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打造“平安__”,争创省级平安县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我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区委、区政府特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内容及指标
1、积极开展平安街道、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农村要以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为重点,创安活动要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提高村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城区要以抓好居民住宅楼楼道“光明”工程(楼道安装感应灯)和单元对讲防盗门的改造为重点,切实抓好城区物防建设。积极推广技防设施。加强治安联防队员管理,发挥人防作用。
2、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年初有计划,半年、年终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各项簿册、记录、资料健全;综治档案管理规范化;党政一把手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每季度街道班子召开一次研究综治工作的专题会议;与所辖单位100%签订责任书,切实加强管理。
3、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综治工作,并配齐得力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4、综合治理信息每月至少反馈一次,重大案件、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
5、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工作,定期分析辖区内治安形势,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治安分析会,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区综治办。重大矛盾纠纷在24小时内要上报区综治办。
6、刑事案件发案率:兴海、兴盛、兴隆、创新地区不突破总人口的(下同)70/万,可防性案件控制在发案总数的30%以内;于楼、渤海、新工、振兴街道刑事案件不超出50/万,可防性案件不超过发案总数的20%;其它街道发案率不超出30/万,可防性控制在发案总数的15/万。破案率达90%以上。全街不发生影响全区的重大事件。
7、治安案件发案率控制在30/万以内,查处率要达到100%,查结率达到80%以上。
8、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9、社会违法率(指少管、劳教)不超过总人口的5/万;社会犯罪率(指判刑)不超过总人口的7/万。
10、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工作,街道、社区(村)建立帮教对子,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要达到100%(含自谋职业),重新犯罪率不超过3%。发挥社区(村)作用,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11、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做好辖区内的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12、广泛发动群众,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打黑除专项斗争,坚决扫除横行城乡、欺行霸市的地痞、流氓、棍霸及各种犯罪团伙。
13、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重特大火灾、生产、交通及治安灾害事故;农村火灾事故同比下降20%。
14、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和“__”普法教育,各社区均有固定的法律宣传标语,全年普法宣传达4次以上,受教育面达95%以上。
15、辖区内不发生群众闹事等政治事件(指非法游行、示威、情愿、罢工及集体无理上访等)和其它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加强宗教场所的管理,防止__分子和各种邪教实力渗透或混入宗教组织插手宗教事务。
16、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出租房屋登记率达98%,流动人口的登记率达98%,暂住人口的办证率均达到90%以上,做到本辖区内流入流出人口、房屋出租情况清楚,并实行微机管理,积极开展为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律宣传工作,遏制流动人口犯罪。
17、不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加强禁毒、禁赌宣传,积极开展争创“无毒街道”、“无毒社区”活动,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毒社区达到90%。
18、深入开展以平安家庭为基础的创建活动。
19、打击和取缔“__”等邪教组织,做好教育转化和防控打击工作,保证发轮功等邪教组织分子去省、进京两个为零。
20、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21、班子集体或成员没有受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处罚),职工(含社区工作人员)、治安联防对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22、与油田、铁路、电力、通讯、地震监测等单位开展企地工建和联防联护。
23、积极配合各级法院搞好已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
24、积极开展综治宣传,使辖区内群众对平安创建活动知晓率达85%以上。
25、街道党政一把手在12月初,对区综治委进行综治工作述职。
26、及时完成区综治委、综治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奖惩规定
1、全面完成责任状指标的为100分,没完成的在100分的基础上进行减分。年终评比共分三个档次,既优胜、合格、不合格。
2、对优胜单位又区委、区政府统一表彰。
3、对合格单位不奖不惩。
4、不合格单位或辖区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特大严重暴力案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一票否决。
5、被否决的单位当年不能进入综合性先进行列,责任人不能评为各类先进,不能晋职、晋级。对那些社会治安长期混乱,酿成重大影响而不积极整改的单位的主要领导,报请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一票否决的时效为一年)。
三、责任人
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担负组织领导本部门、本单位综治维稳工作的政治责任,党政一把手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相应领导责任,具体的综治工作人员负直接的工作责任。
四、资金来源
奖金:由区财政列支。
五、时效
从20__年1月1日到20__年12月31日止。
六、责任状签发人
街道书记签字:
街道主任签字:
社区主任签字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打造“平安__”,争创省级平安县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我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区委、区政府特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内容及指标
1、积极开展平安街道、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农村要以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为重点,创安活动要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提高村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城区要以抓好居民住宅楼楼道“光明”工程(楼道安装感应灯)和单元对讲防盗门的改造为重点,切实抓好城区物防建设。积极推广技防设施。加强治安联防队员管理,发挥人防作用。
2、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年初有计划,半年、年终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各项簿册、记录、资料健全;综治档案管理规范化;党政一把手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每季度街道班子召开一次研究综治工作的专题会议;与所辖单位100%签订责任书,切实加强管理。
3、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综治工作,并配齐得力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4、综合治理信息每月至少反馈一次,重大案件、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
5、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工作,定期分析辖区内治安形势,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治安分析会,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区综治办。重大矛盾纠纷在24小时内要上报区综治办。
6、刑事案件发案率:兴海、兴盛、兴隆、创新地区不突破总人口的(下同)70/万,可防性案件控制在发案总数的30%以内;于楼、渤海、新工、振兴街道刑事案件不超出50/万,可防性案件不超过发案总数的20%;其它街道发案率不超出30/万,可防性控制在发案总数的15/万。破案率达90%以上。全街不发生影响全区的重大事件。
7、治安案件发案率控制在30/万以内,查处率要达到100%,查结率达到80%以上。
8、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9、社会违法率(指少管、劳教)不超过总人口的5/万;社会犯罪率(指判刑)不超过总人口的7/万。
10、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工作,街道、社区(村)建立帮教对子,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要达到100%(含自谋职业),重新犯罪率不超过3%。发挥社区(村)作用,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11、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做好辖区内的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12、广泛发动群众,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打黑除专项斗争,坚决扫除横行城乡、欺行霸市的地痞、流氓、棍霸及各种犯罪团伙。
13、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重特大火灾、生产、交通及治安灾害事故;农村火灾事故同比下降20%。
14、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和“__”普法教育,各社区均有固定的法律宣传标语,全年普法宣传达4次以上,受教育面达95%以上。
15、辖区内不发生群众闹事等政治事件(指非法游行、示威、情愿、罢工及集体无理上访等)和其它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加强宗教场所的管理,防止__分子和各种邪教实力渗透或混入宗教组织插手宗教事务。
16、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出租房屋登记率达98%,流动人口的登记率达98%,暂住人口的办证率均达到90%以上,做到本辖区内流入流出人口、房屋出租情况清楚,并实行微机管理,积极开展为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律宣传工作,遏制流动人口犯罪。
17、不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加强禁毒、禁赌宣传,积极开展争创“无毒街道”、“无毒社区”活动,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毒社区达到90%。
18、深入开展以平安家庭为基础的创建活动。
19、打击和取缔“__”等邪教组织,做好教育转化和防控打击工作,保证发轮功等邪教组织分子去省、进京两个为零。
20、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21、班子集体或成员没有受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处罚),职工(含社区工作人员)、治安联防对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22、与油田、铁路、电力、通讯、地震监测等单位开展企地工建和联防联护。
23、积极配合各级法院搞好已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
24、积极开展综治宣传,使辖区内群众对平安创建活动知晓率达85%以上。
25、街道党政一把手在12月初,对区综治委进行综治工作述职。
26、及时完成区综治委、综治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奖惩规定
1、全面完成责任状指标的为100分,没完成的在100分的基础上进行减分。年终评比共分三个档次,既优胜、合格、不合格。
2、对优胜单位又区委、区政府统一表彰。
3、对合格单位不奖不惩。
4、不合格单位或辖区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特大严重暴力案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一票否决。
5、被否决的单位当年不能进入综合性先进行列,责任人不能评为各类先进,不能晋职、晋级。对那些社会治安长期混乱,酿成重大影响而不积极整改的单位的主要领导,报请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一票否决的时效为一年)。
三、责任人
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担负组织领导本部门、本单位综治维稳工作的政治责任,党政一把手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相应领导责任,具体的综治工作人员负直接的工作责任。
四、资金来源
奖金:由区财政列支。
五、时效
从20__年1月1日到20__年12月31日止。
六、责任状签发人
街道书记签:
街道主任签:
社区主任签
为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企业”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司“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更好地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确保广大员工安居乐业,营造稳定安全的企业发展环境,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为公司治安和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公司负责人为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副总及工会主席为综合治理第二责任人,对各自分管的部门负责,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内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综合治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预防为主、打防并举”的方针,坚持定期巡查、排查、通报、及时上报等工作制度,重点排查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设备隐患,并结合各科室实际情况,完善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及相关措施,严格按照公司工作相关制度和目标责任书,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综合治理要求。
1、完成公司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在员工中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知法普法率达100%,使员工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2、加强对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员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知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杜绝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发生。
3、切实做好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营造积极健康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建立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的良好人际关系。加强对员工工作作风的监管,严禁有损公司及用户利益的行为发生。
4、强化员工责任、保密意识,规范部门文件、档案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健全制度,防止资料丢失。
5、要不定期巡查工作场所,严防“ 功”各种破坏活动,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稳定。
6、要以创建平安企业为目标,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积极支持配合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责任追究
1、为维护公司的稳定,打造平安企业,凡发生打架斗殴,违纪违法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及影响我司平安企业创建达标的,各科室负责人视其情况和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部门内出现影响社会治安事件或有违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之外,视其情况轻重追究所属部门领导直接责任和分管该部门的分管领导责任。
3、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作为部门考核一项重要内容,在本年度部门发生影响社会治安案件及重大综合治理责任事件的,部门负责人不得参加年度“先进个人”评选,部门不得参加“先进集体”评选,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结合我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
一、 目标和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本项目经理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项目内部治安管理,无刑事犯罪、社会治安事件,项目文明、祥和。为广大干部职工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良好环境,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 承诺内容
1、 认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积极贯彻执行项目经理部社会综合治安治理制度措施。
2、 切实执行报告制度,每月对本部门的治安情况进行一次梳理检查,并在当月的综治例会上想综治领导小组报告反映。
3、 进一步深化法制教育,力争不发生各类刑事案件,把违法乱纪率控制为零。
4、 加强对本部门(本人)值日、值班管理,做到按时上班下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 加强对本部门(本人)的思想教育,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打架斗殴,偷盗现象。
6、 认真落实安全用电制度,做到人走断电,不允许私接电源。
7、 加强防火、防盗工作,认真开展各项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不发生火灾和被盗事故。
8、 确保本部门治安稳定,在考核期内不出现群众到项目办、地方政府上访、重大财物损失或其他影响较大的综合治事件。
三、 奖惩措施
将个人在综治方面的实际表现情况,纳入其月度岗位考核严格奖惩,对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项目综治领导小组管理而出现影响项目治安形象的,扣发当月综合考评奖,年度不作为评优评先人选;对不履行岗位职责,出现违纪违规等重大刑事、治安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监督人(项目综治领导小组): 签订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