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协议(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 重庆 设立和运营 浙江福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 分支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特签订以下协议:____________
一、 甲方的权益与义务:____________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分公司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2.在分公司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分公司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3.乙方在分公司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协助。
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5.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分公司的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领导。
6.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7.甲方有义务向分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 建筑装修项目的技术支持(具体按项目规定执行);
8.甲方负责分公司 建筑装修 项目的操作、经营、技术和统筹管理的指导,以及员工培训等;
9.甲方负责监督分支公司各项目的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税费由分公司所经营的项目承担);
10.甲方有权监督分支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11.甲方对分支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12.分公司设立所需费用和财务开支等、由甲方全额投资。前期投资 30万元(大写:____________叁拾万元整)用于分公司启动资金。
二、 乙方的权益与义务:____________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分公司,并负责支付设立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设立分公司的场地费、工商费、手续费、办公费、公关费、差旅费等其它全部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总公司所提供的前期开办费用。
2.乙方运营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分公司所在地,从事甲方要求的_建筑装修_的销售、市场管理、信息搜集等工作,经营项目不能超出甲方经营范围。
3.乙方不得利用分公司,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分公司经营场地的位置、规模、环境等应达到甲方要求,需经甲方审核确认同意后,方可使用。
5.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给总公司上报分支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6.分支公司签订合同,必须上报总公司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7.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如需要借贷需报甲方认可批准方可借贷;
8.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并及时与公司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9.分公司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总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
10.分公司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 分公司管理与分成方式:____________
1.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垂直领导,有关人事、项目、经营、财务管理由总公司统一监督管理。 2.分公司严格按照总公司统一管理章程管理。
3.分公司财务由总公司统一监管,按月上报财务报表,并进行项目投入,以及费用统一申报和审批制度。
4.总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5.总公司依据分公司年利润的 30 ________%向乙方分配利润。剩余部分上缴总公司,分公司的发展经费由乙方予以安排。
四、 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____________
1.本协议有效期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2.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总公司,总公司有权撤消分支公司或签给其他人;
3.如乙方不再续签或终止分支公司的经营,必须配合总公司核对、清查乙方在分支公司经营期内的所有经营帐目、财务帐目及债权债务,双方通过法院申报,公开登报声明后,分支公司将开具终止证明;
五、 其他事宜:____________
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签章)
协 议 书
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司知名度,本着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 开设 有限公司 分公司事宜,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提供办理 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
2、 甲方有义务向分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并给予分公司一定的经济及其他优惠政策;
3、 甲方负责分公司经营项目的操作、经营及指导和统筹管理,以及员工培训等;
4、 甲方负责监督分公司各项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税费由分公司所经营的项目承担);
5、 甲方有权监督分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6、 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7、 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中,甲方不得无故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的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
8、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诉权。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如乙方以 分公司名义加入甲方总公司,须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在签此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加入费 万元人民币,及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作为对乙方的约束,在协议终止时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3、 乙方的办公场地、设备、员工工资和福利,以及乙方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和经营项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负责(以上各项投入必须有发票及员工工资表,交由甲方入帐及备案);
4、 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给甲方上报分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5、 乙方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必须上报甲方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6、 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如需要借贷需报甲方认可批准方可借贷,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7、 乙方属甲方下属分公司,由乙方分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及时与甲方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8、 乙方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
9、 乙方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品牌和总体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总体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公开声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11、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停止经营,但乙方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回;
12、 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 乙方分公司的成立和投入:
1、 乙方分公司成立,须到乙方所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以及一切相关手续(具体按国家工商注册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 甲方以甲方自有品牌和提供经营项目、管理指导、市场运营、培训等做为投入,占乙方分公司股份的 %;
3、 乙方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公司股份的 %;
4、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双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人员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四、 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方式:
1、乙方隶属于甲方垂直领导,有关人事、项目、经营、财务管理由甲方统一监督管理;
2、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3、 乙方的财务由甲方统一监管,按月上报财务报表,并进行项目投入,以及费用统一申报和审批制度;
4、 甲方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五、 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分公司或签给其他人;
3、 如乙方不再续签或终止分公司的经营,必须配合甲方核对、清查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所有经营帐目、财务帐目及债权债务,双方通过法院申报,公开登报声明后,分公司将开具终止证明;
4、 乙方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2、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本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乙方完全接受建设单位的工程发包条件,承担责任和义务。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共同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如条款不清或遗漏,以建设单位的发包合同为准。)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及承包范围。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1.5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1.6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7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1.8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1.9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
1.10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
1.11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总造价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元
以公司与建设单位单位签订合同的有关条款最终结算造价为准。
第二条 管理费上缴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发放。
2.1经公司有关部门与乙方商定管理由乙方按工程造价上缴给甲方(不含税金)。
2.2乙方须聘用甲方的人员组成的项目经理部,项目部管理人员合同工期的工资由乙方承担,并划到甲方账户,甲方负责按项目部人员工资统筹发放办法拨发。
2.3乙方按工程总造价上缴给甲方,做为公司项目部统筹金。
第三条 工程质量的奖励与处罚。
3.1工程质量达到公司企业优良、市优质工程或区优质工程,甲方将按本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励。
3.2工程质量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奖励与处罚。
4.1安全指标: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安全生产、文明试的规定及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足够的人力和物资投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工伤频率低于4‰。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