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通用三篇)

服装专卖员工守则(精选3篇)

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1

一、招聘录用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用人标准:重视学历,不唯学历,重在能力。

1、录用新员工经过用人店铺的考察与测试后确定。

2、体检:导购人员在正式上岗前,须按照要求进行入职前的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办理入职手续。

3、证件齐全(身份证)。

4、员工和佳丽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二、入职培训

1、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的入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2、入职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3、所有培训均利用业余时间,不计算上班。

三、人事记录

所有员工都应向公司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员工个人基本情况,家庭住址(在工作地的本人居住点)、电话号码、婚姻状况、子女情况等。情况发生变化,需及时报公司更改;

2、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特殊工作资历证明及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3、无论因何种原因被任何一品牌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者,将永远不被公司其它品牌录用。

四、试用期

1、试用期间公司和员工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一天通知对方。

2、试用期一至三个月,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

五、工作时间与假期

1、公司实行综合工时的计算方法。

2、公司的考勤月为每月01日至31日。

3、员工节假日加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加班工资、病事假工资基数计算方法(基本工资/天)。

上述假期和病事假的批准权限、考勤规定及休假待遇见《佳丽时装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六、工资待遇

1、员工工资按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工资执行的是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执行员工所从事的职(岗)位的工资标准。

2、公司实行下发新制,当月工资于次5日以现金方式发放。

七、岗位调整

1、晋升:员工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经考核均晋升的机会。

2、调岗、降职:不能胜任或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员工,公司可以进行职位、岗位调整。不能胜任或不适合现岗位工作或有严重过失的管理人员,可降职。调岗后,薪金按新的岗位标准执行。

3、职务、岗位变化后,工资待遇按照新的职务或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八、合同的解除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负任何责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患有不适合工作的疾病;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员工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过后),因故不能或不愿意继续工作的,可向公司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三十日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合同终止解除变更后,乙方一年之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的各类品牌同行业的服务工作。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将支付公司人民币违约金壹万元。

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2

一、 开店三步骤

(一) 开店第一步 基本准备

1. 开灯、开电脑。注意门口射灯或门廊灯等晚上才开启的灯白天不得开启。

2. 签到。电脑设备开启后第一时间要签到,开门负责人为最后签到者,凡在负责人签到时间之后签到

的,均属迟到。

3. 开店负责人查看当天当值员工情况是否属实,并及时予以纠正。

4. 精神状态调整。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收拾心情,不允许无精打采,或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岗位。

5. 仪容仪表整理。

1) 上班不得浓妆艳抹或头发凌乱,注意个人形象,不在店内穿着居家拖鞋。

2) 夏天保持身体干爽,衣服干净、整洁,注意不要发出异味、汗味或体味。

3) 不得留过长指甲,每天检查指甲是否有破损,以防勾破衣服。

6. 卫生检查。检查地面、桌面、衣架、服装道具、洗手间的卫生情况,发现脏污马上处理,擦桌子,

扫尘。

7. 工作用品的检查。检查每天工作的必备用品,如胶袋、销售小票、日报表等是否充足。

(二) 开店第二步 店长或店务长组织早会,明确目标。

1. 首先店长要以身作则,精神奕奕、笑脸迎人,除监督所有店员做好以上工作外,自身更须要保持良

好情绪和精神面貌面对与感染员工。严禁带着个人情绪和脸色面对员工,影响他人心情和情绪。

2. 检查以上基本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并作出指导和要求。

3. 根据当月目标、月度计划和业绩统计表的销售情况,检讨问题,然后对所有店员进行激励、指导与

安排。

(三) 开店第三步 商品检查与陈列

1. 检查所有商品的完好、整洁情况,发现线头马上处理;发现衣服皱褶马上熨烫平整;发现污渍和破

损马上处理或收起,并按照“商品管理办法”处理。

2. 检查陈列情况,商品摆设和悬挂是否间隔、颜色、分类明确,整齐有序;模特着装是否整齐且搭配,

模特必须3天换一次。

3. 检查其它设备、工具、道具的完好,确保不会损坏到商品与使用的方便。

4. 查看上日销售日报表或订单,对之前关于客户未跟进、未处理的事宜或问题进行了解与跟进。

二、 营业守则

1. 营业中不得随便外出,除《出勤制度》规定的正常情况外出外,均不得随便外出。

2. 销售过程

1) 无时无刻服务至上、以客为尊,耐心对待每位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

2) 不得过分夸大商品的价值,或完全歪曲商品本身性质,错误引导顾客购买。

3) 不断学习商品知识,与销售话术,有问题积极提出,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促进销售与成交率。

4) 用心地了解顾客的需求,为每位顾客做好服务、引导与介绍工作。

服装专卖店员工守则 篇3

1、店内员工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的管理。

2、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或未获批准不正常上下班),迟到、早退五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内扣20元,超过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超过2次严重者开除。

3、员工不得随便请假,每月换班不得超过3次,店长不允许与员工换班,如本店需要加班,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

4、上班时应保持精神饱满,不允许无精打采,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烟及一切有损店铺形象的行为。不得无故串岗擅自离岗,不得睡觉或看报纸,不得吃零食。有顾客在场不得在卖场聊天,违者罚款10元。

5、上班期间不得接听私人电话聊天,不得用手机玩QQ游戏,不可坐在沙发上、柜台上或货架上,手机应调为静音或振动,切记手抱着双臂或手插在口袋里接待顾客,违者罚款10元。

6、上班时可化淡妆,不许浓装艳抹,不得穿拖鞋,违者罚款5元。

7、店内任何员工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应面带微笑,热情服务,不得与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吵和辱骂顾客,违者罚款50元。

8、员工每天应保持店内整洁,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无纸屑、无污渍,货架上、玻璃上无灰尘、无胶带痕、无死角,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

9、在销售过程中,导购应主动服务,不得相互推托,见到顾客应及时为其服务,顾客进门必须使用欢迎用语,做到以客为先,违者罚款5元。

10、员工之间应有团队意识,要把每个人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同苦同乐,风雨同行,尊重或帮助店内每个员工。

11、每天店长和店员要对店铺进行形式分析,查出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个人工作心得及月总结。店长应协助店员经常进行货品核对,如有失货,在导购员工资中平均扣除,每月盘一次底。

12、陈列:卖场货品保持干净整齐,熨烫平整、无褶皱。同一货架的衣钩方向保持一致。正面点挂要突出抢眼,里外搭配协调美观,货品尺码尽量为小码,对于已售出的商品,应及时出样,避免有漏版现象。出样衣物的吊牌需放置在衣物内,并经常检查扣子拉链是否系上。

13、辞职:员工就提前一个月,店长应提前40天向负责人提出申请,并且春节前后各一个月内不得辞职(以上违反者半月工资不得退发)。

14、店长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不予及时纠正和不进行记录的,则与员工共同承担,相同处罚,超过3次,撤销店长职务。店员必须服从店长和管理及安排。

15、店长职责:

(1)督导员工积极性,维护店铺正常运作。

(2)带动货场营业气氛,货场速度、货场音乐、货场灯光及员工的精神状态。每日报表填写完整,数量、金额、库存准确无误,进退货单及时上账,保持帐货相符。

(3)率领员工积极完成店铺下达的销售指标和其它各项任务。综合评估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作好每日评估。对下属员工应做到严格要求及公平管理,不可带有私有感情管理方式,熟悉店铺有各规章制度专卖店服务规范,督导员工努力学习,提高员工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及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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