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
一、目的
为减少和避免公物损坏,延长公物使用年限,维护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公物的日常维修维护及管理工作。
三、内容
(一)管理服务人员职责
1.联系和组织学生公寓公物损坏的鉴定事宜。
2.做好公物维修联系工作,填写《学生公寓公物维修表》。
3.每年毕业生离校前,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内公物的损坏和丢失情况进行检查、登记、索赔。
(二)公物报修程序
1.学生在使用公物过程中或有关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公物有损坏,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报告并登记在案。
2.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接到公物维修报告后,应核定公物损坏的原因,明确责任人,并提出维修方案,填写《学生公寓公物维修表》报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
3.属学生人为损坏的公物,其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1)若责任人有异议,由后勤处联系有关鉴定部门对损坏原因、维修或赔偿费用进行鉴定。学生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者,可三日内向专业部门申请鉴定,其鉴定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2)学生若自行维修,需提请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及物业管理中心验收,其维修效果应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4.公物损坏责任人应自觉到财务处缴纳公物损坏维修费或赔偿费,凭缴费单据到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处登记,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应立即按程序报修。
5.公物严重损坏需更换的',其相应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三)每年毕业生离校前,对损坏公物而拒付赔偿费用的学生进行清理登记,并报学生处或财务处处理。
1、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以旺盛精力投入工作的'基础,使员工宿舍管理更趋合理有序、安全规范。
2、适用范围
xxxxxx有限公司宿舍管理。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门负责按照制度执行。
4、内容
4.1宿舍管理规则
4.1.1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区内无住所可申请住宿;住宿员工均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
4.1.2宿舍长负责宿舍卫生清扫工作安排,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4.1.3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况,宿舍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宿舍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
4.1.4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如电视机、洗衣机、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长,情节严重时宿舍长应上报行政人事部。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
4.1.5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辞退、开除等),应于离职之日起xxxxxx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4.2宿舍员�
4.2.2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4.2.3房间清洁由宿舍长安排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4.2.4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4.2.5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4.2.6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4.2.7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宿舍长批准。住宿员工夜间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宿舍长。
4.2.8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4.2.9中午到宿舍就餐的员工应按秩序就餐,维持就餐客厅的卫生清洁,就餐完毕清洗好个人碗筷并放在指定位置。
1、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
3、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禁止在宿舍内生火做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4、凡本校人员出入学生宿舍一律凭校徽、有效证件出入,非本校人员必须验证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不得在楼内留宿,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经所在院系和保卫处同意后方可留宿。
5、宿舍按时开关大门,宿舍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门卫出示证件或证明,经门卫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进出。
6、学生各种情况离校期间,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学生看守;学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准侵占和借居毕业生离校后闲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应相互配合。
7、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允许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搞任何经商活动;门卫应禁止小商贩进入宿舍区。
8、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房内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携带贵重物品出门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和登记。
9、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并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0、门卫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本规定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和执行。
12、本规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1、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2、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3、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4、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5、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6、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8、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9、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