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管理制度(通用27篇)
1、 备齐规定的`抢救器械、药品、物品、敷料等,保持效能良好,定点放置,有明显标记,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2、 每日检查、核对一次抢救药品、器材及药品并记录,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3、 参加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
4、 认真执行医嘱,严防差错事故。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要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医师及时补开医嘱。护士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熟练正确地进行治疗和护理工作,并详细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5、 保持抢救室清洁、整齐。抢救工作结束后,抢救室要彻底清扫、消毒。每周应大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6、 每次抢救病人完毕后,要做现场评估和抢救登记,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1.准时上班按酒店规定着装并配带工号牌(带在左胸)。
2、到办公室签到、签退、例休和节假日由办公室根据情况安排。
3、遵守工作制度和考勤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有事、有病请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应出示医院有关证明)
4、服从调动,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
5、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闲杂活动,不妨碍他人工作。若需要暂离工作岗位,应请示当班主管,经获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6、不准接私人电话。
7、不得使用酒店物品。
8、没有上级批准不得带外部人员进入酒店。
经费审批制度
开支报销应做到:
一、力求取得规范的正式发票;
二、开支发票要真实、合理、合法;
三、发票的内容要具备六要素:时间,单位,内容项目,数量价格,金额小写,斧章及收款人签名;
四、每张发票报销有经手人、验收人(主要是分管领导)签名,才可送校长审批;
五、审批手续要完整,每张开支发票必须校长签字后才能支付。专项开支要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经费支出(结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经济核算,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单位财务规定和有关财政、会计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支出范围
(一)事业支出为本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其内容包括:
1、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其他;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职费、补助费、抚恤金、医疗费、生活补贴、住房公积金、助学金、其他;
3、日常公用支出:公务费、专用材料购置费、专项业务费、劳务费、水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其他;
4、固定资产购建和修理支出:建筑物购建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基础设施建设费、修理费、更新改造费、其他;
(二)经营支出为本单位在教育、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专项资金支出为本单位购置、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支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修理支出。
二、经费支出管理的原则和规定
(一)支出管理的原则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在安排各项支出时,贯彻勤俭办学,厉行节约和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
(二)支出管理的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2、正确划分各类支出的界限。包括划清基建支出和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和事业支出,单位支出和个人支出、事业支出、专用基金与事业支出的界限。
3、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不得以预算数和计划数列报事业支出。
4、着重抓好事业支出的管理。保持本单位支出结构的合理性。
三、经费支出的控制措施
1、事业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各项支出
严格按预算执行。
2、未经校长批准,学校的任何部门都不能发生无预算的开支项目。
3、加强财会部门的财务监督力度。财会部门根据《会计法》实行会计监督,以保证各项支出的合法、合理、真实。
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工作认真细心,不出差错,态度热忱。
二、每天检查一次现金日记帐,做到准确无误,要及时向学校报告现金使用情况,便于学校掌握及统筹安排。
三、现金日记帐与现金必须相符,随时接受会计及学校审计人员组织的检查。
四、现金数额超过1000元必须存入银行,现金管理人员不得让额现金存放在自己家里,出现差错自己赔偿。
五、现金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私自给他人借款,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同意签字后才能借款,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六、现金管理人员在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向交款人开好统一收据,收据用完后存档、备查。
七、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八、现金管理人员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领取或使用5000元以上额资金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办理,取款达10000时必须使用机动车辆。
一、收集掌握情况信息:及时收集上报各类敌情社情动态,全面排摸社区内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广泛物建信息员,并切实发挥作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停访息诉工作。
二、加强实有人员管理:全面熟悉实有人口情况,对重点年龄段的人口要做到“四知”,即:知基本情况、知经济情况、知现实表现、知经常交往人员,加强暂住人口和重点人口管理。
三、严密治安管理:熟悉掌握社区内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厂企单位的.基本情况,查处黑恶势力活动和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建立健全行业治保组织,物件治安耳目,落实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租赁房屋管理,认真实行“三方联带治安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组织群防群治:积极推进安全管理,做好技防、物防推广工作,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治安情况,加强“四防”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弹性工作制指导、检查、督促值勤人员开展防范工作,保一方平安。
五、热情为民服务:牢记服务宗旨,为群众排忧解难,全面实施警务公开,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勤政廉政,遵守各项纪委制度。
第一条为创新统计管理方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宣州区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全国经济普查、全国农业普查、全国人口普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等重大国家统计调查的随机抽查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宣城市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区统计局统一领导下,由统计执法监督大队统一组织实施,有关职能科(室、中心)配合。
第四条组织和参与随机抽查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泄露随机抽查有关情况。
第五条统计调查对象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
(一)被媒体曝光或者被投诉举报有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
(二)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的;
(五)其他不宜适用随机抽查的。
第六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
(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第七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统计执法检查领域和范围内所有统计调查对象为检查对象名录库。
第八条检查对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抽取。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或按照局领导班子会议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检查的。
(二)在抽中的各乡镇(街道)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也可根据需要直接抽取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在区统计局领导和有关人员见证下,由区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对乡镇(街道)或调查对象进行排序,随机抽取。
第九条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应符合专业要求且与检查单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中随机抽取。
第十条检查时首先对抽中的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情况进行检查,再对遵守执行统计法、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行政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抽中的乡镇(街道)或调查对象,3年内已检查过的专业不再重复抽查。但抽查过且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可随时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统计执法检查原则上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对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和对违法举报线索的核实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对存在数据异常、配合程度不高、有重大统计违法嫌疑的调查对象,经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直接进行执法检查。
一、实行定期接待群众的工作制度,每周应定期接待群众,并设置警民联系箱,了解掌握各种情况。
二、及时受理群众报警。社区民警在接到社区群众报警或派出所处警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接处警情况及时记载于警务室《接处警登记簿》上。
三、做好群众求助服务。对职责范围的求助事项,应及时处置解决;对不属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求助事项,可从实际出发,积极帮助联系,确实无法帮助解决,应主动说明情况。
四、开展其他工作。警务室同时作为治保干部、社区保安、社区巡防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点,开展治安纠纷调节、法制宣传教育、治保工作指导等相关工作。
五、内务管理规范。民警在社区警务室工作时,应着制式警服,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警务室内要保持整洁,业务工作台帐,薄册等内部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泄密。
六、工作衔接制度。对受理的群众各种事项落实首问责任制并搞好交接。
一、考核内容
(一)稳定(含信访、调解)工作(30分)
(二)村(社)财务管理工作(10分)
(三)村(社)“四务公开”工作(15分)
(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0分)
(五)森林管护工作(10分)
(六)安全生产工作(10分)
(七)计划生育工作(15分)
(八)招商引资工作(加分项目10分)
(九)产业结构调整及涉农项目建设工作(加分项目10分) 居委会考核总分为90分:森林管护工作不纳入居委会重点工作考核(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细则详见附件3)。
二、考核计分办法
(一)扣分制
前七项重点工作的考核均采取扣分制。招商引资工作、产业结构调整及涉农项目建设工作采取加分制。
(二)加分制
1、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各村(居)两委积极参与招商,凡由各村(居)两委牵头引进到位资金达到50至100万元,加2分;引进到位资金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加6分;引进到位资金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加8分;引进到位资金500万以上,加10分。分值按重点工作考核分值对应奖励资金进行奖励。
2、产业结构调整及涉农项目建设工作 鼓励各村积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凡年产业结构调整面积达50亩的加1分;达50-100亩的加2分;达100-200亩的加3分;达200-300亩的加4分;300亩以上的加5分。
各村要积极配合涉农项目实施,凡群众集资5万元,项目总投资20万以内且顺利完工者加1分;群众集资5-10万元,项目总投资20-40万元且顺利完工者加2分;群众集资10-15万元,项目总投资40-60万元且顺利完工者加3分;群众集资15-20万元,项目总投资60-80万元且顺利完工者加4分;群众集资20万元,项目总投资80万元以上且顺利完工者加5分。
(三)一票否决制
若因决策失误、领导不力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恶性的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终先进评选或获奖资格。
三、考核方式和标准
(一)考核方式:由镇分管领导牵头,对分管的重点工作按照考核细则组织考核。每项考核须有依据。
(二)镇政府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对全年重点工作圆满完成的村(居)进行考核,具体为:大村(合并村)8000元,小村6000元,居委会4800元。
各村(居)考核经费具体分配标准:
书记、主任各占30%,会计、妇女主任各占15%,其余10%由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三)考核认定:考核每年分两次进行。半年考核一次,按考核经费的.一半执行。考核的具体金额与分数挂钩,按百分比计算。各分管领导提出考核意见,并根据考核情况评出考核分,经镇党委(扩大)会审议,最后由镇党委、镇政府发文通报。
(四)镇党政办负责每月对各村(居)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重点工作考核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牵头,由镇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本村(居)重点工作考核责任人,负责承办本村(居)各项重点任务的分解、实施、监控、考评等工作,并按时向各考核组报送考核有关资料。各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汇总(见附件2).
(三)由镇纪委负责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检修安全方面:
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将安全放在首要地位。
1、检修设备时,一定要在配电室内停电,并挂停电工作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发现一次罚主任、副主任、班长各10元。
2、起重吊拉前,要认真检查葫芦、钢丝绳套的质量,起吊时进行试吊,起重物件下方或前方严禁站人或有人通过。
3、登高作业一定要戴安全带,且高挂低用。
4、抬架物件时,要步调一致,注意脚下杂物,防止滑擦。
5、进入设备内或作业地点稍低的位置检修时,要戴好安全帽。
二、工作标准方面: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保安规程,工作认真,精力集中,不允许嬉戏打闹。
2、加强与生产车间的工作配合,生产车间发现的问题、汇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绝对不允许拖拖拉拉,而造成影响生产的现象发生。
3、机电车间大修检修计划必须按时报送,不按时报送,班长、副班长每人罚款10元。
4、进一步划分包机范围,切实做到包机到人,责任到人。若包机范围内的设备出现故障而影响生产,根据影响时间的长短,与包机责任人相联系,并联责考核10~50元,以此来增强每位维修人员的责任心,加大巡回检查的力度,真正做到“动态检查,静态检修”,做到预防性检修,充分利用好每天的停车检修时间,将机械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具有超前意识。
5、保证设备检修后的质量。机、电维修的'班长每天的检修记录要清楚地记录下:设备名称、更换的备件名称,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谁更换的,谁焊接的,使用时间多长,必须做到有人检查、有人考核。检修停电的设备,要做到谁停电、谁送电,送电后要试运转,若发现不试运转或不送电,一次罚款30元。检修完后,要将所有工具、杂物清理现场。设备加油,不允许随处喷洒,黄油袋、桶要随人带走,并清理干净设备及场地的油污。一次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罚施工负责人10元。
6、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向有经验的老工人学习,向书本学习,掌握一定的业务技能,提高独立工作的能力,提高自身的价值,要有创新意识,改变旧的工作作风。
7、加大修旧利废的力度,对能够修复的材料、配件一定要进行修复。根据材料、配件的损坏情况,购置一部分小配件进行组装修复。若使用效果好,可对维修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8、加大对设备的巡回检查、维护、维修力度,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降低洗水浓度,提高精煤产量、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9、出现事故,要做到“四不放过”,即:
①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③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④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必须分析透彻,绝对不允许推诿、扯皮、分不清责任。
10、班组长的责任心要进一步加强,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管理要创新、要全面、全方位考虑所管辖工作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要当好战斗员,更要当好指挥员。机电维修班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使现场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一)本室应选派责任心强、熟悉动物饲养的人员担任。
(二)室内要有通风、降温、防寒设施,保持干燥、清洁、卫生。
(三)动物饲养专门购置,科学饲养,以保动物符合实验要求。
(四)实验动物应建立档案,进行登记,家兔用于热原检查,不得超过10次;用于毒性药品的检查只限一次;病残动物不得供实验用。
(五)经实验后的动物应单独饲养,待动物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新购进的动物,应符合实验要求,并需经饲养1~2周后,方可进行实验用。
(七)使用、繁殖动物要有计划。
(八)动物饲养应防止疾病传染,饲养用具应专用,外来人员不得入内。
(九)室内保持清洁、卫生,定时清理粪便等杂物。室内每周消毒,饲养用具每日洗刷,定期消毒。
一、学校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求明确,严格管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组认真检查落实、监督。
三、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创设长期的宣传环境,营造良好的'推普环境。
四、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五、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六、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东沙河中心中学
1、学校一切财产都是属于公有的,任何人无权私自占有。
2、学校一切财物都应建帐、造册、入档。
3、任何人借用学校东西,都必须经后勤处领导及主管人员同意办理手续方可使用,否则以不正当的手段论处。
4、如有特殊情况借用现金不得超出本人月工资的一半,上月借下月还,200元以内经后勤主任、出纳同意,200—500元,必须经校长同意,500元以上须领导班子研究同意。
5、损坏学校一切公物,必须照价赔偿。
6、学校财会人员必须管理好一切财物,会计保管要履行其职责,分工协作。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要视其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负刑事责任。
7、要加强安全保卫、监督、检查,如出现危房及一些不安全因素,后勤处要及时上报领导,采取果断补救措施,以防不测。
8、倡廉节俭,反对铺张浪费,财务收支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日清月结,来客接待朴实节俭,并实行工作餐,由相关业务联系的部门领导陪同。
9、学校修建及其它方面用工,一般采用包工核算,严把质量关,小修小补不能包工的,可使用点工,核定每天(八小时)公本费由后勤分管人员记工,会计制单据,校长签字,出纳付款,质量不能最后评估时,先付百分之八十的款,待最后质量评估后付清。
10、各教研组人员的办公桌、椅、办公用品,每期开始有登记,期未有检查,并由教研组长对后勤处签字,负责保管使用。若出现丢失或损坏,视其情节酌情赔偿。各班教室及寝室的桌、椅、床、每期开学由班主任与后勤处签约,期未检查落实,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学校严格教学物品的有计划购进及使用管理制度,班级及个人领取教学物品要登记上帐并签字,固定财产要进行认真的清理、建帐,及时翻晒、维修、使用。
11、学校购物,修建将先造计划,有后勤处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12、领导、教师因公或业务理论学习等,报销住宿和车船费、住宿费;按地市级20元,省级30元,出省级特殊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再定(与上级有关规定与事实不符按上级文件处理)。
13、关于一次性办公用品物品的发放规定,每个办公室每学年铁簸箕、水桶、脸盆各一个,学年结束,以旧换新,丢失赔偿,茶壶、盆架以坏换新,丢失赔偿,笤帚每期5把。每个教室,寝室每学年铁簸箕,水桶各一个,学年结束,以旧换新,丢失赔偿。笤帚每期每教室10把,包括打扫卫生区及厕所,每个寝室10把,包括打扫卫生区。
14、学生灶每学年签合同一次,校方与承包方各司其责,按合同办事。
15、校院内的花草树木,要分到班级管理,场地要有专人管理维修。
一、业务收入管理
医院所有的业务收入必须通过收费部门,各收费室必须按照收费登记表所列项目,对每一张处方或其他业务收入款项进行逐项登记,收款后给交费人开据有效发票,每天中午药房交班前与药房核对后结帐,除特殊情况及银行原因以外当天的业务收入款项,当天必须存入银行,不准坐支或挪作他用。
二、业务及费用支出
1、药品卫生材料采购的管理
各组长及药房负责人,因开展业务需购进药品或卫生材料,先填制《药品材料采购计划》一式三份,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单位统一购进;药品或卫生材料购回后,由药品库房负责人及组长清点、签字后填写药品入库单一式二份,单位统一结算。
2、费用报销
A:为个人目的:职称评定及考试、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电大、夜大、或证件填发为个人名字考试学习等发生的差旅费不能报销,也不能报销其他任何费用。
B:通过单位安排的其他不同形式的医学讲座、学习、学术交流会议等。在报销会议费时,应有税务部门印章的正式单据,并附会议通知文件或复印件。
3、差旅费的报销
A:职工因公出差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县委、县府县财政局文件规定。
B:因公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最高:省外一般地区30.00元,省外经济特区35.00元,成都市区25.00元,省内其余地市州(包括绵阳市)1500元,北川县城12.00元,北川县的各区乡10.00元。
C:住宿费只按规定标准报销,因公派出参加各种讲座、学习、学术交流或会议,不得按召开单位超标准收取住宿费的票面处理,超过标准部份一律由当事人处理。
D:因公出差每人每天在途出差补助或住勤补助(每天每人只能填报其中一项):省外一般地区10.00元,省外经济特区15.00元,省内8.00元,绵阳市5.00元,县内4.00元,小坝辖区内1.00元,本乡内无补助;往返区间车票及往返市内公共汽车票据实报销,包括三轮车及中巴车在内的出租车费一律拒报。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半个月内必须结清包括差旅费在内的经济手续,过期不愿意报销差旅费者作为自动放弃处理,以后不再补报。
4、公务接待费
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费用开支管理,接待费开支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全年公务费的2%,接待费财务上单独列项反映。
5、奖金、取暖费及职工医药费
A:奖金开支:除工资、医药费、取暖费及特殊规定(需另附批准文件)外,所有发放的个人部份应视为奖金,其发放标准按文件之规定,全年发放月奖、年终奖及其他名称的奖金,总额度不超过全院增收节支总额的28%。按税务部门规定,月工资超过国家平均水平者,进行纳税,并由纳税人主动缴纳。
B:取暖费开支:从上年的12月、次年的元月和2月,标准每职工每月10.00元。
C:职工医药费:由医院义务代管,由职工个缴纳特殊医疗保险,同时按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总额的2由个人计缴;按全院职工年工资总额的6由单位缴纳。
职工门诊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北川县社会保障局文件规定执行。年末时,职工将手续齐备的医疗费单据主动交到财务处,由医院归集后到县社保局报领费用,医院不越权为职工垫支或报销任何医疗费用。
6、职工因病或生小孩不能上班(生小孩假期为75天,难产、剖腹产或双胞胎增加15天),工龄在10年以上者,享受下列工资待遇,工龄不满10年递减总额10。
A:不能上班的两个月内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
享受护士工资系列的职工需要重新计算活工资,以下相同。
B:从第三个月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90。
C:从第六个月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70。
D:满一年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50。
E:满三年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40。
三、职工借款
原则上职工不能借支公款,若特殊情况,例如:长时间出差、因病住院、批准外出办公事或批准为单位代购物品者,可由借款人开据财政统一格式的借据,经
院长审批后,出纳方可支借款项--出纳无权私借公款,返回单位后及时归还借款,逾期一个月未归还者单位(出纳)有权在次月工资中抵扣。职工因私有急事,除上述手续外,一般情况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职工本人次月工资的50。
四、医疗设备、一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科室购进医疗设备或一般设备,先由科室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经院务委员会讨论后由医院统一购置,实物购回由科室或验收人在凭证(或调拨单)上签字。
五、财务监督与管理
财会部门除每月向县卫生局报送会计报表和软盘外,每月还必须为院长提供会计报表,同时在院务委员会(或职工会)上公布、宣传、讲解有关财务政策或收支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院务委员会主动征求职工对财务工作的意见,及时发现、纠正、处理问题。
六、报销程序
除专用特殊凭证外,报销凭证必须是经税务部门确认、盖有税务公章字样的税务凭证,严禁各种白条子入帐。
除购入本地中药可由税务部门开票以外,放射材料、检验材料、B超材料、五官材料、妇科材料、外科材料及其他各种卫生材料等,必须有专用或专业发货票,只有税务发票而无专业、无专用发票无效。
各科室及职工个人一般性正常的业务开支,持有效合法的报销凭证,需有经办人(小组公共性支出由组长)、证明人签字后,交财务会计审核,再由院长审查批准后报销。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相关费用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1、公司规定,部门主管领导及副总所有拥有的审批借款金额权限为:
①部门领导≤100元,借款不超过100元的直接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交财务确认后方可借款;
②公司副总>100元≥500元,借款超过100元且不超过500元的在经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再由公司副总签字确认,最后交财务确认后方可借款。
③借款超过500元的在经过部门领导、公司副总签字确认后,还需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交财务确认领款。
2、凡及需申请借款付款金额超过1000元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3、借款销账规定: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4、借款未销账的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销账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除。
1、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是否领现金或将借款打到指定银行卡里(注:打到卡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并签上名字)。
2、审批流程:借款人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签字→领导审核签字→公司副总领导审核签字→公司副总→公司总经→财务复核确认→领款。
一、目的
为进一步发扬“合作竞争,求实创新”的精神,认真落实“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办学思想,实现学校、教师、学生的持续发展,制定“帮带结对”关系,以充分发挥双方积极作用,互帮互助,为全面提高学校师资队伍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人员
学校骨干教师与学校青年教师
三、原则
1、经学校协调,双方自愿结成帮带关系。
2、双方愿意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书育人、提高学生素质为己任。
3、骨干教师努力以自己良好的师德、严谨的态度和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帮带青年教师,做到诲人不倦,尽力使青年教师早日成为教育教学有特色、业务过硬的教师。
4、青年教师以积极的态度,虚心好学、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争取早日成为有特色的业务骨干。
四、任务
1、帮带期为一年,双方都定出具体帮带目标与计划。
2、帮带期间,双方都要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深入实践研究。教学帮带互相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0节,相互研究讨论教育教学活动不少于5次,观摩活动不少于3次。
3、青年教师每学期向学校进行一次汇报课,写一篇心得,骨干教师在青年教师心得上写上指导性意见。一年后在青年教师在骨干教师指导下完成有质量的论文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财务管理,推进财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制定《安凌镇政府机关工作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差旅费管理制度
出差人员须先填写出差申报单,申报单内容:申请人姓名、出差时间、天数、是否住宿、住宿天数及出差事由,必须填写完整,不可漏项,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内容必须与申报单相符,车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必须严格执行《祁门县行政事业单位常用经费开支标准》的规定。
二、公务用车费管理制度
用车人员须先填写用车申请单,注明用车时间、事由、路途起点和终点、乘车人数及车费金额,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申请单交于车主。车主报销车费,须填写用车费,后附用车申请单和相应车票。
三、办公用品购置费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购置实行分类管理:
(1)笔、墨、纸张等小件常用办公用品由财政所小批量采购,专人负责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领用。
(2)电脑用纸由财政所批量采购,专人管理,实行进库、出库记帐制,领用人须在领用单上签名。
(3)大型会议(如人代会)需用办公用品,由大会指定人员和财政所实行专项采购,单独办理。
(4)部门或工作人员需购上述以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单,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自行购置或委托财政所购置。年终,政府组织人员对库存办公用品进行盘点、清查。
财政所统一购置办公用品,须先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单,并列出清单,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发票报销,须后附购置申请单并有办公用品专门管理人员验收签名。
四、打字、复印制度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各部门打印材料必须在本部门的电脑上进行,党委、政府需打印材料,指定部门打印,不得推诿。材料需多份,不能油印的,一般不允许复印。确需在外打、复印的`,经办人须先在财政所领取材料复印申请单,财政所对材料复印申请单进行编号,申请单填好后交镇主要领导签字后,凭单方可外出打、复印材料。材料打、复印须定点进行,打印单位见单打印,按单结算。在打、复印费报销时,发票后附记帐单和申请单,方可核准报销。
五、招待费管理制度
(1)上下级来人原则上一律实行在镇自办食堂就餐。特殊情况,经镇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外出招待用餐。
(2)实行对口接待。部门来人由部门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座陪招待,村组来人由包村领导或包村干部安排就餐。
(3)实行餐前开单,饭后签字。在镇食堂和外出用餐一律必须先开就餐申报单,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用餐结束后,经办人必须在菜单上签名。严禁先就餐后开单,特殊情况,事后必须立即补开,并向领导说明原因。村、组干部来人办事,实行快餐券就餐制度,自行就餐。县直单位、兄弟乡镇来人按10元/人标准执行。县级及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来人控制在15元/人(含烟酒)。外出就餐标准由主要领导根据情况定,一般控制在15元/人以内(含烟酒)。
(4)在食堂就餐用酒由政府统一采购,专人管理,实行进库、出库记帐,领用者签单,并注明酒类、数量,政府年终组织人员对库存情况进行盘点、清查。
(5)招待费报销,发票后必须附就餐申报单和菜单。
(6)上级来人公务用烟,一律需先请示镇主要领导,严禁发整包烟。
六、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1)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
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
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章。
(3)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建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或文件字号。
(5)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就当由开出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6)所有的报销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财务经办人员审核,然后报镇长审批,方可报销。
1、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条例,认真执行个人卫生,厨房食具卫生和食堂环境卫生等制度,把好病从口入关。
2、办好职工和病人食堂,提高烹调技术,品样多样化,保持食品的营养和清洁卫生。
3、保持食堂内外的坏境卫生,切实做好防蝇、防鼠措施,绝不采购和供应霉烂变质的'食品
4、伙食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各种票据要妥善管理,当日点清,登记入账。购买物品由管理员验收入库,领用物品要登记入册,填好出库单。
5、个人一律不准带任何物品进入厨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严防盗窃,工作时间不访客会友。
校园治安巡逻制度:
1、巡逻队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早退,有事要请假。
2、警务室人员实行轮班制度,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责,值班期间不准办私事,不准睡觉、离岗、脱岗,同时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3、巡逻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齐,佩戴袖章或胸卡,保持警容严整。巡逻队长负责对每天的巡逻过程进行记录。
4、巡逻队员要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严禁非法打、骂犯罪嫌疑人,严禁非法使用警械,非法扣人、扣物和罚款。
5、严禁上班期间喝酒、赌博、玩游戏;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
6、巡逻队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巡逻或执行任务时要携带对讲机,确保通信畅通。
7、校园民警要经常性对校园治安巡防队员进行业务指导,每周召开一次巡逻队员工作例会,了解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8、治安巡防队员要重点加强对校园路段、场所、背街巡逻。
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开公正、有序推进的原则,在法律服务监管中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动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和公开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坚持有序推进。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合理制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有序推进。
三、职责分工
建德市水利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以水政渔政大队大队长为联络员,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市水利服务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业务管理科室按照各自职能组织具体的抽查工作。
四、工作细则
1、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法制科负责确定对水政渔政执法人员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详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管理或执业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频次和力度。
2、随机抽查程序。水利局从下属科室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确定抽查人员,并按照“双随机”清单规定的比例随机选择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作为抽查对象。检查小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随机抽查工作应当于抽查实施之日起90天内完成,按照“谁抽查、谁报告、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抽查工作后10日内向局办公室(法制科)提交抽查报告和《建德市水利局被抽查对象“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建德市水利水产局执法人员“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局办公室(法制科)根据上级要求在5天内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抽取名单实现在线随机抽取,可依托网络信息技术,采用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对随机抽取过程全程留痕。
3、实行动态管理。水利局对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司法局运用电子化技术和手段,对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全流程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4、注重结果运用。要将抽查总结报告和《建德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建德市水利局被抽查对象“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及时归入相应检查对象的执业档案,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随机抽查结果,并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定程序及时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权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依法实施查处。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属于本部门管辖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予以立案查处;依法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6、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执法职能单位应当加大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农业信息网、政务服务网等网络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开展情况、处理结果以及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事项,并及时将相关失信记录推送至同级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1、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详细询问有无流感及其它传染病接触史,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格检查,以作出初步诊断。
2、对流感及流感样病例要进行认真登记,同时报告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标本采集,将采集的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3、对禽流感等传染病一旦确诊,按照市疾控中心的规定,立即转诊至我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在转诊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对病人有可能污染的'物品,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4、值班医师要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的登记工作,并每日进行常规消毒,保持发热门诊各室内清洁整齐。
1.营养科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营养科是行使对住院病人进行营养评价、营养治疗的部门,属于医技科室。
2.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应设营养科,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职营养师与床位比不能少于1:200。100张床位的医院至少有一名专职临床营养师。
3.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4.营养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营养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5.负责制定“住院病人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是医院现行的规章制度组成部分。
6.营养科结合医院特点负责制订本医院住院病人膳食种类,并指导、监督营养厨房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制作、分发治疗膳食,保障食品安全。
7.营养科负责住院病人的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病人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
8.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临床服务的理念,确保食品安全。要为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患者等提供适合其病情治疗需要的膳食,并进行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
务,在出院时提供膳食营养指导;为临床人员提供临床营养学信息。
9.各类医院住院病人膳食应包括基本膳食(如普通膳食、半流质膳食、流食);治疗膳食(如低盐膳食、低脂低胆固醇饮膳食、高蛋白膳食、低蛋白膳食、高膳食纤维膳食、少渣(无渣)膳食、糖尿病膳食、配方膳食)。根据医院收治病种增添治疗膳食种类。有条件医院参与或承担肠内营养支持工作。
10.由营养科主任负责召集,每月一次由临床营养专业人员和营养厨房的管理人员、厨师长的联席会议,汇报和评估临床营养工作有关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协调情况,并有会议记录。
11.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意见;参加医、护、技联席会议,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问题),提出协调意见。
12.人员资质:
a)营养师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营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b)三级甲等医院由具有副高职以上医学营养专业人员担任主任/负责人;
13.有岗前培训和在职继续教育制度和计划
14.三级甲等医院及有条件的医院,应开设营养咨询门诊和开展临床营养的科学研究工作。
15.对营养厨房实行外包/或委托加工服务的医院,同样必须将以下制度及职责的要求列入外包/或委托加工合同,进行签约与监督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及时存取现金,并做到当面点清无误。
2、日常开支后,现金的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冻存现金按规定存放保险箱,金额按财务制度规定不超过日常开支的35天。
二、支票管理:
1、控制签发空白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2、支票须填明户名、金额、用途等,对于金额不明确的购物支票予以限额,领用支票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支票,购物后及时报帐。
3、空白支票及其他空白结算凭单,按规定存放保险箱,印签章由会计出纳分别保管。
三、帐册等的管理:
1、凭证、帐册、报表及时移交档案室。
2、保管上年度的凭证、帐册、报表及有关票据等。除学校相关领导及上级审计、财务等部门人员时,非财务人员不得擅自翻阅、查阅有关凭证、帐册、报表、票据等。
四、软件及有关财务数据、资料的安全管理:
1、财务人员使用财务软件。
2、明确设置财务软件操作人员的权限分配,严禁操作人员超越各自帐套、各自权限,进行操作。
3、软件操作人员设置各自的密码,有必要的话及时调整密码,以免有关数据、资料的泄露。
4、严禁非财务软盘在财务网络中的使用以免病毒侵入。
5、及时保存财务数据、资料,包括硬盘、软盘的数据保存。
五、财会室内管理:
1、严禁吸烟,保证灭火器的有效使用。
2、注意电器的安全使用,使用后应及时关闭或切断电源。
3、离开时,及时设置报警装置,关好防盗门窗。
9、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1、护理部根据医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各级护理查房的时间、频率。
2、查房形式可分为:.行政查房、个案查房、重点查房及教学查房等。
3、每次护理查房前主持者要认真准备,使查房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4、查房过程中应总结护理经验,找出护理薄弱环节,做好记录。
5、总值班护士长每天进行夜查房,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全院危重病人的抢救和护理工作。病区护士长每周参加科主任查房一次.了解病人情况,协调处理查房中出现的问题。
一、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警惕,坚守工作岗位。
二、对来访人员进校,必须征得本校被访人员同意,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内;来访人员必须登记,离校时收回会客单签条。
三、学生课间不特随便出校门,确需外出者,要有放主任命名同意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四、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丹出入本校人员携带的物品,均应进行检查,携出公物要凭总务处签发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五、负责报纸、杂志、文件、函件、电报、汇款的接收工作,要做到不丢失、无差错,做好保密工作。
六、实行门前“三包”,负责门房周围的卫生,大门、门房内外要保持清洁。
七、要细心观察,对校内、校门口异常动态和不安全因素,随时记载,及时汇报。
八、加强校园的夜班巡查,及时开启校园内报警系统,检查办公室、教室等处灯火是否熄灭,各处门窗是否关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载,及时汇报。
九、对校园内如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及时报告校领导、综合治理办公室,如需报警的及时报警。,
报警:110 火警:119 救护:120
十、保安人员要忠于职守,查有失职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一切责任。
1、新入院患者每天测量体温、脉搏两次(6:00一14:00),连续三天;体温在38.5℃(腋温)以上者,每4小时测量一次;体温在38.4·一37.5℃者,每日测量4次;体温在37.4—37.2℃者,每日测量3次(6:00一14:00—18:00)至体温正常连续三天。一般患者每天14:00测体温、脉搏一次。术后患者每日测体温三次,连续三天。其余按护理常规执行。
2、新入院病人测血压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
3、每天问大便一次,按常规和医嘱记录。
4、新病人入院时即测体重一次,住院期间根据病情按医嘱执行。
5、病员入院后,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6、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尊敬的单位领导:
对于此次我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的行为,我感到深深的愧疚与懊恼。面对错误,我感到很悔恨,因为通过您的教育批评,我深刻地意识到自身岗位的重要性。
我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说明了我缺乏足够的.纪律意识,缺乏一个使命感、责任感,更加是说明了我没有一个科学、明察的头脑。
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我本可以避免,当有自身又事情要外出处理的时候,我本可能通过您这里请假,可是我并没有这么做,这充分表明了我没有一个纪律观念,对于自身要求松懈。
现如今,我对于自身错误感到非常后悔。我决心向您表达道歉,认真纠查自身错误,反省问题,直至彻底改正错误。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20xx年xx月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与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总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从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五个方面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用于指导公司各部门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应急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组,全面领导公司应急管理工作:
组长:顾成琪
副组长:胡建平朱长宏
陆轶尧
成员:王炳旭朱世春
魏峰朱铭礼
王国强
陈瑞华季先忠
赵志强陆琦
戴国新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组下设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归口管理。公司各职能、生产和服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应急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常用通信联系方式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各级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二)贯彻落实总公司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三)接受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
(四)研究本单位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五)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应急体系;
(六)统一领导和指挥本单位应急处置实施工作;
(七)报告、发布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信息。
第七条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管理体系。各级安全监察人员着重开展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的专项监督,协调好公司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协调应急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应急预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
第八条各部门应建立应急保证体系。运行(留守)、保卫部门应24小时值班,监控设备运行和区域安保工作;维护、物资部门应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负责应急抢险救灾,设备抢修恢复等应急处置。
第三章应急预案体系
第九条应急预案编制范围
各部门在以下应急预案体系主框架的基础上,编制适合本部门实际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有关人员的职责,建立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
(一)应急预案(3个)
1.防台、防汛、防强对流天气灾害应急预案
2.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
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二)人身伤亡处置方案(8个)
1.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3.烧伤、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4.人身窒息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5.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6.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7.中毒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8.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上述3个应急预案、8个处置方案此外适用于部门的其他单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由各部门结合自身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编制,报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各部门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认真做好预案编制准备工作,立足本单位应急管理基础和现状,明确应急预案的目标、范围、定位、框架等。在机构设置、预案流程、职责划分等具体环节,应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保证预案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各部门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注意广泛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事故案例等资料,客观评价本部门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资源,建立科学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二条各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符合安全生产特点及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编写格式规范、统一,符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编制规范的框架结构。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预案评审。内部适用的应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需要多部门协作的,应由公司安全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需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由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发布,同时报上级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的补充或修订。各部门应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根据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变化情况、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等,及时评估和改进预案内容,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复核、修订,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应急预案的补充或修订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保证应急预案正确、完备和有效。
第四章应急保障体系
第十五条各部门利用现有条件,明确信息报送渠道和程序,加快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指挥命令的上传下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组织落实专职或兼职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强化实战演练,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形成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积极参与公司应急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七条公司应将应急体系建设所需的资金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建立健全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以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保证抢险救灾、事故恢复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十八条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的管理,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定期对各类应急资源进行普查,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与管理。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九条认真分析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掌握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落实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五章应急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使各级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启动条件、应急执行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应将应急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具体内容,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对各级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新上岗人员应进行相关应急知识培训。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演练评估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习,针对人员伤亡、设备毁坏、台风洪涝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高能力。
第二十四条公司要加强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与整改。
第六章应急实施与评估
第二十五条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对公司有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按预案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接受应急领导,请求应急援助;做好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减小事件影响。
第二十六条发生严重自然灾害、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应服从地方政府的应急抢险指挥,按照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第二十七条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组织恢复生产。恢复生产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确保抢修人员安全。安监人员要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二十八条加强应急评估与统计分析工作,对每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相关防范措施进行评估,对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加强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及损失等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安全生产办公室。
一、定期排查制度
⑴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⑶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各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将本辖区排查处置情况在每月的日、日前向街道领导组写出工作报告,书面汇报一次,街道司法所、司法调解中心每月日前将本辖区上月的排查调处情况报上级排查调处办公室。
⑷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⑸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每季度至少写两份信息及时落实排查情况。
⑹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出的主要问题要以督办卡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台帐制度
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
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
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对群众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的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提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调查处理。
四、定期报告制度
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协调会议议定的要求由有关部门、单位限期处置,本级解决不了的,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报告上级综治委,由上级党委、综治委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的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要将本单位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情况每月总结一次,形成专门报告,上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委。做到一月一总结,一月一分析,一月一上报。对在本单位造成一定影响或发生越级赴地市以上群体上访事件,要写出专门报告,同时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省综治委统一印制了《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月报表》,由各单位按月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一填写后,于下月的`日前报局(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