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安全责任书(通用8篇)
1、外出人员应确保自身健康,身体符合出行要求。身体不适者主动提出,不报病情、勉强外出,造成的后果自负;
2、外出人员需带适合运动的衣物、遮阳镜、伞、护肤用品、自己必备的药品等;装备不符合运动要求,造成的损伤等由个人负责;
3、一切行动听指挥,参加出游的员工必须听从队长、副队长的安排;
4、遵守活动和作息时间要求,按时休息,确保第二天有充沛精力继续活动。往返统一集合乘车,不得私自外出。
5、上下车有序,在车上时,不得把头和手臂放到车窗以外,下车后不得乱跑; 活动过程中听从指挥,不要单独行动,遇到问题可与队长联系,请不要擅自作决定;
6、离开集体时,应约定返回集合地点和返回时间,集合时互相查看人数,发现谁没归队时应马上告知队长;
7、在海边沙滩游戏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遇到危险时及时向队长报告;
8、一定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钱和相机等贵重物品;
9、严格遵守上述关于安全方面的规定,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坚决杜绝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若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及时向队长报告。任何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X年XX月XX日
为了自驾摩托出行旅游路途中的安全,各位车手本着平等协商,互相帮助,共同维护行车安全的宗旨,经共同讨论,对出行路线、行车秩序、行车规则、互助义务等内容达成如下共同约定:
一、出行路线:
出行路线所有车手及随行参加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未经其他人员同意,绝不能擅自更改。否则,若发生相关的意外事故,与其他成员无任何责任关系。
二、行车秩序:
1、车队设立领队、收尾、安全员,车手须服从组织调度,行驶过程中按排序行进。每次出行前对各出行车辆次序进行编组,行驶过程中不可随意变队超车(除特定探路指挥人员外)。车队在行进途中,定好头车与尾车,组员严禁无故超车行驶。
2、车队在行驶途中,必须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规。所有车辆在行进中必须保持在头车以后,尾车之前,按单排排序行驶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前后车间距。绝对禁止超越头车。
三、行车规则:
1、车队在行驶途中临时停车或驻地停车时,必须规范排列,车队停靠道路右边依次排列,严禁乱停放。
2、领队左臂高举,为示意车队发车或停车;左臂上下晃动,为示意减速慢行;左臂前后晃动,为示意加速快行,车队中间车手则应做出同样手势,以向后边车手示意传达。
3、在集体活动期间,为保证参与者车辆和人生安全,严禁独自外出。出行人员不得无故离队。出行途中(包括返回途中)不可私自脱离队伍,若有特殊原因需要私自行动,需告之后方可离开!并视为在此期间暂时或就此与本次活动无关。
4、驾驶时严禁饮酒,绝对禁止酒后驾车。在野外活动中,不可乱扔对环境有污染的垃圾,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四、互助义务:
所有车队成员均有互相帮助义务,如有发生掉队、故障、检修、意外等情况,其他车手须给予及时帮助。
五、约定事项:
1、性质:这次活动只是与志趣相投的同伴结伴约定非营利活动,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组织者,本次活动发起者不承担提供任何责任服务的义务。
2、年龄:活动参加者都是具有自我判断力和自我约束力的18-60岁的成年人,活动的参加者须自行购买保险,责任自负。谢绝儿童参加;未成年少年须在父母带领下有条件的参加,由其父母承担安全监护等法律责任。
3、非营利性质:包括领队在内,费用完全AA制。完全以自愿自助形式进行。依照惯例,活动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门票、娱乐费用。活动前预收费用,活动结束时据实结算,由公推的同伴当场结清。
4、领队:活动自荐或公推的领队及收尾、安全员,以多数人认定为准。领队(收尾、安全员)应尽力承担事务性工作,其服务是义务的,所起的作用是协调与支持活动的顺利开展。领队(收尾、安全员)和参加者都应尽力提供并熟悉活动相关资料。领队(收尾、安全员)无法保障参加者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在活动中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整体的原则进行。
5、风险:参加者应当正确评估活动中存在的预计可能的风险,以及其它无法预计的风险,自行评判风险承担能力,自愿参加。每位参加者承诺,非他人故意造成的意外人身损害后果,全部自行承担,领队和其他参加者及俱乐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参加活动者个人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活动中发生风险和意外事故必要时可请求同伴提供救援和支持。但同伴为此提供的救援和支持属于同伴间的感情及道义责任不能视为法定或约定的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6、健康要求:参加活动者须自行做身体健康检查。谢绝高血压、心脏病、或心理素质不良等不适宜活动的疾病患者参加。
7、所有参加活动人员视同认可本约定。活动开始后,本约定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约定,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以上内容各车手均已共同约定知悉同意,并予确认及承诺将共同遵守。
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并有一定的危险性,参与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权改变计划并进行积极救援,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
户外活动都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无法预计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您可能遇到的危险(车祸、溺水、摔伤、烫伤、其他无法预料或无法避免的危险),凡参与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请参与者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危险和风险承担能力,需慎选择参加,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自负,领队及其队员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与者如遭受人身损害,组织者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报名参加视为完全同意本召集的内容与活动方式的约定,并严格按要求参加活动。
所有参与者对此次自驾游活动的参与都是完全自愿的,参与者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自签名之时表示该约定生效到活动结束自动失效。
所有参加活动者签名确认,本协议在不与法律冲突情况下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一、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活动安全保障措施。
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要组织安全工作组,所有参加活动的同学都是外出活动的安全小组成员。明确学生集体负责人、学生干部等个人责任,对外出活动期间的各种安全问题充分估计,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听从带队组长的指挥,不擅自作主。
三、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务必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租用具有营运资质客运企业的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合格,应有五年驾龄,严禁车辆超载,严禁驾驶员救护驾驶和疲劳驾驶;务必选择有安全和卫生保障的饭店、宾馆食宿,防止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四、全体学生都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管理的要求,不个人私自行动,不在无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登危险的山或下海(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险的行为等。
五、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发生安全事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处置过程中,第一要务是确保同学生命安全,组织有能力的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六、学生如违反安全管理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七、本责任书学生集体负责人签名后生效,有效期为此次活动的全过程。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负责人持有一份、学生集体持有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生集体负责人签名:
小组负责人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时间、地点:
年 月 日
第一条:本人自愿自行乘车返京,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本人在返京路途中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本人自己承担。
第三条:在返京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学生签字:系部辅导员签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第一条:本人自愿自行乘车返京,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本人在返京路途中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本人自己承担。
第三条:在返京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X年XX月XX日
随着国家经济迅速发展,车辆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拥挤,近一段时期以来,全国各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断,其中涉及到学生的就不少,这些事故造成的伤亡,危害了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
为了家庭的幸福安康,请你和家人,尤其是监督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通校学生离家较近的最好步行上学,这样既锻炼了身体又保证了安全。建议步行区域:北到建设街,南至渔洋街,西到兴桓路,东至顺河路。在这个区域之内的学生无特殊情况的请让其步行上学。
2.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允许骑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允许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
3.摩托车后座,不得搭载未满12周岁的孩子。
4.不坐超员车,不坐车况不好的车。
5.没有家长陪同,不拼车。
6.步行要求:靠右靠边走人行道。
7.骑自行车要求:不打闹,不两人以上并行,不占机动车道,不撒把骑车,不飙车。
8.文明乘车,不推挤抢座,主动给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孕妇让座,不坐病号座。
9.接送孩子时按提示路线走,在校门两侧北边停车,从靠近人行道一侧下车。
学校负责监督教育,家长负责监督,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孩子出行安全,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桓台县世纪中学
X年XX月XX日
为维护校园安全秩序,确保师生安全,提高教师校内驾驶车辆的安全意识,解决教师私家车校外无法停放的实际困难,根据教育体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允许教师私家车在确定的路线和限速的条件下驶入校内固定区域停放,并由学校责任人与各教职工私家车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签订对象:本校教职工进入校园的私家车责任人。
第二条:责任目标:杜绝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私家车责任人具体落实好以下工作:
1、驾车人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交通规则。
2、教师自觉维护校园交通安全,驾驶车辆必须以5公里/每小时以下的速度进出校园,无特殊原因,学校课间活动时间严禁私家车进出校园。
3、私家车进出校园要早进晚出,谨慎驾驶,注意观察,慢速行驶,不得与学生抢道。
4、任何情况下,在校园发生车辆与学生碰撞事故,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全部承担。
5、学校在固定区域提供教师停车场所,私家车要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区域,车辆出现碰撞刮擦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学校仅提供从大门到停车场所的通道给教职工驾车使用,其它区域严禁驶入。
7、私家车严禁停放在校园门口和教学区,不得阻碍师生出入;
8、车辆要按时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病车不出门。
9、严禁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赌气开车、疲劳开车、超速行驶等。
10、教师私家车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
第三条:责任追究:如因疏于管理、操作不当、违反责任书第二条酿成的安全事故,将按照《十五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石嘴山市第十五小学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严肃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附则。
1、本责任书供本校使用。私家车车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责任书由私家车责任人、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
4、责任书一式两份,私家车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私家车责任人(签名):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师签名:
为有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在工作中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对各岗位的安全责任采取谁主管、谁分管、谁操作、谁负责的层级安全责任制。 同志,在本公司从事其岗位安全责任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2、协助科长做好本部门工作,履行分管安全工作职责。
3、做好安全工作原始记录,建立健全档案和台账,填报统计报表和资料。
4、督促和协助安全内勤做好收集、整理和保存安全管理文件及有关安全资料的工作。
5、定期分析安全情况,向领导提供文字数据和资料。
6、做好安全会议、安全学习培训、安全工作活动等各种记录及资料整理。
7、负责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适时监控公司车辆安全运行状况,纠正安全行车违章行为。
8、负责公司车辆的保险工作,做好公司车辆的保险台账,严把车辆的保险关。
9、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
的经济处罚,并且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为公司安机科内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服从公司安机科科长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凡在工作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失职,导致不良后果,愿接受处罚和相关责任的追究。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