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精选3篇)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亚运保障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亚运保障,坚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一)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局。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严格落实“四不得”“七查”等要求,强化分区包户、逐户核查、责任落实,抓好重点产品、重点主体的全链条监管,加强实战应急演练和培训,守住不发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底线。聚焦“亚运兴城攻坚年”行动,提前介入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做好亚运村餐厅设施建设布局,对接待酒店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运动员专用药品进行重点监测,对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开展专项治理,消除风险隐患。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进一步优化“城市大脑•萧山平台”市场监管驾驶舱功能布局,以亚运“三馆三村”、接待酒店为核心,推进食安慧眼、智慧农贸等应用场景提质扩面,着力打造数字赋能基层治理的窗口样板。
(二)坚持强基固本,完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省域药品安全治理与高质量发展体系的意见》,调整成立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健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实施食品安全协管员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全区食品安全协管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学习,推动创建15家三基层食安办、3家四基层食安办。常态化落实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和风险会商,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落实闭环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推广应用xx省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x食链”),打通从田间到餐桌生产交易数据链条,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货查验记录全程电子化、食品追溯链条清晰化。实现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浙食链”系统应用全覆盖,12家以上食品经营单位进销数据接入“浙食链”系统。严格控制农药、化肥、兽药、渔药等的使用,加强土壤环境监测,高质量建设农产品追溯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抽检分离”改革,全年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检测5000批次以上,定性检测30万批次以上。
(四)围绕民生热点,部署专项治理。全力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建设网上“阳光厨房”,推行“食安封签”,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净网”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强化农批环节“输入性”风险管控,推动新农都水产市场完成风险预警数字化平台建设,试行问题水产品产地熔断机制。持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质量专项检查,确保区内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的储存、运输质量安全。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中药饮片质量、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医用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认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推进民生实事,强化典型引领。全力办好各级政府民生实事,迭代升级各类放心消费应用场景。新增农村家宴视频“阳光厨房”20家、学校食堂智能“阳光厨房”220家,“智慧农贸市场”10家、智慧化改造摊位1200个,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可追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推进商品市场提升发展,完成9家市场“五化”改造任务。
(六)强化多元参与,健全共治体系。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在养老机构、农村(社区)家宴中心等重点领域推广,探索建立区域共保体。通过网络、报纸、公示牌等线上线下路径,及时公布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测信息,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畅通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渠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四个你我”等活动,提升群众的食品安全参与度、满意度。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代表委员、新闻媒体、第三方专业机构等作用,形成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专业监督的强大合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镇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落实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食品卫生知识“五进”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健康意识,努力营造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员与群众间的联系沟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以及网格辖区内市场和餐饮耽误的监督管理、自办宴席登记,把日常监管落到实处,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良好秩序。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确保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取得成效。
(四)
二、 完善监管网络
村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抽调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并指导一级网格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日常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在镇食安办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三、 强化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监管网络、强化监管、签订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属地、行业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落实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强工作巡查和信息收集、报送,抓好食品安全宣教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直接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公众认知水平。
3、严格考核奖惩。坚决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其包片责任人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卫生院:
为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食药监餐服〔20xx〕9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坚持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二、职责分工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是指城市郊区及农村地区家庭或者单位因婚丧嫁娶、节庆聚会、乔迁贺喜等事由举办的非经营性自办宴席,其日常监管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汇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现场指导以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的建档与管理,承担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乡镇(街道)卫生院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协管员兼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餐饮活动食品安全备案及检查指导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申报备案。应对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提出餐饮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和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及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二)现场指导。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重点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和厨师做好自办宴席使用的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备查验;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制作凉菜等。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或者厨师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三)监督检查。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应重新加工烧熟煮透,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四)建档培训。各地要会同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必要时可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排开展专题培训或选派业务骨干对口培训,努力提升农村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要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岗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从业期间专题培训,努力强化其从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五)事故报告。发现农村集体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或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按照《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一般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应急管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对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处理程序,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切实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保障,明确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是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聚餐活动举办前应主动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并接受协管员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贯,营造氛围。要通过常态化、多样化、通俗化的方式,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宣传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和现场指导的重要意义,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教育聚餐活动承办者和厨师守法诚信操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科学安全地举办聚餐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水平。
(四)举报投诉,畅通渠道。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实查处投诉举报线索,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