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卡管理规定(合集31篇)

就餐卡管理规定(通用31篇)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1

公司数据备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公司数据备份及管理工作,合理存储历史数据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断电、病毒等因素造成数据的丢失,保障公司正常的数据和技术资料的储备,物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有电脑使用权限的员工

第二章 备份制度和要求

2.1 根据公司情况备份的数据分为一般数据和重要数据两种: 一般数据主要指:个人或部门的各种信息及办公文档、电子邮件、人事档案、考勤管理、监控数据等;

重要数据主要包括:财务数据、服务器数据等;

2.2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把电脑内的不可外泄的数据进行加密,设置10位以上的密码,密码3个月要进行更换;

2.3 除临时的文件外,其他文件要用文件夹的形式分类存放,即先建立好文件夹,然后把相应的文件放到不同的文件夹中;

2.4 网络管理员将在服务器上为每个有电脑的员工建立文件夹,并分配用户名和密码(每人都有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员工在自己电脑上通过网络,输入自己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看到属于自己的文件夹,打开此文件夹后把自己电脑内整理出的文件夹全部拷贝到此文件中,拷贝的周期是每周至少一次;

2.5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如发现不及时上传资料、故意隐瞒资料等,将进行严肃处理;

2.6 网络管理员会抽查员工备份数据的日期,如发现一周以上未上传数据将进行警告,一个月未上传数据的将进行问责; 网络管理员把员工上传的数据进行备份,备份到另外介质,如硬盘、移动硬盘、光盘等;

2.7 系统工程师负责ERP、OA数据的每日备份,备份数据的副本会保存到安全介质中;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信息部。如有未尽事宜,报请公司总经理后执行。

根据公司要求:

所有员工电脑内重要的文件都要进行备份,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2

第一条为落实和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维护保运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切实做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工艺设备、管道、动力设备、通用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消防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各种机械设备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

第三条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制,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巡回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完善的设备巡检管理细则,明确职责和实施方法,确定设备巡检的区域、路线、周期、重点检查部位和内容要求。

第五条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要按设备巡检管理细则的要求认真进行设备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在巡检中发现设备异常,要及时消除缺陷、作好记录,对不能立即消除缺陷的设备,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巡检人员要及时、准确、清晰、认真地填写设备巡检记录。

第七条各级主管设备的领导要定期对设备巡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解决设备巡检中出现的问题。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巡检人员的巡检方法和仪器的使用予以指导,并讲授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以逐步提高设备巡检人员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保证设备巡检工作的质量。

第八条机泵设备实行点检制,执行《机泵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

第九条各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设备的巡检工作水平。

2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指设备为各生产车间所属的机械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

二、本制度所指设备操作工是对车间内设备负有使用、维护和管理责任的人员。

三、设备操作工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操作工每天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动力是否稳定、传动是否可靠、润滑是否达到要求、仪表是否正常以及设备对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有影响的其他问题。

2、简单问题可自行修理解决,恢复设备正常状态;

3、较大故障要积极采取措施并报告车间负责人。

四、值班人员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值班人员应该每天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管理;随时掌握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重设备应报告车间主管人员,将列入检修计划。

2、值班人员巡回检查的项目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设备润滑是否按要求进行,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岗位上的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填写师傅、是否及时、准确、整洁

五、车间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车间要定期组织车间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设备的巡回检查方法应能直观反映出巡检执行情况,如填写记录、采用挂牌,挂卡登记,表示检查已进行。

2、车间对巡回检查出来应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用《通知单》的形式提出意见,并对问题内容、解决方法、期限、责任人、效果、奖罚作出规定。

3、巡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根据巡回检查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

六、车间对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负有管理责任,对巡回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超出车间管理范围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电锌四车间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有序高效经营,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特对公司考勤制度做进一步规范。具体如下:

一、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10月至次年4月);

下午13∶30—17∶30(5月至9月)。

如有调整,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正常的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周末实行双休制。

二、迟到、早退考勤办法

(一)员工每天到岗后在公司门口考勤机打卡,员工忘记打卡时,上交忘打卡说明(不包含非公事迟到),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行政部留存,如未填写,按迟到处理。员工忘打卡一月不超过两次(含两次),两次以上按事假处理。

(二)员工到上班时间未到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提早离开视为早退,无故缺勤视为旷工。

(三)迟到、早退15分钟之内每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15钟以上1小时以内,每一次扣3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日处理,旷工一律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日标准工资的三倍。

(四)原则上公司允许员工每月3次迟到时间累计不超

过60分钟,如超出此标准,公司将依据员工考勤统计给予经济处罚。

(五)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律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日标准三倍工资,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7日者,给予辞退。

三、病假考勤办法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提前或于病假后上班二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病假5天内由总经理签批,5天以上由董事长签批)。病假需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公司扣除员工累计病假天数工资的一半。

员工因个人因素打架、斗欧等原因入院不享受病假。公司保留核实员工健康状况、医疗证明的权利,以决定员工是否康复并适合原岗位工作。

四、事假、公出考勤管理

(一)员工请事假应于请假前一日或假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认后,递交行政部存档。1天以内者报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者( 不含一天 )需报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者报董事长签批。员工一年事假超过15天的,不享受公司年终奖。

(二)员工公出办事,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未在行政部登记的按旷工处理。

(三)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五、员工因加班调休的,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调休申请单》,交至行政部,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六、此通知即日起执行。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4

一.制定目的

通过建立校园停车管理制度,进行校园车辆有规、有序、有效的管理,使校园文明、美观、健康,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制定依据

1.市、区关于校园车辆管理的相关文件(新);

2.《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新)。

三.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工、学生,适用于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

四.操作原则

1.凭证停放原则。校内车辆凭证、按指定地点停放;外来车辆须经许可登记、在保安指挥下按指定地点停放。

2.车辆减速原则。进入校园,机动车时速不超过5公里,非机动车辆(含轻便摩托车)一律下车推行。

3.保安指挥原则。所有车辆的停放须服从保安的指挥,倒车、装卸货物等须有保安的指挥,以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责任自负原则。进入校园,谨慎驾驶,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5.与考核、评优挂钩原则。凡违反本制度者,将在考核中体现,在评优中受影响。

五.具体要求

1.校内教工、学生车辆停放在校园内,须先办理停车证,学生12周岁以下不予办理(不符合市交通法规定)。办理流程如下:

2.校外车辆停放严格把关。

① 校外固定停放车辆限于两种对象:教工家属(夫或妻)、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单位。校外固定停放车辆须经校务会审批,并办理停车证,办理手续的其他程序与上面相同;

② 一律不受理无工作关系的车辆临时停放,因工作关系须进入校园的车辆,须经保安审核许可并登记,并凭临时停车证在保安的指挥下按指定地点停放。

3.所有车辆按停车证车位有序停放。学校停车位划分三块:汽车停放位、轻骑停放位、自行车停放位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5

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学校”,为广大学生创建一个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按照无烟学校标准,我校特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如下:

1.学校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遵守学校控烟规章”作为教职工评优的一项指标;

2.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3.各处室及卫生责任区做到无烟头,办公室、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校区负责人、年级组长负责本校区、年级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5.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各科教师能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有机融到教学中。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6.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7.对外来人员,门卫有责任提醒,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门卫责任;

8.学生的各级别评优将严格遵守控烟规章制度,否则一票否决;

9.积极参与禁烟活动,学习戒烟知识,掌握戒烟技巧,克服吸烟行为;

10.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

11.学校不接受烟草厂商赞助,不张贴、播放烟草广告。校内禁止使用印刷有烟草广告的太阳伞、衣帽等物品。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6

为了方便公司员工之间工作沟通,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决定将手机配发给员工使用,现将相关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1、公司办公室将所有手机编号、登记,使用人领用后,公司拥有手机及号码所有权。

2、凡领用的员工,到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手机由员工使用和保管。手机使用折旧年限为2年。

3、使用人在职期间,与公司内部人员、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联系、应使用公司配发的手机及手机卡或固定电话。

4、使用人无论何种原因离职时,须交回手机及手机卡且与本岗位有业务联系的电话号码不得恶意删除,不交者从工资中按折旧扣款。

5、使用人使用期间内,保修期内的硬件故障由手机生产商提供维修,不属保修项目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凡不正常使用范围内的损坏或丢失,由个人负责。

6、使用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并不得产生恶意欠费情形,违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每个号码统一办理的天翼3G畅聊版89元/月和集团短号1元/月,要变更套餐可以到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办理,公司每月定时每个号码充值100元,超过部分由员工自行补足。

7、该次配发的是天翼智能机器,拿到手后务必开通微信、手机电信邮箱以便工作使用。

8、对以上《手机配发使用规定》本人已清晰了解并同意,本人一定会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的相关处罚。

使用人签字:

年 月 日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7

一、基本原则

(一)工作必需原则

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

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局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

(一)加班范围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

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

1、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双休日工作的不另计加班;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在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 1、法定加班时间为: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3小时开始起计,加班3—5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6—8小时,计加班1天。

加班期间由值班人员电话或实地查岗,发现加班期间脱岗、擅自离岗或电话联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罚标准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

加班费计发标准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原则上在局加班费正常核发标准的基础上,每位加班人员每天再分别加20元。

(1) 局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岗位工资/21*3*0.7+20元

(2) 加班期间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接到用户用邮需求,半小时以内不上门揽收,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长投递时间,不严格按照投递时限、投递深度投递,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管理支撑人员擅自脱岗、加班期间工作不作为,造成业务大量积压,影响工作效率的,扣罚50元。

(3) 法定节假日工作期间,发生一起用户有理由申告、投诉的,扣除直接责任人所有加班费;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三、加班审批与加班费核发程序

1、在加班派工前,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申请表”,呈报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加班费由局指定专人按上报人数到局领取局加班费总额,然后根据局具体加班人员按照加班费计发标准分别核发(加班考核情况由当日值班人员提供)。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局各部门须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优质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将正常上班时间应完成的工作随意拖延到节假日加班完成;若出现在正常上班时间因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善,延误了工作而加班的,不算加班,按工作失误论处。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严禁虚报,避免漏报;加班若出现虚报、漏报情况由上报人员负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解释权属于办公室。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8

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的日常用餐,实行食堂就餐刷卡管理制度。现将就餐刷卡使用办法及相关事项规定如下,望就餐人员遵照执行。

一、 就餐人员范围:

公司管理人员及一、二楼员工

二、 就餐时间:

早:7:00——7:30 午:12:00——12:30

晚:17:00——17:30(冬季)18:00——18:30(夏季)

三、 刷卡要求:

1、

2、 就餐人员,须先刷卡再用餐。 实行“一人一卡一餐”制度。

四、 刷卡办法:

将餐卡放置刷卡区域,听到提示音的同时,液晶屏将显示持卡人员序号、姓名、本次刷卡金额及余额。否则需重新刷卡确认。如有故障及时与办公室沟通。

五、 就餐标准:

1、早餐:2元/餐

2、午餐:①青菜炒肉(蛋)3元/份②凉拌菜2元/份③鸡蛋、鱼、排骨5元/份④馒头0.5元/个⑤米饭1元/份⑥包子2.5元/个⑦水饺3元/碗⑧馄饨2.5元/碗⑨面条2元/碗⑩稀饭、咸菜免费

1、 晚餐:3元/餐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9

1 目的

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 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2 各科室和单位负责本科室和单位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固体废弃物分类

4.1.1 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绿化工作中的残留农药及其容器等。

4.1.2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1.3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 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4.2.1 管理处机关和各单位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废物箱。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4.2.2.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a)产生废油的部门应将废弃油装入指定的油桶。

过滤器更换下来的滤芯应放在密闭的箱内。

c)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清余料等固废应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废弃物场所。

e)废弃灯管、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应放入有害废弃物存放箱、专用存放设施内或交给购买产品的单位,统一管理。

4.2.2.2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a)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弃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b)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c)不可回收的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4.3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4.3.1 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a)废弃沥清、涂料、油漆由养护科负责在协议或合同上对施工单位提出处理要求。在施工结束后,对废弃物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废弃油漆、更换下来的含油物品等易燃物,废旧灯管、墨盒、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其它有害废物,由办公室联系有处理能力的合法机构进行处理(参见4.3.3)。

4.3.2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或受委托单位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4.3.3委托处理

a)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可由各单位自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由管理处办公室委托专业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置。

b)办公室和各单位应要求固体废弃物处理单位提供营业许可证明、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c)办公室和各单位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4.3.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固体废弃物处理记录》中。

4.4办公室应每季度检查一次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5 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 记录

6.1《固体废弃物处理记录》(ZH26—B01)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10

为了规范车间、厂区叉车的使用,特制订《叉车使用管理规定篇》。具体规定如下:

一、责任人

1.叉车司机是叉车驾驶、维护、保养,并为公司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2.叉车使用必须经过培训,叉车驾驶必须指定专人担任。未经叉车管理人员同意,除叉车司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

3.叉车行驶中驾驶员应集中注意力,不得饮食,打手机和携带他人等。

二、叉车驾驶应注意的问题

1. 叉车启动异常应立即通知叉车管理部门进行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2..车辆启动前,必须检查叉车的制动,货叉,轮胎等,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叉车启动时应保持较低的启动速度,驾驶员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并注意避让。

3.行驶过程中切勿进行上下操作,不准任何人上下车。

4.叉车应平稳启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上转向时须减速。

5.作业时严禁超载,偏载。

6.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

7.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8.严禁货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9.严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

10.叉车作业时货叉下不得站人。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的范围内不准有人。

11.叉车驾驶员损坏物品,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叉车负责人。

12.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空。

13.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14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关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该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归原处存好。严禁将有关工具随意乱放。

三、维护

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并及时通知叉车管理部门进行检查。

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保养。严禁擅自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的行为。定期严格按照叉车厂家的《叉车整车的维护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

拟定 : 审核: 批准: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用报销管理,规范差旅费支出审批程序,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财会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第三条 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执行财务联签办法,据实报销。各单位(部门)应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随意延长出差时间,不得绕道游览名胜古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四条 员工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标准如下:

(一)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要乘坐飞机的,事前经副总指挥批准方可乘坐,并在机票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两人及两人以上人员出差,可按职务高的人员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由公司经营部按年度统一办理。

(四)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据报销。乘坐硬座时,按硬座票价的60%发放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五)非特殊情况不得租赁公司以外车辆出差。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五条 住宿费

(一)凡在省内出差,可以住延安市车村煤矿在延安和西安办事处,若办事处员满,办事处主管应出据相关证明,方可在外住宿。西安办事处住宿标准50元/人,出据西安办事处住宿收款收据,回本单位予以报销。

(二)住宿费要按规定的标准,凭住宿发票报销(注:住宿发票需填写住宿人单位名称、住宿人数、住宿天数),高于标准部分自理。确因特殊情况住宿费超标准,需经公司副总指挥批准后方可据实报销。

参加会议出差的员工,如果会议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超标准,经公司副总指挥批准并凭会议组织单位出具的有效凭证据实报销。

(二)办事处员满时住宿标准:

单位:元/间/天

(三)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出差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住宿或标准间包住,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四)两人及两人以上出差,职务低的员工可随同职务高的住同一档次的酒店或宾馆。

第四章 伙食补助

第六条 伙食补助

伙食补助主要用于员工出差期间就餐开支。

(一)员工的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和住宿费

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二)不分途中、住勤和职务级别,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远离县城城区以外进入项目地的野外补助35元;一般地区50元;省会城市60元;直辖市、特殊地区(指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市及海南省,下同)80元。

(三)连续乘坐车船超过8小时(含8小时)的,途中伙食补助费50元。

(四)发放伙食补助后出差期间就餐费不予报销,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招待费报公司副总指挥批准方可招待。

(五)经工会组织安排到外地疗养、休假的人员(途中实行包干),持疗养证明,按疗养天数每天全额发放20元补贴。

第五章 公杂费

第七条 公杂费主要用于员工的订票费、退票费、寄存费、市内交通费等。

(一)公杂费除市内交通费外,其他费用凭票据实报销。

(二)市内交通费实行每人每天费用包干办法。

标准为:公司领导60元;公司中层人员40元;公司主管及以下人员30元。

(三)出差地车站(或机场)至宾馆往返一次的交通费据实报销,不在包干费用以内。

(四)员工自带交通工具或由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会议、培训差旅费

第八条 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

(一)员工外出参加会议,比照出差标准报销。凡交纳会议费的,会议期间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规定报销。

会议费需凭领导批准的会议通知和合法票据报销,报销费用不得超出会议通知中所列标准。

(二)员工外出学习、培训,培训费中包括食宿费的,学习培训期间(不包括途中)不发伙食补助费,乘车途中按正常出差发放。培训费中明确不包括食宿费的,可发放伙食补助。学习、培训期间公杂费不予报销。培训资料费和培训费凭培训通知及合法票据报销,报销费用不得超出培训通知中所列标准。

(三)员工出差、培训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用公款进行的请客、送礼、游览等。

(四)所有的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等,必须经副总指挥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七章 调动、录用等人员发生的差旅费

第九条 调动、搬迁发生的差旅费

(一)员工调动工作,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报单程交通费、托运费、住宿费,费用不得超过出差人员标准。

(二)新录用来公司的高校毕业生、安置的退伍转业军人等只报销来单位的单程路费。

(三)赴外地支援工作等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原单位(部门)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工作期间的生活待遇、出差差旅费等由接受单位承担。

(四)被借用人员,公司只负担借出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及伙食补助。

第八章 探亲旅费

第十条 探亲旅费

(一)探亲人员应按直线乘车路线购买车票,绕道的路费自理,由于交通不便,必须中途转车、转船的,可按出差规定标准报销一天的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及标准的住宿费自理。

(二)职工因家属来单位,本人不再回家探亲,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可将其家属来单位的往返路费视同职工本人探亲报销。

(三)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应以其父母或配偶户口所在地为准,如到其它地方探望,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一)差旅费单据和差旅费以外单据必须分别粘贴,差旅费报销凭证不得粘贴其他与差旅费无关票据。同时必须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粘贴差旅期间的费用原始单据。

(二)员工出差,可按财务联签办法等规定到财务部门办理预支借款。借款应限制在办理出差事项所需开支的额度内。

(三)员工出差归来,应于十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出差费用报销。前款不清,无特殊理由可拒绝其办理再次借款。出差归来三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一律不予报销。

(四)员工的短途差旅费按月度归集、统一报销。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公出应遵守公司关于职工外出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经营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打印之日起执行。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12

为加强学校安全的管理,特别是加强手机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学校设施的合理使用,现就储物柜的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一、学校为每位在校学生提供一个储物柜,其中高二级、初一级及高一级CCAE班的储物柜在各班教室,其他各班的储物柜在学校首层。

二、储物柜由德育处和总务处联合管理,级长和班主任具体负责落实。

三、储物柜钥匙由总务处每学年初统一签字发放,每学年结束时(或学生退学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收齐交总务处;未经总务处批准,不得私自配锁、加锁或换锁(此三种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学生如遗失储物柜钥匙,经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督促其配好钥匙;不及时交回钥匙,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扣发毕业证书。

四、学生必须保持储物柜的清洁与整齐,储物柜外面不得乱挂、乱贴其他杂物;每个学期期末考试后,班主任督促学生按学校要求搞好储物柜的清洁卫生,拒不整改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五、储物柜只能存放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衣物、书本等,不得存放贵重物品、现金、食物、腐烂品、危险品等,德育处与总务处随时会组织储物柜安全与卫生检查,发现违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六、学生不得故意损坏储物柜,故意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并予以纪律处分。

七、严禁私自调换储物柜,每人的储物柜编码与姓名相吻合,已在总务处登记备查,如特殊原因需更换,可到总务处申请。

八、储物柜不得藏有任何属于学校的物品,否则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九、所有储物柜都在学校摄像头监控范围下,严禁私撬他人储物柜,一经发现 视为偷窃,学校将按规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德育处;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广州市南武中学德育处、总务处

20xx-1-7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13

一、车辆管理

机关所有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各股室在用车前一天跟主管局长请示,由主管局长请示局长后安排办公室统一派车。

1 、在县内办事用车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包括乡镇);

2 、县外用车必须经局长批准;

3 、双休日、节假日县内外用车必须局长批准。

二、 司机管理

司机在工作中严禁喝酒,不准出私车,出私车一经发现取消司机资格,出现事故由司机个人负责。 有病有事要请假 , 双休、节假日值班有事不能到岗由司机自行调整。未出车时,车辆一律停放在办公楼下或车库中,下班后没有特殊情况车辆 一律入库,除工作需要外,严禁停放饭店、洗浴中心等地,出现事故等均由司机个人负责。

三、司机实行考勤制度

未出车的司机每天八点到办公室签到,有事必须跟办公室主任请假。每天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做到出车及时、无误。

四、出车登记

机关车辆出差到外地(含乡镇),司机要到办公室进行登记,不能及时登记的要在回来后补上。办公室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等支出和司机补助进行审核。

五、车辆正常保养、维护及维修管理

车辆正常保养、维护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必须请示局长同意,否则不予报销。车辆维修由办公室和采购办共同进行询价选定维修站点,维修单由办公室主任和采购办主任共同签字后报局长审批。车辆维修费在百元以上实行一日一结制度。换下来的零件交由车队长验收并登记入帐(三滤除外)。

六、车辆用油管理

所有车辆用油应向局长领取出车油票,并在指定加油站加油。未经批准,私自加油或在其它加油站加油,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机关车辆用油实行一月一结算制度。

七、其他

1、出车原则:股长和一般工作人员无紧急会议和极特殊情况不予派车,一律坐公共汽车或火车;各股室相关会议或出差人数比较集中的,可搭配用车,以便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2、控制个人用车:凡机关职工及家属个人私事用车原则上不予派车,特殊情况必须用车,需请示局长批准。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14

为规范货运电梯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电梯的安全有序使用,制定本规定;

1. 轿厢内严禁吸烟,严禁运送易燃易爆危险品。

2. 上下物品时,严禁用木棍顶启轿厢门,不得在轿厢内拖拉,物品不得超重超长,不得碰击挤靠、划伤轿厢;任何损坏之修复费用均由申请使用方负责赔付。

3.货梯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使用轿厢内电话及时与监控室 取得联系, 严禁自行采取措施。

4.货梯使用完毕,使用申请人应负责清洁并及时通知管理处。

5. 顾客、厂家人员、家电营业员空手、小件等均不得乘坐。服从物业电梯工和安护员的指挥,对违规不听劝阻的,物业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货梯。

6. 优先照顾残疾人士乘坐。

7. 严禁生、熟食品无包装和脏水、油污等污染电梯轿厢。

8. 严禁超高,超载货物强行运输,严禁建筑垃圾无包扎、散状运输。

9.对违规者,有权记下工号牌、厂家名称等报相关部门处罚。

10. 对于进出六楼以上的人员,电梯工有权问清并请外来人员出示相关证件并 确认其所去的楼层及楼座号。

11. 货梯使用时间:

商 场: 上午9:00 - 11:15 下午1:30 – 营业结束

写字楼: 上午7:00 - 18:30 大宗货物出入需办理进出证时间另行约定

餐 厅: 上午9:00 - 10:30 下午15:30 – 16:00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15

公司考勤与售饭系统采用一卡通管理,共用员工目前的考勤卡。考勤采用刷卡进行上下班登记;食堂采用计次消费,每刷卡一次,扣除一次消费机预设金额,与公交卡类似。卡内金额采用月初预充,月底结算方式。充值金额仅代表消费起始基数,每月消费明细汇总为当月实际消费金额,用于公司财务结算。

1. 新员工注册

公司新进员工首先要到人力资源处进行信息登记,领取考勤卡。然后到财务处进行售饭系统登记、开卡与充值。

2. 考勤

员工进出公司应进行刷卡登记,公司进门处设置两台考勤机,公司就餐人员与非就餐人员应分别到相应的考勤机上刷卡,以便食堂根据员工就餐人数做饭,禁止乱刷。

3. 食堂

公司食堂每餐安排两个售饭窗口,分别按4元/餐与5元/餐售饭。售饭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预先设置好本窗口价格。食堂人员应根据公司考勤系统登记的当天就餐人数合理调整两个窗口的餐食比例。

4. 充值

公司每月为所有员工预充300元,余额不足可在食堂处进行现金充值。公司为员工充值的余额在次月充值时自动归零,员工自己充值的余额可继续使用。

5. 结算

公司每月初为所有员工进行充值和费用统计,经各部门核实后报财务进行结算。

6. 公用卡

公司可另开几张公用卡,外来人员需在公司就餐时,可到特定部门领取公用卡。公用卡由办公室监管,需要领用的部门填写公用卡领用表及领导签字后领取,外来人员离开后由领用部门即时交回办公室。

7. 借用

公司消费卡没作次数限制,一餐可多次使用,刷卡时应间隔3秒以上,没带卡员工或朋友可借用刷卡消费。

8. 换卡与补卡

当卡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联系发卡人员进行挂失或换用新卡,否则所造成的冒刷自付。

9. 销卡

员工辞职,应到人力资源办理销卡及消费核算手续。

附:中、晚餐配置参照表

一荤二素:4元/餐

二荤一素:5元/餐

米饭及馒头按量自取,汤水免费。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16

1. 目的 规范SHU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处物品进出的管理过程。

2. 范围

适用于规范SHU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处对进出管理区域的各类物品的管理过程与质量要求。

3. 管理规定

3.1 物品进入管理区域

3.1.1 门岗与外围秩序维护员礼貌询问客户物品类别和去向,观察判断物品情况,禁止违禁品、易燃易爆品、化学等危险品进入管理区域,并报告当值秩序维护领班。

3.1.2 施工单位使用的装修物品,应提前申请,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入内。

3.2 物品离开管理区域

3.2.1 物品出门前,持物人应到物业管理处当值秩序维护领班处办理《持物出门证》,由综合组主管签字并盖物管中心公章。

3.2.2 客户搬迁时,物业管理处当值秩序维护领班应与客服主管确认该客户是否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况,租户搬迁必须得到业主同意,如无拖欠方可签发《物品出门证》。

3.2.3 客户持物出门时应携带《物品出门证》并主动配合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检查,门岗秩序维护员主动上前请持物人出示《物品出门证》,大件物品与贵重物品应列出物品清单。

3.2.4 门岗秩序维护员仔细核实出门物品与《物品出门证》的名称、现状、数量、出门时间等是否相符;确认《物品出门证》中是否有物业管理处经办人签名与公章。

3.2.5 如《物品出门证》与物品相符合,门岗秩序维护员感谢持物人员的配合,收回《持物出门证》,并在《持物出门证》上注明物品搬离时间并签名确认。

3.2.6 如《物品出门证》与物品不符合,门岗秩序维护员要求持物人重新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物品出门证》,并暂时拒绝物品搬离管理区域。

3.2.7 如持物人拒绝办理《物品出门证》或证、物不符且强行离开时,门岗秩序维护员应先

行劝阻并及时通知当值领班到现场解决,必要时通知监控中心录像备案。

3.2.8 如《物品出门证》缺少签名与公章,或因客观原因无《物品出门证》的,门岗秩序维护员应立即报告外包方安全主管,经与物业管理处客服主管沟通确认后,由安全主管

签名后放行。

3.3 物业搬运现场管理规定 3.3.1 大件物品或大量物品进、出管理区域前,持物人均应提前告知物业管理处前台接待,前台接待负责通知客服主管、工程部经理、物业管理处安全主管人员与外包方安全主管做好相应准备。

3.3.2 物业管理处安全主管人员根据客户搬运物品的实际情况,与客户约定指定搬运通道、搬运时间、指定电梯等具体事项,确定客户现场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3.3.3 物业管理处工程管理部在客户搬运前24小时内完成对指定搬运通道公共部位的防护,包括地面、墙壁、电梯等必经场所的铺垫和保护。

3.3.4 客户搬运物品应从物业管理处指定的时间、通道、路线进、出管理区域,使用指定货梯,并对搬运物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免损坏公共部位,如搬运物品过重、过高或过长时,应从楼梯运输。

3.3.5 监控中心负责对搬运现场和路线进行重点监控,现场秩序维护员负责维护搬运现场的公共秩序,发现异常或违规行为立即要求现场责任人暂停搬运并上报领班处理。

3.3.6 搬运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嬉戏打闹、不得乱扔杂物,以避免影响其他客户的正常办公。

3.3.7 客户搬运车辆应停放在物业管理处指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妨碍交通、不得堵占公共道路、消防通道与电梯口等。

3.3.8 搬运结束后,现场秩序维护员应立即查看搬运现场,督促客户及时清理应运输产生的各类垃圾、杂物。如发现公共设施损坏立即与责任人确认,并由工程管理部维修主管现场确认损失价值后要求责任人照价赔偿。

3.4 门岗秩序维护员每天交班前将当日收到的《物品出门证》交当值领班,由领班统一交安全主管每月归档。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17

为规范食堂就餐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食堂就餐管理准确统计用餐人数数据,为成本管理提供依据

一、适用范围

华建铝业一分厂食堂

二、使用要求

1、此卡只限于华建铝业食堂使用。

2、禁止此卡转借他人使用,此卡不能弯折打孔,不能在高温,磁场,潮湿,高辐射环境下使用,请勿与手机放一起。

3、此卡只能在食堂免费就餐,仅限公司统计数据用,刷卡时请对准刷卡区

4、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遗失,尽快到行政中心挂失补办。

5、员工应自觉按顺序排队就餐,做到注意礼让、有序,严禁插队。

6、做到文明用餐,餐厅内不得随地吐痰、吸烟、赤膊、不得穿拖鞋进入餐厅,自觉排队、正规排队、正规刷卡、禁止喧哗、按规定取食,避免浪费。

7、在刷卡后,同时液晶屏将显示报警,即表示此次刷卡成功,食堂人员听到报警及确定刷卡后方可打饭,否则,重新刷卡,确认。

8、非餐厅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厨房内部。

9、爱护公物及餐具,非正常损耗的物品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10、防止水池堵塞,保持卫生应将剩菜剩饭倒入指定的泔水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水池或泼洒在地上。

本制度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18

1.0目的

保证警用器械的功能完好及正常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管公司各管理处保安部警用器械的发放、配置与管理。

3.0职责

3.1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警用器械。

3.2保安主管负责警用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4.0对讲机的管理

4.1对讲机的使用及保养

4.1.1对讲机只供当值保安员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经保安部主管批准方可使用。

4.1.2对讲机严格按频率使用,严禁保安员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

4.1.3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4.1.4保安员在交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

4.1.5使用对讲机时,只能将对讲机握在手上或卡在腰带上,禁止手提对讲机天线。定期对对讲机电池及主机件进行性能检查,如发现有正常损坏,必须要交领班并说明损坏的原因,由领班统一拿到工程部维修,严禁擅自进行维修。

4.1.6严禁将对讲机及备用电池随意乱放,对讲机不得借予外人使用。

4.1.7严禁淋湿对讲机及使对讲机受较大的震动。

4.2对讲机的对话要求

4.2.1持对讲机呼叫对方前,首先报出自己的岗位(位置)。例如:甲方呼叫乙方:

甲:"甲呼叫乙,收到请回答。"

乙:"乙收到,请讲。"

甲:"谢谢。"

乙:"应该的。"

4.2.2使用对讲机叙说或汇报时,要简明扼要,严禁长时间占用对讲机讲话。

4.2.3使用对讲机通话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

4.2.4在他人使用对讲机时,禁止插入抢用,紧急报警时除外。

4.2.5在紧急报警时须保持冷静、叙说清楚以便及时作出处理。

5.0警棍使用的管理

5.1警棍的佩带

5.1.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5.1.2当值保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后侧,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5.1.3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5.2警棍的使用

5.2.1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5.2.2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受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5.2.3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19

为了加强票据管理,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如下

一、票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相互制约、严格稽核”的管理制度,发票必须由会计统一购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和印制,若有违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票据使用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逐项填写齐全,文字要清晰、工整,多联票据必须一次复写,内容要一致合法,严禁分次复写、套写;收费项目要按规定项目填开,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各种票据严禁涂改、刮擦、挖补等。开具的收入票据每个月末及时向会计结报。

三、票据领取、发放、核销时要进行登记《票证结报手册》并签名,会计每月末要进行核对账面结存数和实际库存数,防止票据丢失。

四、所有收入款项要及时交出纳统一存入局账户,各科室领取的票据原则上每月结报一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票据的印制、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全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地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如下:

(一)非税收入类票据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结算类票据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三)其他财政票据

1.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

2.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

3.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

4.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

第七条财政票据包括非定额和定额两种形式。

非定额财政票据应当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项目、标准、数量、金额、交款人、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开票单位、开票人、复核人等内容。

定额财政票据应当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金额、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等内容。

第八条非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记账联,各联次采用不同颜色予以区分。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两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收据联由支付方收执,记账联由开票方留做记账凭证。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属于非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五联,包括回单联、借方凭证、贷方凭证、收据联、存根联。回单联退执收单位,借方凭证和贷方凭证分别由缴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留存,收据联由缴款人收执,存根联由执收单位留存。

第三章财政票据的印制

第九条财政票据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监(印)制。

第十条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承印财政票据的企业,并与其签订印制合同。

财政票据印制企业应当按照印制合同和财政部门规定的式样印制票据。

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财政票据。

第十一条印制财政票据应当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确定的防伪专用品。禁止私自生产、使用或者伪造财政票据防伪专用品。

第十二条财政票据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票据监制章。财政票据监制章的形状、规格和印色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禁止伪造、变造财政票据监制章,禁止在非财政票据上套印财政票据监制章。

第十三条财政票据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票据,可以加印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第十四条财政票据印制企业应当建立票据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对财政票据式样模板、财政票据监制章印模、防伪专用品等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不得将承印的财政票据委托其他企业印制,不得向委托印制票据的财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财政票据。

第十五条印制合同终止后,财政票据印制企业应当将印制票据所需用品、资料交还委托印制票据的财政部门,不得自行保留或者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禁止在境外印制财政票据。

第十七条财政票据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票据换版时间、内容和要求,由财政部确定;非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票据换版时间、内容和要求,由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分别确定。

财政票据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第四章财政票据的领购与发放

第十八条省级以下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用票需求,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向上一级财政部门报送用票计划,申领财政票据。上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后发放财政票据。

第十九条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

领购财政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第二十条首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

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应当提交申请函、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财政票据领购证申请表》,并按照领购财政票据的类别提交相关依据。

领购非税收入类票据的,应当根据收取非税收入的性质分别提交下列依据:

(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提交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文件复印件;

(二)收取政府性基金的,提交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收取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复印件;

(三)收取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的,提交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收取国有资源收入的文件复印件,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的文件复印件;

(四)收取罚没收入的,提交证明本单位具有罚没处罚权限的法律依据。

领购其他财政票据的,分别提交下列依据:

(一)领购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提交本单位符合接受捐赠条件的依据;

(二)领购医疗收费票据的,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复印件;

(三)领购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提交社会团体章程以及收取会费的依据;

(四)同级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财政票据领购证》,并发放财政票据。

《财政票据领购证》应当包括单位基本信息、使用的财政票据名称、非税收入项目(含标准)、文件依据、购领票据记录、审核票据记录、作废票据记录、票据检查及违纪处理记录、销毁票据记录等项目。

第二十二条再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出示《财政票据领购证》,提供前次票据使用情况,包括票据的种类、册(份)数、起止号码、使用份数、作废份数、收取金额及票据存根等内容。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审核后,核销财政票据存根,并发放财政票据。

第二十三条领购未列入《财政票据领购证》内的财政票据,应当向原核发领购证的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依照本办法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财政票据领购证》上补充新增财政票据的相关信息,并发放财政票据。

第二十四条财政票据一次领购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六个月的使用量。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发放财政票据时,对按照规定可以收取工本费的,收取后应当缴入同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第五章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管理台账,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票据使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

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

第二十八条填写财政票据应当统一使用中文。财政票据以两种文字印制的,可以同时使用另一种文字填写。

第二十九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

第三十条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发放使用,但派驻外地的单位在派驻地使用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一条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第三十二条财政票据使用完毕,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按顺序清理财政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三条尚未使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第三十四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或者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5日内,向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对已使用财政票据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报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第三十五条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第三十六条财政部门、财政票据印制企业、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设置财政票据专用仓库或者专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财政票据安全。

第六章监督检查及罚则

第三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八条财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收取费用。

第三十九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和财政票据印制企业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弄虚作假或者拒绝、阻挠。

第四十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金额3倍以下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违反规定印制财政票据;

(二)转让、出借、串用、代开财政票据;

(三)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票据;

(四)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票据监制章;

(五)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监制章;

(六)违反规定生产、使用、伪造财政票据防伪专用品;

(七)在境外印制财政票据;

(八)其他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涉及财政收入的财政票据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第四十一条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对处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工作人员对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适用《军队票据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9月21日财政部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字〔1998〕104号)同时废止。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20

一、职责

1、管理部:负责开通国内、国际长途电话的审批,电话的安装、使用、维修、停机、电话费用结算等相关事项的统筹管理;

2、各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的电话及控制电话费用;

3、财务部:负责电话费用的结算。

二、基本原则

1、每部电话安排专门负责人员,负责该部门电话的管理及控制费用;

2、公司内线电话用于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络,任何人不得用内线电话聊天、谈笑;

3、办公电话原则上不得作私人电话使用;

4、办公室电话主要用于工作联系, 提倡使用文明、简捷的语言,以减少通话时间;

5、 非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使用本公司话机打市内电话和长途电

话。

三、电话号码的申请与定位

1、部门因业务扩大增加人员需新增电话,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由管理部批准,管理部批准后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电话安装。

四、电话安装

1、电话之初装以开通内线为原则;

2、各部门电话号码如需开通市话、国内长途、国际长途、来电显示等其他需要另外收费的功能,需由申请部门填写《电话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管理部批准,批准后方可开通相应功能。

五、电话移机、停机、停用号码重新起用

1、各部门人员因工作原因发生办公地点变动需要移机时,由部门人员告知管理部进行移机;

2、部门人员调整、人员变动等各种原因需要停止使用电话时,部门负责人需向管理部报停,号码由管理部收回保管备用。

六、电话的故障维修管理

1、使用者如发现话机、线路等故障要及时向管理部报修, 非专业人士不得私自拆装电话。

七、电话费用

每月由管理部按计费系统话费清单进行统计,缴纳。

八、罚则

如有违反以上电话管理规定的,一经发现将进行考核处罚。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21

为了落实学校颁发的“关于规范使用空调的通知”,本着合理、安全、节能地管理与使用好空调,延长空调机的使用寿命的指导思想,特对学生宿舍空调的使用与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内空调安装的目的是为解决在夏季特别炎热时,启动空调确保同学们晚上有较好睡眠质量。

二、空调的开放、使用时的温度设置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严禁任何人以其它方式擅自改变。

气温达到30℃以上才开空调,温度设置定为24℃~28℃之间,风叶一律向上,使用空调时必须关闭门窗,拉严窗帘,晚上要定时关机。

初中生活处空调使用时间规定:

修。

八、人为损坏空调或空调附属设施应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九、生活老师应按学校两个统一的要求(统一设定,统一开关)加强空调的使用与管理,同时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空调管理与保养常识的教育。

十、生活处要严格督促检查空调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人走机关,节假日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统一开关空调,严禁空房开机、阴雨天开机等制度。同时还要督查各宿舍的开窗通风、清晒被褥和卫生清扫等情况,保证学生有一个安全、舒适、卫生的休息环境。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22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组织的活动。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报到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社会实践等都应当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凡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超过两周不注册或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未批准超过请假期限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条 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离开南宁市区外出活动,以及晚间因故不回校住宿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条 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者,需提前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应电话向任课老师(班主任)口头请假,并事后补假。

请病假者应提供有资质医院的诊断书及建议休假的证明,因公请事假者应提供有关证明,因私请假者应写明理由及请假时间。

第五条 学生经选拔代表学校参加文体、科技等比赛活动而不能上课必须请假的,应由组织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请假证明,并协调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应及时按要求向任课教师出具请假单及证明材料。

第六条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七条 学生考勤工作由任课教师、班主任、班干部协同进行,专任教师全面负责上课、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纪律考勤工作,班主任、班干部负责其他环节的考勤工作。学生考勤一律记入各班考勤本。

第八条 学校正常上课时间,学生旷课按学生应选课程的实际授课时间计算,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每天按5学时计算。

第九条 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并注明去向、家庭地址、个人和家庭联系电话,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批,并登记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由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经批准的假条由审批部门存查)。

第十条 学生宿舍实行寝室长晚点名制度,学生应在每天23︰30以前回宿舍就寝。在23︰30以后不回校住宿的,寝室长或宿舍成员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向学院学生工作组报告,并设法查明学生去向。

第十一条 学生因病经有资质医院诊断,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二条 违反以上考勤规定者,学校将根据《广西大学学生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广西大学

20xx年4月23日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23

一、招待费开支本着必要合理、从俭节约原则,实行事前申报制,否则不予报销。

二、陪客对口接待,按工作分工把陪餐人数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严格控制招待标准,不得突破有关规定,上级领导指导检查工作或招商引资接洽事宜,特殊情况报请县社主任批准执行。

四、来人招待经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未经批准安排而自行就餐、住宿、娱乐招待的和擅自提高招待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招待费定期结算,一般一月一结,办公室及时办妥相关事宜。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24

为了提供一个更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公司增设洗衣机给员工使用。为规范洗衣机的使用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洗衣完毕后,使用者应及时提取衣物。禁止在洗衣机内长期存放衣物,以免影响使用时间。

2、使用者在洗衣物之前应自行将衣物分类,由于个人未分出易掉色衣物或者不能水洗的衣物等造成衣物染色或损坏的,责任自负。

3、使用者在洗衣物之前应将衣物口袋内的票据、钱币等物品清理干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所有鞋类和硬质物品(如提包)禁止使用洗衣机洗涤。

5、洗涤衣物不得超过洗衣机限定的重量。

6、洗涤脱水过程中切勿将手伸入机内,以免发生危险。

7、若洗衣机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25

1、各区队所需矿车、花车、平板车,一律在前一天14点前将计划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用车计划,运输队值班队长安排落实,少送一个车罚值班队干5元,由调度室负责执行。

2、各区队需平板车时到运输队办理用车手续,42小时必须送回,同时办理消帐手续,每超一天罚款10元,队干罚款2元。

3、一吨矿车、花车各区队使用必须在24小时内运料班的时间内如数将车辆送到各盘区甩车场,少送一辆罚款10元。

4、各区队计划的喷浆料车积压最多不得超过10辆,超一辆罚10元,凡出现水泥大底车由各区队自行处理,处理不好的罚款50-500元,直至负责全矿车费用。

5、花车、吨车、平板车在使用中损坏,视损坏程度处以罚款50-500元,直至负责全矿车费用。

6、各盘区甩车场只允许存放一个矿车,多余车辆必须在运料班时间内运出。每多存一辆车罚运输队值班队长5元。

7、大巷、轨道巷及各盘区甩车场出现坏轮子,掉轮子以及其它坏车,运输队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好,否则每天每车罚款10元。

8、各盘区甩车场及轨道巷、大巷的车辆谁翻倒,谁上道,否则每辆车每日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元。

9、各种车辆自然损坏,无论在什么地方,运输队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安排处理。在不影呐生产的情况下24小时升井待修。影响生产的立即处理,否侧每辆每日罚款10元。

10、对地面各单位(例如:修房装水等)使用的吨车,必须到机电科办理使用手续,用后及时交还,否则发现一车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11、对使用活底矿车的单位,严禁私自偷卸运输车辆的轮对,发现一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单位罚款300元,对这些单位的备用轮对,可到机电科办理登记手续后,由机电科免费发用一付,损坏轮对由使用单位及时上井,运输队安排修理。

12、坏车、翻倒车辆,用后没及时倒出的车辆由运输队找到责任单位,报机电科,否则运输队负责。

13、各种车辆运转情况由运输队在每日下午17点以前以日报表的形式报机电科,机电科每月底按本“办法”出罚款单。少报一次罚5元。

1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26

一、目的

确保安全、文明办公,强化企业管理,展示现代化企业形象,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司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范围及要求

(一)全体员工要提高“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自觉禁止吸烟,以公司利益为重,严格遵守公司禁烟管理制度。

(二)除指定吸烟点外,公司南北区办公、生活、施工等公共区域、生产车间、食堂均属禁烟区。例如:施工现场、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会客厅、卫生间、楼梯间、电梯间、公共通道等。以上区域内为全面、二十四小时禁烟区域。

(三)在禁烟区内有禁烟标志,不设烟具,不允许任何人吸烟,发现在禁区内吸烟应及时予以劝阻。

(四)在接待外来人员时不敬烟、不接烟,并主动提醒外来人员公司的禁烟规定。

(五)外来协作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由具体责任部门向施工方具体负责人阐述禁烟规定,并到财务部交纳1000元吸烟抵押金。

三、处罚

(一)严禁在吸烟室外吸烟,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在吸烟室内乱丢烟头,发现一根罚款10元。

(二)外来合作单位、施工单位发现一次扣抵押金200元,抵押金不足从施工费用中扣除,并附上罚单。

(三)发现吸烟不劝阻,对在场人员同样处以50元罚款。

四、禁烟区的管理和劝阻工作的责任和负责人

公司办公室作为职责部门,由总务科负责实施禁烟管理,负责定期对全厂区道路、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对违禁者实施考核。物业部门予以配合。举报电话:

各部门禁烟日常工作及处罚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处理;餐厅禁烟日常工作及处罚工作由保卫处负责监督、处理。每位员工都有监督、劝阻的权利和义务。

各单位职能部门要搞好禁烟宣传、张贴禁烟标志,定期宣传禁烟好处,提高全体职工禁烟自觉性,为争创无烟单位奠定基础。

五、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27

1、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微笑服务;

2、能正确识别伪钞、{若收到假钞一律由当班人员负责};

3、严格遵守唱收唱付的原则、(即说票值);

4、公司财产的保养(收银电脑、小键盘、等硬件设备);

5、严格遵循礼貌用语、(请、你好、请稍等、谢谢);

6、做好小卖部商品的理货、补货和登记;

7、快速准确的收取营业款和当日其他款项;

8、负责收银区的卫生;

9、团结同事,互相协作完成主管交与的工作任务;

10、对于没有使用礼貌用语,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的收银员主管将进行先教育后经济处罚的原则、(长期未有改正的将予以辞退处理);

11、收银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当班所有款项一律上缴、所缺款项由责任人负责补齐并查明原因;

12、收银员不可私自离开收银台外出收取上机卡、{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3、任何员工有义务对有损于公司名誉或经济利益的管理或行为进行指责或举报;

14、换班或补休须提前一天向主管申请,请病假须将病假条交与主管获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旷工三天为自动离职);

15、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睡觉,吵闹,闲聊,等等;

16、进出网吧须出示工作牌;

17、所有收银员必须明白细心周到的服务与公司的兴衰而共存。

以上每条规章制度希各位同仁认真贯彻,如有违犯一律处罚20元,严重的按括号里处罚!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28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局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办公室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各项支出均应严格执行行政单位经费规定。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局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支票管理,不得“坐支”,出纳、会计分设,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5.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既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机关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局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1.局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发票回来后,均由财务人员初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局党组会研究后报销。

2.所有经费开支,必须凭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正式发票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不予报销。

3.千元以上的经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限额,办理完毕后,必须在十日内凭正式发票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三、 对原始凭证(发票)的基本要求

1.只有国家财政部门监印的收据和税务部门监印的发票等合法单据,才能作为报销单据。

2.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

5.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四、财务报销的具体要求

1.会议费的报销:除会议费发票外,还必须附会议通知文件、参会人员签到名册、会议费用清单。

2.接待费的报销:所有公务招待费报销,必须具有接待方案、菜单、正式发票。

3.资产(礼品)购置费的报销: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购置发票外还应附政府采购有关手续和验收小组成员的签字手续。

4.外出学习考察费的报销:除发票外还应附学习考察组织单位的有关文件。

5.差旅费的报销:实行出差事前审批制度,工作人员出差前应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实行出差逐次报销的原则,按实际出差的人数和天数,填写财政统一格式的差旅费报销单。出差必须写明出差事由。

6.报销单据填写要规范,字迹要工整。支出报销要及时,原则上应在一周内报销,最晚不能超过两周。

五、报销单据的粘贴要求

单据粘贴应使用原始凭证小型单据粘贴单,将所有原始凭证整理后逐张粘贴在粘贴单上,单据中不能有订书钉、回形针等金属物品。根据单据的大小形状,粘贴方向应从左上角开始依次向右边粘贴,超出粘贴单的部分应进行折叠。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29

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健康节能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我公司对空调的启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空调的启用

1、 严格控制空调机使用开启温度,夏季室内温度高于29 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

2、 空调的启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否则,将对压缩机造成严重损坏,影响其正常的使用。

3、 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使用寿命,空调开启后,设置的温度要适中:制冷温度应设置在26摄氏度以上,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下;以免空调机长时间工作,压缩机发热、发烫,影响正常使用。

二、 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

1、 严禁在办公室及操作岗位无人员或人员长时间离开的情况下开启空调。

2、 各部室及白班岗位应做到下班前十分钟及时将空调关闭。

3、 各部室及生产单位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人为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会议室的空调,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责任管理。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现象发生,发现一次将扣发当事人、责任人100元。生产技术部及公司内各相关自查活动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上述管理使用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按需使用的原则,做到下班后及时关掉饮水机和电脑、打印机等用电设备的电源。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30

1.目的 叉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叉车管理, 成品的有序搬运,并确保叉车驾驶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补充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班组所有叉车调度、日常检查、保养、安全使用、叉车人员培训及考核工作。

3.2保卫科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

3.3生产部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叉车维修人员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并负责对叉车人员进行叉车保养知识培训。 4 .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叉车在进厂使用前,应由安环部对叉车进行全面的技术验收后方可启用,并建立相关资料。

4.1.3没有生产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等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

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控制在5-10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叉车上安装的限速设置不得私自改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应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保养规定。

叉车的养护分为:日常养护、一级养护和二级养护

4.6.1日常维护,每班接班后。 4.6.1.1清洗叉车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点部位是:货叉架及门架滑道、发电机及起动器、蓄电池电极叉柱、水箱、空气滤清器。

4.6.1.2检查各部位的紧固情况,重点是:货叉架支承、起重链拉紧螺丝、车轮螺钉、车轮固定销、制动器、转向器螺钉。

4.6.1.3检查脚制动器、转向器的可靠性、灵活性。

4.6.1.4 检查渗漏情况,重点是:各管接头、柴油箱、机油箱、制动泵、升降油缸、倾斜油缸、水箱、水泵、发动机油底壳、变矩器、变速器、驱动桥、主减速器、液压转向器、转向油缸。

4.6.1.5放去机油滤清器沉淀物。

4.6.2一级技术保养。按照“日常维护”项目进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4.6.2.1检查气缸压力或真空度。

4.6.2.2检查与调整气门间隙。

4.6.2.3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

4.6.2.4检查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及齿轮泵工作是否正常。

4.6.2.5检查变速器的换档工作是否正常。

4.6.2.6检查与调整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的间隙。

4.6.2.7更换油底壳内机油,检查曲轴箱通风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机油滤清器和柴油滤清器滤芯。

4.6.2.8检查发电机及起动电机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4.6.2.9检查风扇皮带松紧程度。

4.6.2.10检查车轮安装是否牢固,轮胎气压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杂物。

4.6.2.11由于进行保养工作而拆散零部件,当重新装配后要进行叉车路试。

4.6.2.11.1 不同程度下的制动性能,应无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动拉紧后,能可靠停车。

4.6.2.11.2倾听发动机在加速、减速、重载或空载等情况下运转,有无不正常声响。

4.6.2.11.3路试一段里程后,应检查制动器、变速器、前桥壳、齿轮泵处有无过热。

4.6.2.11.4货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无颤抖。

4.6.2.11.5检查柴油箱油进口过滤网有否堵塞破损,并清洗或更换滤网。

4.6.3二级技术保养。除按一级技术保养各项目外,并增添下列工作:

4.6.3.1清洗各油箱、过滤网及管路,并检查有无腐蚀,撞裂情况,清洗后不得用带有纤维的纱头,布料抹擦。

4.6.3.2清洗变矩器、变速箱、检查零件磨损情况,更换新油。

4.6.3.3检查传动轴轴承,视需要调换万向节十字轴方向。

4.6.3.4检查驱动桥各部紧固情况及有无漏油现象,疏通气孔。拆检主减速器、差速器、轮边减速器,调整轴承轴向间隙,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4.6.3.5拆检、调整和润滑前后轮毂,进行半轴换位。

4.6.3.6清洗制动器,调整制动鼓和制动蹄摩擦片间的间隙。

4.6.3.7清洗转向器,检查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

4.6.3.8拆卸及清洗齿轮油泵,注意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

4.6.3.9拆卸多路阀,检查阀杆与阀体的间隙,如无必要时勿拆开安全阀。

4.6.3.10检查转向节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

4.6.3.11拆卸轮胎,对轮辋除锈刷漆,检查内外胎和垫带,换位并按规定充气。

4.6.3.12检查手制动机件的连接紧固情况,调整手制动杆和脚制动踏板工作行程。

4.6.3.13检查蓄电池电液比重,如与要求不符,必须拆下充电。

4.7奖惩考核

4.7.1对违反叉车安全操作管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7.2保养:因自身保养不善,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

4.7.3对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追究责任人并处以100—500元罚款,出现责任事故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4.7.4对出现私自改动超速设置的处以100—300元罚款,限速自行脱落松动时应立即处置,否则按超速处理。

4.7.5对限速设置不到位造成超速酿成事故的,追究维修人员相关责任。

4.7.6违反叉车安全操作管理且造成公司财物损失、影响严重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安环部,由公司安环部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7.7对叉车司机年内有违规行为记录的,在年终评定时,违规次数多,情节严重,影响较大者,公司将决定是否留用。

4.7.8其他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及制度。

4.7.9根据年评情况同期使用30%的叉车将给予一定的年终奖励,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排列

4.7.10维修成本费用少

4.7.11油耗成本率低

4.7.12叉车外表干净

4.7.13损坏率、事故发生率低

4.7.14叉车工作时间利用率高

5.相关记录

5.1叉车检查记录

5.2维修记录

6.1驾驶员名单:徐立新班、王广才、朱学章、王赵朋;

王来庄班、张振杰、詹得金、王来庄;

信青峰班、赵浩凯、王有进、信青峰;

王彦涛、赵振领、王海东。

就餐卡管理规定 篇31

为正确合理使用空调设备,落实节能降耗措施,现对空调的启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空调的使用

1、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限于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时间使用空调。

2、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下班要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3、办公室在夏季室内最高气温达到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其余时间(晚间、阴雨天等)不得开启空调;冬季室外气温达到0℃以下的,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室内温度不得高于18℃。

4、办公室人员离开办公室,应即刻关闭空调,严禁室内无人情况下开启空调。

5、夏季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6、为了保持空气清新及个人和他人的健康,不得在办公室开空调期间吸烟。

二、 空调的责任管理

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由部门指定现场责任人全权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和员工应根据本制度规定使用、管理好空调,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并避免能源浪费。

2、空调的清洁由各部门自行负责,维修、保养工作由行政部门负责。

3、 空调一旦出现故障,有关现场责任人应及时向公司行政部报告,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联系维修。

三、 空调使用注意事项

1、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开关,也不得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更不得让部门以外其他任何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开启空调(专职维修人员除外)。

2、空调需要按照使用说明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生故障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报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则责任自负。

3、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四、违规责任

1、 凡违反上述“空调使用”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

2、凡发现办公室(区域)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给与现场责任人罚款30元/次。

3、 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与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若无人承认违规操作的,由现场责任人承担监督管理不力责任。

4、凡空调遥控器保管不当,导致违反本制度规定开启空调的,除按上述对应条款处罚外,同时给与遥控器保管人罚款30元/次。

5、凡空调遥控器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遥控器保管人照价赔偿,赔偿金额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6、 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使用部门或故意损坏者负责修理或赔偿的责任,行政部将视设备损坏情况会同设备保养部对故意损坏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处以罚款。

7、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行政部就处理情况通告全公司,罚款金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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