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
敬老院管理制度
一、学习和会议制度
1、每月15日和30日为院民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为党的政策和法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好人好事。
2、每周星期三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日,要求每季写出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3、每季季末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通报院办经济收支情况,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工作自查,交流思想。
4、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
二、财务管理制度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乡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帐。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入帐,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卫生保健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5、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6、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
常用药品。
7、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8、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四、食堂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4、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5、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6、成立膳食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敬老院管理职责
一、院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
2、热爱敬老院事业,树立以院为家思想,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带头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3、制定本院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有汇报。
4、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服务质量,定期检查督促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5、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深入院民中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团结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把单位办成一个团结、活泼、服务优质高效的集体。
7、加强对财务和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安全工作,加强与上下级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为单位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环境。
8、抓好院内经济,完成庭院收入指标。改善在院老人居住环境,提高老人生活水平。组织老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的精神生活。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院制度,办好会计核算业务,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
2、认真编制本院年度收、支计划,及时做好年度决算,当好院长参谋。
3、认真做好会计事项处理,按区局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做帐。财务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编制记帐凭证,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齐全。
4、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并督促有关人员执行,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5、做好财务档案保管和保密工作,发挥财务监督和保障作用。
6、及时准确编制和上报各种财务统计报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统计。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等档案资料,做好社会捐赠物资、现金的帐务工作。
8、协助院长抓好敬老院庭院经济创收,组织院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协助院长抓好院内环境卫生,督促老人搞好房间及个人卫生。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出纳职责
1、按规定和制度负责办理全院现金收付及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凡报销凭证必须有经手、验收、审核和领导签字才能支付,否则可以拒付。
3、按规定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银行帐、单,对未达款项及时查询。
4、对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
5、不得超过规定库存现金,不得签发空头、空白支票。手续不符,没有领导签字不得付款,严禁挪用公款。
6、协助院长做好敬老院生活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保管员职责
1、严格物资入出库手续,物资入库要逐一验收,做好台帐,出库要根据制度规定的批准权限手续发放,违反规定的有权拒付,发现余缺及时查对,做好统计报表。
2、保持仓库环境整洁,存放要分类,排列要整齐。定期清理,打扫库房,通风通气,防止物资积压霉变。
3、注意防火、防盗,配备防火、防盗设施。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确保库房安全。
1、值班人员24小时内不得擅自离岗;
2、值班期间负责全院的一切工作;
3、督促并协助各责任区服务员做好服务、卫生、安全等工作;
4、对突发事件要果断及时处理,努力减轻院方损失;
5、值班期间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必须在1个小时内报告院长,以便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㈠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配有兼职会计(由镇会计代理)。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自产农副业产品收入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㈡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事先经镇分管领导(院长)同意,重大开支要向镇社会事务办请示。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㈢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㈣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㈤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㈦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㈧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1、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对各类材料按期整理,并及时归档,敬老院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2、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核对准确,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及其内在联系,进行分类、立卷,使案卷能正确反映出本局工作活动的真实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3、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或利用频繁的,可酌情增加归档份数。
4、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其制作材料必须利于长期保存,同时要保证书面清洁,字迹工整,签署完备。禁止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制作文件。
5、案卷封面各个项目应填写清楚、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按规定次序排列、编号。
6、归档案卷要按一定次序系统排列,按照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进行编号,并编制案卷目录,填写案卷目录号。
7、归档手续,各部门将文件材料和案卷向档案室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核对签字后,各留一份,以备考查。
8、档案库房必须采取防盗、防火、防高温、防虫、防潮、防光、防尘、防鼠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及《xx市农村五保供养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为市民政局举办、乡镇协管的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和孤儿的民政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负责为供养对象提供衣、食、住、医、葬和上学等基本生活保障,应坚持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扶幼助孤的办院方针,逐步提高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敬老院由市民政局领导和管理,市民政局敬老院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敬老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敬老院同时接受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领导、监督和安全管理。
第四条敬老院每月必须分别向市民政局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工作。
第二章院民管理
第五条农村五保对象和孤儿入住敬老院,应由本人、监护人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审批后方能入院。
第六条敬老院收养农村五保对象和孤儿,应分别与供养对象本人、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供养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和孤儿统称“院民”,敬老院应按照一人一档建立院民档案。院民入院自愿、出院自由,在院应当遵守院内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敬老院可按照规章制度对院民进行管理和奖惩。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敬老院院长为敬老院法人代表,负责主持敬老院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敬老院在编人员中任命或聘任。乡镇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或民政员协管,主要负责敬老院的行政领导、综合协调和研究决策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根据敬老院需要和规模配备管理、炊事和护理等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不低于1:10,管理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市民政局调配。
第十条敬老院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按照市民政局批准的名额,由敬老院聘用炊事、护理等工作人员。
敬老院聘用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在具有本市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思想政治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五保养老事业奉献的精神;初中以上文化,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身体健康的自愿报名应聘的人员中择优聘用,并上报市民政局审批后上岗。
敬老院应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其工资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标准发放,同时,可用院办经济收入和其他可用资金为其办理养老保险(交其单位应交部分)和工伤保险,临聘工作人员个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
第十一条敬老院应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未完成工作任务、严重违反纪律和聘用合同的应及时予以解聘;每半年召开一次院民会议,对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达不到80%的予以解聘。敬老院解聘工作人员应报市民政局批准。
第十二条具备条件的敬老院应建立党、团、工会等组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觉接受所在地党委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章院务管理
第十三条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决定院内重大事项和规章制度、院民守则、民约,检查、监督本院护理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敬老院应建立院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提倡和要求院民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和活动,根据需要和院民身体状况组成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文化娱乐、生产经营和互帮互助等小组,组织开展好院务管理。
第十五条敬老院应建立和完善学习、会议、请假、卫生、财务、伙食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和明确岗位职责,并公开上墙,坚持和严格执行,构建依规依法管理的良好机制。
第十六条敬老院应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财务、供养质量及院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十七条敬老院应规范服务,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应根据季节变化,为院民添置和更新适时的衣被;按照荤素搭配、营养合理、饭菜可口的原则和每天有荤菜,每餐三菜一汤的要求,每周制定菜谱,保证伙食标准,提高生活水平。
第十八条敬老院应加强院民寝室、厨房及院落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整洁、干净,搞好绿化美化,创建团结互助、文明友爱、感恩常乐、积极向上的院风,积极争创卫生、文明单位。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敬老院为市民政局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单独开列账户,单独建账管理。敬老院种、养、加工,社会养老等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账。
第二十条由市民政局敬老院管理办公室负责会计工作,敬老院工作人员担任出纳。支出票据由院管会监督人员签字(盖章),院长核签。
第二十一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支出凭证必须符合财经制度,并有经手人、院管会监督人和院长签字,会计审核后方可报帐。
第二十二条每月10日前由敬老院出纳将上月收支票据分类汇总报市民政局敬老院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加盖审核印章,再交会计记账;出纳负责管理银行账户,应建立银行进出帐和现金流水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十三条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敬老院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3000元,由出纳保管,钱款丢失自负责任。必须建立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做到条理清楚,使用去向明确;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第二十四条敬老院管理办公室分院建立收支统计台账,每次审核后按供养支出、公务支出、设备维修费等项目统计,作为考核依据。敬老院管理办公室审核上月开支后再核拨当月供养经费。
第二十五条敬老院在农贸市场购买蔬菜、水果、大米、肉食等农副产品使用市民政局统一印制的购物支出凭证,由购物人、收货人、院管会监督人员签章齐全后记账,其他收支一律使用正规发票,严禁白条入账。同时,物资采购必须做到当天结算,杜绝累计结帐付款,并在购物当日将所购物资明细传敬老院办公室备查。
第二十六条财务收支,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各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特别是公务支出不能占用其他各类专项经费。
第二十七条敬老院一次性设备购置、维修及其他非常规支出3000元以上的,必须报市民政局审批同意;一次性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必须报民政局敬老院管理办同意;1000元以下支出的,由院务管理监督人员签字后,再由敬老院院长审签。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第二十八条敬老院财务收支情况应按月向院民公布,接受院民监督。
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第二十九条差旅报销严格按照《xx市民政局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敬老院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必须有上级和民政局院管办通知,方可报销。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敬老院应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在院民中培养和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及时排查院内设施设备、地质灾害、防洪度汛、危房等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第三十条敬老院应强化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
要按规范要求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日常演练,确保能拉得出,用得上。
要对汽油、烟花爆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专室专人保管,严禁供养人员和工作人员私自拥有和带入宿舍。电器设施应专人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用电规范和要求用电,院内不得存在?露线,及时更新废旧电线及电器,一律不准使用电热毯、电烤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房间物品及生活用品应整齐摆放,不得堆放其他杂物,严禁院民私自开伙做饭,严禁供养人员吃倒床烟,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一条敬老院要强化食堂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故。
敬老院不得聘用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炊事工作,炊事人员应定期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应调出炊事工作岗位或解除聘用合同。敬老院厨房操作间及食品贮藏间应安装防护栏,食物储藏间严禁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严格执行食堂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严禁采购和使用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禁止购买和食用野生菌,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建立蔬菜食品进入检查登记制度,坚持每餐食品24小时留样制度。
第三十二条敬老院要加强日常安全,杜绝人员意外伤亡事故。
敬老院不得收养并及时将新发生的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送相应医院隔离治疗,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公共传染病预防和防雷工作。加强厨房刀具管理,严禁将刀具带出厨房,禁止供养人员私自拥有管制刀具。
对药品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处方供药,院民不得私自购药,应由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为不能自理的院民配药或送药。坚持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门警管理,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防止供养人员院外安全事故发生。敬老院不得组织供养对象集体外出参观旅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院办经济管理
第三十三条敬老院应根据生产条件和场所,组织开展种植、养殖、加工等多种生产经营,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实现以副补院。
第三十四条提倡和要求有劳动能力的院民参加院办经济劳动,鼓励低偿承包院办经济项目。
第三十五条院办经济净收入(除去成本),原则上按照4:3:3用于:奖励参加生产劳动的院民和工作人员、补充供养对象生活费用、再生产积累。
第三十六条敬老院应单独建立院办经济账务,核算、考核院办经济收入和发展情况。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与本文件有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养老院,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保持食堂卫生整洁,生熟物品和餐具分开。
4、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5、每天三餐按时供应,开饭时间保持半小时,每天保障院民的热水供应。
6、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根据五保对象的饮食特点或医嘱安排好伙食。
7、敬老院应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清洁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霉变,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8、保护食堂财产,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
9、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10、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11、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为进一步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经镇政府研究,制定《石板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算办法。
敬老院财务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独立核算,专账管理。
二、岗位设置。
敬老院财务管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由会核中心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工作人员代理做帐,设会计1名,出纳1名,会计和出纳不能兼任,会计和出纳不能由财务审核人员兼任。
三、资产管理。
建立资产台帐,落实专人负责台账登记,专人保管实物。管理人员变动要有移交手续,防止资产流失。敬老院每年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台账与实物进行核对,清查盘点要有记录,敬老院管理人员要签字确认。
四、账户管理。
敬老院开设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分开保管,不得放置一个人保管。
五、收入管理。
敬老院各项收入必须存入账户,不得座收座支,不得私自存入个人帐户。敬老院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副业收入(养猪种菜等),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六、支出管理。
支取敬老院帐户资金支付各项开支,先填报支出审批单,要有由经办人,副院长或院长签字(副院长或院长为出纳时不能做审签人),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报镇长审批,方可支取。敬老院支出包括:生活费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生产支出、专项支出、设备购置支出、修缮房屋和其他支出等。各项支出应真实、准确,具有合法、规范的票据,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敬老院各项支出票据由院长一支笔审签,必须要有经办人签字。
七、备用金管理。
敬老院建立支出“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不超过500元,由民政办负责监管。
八、日常管理
(一)日常管理要求
1、日常生活费,实行定点采购,每天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副院长或院长(副院长或院长为经办人时不能做审签人签字)签字。
2、敬老院内的进货实行送货上门或两人一起进货的方式办理,并填制进货明细帐单,由专管人员建立进货明细账。
3、敬老院建立入住人员登记卡,及时核对入住人员信息,按规定申报调整补助标准,不得重复申报享受补助。死亡人员应及时申报核销,一个季度内取消政策补助。凡外出一个季度以上的入住人员,敬老院应申报调整补助标准。
(二)管理支出范围及标准
1、办公用品,主要指笔墨纸张茶叶等,由民政办统一购置、配发。
2、水电费,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据实报销。
3、差旅费,镇内出差不予报销差旅费,因公到城区办事,每次定额报销50元差旅费,特殊情况外出确需租车的,先请示镇长,经镇长审签同意后方可租车。凭租车正式发票据实报销。
4、物资采购费,500元以下由民政办报分管领导核定;500元以上民政办报分管领导审核,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后,安排采购。
5、小型维修,先预算,报民政办同意,再报分管领导核实,镇长审批后安排实施。
6、固定资产添置,由民政办报分管领导审核,报镇长审批后购置。
7、管理人员工资发放,敬老院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按上级规定标准执行,按月支付报账;未经上级批准,敬老院不得以任何名义、项目列支奖金、福利和招待费支出。
8、院民零花钱每人每月30元,按月发放,院民零花钱的发放要造花名册,由经办人和副院长、院长签字。
9、节假日为院民发放物品,先报计划,由镇主要领导同意后实行。
(三)生产性支出范围及要求
1、购买种子、肥料、农药等,实行定点采购,专人经手,专人保管,据实报账。
2、养猪的饲料采购,实行定点采购,每次采购须取得发票或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副院长和院长签字。
九、专项支出管理。
上级拨入专项资金、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指定用途的款项,按资金要求,先报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后,安排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十、账务管理。
建立健全敬老院出纳和银行账,每月报镇会核中心做账,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数据真实、准确。报表经会计审核签字后一式两份,报镇主要领导,作为敬老院每月公开公示的`依据。
十一、加强监督。
加强敬老院内部财务监督工作,实行钱与账分管、账与物分管、物与钱分管、审批与经办分管的内部控制制度。成立敬老院财务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财政所所长为副组长,副院长、院长、会核中心为成员的财务监督小组,对财务收支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同时,敬老院建立伙食公示制度,每天逐项公布伙食支出情况,每月对院民公布一次财务状况,提升敬老院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最好配有兼职会计。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中心敬老院管理制度
为更好发挥中心敬老院管理人员和五保对象的潜力,规范提升中心敬老院管理工作,县民政局敬老院管理中心制定印发《县中心敬老院管理制度》,便于中心敬老院操作,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会议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院务委员会议,由院长主持,院务成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主要听取供养人员对院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分析院内生活、生产、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研究布置工作。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解决生产、生活、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检查评比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实行民主理财,每月按规定式样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2、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用公款(物)请客送礼。
3、院内一切收支均须使用管理中心印制票据(原始凭证作为
附件),手续健全,账据相符。
4、除伙食费外,支出在300元以内的由院长批准;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报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1000元以上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批准。
5、其他参照上民发[2013]号文规定。
三、卫生管理制度
1、督促供养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执行个人卫生标准。
2、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划分卫生区,每天清扫一次;统一室内物品放置,达到整齐美观;搞好绿化、美化、净化。
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坚持定期消毒。
4、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对患病供养人员要妥善及时地诊治。
5、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改进。
四、食堂管理制度
1、成立缮食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经常征求供养人员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伙食标准,确保收支平衡。
3、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科学配餐。
4、采购食品(蔬菜、肉类等)及其他食堂用品由两人(缮食委员会成员一人)以上完成,并经厨房值班员验收入库。
5、厨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专人使用,分别存放。
6、不购买、食用腐烂变质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五、请示报告制度
1、敬老院对自己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取书面形式,逐级进行。
2、敬老院应每月一次书面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制度
1、建立《敬老院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登记簿》。
2、《敬老院要事日记》的主要内容是:出入院人员、病号及处理、请假销假、供养人员违纪、上级领导来院、院内重大活动、院外人员来院慰问和服务情况;院内发生事故、案件情况;供养人员死亡及处理情况;上级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3、《夜班巡查登记簿》主要内容:外出院民回院情况,电器使用情况、门窗关锁情况和其他需记载的情况。
4、《敬老院要事日记》由敬老院管理人员填写,《夜班巡查登记簿》由护理人员填写。
5、敬老院院长负责督促检查《敬老院要事日记》、《夜班巡查登记簿》按时如实填写。
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1、院工作人员每月工作日为26天,其余4天为轮流休息日,轮休要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转下进行,炊事员、护理员由院长批准,记录在案备查,管理人员由管理中心批准,记录在案备查。
2、院工作人员上班实行签到,每日上午8至8:30分和下午5:30至6点在专门的签到簿上各签到一次。未签到视为旷工,当天少签一次视为旷工半天。签到不得代签,代签者每代签一天,当事双方均视为旷工一天。
3、工作人员旷工一个工作日扣40元。
4、院工作人员请销假:工作人员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
凭医院证明和病历单报管理中心批准,不予扣款,因事请假,报管理中心批准,每天扣款20元,轮休假不予扣款。
6、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干私活。上班期间工作人员干私活发现一次作旷工处理。
7、实行夜晚值班,至少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在院值班,对院内的所有安全和老人管理工作负责,确保安全无事故。值夜班人员未在岗在位的一次扣款30元。
8、院工作人员出勤上班情况由院每月公示一次,并上报管理中心备案。
八、外出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内敬老院炊事、护理人员外出,管理人员外出超出所在乡镇辖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外出视为旷工
2、炊事、护理人员外出由院长批准,管理人员外出由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并同时报告当地民政所长。
3、供养人员外出一天以内,向管理人员报告,二天以上须请假,归院后,须向管理人员销假。
4、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
为进一步加强乡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行,经乡政府研究,制定《__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敬老院财务管理纳入乡政府“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各项收支实行统管,专账核算,敬老院设报账员1名。
二、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实物收支敬老院建立实物台帐,台账登记与实物保管分开,专人负责台账登记,专人保管实物。
三、敬老院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三资中心专帐,存入专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敬老院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副业收入(养猪种菜等),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四、敬老院建立支出“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由民政办和三资代理中心按照敬老院一个月生活费数额核定。
五、敬老院支出包括:生活费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生产支出、专项支出、设备购置支出、修缮和其他支出等。各项支出依照真实、合法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
六、敬老院生活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
1、日常生活费,实行定点采购,每天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院长签字。
2、节假日加餐、院民发放物品,先报计划、预算,民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实行。
3、院民零花钱每人每月30元,按月发放。
七、敬老院管理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
1、办公用品:主要指笔墨纸张茶叶等,由民政办统一购置、配发。
2、水电费: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据实报销。
3、差旅费:乡内出行不予报销差旅费,因公到六安城区办事,每次定额报销10元差旅费,特殊情况外出确需租车的,凭差旅发票据实报销。
4、通讯费:敬老院宽带、电话、院长捆绑手机费每月固定129元,凭电话费缴费单报账。
5、报刊费:由民政办统一征订。
6、物资采购费:500元以下敬老院行管人员集体研究,500元以上报请民政办主任、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购。
7、小型维修费用:报民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
8、固定资产添置:报民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购置。
八、敬老院副业生产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
1、购买种子、肥料、农药等,实行定点采购,专人经手,专人保管,据实报账。
2、院民生产补贴,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五保老人参与院内劳动生产和经营活动,给于适当报酬。
3、养猪人员工资,每月敬老院补助200元,并按出栏生猪肉价的15%提成作为养猪人员工资,每窝小猪苗出产后补助养猪人员500元。
4、饲料采购,实行定点采购,每次采购须取得发票或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院长签字。
九、专项款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上级各单位拔入、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指定用途的项目款和专项资金,按出资人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十、敬老院内博爱超市所有用品进货渠道在十五墩街道鑫叶超市,以批发价格让利和方便老人。进货实行送货上门或两人一起进货的方式进行,超市专款专帐。
十一、敬老院管理和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及支出手续。
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标准由乡政府会议研究确定,按月报账支付;敬老院厨师和护理人员工资标准由敬老院集体研究,报民政办审定、分管领导同意,按月据实报账。
未经上级批准,敬老院不得以任何名义、项目列支奖金、福利和招待费支出。
十二、各项支出应取得合法、规范的票据,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院长签批后方可报销。。敬老院各项支出由经办人写明事由,民政办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报支。报账员报账时应将手续完备的原始
十三、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按月报账制度凭证按支出项目进行分类,填制报账凭证和报账明细表。报账明细表经乡代理中心审核会计审核及中心主任签字后一式两份,作为敬老院报账和公开公示的依据。
十四、敬老院各项资产要确定专人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登记簿)。管理人员变动要有移交手续,严防资产流失。敬老院每年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台账与实物进行核对,清查盘点要有记录,敬老院管理人员要签字确认。
十五、敬老院要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实行钱与账分管、账与物分管、物与钱分管、审批与经办分管的内部控制制度。敬老院要成立由乡民政办 敬老院要每天逐项公布伙食支出情况,每月对院民公布一次财务状况,提升敬老院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会议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院务委员会议,由院长主持,院务成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主要听取供养人员对院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分析院内生活、生产、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研究布置工作。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解决生产、生活、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检查评比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实行民主理财,每月按规定式样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2、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用公款(物)请客送礼。
3、院内一切收支均须使用管理中心印制票据(原始凭证作为附件),手续健全,账据相符。
4、除伙食费外,支出在300元以内的由院长批准;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报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1000元以上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批准。
5、其他参照上民发[20__]号文规定。
三、卫生管理制度
1、督促供养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执行个人卫生标准。
2、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划分卫生区,每天清扫一次;统一室内物品放置,达到整齐美观;搞好绿化、美化、净化。
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坚持定期消毒。
4、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对患病供养人员要妥善及时地诊治。
5、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改进。
四、食堂管理制度
1、成立缮食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经常征求供养人员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伙食标准,确保收支平衡。
3、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科学配餐。
4、采购食品(蔬菜、肉类等)及其他食堂用品由两人(缮食委员会成员一人)以上完成,并经厨房值班员验收入库。
5、厨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专人使用,分别存放。
6、不购买、食用腐烂变质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五、请示报告制度
1、敬老院对自己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取书面形式,逐级进行。
2、敬老院应每月一次书面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制度
1、建立《敬老院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登记簿》。
2、《敬老院要事日记》的主要内容是:出入院人员、病号及处理、请假销假、供养人员违纪、上级领导来院、院内重大活动、院外人员来院慰问和服务情况;院内发生事故、案件情况;供养人员死亡及处理情况;上级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3、《夜班巡查登记簿》主要内容:外出院民回院情况,电器使用情况、门窗关锁情况和其他需记载的情况。
4、《敬老院要事日记》由敬老院管理人员填写,《夜班巡查登记簿》由护理人员填写。
5、敬老院院长负责督促检查《敬老院要事日记》、《夜班巡查登记簿》按时如实填写。
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2、院工作人员上班实行签到,每日上午8至8:30分和下午5:30至6点在专门的签到簿上各签到一次。未签到视为旷工,当天少签一次视为旷工半天。签到不得代签,代签者每代签一天,当事双方均视为旷工一天。
3、工作人员旷工一个工作日扣40元。
4、院工作人员请销假:工作人员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凭医院证明和病历单报管理中心批准,不予扣款,因事请假,报管理中心批准,每天扣款20元,轮休假不予扣款。
6、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干私活。上班期间工作人员干私活发现一次作旷工处理。
7、实行夜晚值班,至少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在院值班,对院内的所有安全和老人管理工作负责,确保安全无事故。值夜班人员未在岗在位的一次扣款30元。
8、院工作人员出勤上班情况由院每月公示一次,并上报管理中心备案。
八、外出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内敬老院炊事、护理人员外出,管理人员外出超出所在乡镇辖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外出视为旷工
2、炊事、护理人员外出由院长批准,管理人员外出由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并同时报告当地民政所长。
3、供养人员外出一天以内,向管理人员报告,二天以上须请假,归院后,须向管理人员销假。
4、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工作人员视为旷工,供养人员应予以经济处罚。
九、接待制度
1、对来院的人员,应当验明证件,查清身份,问明来意,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
2、院民亲属来院,敬老院应当介绍供养人员在院的情况。
3、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供养人员不得留客人在院内住宿。
4、对供养人员亲属携带给供养人员的食品,应认真检查,确保安全。
5、来院人员(含工作人员亲属)在院食堂就餐的,按供养标准(由敬老院管理中心发布)缴纳餐费,并开具发票入帐,在院务公开栏内公布。
十、证件和印章管理制度
1、供养人员的各种证件,由敬老院代为保管;
2、供养人员需要用证件时,到敬老院领取,用后交回。遗失证件,应当及时报告,需补办时,由敬老院代为办理。
3、敬老院的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丢失应及时上报核发机关处理。
十一、绩效工资发放制度
1、平均每人每月100元为绩效工资,其中:工作强度50元,按人均管理或服务的供养人员数量计算发放数值;月度考核50元,按月度考核结果计算发放比例。
2、发放办法:
工作强度:人平管理或服务50(含)人以上,发50元,30(含)至49人发40元,29人以下发30元。
月度考核:每月由管理中心到各院按〈县中心敬老院目标责任制度日常考核细则〉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得分数值为下月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如得分84,则发放:50元__84%=42元。)。
3、年度绩效(每年7月至次年6月):因考核扣除的未发放月绩效工资年底进行清算,余额用于奖励年度考核达标前三名的中心敬老院(“三无”敬老院:无上访、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超出预算开资,实行人均600元奖励)。
十二、工作人员交流制度
1、敬老院工作人员交流调整一般一年一次,管理人员在同一敬老院工作三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异地交流。
2、交流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在通知的期限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按时到新单位或新岗位报到上班。
3、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在管理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可降为炊事员或护理人员岗位。
十三、院办经济创收奖励制度
(一)创收经济计算办法
1、院内自食采购五保对象种植的蔬菜粮果按80%计价,不纳入创收收入。自食采购的禽畜养殖类产品按90%计价,其收入纳入创收收入,可按规定奖励有关人员。
2、院内投入成本的按纯收入计算: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创收项目所需的支出)得出年纯收入。
(二)奖励办法
院办经济纯收入的50%奖励敬老院工作人员和直接参与生产的`其他人员。
1、申报:由各敬老院在每年的元月十日前,将上年的敬老院院办经济财务收支情况和分配方案上报至县敬老院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县局讨论。
2、经县局讨论批准分配方案后,拔给敬老院奖励资金。
十四、考核和辞退制度
1、每月下旬由敬老院管理中心组织一次日常考核,考核结果为月绩效工作资发放依据。
2、每年6月下旬由敬老院管理中心组一次年度考核,对所有工作人员及全年工作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为评先评优和续签合同的依据。
3、辞退规定:
(2)殴打供养人员或工作人员之间打架斗殴的。
(3)辱骂供养人员或工作人员之间吵架情节较重、影响恶劣的。
(4)工作人员不服从交流安排的。
(5)炊事员、护理员不服从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和临时工作调度安排经查实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6)、个人考核当年不合格者,调整岗位,个人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
(7)病假连续超过半个月或年度总病假数超过一个月的;
(8)工作人员旷工连续超过三天或半年内旷工总天数达到七天的。
(9)工作人员,出现违反风俗道德不良行为,产生严重影响的。
一、一日生活制度
供养机构一日生活制度由起床、早锻炼、整理房间和洗漱、早饭、活动安排、中饭、午睡(午休)、晚饭、点名、就寝等组成。供养机构作息时间表,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供养机构依据季节、院情等情况自行制定。
(一)起床。按规定时间发出起床号(信号),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供养人员有无病号等情况,对患病者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二)早锻炼。可以组织身体好的供养人员做操、健身等有益身体健康的户外活动;根据规定也可组织户内活动或自由活动;
(三)整理房间和洗漱。早锻炼后,供养人员整理自己的房间,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做到物品整洁,摆放有序,房间通风无异味等。供养机构每周组织1次全院内务卫生检查并公布;
(四)就餐。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每天坚持三餐制,提倡分餐制,对特需照顾的供养人员实行送餐;
(五)活动安排。供养机构每天上午和下午视情可安排一些活动和劳动。根据供养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特长、兴趣、爱好等实际情况,组织一些健身健体、陶冶情操的活动,或组织一些力所能及的有酬劳动;
(六)午睡(午休)。按照供养机构作息时间,组织好午睡(午休)。值班人员要检查午睡(午休)情况,防止人员私自外出;
(七)点名。点名通常由机构负责人或值班人员按照房间逐个清点,也可以集中点名,总结讲评当天的活动劳动等情况;
(八)就寝。按照作息时间规定,发出熄灯就寝信号,供养人员应熄灯就寝,值班人员要检查就寝情况,尽量做到上半夜、下半夜各检查一次。
二、着装举止
(一)供养机构每年按规定给供养人员购发得体服装,在服装的选购上要注重实用。为体现尊老为老等因素,不得在服装上标注字样。供养人员着装要做到整洁庄重,朴素大方,严禁打赤膊就寝或打赤膊出入房间、乘凉等;
(二)供养人员必须头发整洁、举止端正、姿态良好,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三)供养人员不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不得做违背社会公德和违法的事。
三、请示报告
对本单位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通常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进行,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下级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报告通常逐级进行,紧急情况也可越级报告。
四、登记统计
供养机构应当每月及时准确地按照《供养机构来访人员登记》、《供养机构要事日记》和《供养机构值班日记》等内容进行登记统计,并做好上级规定的其他登记统计内容。
五、请假销假
供养人员外出必须要请假,以书面形式向机构负责人或机构负责人指定人员请假。批假人审批时,要注明外出时间、归院时间、注意事项,并告知请假人其亲属或监护人。做好外出信息和跟踪管理的措施。请假人归院后要向批假人销假。
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外出向机构负责人请假。机构负责人离院请假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主管科股备案。机构负责人请假时,乡(镇)政府要指定好供养机构的临时管理负责人。
六、值班制度
(一)每天必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的,需经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岗;
(二)夜间值班时间:每日17∶00至次日8∶00,负责院内的安全管理,清点各房间供养人员人数,察看供养人员身体状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当班记录与交接班手续;
(三)认真执行供养机构作息时间,保证供养人员有效休息;
(四)检查门、窗、水、电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对特殊老弱病残供养人员重点监护,遇有情况及时处理;
(六)每夜查铺不少于一次,检查供养人员在位和安全情况。
七、交接制度
供养机构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经费、物资、资产、器材等一并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供养机构负责人工作移交时,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进行共同监交。供养机构工作人员移交时,供养机构负责人监交,涉及钱物或重大经费物资移交时,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区)民政部门指派专人共同监交。交接时,双方在场人员认真清点,并在交接登记本上签字。
八、接待制度
(一)对外来人员要验明证件和身份,问清来意,登记来院事由;
(二)供养人员亲友来院探视的,要热情接待,介绍供养人员的各方面情况;需要陪同就餐的,视情给予适当安排;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客人食宿,不得私自会见国外、境外人员;
(四)谢绝推销各种商品的人员进入供养机构进行销售活动;不准无关人员、无证件人员、无事闲逛人员进入扰乱供养机构秩序和威胁供养人员安全。
九、档案管理
(一)建立健全特困供养档案管理工作制度,配备档案柜和档案库房,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将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合同协议、财务原始凭证、资料报表等,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并严格按照要求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分类、组卷;
(三)将供养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工作,促进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一、环境卫生制度
1.室外环境
A.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
B.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2.室内环境
A.敬老院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B.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坚持一天一小扫,三天一大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室内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
二、个人卫生制度
1.个人卫生,房间整洁,勤洗衣物,勤洗澡,被子、蚊帐勤洗勤晒。
2.敬老院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3.敬老院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敬老院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三、食品卫生制度
1.抓好食堂卫生管理,注重饮食卫生,谨防病从口入。
2.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了xx市养老院的稳定建设和正确发展,特制定此管理。
院长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规范本养老院管理,努力把养老院建设成娱乐健康化,园林化,生活高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单位。
二、制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规划和年度,逐项抓好落实;并配合区、市政府或分管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员工认真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切实安排好老人生活。
五、搞好院户挂钩,坚持定期走访。积极组织老人参与伙食,内务,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内各项规章的落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
六、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实体,不断增强养老院的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七、严格财务审批,管理好院内各项财务收支。
八、组织对工作人员和院民的考评评比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九、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养老院内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人员责任制
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
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
三、认真做好老人的'日常服务,对病员要按等级标准落实护理工作;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务。
四、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老人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鼓励老人以院为家,做老人的贴心人。
五、负责室外、公共区域及办公区的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东西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美观。
六、协助老人搞好个人卫生,�
七、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等物品的收发保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
老人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工作服务人员,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老人。
三、保持和维护整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四、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酒,不得漫骂冲撞工作人员,讲文明、讲礼貌。
五、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1、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
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
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6、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
7、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8、值班的护理员,如有因失职而造成老人发生意外者,需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9、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护理员岗位职责
1、面带笑容,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护理举止得体。
2、穿戴护理工作服上班,对老人的护理均按护理流程进行,操作要规范到位。
3、保持工作认真的态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4、照顾老人要周到,对每一个老人的护理要充满爱心。
5、工作期间不准离岗,老人呼叫要及时回应,不得辱骂老人,不得顶撞家属,不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6、保持老人身体、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内清洁整齐。
7、不准收老人及家属红包及物品,违者必究。
8、对来访客人及老人家属要热情接待,反应情况要客观实际。
9、实行全天24小时护理制,每十分钟巡视一次。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11、不拿院里的公共财物回家,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2、不允许与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斗角或不团结和争吵。
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老人公寓、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7、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8、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9、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环境卫生制度
1.“讲究卫生”既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全体院民职责,造就一个花园式的敬老院是我们的目标。
2.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包干区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包干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定。 3.要求包干区内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每天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用扫帚、拖把或布条拖一次,做到不留污渣灰尘。
4.对供寄养人员的衣褥、鞋袜、床上用品做到无油渍,衣物清爽、干净、督促他们勤洗脚、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晒被、勤擦身、勤开窗。
5.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丢果壳、瓜皮、纸屑、不随便乱倒剩饭,不随便乱解大小便,各房间内的便桶每天按指定地点倾倒,冲洗。
6.各自的食用餐具要洗涤干净,食用食品、水果等要妥善放好,不能同有害物品混放一起,时间不宜存放过长,不准吃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
7.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裤。
敬老院建设总体要求
一、环境整齐清洁、美观明亮、种有花草;
二、门头有门牌,如办公室、宿舍、医务室、光荣室等;
三、门旁有卫生评比结果牌,如清洁;
四、老人室内有老人守则、五好老人条件、室内卫生规定;
五、老人床头挂有标识牌,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原住址、入院时间、身体状况等;
六、室内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七、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八、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
九、各项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敬老院建设综合目标
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五保服务的中心、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在服务上做到“五心”、“四顺”、“四服务”、“四轻”:即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贴心;顺老人言、顺老人心、顺老人意、顺老人味;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贴心服务、勤快服务;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达到语言亲切,动作细腻、体贴入微,视老人为亲的效果。
院长职责
一、做好全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安排好院内生活、生产。
三、抓好财务管理的款、物的发放工作。
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
五、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物资采购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的物资采购工作;
2、经常了解购物、消耗、库存情况,坚持按计划、质量、价格采购供应;
3、做好采购用款的申报、申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结算、入库、验收规定;
4、临时和特殊物资的采购,须先经院领导审批再行采购;
5、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采购伪劣、变质和冒牌物资,不做人情生意;
6、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得借用或挪用公款。
炊事员岗位职责
1、负责烹调工作,按食谱配制院民每周的菜肴;
2、每周食谱公布上墙,主副食品多样化,尽量符合老人的`膳食营养要求;
3、负责食堂的室内外卫生和饮食卫生,餐具定期消毒,摆放整齐,不做腐烂变质食物;
4、精打细算,节约用电、用煤、用水,计划用粮、用菜,爱护公物,管好食堂炊事用具;
5、加强个人和环境卫生,严格执行“五四”制,对自己所包干的区域认真负责完成任务;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7、做好各类人员的营养和病号饭,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进服务态度
8、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治疗并向院领导汇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9、注意安全,随时关紧食堂门窗。
现金出纳职责
1、健全院内各项账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财经手续,账目有条理;
2、管好现金,每日盘点、结账,做到帐实相符,无白条抵库存的现象;
3、记账凭证一事一单,及时记账,内容完整、科目规范;
4、管好各类物资、出入库记账,做到帐物相符,按规定使用;
5、不签发空头支票,不外借账户,近期与银行对帐,严格保管好现金,现金支票和各种账册、凭证,记账凭证按时装订成册;
6、严格财务制度,把好关口,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手续补办完备,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原始凭证不予以报销;
7、掌握院内印件、负责文书处理,保管档案资料,做好财务、基建、农副业生产的规划、报表工作。
仓库保管员职责
1、负责全院各种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进出库领发制度,按发票凭证清点、验收、登记,物品凭领料单发放,做到进库和发放手续清楚,每月负责填报收支结存报表;
3、每季盘库一次,做到帐物相符,注意库存物资的使用情况,妥善保管,防止积压,霉变、损坏、变质,每半年翻晒一次;
4、严格管理制度,加强物资的管理,有些物资的领取,要以旧换新,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5、坚守岗位,物资供应及时,搞好室内外卫生;
6、存放的各类物资要放置整齐有序,通风卫生、无鼠、无蝇、无虫、无毒、无破乱。
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杜绝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2、负责全院职工和收、寄养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抓好卫生防疫和传染管理工作;
3、负责药品、医疗器材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4、定期为在院老人及全院职工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发现病患及时治疗,发现服务员、炊事员有传染病及时向院方反映,劝其隔离治疗;
5、定期检查、清点药品、器材的数量、质量,保持定位存放,负责损坏、报废药品的审核;
6、协助院领导抓好全院的清洁卫生工作;
7、负责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搞好饮食卫生的指导,协助食堂科学管理,配合伙食管理员根据主副食营养成分和老人身体需要制订菜谱;
8、负责康复器材的保养和维修,宣传康复治疗常识,说明注意事项,及时总结,做好评估工作;
9、随时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制订医疗、保健措施;
10、钻研业务、提高医护科学技术,掌握现代卫生知识,不断提高卫生保健水平和服务质量
服务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增进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街道兴办的敬老院(敬老楼,下同)是基层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实行养老与康乐相结合和勤俭办院的原则。乡(镇)、街道的敬老院,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导,并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敬老院收养的对象是:
(一)农村五保户(含孤儿),城镇无生活依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
(二)城乡孤老烈属、孤老退伍红军、孤老复员军人。
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
第四条老人入院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请,经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入院。
第五条老人入院后,其原有财产仍属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托亲友、敬老院代管。老人去世后,其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敬老院应办好伙食,保证饮用开水和洗澡热水的供应。
第七条敬老院应健全老人生活护理制度和卫生工作制度,搞好老人的个人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对患病老人应及时治疗。
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设医疗室,尚未具备条件的,应与附近医院建立联系,做好老人的疾病防治和定期保健体检工作,建立老人健康档案
㈠ 预防火灾事故
1、建立消防组织,配齐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
3、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4、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㈡ 预防淹亡事故
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老人到江、河、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㈢ 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
2、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
3、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㈣ 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1、严禁采购和食用发霉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严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制做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制做凉拌食品应当严格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应当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细检查,充分加热。
3、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㈤ 预防煤气中毒事故
1、使用燃气灶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气,及时修理。
2、查铺时应当认真检查室内通风情况。
㈥ 预防中暑事故
1、炎热季节,敬老院应当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动安排,适当控制供养老人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
2、暑期每天供应饮用水和适量淡盐水。
3、室内注意通风。
㈦ 预防冻伤事故
1、在严寒季节来临之前,应当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注意手、脚、耳、鼻的保护。
㈧ 严防智残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养老人走失。
1、为全体供养老人佩戴写有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以便供养老人走失后的查找工作。
2、对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人有约束保护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据本院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其它事故采取相应措施。
㈨预防偷盗事件发生
1、门卫、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2、院领导要做好院内全体人民的思想工作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内部失窃现象的发生。
3、若发生失窃,要即时报警,根据损失情况,追究责任。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院部
行政查房制度
行政查房制度是养老院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院领导及职能部门深入基层、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重要行政手段。
一、养老院行政查房由院长主持,院办公室负责召集,并通知查房地点和内容。参加人员有: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被查房间护理员及有关人员;具体如下:
(1)组织者:院办公室
(2)参加人员:院长、行政人员、护理部、厨房、等部门负责人。
(3)时间:检查时间原则安排在每周二上午九点半,遇特殊情况另行安排时间。
二、养老院行政查房由院长根据养老院工作的实际情况随时制定,院办公室对查房的内容进行安排;或依据前一周护理、食堂、后勤等部门业务查房的反馈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或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四、凡在查房中院领导确定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职能部门要积极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向院长或行政人员汇报。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或延误事项的执行;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决定事项所要求的内容,现视情节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五、凡在查房中发现的缺陷,要按养老院有关规定限期整改。
六、院办公室要做好行政查房的文字记录,并妥善保管和存档。对行政查房决定的事项,负责督促、催办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院长汇报。
七、参加行政查房的人员必须衣帽整齐,佩戴胸牌;查房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因故不能参加查房者,应向院办公室主任请假,同时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行政总值班制度
1、节假日及行政管理人员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均应设置行政总值班。
2、全面处置值班期间内所发生的事宜。如遇突发紧急、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后再予办理。负责对院内各部门当班人员的在岗情况、工作质量等实施巡查与监督。
3、夜间巡视不得少于二次。负责值班期间全院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各重点部位和环境的巡检。
4、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宜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
6、不能值班须事前请假并需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建立院服务质量分级考核体系。
2、制订各部门、各岗位服务质量考核细则,形成全院服务质量管理考核标准。
3、每月至少开展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一次以上且有记录。
4、定期开展部门服务质量讲评。
5、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采取整改措施及时予以纠正、预防。
6、针对工作质量问题,部门之间要及时予以沟通、协调、解决,并有相关跟踪记录。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设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及造成的后果,及时整改。
2、发生差错、事故后,保护现场。在组织处理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领导,不得隐瞒。
3、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应按顺序逐级上报。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4、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服务满意度测评制度
1、服务满意度测评主要是指老人及家属对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的测评,从而维护住养老人的权益。
2、机构必须在醒目的地方公示投诉或建设的路径并设置意见箱。有专人负责受理处置每宗投诉都应有回复并有记录可查。
3、机构须成立住养老人民主管理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地听取意见且有记录可查。
4、采取不同形式一年两次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测评方须由第三方操作),并汇总分析。
5、机构应对服务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捐赠物品管理制度
1、机构对捐赠的所有物品必须建立验收、登记手续,入库管理。处置情况有动态记录可查。
2、处置捐赠物品必须符合捐赠人的意愿,不能擅自另行处理。
3、对每一项物品的处置都需有账可查,要有接受部门负责人或受益人签字。
4、钱款捐赠須入院财务账,开设专户,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作它用。接收现金当日入账,当日解缴。
(二)人事工作
教育培训制度
1、人事部门每年制定培则计划。组织送往院外的培洲,包括岗位资格、职称反特殊岗位培训等。
2、组织院内的培训,包括新进员工培训、部门专业技能培训、专题讲座、服务质量意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规章制度讲解等。
3、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监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人员聘用制度
1、所有新入职员上均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要求,应聘者正式入职前,必须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新员工需经过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限将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做出。
3、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提前3天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结束后,双方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以等同于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
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行政部门,执行标准工作时,实施每周工作五天休两天的工作制,业务部门工作时间原则上同行政职能部门,执行综合工作时,可根据各部门工作开展需要,进行不同的排班。排班涉及人员及班次须提前进行用工备案。
2、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加班须按流程事前提交申请并经遂级批准后,由人事部门进行假勤的核对、加班工资的核发。
3、迟到/旷工
员工应按本岗位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请假、淮假后休假,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控自离开工作岗位。
4、休假
员工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共和法定假期。其他各类假期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管理制度
1、绩效管理
为了帮助员工获得系统性的职业发展,应建立绩效管理流程。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机构可按照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做出调薪、调职、调岗、培训、奖惩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等决定。
2、职业发展
机构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帮助员工制定个人的职业发展计划,并向员工提供专业技术、行政管理两大类职业发展通道。
3、人员异动管理
(1)晋开和调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可调整其工作岗位和职务,并按遂级申报流程做好相应调动备案审批手续。
(2)降级降职员工在职期间,若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有关纪律,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出降级、降职处理,薪酬福利亦作相应调整。
(3)退休对退休人员按机构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手续。
(4)离职员工辞职、辞退等涉及合同解除的事宜,根据员工与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约定执行。
奖励制度
给予员工奖励的情形有:
1、做出重大贡献或赢得信誉的。
2、有重大发明、研究,成果优秀,取得冠著效益的。
3、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的。
4、在紧急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
5、检举违规或损害机构利益的。
6、有其它特殊贡献,成为表率的。
7、机构保留依靠独立判断并根据具体情形对员工进行奖励的权利,奖励项目和方式根据奖励情形确定。
违纪处罚制度
1、对违反政策和机构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违纪情节和严重程度对其行为进行认定,并进行适当处罚的权利。
2、违纪处罚情形包括轻政行为过失、行为过失、重大行为过失和严重行为过失。
3、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行为谈话、通报批评、绩效评估连带影响、撤职降级(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
4、如员工因疏忽或故意造成机构财产损失的事实被确定,则该员工有责任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5、针对员工涉及的违纪行为,用人部门可根据违纪行为性质邀请人事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调查评估,在违纪处理措施采取前应准许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并确认事实。
6、如果员工被怀疑存在重大或严重违纪情节,机构可以对员工进行停职处理,直到相关违纪情况调查结束为止。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是指人事工作中形成的记录员工在机构的主要经历、学历、培训、社会关系、业务能力、工作状况以及奖惩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包括员工基本信息档案、薪酬档案、绩效档案、培训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履职档案、健康档案第七类。
1、人事档案的建立人事部门必须详组录入员工入司前经核实的从业经历和有关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信息,如取得的主要工作经验、成果和业绩等。
2、人事档案的管理
(1)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分类、编号、排架。
(2)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3)档案库房为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4)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亚格按皆阅程序办理。
(5)离职人员人事档案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调离手续。
3、信息变更
员工个人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如: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更换、资格证的补充等),该员工需将信息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提交至人事部门备案。人事部门应根据员工提交的资料在“人事信息”中及时更新,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存档整理。
4、人事档案的使用
人事档案的查询/借阅需做登记,查询/借阅档案者不得私自复印员工档案,工作原因需复印的须经人事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档案管理员操作复印。借阅档案者应在规定借阅期按时归还完整的档案。
(三)财务工作
财务工作制度
1、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
2、定期进行经济活动的分析(每一季度分析一次,年终一次)。
3、一切开支严格按预算和内部管理规定执行。临时支出应经审批同意。
4、报销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并须经手人、验收人、分管负责人签字,执行各类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
5、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6、建立和管理会计档案,有关财务资料(原始凭证、账册、财务预决算表、各类报表)均按规定做好归档、立案、整理和销毁等工作。财务人员交接手续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业务管理制度
(一)入院管理制度
1、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须向户籍所在地“统一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提出书面入住申请。
2、机构收住的老人须由平台通过审核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
3、对平台转入的老人,机构组织评估小组成员上门对老人进行照护等级的评估,确定照护等级。
4、机构须通知入住老人,提供近期体检合格报告,办理入住手续时,定老人担保人,并按入院手续要求签订协议。
5、接待人员须热情接待,对入住老人本人或其担保人介绍有关注意事项及相关告知,按需签字确认。
6、机构须为入住老人设立入院档案,一人一档,资料齐全,放置有序。
7、通知生活区、膳食部门、医务部门,及时安排老人的入住、膳食及检查,确保老人得到应有的服务。
(二)出院管理制度
1、老人本人或住养监护人提出出院申请或入住的老人出现不适合继续居住或入住老人死亡时,可通知监护人办理出院手续。
2、接待人员依据财务开具的出院结算凭证后开具出门单,并与老人监护人当面交接入住老人的相关物品,必要时监护人签字确认。
3、根据需要做好出院的相关宣教和注意事项。
4、整理出院档案,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照护等级评估制度
1、建立评估小组,小组成员应由出入院、医护部门、护理部等成员组成。
2、对需入住的老人和入住期间的老人进行入院前调防评估和入住的持续照料评估,以提供合适的照护服务。
3、入院前调访评估需了解老人基本情况,评定照护等级。
4、持续照科评估应根据老人驱体、情绪等状况的变化进行再评估,照护等级发生变化时需与老人的监护人沟通,签字确认,同时护理服务内容也作相应变更。
5、每次评估都须作详细记录(老人的现有状况及评估的结论)。
6、照护等级评估表须入档管理。
外出请假制度
1、入住老人外出半天以上需办理请假手续。
2、外出请假手续由老人本人或老人家属办理并填写“老人外出请假单”二联单,一联交生活区,另一联交医务部门。
3、照护等级为中度及以上的老人,如其监护人允许自由外出,须在“老人外出约定”单上写明“同意”等字样并签字确认,机构给子办理出门卡。
4、老人外出请假由所在生活区及医务人员负责,生活区负责开具出门单,医护人员负责该老人的躯体状况,如病情不允许则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系。
5、门卫工作人员可凭请假老人出示的出门单或出门卡给予放行。
6、生活区对请假外出老人有记录,请假超过一天的须在护理交班记录上记录,回院后有记录。
7、请假单保留至少三个月。
(二)生活护理
护理质量监控制度
1、建立院护理质量控制和督查小组,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的监控和检查。
2、建立院质量考核细则和考核点,每季度检查内容全覆盖。
3、护理部门对护理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检查,对发现的护理问题有整改落实及跟踪验证。
4、护理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对护理工作质量进行分析点评。
5、有护理不良事件或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流程,一旦发生,立即处置,并组织讨论分析,有纠正、预防措施和跟踪验证。
6、建立和健全护理安全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针对性演练。
约束带使用告知制度
使用约束带是暂时的控制患者活动,保护患者安全,防止患者发生意外,保证治疗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一项医疗保护措施。
具体使用规范如下:
1、对患者采取适当约束。需与家属签订(约束带使用知情通知书)。
2、约束患者要非常慎重,原则上要使用说服或药物控制兴奋。不管患者是否接受约束,都应向患者耐心作解释,说明约束目的,以取得合作。
3、约束患者采取的体位应四肢舒适平展。约束带的松紧程度要适宜,约束带与皮肤之间应该能容纳两横指的间隙。
4、责任护士要随时查看患者的精神状况和约束部位皮肤的血运情况,调整松紧度,必要时更换约束部位。
5、患者被约束后要保证患者的生理需要,进食、进水、大小便、生活护理要做到位。
6、尽量缩短对患者的约束时间,约束时间超过4个小时,要及时接触约束,护理员看护半小时以上,必要时再适当约束,并做好护理记录。
7、认真做好约束带使用记录等级,对患者约束过程、病情表现、生活情况都要详细记录并交班。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有护理工作制度、护理质最标准、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可操作性强。
2、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3、有全院统一的护理标识,标识醒目、清晰、规范。
4、有护理不良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护理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加强巡视现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上报。
6、强化护理人员手卫生意识,操作前、后及时洗手,规范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7、护理人员须持证上岗,护老配比符合标准要求,并定期参加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确保护理安全。
8、定期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对发现的护理问题、不良事件有原因分析,并制订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分级护理制度
1、入住老人根据第三方评估确定照护等级,照护等级分为重度、中度、轻度、正常。
2、照护等级为重度、中度的老人不宜与轻度、正常照护等级的老人同居一室。
3、按照不同照护等级的服务项目提供不同的照护服务。
预防压疮管理制度
1、对高龄、消瘦、水肿、瘫焕、大小便失禁、昏迷、长期卧床等有压疮高危因素的老人应认真填写压疮危险因素评估表,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在护理交班报告中。
2、有预防压疮监控的院统“标识,放置醒目、规范。
3、建立翻身记录卡,按时翻身,体位放置正确、舒适,有记录。
4、对存在压疮高危因素的老人应严格执行床头交接班,认真检查老人皮肤情况,落实护理措施。
5、做好老人及家属有关预防压疮知识的健康宣教和指导,使其理解和配合,并有记录。
6、护理部门应加强对护理员预防压疮护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各项护理措施的落实。
7、长期卧床患者每日进行主动或被动全范围关节活动,体位放置正确,舒适安全。
8、对带入压疮的老人应在病程录及护理交班记录上作好记录。
9、定期评估压疮发展情况,根据压疮发生程度制订相应的护理措施并有效落实。
护理交接班制度
1、每一生活区应建立护理交接本记录,当班人员须如实记录。
2、接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认真听取交班,了解本生活护理区重点及特殊对象情况。
3、重危对象、特殊对象(防压疮、防跌倒、防噎食等)严格执行床边交接。
4、交班者如交待不清、记录不规范,接班者可拒接;接班者未到岗,交班者不可离岗。
5、接班时如老人发生情况由交班者处置;接班后发生的情况则由接班者处置。
护理巡视制度
1、护理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服务对象的照护等级定期巡视,密切观察。
2、掌握生活区的新入院、情绪不稳、病情变化等重点对象,密切观察老人的动态变化。
3、加强新入院老人的观察和宣教,帮助老人熟悉机构的生活环境,使其尽快适应机构生活。
4、了解情绪不稳老人的思想动态变化,对出现的心理和情绪问题及时疏导,并及时汇报及与家属取得联系,必要时借助专业力量提供专业服务。
5、危重老人定时巡视,密切观察其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或报告,有记录。
6、定期巡察生活区内护理设施、环境设施的情况,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及时维修,有记录。
日常物品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1、居室地面的清洁消毒法:
(1)保持老人居室、活动室、洗漱间等区域地面的清洁干燥,空气流通,每日消毒。
(2)保持护理站、治疗室、小餐厅、盥洗室、污物间、走廊等区域地面的清洁干燥,空气流通,每日消毒。
(3)居室内、活动室、护理站、治疗室、洗漱间等地面每日混式清扫不少于二次,确保地面清洁、干燥。用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后再用清水擦拭,并保持地面干焕无水渍。
2、居室空气、床桌椅、口杯、毛巾、脸盆的清洁消毒法:
(1)居室内、活动室、每日通风时间不小于30分钟,定期用紫外线灯照射空气消毒,有记录。
(2)老人居室内床、桌、椅每日擦拭,保持清洁,每日用250mg/L的含氧消毒剂擦拭消毒后再用清水擦拭。
(3)清洁用品分开使用,老人居室、厕所间、治疗室等分别设置专用地巾,标识清楚、分开清洗、用后消毒、定点放置,悬挂晾干备用。
(4)口杯、毛巾、脸盆每天清洗、每周用250mg/L有效氯浸泡半小时消毒,自来水冲洗干净。
3、疑似被污染物品的消毒:
(1)物品或场所疑似被污染,则使用2000mg/L的含氧消毒液消毒擦拭或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
(2)疑似被污染物品的消毒须单独浸泡消毒,不可与其他物品混合浸泡。
(3)疑似传染病衣物采用2000mg/L有效氯浸泡2小时消毒。
4、便器(尿壶)消毒法:
(1)使用过的便器、尿壸倾倒污物后清洗干净,并将容器内水倾倒干净。
(2)便器消毒池(桶}定点设置,有盖。
(3)便器、尿壶使用1000mg/L的含氧消毒液消毒浸泡30分钟,再清洗备用,有记录。
(4)池(桶)内消毒水足量,被浸泡的便器(尿壶)完全浸设于消毒水中。
(5)浸泡消毒液定期更换,消毒液浓度正确。
(6)便器使用前须在流动水下冲洗干净、晒干备用。
5、终末消毒方法:
(1)凡老人出院或死亡,其床单位须实行终末消毒方法处置。
(2)床、桌、椅、家具等用500mg/L.的含氣消毒波消毒擦拭。
(3)床垫、被褥、枕芯等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30分钟或太阳下曝晒6小时,2小时定时翻动。
6、清洁用具清洁、消毒方法:
(1)清洁用具分开使用,抹布、拖把等按不同区域分别设置。
(2)老人居室桌面、厕所清洁用抹布分开使用,标记清晰、用后消毒、分开清洗、分别挂置。老人居室、走廊、厕所、办公室等拖布分开使用,标记明确、用后消毒、分开清洗、定点放置、悬挂晾千备用。
生活区管理制度
1、护理区域工作安排有序,护理人员仪表端庄,排牌上岗。
2、护理区域各护理人员须严格执行岗位职责、护理制度、护理操作流程、护理质量标准及护理操作常规等,确保护理服务质量。
3、护理区域的护理组长每湖有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护理问题有整改、有落实,检查有记录。
4、护理区域应保持老人个人及室内外环境整洁,老年人个人卫生好,着装得体;居室、活动场所安静,清洁无异味,床单位整洁,确保服务对象舒适、安全。
5、加强生活区物品管理,物品放置有序,轮椅车、氧气支架车等定点、刹闸固定放置,并处于安全使用的备用状态。重度护理等级的老人居室内的剪刀等利器应集中上锁放,有记录。
6、加强老人朋室人的至药品的管理,重度护理等级的老人床头无药盒放置。特殊药物(镇静类药等)专人发放服用。
7、加强护理区域我设施设备的管理,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修,通有损坏,及时报修,确保安全使用。
8、护理区域使用院部/护理部统一的护理标识,放置醒目、清楚。
9、保持护理区域小餐厅、备餐间、济室的清洁卫生,做好相应的消毒工作。
(三)医疗护理
医疗保健工作制度
1、本制度适合尚未取得《上海市内设医疗机构执业证书》的机构使用。已取得优上海市内设医疗机构执业证书》的机构参照卫生局规定执行。
2、尚未取得《上海市内设医疗机构执业证书》的机构无行医资格。
3、机构须与卫生部门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由医疗部门为机构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4、为住养老人建立健康档案。保健病史原则每月记录次,特殊情况随时记。
5、医务人员要定期查房,每周一至二次。
6、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健康档案书写制度
1、新入院老人健康档案必须在入院24小时内完成。书写格式详见“健康档案”工作表式。新入院老人连续三天记录病程记录。
2、健康档案记录应用水笔书写,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医师签全名。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别字时应按卫生部规定要求予以纠正。
3、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应按照疾病分类名称填写。
4、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结果及分析、治疗过程和效果。一般情况,每月记录一次。病情变化应随时记录。入住满半年以上的每年有阶段小结记录。
5、各种检查报告单应按顺序规范粘贴。医保病人根据当地要求粘贴于病案或者“门急诊就医记录册”内。
6、出院小结和死亡记录应在24小时内完成。
医嘱制度
1、医嘱楣栏填写齐全、卷面整洁、页码正确,用蓝黑墨水书写。
2、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3、药名、药剂、用法、时间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开具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4、医嘱除通用的可用拉丁文缩写外,一般均用汉字表示,执行治疗的次数可用拉丁文缩写或汉字表示,如:每日三次写成tid。
5、药物皮肤过敏试验,阴性者用蓝色明性章盖于临时医嘱单上及处方上;阳性者用红色阳性标志章盖于长期医属栏内(另在体温单药物过敏栏内、临时医嘱单上、治宁卡上、床头卡上,护理对象一一览表等上盖阳性章)。
6、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教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東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7、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要分别编页码。
医师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1、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人员。
2、值班医师按时接班非巡视病房,了解病人情况,并做好交接工作。
3、床位医师在下班前应将需婴交班的病人情况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应对交班病人作好病情观察和处理,并将当班情况记入交班簿。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
5、值班医师遇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院总值班处理。
6、做好夜间转院、死亡病人的相关处置工作。
7、值班医师下班前,须做好交班工作,重点病人应进行床边交班。
家属谈话制度
1、凡对病人发出病危、病重通知时,医师应与家属谈话,说明病情及预后,并详细记录谈话内容,并请家属在记录上或病危通知单上签字。
2、临床上对病人进行较大医疗操作时(各种穿刺)或对危重焖员进行特殊医疗操作时,医帅都应与家属进行谈话,讲明各种意外情况,并请家属签字认可。
3、在对病人进行诊疗过程中,因本院医疗条件因素而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应转送外院就诊或治疗的,而家属坚持不转院者须在谈话记录中签字。
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1、凡要求机构代为发放医疗约品的,双方必须签订“委托发放自备药品约定”书。
2、老人因住其他医院的出院带药或门诊用药,可根据实际情况带入,需包装完整。家属应将药品和出院证明、治疗方案或医嘱提供给医生,以便医生掌握。
3、凡需皮试后注射的药品,生物制剂,概不接受。
4、药品由当班医师或护上进行仔细清点,在“自备约品登记簿”上登记其批号、数量、规格、有效期限、药品来源等,由家属认可签名,当班医生或护上在登记本上同时签收。
5、床位医师根据外院医师的医嘱开出相应医啊(注明“外配”字样)后,护士按照医嘱发药。
6、药物用完前5-7天,由护士通知医生。如需继续服用,则由医生通知家属。
7、老人出院或病故后,将剩余药品这还其家属。
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1、治疗室、换药室等应建立定期消毒制度。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3、各种消毒物品应标明消毒日期、有效期,有灭菌指示带。
4、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应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空气、居室、医疗用物品等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消毒、灭菌、使用。
6、对出院老人的床单位进行常规消毒处理,死亡老人的术单位,进行终末消毒处理并作好记录。
7、疑似传染病患者在尚未转院时要及时进行床边隔离(条件许可一人一室),工作人员进隔离室应穿隔离衣。
8、疑似传染病惠者经砌诊后应及时做好疫点处理,对病人生活的场所和杂物,进行终末消本处理,并作好记录。
9、按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传染病(包括疑似)管理制度
1、认真员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传染病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遵守甲类、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规定。
2、严格执行疾控中心制定的各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对传染病做到“六早“: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早隔离、早管理。
3、做好对传染病(包括疑似)的传报、登记、随访等,建立“传染病(包括疑似)”专册登记本。
4、及时做好疫点处理,对病人所污染的工作、生活场所及接触物品进行消毒,并做好登记。
5、配合辖区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可操作性应急预案。
健康宣教制度
1、根据住养老人的特点制定键康宣教计划,采取个别指导与集休讲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有计划,有针对性。
2、根据不同季节积极向老人宣传各种常见病的防治知识、流行病的预防、健康保健知识等,引导老人增加自我保健意识。
3、积极宣传相关疾病的健康教育、康复训练的益处等,提高老人对治疗和用药等的依从性。
4、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倡导老人健康生活方式。
5、健康宣教每两月一次
集体讲解:确定主题。养老院护士利用老人闲暇时光,为老人进行集体讲解。讲解同时可配合幻灯、模型、图片等,以加深印象。
文字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图画或诗词等,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通俗易懂。
(四)社工服务
社工部管理制度
1、遵循《社会工作者守则》,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化,参与全院的行政工作,协调社工活动所需的策划、组织、落实工作。
2、抓好社工队伍建设、督促社工完成继续教育、注册工作。
3、普及社工知识,提高全院职工及老年人对社会工作的认同感和认知度,每年组织一次社工理论知识的培训。
4、根据住养老年人的需要,发挥社会工作职能,开展康复娱乐、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大型活动,争取社会互助等服务,以维护老年人的现存功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5、积极整合社会工作人力资源,做好社工实习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
6、代表院方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做好开发、受理、登记等管理工作。
7、负责老年人民管会的管理工作。
社会工作者管理制度
1、社工必须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和技能,自觉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社工应富有爱心、耐心,热心于老年社会工作,尊重老年人,平等对待每一位老年人,积极了解老年群休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制定并实施计划,帮助老年人谋求社会福利。
3、明确角色和职责,发挥专业特长,遵循“以案 为老年人解决所出现的心理危机、精神慰籍及人际沟通问题,引导住养对象积极改善养者观念、形成健康、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4、社工有责任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权利和利益。严格遵守社工专业伦理守则,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应遵守保密原则。
5、社工虚心接受督导成其他社工的意见、批评与建议,并做出积极的回应。
6、社工应明确自已在机构中的角色,与其他工作人员做好沟通,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7、社工应按时完成个案、小组等工作目标,从而确保在职、在位发挥社工作用,提高服务水准。
社会工作者查房制度
1、社工与各生活区主管需时常保持沟通,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思想情绪波动。
2、社工确保每周开展查房,尤其加强对重度照护区域老年人、情绪波动老年人、人际关系不良老年人、新入院老年人和临终期老年人的观察。
3、对于需要个案介入的,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对象档案,建立专业关系,开展预估分析,制定具体计划介入,并作好记录。
4、征询老年人对于文化娱乐活动开展的意见与建议。
5、每次查房后做好记录。
6、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部门反映沟通。
社工督导制度
1、通过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工作的开展,有效执行机构行政职责,在专业服务中正确适当地运用理论与知识,促进社工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社工成长及专业的发展。
2、督导成员可为分管院长、部门负责人或外聘资深专业社工。
3、督导应完成对社工服务记录、总结的审阅和评估,协助社工提升统筹管理、实务操作等能力。
4、督导应对社工进行情绪上的支持和压力的缓解等。
5、督导可根据实际需求,与其他部门或机构沟通协调,调整服务方案,优化服务结构。
6、做好志愿者得导工作,协助志愿者了解机构功能,提供或教导必要的工作知识和技巧,帮助志愿者认清和肯定志愿服务价值,并做好评估工作。
保密相关制度
1、社工有责任向服务对象说明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服务对像许可,不泄露其隐私,在小组工作中,关于小组成员的白我揭露,社工必须事先设定守密标准。
3、社工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末经允许任何人员无权查看相关档案材料。
4、社工只有在服务对象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育、录像。
5、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须隐去案卡姓名、住址、电话等可以辨认出特定个人的个人化信息。对外界(如新闻界)提供有关服务对象的信息时,有责任对其姓名予以保密,并确定信息内容不对其构成侵犯或伤害。
6、社工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法律规定的询问时,不得故出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7、在工作中,一旦发现服务对象的行为可能对白己或他人的生命造成伤害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如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案主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老年人民主管理委员会
1、老年人民主管理委员会(简称民管会),由老年人民主选举产生,民管会在业务副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是代表入院老年人利益的群众性组织。由社工部组织召开。
2、民管会由主任、委员若干人组成,以老年人为主,选举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的老年人担任,任期为二年。
3、民管会的主要职责:
(1)积极协助院方开展工作,献计献策,听取、反映老评人的意见和要求,为服务质量的提高做好参谋。
(2)协助院方做好老年人的思想工作,协调和调解老年人之间的意见和纠纷。院规院纪情况进行群众性监督。
(3)协助院方组织老年人进行学习读报、座谈,组织老年人参加文体娱乐、体疗康复等活动。
(4)民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每两月召开一次会议,并做好记录。对会议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跟进。
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制度
1、兴趣小组内容:根据老年人需求,组织老年人兴趣小组活动。
常见的活动包括:歌咏小组、影视小组、园艺小组、书法小组、手工小组、读报小组等。平时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老年人参与各类兴趣爱好小组;经常听取老年人对文体活动开展的意见与建议,便于及时调整活动。
2、文体活动年度计划:每年底由社工部主任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包括日常活动、大型活动,上报院部批准后,作为社工部活动依据。
3、文体活动月度计划
(1)由社工部策划当月活动具体设想,填写月计划表。
(2)常规性的兴趣小组活动以半天为单位作出具体安排,并明确负责人,制作成每周活动安排表,固定张贴在各生活区。
(3)对于大型活动,例:外出参观游览活动、春节晚会、重阳节等活动,需由社工部主任策划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注意事项、组织方式、活动经费等。
(4)专项活动方案须上报院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4、日常文体活动操作
(1)老年人应遵守的规章制度:老年人必须在机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
(2)工作人员操作注意事项:工作人员要有序管理好老年人,使老年人始终在工作人员视野范围内。活动完毕,应做好活动记录。活动结束后应做好各场所的清洁卫生、消毒工作,保持场所整洁、干净。
志愿者管理制度
1、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具有爱心、奉献精神,能热心为老年人服务。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者服务的基本素质、能力和技巧。
(3)根据自愿条件选择志愿者服务项口,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者服务工作。
(4)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尊重案主,注意安全。
2、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1)院方真诚欢迎各界志愿者朋友,并提供服务机会,创造有利条件。
(2)志愿者本着自愿原则,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不计报酬,无怨无悔的参与志愿服务。
(3)志愿者服务以尊重老年人的意愿,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利益为前提,对老年人的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4)接受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5)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6)就志愿服务工作对院方提出建议和意见。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3、志愿者申请程序
(1)志思者个人或团休向社工部提出申请,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2)社工部同意申请,双方达成服务意向。
(3)志愿者个人或代表填写登记表并签器声明。
(4)配发志愿者服务标识,志愿服务必须挂牌上岗。
(5)根据社工部安排进行服务及受服务对象要求适当调整,由院方社工指导志愿服务。
4、志愿者管理与评估
(1)管理:主要由社工部负责志愿者的管理与调配,根据社工部的统一安排,参加志愿服务。
(2)评估:社工部有选择性地对志愿者提交的服务计划进行事前评估,并在实施过程中于以指导。服务结来后根据活动效果、志感者表现了以评估,为志愿者出具服务证明材料。
(3)根据个人或团体长期、短期、次性服务承诺,进行服务时间的评审。
(4)根据服务效果,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依据反馈表,进行服务质量的评审。
5、志愿者激励
(1)给予志愿者签章,填写评语。
(2)邀请优秀志愿者代表参与院内的各类大型联欢活动。
(3)组织开展志愿者表彰活动。
大型活动风险顶防及处置制度
1、为了保证正常的老年入娱乐活动开展秩序,切实加强院内外大型活动的管理,确保人型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指的大型活动包括:
第一、重大节庆日(春节、五。一节、国庆书、重阳节等)举办的义化、娱乐、展览等活动。
第二、外出(春、秋游、参观、看电影)活动。
2、举办大型活动的主要负责部门为社工部,各生活区按照社工部要求、部署,积极配合活动开展并认真履行老年人的安全工作责任制。
3、管理实施
(1)准备工作:
第一、生活区对要求多加活动的老年人进行报名登记,名单由床位医生审核。
第二、外出活动时,为预防参加活动的老年人活动过程中有身体不适,增派随队医生名,配备常用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等。
第三、外出活动时,为防止參加活动的老年人中途出现体力不支的情况,随车配备轮椅车1辆以备不时之需。
第四、为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及老年人的安全,出行前划分好职工所责任老年人名单,各生活区工作人以根据名单对所需负责的老年人做好管理。每次上下车对老年人人数进行清点。
第五、为防止去年人中途走散,每位老年人携带老年人信息卡,老年人进出洗手问有女人陪间,以免发生意外。
(2)分工与职责:
第一、召开随行工。作人员会议,要求工作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活动过程中照看好老年人。
第二、将活动的老年人分组,每组由惊工作人员负责看管,明确分T,责任到人。
第三、应急情况的处理:活动过程中老年人出現突发的健康状况时,先由随行医生进行紧急处理,若情况紧急,迅速拨打120,送附近医院救治。
三、后勤管理制度
(一)后勤工作
物资管理制度
1、凡部门所需的各类物资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后勤部门按月编制计划统一负责采购(药品除外)。
2、所有物资必须及时验收入库、登记、分类保管。
3、物资领用、调拨、报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4、对金额较大、批量较多的物资报废或转让、调拨必须报请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处置。
5、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做到物尽其用,节约成本。
6、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资物资的领用、保管。
采购管理制度
1、供应商选择评定
(1)后勤部门提出本院所需物资的供应商名单,收集供应商的有关资质证件,交评定小组(单位自行确定)评定。评定可
(2)每年底由后勤部门负责复评。根据一年中供货情况、供货质量、价格情况等,确定是否继续作为合格供方。
2、采购计划
(1)每月月底,后勒部门根据原有盐点情况和各部门下月可能要求的采购的物资,编制下月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上要写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大概费用,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后才能实施采购。
(2)要减少计划外采购。如的确需要临时采购,则由部门负责人提出采购单,报后勤部门领导审核,然后由院长批准后才能采购。
(3)食品采购,每天由厨师制定采购计划报部门领导批准后加以执行。
3、物资采购
(1)批准采购的物资应向合格供应商购买,不得随意改变供应商。
(2)采购回来的物资需有人验收,填写验收记录。
(3)验收合格的物资填写“入库单”,交仓库入库,按仓库管理制度对库存物资进行管理。
(4)食品采购验收由膳食有关人员进行。
4、采购工作基本要求
(1)任何人不得自行采购,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
(2)采购物品必须交库办理入库手续,不得自行向下发放。
(3)批量采购或重要物品采购,应先将样品征求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意见。
维修管理制度
1、每日一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对各部门保修的任务要按轻重缓急妥善处置,确保机构正常运行。
3、部门保修需填写保修单,维修完毕出部门负责人签字验收。
4、维修部门要建立维修记录并注明“工时”和所用的材料数量。
5、维修时要按规范操作,并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以防止住养老人和员工发生意外。
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内应贴有安全制度、禁烟标志等安全标识;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库房门和同通道不准堵塞,保持畅通。
2、无关人员不们进入库房,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和进出物品于续,不准寄存、2私人物品;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阁楼、设立办公区等。
3、所有库房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符合安装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
4、白炽灯不得超过60W;日光灯的镇流器要做好隔热保护;不准安装移动式灯具;禁拉接临时线路;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区外应设置电源总开关,并有专人管理,离人必须断电。库房内物品要码放整齐,不准过宽过高。消防通道宽庭不得小于1.5米;照明灯其下方不得码放物品,高度离照明灯具垂直水平距离要保持0.5米以上;货物保持顶距0.5米以上、墙距0.5米以上、垛距1米以上。
5、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性质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不得在同一库房内混存;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不得存放在溯湿和容易积水的地方。
6、库房保管员要经常对照明灯、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更新、绯修;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无问题,关闭电源后,方可锁门离开,将钥匙封存到指定地点。
7、库房保管员、值班员必须人人懂防火知识,了解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会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保持消防器材的清洁,禁止使用消防器材档门或挪做他用。
配电室管理制度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所有电工要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坚守岗位,勤检查,勤巡视,及时排除异常情况,避免发生短路、断电、火灾等事故。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规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4、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配电柜等进行清扫。
6、安装、维修电器线路时,要在上级电闸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志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经常检查配电室通往室外的挡鼠板是否插好,经常检查墙体、门窗和通风处的防护网是否严密,有无孔洞、缝隙,防止飞鸟、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引起事故。电缆沟内应定期投放鼠药。
8、熟知消防报警程序及配电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9、保证应急照明装置正常运行。
洗衣房管理制度
1、各类衣物按规定要求分类洗资、消毒、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存放衣物的盛器(塑料箱或衣袋等)应按要求洗涤、消毒。
3、晴好天气衣物不得烘干,必须在室外翻晒。
4、收发衣物要有记录。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等。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作业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由后勤部门汇总、整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及时移交档案室保存。
3、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资料、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本等。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由特神设备使用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井定期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在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定期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好记录。
5、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单位内的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由后勤部门]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检测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在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在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8、加强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11、应当将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须知和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
12、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叫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电梯工、登高作业工种、锅炉工、制冷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如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的。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转换工种。
7、按时参加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8、单位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电工管理制度
1、负责公司供电系统、设备电器部分的管理及维修。
2、负责公司产品电器部分的组装、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工作。
3、设备安装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私自更改。如发现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或有整改意见,应向生产技术部报告,经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改变原计划。
4、电器设备和线路维修时,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可麻痹,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5、对产品电器原件更换时,应按原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要求。若要代用时,必须取得技术人员的同意,否则后果自负。
6、电器设备以及闸刀上的保险丝,应按额定电流或根据设备容量按规定标准选用,不得随意改变或加大。
7、电工有权、有责任禁止非电工人员乱动电器设备,发现电器设备有不安全因素和违反操作规程者应提出禁用,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8、严格停送电手续。在布置工作时,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在工作前要查明送电情况以及装设临时短路和接地保护,不清楚的询问。
9、在维修线路和电器设备时,应在控制开关上设置停电禁用明显标志警告牌或设专人监护,防止他人中途送电发生事故。
10、电工人员应熟悉本单位的电源进出情况及常用额定电压、电流大小以及处。理一般电器事故的能力,排除常见故障、触电解救等基本常识。
(二)膳食工作
食堂管理制度
1、机构必须将员工、住养老人食堂的成本独立核算,分开管理。结算情况按月公布。盈亍率≤±5%。
2、食堂原材料采购应该建立相关采购计划和审批流程,并通过严格的采购、询价报价体系选择供应商,同时建立采购验货制度,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及时验收入库。
3、生食品、熟制品应认真按《食品安全法》要求贮存,防止交叉污染。
4、食品的加工程序严格按有关流程操作。做好48小时食品留样,并有记录。
5、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要确保提供低脂、低糖、低盐食物。
6、尊重少数民族的习惯,在膳食上予以照顾。
7、要留存每日菜单和提供特殊饭菜的记录。
8、按规定要求定时消毒餐具。
9、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做好灭蝇、灭鼠工作。
10、定期召开伙食委员会,广泛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11、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有禁忌症(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皮肤病、肠道病、伤寒)者必须调离,调离率达100%。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相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
7、对食堂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食堂加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1、加工场所
(1)食堂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度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团容器,并做到班产斑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抽垢沉积、不滴袖。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攀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1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6)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2、设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載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水池必须专用。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钟。
(5)配备餐具、容器(菜篮、盐罐、筷篮、筷子、不锈钢盘、饭勺、汤桶等)、刀具、案板,定点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清洗,每天消毒。
(6)待清洗餐具应用不渗透的容器盛装盛,不得随意乱放。
(7)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清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食堂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食品处理区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任、各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贮存的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华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井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程规范。
2、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星顶与天花校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玻损、滑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脱落。
3、配备冷臧、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保洁设施,留样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4、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没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住养老人及员工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示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来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1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知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成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成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有,等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44.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检、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背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扶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正明原件。
8、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0、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2、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徐改、伪造,其保存期眼不得少于2年。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备餐、供餐以及凉菜配制、果蔬计现榨、水果拼盘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饮品制作、面点制作、裱花、烧烤、食品再加热、餐饮器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组要求。
1、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1)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2)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3)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4)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2、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行染。运输需冷臧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戴或保温设施。
3、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1)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礦、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3)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①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拎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1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铃藏、冷冻柜车内部温度的监测。
②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③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④冷藏、铃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4、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5)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6)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7)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①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②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切垢并易干清洗。采用化学清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地。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③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④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洁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⑤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5、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1)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6)用于烹任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6、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求
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在备餐专间内操作,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的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7、面点制作操作规程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需进行热加工的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操作: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3)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戴。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4)奶油类原料应低温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
8、食品再加热操作规程要求
(1)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60℃、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2)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3)加热时中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4)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C,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9、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操作规程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并应有详细记录。
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有专人保管。
10、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求
(1)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3)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没施是否处干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4)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
(5)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没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7)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8)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11、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g,并做好相应留样记录。
12、记录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1)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2)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3)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4)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13、投诉受理操作规程要求
(1)食堂投诉处理具体由伙委会负责收集投诉意见,同时对投诉意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反馈、督促整改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在院内设立投诉信箱,定人开启信箱收集食堂投诉意见。
(3)对收集到的意见及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食堂餐厨度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度弃物处置,杜绝食晶安全隐患,保护环境,减少餐厨废弃物对环境的伤害,保障对象与职工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食堂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专车并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露、撒落。
5、禁止将餐国度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实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會。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门报告。
8、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环保部门举报。
9、后勤负责人应实时监测食堂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设立本单位各部门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并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会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应急处理。
2、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
4、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放入冷葳箱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三)安全工作
安全责任制度
1、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办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
3、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单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方面的义务。
5、工会依法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安全检查制度
1、单位安全责任人应组织人员对各岗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监督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发现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
2、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每日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日常检查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并督导各部门、各班组做好岗位检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检查都应有记录,有问题及时上报。
4、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各部门每月对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处理。
5、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各部门对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
6、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应该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加以整改。
安全例会制度
1、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听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及隐患整改情况的汇报,讨论当前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
3、审定木单位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听取关于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对上一阶段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4、研究或讨论本单位在安全工作方面给予奖幼或批评教育及处罚的部门或个人。
5、对于隐息指查整改情况进行分类,需上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上报有关部门,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展内的安排计划予以排除。
6、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至少包括:安全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本部门或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或规程;设备设施、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知识;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应急措施和自救互教知识;应急预案的演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安全培训应列入单位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对教育和培训效果进行检查考核。
3、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在岗安全教育与培训。
4、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岗前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5、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采用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应接受岗前安全教育与培训。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工作费用管理制度
1、单位安全责任人必须保证用于安全工作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并承担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所导致后果的责任。
2、在每年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时,应当列出用于投入安全工作的资金项目,保障安全工作资金的使用。
3、安全工作资金要专款专用,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设备安全设施及维修保养。
(2)更新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
(3)通风、降噪、防尘、防毒、防昌降温、防寒保暖等。
(4)劳动防护用品。
(5)事故隐患的监控、隐患治理。
(6)应急救援器材、应急演练。
(7)宣传教育培训。
(8)安全标志及标识。
(9)其他与安全直接相关的支出。
4、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5、安全工作资金在使用时应符合相关资金使用规定,报请安全责任人审批后实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2、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3、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次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4、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做好检查记录。
5、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6、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时间严禁脱岗、擅离职守。
7、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在消防设施、器材上设置醒目的标识,并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8、每半年对所有员工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9、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四、投诉管理制度
养老院投诉处理制度
在院老人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养老院提供的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递投诉箱等方式向养老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称投诉。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我院投诉监督电话,养老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二、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因我院护理人员在为其提供服务过程中,因护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常规,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办公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三、投诉处理
1、养老院建立投诉记录本,安排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须做好记录。
3、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上报院长,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查的,应在1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4、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要调查清楚后回复。
5、在调查核实投诉时原则上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
四、处罚措施
有下列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养老院有关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对收到的投诉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2、因投诉事件故意挑拨离间、激化矛盾的;
3、推诿、敷衍、拖延投诉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投诉事项的;
4、将投诉人的材料或者有关情况,未经投诉人同意外泄,或转给被投诉的人员或部门的;
5、打击报复投诉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预防火灾事故
1、建立消防组织,配齐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
3、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4、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二、预防淹亡事故
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老人到江、河、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三、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
2、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
3、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四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1、严禁采购和食用发霉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严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制做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制做凉拌食品应当严格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应当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细检查,充分加热。
3、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五、预防煤气中毒事故
1、使用燃气灶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气,及时修理。
2、查铺时应当认真检查室内通风情况。
六、预防中暑事故
1、炎热季节,敬老院应当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动安排,适当控制供养老人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
2、暑期每天供应饮用水和适量淡盐水。
3、室内注意通风。
七、预防冻伤事故
1、在严寒季节来临之前,应当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注意手、脚、耳、鼻的保护。
八、严防智残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养老人走失。
1、为全体供养老人佩戴写有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以便供养老人走失后的查找工作。
2、对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人有约束保护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据本院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其它事故采取相应措施。
九、预防偷盗事件发生
1、门卫、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2、院领导要做好院内全体人民的思想工作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内部失窃现象的发生。
3、若发生失窃,要即时报警,根据损失情况,追究责任。
一、养老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购进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3、做好防火、防盗、防腐工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炊事员的烹调技术,提高烹饪水平。
5、每周拟定食谱并根据食谱采购粮食,油、肉、菜等原料。
6、确保不出现采购霉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按时给院民开饭。
7、自觉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脱岗。
8、拟定的食谱,尽量适应老年人的。口味。
9、成立膳食委员会,由院民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二、养老院食堂卫生安全要求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时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房、厨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受污染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的文明管理,保障住院老人的物质文化生活,增进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街道兴办的敬老院是基层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实行养老与康乐相结合和勤俭办院的原则。
乡(镇)街道的敬老院,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领导,并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敬老院收养的对象是:
(一)农村五保户(含孤儿),城镇无生活依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
(二)城乡孤老烈属、孤老退伍红军、孤老复员军人。
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者,不得吸收入院。
第四条老人入院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向敬老院提出申请,经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入院。
第五条老人入院后,其原有财产仍属本人所有,可由本人保管或委托亲友、敬老院代管。老人去世后,其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敬老院应办好伙食,保证饮用开水和洗澡热水的供应。
第七条敬老院应健全老人生活护理制度和卫生工作制度,搞好老人的个人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对患病老人应及时治疗。
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设医疗室,尚未具备条件的,应与附近医院建立联系,做好老人的疾病防治和定期保健体检工作,建立老人健康档案。
第八条敬老院应组织老人参加一些有益的学习活动,使老人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自觉遵纪守法,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敬老院应经常开展文娱活动,活跃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逢年过节和老人生日,可举行节俭和有益的慰问、祝寿活动。
第十条敬老院可根据当地实际条件,组织种养、加工、服务和小商业等生产经营项目,增加经济收入,改善敬老院设施和住院老人的生活。
院办经济实体可吸收老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或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敬老院设院长(或正副院长)医生(卫生员)和工作人员若干名(以下统称管理人员),按入院老人总数的百分之十五至二十配备。
管理人员要挑选遵纪守法,热心为老人服务的。人员担任。院领导要由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事业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笔文化水平的人员担任。
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合同制,对表现不好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可以解聘。
第十二条敬老院实行民主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或民主管理小组,由院长和管理人员代表、老人代表组成,其中老人代表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民主管理组织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管理本院伙食、卫生、文娱、学习、生产、财务收支等,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老人较多的敬老院,可按住宿区建立老人自治小组,组长由老人担任。
第十三条敬老院的管理人员应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分工、任务和职责。建立健全考查、评比、奖惩制度。
敬老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管理制度。会计、出纳、保管、总务由管理人员兼任或老人代表担任。财务收支帐目要日清月结,每月张榜公布,物资进出仓库要登记、验收。
第十四条敬老院老人的生活标准,应相当于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并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调整。
入院老人为乡(镇)五保户的,其粮油与供养费用(包括菜金、被服、医疗、文娱、零用等费用,下同),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供给,属城市街道孤老的,其生活供养费用,按政府定期定量救济与街道集体补贴相结合的办法供给。
入院老人领取抚恤金的,从抚恤金中向院缴交基本生活费。
第十五条敬老院的基建、设备费、管理费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由乡(镇)街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第十六条县(区)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教育和发动各单位干部和群众支持敬老院的建设,搞好卫生,绿化环境。
社会各方面应扶持敬老院办好经济实体,在政策、场地、资金、技术、产供销等方面予以照顾。
第十七条民政部门应加强对敬老院的业务指导,帮助敬老院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搞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由敬老院或主管部门分别情况对直接责任者予以批评或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九条村办敬老院可参照本办法管理。
一、环境整齐清洁、美观明亮、种有花草;
二、门头有门牌,如办公室、宿舍、医务室、光荣室等;
三、门旁有卫生评比结果牌,如清洁;
四、老人室内有老人守则、五好老人条件、室内卫生规定;
五、老人床头挂有标识牌,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原住址、入院时间、身体状况等;
六、室内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七、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八、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
九、各项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为树立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敬老院形象,打造责任、阳光、效能敬老院,使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五保老人,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特拟定中和中心敬老院内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和学习制度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认真贯彻_,牢固树立_,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3.认真履职,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开展本职工作。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4.严禁干部职工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
5.不准摆架子、耍态度,辱骂五保老人;不准向五保老人索取财物、吃拿卡要,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
1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6.加强对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严禁干部职工上班期间用电脑上网购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学习形式以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季度敬老院班子组织成员集中学习一次。
8.个人选读书籍必须是有助于立德、立业、立智,塑造高尚情操的书籍,且坚持读党报党刊,经常撰写读书笔记。
9.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有事不能参加须向分管领导或院长请假,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的,年终考核不能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考勤纪律制度
1.干部职工除出差外,严格实行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为早上8:00——下午17:00。工作期间由办公室值班人员不定时检查是否在岗,并严格考勤。
2.干部职工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为一个迟到,迟到10分钟以上的算一个旷工。一个月旷工一天扣当月绩效工资100元,旷工2天及以上的,超出一天的按超出天数每天扣工资100元。一年累计旷工3个及以上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旷工10个及以上,年终考核不称职,且绩效工资全扣完。
3.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敬老院组织的各种会议和集体活动。会议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一次缺会,缺席一次扣绩效工资100元,缺席三次年终考�
4.干部职工出差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如弄虚作假,一律按旷工
2处理。
5.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接受领导交办任务的,一次扣当月绩效工资200元,并列入年终考核。
6.工作人员中午原则上不能外出,如遇到特殊事情,允许请假一个小时,如一个小时未能办完事情回来,但在两小时之内,算一天事假,两小时之外算一天旷工。
7.值班人员24小时在院。特殊情况允许请假一个小时,如一个小时未能办完事情回来,但在两小时之内,算一天事假,两小时之外算一天旷工。但是必须找好代替值班的人员。
8.以上考勤由敬老院班子成员监督检查,每月通报一次,兑现相关处罚,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予以加倍处罚。
三、请销假制度
1.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外出、因病请假、享受各类政策性休假(如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等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实行签批手续和请假审批手续。
2.请假审批权限。班子成员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院长审批,三天及以上的,经院长审批,后再报福利中心审批。其他职工请假两天以内的,本人须写书面假条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交办公室存档,请假三天及以上的,本人须写出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再报院长审批,并交办公室存档。请假时间结束,要及时到办公室报到销假。不准请霸王假,凡属霸王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3.请病假3天以上的须提供相关医院证明。工作因事请长假的,必须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分别报福利中心、民政局审批。请长假的
3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四、带班值班制度
1.实行班子领导带班和职工轮流值班,以安排的值班表为准,全院干部职工每月只轮休5天(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2.带班领导负责处理值班期间一切日常事务,监督检查其他职工上下班和值班情况及考勤。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主要领导。
3.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亲自到位,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如在值班时间内手机不开通或不接电话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如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可协商换班。
五、内务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确保五保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2、有规范、合理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院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领导、监督、检查本院安全生产工作。
3、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及院级教育、工作人员教育、五保人员的教育。坚持经常性的防水、防盗、防毒、防病害知识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4、院负责人和安全领导小组共同实施对全院安全检查工作。工作人员安全检查由院长负责。五保人员安全检查由工作人员或安全
4员负责,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5、做好安全事故记录,奖惩记录,检查记录,学习记录等安全原始资料。
6、完成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任务。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单位行政工作:负责单位行政事务的上传下达;负责单位的印章管理;负责各部门之间和领导之间的协调。
2、统筹负责档案文书管理:负责制定、完善档案文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做好_工作。
3、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以及会议决议的督办事项:负责会议场所的安排与布置;负责会议相关活动的安排;负责会议记录;负责会议决议的督办事项。
4、协助院长进行院内的接待工作及管理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护理人员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保质保量完成自己负担的各项工作。
2、要以院为家,把老人当亲人细心照顾老人的起居。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为他们穿衣、洗脸、洗脚、洗澡、喂饭、喂药等。
3、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怕累、不怕脏,工作认真负责。
4、要尊敬老人,不与老人争吵、赌气,用真心和热情对待老人,让老人幸福愉快地安度晚年。
55、不接受老人及亲属的任何财物和礼品,至始至终恪守“奉献”的宗旨和原则,在本院营造一个“敬老、爱老、护老”的良好氛围。
6、护理人员就分管的区域和分管的楼层实行分块负责,环境卫生分块打扫。每一个月,护理人员负责的区域进行一次轮换。如果有人轮休,那么轮休的护理人员的卫生由另外两名护理人员帮忙打扫。检查由失误,扣两位上班人员工资。
(四)炊事员职责
1、遵守院内各项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老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2、保持厨房卫生、整洁,厨具摆放有序并消毒,做好灭蝇、灭鼠、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工作。
3、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上班应穿工作服,按照饮食卫生要求严格做厨。
4、按照老人生活营养要求,科学搭配食用菜谱,蔬菜新鲜可口,剩饭、菜处理及时,防止食物霉烂变质,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五)门卫职责
1、做好值班日记,晚上10点锁好大门,早5:30开大门,晚
610点后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准开门放行,晚上要加强安全巡查。
2、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准私自放行车辆。
3、对外来车辆一律要登记车辆牌号与单位。
4、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
5、老人出入院内需登记。
6、门卫非值班人员一天需进行两次院内巡视,发现违反院规情况需及时制止,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做好巡视记录。
7、值班前与值班期间禁止喝酒。
8、对向外拿运公物及其它可疑现象要认真检查,并要认真做好登记。
9、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10、对头脑不清醒或行动不便的院民,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能放行。
11、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六、出差管理制度
1.出差实行派遣制度。出差人员应当在出差前填写出差派遣单,提交院长审核签字,送办公室登记。会议、培训等要提供文件及会议通知。
2.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非客观原因产生的超
7出标准的费用个人自理。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每月报销一次,超出规定时间的不予报销。
3.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调剂使用,实行定额包干,超出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自理,单位不予报销。县内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省内县外出差的:每人每天300元;赴昆明出差的:每人每天400元;赴省外出差的,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4.驻地内交通费。驻地内交通费是指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到县外出差期间发生的驻地内交通费用,每人每天80元,由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予报销。
七、公车管理制度
1.由于我院无专职驾驶员,就由院长和欧副院长驾驶,欧副院长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严禁带故障上路行驶。车辆维修按福利中心和民政局的规定执行。
2.每月由欧副院长清理当月的过路费、油料费、维修费等,实行每月报账,并填报公务车辆费用开支统计表。
3.公车使用由院长统一安排,并填写派车单,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或转借他人。
4.公车实行定点停车制度,停车点定于敬老院院坝内。
八、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财会制度完成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每月将资金使用情况归类整理,并报院长审核。
2.费用支出统一由院长审核签字,大笔开支需经院务管理委员
8会讨论后,报福利中心审批。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有关财经纪律,认真审核把关。
3.各种支出发票须由经办人签字,购买物品的还须验收人签名。 4.财务人员要配合谢副院长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登记、保管、赔偿、监督等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帐实核对,保证国有资产的完全完整。对所有财产物资的交接、变更处理等进行清理、登记。接受外单位或个人赠予的财务应及时通知财会人员登记入帐。
5.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妥善保管好现金和支票,正确核算各项经费收支,做好相关预决算工作。
九、本制度由敬老院班子成员监督执行,自20__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