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
1、各班教师每学期在保教主任和后勤主任的组织下制定教学计划,再根据学期计划制定月、周、日、半日活动计划等。并把每周计划与每周五放学前交入幼稚园办公室。
2、教师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备课时不能大声喧哗,或闲聊一些私人的问题,以免影响他人,更不能查阅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
3、教师以个人备课为主,因人施教,注意个体差异,根据幼儿的不同发展水平,设计不同的教学形式,用不同的方式教育幼儿。
4、教学设计要以目标为指导,重难点突出,动静结合,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应根据具体的情况更新、调整活动内容,以便更加的促进幼儿的发展。
5、教师的教案要每周批阅一次,园长不定时抽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教案展览活动。
6、作好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明确做到五备:备教材、备教法、备幼儿、备教案、备教具,学具。
7、教师每月听课3—5节,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及评议,课后与老师及时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月末及时上缴个人的听课记录,由保教主任和后勤主任及时批阅,园长抽查。
8、园内每学期组织(1—2)次教师公开课,个别老师的观摩课,课后进行及时的评议、总结,使教师的教学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9、教师的听、备课情况将作为教师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为了给特殊幼儿群体创设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促进每名幼儿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特制订如下制度:
1、特殊幼儿主要是指家庭贫困幼儿、学习困难幼儿、单亲及父母双亡家庭幼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幼儿、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身体和心理异质幼儿等。
2、逐个建立完善特殊幼儿档案,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设定档案借阅权限,保护幼儿个人隐私。
3、为每名特殊幼儿配备成长导师。针对不同幼儿群体的状况,学校安排品德高尚、责任心强、幼儿信任的教师做"成长导师",通过开展"师生共成长"等活动,鼓励导师结合自己的优势,帮助被辅导的幼儿健康成长。
4、定期研究分析各班级需要被特别关爱幼儿的成长状况。将幼儿成长导师的工作情况单独计算工作量,纳入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对指导幼儿成长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在评优树先、职称聘任等方面优先予以倾斜。同时把关注特殊群体幼儿工作作为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
5、严格各级救助资金管理,设立专用帐户,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救助工作的`信誉度。
6、建立走访反馈制度。学校定期走访幼儿家庭,了解特殊幼儿的思想状况,生活学习情况,注重做好的信息收集、情况反馈及协调服务工作,根据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特殊群体应助尽助。与父母沟通、交流,指导家长作好对孩子的正确教育工作。同时,积极倡导幼儿家长进行校访,设置专门房间,接待幼儿家长,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强化交流合作,在教育转化不良幼儿上形成一个和谐的氛围。
一、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与班主任共同订好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学期、月、周、日计划)。
三、认真执行作息制度,坚持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及自由活动、晚间活动,做到动静交替。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悉心照顾好幼儿的进餐、睡眠、日常生活。注意幼儿身体冷暖,及时增减衣服,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使幼儿身心愉快,情绪稳定。
四、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可亲,细心观察幼儿,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教育内容,运用多种教育形式,促进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获得发展。
五、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及业务学习,认真开展各类游戏活动,制作教玩具并创设教育环境。认真学好每周教育小结。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或论文。
六、做好家长工作,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发现幼儿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保育员配合,及时通知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教育。
七、注意幼儿安全,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做好交接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
八、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被褥,午睡时多加巡视,注意纠正幼儿的不良睡姿,及时解尿、抹汗和盖被。
为促进本园健康、快速发展,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管理,切实提高保教保育质量,特制订以下考核办法,采用总分100分制,教师按每一条认真履行职责。
一、考勤(20分)
1、上班不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扣1分,10分钟以内扣2分,以此类推。中途无故离开幼儿每次扣1分。迟到4次视同1天事假。每天实行签到制度,保卫每天在签到簿上做好记录,按月统计。
2、请假:无论病、事、公假、调班,均需向办公室请假,自己安排好课务,经同意方可离园。不得事后请假,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上班,否则作事假处理。
3、请病假每天0.5分,事假每天扣1分。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在本学期考核总分中扣5分。参加继续教育请假或大型活动请假以事假计算。
4、每人每学期可以调2天班,不影响满勤;用完后视为请假。
5、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不参加每次扣1分。开学、期末、重大集会、例会等活动期间请假加倍扣分。
6、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二、教学(80分)
1、思想品德:(20分)
(1)爱岗敬业、爱生如子,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关心他人,主动帮助同事。
(3)谈吐文明,同志之间团结合作,背后不议论他人,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用事实说话。
(4)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5)服从领导分工,配合做好有关园务工作,以全园大局为重。
(6)进班不穿高跟鞋、留长指甲、披发。
(7)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违者每次0.5分。
(8)上班时间不做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9)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串岗、干私活、睡觉等。
以上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误,家长每反映一次,查实扣2分。
2、教育教学:(40分)
(1)认真学习《幼儿教育规程》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钻研业务,熟悉教材。(2分)积极参加园内各项活动,主动、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2分)
(2)周计划由周一早班老师填写并于上午之前上墙。(1分)
(3)教案要求字迹清楚、目标明确、过程详细。(1分)教案每周五下午班老师于放学前自行交到保教主任办公室,逾期视为不交。(1分)
(4)按周计划认真上课,组织幼儿活动。不得私自调课,如发现不上课或放任自由一次扣2分,上课期间不得离开课堂,发现一次扣1分。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完成教研课题或教研活动任务。(2分),每学期至少上1节公开示范课(2分),认真听课、评课,互听互评不少于10节。(2分)
(6)每月25日前交学习心得、随笔或个案分析、反思一篇,逾期视为不交。(1分)
(7)每学期按时交计划、总结。(1分)
(8)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集会等。(2分)态度认真,准备充分,辅导尽力,追求创新。(2分)敷衍失职,不加分。
(9)积极组织幼儿晨间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区角游戏。(1分)
(10)每天保证幼儿的户外活动时间,按规定保证幼儿适度活动量,注意幼儿安全,使幼儿在有趣的游戏中成长(1分)。
(11)每月15日前更换家园联系栏,要求结合教学需要,内容新颖(2分,逾期酌情减分)。
(12)不断收集废旧材料,制作增添幼儿玩具,每学期人手3件。(10分)如少于一定量,酌情扣分。
(13)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多1次加1分,每月月底前上交家园联系记录本(1分)。
(14)每学期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2分)
(15)每月认真填写各项表册,并随时接受检查。(1分)
3、安全管理(10分)
(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办公室,(1分)隐瞒不报的家长反映加倍扣分。
(2)一般事故:破皮、流血、起包、抓伤等由保健室处理。(1分)
(3)重大事故:缝针、骨折、烫伤、丢失、咬伤、死亡的必须报办公室,办公室再视情节上报。(3分)本班幼儿发生意外的,老师必须打电话或亲自上门看望。
(4)将危险物品放在幼儿易拿取的地方,造成事故。(2分)
(5)由于当班教师擅自离岗或不负责任造成的事故,情况属实,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2分)
(6)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遗失和损耗的向办公室汇报,学期结束清点本班财产。(1分)
4、卫生保健:(10分)
(1)幼儿进园,认真进行晨检,用微笑面对每一位幼儿。(1分)
(2)每周定期剪指甲,促进幼儿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1分)。
(3)当班老师认真记好幼儿姓名、药名、数量,如发现一次错误,扣1分。
(4)禁止幼儿带零食进园,教育幼儿不吃过期食品。教育幼儿不乱扔纸屑、果壳。(1分)
(5)各班认真填写消毒记录表,每月底交到保健室。(1分)每天消毒桌椅、门把手,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1分)定时拆洗和翻晒幼儿的被褥,随机检查。漏一次扣1分。
(6)保持园内卫生,教室卫生由本班老师负责,如发现不卫生情况,每次扣1分,每天最多扣3分。
(7)下午离园前为幼儿整理衣裤。(1分)
三、奖励:
1、全学期出满勤,5分。
2、幼儿安全无事故,全学期安全5分。
3、积极参加教育教研,每上一次公开课获奖,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是3、2、1分,在州级优质课获奖分别是5、4、3。优秀论文省、市、县级每篇分别3、2、1分(同一篇只奖最高项不重复)。指导学生获得州、县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3、2、1分;2.5、2、1.5分。园内获奖分别是2、1.5、1分。
4、参加各项活动获奖的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是3、2、1分;州级4、3、2分;省级和国家级的5、4、3分,同一项获奖的取最高奖项。
5、按班额计算每多一名幼儿每学期总分加0.5分。(小班32人;中班40人;大班45人;学前班50人)
6、园长分数按全园前三名的平均分计算。
7、获得家长好评,社会好评的,或在上级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的加2分。
四、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月不得分。
1、班级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家长上访到上级部门的。
2、因严重体罚学生引起家长到县级以上部门上访的。
3、受到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4、无故拒收幼儿的。
1.午睡带班教师在幼儿午睡时不得离岗、聊天、接电话。
2.不大声训斥不入睡的幼儿,睡前可讲一些午安故事,对难以入睡的幼儿要多陪他一会。
3.幼儿睡眠时当班教师应15分钟巡视一次,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及时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以免着凉;及时发现并纠正幼儿睡眠姿势,切忌蒙头睡、俯卧睡,以免发生危险。
4.发现幼儿有异常情况,如发热、剧烈咳嗽、流鼻血、腹泻、呕吐、梦哭要立即采取措施、注意观察并及时通知保健老师。对患有哮喘的幼儿要注意特别护理,严重者劝其回家午睡。
5.对于班中体弱、服药、容易出汗的幼儿要特别关注。
6.午睡时必须脱掉外裤、外衣,根据季节和气温穿适当的衣裤入睡,把脱下的衣裤折叠整齐放在固定地方,并且不要将外衣外裤当枕头。
7.教师要密切注意幼儿上下床的'安全。
8.对于女孩的发卡等在入睡前由教师统一集中在教师处。
9.幼儿午睡时间为12:30以后,起床时间为14:50,教师帮助幼儿入睡、起床,帮助指导幼儿迅速有序穿脱衣裤和鞋子。
10.对本班幼儿午睡情况做好记录,注意发现并消除午睡时的安全隐患。
11、教师守睡时违反以上制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教师自行负责。
本制度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且长期有效。
教师签字:
兴隆镇幼儿园
20xx年11月17日
1、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上班执行签到制度。
2、事假须经领导批准填写事假单,方可有效;病假须有医生证明并及时通知主管负责人员,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按旷工论处。旷课一天扣50元,旷课一节、旷会一次各扣20元。
3、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离岗。迟到、中离、早退,不坚守岗位每次扣5元;
4、婚、丧假,探亲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婚假三天;丧假三天(指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祖母一天,可减路途时间;产假三个月(晚育24岁,增加20天)超假须具备书面假条作事假,妻子剖腹产,丈夫可请护理假一周,否则视为旷工;配偶住院,若不能自理生活(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请护理假一周。
5、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五天,每期不得累计超过十五天,超过者,当年度不能评优选先;每期教师有一天事假不作假。事假一天扣20元,事假一节、事会一次扣10元;病事假必须先填好假条交后勤处,后勤处无法安排代课时,由请假人自己请人代课,否则经旷工论处。事假超过3天到教管中心请假,半月以上到教委请假。
6、病假一天扣5元,病假一节、病会一次扣3元;没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不能作病假,视为旷工;经医院证明,经查属实,长期患病或疑难病症需要住院治疗者,按有关文件执行,减半斟情考核。
7、积分考核:迟到、早退、中离一次扣0、2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扣0、1分,事假一天扣0、5分,旷课一天扣2分,旷一节或旷会扣1分,事假一节或事会一次扣0、2分。(每期一天假不扣分)
梨树幼儿园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去卫生间时必须有老师跟随,按我园《幼儿入厕标准教程》指导幼儿完成大小便和洗手的全过程,特别注意擦屁股的环节,如有擦不净的情况,老师要帮助完成,并用湿纸巾擦干净,视情况给予冲洗屁股。
二、幼儿用厕后跟随老师要立即冲洗擦干大小便池、洗手盆和地面,做到无异味、无水渍。保洁人员定时清理和消毒,保持干净、干燥、无异味。
三、园内所有老师和员工不论在任何时间和情况下都不可以使用幼儿专用卫生间。违反此规定要支付消毒费用20元。
四、成人卫生间使用办法:使用前取一块(且只可以用一块)消毒纸巾擦拭座圈。使用厕内卫生纸要直接丢在马桶内冲走,不要丢在废纸篓内。女士使用的'卫生巾要用塑料袋装好后放在废纸篓内。便后要认真冲洗马桶,方便后来人使用。擦手纸不要丢在马桶内冲走,要放在在废纸篓内。
1、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 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贯彻民主集中制, 以身作则,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领并团结全园教职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为本园工作作贡献。
2、 领导教育、 卫生保健、 安全保卫工作。
3、 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4、 负责调配工作人员。指导、 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它工作人员的工作, 并给予奖惩。
5、 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 组织文化、 业务学习, 并为她们的政治和文化、 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关心和逐步改进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 维护她们的正当权益。
6、 管理园舍、 设备和经费。
7、 组织指导家长工作。
8、 积极筹措资金, 统筹安排全镇幼儿园建设撤并工作, 大力发展幼教事业。
9、 深入一线, 主持科研工作, 不断总结, 指导保教工作, 提高保教质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各系(部)/校区:
为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院四校区内体育馆、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自即日起,教务处对学院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实行巡查日报制度。各系(部)/校区做好本单位所属上述场所巡查工作,从疫情防控的大局出发认真检查,实事求是上报,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清河校区、北苑校区还需要填报公共教室日常巡查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日常巡查
对本单位管理的教室或实验(训)室进行日常巡查,根据要求填写巡查报表,做好每天巡查记录。
二、封停管理
各系(部)/校区管理的实验(训)室,目前未使用的,进行封停,上贴封条。
三、使用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教室、实验(训)室必须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四、使用要求
已在用的教室/试验(训)室公用物品、教学品须根据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卫生消毒工作方案》进行消毒,做好每日卫生消毒记录;每天至少通风两次,每次通风30分钟;到岗人员一天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掌握人员行动轨迹,确保“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科学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坚决杜绝学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特制定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如晨检、板报、宣传橱窗、开学第一课等,对学生进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好以新冠肺炎疫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学生的体温记录及健康监测工作。
三、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做好教室、寝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保证教室、寝室常通风,做好消毒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防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吃生食、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
五、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六、加强学生饮食管理和营养指导,教育学生均衡营养,合理膳食,了解合理饮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开学前对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安排学生居家休息、治疗,待身体完全康复后再返校上课。
八、严格执行学校防控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在校学生有发热(腋下体温超过37.3度)、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及时送隔离观察室,马上报告并联系就诊,做好消毒工作。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136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幼儿园不得收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保教费是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而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服务性收费包括以下项目:
(一)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膳食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时)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幼儿园代收费是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集中代购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费用。
第八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提出意见,经同级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服务性收费标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考虑政府投入等因素制定。
第十条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
(二)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三)幼儿活动及学习费用;
(四)公务费用、业务费用、图书及设备购置费用、修缮费用;
(五)其他正常办园费用。
前款成本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
第十一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意见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三)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四)办园成本核算及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五)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六)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定级收费,依据办园类型、办园条件、地区差异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
无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
第十三条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四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民办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住宿及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备案后两年内不得调整。
第十五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视同公办幼儿园管理。
第十六条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儿园的有关情况及其证明;
(二)制定收费标准的成本测算情况: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
(三)申请备案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并填写《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见附表);
(四)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当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统一收取。
第十八条寒、暑假期间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第十九条幼儿园为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在正常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50元。
第二十条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由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第二十一条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使用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使用税务发票。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退费按月计算。因幼儿自行退(转)园,幼儿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一半(含一半)的,幼儿园应当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超过一半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幼儿园停课的,幼儿园应当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按月退还相关费用;因幼儿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被有关部门关闭或者暂停办学,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应当全额退还所收费用。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幼儿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
幼儿园代收费即时发生即时收取。
第二十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应当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
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应当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幼儿活动及学习用品、图书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固定资产折旧等正常办园经费支出。
第二十五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的保教费,应当按照50%的比例予以减免;对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教费,予以全免。
民办幼儿园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给予帮扶。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收费按照收费许可证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幼儿园应当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当载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优惠减免规定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本地区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
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
第三十二条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收费管理政策。对违反教育收费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查处。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20xx年12月19日印发的《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此前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一、保教工作制度
(一)幼儿园成立保教组,负责组织和管理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等业务工作。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和各年级组长、保健医生组成。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向幼儿园园长负责。
(二)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实际,认真讨论确定幼儿园学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有计划地、高效地组织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并及时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向园长汇报,按时向幼儿园园长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接受园长工作指导、督促。园长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交计划和总结的时间:
1、学期工作计划应在新学期开学半月内;
2、月、周工作计划应在月、周开始前一周内;
3、其它工作或活动计划应在工作或活动开始之前
4、学期工作总结应在学期结束前半月内;
5、月、周工作总结应在本月、周工作结束,下一个工作周期开始之前;
6、其它工作或活动总结应在工作或活动结束(阶段结束)后一周内;
(四)保教组应与各年级组、班组讨论交流,在研究基础上指导各年级、各班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年龄特点及发展水平确定学期、月目标,在幼儿广泛的兴趣点和关注点上生成课程和开展具体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循序渐进地有效组织和安排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并评估年级组、班组工作绩效。切实做到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五)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行为规范。
(六)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把家长作为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共同构建教育、教学活动,主动向家长交换幼儿在园情况。向家长宣传新《纲要》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正确引导家庭教育。对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积极落实,件件回复。
(七)保教组应督促各班教师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 根据活动和幼儿发展需要及时投放材料,为幼儿的操作、发现、探索活动提供充分的条件。
(八)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做好班级清洁卫生消毒工作,保持环境和内务整洁。做好幼儿保育工作。无工作疏忽造成的护理不当和安全事故。 1、月幼儿平均出勤率达标:中大班为90%以上,小班为85%以上。幼儿年体重、身长和血色素增长达标。 2、确保消防安全、场地安全和幼儿活动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凡住院和缝针事故都属严重事故范畴。
(九)保教组应督促各班教师协调配合,做好本班工作。定期召开班务会,及时讨论、总结班级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班级工作有记录,资料保管好。
(十)保教组应督促各班做好交接班、幼儿观察和家长工作等各项工作,并有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好,按时入档。
二、教研工作制度
1、幼儿园成立保教组,由保教主任负责幼儿园教研工作。每期制定园教研工作计划,并执行计划,进行教研工作总结。收集教研资料,整理入档。对经验成果进行交流、鼓励、奖励和推荐。
2、以年级组为单位成立年级教研组。组长由年级组成员申请或推选聘任。聘期为一学年。
3、保教主任、教研组长和各组成员讨论确定适合本年龄组的专题研究课题;根据幼儿园教研工作计划制定本年级组计划,认真执行并不断调整完善教研计划。进行阶段性或全面总结,形成经验、总结性文章。收集资料,整理入档,根据需要进行交流。
4、教研活动时间:每周一次,定于每周星期三。
5、教研组长需提前做好安排,确定讨论的主题和内容,负责召集本组教师参加,并督促记录员做好记录。
6、幼儿园保教主任和年级教研组长能及时总结阶段性研究成果并根据需要调整研究内容和操作方案。
7、各年级教研组长应及时向园保教主任汇报教研工作进展和情况。保教主任应对各年级组教研工作进行指导。
8、各教研组成员应根据教研组计划积极主动地参与教研组工作,热情发言、参与讨论,并作好学习和观摩活动记录,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期末有论文或经验总结。
9、各教研组长对本教研组成员参与教研的态度、经验和能力进行考核,记入教师个人的考核成绩。
10、园教研工作和各教研组应在每期放假前半个月进行工作总结并撰写经验、成果论文。
三、听课评课制度
1、每半月一次班长指导配班教师组织、实施半日活动计划,并做好讨论、交流、看评课及指导记录。
2、名师、骨干教师每月看、帮、带一般教师的活动两次。其中至少有一次为半日活动。有看、评和指导记录。
3、教研组长每月看、评组内教师活动两次以上,并做好看、评课和指导记录。
4、一般教师每月看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半日活动两次以上,并做好看、评课记录。
5、保教主任每周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看、评教师半日活动两次。有看、评课和指导记录。参与各教研组看、评活动。有看、评和指导记录。
6、园长、副园长每周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看、评教师半日活动1——2次。有看、评课和指导记录。
四、保教常规工作制度
(一)认真制定各种计划和做好工作总结
1、预定计划:各班组能结合《纲要》精神,分析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水平,制定班级工作目标和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在观察、反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做好活动、工作总结。计划、总结按时完成。
2、生成计划:各班组成员能根据教育教学和幼儿的需要生成幼儿感兴趣的活动,延伸和拓展主题,使幼儿在自主活动中不断获得体验。业务领导须深入实际和教师一起讨论、研究、完善课程方案。教师应对活动进行反思和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教育教学策略。
(二)认真组织幼儿半日活动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幼儿实际合理地弹性地安排儿童半日活动,认真履行保教工作职责。活动内容丰富,过渡自然,幼儿无消极等待。教师不擅离儿童,半日活动质量高。半日活动中保证幼儿生活活动、自由活动、户外锻炼、游戏和其它有益活动。
(三)认真做好班务工作
1、每周五按时召开班务会,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协调好班级下周工作。
2、认真管理好班级内务,整洁、方便、舒适,有利于幼儿活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3、确保消防安全,场地安全和幼儿活动等等安全,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4、按要求做好室内外清洁卫生、消毒工作。
5、根据需要和幼儿园工作安排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6、按保育工作细则做好幼儿的生活护理和保育工作,促进幼儿身体健康。每月中大班幼儿平均出勤率达90%以上,小班幼儿平均出勤率达85%以上。
7、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8、提供丰富的教育环境,富有儿童情趣,体现家长、教师、幼儿的共同参与,充分展示幼儿活动的过程和教育目标的实现。为幼儿提供不同层次的活动材料,促进幼儿动手、动脑、动口,使幼儿获得有益的经验。
9、按幼儿园要求做好各种记录,进行分析,有效调整和采用适宜的教育方法和策略。为下阶段工作提供依据。
一、来园活动
A:幼儿常规活动
1、能衣着整洁、高高兴兴上幼儿园,能向老师问早、问好,能与家长说再见。
2、能接受晨检,按号数插好自己的晨检牌。
3、不带危险品、零食入园。能将外衣、帽子等放在固定地方。
4、学习双手轻拿轻放小椅子,愿意进区游戏。
5、玩桌面游戏时,能保持安静,不随意走动,不影响别人。
B:对教师要求:
1. 开窗通风,让室内空气流通、光线充足。
2. 做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工作。
3. 接待幼儿,与家长做好交接手续,检查幼儿外套,帽子的放置。
4、观察幼儿来园精神状况,如有异常及时与保健医取得联系。
5. 组织幼儿桌面游戏,提醒幼儿做好简单的自我服务性劳动。
6. 清点人数,作好点名记录。
7、作好幼儿生活用品的安放及毛巾、水杯等的消毒工作。
8、准备好幼儿一日饮水,保证幼儿随时有温开水喝。
二、盥洗活动
A:幼儿常规活动
1. 能按老师的要求有序进入盥洗室,不推不挤,排队如厕、洗手。
2、逐渐掌握洗手、洗脸、漱口的正确方法。
3. 饭前、便后、手脏时能主动洗手。
4. 大小便能基本自理,有困难的。能及时跟老师说出大小便的要求。
5. 盥洗时不把水洒在地上,能保持地面干爽、清洁。
B:对教师的要求
1、指导幼儿进行正确盥洗的方法。
2. 允许幼儿按需要随时大小便。饭前、外出、入睡前提醒幼儿上厕所。
3. 提醒幼儿手脏洗手。提醒幼儿节约用水。
4、幼儿入厕,要观察并给予帮助
5. 盥洗后及时清洗厕所、水池,消毒毛巾。
6. 保持地面干爽、防滑。
三、饮食、饮水活动:
A:幼儿常规活动
1. 餐前能先轻轻转好小椅子后洗手,小手开花,安静入座。有些我也不懂,如什么叫“小手开花”
2. 正确使用勺子,能正确舀起饭菜,送入口中。【等一下看大班的时候,是否需要使用筷子。一般都不会让孩子使用筷子的】
3、进餐时不讲话,细嚼慢咽,专心吃完自己的饭菜,不挑食,不剩饭菜。其实在家里,是否也应当这样要求呢?
4. 注意桌面、地面整洁,注意衣服整洁。
5、吃完后能按要求把碗和勺子放在指定的地方。
6. 餐后用小餐巾擦嘴、倒温开水漱口。
7. 自己取水喝水,学会排队等待。
8、吃好午餐能按要求进行安静游戏,不乱走乱跑,不做有危险的动作。
B:对教师的要求:
1. 餐前组织安静活动。
2. 组织盥洗,指导用正确的方法盥洗。
3、清洁消毒餐桌,准备餐具。
4、向幼儿介绍饭菜,使其简单了解食物中的营养,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
5、根据幼儿饭量大小随时添饭,不催食,指导语:“你添饭了没有?”。这个引导语不错没有倾向性
6、照顾好体弱儿以及特殊幼儿,有需要的要喂好饭。
7、组织幼儿餐后散步、文学艺术欣赏等安静、轻松的活动,提醒幼儿按老师的要求活动,外出时不推挤,不做剧烈运动。引导用语一般是正面的引导。把不可以,变为我们可以……
8、整理餐具、地面、桌面等的清洁消毒工作。
有些简单的工作可以安排孩子做
四、睡眠活动:
有危险的事情……
A:幼儿常规活动
1、保持寝室安静,自己在床铺前有序穿脱衣裤、鞋袜。整理好自己的衣物等,放在指定位置。
2. 安静入睡,睡姿正确,不玩物品,不和别人讲话,不影响别人。
3. 起床时,在教师的帮助下穿好衣服、鞋袜。我听很多助教妈妈说,去了以后在这个环节,最需要人帮助了
4、起床后安静到教室,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不随意到户外玩耍。
B:对教师的要求:
1. 提供安静、通风、整洁的睡眠环境。
2、指导、帮助幼儿穿脱衣服,提醒穿脱的顺序与方法。想象一下,给20个孩子穿衣服,是什么场景?
3. 帮助幼儿盖被子,纠正不正确睡姿。
4. 随时检查睡眠情况,安慰入睡困难幼儿。
5. 特别注意睡眠期间起床入厕的幼儿安全保护。
6. 帮助幼儿整理衣裤鞋袜,梳理头发。
7. 等幼儿吃完点心后清洁消毒寝室。
五、游戏活动
A:幼儿常规活动
1. 轻拿轻放玩具材料。
2. 游戏中注意自身安全,不伤害伙伴。
3. 学习物归原处。
B:对教师的要求
1. 为幼儿准备安全无毒、清洁卫生的游戏材料与玩具
2. 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幼儿在游戏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幼儿游戏安全。
3. 指导幼儿学习自己收拾玩具、清理场地。
4. 每周定期清洁消毒玩具。4. 每周定期清洁消毒玩具。
六、户外活动
A:幼儿常规活动
1. 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
2. 遵守户外活动纪律,在指定范围活动;
3、能按老师的口令做相应的动作,不乱跑、不推挤、不做危险动作,不伤害自己和别人。
4. 锻炼前后及进行中,能在老师的提醒下增减衣服。
B:对老师的要求:
1. 注意活动场地和运动器械安全。
2. 检查幼儿着装安全,准备好干毛巾,帮助出汗儿童擦汗。
3. 注意幼儿锻炼中的保护,避免事故发生,若发生意外立即报告并妥善处理。
4. 根据幼儿身体素质、季节特征,掌握幼儿的运动量和运动密度。
5. 提醒幼儿注意安全,进行自我保护。
6. 对体弱儿童注意观察护理。
七、教育活动:
A:幼儿常规活动
1. 坐姿自然、端正,阅读姿势、握笔姿势正确。【这是小班,好像不应该教握笔】
2. 能集中注意力参与活动,愿意开动脑筋举手发言。
3. 说话、唱歌不大声喊叫,说话前先举手。
4、能安静倾听同伴讲话,不乱动,不影响别人。【这两条其实很难,应该有专门的训练,】
5. 不把学习用品等放入口中。
B:对老师的要求:
1、选择好合适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有趣的教学方式,能吸引幼儿的注意力。
2、能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控制好时间,避免幼儿大脑疲劳。
3. 提醒幼儿坐姿、阅读姿势、握笔姿势正确。保护幼儿视力、骨骼、肌肉等不损伤。
4. 注意幼儿说话、唱歌的声响,保护幼儿声带。
5. 教具、学具等材料安全无毒。
6. 注意让幼儿安全地学玩具操作,避免造成外伤。
7、提醒幼儿注意操作时的衣着整洁。
八、社会实践活动:
A:幼儿常规活动
1. 在教师带领下,排队走路、遵守规则。
2. 外出活动能注意安全(乘车安全、走路安全、在指定范围活动,不乱走动等)。
3. 按要求统一行动,不远离集体,不单独活动。
4、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等。
B:对老师的要求:
1. 有目的有计划地带领幼儿外出活动。
2、事先安排好线路,实地考察,准备好应急预案。
3、检查幼儿衣着,带好外出必需品。
4、尤其要注意不同场合有不同安全要求,时时提醒幼儿自我保护。
5. 外出活动中经常清点人数,确保无幼儿走失。
九、离园活动
A:幼儿常规活动
1. 收拾好玩具,能将脱下的衣帽带回家。
2. 能等成人来接,走时能跟老师和同伴说再见,不独自离园。
3. 在家长来接后能及时离园,不在园玩耍逗留。
4. 不乱吃小摊贩上的东西,不乱扔垃圾,讲究卫生。
B:对老师的要求:
1. 组织好幼儿安静活动
2、收好接送卡,认真与家长交接,简单交流幼儿在园情况。
3. 提醒幼儿回家前整理好玩具,放好小椅子。
4. 提醒家长将幼儿衣服、帽子带回家。
5. 要求家长及时离园,不买小摊贩上的食物给幼儿吃,讲究饮食卫生。
6、提醒幼儿和家长不乱扔垃圾,保持幼儿园环境卫生。
7、整理活动室环境卫生,按要求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8、检查水电安全,关锁好门窗,做好防盗安全。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
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
(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崐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的“校车”接送幼儿。
8、必须为幼儿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办幼儿园必须取得相关办学资质才能开办,否则我校无权监管。
一、凡园内仓库、公共活动场地,如音体室、会议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床铺等均由后勤助理立册登记、管理。此类物资未经后勤助理同意不得擅自搬动,挪作部门使用。若有违反,后勤助理有权追究责任,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二、放置于公共活动场所的体育活动器械,班级若因授课需要移动使用后,应负责放回存放地点。有损坏时应向该室负责人报告及时检修。
三、各功能室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列册登记,专人保管,每学期清点一次,发现毁、损、错、漏要报告后勤助理,检查原因。各班级向图书资料室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若有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其负责修理或赔偿。保健室除搞好医疗器材的保管外,还要进行药物建账核算,每学期清点一次。
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四、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五、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八、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
十,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防火、家庭地址,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防盗工作、要注意房屋。
十一、一切不安全用品,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随时清点人数、缝针等重大事故、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避免砸伤,及时处理解决,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必须请示领导,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并及时通知家长。
十二,随时检查幼儿鞋带,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幼儿在园如发生骨折。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高度负责、摔伤等事故发生、用具的安全。
十三,发现不安全因素、父母姓名等、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玩具、烫伤。
十四。并随时清点人数,定期进行检查维修、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保证幼儿身边有人、衣物、家具、不掉队、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场地,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严防幼儿走失,做好巡视工作,选好安全场地,热水,走路时注意不离队、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
十五,切实做好保卫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十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带幼儿外出活动,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为了保证食堂食品卫生,加强对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和监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幼儿园食堂卫生投诉处理管理制度。食堂卫生投诉处理具体由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收集投诉意见。回收对投诉意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反馈、督促、整改和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幼儿园食堂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要求,对被投诉的责任人,经查实违反有关食堂卫生规定和要求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有关责任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整改意见,同时幼儿园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经教育没及时进行整改或有严重工作失误的食堂工作人员,幼儿园将不再允许其在食堂工作,并立即调离食堂。
三、根据投诉情况,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小组应及时召集食堂管理负责人开会,对食堂卫生工作进行分析和督促整改,从而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
四、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征求投诉人意见,直至满意为止。
五、如有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对幼儿园食堂进行投诉的,食堂食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如下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发放、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材料和样品。
5、落实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幼儿园正常秩序。
6、配合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崐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的“校车”接送幼儿。
8、必须为幼儿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办幼儿园必须取得相关办学资质才能开办,否则我校无权监管。
第一部分常规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政治学习:园长主持,组织全体教工参加;
(二)学术学习:园长或教学主管主持,全体教工(或分组)参加,各组根工作需要,在例会时间安排各自的学术学习内容;
(三)会议要求:要求有会议记录,重大事件签字制度,每次要有两个以上议题。会议组织者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熟悉掌握学习内容与要点。
二、会议制度
(一)全园会:
1、园长或教学主管主持(做好会议记录);
2、全体教职工参加;
3、每月月底召开一次;
4、内容是总结本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公布全园应了解的大事。
(二)园务会:
1、园长主持(做好会议记录);
2、教学、行政主管、保健组长、财会等人员代表;
3、每两周一次;
4、内容是对全园目标规划,计划,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算,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及其他涉及全园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及时研究日常工作中的问题。
(三)教研会:
1、教研组长主持(做好会议记录);
2、教师参加;
3、每两周一次;
4、内容是研究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困惑问题。
(四)保育保教会:
1、保育组长主持(做好会议记录);
2、保育员参加;
3、每两周一次;
4、内容是研究保育工作中的问题,并对保育员进行培训。
(五)班务会:
1、主讲教师主持(做好会议记录);
2、本班教师、保育员参加;
3、每周一次;
4、内容是研究班级保育工作的问题。
(六)伙委会:
1、行政主管或保健组长主持(做好会议记录);
2、园长、保健医、厨师班长、教师、保育员、家长代表;
3、每月一次;
4、内容是向家长宣传幼儿教育理念,向家长汇报教育教学工作并征求家长的建议。
三、文件处理办法
(一)文件的收发:
1、文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办公室负责外部转来的公文,统一收发、分发、传递;
3、用印、立卷和存档,负责内部形成的公文用印和归档。
(二)收文处理程序:
1、凡是上级单位的信函和各类文件,应登记并归案;
2、办公室负责文件处理的人员,收文后立即拆封,分类登记;
3、做好公文催办工作,领导批阅的文件,应在当日传递,上级布置的工作,应在两日内传达;对重要公文、函件应及时复制,分送有关领导或部门;
4、办公室人员应认真理解领导批示,办理完毕应做好归档工作。
(三)发文程序:
1、领导签批后打印、复印发文;
2、发文签字后即为最后定稿,办公室负责登记、编号(行政系列)发文稿编号后印刷;
3、编号后的正式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4、发文部门在分发的同时将原稿及一份正式文稿交办公室归档保存;
5、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管理;
6、上级下发的正式文件,要进行登记;
7、登记后交主管领导阅批,承办人负责文件传阅及催办工作;
8、办理过的文件要妥善保管,定期整理、编号、 装订、归档或退还。
四、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的使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打印机:
1、设专人管理;
2、凡需打印的正式文件、材料,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打印、复印;
3、下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4、各部门的总结、计划,未定稿的材料不批印;
5、与工作无关的材料不打印、不复印;
6、做好印件登记、统计工作;
7、做好成本核算,杜绝浪费,节约材料。
(二)计算机:
1、设专人管理;
2、杜绝使用计算机上网,查询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3、严禁办公室人员使用计算机看VCD;
4、严禁将来路不明的光盘、软盘插入计算机,防止病毒传播;
5、禁止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
五、办公用品使用规定
(一)办公用品的购置:
1、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在每月25日前填写采购需求单;
2、特殊情况、急需物品,可以临时申报,经领导审核同意后,交由行政部,根
据所购物品种类,进行价格咨询,统一购置。未经深情和批准擅自购置的物 品,费用自付。
(二)办公用品的保管:
1、专人对所购置的物品进行验收、分类、登记入帐、妥善保管;
2、各类物品领用后,由领用人自行负责保管;
3、对办公桌椅、固定资产等物品,由财务部定期清点,详细登记、编号,由使
用部门负责人签字,严加管理;
(三)办公用品的使用:
1、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
2、领用时,应根据各部门所报购物计划和上月库存情况,定向发放;
3、物品管理人员要对使用人单独建立帐目,领用时必须签字。
(四)办公用品的移交:
1、工作变动离开原岗位者,需将所领用的公物进行移交;
2、由行政部按物品领用账目清单,逐件做好清点,移交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
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五)办公用品的维修:
1、部门到办公室填写维修单,提出维修意见;
2、行政部门负责维修;
3、正常操作损坏的物品,由部门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进行维修;
4、因其它情况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的,要先查明丢失、损坏的原因及责任,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再进行批准。
六、交接班制度
(一)各部门岗位交接:
1、按时、按要求做好交接班工作;
2、认真填写交接班本,按栏目要求填写。
(二)班级教师交接:
1、幼儿出勤人数,健康情况,服药次数、数量及时间,家长嘱托内容; 2、中途接走的幼儿姓名以及有关教学内容;
3、采取记录机口头介绍交班方式;
4、主管领导要审阅交接班记录,并督导教师处理待办问题。
1、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安全档案资料,对所有设施、设备必须登记,注明购买时间、设备名称、设备价格,并做好维修记录。记录规范,不错记漏记、随意涂改。
2、隔离室按疫情防控配备要求:观察床、桌椅、防护衣、防护手套、呕吐物处置箱、量板、消毒灯、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
3、定期组织人员对设施、设备认真普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平时思想要重视,以防患于未然,确保使用时的`安全。
4、每周对隔离室的桌椅、床围栏、玩具用1: 200的消毒剂消毒。不能浸泡的玩具、图书需放在阳光下暴晒3-4小时。
5、隔离室内专用隔离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汚染,无安全隐患。
6、注重平时管理、维修、保养工作,以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
7、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私_取用隔离室所有设施设备。
8、各种设施设备属于固定财产,实行保健人员负责制,如有变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发现非正常损坏或丟失,照价赔偿。
1、教师要具备能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责任心、事业心。
2、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3、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5、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家长送孩子入园,教师要热情迎接,主动接过书包,引导孩子入座。对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6、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不留长指甲,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7、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8、幼儿教师需具备“八心”
爱心——对所有孩子一视同仁;
童心——把自己融入到孩子的世界里去;
关心——能体贴入微地关心孩子各方面的成长;
耐心----不厌其烦地帮助和照顾孩子学习、生活;
细心----能非常细致地发现、并挖掘孩子的潜能;
专心----专注本职工作,不断更新和补充新知识;
公心--对所有的孩子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
好心情--天天能给孩子们带来阳光般的灿烂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