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贴息项目合同书【推荐三篇】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贴息项目合同书(精选3篇)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贴息项目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招商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五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可出租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底价为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 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2、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策划壹名、文案壹名、现场主管壹名、文档管理专员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项目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招商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 ”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七部分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等可招商总额的百分之*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招商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30日先按人民币10000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招商完毕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三)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10%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招商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5:5比例每年分配。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 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限定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招商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招商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6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贴息项目合同书 篇2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北京市签订:

甲方: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承担单位)  鉴于:

1.乙方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承担______________项目的执行;

2.财政部(文号:______________)、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号:______________)已批准支持乙方承担项目的执行;

3.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授权甲方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事宜,并与乙方签订本项目合同;

4.甲、乙双方同意根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甲方因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执行而给予乙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资助。

第二条 资助的实施

1.甲方在乙方保证完整、正确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的情况下给与乙方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资助;

2.按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金额,乙方向甲方报送调整后的可行性报告,甲方视乙方配套资金落实及项目进展情况,决定拨款时间及金额;

甲方资助资金按以下开支范围列支:

支出项目

金额(万元)

1

专用设备购置使用费

2

劳务和委托业务费

3

差旅和会议费

4

出国费

5

印刷和手续费

6

咨询和培训费

7

邮电费

8

财务费用(贴息项目填写)

合计

第三条 项目目标

1.项目可行性报告作为本合同的法律文件,具体规定项目执行期

2.项目的目标为

A.总体目标: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完成投资_____________万元;本项目完成时,项目达到_____________生产阶段,年生产能力达到_____________;企业资产规模达到_____________,资产负债率达到_____________% ;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_____________篇,专著_____________册;申请专利_____________项;并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B.经济指标:在本项目执行期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_____________万元、新增效益_____________万元、上交税金_____________万元、净利润_____________万元、创汇_____________万美元、社会贡献率_____________% 。

C.技术指标:项目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其他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若为联合投标项目,必须明确投标法人主体,参加投标单位之间必须签定有关协议;

2.乙方有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员、研发和生产设备;

3.乙方已取得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基础性科研成果;

4.乙方就本项目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保证完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取得甲方资助;

2.乙方应保证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实施本项目,使用资助资金;

3.完成第三条规定的项目目标;

4.配合甲方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5.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调查表和项目资金年度决算报告;

6.项目执行期结束时,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接受验收;

7.按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基金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8.凡利用甲方提供的资金购买的国外先进设备,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行业力量消化、吸收其先进技术,由甲方选择性提供给行业使用。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视乙方配套资金到位的情况,拨付贴息款项;

2.甲方随时有权检查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3.如乙方违反《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可随时暂停或终止资助款项的拨付,并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守乙方不涉及项目的其他商业秘密。

第七条 项目成果

1.本项目的所有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共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资助款项的拨付,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拨付款项;

2.如乙方违反《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的,应根据实际占用资助资金的时间,每日向甲方支付资金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及政府行为、法律修改等;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变更、终止本合同,于此情形不追究任何一方的违约责任;

3.遭遇不可抗力而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相关证据。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本合同一经生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修订和调整,以及公共利益的需要,单方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3.甲方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可不返还已拨付的款项;乙方要变更合同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十一条 通知

任何一方向他方发出关于本合同的任何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贴息项目合同书 篇3

甲方:?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授权)?乙方:?_____X有限公司

鉴于:

一、甲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根据河北人民政府1.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3.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5.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等文件的精神,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协议。

二、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等投资建设的企业;

三、为了确保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给予乙方的权利,保证项目投资主体及乙方全体股东的权益,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乙方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权。

因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BOT”模式建设平赞高速公路项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特许权合同书:

第一章?特许权的内容、方式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的内容

1.1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对该高速公路项目的批复,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投资、建设、经营、移交特许权,该权利在整个授权期内有效。

甲方郑重保证: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享有本协议中乙方享有之投资、建设、经营、移交特许权。并将确保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其他权利和优先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和妨碍。

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建设管理权;

(2)运营管理权和_____通行_____权;

(3)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权、经营管理权。

1.2甲方特许乙方享有_____、排他的平赞高速公路特许权,甲方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在授权期间内是专属于乙方的。甲方确保特许权的任何部分在授权期间内不再授予其他方。

1.3甲方特许乙方享有平赞高速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区的开发建设经营权。含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同期。

1.4特许权的补充规定

1.4.1平赞高速公路_____站地址应当根据河北省政府的批准设立。

1.4.2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特许经营新建公路经竣工验收后,达到_____的必要条件方可_____,_____标准按省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

1.4.3公路建设和经营期限内,乙方享有国家、省有关公路建设和开发优惠政策,享受河北省人民政府及沿线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

1.4.4乙方有权根据同期国家及河北地区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情况或项目合理的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变动情况,拟定公路_____价格调整方案,经报河北省政府批准后执行。乙方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二条特许权的方式

2.1该特许权以BOT(建设、运营和移交)形式由乙方享有。

第三条特许权的期限

3.1乙方享有的特许权期限(以下简称“特许期”)始于本协议缔结之日,于河北省高_____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甲方授予乙方_____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

3.3鉴于平赞高速公路共有大桥51座、中小桥14座、隧道11座,高速公路维护任务重、费用高,为保证公路完好,甲方同意除给予乙方投资建设期3年以外的高速公路30年_____经营权。

3.4服务区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期限相同。

3.5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现行和日后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交通厅批准,特许期限可以延长。

3.6在特许期内,如因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实施或继续实施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第四条乙方享有特许权的先决条件

4.1河北省人民政府形成同意参照BOT模式投资建设平赞高速公路的文件。

4.2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4.3河北省发改委对平赞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4.4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4.5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平山之赞皇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4.6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平山至赞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的预审意见。

4.7乙方向甲方提交其关于平赞高速公路工程投融资计划以及银行贷款承诺书

第五条特许权的转让、担保、出租

5.1转让

5.1.1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投资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变化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须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项目由乙方依据本协议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投资建设。

5.1.2乙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有以下先决条件:

5.1.2.2乙方已经获得受让方的同意,取得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书面文件,并将此文件正本一份提交给甲方。

5.1.3乙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5.2担保

5.2.1乙方有权将其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通行_____权以及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进行担保。

5.3出租

5.3.1乙方有权将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权进行出租。

5.3.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担保、出租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第六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6.1在公路移交前,公路基础设施和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乙方享有。

6.2甲方承认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依照我国法律得到体现。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充公、收归国有。

6.3在特许期内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需占用公路用地,穿越公路(包括上跨、下穿)构筑、设置构筑物、管线,增设公路交通岔道口,沿线公路两侧经营性网点、房屋开发,需上下公路的交叉设施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宣传、广告设施,必须征的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办理路_____批许可证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与赔偿。

6.4特许权期限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平赞高速公路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有权。公路设施所有权移交给甲方的日期为特许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

第七条?设施的转让、抵押、出租

7.1在特许期内,公路基础设施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担保,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7.3乙方对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有权进行出租。

7.4乙方违反本协议进行转让、抵押、出租公路基础设施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前收回设施所有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工程

第八条?工程的_____

8.1_____的一般性规定

8.1.1本协议项下工程的正式名称为:平赞高速公路项目工程。该工程的组成详见本协议工程项目简介及平赞高速公路详细工程地址总说明。

8.1.2乙方对平赞高速公路详细工程地址勘察总说明中列举的项目,执行项目自建总承包或其他承包建设方式。乙方应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经甲乙双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如果一方认为确需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修订出图纸及说明,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提出方负担。

8.1.3乙方同时负有平赞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等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相应义务。

8.2工程交、竣工验收

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2.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_________年3号)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须提交验收结果,如果不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验收,又不能提出书面意见的,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8.2.2验收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要求,或有需要进行局部修补的项目,乙方应当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完工再提请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8.3工程的质量控制

8.3.1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平赞高速公路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负责全部返工经费。但这种监督和检测应尽量地避免对施工进度造成干扰。

8.3.2乙方有权派代表参加平赞高速公路的检测和验收。

8.3.3监督和检测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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