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2篇)
1、图书馆是学校书籍、报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供师生所需的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并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2、图书馆须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逐步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划》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4、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增设著者目录,书名目录。
5、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图书,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6、新书到馆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并及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快书刊资料的流通。
7、加强图书资料的交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借出逾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并鼓励学生借阅。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和开展读书活动。积极搞好班组图书馆、图书窗(箱)活动。
9、认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等项统计工作。
中南民族大学图书馆南书院自习室是学校专门设置、供全校各类在校学生自主学习的公共区域。为创造优良的校风、学风,创造良好的自习环境,维护自习室的正常秩序,充分利用自习资源,保障我校学生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特制定本规定。
一、到自习室学习的所有学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图书借阅证一人一证排队通过门禁刷卡进入南书院。不得一人多证进入,不得未经刷卡尾随他人进入,不准借用他人借阅证进入。严禁翻越护栏、跨越门禁闸门进入。
二、学生进入南书院后,可在各楼层选号机上重新自选座位,一人一座。必须按分配或选取的座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乱坐。
三、南书院自习室是供全校学生共享的公共资源,每位学生都有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都有遵守管理规定、维护自习秩序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自习资源的公平、合理和有效使用,要求自习者先来先坐、人走座空。
四、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抢占座位。不准代人刷占座位,不得粘贴占座标识,严禁强占座位将其据为己有。暂时离开座位者,须在座位桌面用纸条留下真实的离开时间,可保留座位30分钟。未留纸条或离开座位超过30分钟者按占座处理,管理人员将随时巡查并清理占座物品。凡有空座位,其他自习者均有权使用。
五、门禁系统每天中午12:00、晚上22:00对座位号自动清零。每天晚上22:00后管理人员将对遗留在自习室(包括地面、窗台)的个人物品视为废弃物予以清理,如有财物遗失由物主本人负责。
六、管理人员将加强自习室环境管理,自习者须保持自习环境的整洁、肃静。自习者应穿着整洁,言行文明,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不在自习室用餐、吃零食,不大声交谈、喧哗,不在室内接打手机,进入自习室关闭应手机铃声。不损坏自习室设备,不擅自改变自习室布局,不自带非自习必须的私人用品进入自习区。自习区内严禁吸烟,严禁在桌面、墙面、门窗及其他公共物品上书写、刻画、涂抹、粘贴。
七、注意公私财物安全和人身安全。带进自习区的书籍文具及其他个人财物需妥善保管,自行负责。不准擅接电源、违规使用电器。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管理者,本馆将记录在案并给予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公开通报等。对违规占座等情节严重者,除在馆内公开通报批评外,同时通告校学工部、校团委及其所在学院,由相关部门、单位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对屡教不改者予以注销图书借阅证一年的处理。
一、室内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工作人员及全校师生员工都有维护图书室安全的责任。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它火种,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处以罚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追查当事人责任,并从严惩处。
四、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节假日闭馆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和其它事情的处理。
六、室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便搬动、启开,违者以破坏安全设施论处。
七、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本部所属门的钥匙,实行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个人不经学校批准,不得配制,违者将严肃处理。
入馆须知
一、学院实行校园卡一卡通,校园卡即为借书证,入馆时凭本人校园卡在门禁处刷卡。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本院读者陪同他人入馆时,被陪同人员须向门卫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入馆。
二、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讲究文明礼貌,着装整齐,行为举止端庄,禁止有过分亲密举动。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或在阅览区内接打电话。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禁止在馆内吃零食、喝饮料。
三、图书馆禁止占座行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清理阅览桌面。图书馆对读者遗留在馆内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四、图书馆为重点防火、防潮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对于在馆内吸烟的学生,将依据学院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院教职工在馆内吸烟的,将上报学院人事部门,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禁止在潮湿阴雨天气及空调开启时开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动物入馆。
五、图书馆内禁止使用台灯等自带照明设备,禁止为电动车电池、电热宝、手机充电宝等各类充电设备充电。
六、读者不得进入空调房、配电间、网络间、天台等非开放区域,不得私自碰触照明灯、应急灯、空调的墙壁开关及其它用电设备设施。
七、爱护图书资料和馆内家具设备及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在阅览桌椅及书刊上刻画或书写,禁止随意搬动家具,使用公共检索系统时禁止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
八、离开图书馆时如所携带物品导致监测仪报警,应主动配合门卫和值班人员检查。
违反上述规定者,需写出书面检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借阅资格1-3个月或暂停入馆资格3-6个月等处理,或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以辅助教学和科研为目的,面向本校师生提供电子资源文献检索和上网服务,仅对校内读者开放。
二、上机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三、本室上机实行实名制,读者须出示本人校园卡刷卡后方可上机和下机。使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双方1-3个月的上机资格。盗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大学期间上机资格。
四、一人一机位,不允许多人共用一机。机位仅限本人使用,上机中途离开者不得将机位转借他人。
五、刷卡后请务必在十分钟内登录账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使用背包、书本等物品占位。
六、因本室机位有限,读者不得长时间空占机器,离开二十分钟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机位再次分配。
七、读者须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机位不够时请自觉排队等候。上机满3小时后,如遇他人排队,请自觉下机,下机满1小时后方可再次上机。
八、请爱护室内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插拔、搬动、拆装;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并处以1-2倍罚款;故意损坏或有盗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请勿删改计算机内安装的软件和计费系统。
十、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或故障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十一、周一至周五期间禁止玩游戏,违纪者取消1-3个月的上机资格。
十二、为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上机期间请保持桌面和室内清洁。
十三、上机期间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在室内接听电话或进行语音聊天,保管好随身物品。
一、社区图书的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设专人管理。
二、社区图书室建设的目的,在于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为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服务。
三、社区图书室的图书,社区居民可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决定是否借阅。所有图书的借出和归还都请至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后还需借阅的,请办理续借阅手续。
四、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对社区的图书进行分类、编号,贴标签。
五、所有图书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社区印章。
六、所有图书,必须在“书籍信息统计表”中登记,登记内容有:序号、编号、类别、新进日期、书籍名称、作者、出版社、价格、购买书、赠书、新书、旧书等各项信息。
七、图书管理,随时掌握图书的新进借阅归还情况。
八、每年按照借阅归还登记,对全部图书进行清点与核对。清点核对前,停止图书外借,并要求全部被借图书交回书柜。
九、如果图书丢失,或其他情况要从图书室内部图书中清除图书,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办事处主管做出报告,请示。
十、借阅者丢失或损坏图书,应安图书购买价格的两倍赔偿。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入馆须知
1.学院实行校园卡一卡通,校园卡即为借书证,入馆时凭本人校园卡在门禁处刷卡。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本院读者陪同他人入馆时,被陪同人员须向门卫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入馆。
2.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讲究文明礼貌,着装整齐,行为举止端庄,禁止有过分亲密举动。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或在阅览区内接打电话。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禁止在馆内吃零食、喝饮料。
3.图书馆禁止占座行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清理阅览桌面。图书馆对读者遗留在馆内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4.图书馆为重点防火、防潮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对于在馆内吸烟的学生,将依据学院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院教职工在馆内吸烟的,将上报学院人事部门,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禁止在潮湿阴雨天气及空调开启时开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动物入馆。
5.图书馆内禁止使用台灯等自带照明设备,禁止为电动车电池、电热宝、手机充电宝等各类充电设备充电。
6.读者不得进入空调房、配电间、网络间、天台等非开放区域,不得私自碰触照明灯、应急灯、空调的墙壁开关及其它用电设备设施。
7.爱护图书资料和馆内家具设备及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在阅览桌椅及书刊上刻画或书写,禁止随意搬动家具,使用公共检索系统时禁止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
8.离开图书馆时如所携带物品导致监测仪报警,应主动配合门卫和值班人员检查。
违反上述规定者,需写出书面检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借阅资格1-3个月或暂停入馆资格3-6个月等处理,或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以辅助教学和科研为目的,面向本校师生提供电子资源文献检索和上网服务,仅对校内读者开放。
二、上机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三、本室上机实行实名制,读者须出示本人校园卡刷卡后方可上机和下机。使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双方1-3个月的上机资格。盗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大学期间上机资格。
四、一人一机位,不允许多人共用一机。机位仅限本人使用,上机中途离开者不得将机位转借他人。
五、刷卡后请务必在十分钟内登录账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使用背包、书本等物品占位。
六、因本室机位有限,读者不得长时间空占机器,离开二十分钟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机位再次分配。
七、读者须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机位不够时请自觉排队等候。上机满3小时后,如遇他人排队,请自觉下机,下机满1小时后方可再次上机。
八、请爱护室内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插拔、搬动、拆装;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并处以1-2倍罚款;故意损坏或有盗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请勿删改计算机内安装的软件和计费系统。
十、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或故障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十一、周一至周五期间禁止玩游戏,违纪者取消1-3个月的上机资格。
十二、为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上机期间请保持桌面和室内清洁。
十三、上机期间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在室内接听电话或进行语音聊天,保管好随身物品。
一、中小学图书馆(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二、图书馆的基本任务是:采集各类文献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三、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图书著录符合《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期刊著录符合《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计算机编目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五、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质量,优化馆藏结构。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和破损严重的书刊要及时剔除,及时注销。
六、新书到馆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及时外借,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工作。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
七、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书刊和新到书刊。在条件许可下,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工作,对学生进行爱护书刊、公物的教育。
九、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时,均需还清全部书刊,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图书馆收藏的文献资料均属易燃物品,图书馆属重点消防单位。为保证图书馆的安全,确保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图书馆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严禁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状态,置于醒目方便处,做到及时取得来,用得上。
二、 严禁随意拉联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学校电工经常检查电线、电路的情况,以防漏电造成火灾。
三、 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四、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进行认真核对与检查,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本校教工和学生办妥借阅手续后,方能带出书刊资料,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书库。
六、图书馆工作人员要记住火警、盗警的电话号码,以便及时报警。
七、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各自书库、阅览室、工作室的门锁钥匙,若不慎丢失,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防止物品失窃。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六、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七、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九、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一、读者借阅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
二、学生借阅期限为两个月,教职工借阅期限为一学期,属教学用书到期如不能归还,可携带原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某些复本较少,流通量较大的书籍,要适当缩短限期,个别图书必要时可通知读者提前归还。
三、凡是公开发行的书籍,原则上都可供师生借阅。下列图书应该进行分别处理:
1、精美图册、复本较少的工具书、仅有一册的单本书等只限在馆内阅览,不得借出馆外。
2、内部发行的图书资料,根据上级通知规定,在一定范围内控制借阅。
3、馆藏图书一律不得外借。
四、借书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应先由本人在借书处挂失,由管理人员查证确无他人用该借书证时,可以申请补发。补发借书证后,申请人对挂失前原发借书证出现的借阅情况仍须负责。
五、图书是学校的财产,读者要自觉爱护。不得在图书内批注、圈点、勾划,更不得撕剪有关文章、资料、图片等。如有损坏,按我馆《图书、报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一、一、二班级由图书管理员组织图书下发,每月一次。
二、三班级以上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集体办理借阅手续。
三、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借还图书,每次可借一册,限期为一周,到期可续借一次。
四、过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班主任和管理员多次找其谈话、催其还书而不还者,超过一月后,取消借书资格一个月。
五、损坏图书不能使用者,照价赔偿。丢书者同样照价赔偿。
六、同学带图书离开学校前,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
图书室管理守则
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图书馆业务工作规章制度20xx-05-14 18:43 | #2楼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为了维护图书馆内部治安秩序,全馆职工必须提高警惕,增强责任心,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共财产和人员安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尘等“六防”工作。
一、本馆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坚决制止一切对图书馆安全不利的现象。
二、坚持值班制度,落实责任到人。
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水、电、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除隐患。
如有意外,立即报告馆领导和有关部门,迅速处理解决。
三、加强节假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员。
四、增强责任观念。
全馆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防止被盗和馆内财产流失,贵重设备要有专人保管。
各库、室的钥匙由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
五、杜绝一切带明火的装置进入图书馆,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剧毒等危险品入内。
六、本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入库制度,非本库、室管理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参观人员经领导批准后,必须有专人陪同。
七、馆舍门、窗、水、电实行分区包干。
各库、室下班前,一定要将灯熄灭,切断一切电源,将门、窗、关好、锁好,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2、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3、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4、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6、爱护室内设施。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规范
1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2 、热爱图书馆事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精湛的业务水平。
3 、坚持"读者第一"的宗旨,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途径、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院和图书馆的各项规定,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法纪和组织观念。
5 、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按质按量完成本岗位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
6 、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以诚相待,宽人严己,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严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小人作风,部门之间要主动配合,具有融洽的人际关系。
7 、关心集体,热爱公益,爱护馆藏及设施,保持馆内清洁卫生,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声誉,具有高度的爱馆意识。
9 、仪容端庄,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言语礼貌,做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争当文明礼貌的模范。
二、 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1 、全馆工作人员都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气,上班期间不得闲聊、吃东西、干私事、不准翘二郎腿,不准将脚伸到桌椅或书上,不许端着水杯与读者说话。
2 、要热情诚恳,面带微笑地接待读者,严禁对读者使用难堪的话,或对读者进行训斥、冷嘲热讽、命令等。
3 、对读者服务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要有"百问不厌,百找不烦"的热情,尽力满足读者的要求,切勿低头干事而不理睬读者。
4 、要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和技术,能准确迅速地为读者提供书刊文献,严禁为自己方便而信口讲"没有这本书"来敷衍读者,拒绝给读者借书。
5 、要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得与读者争吵,因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内纪律的读者,要好言相劝,耐心教育,并按馆有关规定处理。遇到难办的事,应及时逐级上报,待日后妥善处理。
6 、提前到达工作岗位,作好班前准备,准时开放,按时闭馆,不得提前催促读者。
7 、全馆工作人员应模范地遵守院纪馆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利用工作方便超量超期借阅书刊,更不得在书刊加工各个环节上私自挪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打私人电话、不会客。不准非本馆工作人员入值班台。
三、 采编室管理制度
1 、对购入图书按发票、清单进行验收、盖章、核算登记。
2 、及时对图书进行计算机编目,严格按《中图法》第四版进行分类、编目,新书入馆一月内要求上架,尽量做到不积压。
3 、及时移交及编好的图书给有关书库,并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4 、定期向读者宣传、介绍新到图书,张贴新书导报。
5 、每学期末要做好采编室的统计工作。
6 、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乱翻乱放。
7 、采编室图书和电子出版物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出外或转借他人。采编室工作人员不准截留图书,违者按学院相关条例严处。
四、图书管理员的工作任务
1 、新书入库,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即在"图书入库记录薄"上登记,并及时上架。
2 、书库图书全部严格按分类索书号排列,对大型图书、画册、挂图等可另行集中存放,但应在该书原架位处用代书卡标明存放地点,以便查找。
3 、读者还回馆的图书,应做到及时上架,如有书标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随意作废书处理。
4 、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本人借阅书刊应按馆内规定由他人办理手续,不得自行留书和随意将书刊拿出书库。
5 、定期进行书库清扫,保持书库和书刊清洁。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杂物和食品,经常检查库内门窗和水电设备,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确保书库安全。
6 、对于闭架书库,非书库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入内,馆外人员进入书库须经馆工作人员同意,或由专人陪同,但均不得带包入库。
7 、书库钥匙由工作人员保管使用,不得任意转交他人,更不得任意配制;钥匙丢失要尽快报告,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8 、凡私自将书刊带出库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书刊丢失和其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 、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主动地为读者服务,不允许与读者发生争吵,或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读者借书。
五、阅览室管理制度
1 、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把借书证放在代书板架上,并拿相应号码的代书板,而且读者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到。读者不得带任何书籍和书包进入阅览室,中途出入,须出示代书板;出室,先取证件,再拿其他物品。
2 、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 、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 、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 、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 、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 、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 、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 、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对情节恶劣者,报请学院处理。
六、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 、电子阅览室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本馆借书证入室阅览;
2 、电子阅览室实行收费上机,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3 、先交费、后上机,随时交费,随时上机。读者可凭本馆借书证,到电子阅览室输交费后,即可在指定的机位上机;
4 、凡到电子阅览室上网、上机的读者,均要遵守本室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 、要讲究文明,爱护设备,按照正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凡因非正常操作引起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 、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上机,不准在室内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杂物,不准在室内吃零食。
七、教师阅览室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爱护室内设施。
八、图书赔偿制度
图书是学院的公共财产,为使图书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进行图书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1 、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2 、对教育、科研使用价值大的图书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3 、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一年期刊遗失其中一期,多卷书遗失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且余下各卷不退给赔偿人;
4 、遗失工具书、孤本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按原书价十至十五倍赔偿;
5 、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手续。在三个月内尚未来馆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图书借阅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索赔偿余额;
6 、遗失图书经赔偿后又找到原书而无缺损者,可凭原收据退还赔款。
九、 检索室管理制度
1 、检索室是供读者利用计算机进行书目查询、读者查询、新书浏览和了解馆藏分布等所需信息的重要场所。
2 、检索室内配备的终端和各种设施,均为国家财产,严禁随意挪动,不得损坏,衣冠不整者或手有油污者严禁入内。
3 、不准读者在检索机上做任何与检索图书无关的事。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九、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十、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图书室管理守则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
二、馆长负责全馆的安全工作,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每个工作人员都是本馆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检查职责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
三、配合全校安全检查安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以保证正常运转和应急所需;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校教务处,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
五、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协调维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六、馆内的空调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病运行。下班或长时间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七、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全馆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八、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指定专人保管。全馆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九、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非本馆工作人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