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护士管理制度(通用三篇)

专科护士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专科护士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我院内涵建设,提高护士业务素质,杜绝护理差错,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临床护理质量和安全,加强护士规范化培训,护理部参照卫生部《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三基三严"培训考核的相关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护士考核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护士考核真正落到实处,医院成立护士考核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任组长,常务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副院长任副组长,各临床科室护士长、相关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负责本院护士考核的监督管理,拟定护士考核工作相关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对护士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护士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护理部,护理部主任为护士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护士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核原则

夯实基础,注重实践原则;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原则;分类考核的原则;考用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护理考核的对象为我院全体护士,分三个层次:工作1——2年护士、工作3——5年护士、工作6年以上护士。

四、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操作技术。

(一)基础理论

选自人卫出版社出版的第五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基础护理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的《中医护理常规 技术操作规程》、院内《护理管理文件》,主要选择与临床工作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二)基本技术操作

选自常用50项临床护理操作技术、我院八项中医护理操作技术。

五、培训考核方式

针对层级护士,以理论与实践技能作为考核总体,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科室组织培训

由各科室护士长组织安排本科室护士培训。

(二)医院组织培训

由护理部组织安排各科护士长、各科派出进修人员对全院护士进行培训。

护理部将采取笔试、实际操作、口答方式按层级对各科室护士进行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凡院内组织的各种培训考核,规定范围内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不得替代。因值班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由科室护士长书面请假,护理部将安排其他时间对其进行培训。

(二)建立护理技术档案,各次考核成绩都真实、准确的填入其中。

(三)考核合格分数为80分,考试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医院将停止其护理工作,交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四)年终将考试成绩、参加培训次数,综合在一起排出名次,给予奖励。

(五)业务培训考核与职称评定挂钩(具体实施办法日后公布)。

专科护士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需要交接班的各护理单元。

三、要求

1.交接班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按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要求做好护理记录。

(2)交班者整理及补充常规使用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遇到特殊情况应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后方可离去。

(3)接班者提前5-10分钟到科室,完成各种物品清点、交接并签名,阅读交班记录本,重点病人(如危重、手术、新病人)的病情记录。

(4)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询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接双方共同巡视病房,检查病房清洁、整齐、安静、安全等情况。注意查看病人的病情是否与交班相符,重病人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

(6)对特殊情况者,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的病人,应及时与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除向接班护士口头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

2.交班方式

(1)书面交班。(2)口头交班。(3)床边交班

3.交班内容

(1)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等人数,新病人、重危病人、抢救病人、一级护理病人、大手术前后或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

(2)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检查结果,治疗、护理措施及效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 量;输液的内容及滴速;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3)物品:包括常备毒、麻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好状态。

4.参加交班的人员

护士长、交班护士、责任护士、接班护士、主班护士。

专科护士管理制度 篇3

1.组织管理

护理部为进修护士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进修护士的资质审核、进修科室和时间安排及进修教学质量控制,进修结束考试合格发给进修证书,以及对在进修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等。未经护理部审核,任何科室不得擅自接受进修护士。

2.进修要求

1)进修时间:一般为6个月~1年,特殊情况下,经护理部与接受科室商讨后,可接受为期3个月的进修护士(只限在一个部门)。

2)进修人员专业资格:中专及以上学历,在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三年以上;如申请者在一级医疗机构工作,应在二级医疗机构进修至少3个月后方可申请来我院进修。

3)进修费用:普通病房为200元/月,内窥镜、手术室、产房、ICU、急诊一楼、康复室、高压氧、营养科、供应室等收费标准为300元/月。特殊科室:层流室、血液透析400元/月。进修人员根据护理部出具的“交款通知单”到财务部交款。

3.进修程序

1)进修申请:拟来院进修人员填写《四川省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提交护理部,经专业资质审核,各方面条件具备者,护理部发放进修通知单,进修生凭该单到医院报到。

2)进修带教:进修护士报到后,由护理部办理进院手续,介绍医院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发给进修胸牌,根据进修要求送其到进修科室。由科室护士长指定人员带教,带教者需书写带教计划,根据计划实施,保证带教质量。

4.进修考核

1)科室对进修人员的考核参照《四川省人民医院进修生考核办法》。

2)在一个部门进修结束时,病区护士长书写进修评价、对其进行理论考试及操作考试,分数及评价表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书写科室意见交护理部签字盖章。

3)进修结业证书:进修时间在半年以上(含半年),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结业证书。进 修半年以内的开具进修证明。

5.离院

进修结束时,持《进修护士考核表》和《进修护士结业鉴定》到护理部办理相关离院手续。缴纳进修费者,予以发放生活补贴100元/月。凡自动终止进修或进修期间有违规违纪者,一律不办理进修手续,不发放生活补贴。

6.进修护士的其他管理规定

1)进修护士应严格按照计划进修的科目、时间学习,未经护理部同意不得自行调整进修科目及时间,否则按自动终止进行处理;在进修期间,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进修人员。

2)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年度公休假。因病需休息者,须由我院保健科出具休息证明,由科护士长批准,交护理部备案;凡因单位有事请假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或来函联系,护理部主任同意后方可离院,假期满后按时返院并到护理部销假,进修时间顺延。

3)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或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两次或旷工时间超过5天者,取消进修资格。进修一年的.进修护士的病、事假超过1个月者,只作鉴定,不发结业证书;超过2个月者,取消进修资格。进修不足1年的按比例计算处理。

4)进修护士应严格遵守我院的规章制度,执行护理工作的各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进修护士如因个人原因发生护理差错、事故等情况后应及时向科室护士长汇报,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并作书面检查,责任由进修生本人承担。发生2起护理差错者,中止进修,不发进修结业证书。情节严重者按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进修护士应爱护医院公共设施,对进修期间损坏的医疗器械、公共物品应按医院有关标准赔偿。

6)因各种原因而要求终止进修的护士,必须在1周内离院,进修费不退。

7)进修护士的进修申请表由护理部保管,在进修结束前交还本人书写小结,离院时由其带回原单位。

进修带教计划、各种试卷、征求意见表等由护理部保存,进修结束时归档,护理部每年应对本年度进修带教情况进行总结,资料交档案室保管(长期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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