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范本(通用30篇)
一、计算机是教师了解教育信息、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的工具,计算机设备不得用于工作之外的用途,外来人员不得使用本单位的计算机。
二、为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转,防止病毒感染及造成计算机瘫痪,原则上不得将外来软盘、光盘、移动盘等在本单位计算机上使用(若工作需要使用,必须先经过杀毒处理),不得在计算机中任意安装与工作无关程序或删除重要文件。
三、不在计算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时间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炒股和聊天、游戏等娱乐活动;不进入商业性网站进行猜奖、传销之类活动;遵守道德准则,严禁进入不健康网站;遵守网络规范,不传播有害信息。
四、爱护一切计算机设备,不得擅自更改设备配置,严禁将计算机设备移作它用,并做好防雷、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以保障计算机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确实需要,须经管理人员许可。
五、开机、并机等操作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进行联系处理。使用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六、做好计算机内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不要将资料放在c盘,以免丢失。
七、保持计算机设备的干净整洁,并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每台计算机的管理员要认真管理,严格落实上述各项规定。
1、严格遵守酒店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做好自律。
2、每天早晨参加晨会,晨会由主管或经理主持。内容是:
汇报昨天工作情况包括昨天在哪些地方推销;洽谈成功了几家;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今天的工作安排:今天打算去什么地方;预计会成功几家?
3、完成分管区域的销售任务
4、出发前检查仪表是否整洁,销售物品是否齐备。
5、熟知口碑宣传资料以及产品优势,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说服客户的理论。
6、开展公关营销,负责辖区终端营业员生日礼物派送,与终端营业员建立良好关系;
7、高质量地做好终端工作:
8、做好分管区域终端开发和维护工作,管好终端用品;
9、做好分管区域终端拜访工作。按规定,每周拜访频率:
10、建立终端档案。
1)组织、参与各项促销活动;
2)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包括工作日志、各类等;
3)处理消费者投诉;
4)及时了解市场动态,特别是竞争品牌动向,拿出合理化建议;
11、团结互助,互相学习,积极进取,不得拉帮结派,酗酒、赌博。
12、业务员每月出勤不低于23天,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出差天数少一天罚款20元,超过3天后扣除当月工资。
13、业务员出差期间,用当地固定电话向酒店汇报,每月出差前、后到酒店登记,以便考核工资。
14、业务员每月出差回酒店后,必须按时上班,每天早8:30签到,如有事请假要办理请销假手续,经上级签字审批后方可离开酒店。
15、业务员出差期间,不得关机,否则关机一次罚款10元。
16、出差期间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拟写工作计划,出差日记要有客户详细的档案及客户消费情况,每月要按时交回酒店,交回酒店后奖10元,未交罚款20元。如单子被其它酒店抢走,要在工作日志里详细拟写原因。以便下次工作的顺利进行。
17、正确处理客户异议,注意工作方式,树立个人形象,打造大禹品牌。
18、严格执行酒店促销政策,所有促销活动一律不得请退(特殊问题如老客户等)
19、不得发生窜单,如发现窜单每次罚款500元,并承担因窜单发生的一切损失。
20、不得私自截留公款,一经查出移交法律部门解决。
21、每月30日到酒店参加月例会,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每次罚款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22、每月出差回酒店后,应积极核对帐目,以免长时间不对帐,发生帐目混乱现象,给个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每次入帐的单子必须有本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帐。
23、如因口误或因个人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陪偿。
24、参与酒店各项业务、文化活动。
一、工资方案执行范围:
本工资方案仅适用于本校教师、生活辅导老师。
二、教师工资的核定
本工资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现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对学校贡献相对等的原则,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原有工资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了工作岗位工资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结构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据能力和实际业绩奖励和浮动的工资比重,因此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将在年度总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师年度工资收入=月工资X工作月数+基本工资X寒暑假月数+节日福利+年度考核奖励+诚信奖+其他奖励。其中:
(一)月工资
组成项目:基本工资、工作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津贴
发放办法:根据下述各组成项目的工资标准和核定办法确定教师工资结构水平后,每月工资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调整。工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由学校财务部为教师统一办理工资卡,按规定工资结算日(寒暑假期间由学校具体调整后通知)打入教师本人工资卡中。
1、基本工资:
起点标准——幼儿园 650元,小学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办法:
(1)本方案实施前上岗的教师,99年5月1日之前参与筹建的可增长15%,其他教师99年9月1日前上岗的本次调整的额度为10%。
(2)根据每学年的考核结果及本人一贯的工作表现,凡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确能体现出认可贯彻学校办学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业业对学校的忠诚度堪为楷模的,或者对维护学校声誉有杰出贡献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基本工资酌减100—300元。见习期满或培训期满可核定一次。见习期或培训期满半年后,才可享受第(2)条核定办法。
(4)以上基本工资的调整核定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2、工作岗位工资:
(1)根据年级、学科设立不同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确定工作岗位工资,一种工作岗位一种工资,教师的工作岗位变动其工作岗位工资相应变动。
(2)初三、高三毕业班教师工作岗位工资分别比初中、高中同学科教师增加100—300元。
(3)学部每学期初根据课务安排考核教师实际工作量情况,由学部主任参照各工作岗位满工作量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工作量不满则工作岗位工资不能足额发放。(满工作量标准由学部另行制定文件报经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师工作岗位工资核定结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学部主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工作岗位工资的核定公式为: 实际工作量 ×工作岗位工资
标准工作量
由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者在所核定的工作岗位工资基础上加10%(对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支持学校各级各类工作安排者则无权享受此项补贴办法)
(4)教师学期中途调整工作量的,由学部教务处及时上报学部主任,参照第(2)条办法重新核定该教师当月的工作岗位工资。(学部主任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100—300元。
(4)各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动工资:
根据本人实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历年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对以下五项因素分别考虑,整体相加。
核定办法:
(1)新上岗教师根据学历、职称、教龄、以往获奖情况和本人综合素质等因素,核定其试用期浮动工资。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重新核定一次,调整幅度范围为0—20%。
(2)非新上岗教师根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原有浮动工资的基础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动工资,调整幅度范围为±20%。试用期满核定浮动工资不满半年者暂不重新核定。
(3)所谓“其他因素”原则上只针对学校特聘教师或稀缺专业学科的教师适用。
(4)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0—300元。
(5)浮动工资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4.津贴
4.1职务津贴标准:
(1)班主任津贴:250—550元 (2)年级(段)组长津贴:150—300元
(3)教研组长津贴:100—200元
职务津贴核定办法:
(1)学期初由学部主任根据班级人数、年级中的班级数、教研组人数核定上述三项津贴标准,报校长批准后执行,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承担上述职务者,由学部教务、导育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部主任核实后,决定当月实际发放金额。
(3)职务津贴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4.2校龄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自上岗之日起在学校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每月可享受校龄津贴100元,校龄增加可依此类推,500元封顶。重新上岗的教师,可将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校龄津贴发放起始时间。
4.3服装费津贴:
体育老师每学年补贴350元,用于购置运动服。
4.4其他补贴:
在校期间,学校鼓励教师在学校住集体公寓,任课教师每人补贴住房补贴80元,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每人补贴住房补贴120元。不在校内居住的不发放住房补贴,可凭月票报销50元/月。
开学期间每位教师享受伙食补贴150元/月,寒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标准为5元/天。
(二)节日福利
发放标准:教师每年约在20__元左右(采用现金或实物福利形式)。
发放办法:
(1)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主任核定福利总额预算。
(2)学校将在每年春节、五一劳动节、教师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时,根据本学年在校生人数和经费运行情况,进行总量控制调整发放。
(三)学年考核奖励
奖励标准:
在学期考核中,每次优秀为5分,良好为3分,合格为1分,基本合格为0分,特殊贡献者可加1—3分。设n1为上学期考核等级,n2为上学期考核等级,则:
幼儿园——500+(n1+n2)×650;
小学部(1—6年级)——600+(n1+n2)×800;
初中部(7—9年级)——700+(n1+n2)×900;
高中部——800+ (n1+n2)×1000;
发放办法:
(1)为表彰教师的奉献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学年根据两次学期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由于考核的滞后性,学年考核奖励的具体发放时间为下一学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岗的教师根据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应得奖励。
(3)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4)当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校做出辞退或校内转岗处分决定的,一律不发放此项奖励。
(5)学年奖励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核定,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6)学年考核奖励标准的调整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共同核定,报校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四)诚信奖
奖励标准:
学校设立诚信奖目的是奖励认真履行合同的教师,根据学校与教师签订合同的期限不同,诚信奖的设置如下:
签订一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2500元的奖励;
签订两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3000元/年的奖励;
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4000元/年的奖励;
发放办法:
(1)确定诚信奖标准的合同年限以年为计算单位,超过一年不足两年的按照签订一年合同的标准发放诚信奖,以此类推。
(2)诚信奖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年限后一次性发放。
(3)本方案执行前签订的较长期合同的奖励标准,按本方案执行后实际履行的合同期限计算。
(4)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未能认真履行合同,不能享受此项奖励。
(五)其他奖励
组成部分:
学部奖励金、住房奖励基金、进修奖励基金,稳定性奖、中考、会考和高考专项奖励等。
发放办法:
(1)学部奖励金在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根据各学部学生数量核定学部每学期发放总额。学部主任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在当月工作中需要表彰的教师,每月发放人员及金额报校长批准后计入当月工资。
(2)其他各类奖励的发放均根据学校现行规章制度执行。
一、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装盒入档。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学校指派专人分类编号登记,学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先交一份给档案人员归档;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整、入党、入团、奖惩等资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三、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资料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拿出资料室。
四、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五、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坚固,要配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六、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能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七、将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全国教职工应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严守岗位,确保幼儿身心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工作
1、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
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经常化。
4、消毒药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来苏水”等)统一存入二楼仓库,不得在其他室内逗留存放。
二、药品安全管理规定:(由班主任负责)
1、幼儿的内服药和外敷药分开管理,勿混浊使用。
2、幼儿家长带药,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量、服用时间,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师手中,家长必须签字,签字后方可服用。
3、带班老师不准接纳由家长递送的药品,并提示家长统一由班主任登记药品。
4、由班主任统一按时分发药品。
5、班主任在幼儿所带药品上也要贴好标签,做好记录。
三、电器安全规定
1、教室的电源开关、插座要装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严禁工作人员在电线上乱拉、乱扯、乱挂。
3、离岗前所有的电扇、空调、录音机、电钢琴等的开关必须拔掉。
4、在擦拭开关时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蜡烛、热得快=裸露的电炉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离园后应有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风扇、录音机、空调等,防止意外发生。
7、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煤气、电器、电线线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规定
1、班级所使用的壁纸刀、剪刀、体温计等尖锐物品,统一存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强幼儿早、午、晚检查,幼儿所携带的尖锐物品一律没收,尤其加强对幼儿睡前的检查(尖锐品、小纽扣、棉花、橡皮、卡子、线团等)。
3、严禁在幼儿活动范围内寻访烧水器、暖水瓶、打火机、蚊香、电炉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师在打热水时不准直接使用暖水瓶或电壶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适宜的水,切记不能直接打滚烫的热水,并且各班保温桶必须上锁扣。
4、幼儿睡前,老师在给幼儿搬床时,不准把床随便摆放,以免摔伤幼儿。幼儿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儿秩序良好,屋乱跑幼儿。教育幼儿部在床上打闹,安静入睡。
5、灭火器放在显眼地方,教职工掌握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五、接送管理规章制度
1、为保障幼儿安全,幼儿园实行家长专人接送制度.
2、当家长因事须委托他人代接时,待机人须执家长委托书及代价人有效证件,经幼儿园与家长电话沟通证实后,方可允许代接。
3、接幼儿离园时,家长及代接人必须符合:年满18岁的公民,精神无异常,接幼儿时不得酗酒。否则幼儿园有权拒接,如不服从,园方有义务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热饭、热水做降温处理。
2、教师不给幼儿打过热过烫的饭菜。
3、热饭、热水打回教室单独放置,远离幼儿群体。
4、幼儿在家带来的食品要检查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5、厨房人员严禁加工劣质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购进必须冷藏处理。
七、门卫安全制度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找人替岗。
2、做好大门钥匙的保管,不乱扔乱放货让他人代管。
3、做好门岗保卫工作,对外来人进行认真询问,进园要得到允许,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园长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带幼儿来看园的一律按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来看园的家长或来园的人,每名教师均有义务陪同,直到离园,绝不允许让其独自留在园内。
4、大门时时上锁,不能挂锁,随开随锁。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陌生人不准接走幼儿,如果证件不全或不认识的人来接幼儿,需给家长电话联络,落实后方可接走幼儿。
6、热情接待来访家长,认真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正面回答幼儿园及幼儿的基本情况,如不知情应引导专人回答并及时汇报家长的反馈意见。
一、网站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职责分明。
二、网站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网络规章制度,不得使用校园网或通过校园网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坏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漏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得在网站发布有损学校声誉、煽动离散民心的信息。
三、网站应该及时更新已变化的信息,删除失效信息,不得提供虚假和欺骗信息。
四、年级、处室网页制作完成后,须经本部门领导、校行政办公室审核签字后,交到网络信息中心,上传到服务器。
五、注意维护网站安全性,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除。
六、注意备份网站数据,在不可抗灾难发生后能够尽快恢复网站服务。
七、注意网站防杀毒工作,避免病毒发作造成网站数据损坏。
八、加强网站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为网络用户严守个人秘密。
九、非网站人员不得使用网站服务器。网站工作人员加强服务器密码的使用和管理。避免发生密码失窃等安全事故。
学校的卫生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项,是整所学校的形象工程。管理好学校的卫生是各部门领导及全体师生的应尽职责。为净化、美化校园,给师生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现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校园卫生管理
1、校园卫生区划分后(卫生区划分另见表),每个班实行包干制,全面负责卫生区的保洁、绿化工作,继续执行“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规定。
2、各卫生区标准
⑴、地面干净,无纸屑、无垃圾,无污水。
⑵、卫生区内树木、花草保护完好,无杂草。
⑶、按时扫除,并能根据需要随时扫除。
⑷、鼓励在卫生区内洒水、种花等保洁、美化工作。
二、班级卫生管理
1、清洁无纸屑,无污物,无痰渍。
2、桌面桌内干净整洁,桌椅摆放整齐,无乱写乱画,无乱刻印。
3、黑板干净,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垃圾箱及时清空。
4、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
5、灯具、玻璃、门窗要明亮干净。
6、走道干净卫生,墙壁无脚印。
7、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先洒水,后扫地。
8、学习园地及各种张贴物布置合理。
三、办公室卫生管理
各办公室卫生均由当天值日教师每天定时打扫,各种书籍、簿本及教学用具摆放到位、整齐,各种张贴物布置要朴素大方。地面、墙壁等参照班级卫生管理条例执行。
四、厕所卫生管理
为了保持厕所的干净、卫生,为了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每学期由学校少先队安排高年级班级打扫,每天一小扫,每周三、周五两大扫。要做到无污水、无纸屑,手纸入池,大小便入池。每次由少先队组织专人检查督促。
五、具体要求
(一)教师要做到五要:
1、要做到教师自身重视学校的卫生工作(特别是班主任老师)。培养学生“五自”能力,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经常性卫生教育,提高学生热爱卫生,讲究清洁的好习惯。教师要做到每天上下午讲课之前检查本班的班容班貌及卫生事项,并有班级卫生记录。
2、班主任教师要做到各个班级成立卫生小组、劳动小组。卫生小组成员要每天做好班容班貌,统一放好卫生清洁用品及学习用具,下午放学后要关好班级窗门。劳动小组每天在早读前清理本卫生区。
3、每天值日组长要有值日记录,值日教师分区分人包干负责。
4、值日教师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作用。要设岗、设点分区、分人包干负责,发现同学吃零食及乱丢果壳纸屑的或往楼下丢纸屑、果壳的同学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转告本班级班主任老师。
5、各处室要建立教师值日制度,并有值日教师卫生记录,要按要求统一配好清洁卫生用具。学校领导不定期地对各班级、各处室进行卫生检查记分。期终有评比、评选出文明班级和最卫生、最清洁的办公室、处室,给予奖励,表彰的具体细则由学校另行规定。
(二)学生要做到六不准:
1、不准在楼道、走廊、教室内吃零食。
2、不准乱丢纸屑、果壳。
3、不准乱倒垃圾、废纸。
4、不准往楼下扔废纸、果壳、塑料袋。
5、不准在学校里乱涂乱画。
6、不准乱小便。
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管理制度。
6.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客户服务,同时防范退货风险,并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退货申请
1、业务收到客户退货要求时在OA中发起退货申请;
2、退货申请需注明退货的客户名称、退货原因、品牌、料号、数量、价格及金额;
3、不良品退货需事前与PM沟通,经PM审核确认后根据PM意见在OA中提交退货申请;
4、其他原因退货需说明情况及所退货物的处置预案;
第三条退货物流
1、物流部根据OA中收到的退货申请单,主动与业务联系,安排快递/物流公司上门取货,原则上不接受退货到付;
2、未经销售总监通知,物流部不得接收未经审批的客户退货;
第四条退货流程中各部门职责
业务部:了解客户提出退货的原因,负责在OA中提起申请并跟进退货处理;
商务部:所有退货流程需通知到对应商务助理,商务助理协助业务进行退货的系统处理及事后的客户对账等事宜;未取得审批的退货申请,不得录入系统;
采购部:负责不良品的跟进、检测、供应商的协调处理等,与采购相关的责任认定及物控对退货物料的后续处理跟进;
销售部:指导业务的后续跟进、非不良品的责任认定、对造成损失的相关赔偿要求,对减少损失的直接人员进行奖励等;
物流部:负责退货物料的运输,根据退货申请单进行退货验收入库;
财务部:核算退货损失,根据责任认定等审批意见进行奖惩跟进;
人力行政部:负责系统流程设置,根据审批意见进行监督执行。
第五条提高流程处理时效
1、为了提高OA审批效率,或情况紧急时,发起人可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相应审批人;原则上OA流程在审批人处的停留时间不超过3小时,但当天的流程当天必须处理完毕。
2、经销售总监通知,物流部先接收客户退货但尚未走完OA退货申请的,最迟需在客户下一个对账日前完成退货审批,否则直接按发货逾期未对账处理,暂停发放业务奖金。
第六条客户应急处理
为了加强对客户的紧急诉求处理,防止因退货流程未完结而有可能导致客户的停产、停线,业务可在退货金额的额度内紧急下单,而不受信用限制,商务开单发货。业务应在客户对账日前完成退货审批及入库手续,否则直接按发货逾期未对账处理,暂停发放业务奖金。
第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试行
第八条附《采购退货流程》《不良品退货流程》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站路队回家。
2、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3、中午、下午放学由值日教师负责整队。做到“快静齐”。值日教师要利用路队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4、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行进速度要慢。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玩笑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要按时回家。
5、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填好当天路队情况记载表,并且每周向学校汇报一次路队执行情况。
6、值日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汇报值日工作时点名通报。
7、值日教师放学五分钟后开始逐个班级进行清查,清除校园内学生。
8、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作出表扬和批评。
9、全体教师要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学校将给予专项考评。
10、成立学生放学路队领导组,建立责任制。校长是学校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是班级学生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路队长是本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护理副院长/副主任负责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消毒、隔离、一次性物品管理等制度,对全院养老护理人员进行预防、控制机构内感染有关知识的培训。
2.设机构内感染监控人员,检查督促本单元消毒隔离工作,养老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隔离原则。
3.护理人员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等。
4.体温计、便器、尿壶等专人专用,若给他人使用必须先消毒。毛巾、脸盆、牙刷、剃须刀专人专用。
5.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护理每位老人前后要洗手,协助老人餐前便后洗手。
6.各护理单元应定期通风换气,地面应湿式清扫,床头桌、椅每日湿式擦拭,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用有效消毒剂拖净。抹布、拖把应分区专用,用后消毒、洗净、晾干。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洗手用的肥皂或液体皂应保持清洁,可用纸巾、风干机、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擦手毛巾应一次一用。
7.老人出院或死亡后,居室及室内物品必须做好终末消毒。对人住后患传染病的老人,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通知其托养人或亲属转送专门的`医疗机构治疗。其用过的物品、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
8.定期消毒老人使用的餐具,定期清洗老人的被褥和衣服,老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月至少更换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更换。脏被服不能在护理单元及走廊清点。
9.建立消毒工作记录册。
一、电视监控室必须昼夜24小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值班。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电视监控室禁止如下行为:
1、会客。
2、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和触动、使用设备。
3、使用接警、指挥通信设备拨打无关电话。
4、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施设备。
5、使用大功率和强磁场电器。
6、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包括电脑)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7、私自占用、挪用、外借监控室的设施、设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和其他档案资料、办公(值班)用具、用品等。
8、大声喧哗和各类娱乐活动。
9、吐痰、吸烟、饮酒、使用明火、做饭或吃饭等。
10、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蚀、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11、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12、随意乱配乱丢钥匙等。
三、电视监控室应建立如下登记簿并及时登记:
1、交接班登记簿。
2、配备物资物品用具登记簿及交接清单。
3、设防记录登记簿。
4、各级各部门检查记录登记簿。
5、故障排除登记簿。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促进校园绿化建设、保护和改善校园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总务处主管校园绿化工作,负责绿化养护、工程工作。并对全校的绿化工作实施监督、协调。
第三条、凡有劳动能力的师生员工,应当依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其他绿化校园义务。
第四条、学校应把校园绿化建设纳入整体发展计划,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资金中安排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
第二章、绿化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学校应组织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编制校园绿化规划,并纳入到学校总体规划。
第六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规划、不得擅自占用绿化用地,需要临时占用的,需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按照规定,学校绿化面积应占学校总面积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应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校园绿地应符合绿化规划的要求,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分期进行。主要景点的设计方案,应经XX市园林主管部门审核。一般性绿化建设方案,应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九条、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按批准的方案建设。
第十条、校园绿化管理部门应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校园绿化建设需要,定期补植和种植。
第三章、养护与管理
第十一条、校园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实行以绿化专业队伍养护和管理为主,师生员工义务绿化劳动为辅的校园绿化养护和管理的方法,以增强绿化美化意识。
第十二条、学校各部门应对本责任区的花草树木进行管护。绿化卫生责任单位应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清除杂草、卫生保洁等项活动。
第十三条、校外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由地方绿化部门组织日常养护。
第十四条、学校应根据校园绿地养护面积和养护等级标准,参照有关部门规定的劳动定额安排绿化养护经费。绿化养护应按照绿化养护规范,做好绿化的浇水、施肥、除草、防寒、防风、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和清扫保洁工作。
第十五条、校园绿化严禁下列行为:
1、刻划、攀折树木、穿行草坪绿地。
2、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籽、果实。
3、抛撒、堆放、晾晒物品。
4、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5、取土、采石、取水。
6、其他损坏树木、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十六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
第十七条、因施工、交通事故造成的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向学校交纳补偿金和赔偿经济损失,按现行价格的3—5倍计价,用以补充花草树木和劳动用工等费用。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
第十八条、对在校园绿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个人给予荣誉或奖励:
1、义务植树并成绩显著的。
2、养护、维护绿化及绿化设施成绩突出的。
3、检举、制止、查处违反绿化管理行为有重大贡献的。
4、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第十九条、对有本办法第十五条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处理;并可处以20元以上至100的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赔偿费的3—5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条、对擅自移植、砍伐树木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1、自移植的,处以赔偿3倍的罚款。
2、擅自砍伐的,责令其补植砍伐树木五倍的树木,并处以赔偿费2至5倍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校园绿化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知之愈明,行之愈笃。为了更好落实“双减”政策,在课堂提质增效的基础上,切实充分发挥作业的育人功能,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减负”精神,积极推进教学改革,调动师生教学积极性,努力追求高品质教育,结合学校实际,特做出以下规定:
一、作业布置
(一)内容和形式
1、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以课本所附作业题、课后练习为主要依据,布置家庭作业,不布置“繁、难、偏、旧”和机械重复性作业,不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2、当堂布置作业,不得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自行下载打印作业。
3、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适应性,满足学生的不同要求,将书面作业同探究式作业、实践类作业、阅读类作业、听说类作业相结合,重视作业的'实践性与综合性。
(二)学生家庭作业量
以“为健康、不熬夜、晚十点、不作业”作为布置家庭作业的原则,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
(三)学生家庭作业评价
合理使用各种评价形式,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评价结果,共性问题做到集体讲评;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必须督促学生订正并做好二次评价,要认真分析学生作业错误的原因,及时调整教学进度与教学难点,可以根据作业的类型和特点,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除教师批阅外,可采取作业展评、展示交流、讨论分享等多样化的方式进行作业评价。
(四)加强作业的完成指导
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二、作业批改
1、教师对学生作业要严格管理。作业的书写、格式等要统一、明确、具体。
2、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面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作业,更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
3、教师批改作业一律用红钢笔或红圆珠笔,且书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工整。批改符号大小要适中。
4、教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多加关注和帮助,对他们能按时完成作业要给予鼓励。批改他们的作业要侧重于面批面改,及时订正作业中的错误,使其增加信心,不断进步。
三、作业讲评
1、作业讲评要鼓励先进,启发和帮助学困生,切忌挫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
2、作业讲评要指出共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作业管理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将加强作业管理作为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作业管理改革,成立以校级领导主要负责,教导处、教研组长、班主任、骨干教师参与的各级作业管理机制,构建有效作业管理网络。要制定作业布置批阅管理的要求或制度,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加强研究培训。
教研室要围绕作业设计的科学性、有效性、发展性、多样性等开展专题研究,从布置方式、日常批改、作业反馈等方面对作业管理提出具体指导意见,针对作业管理研究建立专门的评价机制。
(三)落实日常监管。
学校对各年级、各学科作业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指导,学校定期检查和统计各年级作业的总量和批改情况,分析作业质量,及时发现和整改作业管理存在的问题,确保将作业管理具体落实具体要求落实到位。
为了加强对学生出勤管理,本着对学生生命健康、对广大家长和自身高度负责的精神,为确保我校不出现因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安全事故,杜绝无故缺课,及时准确了解未出勤学生的原因、去向等,学校决定在原午休、晚休检查签字的基础上,增加班主任早、午、晚三次对学生检查和在教室公布出勤人数的措施。
一、检查时间早:在晨读、早操时段;午:下午第一节课时;晚:晚自习第一节课时。检查公布班上出勤人数和缺勤学生姓名(动态变更),对于缺勤的学生必须查明详细原因、去向及所采取的措施;对于去向不明确的学生必须在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并把填写完整的“学生出勤检查跟踪表”交给带班领导。
二、为保证责任的落实,一次不公布学生出勤人数或一次不登记签字者,在月量化中扣5分,同时在班主任当月津贴中扣5元。凡因抱侥幸心理不检查或对缺勤学生不调查的,一经查实,加倍扣分,如果出现不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或发现学生缺勤而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如对有病学生不督促其就医,对去向不明的学生没有在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及查找的),出现不安全事故的负全部责任。
三、课任教师对本节课的学生出勤情况负责,在课堂上发现学生有病或缺勤的,与小黑板公布出勤人数不符的,要立即调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或向班主任、带班领导反映,否则,酿成不安全事故的,由该课任教师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四、带班领导要天天督促、提醒班主任、值日教师及相关教师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及午休、晚休情况,对于老师反映的去向不明的学生或重病学生,必须一查到底。带班领导负责将本周各班主任、值日教师查岗查人履行职责、签字等情况详细通报,杜绝怕麻烦、图省事,不检查就签字或代签字等应付现象。由于带班领导不负责任而出现的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
1、 非传染病流行期:
(1)注意开窗通风
(2)每周一、三、五晚上学生离开教室后,对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有效氯500mg/ml),关闭门窗,第二天早上6:00由门卫打开教室门窗通风。
2、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
(1) 每天消毒,对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有效氯500mg/ml)。关闭至第二天早上6:00由门卫打开教室门窗通风。并利用体育课学生离开教室的时间和中午,用紫外线消毒车消毒。
(2) 教室橱柜、课桌椅、鞋柜等用含有效氯500mg/ml的消毒液揩擦消毒。
3、对发生肝炎、菌痢等肠道传染病的班级,要及时用含有效氯1000mg/ml的消毒液做好课桌椅、橱柜等的揩擦消毒工作。
1、各教研组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学科成员会议,制定本学期学科活动计划,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于第二周前上交教导处。
2、一学期各教研组必须组织两次以上学科理论学习或教学经验交流。
3、建立一个全员参与的学科兴趣小组,制定具体活动实施计划,分工负责具体活动内容,教研组长负责监督实施活动的顺利进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鼓励教师个人组建班级学科兴趣小组。
4、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校文化品位为宗旨,一学期至少举行两次不同类型的有创意的学生学科活动,所有活动均需提早一周部署实施程序,全员参与指导。凡竞赛类活动结果统一上报教导处发文公布。
5、一学期至少组织两位以上教师开设课堂教学研究课,做好各道程序的落实工作。
6、凡组内成员参加上级教研活动,务必在校内安排一节示范汇报课。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0 目的:规范物业租赁工作,维护公司与客户利益。
2.0 范围:物业管理处内部
3.0 职责:客服部负责物业租赁的代办理
4.0 程序:
4.1 物业的租赁委托及出租洽谈:
4.1.1客户若委托管理处出租房屋需到客服中心签署《物业租赁委托书》;
4.1.2客服中心根据房屋委托的条件及数量进行刊登招租广告;
4.1.3客服中心根据委托房屋的条件与来访的意向承租人洽谈;
4.1.4尽量要求意向承租人留下联系方式并作相关记录,客服中心负责跟踪直至租赁成功或取消意向租赁;
4.1.5意向承租人若要求现场看房客服中心需安排人员陪同看房;
4.1.6已委托租赁的房屋锁匙需要作好标识妥善保管。
4.2 达成协议
4.2.1客服中心根据与意向承租人洽谈达成的条件拟定租赁合同;
4.2.2由房屋客户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4.2.3承租人向客户缴纳相关费用;
4.2.4管理处向客户收取房屋租赁佣金。
4.3 出租房屋交付使用
4.3.1客服中心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的锁匙,租户按入伙要求办理有关登记备案手
续;
4.3.2填写出租房屋验收交接单,并存档保留。
4.4 合同的变更、终止
4.4.1合同的变更应由承租人与客户双方协商,并将结果知会管理处;
4.4.2合同的终止应按合同的具体条文进行;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若想搬迁,应要取
得客户同意后,客服中心方可开具《放行条》。
5.0参考资料:
5.1 kh-09-r01《意向承租人登记表》
5.2 kh-09-r02《放行条》
5.3 kh-09-r03《房屋租赁委托书》
5.4《租赁合同》
一、关于酒店房价减免审批权限的规定
1.免费房的审批权限:
1)使用免费客房须经驻店经理以上的酒店领导批准。
2)酒店领导批准的免费房须先到前厅部办理有关手续,管家部在接到前厅部通知后,方可开房服务。免费房批示送财务部备查。
3)酒店各部总监、夜间值班经理在遇有特殊情况需用免费房时,在酒店领导不在的情况下,有权临时安排免费房,但必须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4)任何部门未经批准均无权私自通知管家部使用客房(包括维修房)。
2.折扣房价审批权限:
1)各部总监、销售部经理、前厅部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门客房价进行打折。一打折权限为门市价的30%以内,超过门市价30%折扣时,需经驻店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并将有关批示送财务部备查。旅行社、部委办的陪同和业务入员,市场营销总监和销售部经理可给予陪同价。
2)销售人员对上门客的打折权限为门市价的20%以内。预订和接待人员的打折权限,由市场总监根据客源情况发出指令。指令幅度控制在门市价的10~15%以内。有合同的客户按合同办理。
3)如遇市场变化,市场总监、销售部经理、前厅部经理要求更大的打折权限时,可向总经理申请特批权限。
4)酒店实行小包价期间,前厅部和销售部经理、销售人员、预订接待人员的折扣权限另行规定。
5)团队房价的制定:
销售部经理根据对市场的预测,提出不同季节对不同旅行社的报价方案,报请市场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团队房价以合同的形式制定。酒店和所有旅行社的合同,都必须由销售部经理或市场总监签字,并及时将合同付本转交前厅部和财务部备案。合同到期时,销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或续签,以保证合同有效性。
3.门市价的制定:
酒店各期的门市价,由市场营销部综合市场信息、平衡同档次酒店的报价,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以上审批权限规定的执行情况,由财务部负责每日审核后,报送总经理。
二、销售部招待审批权限规定
1.销售经理由于工作需要出面宴请客户时,须提前填写申请单(见附表)经部门总监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宴请。
2.宴请人拿到批准单后直接向餐饮部预订餐位。宴请结束时凭批条签单,并把批条附在餐单上,凡是没有总经理批条的餐单均由宴请者自付其餐价的50%。
3. 市场总监、销售经理陪同客户在咖啡厅或酒吧喝软饮可以直接签单,财务部凭签单转帐。
三、销售人员外事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及漕店的外事规定和要求。
2.坚持'外事无小事'的原则,遇事多请示多汇报,不得善自表态。
3.参加销售活动时,必须衣着整齐,文明卫生对人热情,不卑不亢,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处处宣传酒店。
4.在销售谈判及合作中不得作私下交易要站在酒店的立场上要坚持原则。
5.不得接受贿赂,不得接受贵重礼品及回扣。
6.参加工作餐时,不得饮用烈性酒,不得要价格贵的菜肴,不得要烟,尊重对方的民族风俗习惯。
7.不能利用工作时间做私事。
8.对每次销售活动都要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争取合作。
四、预定部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酒店房价审批权限和房控权限。
2.不得私自更改电脑中的任何数据和项目。
3.不谋私利,不搞特殊订房,在出租率高时,不私自留房。
4.与前厅部、销售部、管家部保持友好合作的关系。
一:实训室管理采用“6S”管理模式,实验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实训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三、实训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四、学生进入实训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五、每次实习结束后应及时清洁、清理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六、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实习科长批准,报主管校长同意方可。
七、每次实习前,学生应明确实习内容、实习目的和熟悉操作规程;要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材料,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习记录;实习结束后,督促学生整理、清洁、保养好实习设备、场地,并写好实习总结。
八、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九、师生须自觉爱护实训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位上学幼儿必须由家长亲自负责接送,特殊情况由家长电话通知老师。
(二)认真落实学校领导、教师值勤制度。学校领导、值班教师要坚持到学校门前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通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引导学生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无校车证”“黑车”、“病车”和超载车。要定期对本校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违规现象,要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
(四)因特殊天气造成学校停课的,学校要尽早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告知复课时间。
为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确保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以往学生公寓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近期宿舍发生几起电起火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违章用电器的界定
这里所指的违章用电器是指在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用电器,比如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磁炉等。
二、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的相关依据
公安部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一条:违反学校规定,私拉乱接或违章使用非西城后勤公司或学院所配置的电器,及使用电炉、液化气、煤油炉等危险物品者,给予警告处分;经批评教育不改,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款规定规定:严禁使用各种违章用电器(电暖气、电褥子、电炉、电饭锅、电饭煲、电火锅、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等);严禁使用液化气、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离开宿舍时要随手拔掉插头,防止漏电引发火灾。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本办法中有关规定,违者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处理。
三、加强检查、杜绝违章电器
1.检查方式:物业管理部门日常检查、院(系)定期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抽查等。
2.检查注意事项:
(1)学生宿舍内若出现违章用电器,无论何种原因,一律清出宿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违章用电器清出宿舍的同时,应在该宿舍留有检查部门印制编号并加盖检查部门公章的《违章用电器清出宿舍通知单》。
(3)高校学生公寓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主阵地,学校与学生之间并不是单纯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学校相关部门有权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在宿舍无人的情况下,两人以上可以开门检查。
(4)检查人员在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应佩戴证件,如遇宿舍内有人,应及时出示证件,向学生说明检查的内容和目的'。对学校相关检查,学生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拒绝检查。
3.检查结果处理:
院(系)自行检查其结果由院(系)妥善保管;物业部门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其结果按以下方式处理:
(1)将检查结果明细进行登记,并将各个违章用电器贴上标签后按院(系)分类。
(2)通知院(系),将违章用电器交由院(系)保管并签订收据。
(3)将检查的结果登记造册,并定期通报。
四、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用电
1、使用安全合格的电线、插线板、电器,定期检查,严禁将伪劣用电产品带进宿舍,以防为宿舍安全埋下隐患。
2、用电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着火等现象,及时处置,并和公寓值班室沟通协调处理,配合物业部门做好工作。
五、完善公寓值班室功能,为大家提供便利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办公室、教室、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教室多媒体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下课、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
4、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保洁人员以及电工负责管理,保洁员及电工为第一责任人。
4、食堂照明、电器设备由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总务处专门指定人员负责。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师德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并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范围》。
一、作息制度
1、教职工务必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不得脱岗,更不得旷工。
2、行管人员(干部、干事、教辅后勤保障人员)、班主任实行刚性坐班制,机电部和电子商旅部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综合部教师实行半天坐班制,综合部设立满勤奖,每月满勤奖150元/人。
3、实行刚性坐班制行管人员上午7:45-10:45时、下午预备铃至放学时坐班,班主任上下班与走读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实行弹性坐班制的教师,工作日不得离开本区及市区,需离开本区及市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4、实行坐班制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内的,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批准,学校备案,能够迟上班半小时,早下班半小时。
5、6:00至21:00之间移动电话务必持续畅通。
二、群众活动制度
1、群众活动指学校召开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党群组织活动,部门安排的会议,学科、专业教研活动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重大活动等。
2、凡群众活动务必严格考勤。未经批准中途退场者,视为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务必向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请假的,均应事先按规定书面请假,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2、上班期间,教职工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由分管校长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病、因事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作旷工论处。
4、经审批的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函授进修的专任教师,务必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调课手续,返校后补上所缺课程,不扣课时津贴。参加函授、进修的行管人员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结果处理
1、上下班考勤: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考勤,各处室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职责人。
2、群众活动考勤: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并汇总公告,学校办公室负责督查。
3、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按必须标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及行政处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评优评先方面体现。
(1)行管人员和班主任上下班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100元。教师上课迟到每次扣发200元、提前下课每次扣发200元。群众活动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200元。
(2)行管人员和班主任旷工半天扣发200元,旷工一天扣发300元。教职工群众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发200元。教师每旷课1节扣发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发20元,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事假每一天扣发30元,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
(4)寻衅闹事、吵架斗殴影响恶劣者,除按有关规定行政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5)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酿成治安事件、财产损失或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淮阴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请假单
备注:
1、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2、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3、病假三天以上者,务必带给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
4、教职工请假务必填写此请假单,按上述规定经同意后交校长办公室。
5、特殊状况务必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无效。
6、此表可从学校网站上下载。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广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用于公用支出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公用取暖、交通、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学校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支出状况
第四条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10%安排,用于教师年度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第五条 设备购置费:小学每年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不低于10%安排,中学按不低于15%安排主要用于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六条 班级公用经费:小学按每生每年6元,初中每生每年10元安排进行安排。班级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各班级学生开展与学习有关的教育教学活动支出。
第七条 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细化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年初要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表(分“日”节科目)。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进行使用:
(一)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
(二)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
(三)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
(四)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
(五)其他学校公务活动所需要列支的支出。
第八条 公用经费不准开支的范围: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奖金等: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
第九条 中心校根据上级下拨的公用经费总额,按各村校在校学生人数,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分配,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村校频斜。中心校不准截留、用。
第十条 中心校执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管理体制。中心校按上级规定分配标准将公用经费分配到各所村校,各村校校长对实际支出凭证,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签批,并向中心校报账。
第十一条 中心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按预算采购时间编制购置计划,村校的设备采购报中心校审核、汇总,报县教育局审批。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必须进行政府采购,由中心校根据采购需要填写采购申报单,报县教育局审批,送交县政府采购中心按有关程序办理采购。学校对购置的所有物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必须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等进行维修,要编制维修预算,并实行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学校所有维修项目报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维修项目要有合同或协议,达到规定数额的`维修项目要经过政府采购。工程完工后应经过验收和决算审计。
第十三条 中心学校与所辖村校,要建立备用金领取与发放、公用经费的支出与报账等会计业务发生所必须的备查账,及时准确登记账,所辖村校要定期与中心学校对账,做到帐帐相符。
第十四条 学校要加强对学校资产管理。中心校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帐,所辖村校登记固定资产备查账。中心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会计法》规定,中心校及所辖村校在公用经费支出中,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经办人签章: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原始凭证等违法违纪行为,会计人员拒绝付款、报账或执行。情节严重的要及时间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中心校及所辖村校,要坚持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制度,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度:要建立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办事程序,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用支出每月上墙公示一次。
第十七条 学校接受县财政局、教育局对公用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如发现不按本办法规定使用公用经费,并造成截留、挪用、贪污公用经费行为的,将依据《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一、骑自行车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二、自行车一律自觉停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校园内不准骑车。
三、讲文明,讲礼貌,室内要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不得到处乱写乱画。
四、要爱护校园的一切设施,要爱护花草树木,不得践踏与攀折。
五、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六、放学后学生一律不能在校园内玩耍、逗留或在教室内停留。
七、严禁在校园内停放外单位的处理。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采购人员应当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及宴请。
2、采购部门所有采购必须按预算计划、组织进行采购,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按照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活动和验收程序。
3、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特殊性、临时性急需购买物资需申报调整预算,并完善相关手续。
4、对大宗设备、物资进行采购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务、修建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控制。
5、对小额的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6、分管领导负责审核采购合同、采购价格,监督验收入库和完善采购计划。
7、单位领导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8、财务科负责审核采购方式、发票真伪并执行付款结算。
9、采购完毕必须做好采购资料的存档、备份工作。
10、本制度从20xx年十二月起执行。
公司任何员工都享有投诉的权利,投诉的方式为:
1.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进行处理或上交。
2.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至公司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