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严厉查处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强迫女职工超工作强度、超劳动工时及男女同工不同酬等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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