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柑橘购销合同(精选3篇)
合同编号:
制订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 委托乙方生产工程机械配件,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项目、数虽、单价及金额:
二、产品总金额:人民币(RM阮)。
三、购销条款:
乙方生产的货品必须标注甲方指定的“123456”
商标,货品材质、硕度、规格、颜色等
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制造,货品外表 必须平整光滑无毛刺,材质成分必须均匀无色差、无裂纹、 无伤痕等。
乙方不得把标有相同或近似以上商标的任何产品 出售给其他人或私自进行销售。否则。
由此所造成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予甲 方。
双方本次经济合作事务及以后此类合作均属甲方 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或个
人透露本合同内容和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务。否则,乙方 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作出质虽保证,若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 六个月内出现任何质虽问题,乙方应予
以换货或退货,若退货则货款须按退货数虽全额退还甲 方。
乙方若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定金后45天内不
能交付全部货品,乙方必须全额退还定
金并且交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予甲方。
(7)若乙方按时按质按H为甲方生产产品,而甲方不 按时提货,甲方已付的定金(人民币贰
万圆整)则作为违约金赔偿予乙方。
五、交货期: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二十五天内交付产品项
目1和2全数货品予甲方,四十五天内
交付产品项目3-6全数货品予甲方。
四、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时,甲方先付定金人民币( 元)予 乙方。
(2) 甲方在全部货品交货后二个月内支付人民币(元),四个月内付清余款人民币( 元)。
六、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定补 充合同。
七、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由上
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名(盖章):代表人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曰
供方:
需方:
为了搞活流通,促进柑橘生产的发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
合计:
二、品质规格:甲方按商业部颁发的014-83质量规格标准收购。乙方应将好果卖给国家,不得交次留好,丙级果不得超过交售总量的10%。不合格果不收。
三、价格:按交货之日甲方议购价结算。
四、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柑橘成熟后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计划采收。
五、验收办法:按商业部规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在收购点过秤前抽样验收。
六、价款结付:甲方按实收数量、等级在日内全部付清。延期付款按银行贷款付息。
七、费用负担:交货前由乙方自理。如远于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则超里程运费由甲方负担。
八、其他:
九、双方的责任:乙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只有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在月日前提出修改合同的建议。甲方应负责找好销路,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按政策规定做好生产资料供应和预购定金的发放等工作。
十、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的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需方单位:供方单位:
经办人:经办人: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有桉树木大约伍仟立方米卖给乙方。规格以2.6米或4米为主,要少部分规格为1米或两米的`。
二、甲方交货期限为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果遇天气不好,路难走,可顺延6个月。
三、单价:6至7公分以420元/m3计,8公分以上以520元/m3计。
四、甲方负责把货装上车,每年供货量为贰仟立方米,甲方还要负责到林业部门办好木材运输证,总数量为伍仟立方米,按月砍伐数量去开,需开多少就开多少,手续费由甲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为乙方先向甲方付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等到甲方交够价值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货后,甲方向乙方供货达到贰佰至叁佰立方米,结算一次货款。
六、若乙方违约,不买甲方的桉树,则乙方要向甲方赔偿人民币伍万元,若甲方违约不能按时按量交给乙方,则甲方要向乙方赔偿人民币伍万元。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