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伤赔偿协议(合集四篇)

民工工伤赔偿协议(通用4篇)

民工工伤赔偿协议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 , 年 月 日出生, 族

住址: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乙方系甲方单位职工,因工作原因于 年 月 日在 地发生 工伤事故。为妥善解决乙方工伤待遇及善后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工伤待遇: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如下:(略)

二、补偿金额: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人民币 万元。在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费用的权利。

三、付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或诉讼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依裁决或判决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服务费、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讯费、误工费、公证费和住宿费等。

五、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将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民工工伤赔偿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男,汉族,年龄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在甲方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综合考虑乙方的家庭状况和甲方的实际情况,在合理合法、互让互谅、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达成,甲乙双方完全知悉、理解这两个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内容,清楚乙方工伤的赔偿项目及数额。

第二条乙方系甲方工地雇员,在__年__月__日在工地受伤,经龙华人民医院治疗。甲方因乙方受伤事宜,已经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______元。

第三条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协商赔偿款总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乙方清楚并同意上述赔偿款已包括但不仅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并已包含支付乙方及其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赔偿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民工工伤赔偿协议 篇3

民工工伤赔偿协议书

甲方(单位):

乙方(雇员):

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在工作期间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眼不慎被齿轮崩瞎。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治疗,并妥善处理与解决乙方受伤事宜。20xx年 月 日,经乙方主动提出,要求甲方给予一次性赔偿伤害费用,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此日签订的赔偿协议。

2、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前述期间即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发生的任何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办结和赔偿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给予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4、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伤害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中间人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均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所有约定项目与内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手印)签字: 中间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民工工伤赔偿协议 篇4

民工工伤赔偿协议

甲方(单位):

乙方(雇员):

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在工作期间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眼不慎被齿轮崩瞎。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治疗,并妥善处理与解决乙方受伤事宜。20xx年 月 日,经乙方主动提出,要求甲方给予一次性赔偿伤害费用,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此日签订的赔偿协议。

2、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前述期间即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发生的任何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办结和赔偿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给予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

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4、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伤害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中间人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均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所有约定项目与内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手印)签字: 中间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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