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需方:
签 约 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一、 合作目的及合作宗旨:
合作目的: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共同开发五菱牌纯电动物流车的市场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合作宗旨:供方利用其产品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方利用其市场运作及销售能力,共同进行市场合作,定向销售及运营五菱牌纯电动物流车,实现共赢。
二、 授权经销内容:
1. 供方授权需方的经销区域为: 省 市(含市区及县份)。需方可在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服务平台,通过购买供方纯电动物流车系列产品,用于授权区域内的车辆销售及运营业务。若需方因特殊情况需超出授权区域进行产品展示或销售、运营,需提前向供方书面申请,经供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2. 授权经销产品:供方基于上汽通用五菱底盘生产的新能源物流车。
3. 授权经销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授权经销约定:
4.1 需方严格遵照供方正式公布的商务政策(或推广方案)执行。
4.2 需方承诺在 年 月 日前向供方采购不低于 台纯电动物流车。若需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供方提车数低于 台,则供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需方的经销权。
三、车辆采购及结算方式:
1. 双方签署本协议后,需方每次向供方采购车辆时需另行签订《五菱新能源物流车购销协议》。
四、车辆运输:
1. 供方承担商品车的首次运输费用,通过其配送体系将商品车统一运送到双方签署的《五菱新能源物流车购销协议》中约定的交货地点(原则上限定为授权区域范围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发车后若需方临时改变运输地点的,必须提前书面通知供方,且需全额承担由此产生的首次运输之外的费用及损失。
2. 供方在车辆起运前向需方告知车辆承运人的具体信息及预计到货时间,以便需方验收。车辆送达后需方应在当日内完成交接与验收,若在验收车辆时出现与双方协议约定的标准不符的,则需方应在当日内书面告知供方,供方负责整改处理,若整改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供方负责更换车辆,逾期未告知的,则视为供方所供车辆符合约定标准。
3. 供方将车辆交付给需方前,车辆的相关风险责任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车辆交付给需方后,相应的风险由需方承担,且需方在接收车辆时,需在车辆交接及验收文件上予以签署。
五、产品质量:
供需双方对车辆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最后由责任方承担。
六、售后服务:
1. 核心零部件(指动力电池总成、电机、电控)质保5年或2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供方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1.1供方须在需方车辆使用地域提供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网点以供方公布信息为准,需方有权从中选择具体的网点进行车辆维修保养。
1.2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应在供方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网点进行修理。保修期内的维修及配件费用,在三包范围内的由供方承担。
1.3需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需方或第三方的人为损坏、使用或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供方公布的修理保养网点以外的地方进行维修或保养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损失,由需方承担责任。
2. 如需方需自行设立五菱新能源车售后服务站,则由双方就具体合作方式、费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通过另行签订协议方式确定。
七、营销支持:
1. 宣传推广支持:
1.1供方负责向需方提供统一的产品宣传图册、单页、海报版式及版样。
1.2需方可自行对所经销的供方产品进行宣传促销活动,但需方所有广告宣传的文稿、图样、文案等须先经供方审核,征得供方的书面同意。需方擅自制作、发布未经供方书面审核同意的广告,造成供方承担法律责任的,供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就所受损失向需方全额追偿。
1.3需方为标识和宣传销售供方产品,经供方许可,可使用供方或供方经授权使用的商标、商号或其他任何标志,但不得将其中任何一项许可他人使用,否则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需方承担。若发现供方或供方经授权使用的商标、商号或标志被他人侵犯时,应立即告知供方。
1.4需方应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30日内,将供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宣传资料归还供方。
2. 业务培训支持:供方定期或不定期对需方进行商务政策、产品、市场推广等相关培训。
八、市场管控:
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避免恶性竞争,供方将不定期抽查需方对区域和价格的维护情况,并对抽查违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具体按供方正式公布的商务政策(或推广方案)执行。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等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及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之书面报告告之另一方。
十、协议的变更、转让及终止:
1. 未经对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本协议内容。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人。否则,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
(2)协议经销期限到期。
4.出现下列情况时,供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1)需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供方提车数低于 台的。
(2)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且在供方通知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
(3)需方存在经营欺诈行为并影响供方利益的。
(4)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情况
5.本协议终止后,不影响双方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及义务。
十一、其他:
1. 本协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 实施过程中对本协议和协议附件条款有争议的,按照协议文字、协议目的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解释。
3.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可能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壹式伍份,其中供方执叁份,需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 方:
需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及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采购方):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及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就甲乙双方车辆购销事宜相关事宜制订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标的车辆
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
生 产 厂 商:____________
车辆识别代号(VIN):____________
车辆识别代号(VIN):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乙方实际支付车辆单价为¥ _________万________元/辆(该价格为车辆生产厂家扣除20__年国家新能源补贴款、地方新能源补贴款后,乙方实际支付的车辆单价),共 辆,乙方实际支付购车款合计¥ 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正)。
2、车辆初始登记注册、路桥费、交强险费用为 / ________元/辆、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所购车辆的过户变更费用为 /_________万________元/辆、运输费用为¥ / ________元/辆,合计¥ / 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 / ________元正)。
3、合同车辆20__年国家和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均由车辆生产厂家负责申报领取,并归车辆生产厂家单独所有,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向生产厂家提供相关材料及配合核查车辆。
4、甲方负责车辆过户费用。
5、付款方式:____________按下列第 (______) 种付款方式执行。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额购车款¥ / 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 / ________元正)和所购车辆的初始登记上户和交强险及过户变更费用¥ /________元正及运输费用¥ /________元正,共合计¥ / ____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 / ________元正)。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车款¥ _________万元正(大写:____________ ________元正)。
6、支付账户:____________户 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 ________号:____________
三、车辆交接时间、地点及方式
1、车辆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乙方全款后将车辆交付乙方。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3、车辆交接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自提。
车辆交付当日,甲乙双方须对车辆完好状态及产品质量当面予以确认,本合同签章生效后即视为乙方对车辆完好状态完全认可,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质量问题为理由退还车辆及延期付款。若发生车辆质量问题,甲方须积极协助乙方,配合车辆生产厂家处理售后问题。
四、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
1、甲方保证标的车辆来源合法,包括且不限于车辆及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并与档案相符,甲方须保证标的车辆为车辆生产厂家购买的全新车辆,且仅为第一次登记上户车辆。
2、甲方须对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提及的所有证照、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假信息,如因甲方隐瞒或存在虚假信息等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标的车辆交付乙方之前,因该标的车辆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因此产生的费用、交通违章罚款、行政规费、债务纠纷等均由甲方负责承担。标的车辆交付乙方之后,上述责任及风险完全转让给乙方,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乙方承诺本企业股权结构不含有国有股份,且采购合同车辆所使用的资金为非国有财政资金;
5、由于合同车辆属于新能源推广车辆,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需核查合同车辆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若车辆已转售,乙方须积极联系并协调车辆新的所有人无条件配合核查工作。
6、乙方保证所采购的车辆须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确保车辆正常运营,不得闲置、非法改装等,且保证在车辆上牌三年内(即生产厂家未申领到新能源国、地补贴款项前)不得将车辆转移变更或提档过户至成都市以外的地区,并保证合同车辆按国家和车管部门要求按期进行年审,以及按期完成维持车辆正常状态的一切手续。乙方对于以上承兑及条款若有隐瞒或违反则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造成车辆生产厂家未能获得合同车辆所对应年度的国家、地方新能源补贴的(含可期待利益),乙方须全额赔偿,赔偿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合同车辆所对应年度的国家、地方新能源补贴款、为此支出的额外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7、甲乙双方均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____________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按期交付车辆,若其中任何一方逾期,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每日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0日,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甲方违约,须双倍退还乙方购车定金;若乙方违约,甲方将收回合同车辆,购车定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责任免除条款
若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原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条款时,受阻碍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1、因车辆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车辆质量进行鉴定。车辆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车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或生产厂家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____________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七、特别约定及补充说明
1、由于标的车辆属于新能源车辆,涉及到车辆生产厂家申领国家及地方补贴等相关政策约定,乙方须完全认可并严格履行甲方购买标的车辆时与该批车辆生产厂家所签定的有条款和承诺,所有违约责任随车辆转移一并转让于乙方。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按合同所约定的全额购车定金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所述条款之日终止;
3、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书面签章修正;
5、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附件:____________
《新能源汽车采购使用承诺书》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理 人:____________ 代 理 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 成都高新区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二〇 一八________年 九________月六________日
附件:____________
新能源汽车采购使用承诺书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
本人(公司) 经 采购贵司所生产的 辆型号为野马牌 纯电动车辆,用于本人(公司)非营运使用,我(公司)将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就所采购该批车辆相关事宜承诺如下:____________
1、本人(公司)承诺本企业股权结构不含有国有股份,且采购合同车辆所使用的资金为非国有财政资金;
2、本人(公司)保证所采购的车辆须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确保车辆正常运营,不得闲置、非法改装等,且保证在车辆上牌三年内(即生产厂家未申领到新能源国、地补贴款项前)不得将车辆转移变更或提档过户至成都市以外的地区,并保证合同车辆按国家和车管部门要求按期进行年审,以及按期完成维持车辆正常状态的一切手续。
4、由于合同车辆属于新能源推广车辆,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需核查合同车辆时,本人(公司)承诺无条件予以配合,若车辆已转售,本人(公司)将积极联系并协调车辆新的所有人配合核查工作。
5、本人(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及相关义务,以上承诺及条款若有隐瞒或违反则视为本人(公司)违约,因此造成贵司未能获得合同车辆所对应年度的国家、地方新能源补贴的(含可期待利益),本人(公司)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贵司为此支出的额外费用及损失。
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此批车辆购销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双方就本承诺书所述内容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该批车辆生产厂家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承诺!
承诺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就甲乙双方车辆购销事宜相关事宜制订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标的车辆
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车辆识别代号(VI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识别代号(VIN):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乙方实际支付车辆单价为¥____万____元/辆(该价格为车辆生产厂家扣除217年国家新能源补贴款、地方新能源补贴款后,乙方实际支付的车辆单价),共辆,乙方实际支付购车款合计¥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
2、车辆初始登记注册、路桥费、交强险费用为/____元/辆、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所购车辆的过户变更费用为/____万____元/辆、运输费用为¥/____元/辆,合计¥/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
3、合同车辆217年国家和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均由车辆生产厂家负责申报领取,并归车辆生产厂家单独所有,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向生产厂家提供相关材料及配合核查车辆。
4、甲方负责车辆过户费用。
5、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按下列第(2)种付款方式执行。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额购车款¥/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和所购车辆的初始登记上户和交强险及过户变更费用¥/____元正及运输费用¥/____元正,共合计¥/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车款¥____万元正(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
6、支付账户: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车辆交接时间、地点及方式
1、车辆交付时间为:甲方收到乙方全款后将车辆交付乙方。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车辆交接方式:乙方自提。
车辆交付当日,甲乙双方须对车辆完好状态及产品质量当面予以确认,本合同签章生效后即视为乙方对车辆完好状态完全认可,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质量问题为理由退还车辆及延期付款。若发生车辆质量问题,甲方须积极协助乙方,配合车辆生产厂家处理售后问题。
四、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
1、甲方保证标的车辆来源合法,包括且不限于车辆及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并与档案相符,甲方须保证标的车辆为车辆生产厂家购买的全新车辆,且仅为第一次登记上户车辆。
2、甲方须对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提及的所有证照、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假信息,如因甲方隐瞒或存在虚假信息等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标的车辆交付乙方之前,因该标的车辆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因此产生的费用、交通违章罚款、行政规费、债务纠纷等均由甲方负责承担。标的车辆交付乙方之后,上述责任及风险完全转让给乙方,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乙方承诺本企业股权结构不含有国有股份,且采购合同车辆所使用的资金为非国有财政资金;
5、由于合同车辆属于新能源推广车辆,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需核查合同车辆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若车辆已转售,乙方须积极联系并协调车辆新的所有人无条件配合核查工作。
6、乙方保证所采购的车辆须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确保车辆正常运营,不得闲置、非法改装等,且保证在车辆上牌三年内(即生产厂家未申领到新能源国、地补贴款项前)不得将车辆转移变更或提档过户至成都市以外的地区,并保证合同车辆按国家和车管部门要求按期进行年审,以及按期完成维持车辆正常状态的一切手续。乙方对于以上承兑及条款若有隐瞒或违反则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造成车辆生产厂家未能获得合同车辆所对应年度的国家、地方新能源补贴的(含可期待利益),乙方须全额赔偿,赔偿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合同车辆所对应年度的国家、地方新能源补贴款、为此支出的额外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7、甲乙双方均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按期交付车辆,若其中任何一方逾期,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每日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日,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甲方违约,须双倍退还乙方购车定金;若乙方违约,甲方将收回合同车辆,购车定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责任免除条款
若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原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条款时,受阻碍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1、因车辆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车辆质量进行鉴定。车辆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车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或生产厂家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七、特别约定及补充说明
1、由于标的车辆属于新能源车辆,涉及到车辆生产厂家申领国家及地方补贴等相关政策约定,乙方须完全认可并严格履行甲方购买标的车辆时与该批车辆生产厂家所签定的有条款和承诺,所有违约责任随车辆转移一并转让于乙方。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按合同所约定的全额购车定金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所述条款之日终止;
3、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书面签章修正;
5、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附件:______________
《新能源汽车采购使用承诺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都高新区签约时间:___________
附件:
新能源汽车采购使用承诺书
四川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本人(公司)经采购贵司所生产的辆型号为野马牌纯电动车辆,用于本人(公司)非营运使用,我(公司)将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就所采购该批车辆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公司)承诺本企业股权结构不含有国有股份,且采购合同车辆所使用的资金为非国有财政资金;
2、本人(公司)保证所采购的车辆须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确保车辆正常运营,不得闲置、非法改装等,且保证在车辆上牌三年内(即生产厂家未申领到新能源国、地补贴款项前)不得将车辆转移变更或提档过户至成都市以外的地区,并保证合同车辆按国家和车管部门要求按期进行年审,以及按期完成维持车辆正常状态的一切手续。
4、由于合同车辆属于新能源推广车辆,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需核查合同车辆时,本人(公司)承诺无条件予以配合,若车辆已转售,本人(公司)将积极联系并协调车辆新的所有人配合核查工作。
5、本人(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及相关义务,以上承诺及条款若有隐瞒或违反则视为本人(公司)违约,因此造成贵司未能获得合同车辆所对应年度的国家、地方新能源补贴的(含可期待利益),本人(公司)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贵司为此支出的额外费用及损失。
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此批车辆购销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双方就本承诺书所述内容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该批车辆生产厂家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承诺!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及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采购方):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及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就甲乙双方车辆购销事宜相关事宜制订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标的车辆
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_
生 产 厂 商:____________四川XX公司
车辆识别代号(VIN):____________
车辆识别代号(VIN):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乙方实际支付车辆单价为¥ ____万____元/辆(该价格为车辆生产厂家扣除217年国家新能源补贴款、地方新能源补贴款后,乙方实际支付的车辆单价),共 辆,乙方实际支付购车款合计¥ 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 ____元正)。
2、车辆初始登记注册、路桥费、交强险费用为 / ____元/辆、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所购车辆的过户变更费用为 /____万____元/辆、运输费用为¥ / ____元/辆,合计¥ / 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 / ____元正)。
3、合同车辆217年国家和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均由车辆生产厂家负责申报领取,并归车辆生产厂家单独所有,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向生产厂家提供相关材料及配合核查车辆。
4、甲方负责车辆过户费用。
5、付款方式:按下列第 (2) 种付款方式执行。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额购车款¥ / 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 / ____元正)和所购车辆的初始登记上户和交强险及过户变更费用¥ /____元正及运输费用¥ /____元正,共合计¥ / ____元正(大写:____________ / ____元正)。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车款¥ ____万元正(大写:____________ ____元正)。
6、支付账户:户 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 ____号:____________
三、车辆交接时间、地点及方式
1、车辆交付时间为:甲方收到乙方全款后将车辆交付乙方。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四川XX公司 。
3、车辆交接方式:____________乙方自提。
车辆交付当日,甲乙双方须对车辆完好状态及产品质量当面予以确认,本合同签章生效后即视为乙方对车辆完好状态完全认可,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质量问题为理由退还车辆及延期付款。若发生车辆质量问题,甲方须积极协助乙方,配合车辆生产厂家处理售后问题。
四、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
1、甲方保证标的车辆来源合法,包括且不限于车辆及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并与档案相符,甲方须保证标的车辆为车辆生产厂家购买的全新车辆,且仅为第一次登记上户车辆。
2、甲方须对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提及的所有证照、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假信息,如因甲方隐瞒或存在虚假信息等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标的车辆交付乙方之前,因该标的车辆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因此产生的费用、交通违章罚款、行政规费、债务纠纷等均由甲方负责承担。标的车辆交付乙方之后,上述责任及风险完全转让给乙方,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乙方承诺本企业股权结构不含有国有股份,且采购合同车辆所使用的资金为非国有财政资金;
5、由于合同车辆属于新能源推广车辆,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需核查合同车辆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若车辆已转售,乙方须积极联系并协调车辆新的所有人无条件配合核查工作。
6、乙方保证所采购的车辆须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确保车辆正常运营,不得闲置、非法改装等,且保证在车辆上牌三年内(即生产厂家未申领到新能源国、地补贴款项前)不得将车辆转移变更或提档过户至成都市以外的地区,并保证合同车辆按国家和车管部门要求按期进行年审,以及按期完成维持车辆正常状态的一切手续。乙方对于以上承兑及条款若有隐瞒或违反则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造成车辆生产厂家未能获得合同车辆所对应年度的国家、地方新能源补贴的(含可期待利益),乙方须全额赔偿,赔偿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合同车辆所对应年度的国家、地方新能源补贴款、为此支出的额外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7、甲乙双方均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按期交付车辆,若其中任何一方逾期,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每日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日,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甲方违约,须双倍退还乙方购车定金;若乙方违约,甲方将收回合同车辆,购车定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责任免除条款
若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原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条款时,受阻碍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1、因车辆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车辆质量进行鉴定。车辆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车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或生产厂家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七、特别约定及补充说明
1、由于标的车辆属于新能源车辆,涉及到车辆生产厂家申领国家及地方补贴等相关政策约定,乙方须完全认可并严格履行甲方购买标的车辆时与该批车辆生产厂家所签定的有条款和承诺,所有违约责任随车辆转移一并转让于乙方。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按合同所约定的全额购车定金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所述条款之日终止;
3、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书面签章修正;
5、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附件:
《新能源汽车采购使用承诺书》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理 人:____________ 代 理 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 ____月____日
采 购 人:
供 应 商:
一、采购合同书
二、补充协议(如有请提供)
三、合同附件
1、成交通知书
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请提供)
4、竞标函
5、报价表
6、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谈判文件
9、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10、最终报价
11、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采购合同书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审批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广西光普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 年 月 日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竞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中标内容
1.1 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报价表 。
1.2 数量(单位):详见合同附件中报价表 。
1.3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及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及澄清函(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
1.4 工程承包范围(如有工程量清单则填写):无。
2. 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0.00元)详见最终报价。
3. 交货要求
3.1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3.2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3.3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并安装。
3.4乙方必须按竞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一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5.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5.5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5.6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5.7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竞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50%合同款;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6.2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如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结算须经南宁市审计局或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最终审定。
6.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1.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
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8.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10. 调试和验收
10.1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竞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10.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0.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0.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10.5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 诉讼
13.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书
(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请提供)
(4)竞标函
(5)报价表
(6)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谈判文件
(9)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10)最终报价
(11)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4.5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统一社会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生时间:年月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概况:年月日中午,___________驾驶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发生交通事故,___________送___________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___________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的见证下,经协商一致,就事故赔偿事项协议如下:
1.乙方和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财产损失项目等费用(含保险公司赔付的任何费用)共计_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已预付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和剩余款项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同意接受上述赔偿款项,认同___________分局交通警察支队所作的事故责任认定,承诺不再要求乙方、丙方任何形式的费用和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并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乙、丙方的任何责任。
甲方保证配合乙、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丙方进行事故保险理赔事宜,保险公司所有理赔费用全部归丙方所有。
4.本协议签订后拾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赔偿金___________万元,剩余款项___________万元,待丙方与保险公司理赔工作结束后拾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5.丙方支付上述款项时甲方应出具收据。
6.甲方到场签字人(或委托人)保证有全权代理权。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和乙、丙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留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