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学生安全责任书(精选28篇)
贵家长:
学生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学校及家长的责任重大,为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应准时到校,按时回家,因病因事请假须有班主任(家长)签名的请假条,且要有家长(班主任)的联系方式。不准随意缺席、旷课,不允许放学后,在学校、街道上逗留,打台球、进"三厅"、上网吧,甚至夜不归宿。如果因以上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的,学生本人及家长负全部责任。
二、禁止学生来校携带刀具、铁棍、钢管等危险物品或易然、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果发现立即没收,并且公开处理,如果由此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的,学生本人及家长负全部责任。
三、禁止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应由老师进行调解,严禁通过暴力手段解决。反之,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校纪处分,造成轻微伤害的按事故责任承担医疗费,造成严重伤害的除承担医疗费外,并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三条,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必须明确,自觉履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时间:XX年xx月xx日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甲方(学校):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5、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加强住校学生管理,对夜不归宿的学生,专职人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8、适时向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9、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10、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11、来返学校的路上,坚决不得乘坐非客车的机动车辆。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责任由家长自负。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学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保存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台州学院学生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 学校责任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学校秩序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因为下列各种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学生从事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任何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 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如果出现下列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生违反学校禁止性规定的;
(二)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三)学生违反实验操作规则的;
(四)学生私用电器的;
(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六)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社团组织外出活动的;
(七)学生在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
(八)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发生的;
(九)寒暑假期间学生在校外或者学生自行滞留学校及自行到校发生的;
(十)学生参加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的。
三、 其他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而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学生在校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四、 附 则
(一)本协议适应于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三)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五)本协议解释权在学生处。
甲方: (盖章) 乙方:学生(签名)
为确保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有权利和义务收缴管制的各种物品(刀具、枪械、药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学生将其带入学校,如有严禁物品带入学校发生不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负责。
二、学生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准在校期间大家斗殴,滋衅肇事,如发生打架斗殴造成伤亡事件,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进行处理,因其发生所有费用全部由肇事学生家长负责。
三、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在途中发生不安全事件由学生负责;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纪律,若逃学,无缘旷课,发生不安全事故概由学生负责。
四、学生.家长要随时检修自行车刹车及其它部件,学生在校内骑车横冲直撞。骑摩托车上学,在途中骑车发生的不安全事故概与学校无关。
五、学生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盗、消毒工作。禁止学生私自下塘、河、海游泳,在返学校途中,假期私自下塘、河、海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家长要督促学生,不准夜不归宿,不准夜间搞户外体育活动,如玩单双杆,吊环等;不准晚间在寝室点蜡烛和乱烧蚊香集各种酒精(电)炉等:如发生不安全事件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家长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在校期间如 发生纠纷要积极与学校配合及时处理。[莲 山课件]
八、学生到校后,上下楼梯靠右走,不拥挤,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画,不开无聊可造成伤害的玩笑。不讲不文明语言。因追逐打闹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九、学生翻越围墙,鉄栅门,骑坐房走廊栏杆(或围墙)和在栏杆(围墙)旁边推拉等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住校生__出学校,发生一切事故概由学生负责。
十、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抵抗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机关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特别说明:节假日学生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缀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学生与学生家长必须签名〕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11、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110、11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4、家长监管时间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节假日由家长全天监管。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家长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12月31止。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 学校____年级(____)班 学生姓名: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和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有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并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1.独自或伙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栏杆,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的。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吃不清洁的食物的。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家长和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走廊、梯子、过道间拥挤,在校内追逐打闹,在校内 外打架斗殴的。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的。
7.违反交通法规私自骑车上学的。
8.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的。
9.进入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
10.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和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
11.在校园内玩火(住宿生不准在寝室内生火、点蜡烛、点蚊香)、玩电(住宿生不准在寝室乱搭电源线)、玩甩炮、火炮等。
12.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13.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4.在上学、放学时,如遇到恶劣天气,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亲自护送孩子上下学。来校与回家的途中发生的事故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1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发生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此责任书经签字之日起生效,至X年9月1日止。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__ 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障碍(由学生父母亲自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年 月 日
应届毕业生安全责任书
班级:六年级(一)班 班主任:
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我校定于X年6月6日进行毕业考试,考试结束后除录考西藏班的学生外其他孩子有监护人领回家中休息。于在X年6月14日上午10:00召开毕业典礼,六年级全体学生正式毕业并发放《毕业证》,毕业典礼结束后学生由家长亲自带回家。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保证您孩子的身心健康,时时刻刻想着安全第一,特签定《应届毕业生安全责任书》。请各家长做为法定监护人,要务必做好各中学下发录取通知书为止这段时间的安全工作。
1、学校在学生毕业前组织召开班级为单位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向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保证自身的人身安全。
2、家长对学生毕业离校至初中入学期间的安全要全面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出行安全,预防交通事故。
4、预防溺水,不准游泳或到坑、塘、河、沟、渠边玩耍。遇雷雨天尽量不要外出,不在高大物体下避雨,以防雷击。
5、教育您的孩子不准随便动用电器、电线、插头等。
6、预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教育您孩子不玩易发生伤害的玩具和游戏。不玩火,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密集区或其它公共场所。
7、预防食物中毒,严格把好卫生关,不食用过期、腐烂、发霉、没有卫生合格证的食品和饮料,与此同时根据春夏季流行病、传染病的高发特点,请做好各种预防工作,要求孩子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让孩子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8、教育您的孩子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损坏公物,不赌博,不扰乱社会秩序。
9、不听、不信、不传谣,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宗教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0、远离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时刻树立安全意识,珍爱生命,健康成长。
11、未经家长同意,不能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
12、节假日期间,家长、同学要安排好假期活动,学校也希望各位同学端正学习态度,合理安排假期时间,请家长督促孩子适当复习功课,做好初中教材的预习。希望各位同学能严格服从监护人的安全监管,争取“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里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13、学生因不遵守本《责任书》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
1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有效。
校长(签字)或盖章: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2、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3、学校在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5、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6、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7、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8、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鞭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0、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1、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非上课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2、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3、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以上诸条望学校、家庭、学生共同遵守,确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安全是学生家庭幸福、快乐学习、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更是一种珍爱生命的积极人生态度。为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同学签定如下安全承诺书,内容如下:
本人郑重承诺,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下列安全要求:
一、提高自我防范、保护能力,增强防火、防盗、防骗、防毒、防意外伤害意识。
二、不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聚众起哄等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严格遵循学校军训、实验、劳动、体育等实践教学课程操作规程,外出实习、见习期间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条例。
四、在公寓内不吸烟、酗酒、点蜡烛、放鞭炮、使用明火;不乱接电源线、网线和使用违规用电器,使用电器时,本人必须在场,做到“人走电关”;不使用酒精炉、煤气炉;不在宿舍经商,拒绝推销人员进出宿舍;休息或离开宿舍时随手关门;未经学校批准,不在校外租房居住,不迟归,不夜不归宿,不在宿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不豢养宠物。
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在马路打闹嬉戏,过马路走天桥或斑马线;不乘坐“三无”车辆。
六、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他人声誉的活动;不通宵上网;不浏览非法网页;不沉湎网络游戏。
七、热爱生活,珍爱生命,正确面对困难与挫折,理智处理情感问题和矛盾纠纷,保持身心健康。
八、不随意将自己的信息告诉陌生人,不轻信网络朋友,不贪图意外之财,不参与传销组织。外出求职应聘、勤工助学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和人身伤害。
九、不单独到山上、河湾或偏僻处学习、游玩;不私自下河游泳或从事其他冒险活动;不擅自组织或参与未经学校允许的各种外出旅游活动。
十、不到无正规营业执照、无卫生保证的摊点用餐。有病及时就医,需要帮助时及时告知老师。
上述承诺,本人将严格遵行,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注:本安全承诺一式两份,学院、学生各执一份)
学院 年级 专业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加强孩子安全教育,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有下列行为导致学生自身或他人伤害的,家长或监护人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交通安全监护:要教育孩子在上、放学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按路队行进,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马路上追赶打闹,禁止未满12周岁儿童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等车辆,禁止未满16周岁少年儿童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中小学生使用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乘坐超载车、酒后驾驶的车、无牌无证车,以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到校,不过早到校。小学低段学生和新集镇来校就读学生上、放学家长必须亲自接送。
2、学生具有危险行为,学校教师已经教育、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家长要督促教育、帮其改正。
3、学生行为或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
5、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以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学生自杀、自伤、服毒等意外情况。
7、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8、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家长不接送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9、夜间不按时睡觉,私自溜出学校引发的事故。
10、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与校外有劣迹人员不正当交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11、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特定情况下学校放假后发生的,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外发生的。
12、私自下水洗澡、强行渡河、爬山、远走离校、自发组成团伙出外游玩、招惹狗、蜂、牛、蛇等易给人带来伤害的动物、虫子造成伤害的。
13、旷课、擅自外出、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在校内外吸烟玩火,在教室或宿舍、操场、走廊、楼梯内上蹦下跳、在校院内骑车、出入校门不下车、攀爬电杆、树木、围墙、大门、楼梯、栏杆等造成的伤害。
14、因开玩笑引发冲突造成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劳动和外出参加其他活动中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的伤害。
15、触摸、乱接或私自使用电器而造成的各种伤害,使用弹弓、刀具、飞镖等易燃易爆危险玩具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
16、食用、饮用不卫生食物造成的。
17、因家长或监护人教育方法不当,不按时接送、管护,导致学生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18、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予以解决。
X年XX月XX日
教育培训中心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划分责任界限,落实安全责任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其他监护人,本中心与学生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每位上课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并服从本中心的安全管理。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病有事必须由监护人提前一天向本中心教学部书面请假或电话请假。(电话:);
4.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气枪、红外线手电筒等违法违禁物品进入教室。出现火灾、地震时,应按安全通道方向逃生。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老师或者家长报告。
5. 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严禁私自下塘下河游泳钓鱼,不到施工场地和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危险地带游玩和逗留。因上述行为出现事故的由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6.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本中心会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由监护人负责按时接送,因监护人接送不到位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中心地处繁华地段,行人车辆较多,学生上课期间不得向窗外扔水瓶、石子等东西,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及监护人自负。
8.本协议一式一份,学生入学时由家长和学生签字后交由本中心存档。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中心上课期满为止。
环球教育培训中心(盖章) ; 学 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毕业年级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加强孩子安全教育,认真履行监护职责,有下列行为导致学生自身或他人伤害的,家长或监护人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交通安全监护:要教育孩子在上、放学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按路队行进,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马路上追赶打闹,禁止未满12周岁儿童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等车辆,禁止未满16周岁少年儿童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中小学生使用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乘坐超载车、酒后驾驶的车、无牌无证车,以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到校,不过早到校。小学低段学生和新集镇来校就读学生上、放学家长必须亲自接送。
2、学生具有危险行为,学校教师已经教育、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家长要督促教育、帮其改正。
3、学生行为或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
5、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以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学生自杀、自伤、服毒等意外情况。
7、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8、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家长不接送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9、夜间不按时睡觉,私自溜出学校引发的事故。
10、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与校外有劣迹人员不正当交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11、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特定情况下学校放假后发生的,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外发生的。
12、私自下水洗澡、强行渡河、爬山、远走离校、自发组成团伙出外游玩、招惹狗、蜂、牛、蛇等易给人带来伤害的动物、虫子造成伤害的。
13、旷课、擅自外出、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在校内外吸烟玩火,在教室或宿舍、操场、走廊、楼梯内上蹦下跳、在校院内骑车、出入校门不下车、攀爬电杆、树木、围墙、大门、楼梯、栏杆等造成的伤害。
14、因开玩笑引发冲突造成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劳动和外出参加其他活动中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的伤害。
15、触摸、乱接或私自使用电器而造成的各种伤害,使用弹弓、刀具、飞镖等易燃易爆危险玩具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
16、食用、饮用不卫生食物造成的。
17、因家长或监护人教育方法不当,不按时接送、管护,导致学生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18、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至学生毕业离校前有效。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予以解决。
学校春季作息时间 :早上到校8:15,上午放学11:40;下午到校13:00,下午放学16:10(一、二年级星期二至星期五15:20);周五下午放学14:30 。
年级学生: 家长: 班主任:
监护人电话:
X年二月十五日
毕业年级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毕业年级学生中考期间以及中考后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家长、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学校、家长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中考和中考后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3、严禁教师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责任。 严禁学生擅自组织各种活动,出现意外事故由学生方负责。
5、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6、中考期间学生在校内,校方由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在校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政府部门追究责任。
7、中考前和中考后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严禁学生进入“三厅一室”;严禁学生擅自组织聚会(喝酒等),否则造成的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校方概不负责。
8、中考期间学生身体健康发生异常情况,(曾有何病史,不便剧烈运动)及时通知学校老师,以便共同管理,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9、 中考期间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要以健康的身心迎接中考取得好成绩。
10、本责任书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毕业终止。
学校(盖公章) 学生家长(签名)_______
安图县朝鲜族学校
X年6月24日
学生安全工作是学校、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和社会的稳定,政府、学校、家庭都有责任。根据市教育局《平安校园评估标准》要求,为确保学生的安全,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特要求各班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及学生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要结合学校和学生个人实际,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进行遵纪守法和网络文明教育,严防青少年犯罪现象及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生也要经常进行自我教育,提高防患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安全要求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听从老师、家长教育,不做老师、家长不让做的事。
2.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3.不到危险的地方游戏活动,尤其不要到池塘、河坝游泳、溜冰,严防溺水死亡事故发生。
4.注意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学生一律不准燃放烟花爆竹。
5. 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 掌握消防常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 同学之间要团结协作,正常交往,不打架骂人,不拉帮结伙,不勾引社会青年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8. 学生单独外出,须经班主任同意,集体外出活动,须经校长或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活动。
9. 上下台阶要靠右行走,不在校园、教室内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画,不讲不文明语言。
10. 体育活动要按体育老师的要求进行活动锻炼。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要防患于未然。学校、家长、学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确保学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110”、“119”、“120”等号码的功用。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层层负责制,要求全体学生、家长以及班主任做到以下相关各条:
一、全体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张店区实验中学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中学生一日常规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准时到校,按时回家。有事要请假,并有家长签名。放学后,不得在校内外随意逗留、打台球、打游戏、上网吧、去歌舞厅、看录像等。
三、学生在课间休息、课外活动期间禁止在校园内追逐嬉闹、起哄、追打,不得进行翻围墙、窗户、栏杆等攀高下低行为。严禁在教学区内踢球,上下楼梯要有秩序,行走靠右,切勿拥挤。
四、电脑课、劳动课、体育课、训练以及实验操作等要注意安全,按规定进行,不得搞危险操作。未经许可,学生不准私自在单杠、高低杠等器械上活动。
五、学生禁止乱动乱摸教室的用电设备和插座,发现电风扇、日光灯等用电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用,并向学校报告,禁止在学生教室私拉乱接,违章用电。在离校前关好教室电器,关好门窗。
六、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逆行及乱横穿马路,不骑飞车,不在校园内骑车。
七、遵守餐厅就餐规则,严禁未经同意强借强用别人的饭卡,不抢位、不大声喧哗,不在餐厅追逐打闹。
八、不得纠集校外人员到学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更不能在校外聚众斗殴。
九、不得酗酒,不得介入或参与赌博、盗窃、勒索等违法行为。
十、学生禁止玩火等危险物品及游戏,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十一、注意饮食卫生,预防病症和传染病发生。
十二、严禁学生私自组织出外参观、旅游,节假日外出须有父母陪同。节假日学生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十三、家长应如实和班主任沟通,以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进行特殊照顾,防止在各项活动中出现问题。
十四、家长应加强对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学生到校回家,经常到校了解学生表现,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凡在外租房住宿学生,须经家长同意,家长要及时检查在外住宿的情况。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学校不负相关责任。
十五、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在参加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学生而不管不顾。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状况,建立严格的班级点名制度,对无故旷课或不明原因早退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去向,并在1小时内报告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如遇不安全事故发生,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学校。
十六、此责任书经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名后生效,存于安全办公室。 以上各条要严格遵守,凡有违犯造成不安全事故者,责任自负。
学生:__________ 家长: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 班主任:_________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的事故者,责任自负。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 ,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有关要求和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2、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限入保的)。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
乙方(学生):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学生寒假安全责任书为了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寒假,彻底杜绝寒假期间学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特签订寒假安全责任书:
一、班主任寒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并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好寒假安全目标责任书。
二、学校要求学生家长对学生寒假期间安全进行全面监护。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把学生寒假期间防烟花爆竹伤害、防触电、饮食卫生、交通安全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三、学生在寒假期间,学生家长必须监护做到:
(一)、警钟长鸣,注意安全。
1、认真学习安全常识,遵守安全公约,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
2、天寒地冻,减少外出,如须外出须在家长带领下外出,必须做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掌握安全用电常识,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不靠近电源,不随便动各种电源插头、电线。使用电器须由家长指导。
4、不玩火,远离火源,注意消防安全,预防煤气中毒。
5、不在危险地带玩耍,不做危险性游戏,远离危险因素。
6、远离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不准进入网吧、台球厅等不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不打架斗殴,不搞恶作剧,不做有损自己和他人的事,不长时间看电视或玩电脑游戏等。
7、注意饮食卫生安全,不暴饮暴食,不吃冷食和生食,不乱吃水果及不明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二)、做好学习、生活安排。
1、按时完成假期作业。
2、抓紧时间适当补差、补缺。
3、寒假期间多读有益书籍,开展“每人读一本好书”活动。
4、过一个节俭、文明、祥和的春节。
四、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五、利用假期时间认真分析前一段时间学习状况,总结成绩,明确不足,同时制订出下学期切实可行的学习、生活计划。
六、安全警钟,应长鸣不止,希望每位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确保子女假期身心安全。凡在假期出现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放假时间:
依上级要求,寒假从20__年1月 日(农历腊月 )起,至20__年2月 日(农历正月 )结束, 月 日正式开课。
学 校(盖章):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学 生(签字):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就寝、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星期天,节假日远道的同学的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星期天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平乐、东赵等近道每天回家吃饭、住宿同学的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教育学生按时做息,注意交通安全,放学、来学路上不拐路,不到危险的地方去,不到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室等地方玩耍,校外时间发生的任何事故与学校无关。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密切与学校配合, 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9、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10、本责任书由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汉圆实验中学
__年9月
为规范在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根据 《未成年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学生安全落实到位,现由房东(责任人)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订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房东(责任人)责任
1、房东必须检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家长、学生确认安全后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学生,须经家长及监护人同意,由房东与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后方能租房借住。
3、房东有管理租房学生的权力和义务,必须把男女生分开租房,不能让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间房内。
4、禁止学生在租房内燃煤取暖、煮饭,及乱接电线烧电炉或用电老虎等烧水。
5、严禁房东把燃烧的煤灶、气灶烟囱正对楼上租住的学生,以免学生煤气中毒。
6、房东要严禁外来人员对租房学生的骚扰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对学生侵害的,房东必须及时制止并报有关单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东必须清理和检查学生下晚自习后归宿情况,如发现学生未归时必须及时向家长(监护人)联系。
8、禁止学生在寝室内打牌、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
1、家长及监护人必须联系房东确认出租房屋安全并与房东签订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责任书后并交清房租费(须有收据或凭条)方能租住。
2、家长每天对子女上、放学时间与房东和学校联系,随时掌握学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学生的归宿情况应主动与房东联系。
4、每周放双休和从家到校时,家长及监护人应与房东和学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
5、家长应随时保障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房东一份、家长(监护人)一份、学校一份。
责任人(房东):
家长及监护人:
20xx年月日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周一班会应加入“安全法制教育”内容。用《守则》、《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住宿生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夜不归宿或翻越围墙外出造成的事故由自己负责。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持假条方可出门,并在门房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学校和家长各保存一份。
商州区大赵峪初级中学(盖章) 班主任(签字)
年级 班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X年XX月XX日
为规范在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根据 《未成年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学生安全落实到位,现由房东(责任人)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订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房东(责任人)责任
1、房东必须检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家长、学生确认安全后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学生,须经家长及监护人同意,由房东与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后方能租房借住。
3、房东有管理租房学生的权力和义务,必须把男女生分开租房,不能让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间房内。
4、禁止学生在租房内燃煤取暖、煮饭,及乱接电线烧电炉或用电老虎等烧水。
5、严禁房东把燃烧的煤灶、气灶烟囱正对楼上租住的学生,以免学生煤气中毒。
6、房东要严禁外来人员对租房学生的骚扰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对学生侵害的,房东必须及时制止并报有关单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东必须清理和检查学生下晚自习后归宿情况,如发现学生未归时必须及时向家长(监护人)联系。
8、禁止学生在寝室内打牌、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
1、家长及监护人必须联系房东确认出租房屋安全并与房东签订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责任书后并交清房租费(须有收据或凭条)方能租住。
2、家长每天对子女上、放学时间与房东和学校联系,随时掌握学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学生的归宿情况应主动与房东联系。
4、每周放双休和从家到校时,家长及监护人应与房东和学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
5、家长应随时保障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房东一份、家长(监护人)一份、学校一份。
责任人(房东):
家长及监护人:
20xx年月日
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深入发展,全国各类高等学校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打好形式,办学规模日益扩大,校内人员日益增多,办学形式也日趋多样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这对于人、财、物非常集中的学校来说,无疑使安全保卫工作的任务变的日益繁重。而学校的治安保卫队伍,肩负着维护校内治安秩序,打击刑事犯罪,保护校内公私财产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查处治安灾害事故的重任。因此学校的保卫组织,必须要适应发展的新特点,建立高素质的保卫队伍,保证学校内部的安全和稳定。
一、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凝聚力
为了开创治安管理工作的新局面,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到头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在提高队伍素质,培强凝聚力上下功夫,认真组织全科同志学习贯彻院处、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提高全科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统一了思想,强化了队员的服务意识。坚持每个队员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经常性召开会议进行通报分析,采取相应的对策,群策群力,不断提高整体技能,促进了工作前进和发展。
二、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治安防范能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和作案手段越来越现代化,智能化,为了进一步加强保卫工作,我们体会到要从狠抓基础工作入手,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工作总结《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发案少,秩序少,政治稳定,师生满意。否则,师生员工就缺少安全感。在工作中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处处起带头作用,做到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夜班、带假日值班制度,各项工作抓落实,严把门卫关,坚持门卫巡逻24小时全天候值班,把门卫和巡逻管理正规化当作一面镜子,来检验治安的力度和成效,使执勤质量不断提高,执勤人员做到不管是酷暑严寒,还是刮风下雨,始终保持警容整齐。做到了严格管理和文明执勤相结合,严格管理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坚持纠正违章,先敬礼,并在门口摆放了打气筒和简单的修车工具,开展了便民服务活动。在巡逻中我们增设了17处巡查点,重点部位家属区,办公楼专人值班,夜间检查各重点部位执勤人员情况并登记巡逻路线,交叉进行,抓获盗窃现行3人,返还学生自行车12辆,产生了震慑力,师生员工增强了安全感。其次,学校保卫人员要热爱保卫工作,自觉做到:“自尊,自省,自警,自励”,具有“一不怕苦,而不怕死的精神”,而对不法分子要挺身而出,不推诿,不回避。要坚持原则,大公无私,秉公办事,不怕得罪人。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惩治不法分子,自觉主动地干好治安保卫工作,全方位地为师生员工做好安全服务。
总之,保卫组织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保卫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而且应当有更高更严的标准,做讲政治的模范,并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这样,学校的保卫组织才有可能拥有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严格管理的高层次,高标准的干伍,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的稳定做出贡献。提高保卫干部的素质,是保卫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事关安全稳定的需要。在任何时期,任何情况下,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为有效管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运行,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及其家庭与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乘车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1、学校抓好接送学生车的安全监督和车主、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符合上级部门的运行和管理要求。严禁超载学生,严禁违章驾驶,严防漏接学生。
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5篇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5篇2、学校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台帐,做好记录,并收集保留专项资料备查。
3、在学生车突发事故后,车主和家长要协助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不无理取闹、不推委责任。
4、车主要严格按照签订的安全责任状要求进行学生接送。
5、车主要做好学生在接送途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主动与学校教师、家长联系,取得老师、家长的密切配合。
6、家长要认真做好孩子乘车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孩子携带危及乘车安全的任何物品,学生乘车一定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以防来自车内外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危及孩子的安全。
7、家长要及时在停车点接送自己的孩子,上学时待孩子上车后家长方可离开;放学时家长提前在停车点等候孩子,及时接走。
8、乘车前以及途中,司机、家长或学生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9、该接送学生车由车主个人购买并使用,学生乘车上学、放学是家长和学生本人自愿的行为,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因乘车等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长和学生及该车车主自行负责。
监护人:
车主:
班主任:
学生:
班级: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负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文明礼貌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会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校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并督促学生按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学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时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要经常与孩子沟通,了解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及时疏导、帮助。
5、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
6、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全面负责学生在假期内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注:家长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时长期有效。)
班主任(签名):学生(签名):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习惯,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2、学生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3、学生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4、学生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学生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学生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交通法规规定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一律不能骑自行车上学,因此未满12周岁的小学生禁止骑车上路。
8、家长保证孩子上下学乘坐车辆的安全。不包、租车上下学,不要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不要乘坐“三超”车辆(超速、超载、超员),不要乘坐“三违”车辆(违法行车,摩托车、农用车载人,有危险品车辆载人,报废车辆),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严禁在校门口乱停乱放,应远离校门接送,不阻塞学生行走通道,保证学生路队畅通。
9、家长要做好双休日、节假日及学生在家时间的监管。
10、学生因违犯以上条款和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交通安全责任,学生或其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其行为要对自己、对学校、对家长负责。
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校 (章): 班主任: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新安边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原则上在我校上学的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况确实要寄宿的,要告知学校详细情况并签订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房东必须保证租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电等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否则房东不得给学生及家长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学生必须要有家长或委托人陪同看护管理,委托人必须是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看护责任的直系亲属,否则不允许在校外寄宿。
四、家长或委托人要定期检查租住房屋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东解决并向学校告知情况。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不参加低级庸俗或有危险的活动;避免与房东及周边群众发生矛盾;注意租房用电、用火安全,严禁私接电源,贮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学后及时回住处,不东游西转,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时治疗,有事及时与家人联系,有困难向房东、老师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况及时向房东或学校报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护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钱财与物品,按时作息,照顾好自己。
六、房东要定期检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否则,严禁对有各种隐患的处所出租给学生及家长。
七、房东有义务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盗、防火、防煤气中毒;不要聚众吸烟、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随意进入住宅,房东有义务在学生有病或出现意外事件时,尽力帮助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八、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长(监护人)、招宿人要全面负责。
十、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及招宿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以学期为限,一式三份,家长、招宿人、学校各一份,家长(监护人)要认真履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招宿人签字:
校长签字:
新安边中心小学
20xx年8月20日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班 级: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新安边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原则上在我校上学的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况确实要寄宿的,要告知学校详细情况并签订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房东必须保证租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电等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否则房东不得给学生及家长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学生必须要有家长或委托人陪同看护管理,委托人必须是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看护责任的直系亲属,否则不允许在校外寄宿。
四、家长或委托人要定期检查租住房屋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东解决并向学校告知情况。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不参加低级庸俗或有危险的活动;避免与房东及周边群众发生矛盾;注意租房用电、用火安全,严禁私接电源,贮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学后及时回住处,不东游西转,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时治疗,有事及时与家人联系,有困难向房东、老师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况及时向房东或学校报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护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钱财与物品,按时作息,照顾好自己。
六、房东要定期检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否则,严禁对有各种隐患的处所出租给学生及家长。
七、房东有义务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盗、防火、防煤气中毒;不要聚众吸烟、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随意进入住宅,房东有义务在学生有病或出现意外事件时,尽力帮助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八、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长(监护人)、招宿人要全面负责。
十、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及招宿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以学期为限,一式三份,家长、招宿人、学校各一份,家长(监护人)要认真履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招宿人签字:
校长签字:
新安边中心小学
20xx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