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本(通用26篇)
学校安全事关师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单位一把手的安全责任,把学校安全工作抓全、抓严、抓细、抓实,确保学校安全的万无一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高新办事处教委主要负责人与各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签定《__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年内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切实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二、值周组在值周期间,必须时时检查和管理安全问题,确保学生在上放学、活动期间的安全;值周领导、值周人员必须在学校住宿值班(每晚一号楼和二号楼各一人),以确保校资校产安全。
三、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从而保证学校时时、事事、处处有人抓安全,无死角。
四、学校要将安全责任书层层延伸到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后勤教辅人员。各处室要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形成学校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五、加强幼儿宿舍管理。幼儿宿舍是幼儿日常生活的重要场所,切实加强幼儿宿舍安全管理,事关幼儿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有幼儿宿舍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幼儿宿舍安全。
六、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自查。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化学药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确保隐患整改率100%。
七、要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时刻保障安全信息畅通,对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拖延报告,力争使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八、杜绝学校发生火灾、中毒、校舍坍塌、交通等造成的师生非正常死亡和重大责任事故。
上述内容将作为评选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也是教委对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做得好的单位,将给予表扬;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_____教委 (章) 责任人:
单位(章) 责任人:
__年三月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发包人将工程项目委托承包人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务必严格执行。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期限:
3、工程地点:
二、协议资料
1、安全职责条款
承包人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生产:
⑴承包人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对由于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全责。
⑵承包人务必具备承包本工程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证书的真实有效。
⑶严禁承包人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工程。
⑷严禁承包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⑸承包人务必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于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务必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如因各种因素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变更时,务必向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报告,重新组织论证,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⑹承包人务必对全部分包人、其他分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包括所有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期间如施工现场或因施工发生的职责事故,包括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由此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职责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务必与所有分包人签订贴合国家和本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权力、义务,并监督执行。若承包人未执行此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管理职责和经济损失。
⑺承包人应承担对特殊工种证件审核不严而造成工程重大或终身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承包人如违反上述安全管理条款及各项强制标准的规定而造成安全职责事故、隐患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职责和经济损失。
⑻承包人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务必采取对地下基础设施的勘察、保护措施,否则因此造成的职责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⑼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部应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1号令》的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工程师。
⑽承包人务必保证所有应用在永久工程上的材料、设备、设施等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的构造、性能贴合向发包方的承诺及设计要求,同时贴合国家相关安全、消防、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2、安全措施条款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所适用的安全规章,并且:
⑴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现场人员的安全,并采取任何必要和适当的措施,持续现场(在其管理的整个范围内)和工程(包括所有尚未竣工的和尚未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⑵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带给并保证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
⑶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带给便利,并带给保卫所务必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等。
⑷应根据发包人要求,依据各合同缴纳必须的安全保证金,并遵守发包人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3、安全保卫工作
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施工。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随时设立和维护如下设备设施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后撤除。
⑴在现场入口的显著位臵设立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一图六版”或类似要求,资料包括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
⑵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足够的安全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
⑶“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
⑷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⑸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臵及操作说明。⑹如有条件,应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
⑺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
⑻必须数量的合格消火栓和手提灭火器。
⑼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⑽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⑾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岗资质和有足够经验的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常驻现场,该安全员或工程师应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有所有在现场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一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⑿对于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承包人应立即进行整改,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的施工。否则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视情节状况,对承包人处以罚款以至停工整顿的处罚并同时抄送发包人,损失由承包人负担,发包人具有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⒀所有电工、架子工、电焊工、起重机司机、信号工、电梯司机、翻斗车司机、卷扬机司机、爆破工等特种工及砂浆和混凝土搅拌机、钢筋成型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务必是经过专业培训、技术熟练,持有临时操作证或相关证书的人员;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务必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出示这类证件;承包人保证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违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⒁承包人应对所有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架、汽车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在使用前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测。要保证其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所有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
⒂承包人应对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在核实后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务必严格依照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等的要求。
⒃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⒄承包人制定的用于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序等应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备案;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
此类审核或备案不解除承包人受合同制约的任何职责;承包人还应为那些不便于人员进出的永久工程施工区设立紧急状况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⒅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及发包人的保障
①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导致的对任何人士的人身损伤或死亡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职责、损失、索赔或诉讼。
②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引致的对任何私人财产的损伤或损害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职责纠纷、损失、索赔或诉讼。
③承包人务必承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邻近建筑物、构件及市政管道等的日常操作所造成的影响,负责修复工作的赔偿及负责相关法律职责。
④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时填报风险费用,承包人在合同上务必承担可能于施工时产生风险的经济职责及其它合同上的义务。
⑤如承包人或分包商雇用的工人或其它受聘于工程或与合同有关的人员身体受到任何损伤时,无论是否有申请赔偿,承包人务必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⒆现场保卫和治安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的保卫带给足够的保安人员及相应的设施和措施。
①承包人应为现场带给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该授权人员仅限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雇员、其分包人的雇员、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人员、设计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雇员以及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执行公务或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盗或被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等。
②承包人应始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他的雇员或工人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众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③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并报发包人安全保卫部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承包人须对施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人员进出现场、生活区应有出入证,其中应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等资料;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禁止
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杜绝男女混居现象。来访人员务必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并经本工程人员引入。
④如果分包人/供应商,其他分包人和发包人,以及发包人雇佣的所有人员已经遵照执行了承包人有关现场保安和保卫管理的各项制度,但因承包人保安和保卫工作的不力或缺陷而给任何分包人/供应商,其他分包人以及发包人在现场的财产造成了损失,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⑤承包人须对施工及留守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消防及治安培训,并做好教育记录。
⑥承包人须规范项目管理,劳务队伍严格按使用计划进、出场,杜绝出现施工人员或施工队伍随意流窜多个工地、生活区的现象。
⑦承包人要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区突发治安案件应急方案,加强保安力量,及时制止寻衅闹事、械斗行为,创造一个和谐环境。
⑧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保卫管理负全部职责,对由此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全面负责。
4、事故报告
一旦发生事故,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以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尽快向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事故的详情。此外,在发生任何死亡或重大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用最快的可行方法通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向其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安全礼貌施工
⑴本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礼貌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礼貌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臵、办法的制定与实施、资料的准备等。
⑵承包人应充分认识本工程所处地理位臵,保证本工程的施工始终严格依照不低于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礼貌施工的各项标准和规定。
6、环境保护
⑴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依照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环保制度和措施。
⑵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及其它对公众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碍的后果,承包人应保证在合同期间,现场中气体散发、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能超过本地区有关规定的数值。
⑶承包人应保证在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中不得使用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材料,施工材料务必使用贴合环保要求的材料。
⑷承包人应在其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如果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职责,任何后果由承包人完全负责。
⑸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污和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职责。
⑹如果竣工验收须经过空气检验测试,检验单位须是北京市质检站认可的单位,其检验结果同时提交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三、违约职责
1、承包人违反本职责书或国家、本市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者改正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顿,且每发生一次可扣减2万元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管理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职责,如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职责及损失。
2、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职责,发包人有权每次酌情扣减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违约金。
3、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职责,发包人有权每次酌情扣减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违约金。
因承包人违反本协议或国家、本市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及其它一切赔偿职责及损失,并承担其它相应一切法律后果,在相应的安全事故未彻底解决完毕前,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解决完毕。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发包人、承包人签署后生效,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属文件,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作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乙方(公章):
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安全保卫部(签字):(签字)
合同经办部门(签字):紧急联络电话:
紧急联络电话:地址:
地址:日期:
日期:
一、严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会用水、电及压缩空气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环保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二、施工前应按照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报审等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须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展台结构务必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和针棉织品做装饰材料。
五、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二楼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
六、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带给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思考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七、搭建二层展台务必设置年检合格的灭火器。
八、展台结构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搭建地台务必于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伤害。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体地台及堆放各种货物,防火卷帘门所处的展馆立柱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挡,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
九、特装展台不得超过限定高度。
1号馆: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4米;
二、三层限高3.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3.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2.7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3.2米;
2—5号馆:二层檐下限高2.8米,中心区域限高6米,二层限高3米;
6、7号馆:限高6米,侧门入口两旁展馆立柱十字斜拉撑下方限高4.5米;
8号馆:限高6米,A、B馆入口前厅及檐下限高3.5米,馆内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米;
9、10号馆:限高6米。
室外展台:限高4.5米。
十、室外搭建的展台要做好防风措施,确保展台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
十一、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务必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务必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务必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
十二、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要贴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应贴合国家环保要求。
十三、馆内严禁吸烟。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
十四、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十五、展台施工人员应佩戴证件进场施工,严禁证件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持上岗证施工。
十六、严禁使用霓虹灯作为展台装饰照明。照明灯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北京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电器连接安装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连接端子务必完全封闭不行裸露并加盖绝缘盒。
十七、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带给的24小时供电,不能作为不间断电源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不得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室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盘等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措施。
十九、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撤馆时,施工单位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并清运干净,严禁堆放在展位或展览中心院内。
二十一、施工办公室保留对特殊状况实行个性限制的权利。施工办管理人员有权进入展台进行检查。
施工单位在进馆施工、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及场馆建筑物设施损坏等一切安全职责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职责,并承担由此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造成的所有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本人已仔细阅读此展台施工安全职责书,并保证严格遵守此规定。
公司名称: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X年XX月XX日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生产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安全工作必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项 施工爆破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第一条 施工班组在爆破作业时,必须持有经所辖区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发放的作业证,严禁无证爆破作业。有证跨地区或有证过期作业现象,均视为无证违章作业,工地技术员或安全员将视其情节令其整顿或停止施工,对施工班组将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二条 爆破作业人员领取爆破物品时,必须出示所辖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否则项目部将拒绝发放火工材料。爆破作业人员和打眼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私藏、转借、倒卖爆破物品,如有违者将处以重罚,并交公安机关处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上班时间禁止喝酒。
第三条 在施工爆破中,必须按规定的放炮时间进行爆破,做到“三统一”(统一放炮时间、统一信号、统一指挥)、“四固定”(固定装炮人员、固定点炮人员、固定安全警戒人员、固定放炮时间)。
第四条 在有车辆、行人随行的路段放炮作业,放炮前警戒人员须配戴臂章,手持红绿旗,设置安全木马及标志。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第五条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施工队伍应提供爆破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作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由项目部技安科存档。
第六条 在村寨房屋或其它输电线路(高压电)、种有庄稼的田地附近、河渠等地段放炮,必须加覆盖物,预留一定的保护距离,以免飞石。
第七条点炮前必须选择安全避炮处(区),炮响要记清数量,确认炮响无误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八条 凡新购进的各型号(规格)导火线必须由炮工测燃烧速度后,才能确保各类炮所用导火线长度,在进行群炮作业时,须事先设信号炮,以保证点炮人员的安全。如采用电爆破,事先设测试电启爆器及导电线。
第九条 在放炮时如有哑(瞎)炮应继续保持警戒,沉着冷静、细心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解除警报(警戒)。严禁在原残眼、哑炮位置重新打眼,如因导火线未燃,可重点引爆,如因药包(炮眼)内的原因,应细心掏出填塞物加装少许炸药引爆,哑(瞎)炮处理必须当天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报安全员批准后,由施工组派员昼夜警戒并设置危险标志,排除哑炮后方可解除警戒,装炮须用木(竹)棍,严禁用铁器(铁棍、炮钎)装炮,高边坡打眼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
第十条 在领用、运送爆炸器材时,杜绝混装、混运,须将导线与炸药分离运送,且轻拿轻放,当天用剩的爆破物品余存归库,必须当天领用,施工组须接受项目部安全员和技术员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根据本合同段的施工特点和地质情况,要严格控制炸药的用量。禁止药量在50Kg以上的爆破。
第二项 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悬崖施工
第一条 危险松动的浮石未清除,不准在边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不准施工,安全绳应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经检查的安全绳不准使用,边坡顶和边坡脚不准同时施工。土石方开挖要从上至下,严禁挖“神仙土”。
第二条 桥梁施工、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绳、安全帽,以及安全网。
第三条 在开挖深基坑时应在其周围2米内不准堆土石,搭设支架时应按技术员的要求办理,结构合理、牢固。桥梁支架及高空作业须穿防滑鞋,严禁在施工时戏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以及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上桥梁支架及高边坡施工。搭设支架时应设警戒人员,防止闲人入内受伤。
第四条 在进行构造物砌筑和抬运石料时应事先检查抬绳、抬杠,高挡墙和桥台下严禁站人,自卸汽车(拖拉机)装运土石方和筑路材料时,不准乱扔乱抛,应按先后顺序进行,自卸汽车(拖拉机)上严禁载人。
第三项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
第一条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
第二条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横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架、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面试网 )
第三条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第四条冬季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
第六条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驻地要设路灯。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必须设置照明灯具。
第四项 交通安全
第一条 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禁止搭乘运输车辆及其它施工机械上、下班,更不能强行爬车。因此造成的伤亡后果自负。
第二条 移动空压机、拌和机及其它机械时要统一指挥、统一号令、专人负责,闲人不准进入作业区,施工人员不准随意驾驶机(车)玩耍,在碎石机、打砂机工作时不得将手伸进喂料斗,不准赤足上班。检修电动机时应先断电,并有专人看守电闸。
第三条 凡进入本合同段参与施工的运输机械,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开“病”车,应服从工地安全员的检查、指挥及技术员的安排,按指定的地点卸料。
第五项 治安保卫和遵纪守法。
凡参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设的人员,施工队伍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当地村规民约,尊重民风民俗及治安条例,做一个守法公民,施工队伍必须接受公安部门、项目部、技安科的管理,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区(乡)级的身份证明书,方能进场施工。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更不能行凶闹事,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留住工地、施工班组不得留宿违法或公安机关追捕的犯罪分子。
凡进入我部工地的施工队伍,其负责人应对所施工地段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本责任书之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强化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员,每天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同时,应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在施工中,各施工队伍如违反责任书的有关规定,项目部技安科有权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对施工队伍下达整改通知或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报项目部领导勒令其退场。
签定责任书单位负责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预防施工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本工程安全工作实行“谁施工,谁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项施工爆破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第一条施工企业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经所辖区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发放的作业证,严禁无证爆破作业。有证跨地区或有证过期作业现象,均视为无证违章作业,工地技术员或安全员将视其情节令其整顿或停止施工,对施工班组将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二条爆破作业人员领取爆破物品时,必须出示所辖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否则项目部将拒绝发放火工材料。爆破作业人员和打眼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私藏、转借、倒卖爆破物品,如有违者将处以重罚,并交公安机关处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上班时间禁止喝酒。
第三条在施工爆破中,必须按规定的放炮时间进行爆破,做到“三统一”(统一放炮时间、统一信号、统一指挥)、“四固定”(固定装炮人员、固定点炮人员、固定安全警戒人员、固定放炮时间)。
第四条在有车辆、行人随行的路段放炮作业,放炮前警戒人员须配戴臂章,手持红绿旗,设置安全木马及标志。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第五条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施工队伍应提供爆破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作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由存档。
第六条在村寨房屋或其它输电线路(高压电)、种有庄稼的田地附近、河渠等地段放炮,必须加覆盖物,预留一定的保护距离,以免飞石。
第七条点炮前必须选择安全避炮处(区),炮响要记清数量,确认炮响无误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八条凡新购进的各型号(规格)导火线必须由炮工测燃烧速度后,才能确保各类炮所用导火线长度,在进行群炮作业时,须事先设信号炮,以保证点炮人员的安全。如采用电爆破,事先设测试电启爆器及导电线。
第九条在放炮时如有哑(瞎)炮应继续保持警戒,沉着冷静、细心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解除警报(警戒)。严禁在原残眼、哑炮位置重新打眼,如因导火线未燃,可重点引爆,如因药包(炮眼)内的原因,应细心掏出填塞物加装少许炸药引爆,哑(瞎)炮处理必须当天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报安全员批准后,由施工组派员昼夜警戒并设置危险标志,排除哑炮后方可解除警戒,装炮须用木(竹)棍,严禁用铁器(铁棍、炮钎)装炮,高边坡打眼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
第十条在领用、运送爆炸器材时,杜绝混装、混运,须将导线与炸药分离运送,且轻拿轻放,当天用剩的爆破物品余存归库,必须当天领用,施工组须接受项目部安全员和技术员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根据本合同段的施工特点和地质情况,要严格控制炸药的用量。禁止药量在50Kg以上的爆破。
第二项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悬崖施工。
第一条危险松动的浮石未清除,不准在边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不准施工,安全绳应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经检查的安全绳不准使用,边坡顶和边坡脚不准同时施工。土石方开挖要从上至下,严禁挖“神仙土”。
第二条桥梁施工、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绳、安全帽,以及安全网。
第三条在开挖深基坑时应在其周围2米内不准堆土石,搭设支架时应按技术员的要求办理,结构合理、牢固。桥梁支架及高空作业须穿防滑鞋,严禁在施工时戏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以及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上桥梁支架及高边坡施工。搭设支架时应设警戒人员,防止闲人入内受伤。
第四条在进行构造物砌筑和抬运石料时应事先检查抬绳、抬杠,高挡墙和桥台下严禁站人,自卸汽车(拖拉机)装运土石方和筑路材料时,不准乱扔乱抛,应按先后顺序进行,自卸汽车(拖拉机)上严禁载人。
第三项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
第一条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
第二条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横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架、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第三条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第四条冬季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
第六条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驻地要设路灯。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必须设置照明灯具。
第四项交通安全
第一条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禁止搭乘运输车辆及其它施工机械上、下班,更不能强行爬车。因此造成的伤亡后果自负。
第二条移动空压机、拌和机及其它机械时要统一指挥、统一号令、专人负责,闲人不准进入作业区,施工人员不准随意驾驶机(车)玩耍,在碎石机、打砂机工作时不得将手伸进喂料斗,不准赤足上班。检修电动机时应先断电,并有专人看守电闸。
第三条凡进入本合同段参与施工的运输机械,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开“病”车,应服从工地安全员的检查、指挥及技术员的安排,按指定的地点卸料。
第五项治安保卫和遵纪守法
凡参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设的人员,施工队伍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当地村规民约,尊重民风民俗及治安条例,做一个守法公民,施工队伍必须接受公安部门,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区(乡)级的身份证明书,方能进场施工。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更不能行凶闹事,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留住工地、施工班组不得留宿违法或公安机关追捕的犯罪分子。凡进入工地的施工队伍,其负责人应对所施工地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本责任书之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强化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员,每天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责任单位负责人(签章):
20xx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安全责任
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三)需使用业主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业主或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四)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七)乙方负责此项目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外墙保温班组 (具体人员名单见附表)
根据上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身安全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一、作业要求
1、 操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手持电动工具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防滑鞋,基层处理时必须戴防护眼罩。
2、 电动吊篮每天使用前务必对整机进行详细检查,做空载试验。
3、 每天使用前,务必对安全锁,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操作。
4、 随时注意观察钢丝绳的使用情况,发现断股,拉毛,磨损严重时及时更换。
5、 吊篮内严禁穿载,作业人员严禁超过一人。
6、 施工时吊篮上部作业人员应于下部人员相互配合,确保安全。
7、 施工区域严禁行人通行,挂好警戒线。
8、 清理现场时,禁止将垃圾、杂物从高处往低处抛撒。
9、 每天都要做到活完场清,垃圾及时清运。
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或未按甲方要求作业,造成一切事故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伤亡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甲方视情节可将乙方立即清理出场。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安全事故,经执法部门调查核实,甲方负主要责任,乙方不予承担。
4、本安全生产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后自行解除。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立职责书单位: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职责,根据燃气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职责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1、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状况。
1.2审查由乙方带给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
1.3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带给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
1.4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全规章制度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
1.5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1.7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乙方安全职责
2.1务必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2.2带给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带给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职责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
2.3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带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带给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2.4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2.5开工前带给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务必订立单项措施。
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务必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职责均由乙方负责。
2.7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务必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职责。
2.8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齐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务必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2.9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务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务必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2.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职责。
2.11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带给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
2.12乙方务必理解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状况,务必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职责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务必及时整改。
2.13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3、安全考核:
3.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职责书或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职责。
3.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职责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甲方并且能够作出取消其施工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2若因乙方人员用心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职责书或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职责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
4、本职责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职责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职责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职责人:职责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及装饰、装修工程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部令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火灾和违法犯罪案件及治安灾害事件的发生,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管理的职责,各负其责,互相协作,签定施工治安消防安全职责书。具体资料如下:
一、职责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甲乙双方安全保卫、治安防范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为乙方带给施工方便。
2、乙方需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随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负责施工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
3、乙方要保证对全体施工人员做到“三包一保证”。即包括了了解全体人员的来历、政治表现和遵纪守法状况;保证施工人员不打架、不盗窃、不诈骗及不发生火灾事故。
4、乙方务必成立施工现场保卫组织,并受甲方安保部和当地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
三、认真执行施工消防安全制度、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全面负责,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各施工部位。乙方确定一名现场施工职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并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防火规章制度。
2、施工现场负责人的职责范围:
(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防火职责制,制定出经常化、制度化的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制度、防火、灭火技能等其它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2)服从消防机关的管理,协助处理火灾事故。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准则: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摆放足量灭火器及明显防火标志。
(2)施工现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乱拉临时电线。
(3)施工现场如需动用明火,需向甲方安保部开具《动火施工许可证证》,如未开具《动火施工许可证证》严禁动用明火,甲方有权令乙方停止动火施工。
(4)甲乙双方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制度。
四、施工现场应遵守下列条款:
(1)因施工需设的临时设施,要贴合防火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2)未经物业批准,严禁擅自动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系统设备,个性是消防、水、电气系统设备。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动用明火(电气焊)务必到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凭特殊工种操作证开据当日动火证,并应注明时间、位置、作业资料、动火人、看火人,办理《动火施工许可证》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完毕后清理现场并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才能离开。
(4)装饰装修施工用电应采用合格的插头,严禁将电线头直接插在插座上或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私搭、乱接电线,必要的临时电线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高空作业要有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务必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施工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施工机具务必合格完好,禁止使用无完整保护装置的机械设备。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应持续施工现场周围的清洁卫生,施工区域以外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设备。
(5)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小区须佩带《临时出入证》;着装整齐、不得赤足、赤背、穿拖鞋;严禁在非施工区域穿行、逗留;随地吐痰、抛洒废弃物;严禁喧哗、打闹、赌博、酗酒。
(6)每日施工完毕,检查消除一切可能引发的不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五、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执行,并确保物业服务区域的安全。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待其按要求整改并予以恢复或赔偿相应的损失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负全部职责,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六、本职责书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职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职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我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搞好校园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学校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实现园林校园绿化,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校园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与专业绿化养护单位签订合同,具体负责校园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学校校园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4、校园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 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保持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新疆移动克拉玛依白碱滩区管道网工程
第二条施工地址: 新疆克拉玛依地区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甲方即发包方,乙方即承包方)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项目经理负责与乙方联系施工安全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责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隐患的权利。
6、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施工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录》等有关其他安全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
6、 乙方必须为其招收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
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在施工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
10、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1、在施工期内,乙方的生活区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并保持宿舍、食堂等处的环境卫生。
1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夏季,严禁到河塘中游泳、洗澡。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4、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5、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7、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8、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9、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臵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发包方(章): __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章):__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职责书
甲方(总包方):乙方(劳务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与人民的财产与人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责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劳务承包方职责
1、劳务承包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职责。分包施工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2、施工现场务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承包方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职责人,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与实施。
3、承包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专项安全方案,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4、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务必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
5、承包施工企业及工地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行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现行的“一标准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建设工程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验评分标准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6、施工现场应具备良好安全保证措施与完全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临边洞口的防护要求,建筑四周要求封闭施工,进入现场应设安全通道等,临街面施工务必封闭施工,保证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施工临时用电务必采用三相五线制。
7、承包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务必持证上岗。
8、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施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意外伤害、伤亡保险。
二、发包方职责
1、发包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选取贴合安全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发包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足额到位创造条件。
3、工程开工前,发包单位应当向施工分包单位带给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等各类隐蔽资料,用心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发包单位工程负责人应随时督促施工分包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三、建设工程承包方安全生产目标
(一)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事故管理
本工程杜绝四级及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的发生。重伤事故率控制0%轻伤事故率控制1%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为100%,经费保证率10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3次由公司分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职责制,目标职责书执行率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1人。
(5)施工现场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特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10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100%。
四、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执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现场代表:(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订本责任合同。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一、安全责任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要对乙方人员进行场前安全教育,逐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对于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乙方管理人员为义务安全员,必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甲乙双方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一、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安全目标:轻伤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 机械事故。
安全约定条款:乙方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则按协议 书有关条例执行。
1、安全设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对于现场机械、电器设备应符合要求,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乙方高空作业时如不按安全规定操作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3、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业。乙方人员应首先检查脚手板、护身栏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发生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施工。
5、室内作业。必须检查脚手板、马凳是否牢固,特别在“四口五临边”,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和配备安全工具,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项目部;每次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元罚款;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 元。
7、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 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⑤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⑥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⑧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
⑨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⑩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 部门批准,随意挪动或拆除。
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的人员,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施工工地由于乙方内部管理不严而误伤他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人员与其它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文明施工规定》严加处罚。乙方人员外出发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人员和家属未经项目部许可不得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摆摊设点,开食堂、卖副食,以防止中毒和发生意外。
4、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时(钢筋料:余料、扎丝、套筒、保护帽、垫块、清理干净、竖向报验时无任何相应材料,并清扫周围地面;木工:顶板、梁内、结构架内材料、地面清扫、拆模后材料清理、地面粗扫等;混凝土工:板面扫水、放线后楼面清扫干净、拆模后楼面清除清扫每次浇砼后施工面、车辆进出口路面清扫、余料处理等;外架工:每日检查密目网、防护、脚手板、拉结点、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钢筋加工:钢筋分类、分项、码放整齐,挂标示牌、废料进箱施工区域清扫等)所有工种完工报验时,必须达到以上规定,并检查外架上无任何材料。宿舍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异味排好值日表并有专人负责。甲方每周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各班组、各房间,评比打分。对最差房间或班组进行— 元处罚。文明施工之花费按现场人员均分。生活区楼上水池及一楼地面积水,划分区域或排班清理、清扫。甲方每日专人定时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处以 — 元罚款。
5、职工在施工现场,生活区有节约设施材料及水电的责任,对随意浪费者,甲方将对其处以该设施材料原值 — 倍的罚款。各班组进入宿舍按每人 —元作为插头、灯泡、电线、排插及完工后清理房间垃圾的押金。严禁赌博、集众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对当事人处以 — 元罚款,并对所属班组处以—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6、施工现场内(包括生活区)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乱倒垃圾每人每次 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 — 元整。
7、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对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除令其修补完好外,另外以 —元罚款。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违反者对当事人处以被盗材料原价 — 倍罚款。
8、临时用电。乙方必须从甲方指定的电箱,并有专业电工接用电源,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9、机械管理。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机械,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按要求进行维护及保养,禁止野蛮操作。因自身因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
10、治安保卫。
①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②乙方人员必须符合有关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③所有人员携带物件出门必须有物资部开据出门证。
④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门卫处办理来客登记。
⑤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⑥乙方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⑦宿舍不得存大量现金(1000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11、 消防保卫。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办理动火令。
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禁火区域划分和分级动火审查手续动火。
3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4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看管。
5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对灯、闸、锁等认真检查。
12、其它。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发包合同》、《招标文件》、《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保证书》,《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工作,甲方专职安全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每月罚单附施工任务单,结算给与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后生效,协议作为分项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施工,促进工程质量和进度。甲乙双方签订安全施工目标管理职责书。
一、安全目标
(一)劳动及施工现场安全(50分)
1、乙方施工期内不发生死亡或重伤一人、急性中毒1人以上的事故及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设备、设施、工程质量事故和车、船等事故。
2、发生事故不瞒报、谎报。乙方发生死亡、重伤或急性中毒和车、船等事故,须在24小时内(特大和突发性事件2小时内)上报甲方及安全管理部门,快报率为100%。
3、钻机、吊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须登记建档,按规定要求年检的机械设备年检率达100%。开山放炮务必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程序及制度。
4、电工、焊工、钻机工、爆破工、机动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含学习证)上岗率达100%,项目安全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5、施工路段现场的各类交通安全标牌和安全设施的设置及数量、色彩、尺寸、字体要求务必按绍市交[1993]180号文件规定进行。
(二)安全管理(50分)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每季考核一次(须有原始记录),对危险作业做到安全交底、记录齐全、措施落实。
2、对较大和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档案,并逐级上报和评估,危及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整改率到达100%,确保人身安全。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召开安全例会务必及时认真记录。
4、建立安全台帐,对机械、器具分设台帐,填写及时、准确,资料完整清楚。
5、安全生产职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乙方务必采用有资质的专业爆破公司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务必按规范操作,证照齐全。
7、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722—86执行。路基石方爆破作业务必同时贴合国家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规范要求。
8、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务必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按规定做好出入库。
二、双方职责
为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务必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甲方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帮忙指导。
3、由甲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帮忙乙方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乙方职责
1、乙方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专人管理,落实安全经费,确定现场安全员,保证职责书中各项指标的完成。
2、乙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和上级有关劳动及施工现场安全规程、法规和指示,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施工人员进场前务必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
5、乙方要加强对钻机、吊机、爆破器具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表扬好人好事,奖励有功人员。
7、用心参加人身保险、工伤保险和财产保险,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职工合法权益,对爆破等危险作业务必保险。
三、奖罚措施
上述安全目标和职责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完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进行考核,为保证职责书各项指标任务落实,签订职责书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保证金伍仟元,保证金用于安全工作奖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职责书目标状况,按照得分多少,分别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主要是行政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安全干部和有关人员等。
本职责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安全施工,根据有关法规共同议定本安全施工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安全施工合同作为发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工地现场安全员。
应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三、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有权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市建委和市劳动局的规定。
根据发包工程的项目向施工单位提出安全施工的目的和注意事项。
四、施工单位在承包工程中,必须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安全要求,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健全安全管理体制,组织有关安全活动。
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
五、施工单位施工人员中的电工、机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的劳动部门签发的操作证件,禁止无证违章操作,施工机具中的受压容器、电器设备等必须符合安全的有效设施。
六、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必须按“国家消防条例”规定执行,设专职消防安全员,配备现场的消防机械设施,动用明火时须有专人负责并配有灭火器进行监护。
七、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或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报施工当地的劳动部门和建设单位安全部门,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建设单位有帮助抢救的义务,并派员参加由施工单位为主组成的事故调查组。
八、以上如有无尽事宜,均按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建设、施工单位各执二份、监督机构一份。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一、严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会用水、电及压缩空气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环保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二、施工前应按照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报审等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须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和针棉织品做装饰材料。
五、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二楼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
六、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七、搭建二层展台必须设置年检合格的灭火器。
八、展台结构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搭建地台必须于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伤害。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体地台及堆放各种货物,防火卷帘门所处的展馆立柱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挡,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
九、特装展台不得超过限定高度。
1号馆: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4米;
二、三层限高3.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3.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2.7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3.2米;
2—5号馆:二层檐下限高2.8米,中心区域限高6米,二层限高3米;
6、7号馆:限高6米,侧门入口两旁展馆立柱十字斜拉撑下方限高4.5米;
8号馆:限高6米,a、b馆入口前厅及檐下限高3.5米,馆内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米;
9、10号馆:限高6米。
室外展台:限高4.5米。
十、室外搭建的展台要做好防风措施,确保展台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
十一、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
十二、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十三、馆内严禁吸烟。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
十四、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十五、展台施工人员应佩戴证件进场施工,严禁证件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持上岗证施工。
十六、严禁使用霓虹灯作为展台装饰照明。照明灯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北京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电器连接安装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连接端子必须完全封闭不行裸露并加盖绝缘盒。
十七、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提供的24小时供电,不能作为不间断电源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不得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室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盘等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措施。
十九、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撤馆时,施工单位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并清运干净,严禁堆放在展位或展览中心院内。
二十一、施工办公室保留对特殊情况实行特别限制的权利。施工办管理人员有权进入展台进行检查。
施工单位在进馆施工、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及场馆建筑物设施损坏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造成的所有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本人已仔细阅读此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并保证严格遵守此规定。
公司名称: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工程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职责书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施工,促进工程质量和进度。甲乙双方签订安全施工目标管理职责书。
一、安全目标
(一)劳动及施工现场安全(50分)
1、乙方施工期内不发生死亡或重伤一人、急性中毒1人以上的事故及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设备、设施、工程质量事故和车、船等事故。
2、发生事故不瞒报、谎报。乙方发生死亡、重伤或急性中毒和车、船等事故,须在24小时内(特大和突发性事件2小时内)上报甲方及安全管理部门,快报率为100%。
3、钻机、吊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须登记建档,按规定要求年检的机械设备年检率达100%。开山放炮务必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程序及制度。
4、电工、焊工、钻机工、爆破工、机动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含学习证)上岗率达100%,项目安全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5、施工路段现场的各类交通安全标牌和安全设施的设置及数量、色彩、尺寸、字体要求务必按绍市交[1993]180号文件规定进行。
(二)安全管理(50分)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每季考核一次(须有原始记录),对危险作业做到安全交底、记录齐全、措施落实。
2、对较大和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档案,并逐级上报和评估,危及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整改率到达100%,确保人身安全。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召开安全例会务必及时认真记录。
4、建立安全台帐,对机械、器具分设台帐,填写及时、准确,资料完整清楚。
5、安全生产职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乙方务必采用有资质的专业爆破公司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务必按规范操作,证照齐全。
7、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722—86执行。路基石方爆破作业务必同时贴合国家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规范要求。
8、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务必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按规定做好出入库。
二、双方职责
为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务必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甲方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帮忙指导。
3、由甲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帮忙乙方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乙方职责
1、乙方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专人管理,落实安全经费,确定现场安全员,保证职责书中各项指标的完成。
2、乙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和上级有关劳动及施工现场安全规程、法规和指示,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施工人员进场前务必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
5、乙方要加强对钻机、吊机、爆破器具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表扬好人好事,奖励有功人员。
7、用心参加人身保险、工伤保险和财产保险,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职工合法权益,对爆破等危险作业务必保险。
三、奖罚措施
上述安全目标和职责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完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进行考核,为保证职责书各项指标任务落实,签订职责书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保证金伍仟元,保证金用于安全工作奖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职责书目标状况,按照得分多少,分别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主要是行政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安全干部和有关人员等。
本职责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浙江广业建设有限公司
发包人将工程项目委托承包人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期限:
3、工程地点:
二、协议内容
1、安全责任条款
承包人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生产:
⑴ 承包人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对由于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全责。
⑵ 承包人必须具备承包本工程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证书的真实有效。
⑶ 严禁承包人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工程。
⑷ 严禁承包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⑸ 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于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如因各种因素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变更时,必须向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报告,重新组织论证,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⑹ 承包人必须对全部分包人、其他分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包括所有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期间如施工现场或因施工发生的责任事故,包括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由此导致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与所有分包人签订符合国家和本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力、义务,并监督执行。若承包人未执行此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管理责任和经济损失。
⑺ 承包人应承担对特殊工种证件审核不严而造成工程重大或终身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承包人如违反上述安全管理条款及各项强制标准的规定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隐患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责任和经济损失。
⑻ 承包人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对地下基础设施的勘察、保护措施,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⑼ 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部应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 号令》的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工程师。
⑽ 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有应用在永久工程上的材料、设备、设施等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的构造、性能符合向发包方的承诺及设计要求,同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消防、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2、安全措施条款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所适用的安全规章,并且:
⑴ 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现场人员的安全,并采取任何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在其管理的整个范围内)和工程(包括所有尚未竣工的和尚未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⑵ 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提供并保证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
⑶ 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便利,并提供保卫所必须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等。
⑷ 应根据发包人要求,依据各合同缴纳一定的安全保证金,并遵守发包人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3、安全保卫工作
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依法组织施工。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随时设立和维护如下设备设施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后撤除。
⑴ 在现场入口的显著位臵设立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一图六版”或类似要求,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
⑵ 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足够的安全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
⑶ “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
⑷ 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⑸ 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臵及操作说明。 ⑹ 如有条件,应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
⑺ 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 24 小时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
⑻ 一定数量的合格消火栓和手提灭火器。
⑼ 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⑽ 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⑾ 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岗资质和有足够经验的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常驻现场,该安全员或工程师应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至少一次的有所有在现场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 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⑿ 对于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承包人应立即进行整改,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的施工。否则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视情节情况,对承包人处以罚款以至停工整顿的处罚并同时抄送发包人,损失由承包人负担,发包人具有向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⒀ 所有电工、架子工、电焊工、起重机司机、信号工、电梯司机、翻斗车司机、卷扬机司机、爆破工等特种工及砂浆和混凝土搅拌机、钢筋成型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技术熟练,持有临时操作证或相关证书的人员;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出示这类证件;承包人保证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违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⒁ 承包人应对所有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架、汽车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在使用前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测。要保证其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所有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
⒂ 承包人应对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在核实后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等的要求。
⒃ 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⒄ 承包人制定的用于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序等应报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备案;发包人现场管理部或总监理工程师的
此类审核或备案不解除承包人受合同制约的任何责任;承包人还应为那些不便于人员进出的永久工程施工区设立紧急情况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⒅ 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及发包人的保障
①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导致的对任何人士的人身损伤或死亡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
②承包人应负责和保障发包人及其授权代表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引致的对任何私人财产的损伤或损害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纠纷、损失、索赔或诉讼。
③承包人必须承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邻近建筑物、构件及市政管道等的日常操作所造成的影响, 负责修复工作的赔偿及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④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时填报风险费用,承包人在合同上必须承担可能于施工时产生风险的经济责任及其它合同上的义务。
⑤如承包人或分包商雇用的工人或其它受聘于工程或与合同有关的人员身体受到任何损伤时,无论是否有申请赔偿, 承包人必须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⒆ 现场保卫和治安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的保卫提供足够的保安人员及相应的设施和措施。
①承包人应为现场提供 24 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该授权人员仅限于发包人和承包人的雇员、其分包人的雇员、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人员、设计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雇员以及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执行公务或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盗或被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等。
②承包人应始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他的雇员或工人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公众及其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
③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并报发包人安全保卫部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承包人须对施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人员进出现场、生活区应有出入证,其中应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等内容;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禁止
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杜绝男女混居现象。来访人员必须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并经本工程人员引入。
④如果分包人/供应商,其他分包人和发包人,以及发包人雇佣的所有人员已经遵照执行了承包人有关现场保安和保卫管理的各项制度,但因承包人保安和保卫工作的不力或缺陷而给任何分包人/供应商,其他分包人以及发包人在现场的财产造成了损失,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⑤承包人须对施工及留守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消防及治安培训,并做好教育记录。
⑥承包人须规范项目管理,劳务队伍严格按使用计划进、出场,杜绝出现施工人员或施工队伍随意流窜多个工地、生活区的现象。
⑦承包人要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区突发治安案件应急方案,加强保安力量,及时制止寻衅闹事、械斗行为,创造一个和谐环境。
⑧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保卫管理负全部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全面负责。
4、事故报告
一旦发生事故,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以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尽快向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事故的详情。此外,在发生任何死亡或重大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用最快的可行方法通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向其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安全文明施工
⑴ 本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臵、办法的制定与实施、资料的准备等。
⑵ 承包人应充分认识本工程所处地理位臵,保证本工程的施工始终严格依照不低于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标准和规定。
6、环境保护
⑴ 承包人应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依照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环保制度和措施。
⑵ 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限制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及其它对公众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碍的后果,承包人应保证在合同期间,现场中气体散发、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能超过本地区有关规定的数值。
⑶ 承包人应保证在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中不得使用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材料,施工材料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
⑷ 承包人应在其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如果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任何后果由承包人完全负责。
⑸ 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污和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
⑹ 如果竣工验收须经过空气检验测试,检验单位须是北京市质检站认可的单位,其检验结果同时提交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三、违约责任
1、 承包人违反本责任书或国家、本市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者改正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顿,且每发生一次可扣减 2 万元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管理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损失。
2、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每次酌情扣减 1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违约金。
3、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由承包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每次酌情扣减 2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款作为施工安全违约金。
因承包人违反本协议或国家、本市关于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及其它一切赔偿责任及损失,并承担其它相应一切法律后果,在相应的安全事故未彻底解决完毕前,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解决完毕。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发包人、承包人签署后生效,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属文件,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作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安全保卫部(签字): (签字)
合同经办部门(签字): 紧急联络电话:
紧急联络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甲方:杭州山立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项目部
工程地点: 桩类: 规格: 数量: 项目负责人: 专(兼)职质量员: 合同造价: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地方政府质量管理条例和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施工质量责任协议书。
1、目标:
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认真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
2、双方责任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依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乙方在建工程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2.1.2、甲方有责任组织公司职能部门进行对乙方在建工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督促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或严重存在质量隐患,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出处罚。
2.1.3甲方有义务指导项目部做好工程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及强制性质量管理条例。项目经理为质量第一责任人,并配备相应技术负责人和专(兼)职质量员。
2.2.2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质量交底制度,将质量控制程序贯彻到班组和每位操作人员,并按规定和统一格式建立规范的质量检查用表。
2.2.3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应及时出具工作联系单进行修正。
2.2.4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取样。经监理公司认可,到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严禁弄虚作假、偷工减料。
2.2.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每道制造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2.2.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正确、齐全收集工程资料,签证手续完备。竣工后提供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交公司存档。手续齐全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2.2.7乙方施工中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2.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 章) (签 章)
签订日期:20__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切实履行项目部对____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____高速交警、局指挥部等的安全责任的承诺,为加强项目部郭车中桥高速公路改移施工龙长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施工车辆和机械出入和使用管理规范有序,杜绝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生命财产损失,项目部与施工班组和全体施工人员特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 安全目标:
杜绝交通事故
二、 甲方职责:
1、在高速公路范围内施工项目中,项目经理是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作业队长是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员是所负责施工作业现场各工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是本部门、本班组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必须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职值交通防护人员协助高速交警进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疏导指挥。
2、加强日常的安全巡查工作,对违规车辆、人员进行教育,遇屡教不改者可酌情进行处罚,处罚通知单无需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
3、及时依据工程实际定做各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牌,并按《交通安全组织方案》有序摆放。
4、协助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组织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进行部署、落实、总结。
三、乙方职责:
1、 自己遵守高速公路道路通行有关法律、法规,自己遵守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管理规定。严格遵守《高速公路施工交通安全组织方案》和《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要求。自觉协助甲方和高速交警部门、路政部门等单位交通管理工作。
2、凡在高速公路上进行施工作业和现场管理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工作装(套装),所有施工人员严禁横穿通行中的高速公路或拦截车辆,必须经公路天桥或涵洞上下班。
3、现场道路交通安全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报批的《赣龙铁路郭车中桥上跨厦蓉高速公路施工交通安全组织方案》组织实施,并按高速交警批准的时间组织交通导改施工。
4、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前必须按《赣龙铁路郭车中桥上跨厦蓉高速公路施工交通安全组织方案》中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精心组织。施工时必须顺道路行车方向依次由警戒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依次实施警戒和交通导改。
5、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导改作业时,应用专用车辆接送施工导改作业人员。施工导改作业人员不得在交通布控控制区外活动或将任何物体置于控制区以外。
6、进入高速公路施工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禁止无牌无证或牌证手续不全的车辆上路行驶,严禁无证驾驶。
7、各施工班组应加强对现场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和全体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积极协助项目部维护好施工路段交通秩序,确保施工现场交通安全。
8、所有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安全员管理。严禁酒后上班、不穿防护服上班等行为发生。确保施工期间,无行车责任事故,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9、加强本班组作业人员管理,彻底杜绝施工人员自由穿行高速公路,不得在路面行走、逗留,如违规人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班组和个人自行负责。
四、交通安全责任书时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日止。
五、本责任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项目经理): 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班组负责人或施工人员)
签订日期: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职责书,并确定(施工单位及具体职责人)为该施工区域的防火职责人。其职责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中务必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行业行规,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务必认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设备务必贴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务必在建设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三、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务必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务必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务必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务必贴合安全规定。易燃品要存入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
五、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务必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
九、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内
十、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理解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
十一、发生火灾要用心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十二、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四、本职责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十五、本职责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保障职工和设备的安全,确保_X风电场工程的顺利地进行,经项目部领导及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班长与_X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工程局、分局及本项目部所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个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严格遵守分局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在班长的带领下,认真参加“三工”教育,坚持班前“五分钟”的安全教育,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6、不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7、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部门或专职安全员的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8、施工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9、施工中发现危险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妥善处理并立即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或相关人员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以及违章指挥、强令冒险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检举与控告;
10、积极参加“安全月”和“百日安全”教育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11、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在接受事故调查时,应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权力
1、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有权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报告。
2、有权拒绝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违章指挥。
3、有权制止和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4、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考核原则
1、坚持“责任落实、风险共担、预期考核、奖罚分明”的原则。
2、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扣分不封顶的原则。
3、责任人在考核期内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为A0=300元。
4、项目经理委托主管安全副经理对责任人进行日常考核,年终汇总;项目经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兑现。
5、年终责任人如被上级单位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上级单位进行奖励,本项目部不再另外进行奖励的原则。
6、项目经理对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目标考核满分为Q0=100分,年终考核综合分值为Q,则年终考核兑现奖罚金额计算公式为:A=A0X1/3
四、考核细则
1、在上级安全检查中(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以下整改通知单为准),发现违章一次扣1—2分,责任人如果对现场违章现象处理不力甚至渎职发现一次扣5—10分。
2、责任人违章被开具罚单,每次扣2—5分。
3、责任人没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项次扣2—10分。
4、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项目部制定的《工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责任划分清楚后,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并按以下考核原则对责任人进行考核扣分。
①若责任人发生轻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②若责任人发生重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③若本班班员发生轻伤事故,如责任人负管理责任,则一次扣5—10分。
④若本班班员发生重伤事故,如责任人负管理责任,则一次扣10—20分。
⑤若本班班员发生因工死亡事故一次,如责任人负主要管理责任,其考核分全额扣除,负次要责任,扣除考核分20—50分。
⑥责任人如造成伤害他人事故,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5、班组如发生重大险情事故,每次扣责任人考核分2—8分。
6、班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下的机电设备、交通、火灾等事故若发生一起,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7、责任人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后,须再另行交纳同等金额的抵押金。
8、如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编制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责任人在考核期间调离本项目部,对责任人的任职期进行考核,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安全责任奖罚予以兑现,并退还剩余抵押金。
五、附则
1、本“责任书”由项目经理与责任人共同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2、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长签字(盖章):日期:
责任人签字(盖章):日期:
安全施工责任书
甲方:中石化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内容
1、乙方按中标合同书进场后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遵守甲方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2、进场施工前,乙方应对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人员持证上岗;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乙方施工队负责人或临时班、组长是施工队伍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同时乙方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现场安全员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
4、乙方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章作业和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如乙方有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应设围挡做封闭处理,围挡上挂设照明灯,引导夜间车辆行人出行;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项目部、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7、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设立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地点的临近带电部位,要设有专人监护。
(2)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带施工证,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防止发生物体打击,高空物体坠落事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3)施工机器进出场或在场内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注意安全;施工人员场内作业或场外活动应注意交通安全;车辆进场应降低车速,应不大于15km/h;需要断路施工时,应设隔离措施,并须有专人引导,施工用料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4)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配置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6)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
(7)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应具备一定水平的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8)搬运梯子和长物时,必须放倒搬运,防止触碰带电设备。
(9)进入旧有管线检查井等受限空间作业前,乙方应向甲方工程管理单位和安全管理单位提出作业申请,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乙方执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检测,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注意通风,防止缺氧及有毒气体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在电缆通道内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动工具受潮造成漏电,同时须做好消防措施。
(10)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及其他杂物,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接受甲方部门的调查。
(12)乙方应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颁布的《卫生防疫法》,做好预防非典、防禽流感等传染病,保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13)乙方在雨季应做好防汛工作,夏季应做好防暑降温,冬季采取冬施措施,保证生产人员健康安全,保证工程质量。
8、其它额外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青分公司
乙方: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青银高速迁拓工程三标项目部
为保障道路施工现场和过往车辆及人员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施工项目:青银高速青岛收费站迁移及拓宽工程
二、施工期限:自20xx年 5月 8日至 20xx年7月1日。
三、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循遵守甲方指定的文明安全施工规定。工程开工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其熟知在高速公路作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工程施工前乙方应根据施工区域确定交通控制方案,并将控制区域的具体位置、封闭方法及示意图报甲方。
3、必须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明显的施工标志。
4、施工现场须设置专职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违规现象及时整改。进入高速公路的施工车辆及人员须办理路政、交警管理手续,做到持证上岗;着反光背心,否则不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人员不得在安全作业区域外活动。
6、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X万元的安全保证金,若施工期内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保证金全额返还;但如果发生下列情形,安全金相应扣除:
(1)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行为,每人次扣款1000元-5000元。
(2)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正确的调度指挥,每人次扣款5000元-10000元。
(3)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施工,向乙方开具《高速公路作业现场违章行为整改通知书》,并每次扣款10000元。
(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堵塞现象,除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外,每发生一次扣安全保证金总额的30%。
(5)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事故或造成任何过往车辆、人员损失及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扣除20 %—50%的安全保证金。
(6)安全保证金扣除后,乙方须于次日将安全保证金相应补齐。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五、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甲方(项目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_________管理规定,为确保在_________广告安装、悬挂的安全,甲方对乙方的广告施工安全责任明确如下:
一、广告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责任范围:
1、在甲方场所内的后场宣传牌等广告载体的悬挂和安装,乙方必须确保其在安装和使用过程的安全性,同时,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派专人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消防、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上述广告载体及人员在施工期间的安全。
2、应对广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必须自行负责所带的设备、工具和各项物品的安全,若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5、如施工期间发现有施工人员有偷盗行为或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损坏甲方场所内的财物(包括设备设施、花草树木等),乙方除须赔偿全部损失外,并将取消乙方今后进入甲方场所施工的资格。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规范施工,做好施工安全消防保护措施,如造成施工人员、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或甲方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7、乙方所安装的后场宣传牌等广告载体在使用中发生脱落(除自然灾害、或甲方拆除外)从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遵守安全协议内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五、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六、本协议签订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乙方双方的约定,乙方承建甲方 工程施工任务,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过程中,甲方乙方都应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操作、规范、标准,并确定履行法、法规所赋予双方各自的安全职责。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始终在安全文明的前提下进行。现经甲方乙方商定,进一步确认,同意就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事宜明确如下,并就有关安全管理事项制定以下协议内容,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进场后应遵守国家和本市对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规定,包括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及标准,以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乙方对施工现场的规定负全责,凡在施工现场内(含生产现场和生活区)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事故、触电土方坍塌事故及管线折断、破裂、泄漏事故或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失火、失盗、人员伤亡事故,以及民生政治、刑事、治安案件和食物中毒、疫情、职业危害、交通事故等非正常死亡,除依法追究肇事者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外,一切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除外)。
二、施工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从项目经理到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在内),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使所有施工人员知情,并使操作人员制定和掌握具体的实施方法)。向有关部门提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保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乙方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力量实施现场安全监督、跟踪管理、并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发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要及时指出、坚决制止。
四、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并做到:
1、实施市政管线作业应根据基坑、基槽等和开挖深度、土质类别选择开挖方案,明确边坡或采取相应护坡支撑和护堤桩以防塌方。边坡周围施加静载(土堆等)或动载(泵车浇筑等)应符合相应安全规定。
2、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施工现场及其影响的区域内地下的障碍物清理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保
乙方承担(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除外)。
二、施工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从项目经理到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在内),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使所有施工人员知情,并使操作人员制定和掌握具体的实施方法)。向有关部门提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保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乙方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力量实施现场安全监督、跟踪管理、并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发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要及时指出、坚决制止。
四、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并做到:
1、实施市政管线作业应根据基坑、基槽等和开挖深度、土质类别选择开挖方案,明确边坡或采取相应护坡支撑和护堤桩以防塌方。边坡周围施加静载(土堆等)或动载(泵车浇筑等)应符合相应安全规定。
2、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施工现场及其影响的区域内地
下的障碍物清理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保
乙方承担(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除外)。
二、施工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从项目经理到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在内),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使所有施工人员知情,并使操作人员制定和掌握具体的实施方法)。向有关部门提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保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乙方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力量实施现场安全监督、跟踪管理、并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发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要及时指出、坚决制止。
四、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并做到:
1、实施市政管线作业应根据基坑、基槽等和开挖深度、土质类别选择开挖方案,明确边坡或采取相应护坡支撑和护堤桩以防塌方。边坡周围施加静载(土堆等)或动载(泵车浇筑等)应符合相应安全规定。
2、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施工现场及其影响的区域内地
下的障碍物清理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保护措施。
3、加强暑期中暑或流感的有效防控,发现异常立即了解情况并送医隔离。
4、施工作业前需对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器材等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无误后方可使用。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不得与金属物浸水位臵(导电物品)搭接捆绑在一起,各种临时电源线,绝缘皮要防止摩擦破损和被重物埋压。电动机、配电箱应按规定安装防护设臵、漏电保护器及接地、接零和设备专一电闸等有效控制。当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上锁。
5、在施工中动用明火(如进行电气焊作业)或高处作业等必须实行审批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含生活区)的消防设备、器材按有关规定配臵,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运输、储存、保管要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6、督促施工人员做好下班后清理检查工作,对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因素(如管道沟、槽,管道井及高低压线路、变电、配电设施)要采取防护措施,设臵防护围栏,设臵警示标识(含晚间设臵警示灯)。要严加防范、重点监控。在管道井下或密闭容器作业应严守操作规程并注意通风、照明和保持通讯联络,并有两个以上人员作业,以防因缺氧造成的事故。
7、实施挖土作业和拆除工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8、按规范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布臵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栓、消防水龙带、消防专职安全员。
五、乙方应按规定要求制定劳保技术措施,保证操作人员劳保用品和用工规范要求。
六、乙方应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和环保、环卫的有关规定设臵宿舍、食堂、饮用水及其他卫生设施。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如现场废水、尘雾、噪声、振动、坠落物等)进行有效地控制,为防止职业危害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七、外地施工人员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及时办理暂住证、做工证、健康证、外地施工队伍进京需及时办理注册手续,签订保稳定保安全责任书。
八、关心职工及外地施工队伍的生活,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最大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帮助他们客服工作、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思想稳定生产安全。
九、保证责任区内符合安全、环保、环卫要求,做到:不起尘无遗洒、进出车辆保洁,路面有人清扫,落实门前三包。
十、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对各种不安全因素、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提出的不安全问题及隐患乙方应立即整改,对当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可靠措施加以控制,对经指出不予整改的或乙方失职失误造成的事故案件的,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按违约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有效期至工程竣工时乙方撤离施工现场后。
十二、本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