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24小时值班制度_幼儿园24小时值班制度【优秀7篇】

为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创建一个安全、安定、文明的教育环境,应制定规范的幼儿园24小时值班制度。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幼儿园24小时值班制度_幼儿园24小时值班制度【优秀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带班、值班制度 篇1

公用工程工区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系统安全、高效、连续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强公用工程工区运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公用工程工区所辖工段及各级管理人员。

2、带班、值班人员

工区主任、副主任、工区男性工段长及工区调度员

3、职责

3.1工区领导带班职责

3.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检查公司及工区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1.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工段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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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做好要害岗位、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天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发生的事故要积

极组织伤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1.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

3.2工区领导值班职责

3.2.1布置当日生产时必须同时交代安全,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规定,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工段的安全工作,组织工段员工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3.2.4要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3.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采取安全措

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要求

4.1工区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保证一人24小时在厂值班。如遇节、假日有特殊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4.2工区领导按照排班顺序每日轮流值班,如遇工作忙或外出等需要

换班的。必须提前申请并汇报公司调度。

4.3值班领导必须每日16:30分准时参加公司值班调度会。

4.4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领导交代清楚。交接班必须当面进行,严禁短信、电话交接班。

4.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否则按照脱岗处理,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并坚守岗位至有人接班。

4.6车间值班领导对当日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责,工区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填写记录且现场巡查不得小于三次。

4.7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管,对于大修、开、停车时工区带班、值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签到。

4.8工区带班、值班领导为工区应急抢险第一责任人,遇到突发事件必须立即组织相关应急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组织。

5、处罚

5.1对于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5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和替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分。

5.2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

5.3带班、值班领导不下工段检查,不履行职责,每次罚款100元;弄虚作假,忽视生产安全的,经查明后按照严重违纪处分,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4对于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汇报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附则

6.1工区安全生产组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制度的修订。

6.2工区综合组负责本制度的宣传、贯彻等工作。

6.3本制度解释权归公用工程工区

6.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用工程工区

2011-8-10(二次修订)

幼儿园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 篇2

幼儿园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

为了保障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幼儿园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幼儿园财产安全,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实行园长负责制、责任追究制、领导带班制和双人值班制度(吃饭时间至少必须保持一人值班)。带班领导要对交接班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值班情况做不定期抽查,并做好相应的详细抽查记载。特别是要加强对寒暑假、节假日和休息日(周六、周日)的值班抽查。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应第一时间调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增强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性,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更不准私自找人顶替,如发现按旷工处理。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根据值班职责要求,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勤巡视,勤检查。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每天下午5:00报平安。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更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幼儿园。

4、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同时要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

5、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详细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班一方不能按时不到位时,另一方应及时通知领导,以便调整安排。同时将详细情况登记在册。

6、值班前与值班期间不准酗酒,正常上班时间按时开(锁)园门。

7、禁止车辆进入园内,对外来人员要认真询问登记,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

8、禁止外面小孩进入园内,值班人员要管理好园内花草树木,避免小孩进入草地。

三、带班领导职责:

1、扎实安排值班工作。督促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岗位职责

2、负责对值班情况抽查(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2次),加强值班交接班检查(必查),同时做好相应的检(抽)查记录。

3、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缺岗、无人交接班等),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处理。

幼儿园24小时值班制度 篇3

为认真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创建一个安全、安定、文明的教育环境,特制定24小时值班治安巡逻制度。

一、学校实行昼夜 24 小时巡逻值班制度,值班保卫人员要按时到岗,监守岗位,尽职尽责,按照规定时间交接班,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确保24小时不空岗。

二、巡逻值班人员要在早晨入园、户外体段、户外活动等时间段定时对校园内外进行全方位巡逻,检查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三、白天除设门卫岗外,学校设流动岗哨,负责巡逻工作,特别对要害部位重点巡查,加强防范。夜晚由两人负责巡逻,负责校园教学楼、功能楼、行政楼、食堂等部位的巡逻。

四、值班巡逻人员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当班所有人员要互通值勤信息,遇重大事情时,共同配合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报警。

五、要认真做好值班巡逻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六、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离岗、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篇4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 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 https://m./ 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 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幼儿园24小时值班制度 篇5

1、每日带班领导要24小时负责幼儿园安全和各项事务的。处理,带班领导要分配好值班教师的工作,明确职责,夯实责任。

2、在户外活动及各项集会、入离园、午休时,带班领导, 应提前到岗,在园门口。 严防幼儿三餐时拥挤,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3、在午休时,应督促幼儿按时入睡,督促班主任做好住人数的检查登记,严禁幼儿在午休时外出,严防幼儿逃学或其它不安全的事。

4、做好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巡逻,检查幼儿园大门和后门是否及时上锁。

5、幼儿离园后及时检查活动室、办公室及功能教室是否关好门窗。

6、每日对外来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严防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入内。

7、每日督促打扫卫生,确保室内外整洁,重点巡查库房、食堂、厕所、清洁区、教室的清洁卫生。

8、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幼儿园24小时值班制度 篇6

1、门卫人员需要按规定时间开门、关门。热情地对待家长、幼儿教职工。

2、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必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对进入校园的人员要问清身份和来园原因,对无故入园者有权制止。

3、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幼儿活动场所,各种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地点,大门口严禁停车。

4、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48小时值班记录。

5、门卫、保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幼儿来园与离园,严防幼儿走失。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并及时把幼儿园的有关情况对家长进行传达。

6、遇到幼儿园有对外活动,值班人员要加强楼面巡视,以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7、节假日值班(包括平时值夜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值班时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

8、详细记录来电及来人、来访情况,对于推销性人员绝不允许进入,来客来访先电话联系领导后方可登记进入。如有问题发生尽可能妥善解决或及时报告领导。

9、轮到当、值班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者,必须预先提出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当、值班。

10、值班人员要做好财产保管工作,不得随便将园内物品私自借出。

11、对校园内的房屋、设施、设备要多加关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和进行整改。

12、幼儿放学时,门卫、保卫人员要在校门口关注园内情况,及时疏散人群,防止拥挤。

13、值班时间巡视校园,检查全园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遇到雨天及时关窗。

14、发现校园异常及时上报或报警,冷静应对突发事件。

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篇7

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实施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东营鲁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实施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项制度。 2.对 象:

企业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经理。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范围内所有在施项目。

二.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

1.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负责制:

1.1公司层级:是落实领导带班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工作。

1.2分公司层级:各分公司根据公司的授权委托,对所辖区域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当属地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2.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

2.1传达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各级管理要求,对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巡视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管理状况;

2.3当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进行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2.4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公司负责人应到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3.公司应制定领导带班检查工作计划,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25%。

4.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时,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公司安全监督部和项目部存档备查,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 年。

5.由集团公司签约、公司负责履约的工程,经集团公司书面委托后,施工现场领导带班检查工作由公司领导负责落实。

三.项目经理带班生产

1.项目部是落实领导现场带班生产制度的责任主体,施工现场只要从事施工作业活动,项目经理应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2.项目部应当建立项目领导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并严格考核。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应当明确现场带班生产人员安排、带班生产工作时间、带班生产的任务、职责权限、考核奖惩等内容。

3.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4.当项目处于昼夜连续施工期间,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应在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并在明显位置公示当日带班生产领导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5.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5.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

5.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5.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5.4对当日发生的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工作,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项目主要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保存期不少于1 年。

7.当项目进行轮流带班时要实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负责人应当向接班的人员详细说明当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8.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各分公司、项目应健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确定带班领导,安排相关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发现安全隐患按要求立即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监督考核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对下属单位和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时,对带班检查、带班生产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指标。

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带班检查、带班生产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把建立和执行领导带班检查、带班生产制度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带班检查、带班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3.1是否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检查、带班生产制度。

3.2.各分公司和项目部领导领导带班检查、带班生产情况,特别是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情况。

3.3是否制订单位领导每月带班检查计划以及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4项目部领导现场带班生产履行职责情况,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

五.处罚

1.在检查中发现下属单位或项目部有下列情况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 元,项目经理处罚2000 元。

1.1未建立负责人带班检查、带班生产制度的。

1.2未按规定记录检查主要情况和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或者保存档案的。

1.3分公司或项目部负责人未按规定现场带班检查,或者检查记录档案虚假的。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监督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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