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和改造工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义务及权利,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a.协助甲方进行消防申报审批验收 b.消防水、电系统改造 c.消防、电气检测 工程期限本工程具备施工条件且无不可抵抗力因素下 预计预计从日至_ _月__ _日。(工期从正式进场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工程造价
本工程造价为:RMB: 元(大写: )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签定合同后甲方按照下表约定分 3 次向乙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甲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进行停工,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受事件妨碍的一方对这种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负责任。
第五条、 工程监督
乙方供应的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要求,甲方有权监督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如不符合规定,通知乙方返工重做,其费用及损失概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工地管理
1、乙方工人应严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有规定外行为触犯地方治安条例,所引起的纠纷,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存放场地,并提供现场施工用电、用水等正常施工所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 工程责任
1、本工程验收前,现有已完成成品及未完之材料等皆归乙方所有,如保管不当而导致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2、现场已竣工的工程成品保护,乙方应严格遵守,如发生损坏,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工地清理施工中产生的垃圾,乙方应清除至甲方指定地点。拆除的管料、阀门等可回收物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工程完工后,所有工地废料、杂物及临时设备等,由乙方负责清运至指定堆放处。
第九条、 竣工验收标准与保修
1.乙方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符合水暖施工规范要求。
2.在甲、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移交。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免费保修一年。在保修期内确因乙方安装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保修期满后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的货物提供及时有偿的服务。
第十条、 保修条款
1、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就工程所涉及的全部项目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2、乙方保修工作方式: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通知乙方后3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必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解决纠纷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单位:
甲方(公章): 负责人: 日期:
乙方(公章): 负责人: 日期
置业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消防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承包总价伍万元整。
一、工程项目如下:
1、将室内消防栓改置走廊。
2、每间房做一个消防喷淋,一个烟雾感应器,走廊6-8个喷淋, 走廊4-6个烟雾感应器。
3、消防通道消防栓改置至隔壁公司。
4、走廊装置6-8个应急灯和安全通道标识(应急灯和安全通道 标识的电源由甲方的施工队预埋线,乙方只承担安装应急灯和标识)。
二、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如下:
1、甲方负责协调调整甲方施工队和做消防工程的衔接工作,以 免发生不必要的工序和纠纷。
2、在本协议外甲方如有增项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再增加费用。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首付乙方叁万元整。
2、乙方进场做喷淋,甲方付乙方壹万伍仟元整
3、全部完工,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经协商后甲方认可,同意由乙方承包 的消防工程,并签定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办公楼消防改造工程
二、施工方式及施工范围: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装修图纸所设计的消防工程设计图纸中的相关内容, 按国家和深圳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要求,为甲方提供最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消防工程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乙方保证质量、安全,按期进行施工。
2、承包方式:乙方按图纸内容进行总承包,对消防工程实行总价包干(含税价),包工、包料、包施工安全、包整改、维修等直至消防工程整体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工程不进行阶段验收,实行与 整体验收)。
3、乙方施工人员及施工班组生活费自理,生活区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4、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更改设计或增加工程项目,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由甲方认可乙方另作增加工程补充报价或补充合同,结算时工程款作相应增加。
5、甲方应于具备施工条件前三天通知乙方,以甲方通知确定进场施工日。
6、施工期间,乙方须做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和相关资料签证.以作为工程完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三极管等材料堆放场地,并保证必要的施工条件(只提供水电接入点,其他一概由乙方自理)。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拨付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4、乙方所采用的材料均须是符合消防规范的合格产品。
5、乙方应按技术要求保证质量进行施工,完工确保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要求并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否则视为违约,承担工程造价的100%作为违约金。
6、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或材料质量等原因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停工;乙方应服从整体工程施工进度的安排,文明施工,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施工及各种防范措施,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工程造价与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整(¥ ),为包干总造价,含税。
2、付款方式:
A、合同签订后,甲方于三天内支付工程造价50%的工程款给乙方。
B、全部施工完成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30%。
C、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
五、工程施工工期:
1、施工工期;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进场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工程完工日期: 前完工。
3、乙方须确保按期完工,逾期的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的50%作为违约金。
六、其它:
1、施工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事的精神协商解决。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图纸及合同内未包含需增加(减少)的工程项目,双方协商确定。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