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员工守则通用3篇

保安公司员工守则(精选3篇)

保安公司员工守则 篇1

为了加强对保安工作的管理,使公司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产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护公司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 公司大门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的大门警卫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当班执勤应有分工,保证一人在室内电话机旁,执行室内公务,另外负责在厂区内游动观察,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及不安全因素。

3、保安的具体职责:

①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②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

③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④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行为。 ⑤应熟记厂内各处的水、电、易燃品、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位置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时整修。

⑥应检查、监督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有有效证件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是本厂所需物品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⑦应遵照巡逻路线夜间每两小时巡逻工厂、车间、仓库,并做好巡查记录。 ⑧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入"交接记录",做好存档。

二、 人员管理

1、员工进厂区必须佩带工作证、考勤卡,不佩带者一律禁止入厂;

2、检查、监督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打卡情况。

3、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查验厂部开据的放行条后,方可放行。

4、亲属、朋友来厂找人一律在门卫值班室等候,由值班人员电话通知所在单位在值班室会客,禁止私自进车间或办公室找人。其他人员无正当理由一律禁止入厂。

5、外来人员到工厂接洽业务,应在值班室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并电话联系有关部门接待人。经同意后,方可进入;离开时收回会客单。

6、因工作需要在厂内施工人员,经工厂领导批准办理临时工作证,方可入厂。工程结束后将临时工作证全部收回。

7、来公司、工厂参观访问的人员,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由接待人发给参观证,方可入公司或工厂。

8、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的职工,根据生产部所报送的加班人员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公司人员假日、休息日进公司门卫负责登记出入时间。

9、厂内住宿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凭工作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立即通知宿舍管理员,做好出入登记。

10、外来人员进入工厂,告知厂内严禁吸烟。

11、公司、工厂职工及外来人员严禁带小孩入厂。

三、 物品管理

1、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携带产品、模具、工具设备和相关资料出厂,否则门卫有权扣押。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须带以上物品出厂时,需要出具主管部门及公司业务员审批的放行条,核查清楚后方可放行,放行条保存备查。

2、各外协厂交货时所随带其厂物品的进出,在进厂时先由门卫值班人员查验登记,在离厂时再经门卫值班人员根据原登记核对符合后给予放行。

3、离厂人员经值班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由携带者亲自写明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主管处理。

4、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厂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厂部开据的放行条核查后放行。 ②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

四、车辆管理

1、本厂所有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在值班室按规定要求登记。

2、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随车人员必须办理登记,经值班人员检查无可疑后方可放入。

3、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应注意进厂车辆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属工厂生产业务的,凭业务部开据的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属于快递公司发送物品出厂,必须由主管业务员签发的放行条,经核查后方可放行。

五、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2、保安应熟悉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①判断情况若尚可控制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主管及通知相关部门。

②判断事故无法控制,应急速报主管领导和上级领导。

③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援单位及本厂安全负责人。

3、夜间或休假时,近邻厂区、街道发生灾害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领导。

六、消防工作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每一名保安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应掌握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放置位置,了解相关的消防知识。

2、保安科负责人应根据公司消防规划落实具体的措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所有保安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3、所有保安人员都应遵循防火工作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在工作中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的声响、亮光、异味、烟雾、车辆漏油等现象。

4、保安人员应积极参加、配合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防火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保养。

5、一旦发生火警,除了门卫值班室留守一人外,所有保安人员(包括下班人员)均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加救火及维持治安秩序的工作。

6、发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员如已知情况而不赶到现场救火的,公司将给与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七、奖励与处罚

1、发现违章一次,扣罚5分,并酌情扣减当月绩效工资。

2、月内累计违章四次,扣罚50分,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因违章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罚当月全部工资,直至开除。

4、发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员,如已知情况而不赶到现场救火的,公司将给与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制品有限公司

保安公司员工守则 篇2

第一章 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职责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调查了解保安服务市场行情,制定本公司的发展思路和决策,开拓市场,促进公司发展,代表公司对外处理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3、按照高效、精简的原则,科学编制公司行政机构设置,选拔、聘任公司的中层领导干部。

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

5、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队伍管理。

6、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员工,解决好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实际困难,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7、掌握和审签本公司各项财务经费的开支,审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8、做好其他分管和应当总经理决定的事项。

9、完成上级主管行政机关交办的工作。

(二)副总经理职责

1、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事务,配合总经理抓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全力做好分管工作。

2、按照总经理和经理办公会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检查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3、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抓好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负责查处员工违法违纪事件和各种事故。

4、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方面的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宣传工作。

5、协助总经理搞好公司机关的行政管理和车辆管理,负责车辆维修、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6、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当总经理临时不在位的情况下,由总经理授权代行总经理职责。

(三)办公室兼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办公室的接待工作。

2、负责各项会议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做好会议签到及记录,并对会议精神的传达与贯彻情况进行检查与督办。

3、负责各类文字工作的起草、整理与规范及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反馈。

4、负责公司印章的使用与管理,认真落实登记制度。

5、负责公司办公设备设施、办公耗材的购置、贮存及发放管理。

6、协调处理公司各部门及员工之间的关系,构建团结和谐的战斗团体。

7、负责(督促)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工作,建立员工电子档案。

8、负责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与岗点督察检查工作。

9、按规定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事宜。

10、负责公司员工流入与流出管理,履行并规范各种管理手续程序,做好员工工资核对工作。

(四)办公室兼人力资源部主任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和日常办公事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协助总经理搞好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

2、负责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的督察和考核,做好员工考勤、工资的审核和员工的劳动保障工作,处理、解决好员工与公司的各种劳资纠纷。

3、负责公司的公文、资料、信息收集和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内外的联系与沟通,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4、负责起草公司各类文件,做好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及各种文书的打印、报刊征订、分发工作。

5、负责公司来往文电的处理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并进行催办、督办、查办,狠抓落实。

6、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车辆的管理、维修、审核、燃油的发放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固定资产的统计管理。

7、做好对外联络宣传和接待工作,促进公司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和友好往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人事、办公室内勤职责

1、在办公室兼人力资源部主任的领导下,做好公司各种文档、资料、保安服务合同、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固定资产登记与保管工作。

2、做好劳动保险、员工福利、工资考勤审核、打印等工作。

3、做好公用物品发放与管理工作。

4、做好来人来访接待及各种会议准备工作。

5、做好后勤保障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公司各类文书、资料的传阅、转递、归档与存档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纠察队职责

1、在公司和人事部的领导下,负责一线岗点执勤队员的队容风貌、劳动纪律、内务卫生等方面的纠察任务,认真搞好登记、签字手续,发现好人好事要及时上报,有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督促其改正。

2、采取普遍纠察与重点抽查的方式,每天必须抽查5--6个岗点,纠察中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看、问、查的方法,全面了解各岗点执勤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每天纠察发现的问题,第二天及时反馈给相关的大队长,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护卫部和公司领导。

3、详细做好纠察情况记录,搞好纠察情况综合分析和通报制度,每周一小报,每月一份纠察情况综合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纠察岗点个数及人数,好的岗点及突出的人物和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和整改的建议,起草纠察通报,表彰好的岗点人和事,通报突出的岗点及重点人和事。

4、督察队员履行巡逻检查职责时,必须按规定着保安制服,检查记录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督察事项。

(七)财务部职责

1、负责审核财务凭证、登记总帐、资产负债明细帐、损益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完整。

2、月底编制财务报表。

3、开具服务发票,编制各部门收入明细表。

4、负责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划拨,登记现金帐、银行存款帐,保护单位资金和财产的安全、完整。

5、根据单据填制记帐凭证,向税务部门报税及申报发票。

(八)财务部经理职责

1、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制度的规定,提出本公司财务决策建议,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以确保资金的有效运用。

2、负责本公司劳务费及其他费用回收及支出的帐目现金管理,严把票据合格关,负责各种单据的审核和各种报销的审验,票据要合法合规,报销要符合公司的规定。

3、负责制定公司各种财务报表,严格财务帐目管理,各种财务报表要及时准确,帐目要规范有序。

4、负责各种财务数据的统计上报,做到详细、准确、无差错。

5、负责员工工资的核算与发放准确无差错。

6、做好公司年度预算决算工作,按照有关法规,负责处理公司与工商、税务事宜,交纳应交款项,力求正确无误,避免遭受无谓损失。

7、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本公司所有经费支出实行“先报告,后审批,再列支,不得超支”的原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经营部职责

1、本着“合法经营,信守合同”的原则,负责警用装备器材、消防器材(以下简称器材)等相关器材的经营销售工作,包括:

①器材销售合同洽谈和合同管理。

②器材销售门市部的日常管理。

③器材销售后的售后服务管理。

2、负责器材的采购及库房的管理工作。

3、完成其它服务性工作。

(十)经营部经理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技防市场开发、产品的销售等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2、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遵纪守法。

3、组织市场调查,广辟信息渠道,扩大业务范围。

4、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5、严格财务制度和商品管理,定期盘点库存物品,做到帐目与实物相符,严防资金和物品流失。

6、严格规范经营活动中各种行为,严禁违规,禁止套开票据,严禁损公肥私,以次充好,坑害顾客或以公司名义从事个人经营活动。

7、根据经营效益情况,核发员工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

8、严格控制和掌握进货渠道、资金、数量,确保物源的质量,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经营活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安公司员工守则 篇3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公司时,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由保安负责管理。

第二节 保安职责及工作要求

第一条 保安职责

1、确保公司财产,人身安全管理。

2、加强进出厂区人员、车辆、货物及携带物品管理。

第二条 保安工作要求

1、准时上班,做好各班次交接工作,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2、上班时间,保安必须穿工作装,佩戴工作帽,总体做到衣着整洁、站立有型、建立威严、树立形象。

3、值班保安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杜绝空岗、缺岗现象。

4、加强夜间巡逻,注意安全防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当班队长,由其处理,防止事故造成更大损失。

5、加强进出厂区管理登记,以备再次查阅,对于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解决。

6、维护公司公共设施管理,如:消防栓、灭火器、娱乐设施等公司财产。

7、维护保安室周边环卫工作,确保保安室地面干净,台面整洁,保安室无堆放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三节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一条 员工出入厂区,必须佩戴好厂证,并自觉接受保安工作人员检查。

第二条 上班时间,员工出入厂区必须佩戴厂证,穿好工衣,总的要求要做到: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上班时间,员工因公务、请假等需要外出,必须出示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批准的《人员外出放行条》,到行政部办理外出授权手续,同时当值保安登记后方可放行。

第四条 因公事需进入公司者,应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领取及佩戴“来访证”进入公司,离开时向当值保安交还“来访证”,由当值保安在登记表上填写出厂时间,存档以备查阅。

第五条 政府机关、客户如有必要进入公司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经划定准许参观的路线经行政部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陪同人员需佩戴“陪同证”,政府机关、客户人员需佩戴“参观证”,否则不予进入车间。

第六条 参观非经划定准许参观之区域者,需呈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参观时间基本以上班时间为限,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节 车辆出入管理

第一条 车辆凭相关部门批准的《派车单》离开厂区,保安凭单予以放行,否则追究当事人及当值保安人员责任。

第二条 外来车辆经门口保安核查如需进入厂区时,需严格登记后进入。外来车辆空车出门,经保安查验并签注时间后出门,如有装载物品,需提供相关部门核签的《出货单》、《物品放行条》等。

第三条 车辆进入厂区,保安工作人员要指引车辆按区域、依序、规范停放。

第五节 物品出入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出入公司物品清点管理,物品出入公司,保安有责权根据单据对物品进行清点,并履行登记,或将相关携带物品外出批准单存档以备查阅。

第二条 物品放行需要公司授权人核签的《物品放行条》,相关人员填写《物品放行条》时,需规范化,数量部分全部大写,例如出货11箱,需填写:(壹拾壹整)箱。负责人签字审核时,如发现未按规定填写,则不允签字,未按规定填写的《物品放行条》保安室不允许放行,否则出现问题,当事人及负责人一并处分。

第三条 外来公司人员携带自备工具和物料入厂,由其填写《来厂人员自备工具、物品清单》,经保安确认后方能进出,外出并严格核对检查无误后准予放行。

第六节 附则

出入公司厂门时,保安若发现有异常,保安队长立即填写《异常报告单》,交行政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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