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
一.基本要求
(1)房屋外观(包括层面、露台)完好、整洁;
公共墙面及楼梯间墙面,地面不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内,及时组织修复;
属于大、中修范围内,按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3)共用设施设备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故有处理记录。
(4)载人电梯24小时运行。
(5)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二.路灯、楼道灯、景观灯
路灯、公共楼道、景观灯完好率98%
三.房层结构
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层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四.门窗
每日一次巡视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五.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无渗漏;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
六.管道、排水沟、屋顶、窨井、化粪池
每月一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并有记录。(6月至9月每半月检查一次),每半年检查一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材料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窨井、化粪池每半年清掏一次。
七.围墙
每日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并有记录。
八.道路、场地等
循环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基本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并有记录。
九.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
循环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并有记录。
十.安全标志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周检查一次,保证检查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一)爱护公用设施及设备,发现损坏要及时告诉维修人员,以便尽快恢复完好状态。
(二)合理使用照明设备,在能见度较好的情况下,白天尽量不要开灯,以减少能源的浪费,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
(三)使用自来水要随时关紧龙头,避免长流水。
(四)禁止使用电炉及未经领导批准的电器设备,以免造成过负荷,烧毁线路引起火灾的。危害,私自使用者,将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配备的办公用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保管的原则,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为了贯彻落实iso900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内部各种生产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扩大企业对外宣传起到广泛的作用,调整好各部门的协调能力,规范各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实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现拟定《企业基本设施管理制度》:
(一)生产设备管理。为了使企业能够正常运行,提高公司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各种设施的良好运转。由行管部建立《设备档案》,并制定现推行电子设备及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包括电子显示屏、电脑、电视监控、发电机、空调、总电表箱、消防管网、厨房设备、公共厕所设备、办公设备等。
1、电子显示屏、电视监控、发电机、总电表箱、消防管网、厨房设备、公共厕所、办公设备等,由专人负责管理,推行谁管理谁负责的保管责任制度,
2、空调、电脑等由使用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
3、各级负责人不得将公司财务擅自挪为己用、外借、出租等不正当行为。
4、负责人应遵从公司的规定使用以上生产设备,严格遵循设备的使用办法,如出现违规使用导致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由负责人承担责任。
5、各级负责人在借出以上设备前,需要经公司行管部主任同意并配备说明外借缘由等必备内容,以书面形式办理外借手续。
(二)企业网站维护及更新。企业的发展需要对外宣传,企业需要一个自主的网站,公司现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网站和电子显示屏维护及更新,并制定管理办法。
1、网站负责人根据公司要求维护公司网站和电子显示屏,保障不出现人为或其他原因导致网站不能打开。
2、负责人根据要求刊发公司发展、改革、服务、理念等相关内容及图片信息。
3、负责人根据要求对网站外观、版面等要及时更新,准时发布。
4、不得刊发与企业不利的消息及反动文章。
5、网站及电子显示屏只为公司所用,不得刊发其他信息。
6、负责人根据要求对电子显示屏内容及时更新,准时对外宣传。
(三)后勤物资保障。公司后勤物资应有充分的准备,由行管部指派专人负责购买、库存、发放。
1、公司后勤物资包括票据、文具、墨盒、食品等材料物品。
2、负责人应按照需求或者按照需求向公司提出要求及时购买所需物品。
3、负责人应当出示所需物品详细并以文字及票据等形式注明,注明内容应当清晰可见,易于识别。
4、所需采购物品需要行管部批准确认。
5、负责人对外来票据等应能得到识别。
6、按照公司规定,所购物品应合理予以库存,倘若储存不善导致物资不能使用等由责任人按照公司规定予以赔偿。
7、按照规定发放物资时,负责人应当有物资走向的证明、类别以及数目等项目记载,并以书面形式标明。
8、后勤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物品挪为己用、外借等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
9、公司各类财税专用票证由财务部负责购买、保存和发放。
10、交付使用后,负责人对后期的预期用途应该有详细的了解。
以上制度的责任执行单位是公司行管部。
1、管理目标
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2、管理措施
(1)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
(2)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和维修人员持证上岗。
(3)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积垢,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4)建立供电、供水的管理制度,供配电、供水系统配置人员24小时值班。
(5)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定期保存。按工作标准时间排除故障,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6)消防系统设施齐全,完好无损,确保随时启用。
(7)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设施、设备的各种问题。
(8)制订有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火灾安全隐患。
(9)给排水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按规定时间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等证齐全。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排水系统通畅,汛期无泛水,地下室、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保证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0)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维护周到,公用管线统一下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道路、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为加强小区公用设施的管理,保障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请共同遵守。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挪用公用设施、设备。
二、市政公用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立即通知市属有关部门维修更换。
三、公用设施,设备标识系统完整、准确无误。
四、小区内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检查维护由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并制订《公共设施维修计划》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周期及标准》。
五、管理服务中心维修主管每年12月5日前制订出下《公共设施检修计划》,中心主任负责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维修主管负责组织实施,维修工完成具体事项。
六、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对公用设施实行有效维护。
七、加强对公用设施、设备的'检查,严格按照《公用设备、设施巡查制度》开展工作,确保设备时刻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并收集存档。
九、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每月对公用设施维护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作为对维修主管月绩效考核的评分依据。
十、维修主管依据《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周期及标准》,每月对公用设施维护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并填写《公用设施维修保养情况抽查、考核记录》,作为员工月绩效考核的评分依据。
--物业辖区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管理程序1.0目的
保证建筑物主体及公共设施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建筑物的维护以及除机电设备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非日常性维护项目的审批。 3.2公司机电工程部负责重大或专项建筑物维护的策划、控制,并审定预、决算以及各类公共设施的维修等技术指导工作。 3.3公司财务负责各项维护款项的资金结算。 3.4管理处主任负责对日常建筑物维护工作的具体施工进行监督、控制以及工程验收。
3.5管理处维修班长负责编制公共设施清单、制定检查规定,在市政公共设施有故障时,及时向相关市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检查维修结果。
3.6管理处维修班负责物业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维护、检修,并由建立相应资料档案。
4.0工作程序
4.1日常检查
4.1.1管理处主任组织管理人员,依据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每半年对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详细检查记录,填写《建筑物及公共设施检查表》。
4.1.2管理处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每天至少详细巡查管辖区域内建筑物及公共设施一次,并在《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中填写检查结果,发现问题随时在《维修通知单》中记录,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修,维修结果由维修班长验证。
4.1.3各管理处建立公共设施管理档案。 4.2维护与验收
4.2.1一般小型日常性维护项目,由维修班负责完成,并在《维修通知单》中记录,由维修班长负责验证维修结果。 4.2.2管理处主任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有关建筑物大型维护工作项目,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公司机电工程部,由机电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维护工作;管理处主任负责整改项目的验收工作。 4.2.3管理处可根据实际状况向公司工程机电工程部提出维护的合理化建议。
4.2.4维修班长每月初统计上月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维修情况,并填写《维修情况统计表》,复印件报机电工程部。
4.2.5管理处维修班长每月25日前作出下月材料配件的《物品采购申请表》,经公司机电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采购员按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
4.3对不合格维护的控制
4.3.1管理处主任或维修班长发现维护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要求进行返工、返修等处理,直至符合要求通过验收。
4.3.2整个维护工作没有按预定时间完成,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公司机电工程部经理及管理处主任抓紧对工作进行督促,尽快完成任务。
4.3.3维修班长每月根据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情况,做完好率统计,填写《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好率统计表》,复印件报公司机电工程部。
4.4管理处维修班长建立相应的检修工作档案资料。
4.5应急维修养护
4.5.1突发事故指如地基下沉,墙面出现裂缝,建筑结构发生变化等。
4.5.2管理处在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的同时报公司机电工程部进行应急处理,机电工程部应立即委托建筑专业机构实施现场勘察,由受委托建筑专业机构提交《勘察报告及处理方案》及报价,经机电工程部审核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5.0支持性文件
5.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
6.0质量记录
6.1《建筑物及公共设施检查表》(***-qp-04-1/a) 6.2《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巡查记录表》(***-qp-04-2/a) 6.3《维修通知单》(***-qp-06-4/a)
6.4《维修情况统计表》(***-qp-04-3/a) 6.5《物品采购申请表》(***-qp-11-1/a) 6.6《整改通知书》(***-qp-04-4/a)
6.7《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完好率统计表》(***-qp-04-5/a) 6.8《勘察报告及处理方案》(不定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设施的管理,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公园、广场、照明设施、供水供电设施等。
第三条 公共设施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设立公共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 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管理计划和措施,确保公共设施的安全、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六条 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 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公共设施档案,记录设施的基本信息、维修记录、使用状况等,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三章 使用与维护
第八条 公共设施的使用应遵循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或结构。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占用或私自移动公共设施。
第十条 发现公共设施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公共设施管理部门报告,由其负责及时维修和处理。
第十一条 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公众对公共设施管理问题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回应并处理。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公共设施管理考核机制,对公共设施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第十三条 考核内容应包括公共设施的管理情况、维修保养情况、使用状况等,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应作为公共设施管理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五条 公司应加强对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公共设施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订应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并报董事会备案。
一、各教室责任人、班主任
物品设置:电脑、电灯、电扇、桌凳、黑板、门窗、窗帘、拖把、笤帚、簸箕、水桶
1、电脑:要严格按要求操作,严禁上课时间查阅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上班时间禁 止玩游戏。不用电脑时,及时用电脑罩罩上。
2、电灯、电扇:本着节约用电,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人走灯灭,阴天开灯,晴天少开或不开灯,及时关灯。电扇根据天气变化而定速度,人走扇停,对于开关、调速器要保护好。
3、桌凳:责任期为一学年,责任期内每室损坏课桌两张,凳子四个为正常,但要写出损坏原因,总务处记录,按排更换或维修,超过规定数量,要由班主任查时责任学生,找家长维修(保证质量)或照价赔偿。一年教室新桌椅,保证1——6年级无损坏,属质量问题或开铆,由学校找厂家更换或维修,属使用不当,由班主任找学生家长照价赔偿,并由总务处记录。
4、黑板:每损坏一平米玻璃,按市场价工本费、赔偿80元,由班主任说明原因,总务处做记录,找人维修。
5、窗帘:各班要责任到人,专人保护,如损坏找责任学生家长原样维修、更换。
6、卫生用具:开学初一次性发放,(特殊情况除外)使用一学期。
二、办公室责任人、年级及学科组长
保证各种办公用品、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有损坏或丢失,组长要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视其情况,酌情培偿,总务处做记录。
三、各功能室责任人、分管教师
保管好本室所有设施,使用和保护结合,严格按使用要求操作程序,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损坏,视其情况,酌情赔偿,并报总务处记录。
四、学期末总务处对各室进行检查、核实与平时的维修、更换记录一并报校委会,按各班、各室损坏物品、更换的次数、程度评出等级,列入学校考核评定工作之中。
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二)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三)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四)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五)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六)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七)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八)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九)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十)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十一)在娱乐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的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和没有签定消防安全协议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场地。
二、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第三条疏散出口:
1、当一个厅室或房间面积不大于60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当大于60时,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2、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第四条疏散门:
1、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平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2、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五条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六条疏散楼梯:
1、疏散楼梯应便于人员疏散,踏步布置均匀通畅,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不应敷设空调风管和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
3、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第七条安全出口:
1、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2、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第八条安全疏散标识: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设置在地面上的应急标志灯,应保证视角连续,且间距不应大于5米;
3、内走廊型的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或间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4、设置在疏散走道两侧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应保持连续,设置在疏散路线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的激发光源或自然采光量应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应急照明灯:
1、安全出口和面积不大于60房间的疏散门的正上方“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没有连续不断的应急灯光的,应安装应急照明灯;
2、疏散路线上的楼梯间每层都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第十条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分公司安全技术室,管理责任人为其所在班组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安全生产部,公司机关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人为安全生产部安全员。
第十二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4、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卷帘门,否则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7、举办会议、考试、表演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
第十四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检查,进行一次疏散设施实验检测,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四、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村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村公共设施,使村民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提高村民主人翁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村民要爱护居住区内的供水、供电、通信、路灯、卫生、宣传牌、花草树木和村民健身娱乐设施。主动制止和揭发破坏公共设施的人和事。凡破坏公共设施的人员,要负责恢复原状,并处以破坏设施价值两倍的罚款,同时向村民通告。
2、村民不得将公共设施占为已有,要互谅互让、资源共享。
3、村民要教育年幼子女不要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违者要负责清理干净,每次处以10元罚款。
4、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在道路上打晒谷物,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5、建设户不得占道堆放沙石、水泥,建筑材料堆放以及施工都必须在下水道线以内进行,建成后,及时将场地进行清理平整,违者每次罚款50元。
6、家庭垃圾应放在指定的垃圾池内,不得乱丢乱放。如发现乱丢乱放,责令其清理或处以罚款。
7、患有疾病人员或儿童参加健身锻炼,应在监护人监护下进行,保证人身安全。
党校宿舍区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为科学合理地管好、用好宿舍楼的公共设备、设施,让各住户明确使用责任范围,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本规定已于***年七月十四日经党委会研究通过):
一、楼梯内的用电开关、分户电表、铝制玻璃窗、纱窗等公用设施,各住户要爱护使用,除管理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改或安装,如发现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装配齐,(建筑安装一年保修期完毕止)此后的`更换、维修费用由住户自负。
三、各住户内的暖气管道,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等,不得随意拆动。发现损坏,要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维修,若人为损坏,责任自负,维修费用自付。
四、取暖季节,各用户不得随意从暖气片内放热水,如有违者,罚款100-200元。
五、各楼梯口内的照明灯具由左右两户负责管理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动。如有损坏,及时联系总务处更换,费用党校负担50%,负责管理使用者负担50%。
六、各住户如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要告知总务处派人监督安装,特别注意对楼顶防水层要爱护,如损坏漏水,由损坏者负责维修费用。
七、楼梯口内的卫生由单元内各住户负责。(五层住户至四层,四层住户至三层,三层住户至二层,二层住户至一层,一层住户负责门前、户后)各住户要及时清扫,确保日日清洁。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内公用设施的管理,保证公寓内各种公用设施完整性,减少损失,方便学生使用,特制定管理办法和使用制度。
一、公用设施管理种类
(一)学生公寓家具的种类
1、床:包括上下铁床、上下木床、钢床、铁制固定吊床、单人铁床、单人木床等。
2、桌:包括多人共用四屉桌、六屉桌、单人用二屉桌、带书架写字桌、课桌、电脑桌等。
3、物品柜:包括铁制多节柜、木制多节多格柜、铁制单节柜等。
4、椅凳:包括钢木折椅,木方凳等。
5、架类:物品架,包括盆架,鞋架,挂衣架等。
(二)床上用品:床垫、床板。
(三)清扫工具:包括笤帚、撮子、拖布等。
(四)水电设施
1、照明器材:日光灯、白炽灯、开关插座等。
2、水、电表,洗漱间水龙头等。
3、节水、节电设施等。
(五)活动室电视、监控镜头及设备、公用电话等。
(六)其它:门窗玻璃、镜子、窗帘等。
(七)洗衣房:各种洗涤设备。
二、管理办法:
1、学生入住公寓时,就要与学生建立家具管理机制,签订协议。
2、学生入住公寓或调整公寓时,管理人员要会同住本公寓学生共同清点室内配备的家具,并可将家具按套编号,确定到每个学生。每个寝室要设一名寝室长,负责整个寝室各类设施,每个学生都应有应负的责任。
3、家具的。损坏有两种可能,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属自然损坏的,学生及时报告管理人员,经查验属实,相应部门应予以无偿更换或维修;属人为损坏,应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或交付维修。
4、未经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同意,学生不准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或互换使用。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学生不准将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学生公寓使用,也不准将公寓内的家具搬出公寓。
5、调整公寓时,管理人员要对调出公寓的家具进行检查验收,并记录在案。
6、学生毕业时,公寓管理人员要验收毕业生所用家具,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其它手续。
三、使用制度
1、学生要养成爱护公寓内公用设施和备品的习惯,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准在床上摔打,猛烈撞击或用超重量物品挤压等。
2、在搬运备品时,切忌在地上拖拉。
3、公寓内家具表面不准乱画、乱贴和碰撞。
4、金属家具怕水、怕潮,不准在这些家具上陈列一些洗漱用具,暖瓶、饭盒、花盆等。
5、爱护公寓内各种设施、备品、人人有责,如发现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学生不准私自调换寝室内备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