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管理制度(精选32篇)
为加强学校用水管理,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校园,现对学校用水管理如下规定:
(一)用水要求
1、各部的厕所、等场所应充分利用水源,作到一水多用。
2、厕所管理人员,要做到,有人使用正常用水,厕所无人,水必停。需要维修和整改部位要立即上报后勤。
3、厕所管理人员打扫卫生要做到,人走水关!坚持杜绝“长流水”。
4、各部门卫,每天早晚都要检查水龙头关闭和渗漏情况,发现立刻报告后勤进行维修。不准教师、学生擅自改动。
5、学校严禁私家车在单位洗车。
6、学生必须爱护公物,对所有供水设施不得摆弄,毁坏,凡毁坏供水设施者一律照价赔偿,并追究肇事者责任。
7、各用水部门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源。
8、生活用水应当推广节水型器具和设备,提高生活用水效率。
(二)管理制度
1、全校师生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用水设施和设备。班主任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的.教育,教师要以身作则。
2、做到人离则关闭所有用水设备,防“常流水”现象的发生,禁止水资源浪费,杜绝安全隐患。
3、学校建立节约用水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和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出现漏水现象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4、全校师生做好监督工作,发现浪费、破坏现象及时举报。
5、值班人员要做好巡查工作,节假日离校前做好彻底检查工作,确保用水设施正常,不用的水阀及时关闭。
6、设立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
7、全校可以按照部门需求,定时开放关闭水阀。
一、严禁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进行动火。
二、在严禁烟火区域内应设置“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
三、明火源或其他热源旁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四、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明火。
五、电气设备、线路安装、敷设、选型应符合场所设计要求。
六、公众聚集场所严禁私拉乱接。
一、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二、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学校自备水水源选择深层地下水,凡选择地面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必须保证在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生活性或工业性污染源;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井水加盖封闭,并及时清洗淤泥;对于经卫生部门监测不合格的.自备水,必须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 、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台风或暴风雨过后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记工作。
四、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卫生部门要定期开展对学校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对水质监测不合格的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学校,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五 、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每年要对学校自备水水源、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1、为了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生活的安全特制定“用气、用水、用电管理制度”,要求全园教职员工自觉遵守。
2、幼儿园安装用水、用电、用气设备,必须规范化,由后勤部门统一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接线、接水、安灯、装电源插座等。用气设施,应由天然气公司统一安装。
4、园内所有用电、用水、用气都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表,水电总表等相关设施,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变动。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园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使用的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4、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幼儿园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7、在幼儿园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幼儿园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一、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系统在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煤气公司指导下,由管理处统一管理。
二、小区水电和煤气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切不可随意更改。如确需改装的需书面报告管理处并请专业人员进行施工,费用由住户自理。
三、各住户均可设立独立水表、电表、和煤气表,有关费用以抄表数计费收取,请按月及时缴交费用。住户不得有意破坏计量仪表,禁止偷水、偷电、偷气。
四、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消防栓盖取水;未经管理处批准,小区内主供水阀门及梯位供水阀不得私自关闭。
五、下水管道严禁倒剩饭或其它废物,如造成堵塞,管理处可派人疏通维修;住户室内疏通费用由住户全部承担,公共管理维修费用由使用本管道的住户共同承担。
六、未经管理处准许不可私自增大负荷或架设电气线路,不可拆卸原有电气线路设备。
七、若遇临时断电,请将有关电气的开关断掉,以免突然送电时电流量过大烧坏设备。
八、使用煤气的单位和个人发现煤气泄露、中毒、失火、爆炸等,必须立即报擎并向管理处报告,同时就有机取紧急措施。发现漏气、堵管等邦联时,不得自行修理或明火试漏。
(一)由总务处负责学校日常的水、电、气的维护和管理。
(二)水电工应经常检查校内水管龙头、电路电器及天然气的使用状况。
(三)对裸露的水管要做好保温措施,以防冬天爆裂。
(四)本着节约的精神,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五)总配电房由高压电工专人负责,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六)对配电房内电器的设备要认真检查和维护,并须通过供电局的年检。做好天然气的年检工作。
(七)合理分配各栋楼的电力,确保学生教室的电器能正常使用。
(八)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发现问题及时抢修。
(九)配置好各室内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性。
(十)若发生意外由水电工和总务处主管负直接责任。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为师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建立和落实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师生饮水卫生安全。
2.学校需要为师生提供管道直饮水,须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有效管道直饮水卫生许可证方可使用。
3.学校提供瓶(桶)装水,要选择信誉好、水质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供水,并负责卫生监督检查。建立索证和进货台账制度。学校与供水企业签订合约,由企业的专业人员定期为饮水机消毒,更换过期、破损部件,送达水质检验报告单,经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供水。
4.学校总务处专职对管道直饮水、瓶(桶)装水、烧开水以及其他方式的供水负责,专人专管。管理责任人要明确职责,正确掌握管道保养维护、清洗消毒、更换饮水设施等的操作规范和卫生要求,确保供水各环节的卫生安全。
5.及时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饮用水提出的整改措施,加强与专业监督机构的沟通,做好检查与记录,共同做好师生饮用水工作。
6.总务处要建立师生饮用水工作管理档案,接受教育、卫生部门对学校饮用水情况巡查、督查。
常山县同弓小学
20xx年9月
一、饮用水水源由自来水供水,供水设施必须安全密闭,有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
二、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供给应用:
1.混有异物,出现异色、异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与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要求的供水设施及用品直接接触的。
三、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1.幼儿园每天用自来水烧成开水,班主任每天为幼儿准备足量的开水,加入凉杯供幼儿饮用,水温在50~70℃之间,为幼儿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做到冬暖夏凉。饮水时须有一位教师监督,注意安全。
2.凉杯内一次加水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3.每天早晨灌水前对凉杯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水质。
4.杯架每天必须用消毒水消毒,水杯杯口朝上,杯柄朝外。
6.教职工不得使用幼儿水杯。幼儿喝水的水杯一人一杯,每天清洗消毒。
7.保证幼儿自由饮水,养成幼儿良好的饮水习惯。
8.保证幼儿足量饮水。春冬季一日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夏秋季一日三次,上午、中午、下午各一次。
园区保洁绿化用水管理制度
1.目的:节约用水,减少浪费。控制管理处用水成本,规范保洁绿化用水行为。
2.适用范围:管理处。
3.过程和方法控制:
3.1在服务的保洁、绿化人员必须有为管理处节约成本的意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滴水。
3.2保洁绿化使用的水管不允许存在破损,各种接口必须保证没有漏水现象。
3.3浇水或冲水过程中,严格杜绝放任自流的现象。
3.4绿化用水应严格按照和管理处约定的浇水频率或规定的用水量执行。超出约定的用水为非计划用水,非计划用水的费用根据水表读数或时间比例由绿化工程部承担。
3.5绿化用水的喷洒时间由管理处保洁主办负责以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监控。每周至少形成两次监控记录。
3.6绿化工作人员确有超计划用水需求的,应由绿化工程部的现场负责人签署"非计划用水申请单",经过管理处保洁主办审核后方可使用。管理处将根据"非计划用水申请单"进行每月核算,按每吨2.15元的价格从绿化工程外包款中扣除。
3.7绿化工作人员超计划用水未向管理处申报的,一经发现,按每吨5元计算水费。
3.8保洁工作人员冲洗地面等用水的`水管必须连带可移动的水表,水表不允许反接。管理处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监控保洁人员的用水行为。
3.8保洁工作人员冲洗地面等用水,一律要填写"非计划用水申请单","申请单"必须填写用水原因、用水时间、申请用水量等栏目。申请单由管理处保洁主办审批。
3.9"非计划用水申请单"一律一式两联,一联由申请人保管,另一联由管理处保管。所有保洁用水和绿化超计划用水的现场操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非计划用水申请单",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申请审批情况。对于不能出示申请单的用水情况,管理处一律按照每吨水5元的价格计费。对于保洁工作人员冲水未按规定连接活动水表的,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清洁外包费。
3.10保洁用冲水管,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地点存放。每天下班必须向管理处指定的岗位安全员交接,双方应记录水表读数。主持交接的安全员负责每日累计水表读数,每个月向管理处保洁主办汇报一次。
3.11保洁员实施冲水时必须先将地面的泥沙和垃圾打扫干净,再用水冲,并使用合适、适量的清洁剂,保证冲洗的效果。
3.12保洁员对外围市政道路洒水除尘时,要先清除地面的泥沙和垃圾,再对地面洒水。要杜绝直接洒水除尘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3.13对冲水后,容易生长青苔的地方,在冲洗时,除要用适当的清洁剂外,还要放适量的硫酸铜,抑制青苔的生长。
3.14对绿化植物浇水时,要遵循"不干不浇,一浇浇透"的原则。如果使用自动喷灌系统进行喷灌,则应有人定时巡视,如果发现四处溢水的现象将按上述规定进行扣款。
3.15未得到管理处的书面同意,严禁使用消防水。
4.质量记录表格
非计划用水申请单
序号:
申请部门:
申请原因:
申请时间:
申请用水量:
申请用水时间段:
申请人:
申请部门确认:
管理处审批:
实际用水量:
注:此联由申请部门操作现场人员持有,并应随时备查。
非计划用水申请单(副联)
序号:
申请部门:
申请原因:
申请时间:
申请用水量:
申请用水时间段:
申请人:
申请部门确认:
管理处审批:
实际用水量:
注:此联由管理处持有,并以此作为扣款依据。
一、学校总务处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饮用水。
二、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各类用水。
三、学校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要不定期地对师生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五、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六、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七、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对于无故浪费水现象,对浪费进行处罚及教育。
为更好的保障教学生活用水用电。确保用水用电安全,节约用水用电。避免水电浪费现象发生,培养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增强节水节电意识,提高能源利用率,创建节约型校园,制定节水节电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建立健全节水节电领导小组。明确节水节电责任人,经常检查本单位、本部门用水用电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二、各教学、生活、公共等场所不私接供电线路,如确实需要使用时,应上报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按规范进行操作。
三、后勤部门将组织水电维修人员,经常到各水电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水电行为进行排查,保证水电正常合理使用。
四、各教学、宿舍、商业单位和个人,应按学院规定使用供水供电设备。需要使用超额水电,须向学院申报批准后,由后勤部门专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增容。
五、增强人人自身节约意识,室内白天日光充足时,应关闭照明灯具,需要开灯照明时,做到人走熄灯。并关闭不使用的电气设备。
六、晚自习应集中上课,人少上课时,应视情况减少开灯数量,课后随即关闭灯具。
七、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宿舍及其它房间,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微波炉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未经学校批准的,禁止使用电热器、电暖气等功率电气设备。违者除没收电气设备外,并视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八、单位寝室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等用电设备,在下班后或长期不用时应关闭电源。
九、教学楼、寝室等公共场所,熄灯前应检查供电、供水、供暖情况,确保各项设备设施正常。
十、培养学生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洗漱时节约用水,洗漱后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
十一、保洁员在清扫卫生时应做到节约用水用电,使用水电后及时关闭开关。保洁员节水节电情况作为当月卫生保洁考核项目之一。
十二、各单位要经常开展节水节电活动,进一步培养师生、员工的节水节电意识。随手关闭不需要的水电开关。并按区域将责任落实到人。
十三、经常维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暖设备设施。减少功率、能耗水电设备使用。推广节电、节水、节煤设备。
七、学生应当养成节约用水习惯,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发现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损坏应主动向总务处映进行报修。
八、食堂煤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抢修。
水是生命的摇篮,一切生物离开水就无法生存,人体每日水的来源主要来自直接饮水或食物所含有的水分,所以饮水问题关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为保障学校饮水安全,我校依据《生活饮用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饮水由总务主任总负责,定期督促厂方更换净水器的滤芯、活性碳,并做好记录。
二、卫生保健教师负责督促饮水卫生和卫生检查,保洁工做好饮水处的卫生工作,确保整洁卫生。
三、平时由总务处一名兼职人员检查设备,注意流量,做好记录。
四、定期对景欣牌净化水的水质进行抽检,要经长宁区防疫站化验合格后再向学生开放。
五、制订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法。
六、在饮用水处标明卫生要求,文明使用,预防污染。
七、为确保水源卫生每年进行一次生活用水的水箱消毒、清洗、并通过防疫站检验合格后供水。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水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还不及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我市地处北方缺水地区,水资源更是十分僵乏。因此,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水法》和《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厉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杜绝一切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发生。
二、通过黑板报、墙报、宣传橱窗、闭路电视、校园网等多种途径,以及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节水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广大师生的节水意识。
三、学校根据市节水办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对各部门,特别是用水量大的部门,实行定额管理和量化考核。超指标用水严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对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及有关责任人要给予严肃批评和从重处罚。
四、水暖班要加强对学校用水设备和管道器具的巡视检查和定期维修,发现跑、冒、滴、漏问题要及时处理。因处理不及时造成水资源浪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全校师生要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水龙头用后要随手关紧。发现跑水、漏水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学校鼓励全校师生提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合理化建议,重视、支持节水技术改造工作。
七、兼职节水管理员要尽职尽责的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工作,通过一、二、三级水表的计量统计、分析,协助校领导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一、为保证全校教职工、学生饮用水的安全,树立节水观念,建设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指饮用水,是指学校供给教职工、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公共饮用水。包括自来水、饮水机供给的饮用水,学校集中购买的瓶装用水。
三、总务处负责学校各种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四、总务处负责按照政府的安排适时与教育处配合,开展各种安全用水和节约用水教育活动,在全校学生、教职工中树立安全用水和节水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建设节约型校园。
五、总务处每日安全巡查,要注意自来水和开水器出水的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如有异味、有颜色等),立即实施《成都七中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停止使用饮用水,直至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供水。
六、全校教职工、学生都有及时报告的责任。
七、新购置开水器,必须安装锁具;必须接地可靠,防止漏电。总务处每日安全巡查,要检查开水器锁具,如有损坏,及时更换。总务处管理员负责督促每周清洗开水器,每学期开学前安排全面清洗开水器,保证清洁。
八、学校配置的饮水机,由总务处负责管理。教师办公室、各班级如自购使用饮水机,应指定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安全。
九、学校如需购买瓶装饮用水,由总务处集中统一购买。购买时应选择知名品牌饮用水,查验生产许可证、生产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严禁购买无证或假冒的饮用水。学校教职工、学生自购瓶装饮用水,也应注意购买合格产品。
十、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为保证教职工宿舍生活用水用电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按季度向教职工收取水、电费,抄表及收费时间定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内。
二、各住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务必配合抄表人员认真核实所用数量。
三、水电费核实后,请各住户按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财会缴纳。
四、如在规定的抄表时段内,住户不予配合者,或不按时缴费,学校将采取断电断水处理。
五、受学校断水断电处理的住户需要接通时请到总务处交清欠款后,本人需写出申请,报学校同意后并交纳通电、通水所产生的人工、材料费后,总务处及时派人安装。
六、如教职工发现自己的水电表损坏,请及时告知总务处落实,否则结算时将按最高用量核算收费。
七、凡已取得房产权的住户如水电设施需要更换维修的,人工、材料费自行负责。为了方便教职工,各住户需按每季度最后一周内将自己的水表吨位数粘贴在自家门上。根据年底所查水表底数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黑龙江省灌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水资源法律、法规,结合农场灌溉用水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属国家所有。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二、按照农场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生产经营部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四、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各单位必须在灌溉前三天向农场生产经营部提交实际用水面积数和用水量申请,实行合同供水。
五、农场生产经营部下设配水管理站,负责干渠用水调配、分水闸、渠道的看护管理工作。
六、支渠以下的用水调配由各用水单位负责,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本辖区的灌溉配水和排灌工程的管护工作,成立管水小组,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供水、排水情况。
七、灌溉站管理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在渴水期间严禁大溉大排,要经常查看末端排水渠道是否有跑水现象,如有跑水有权闭闸或停泵,并及时向用水单位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用水。
八、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调水配水组织。公司成立水田用水调配组织机构,水利设施维护和管理,明确责任。提水泵站,抽水井维护和管理,用水排水渠系的维护和管理。此制度应充分细化,提高可操作性,主要是做到在用水管理上有据可依。
九、根据《黑龙江省灌区管理试行办法》第17条,第19条规定:“渴水期实行轮灌。轮灌一般原则是先下游后上游,先老水田后新水田,先成片地后零星地。各用水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单位的轮灌计划,违者管理单位有权停止供水。”
十、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农户利用好头茬水,早整地、早泡田,缓解春季用水紧张的矛盾。
十一、为保证灌溉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依法保护各用水户的利益,对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未经批准许可擅自取水、挖堤偷水、在干线架泵抽水、破坏用水干线抢水等违法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给予1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十三、未经农场审批,新发展的水田或不适宜发展的水田,不予供水。如强行偷水,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四、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农场将给予奖励。
十五、本制度解释权归农场。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1、幼儿园饮用水为统一供应的自来水或桶装水,幼儿园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测,以保证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2、幼儿园安排专人对饮水设施及饮用水进行管理。做到专人专管、定期清洗、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3、 对幼儿园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4、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5、装饮用水的保温桶,每学期进行消毒不少于五次。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6、使用的饮水设施和桶装水应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7、幼儿园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幼儿园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8、在园内定期利用周计划进行饮用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喝矿泉水,纯净水。
9、经常宣传相关饮用水卫生安全常识。
10、饮水设施及饮水桶必须无毒无害。接受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20xx年8月
一、班主任应认真按照幼儿园晨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学生进行晨检,对晨检中学生发热、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呕吐、腹泻等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记录表上并及时报告保健教师。
二、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对学生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三、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学生病后复课,班主任应查验医生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作记录。
四、班主任、保健教师对学生因病缺课的要对其作好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一、随着学校现代化设备的扩,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加强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管理,杜绝违章用电用水用气,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建设安全和谐校园,根据上级行政部门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以及煤气公司规定,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师生应当节约用电用水,安全文明用电用水,做到随手关灯、关水,爱护学校供电供水设施。
三、学生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支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总务处是学校的水电管理部门。
四、任何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学校根据用水计划,宏观掌握全校用水情况,调节供求矛盾。
非消防需要不得使用消防栓、消防水带取水。
xx职业技术学院20xx.8-20xx.7学年办公用、学生公寓学生用桶装饮用水采用公开邀标方式确定供货商,并授予销售权,欢迎合格的供货商前来投标。
一、邀标内容: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7月1日学院办公用、学生公寓学生用桶装饮用水(中档)。学生公寓学生用桶装饮用水由中标供货商直接对学生自行组织销售,中标供货商不得擅自转让销售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说明书;
3、主要经营地点位于xx市城区;具有较丰富的桶装饮用水供应行业管理经验,从事此行业达五年以上;
4、具有符合要求的专职送水工、接线员和管理员(健康证);
5、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整的帐务记录;
6、桶装饮用水品牌名称,必须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具有国家检疫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报告;
7、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注册资金五万元以上,自有固定经营场所50平方米以上或其他可用于赔偿的资产30万元以上(如固定经营场所等固定资产为合伙经营人所有,则需同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此固定资产可用于赔偿的文件)。
三、邀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邀标文件发售时间:20xx年7月20日至28日
2、邀标文件发售地点:xx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新校区办公楼一楼209)
3、邀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留下联系电话,须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投标文件及样品递交时间:20xx年7月28日上午。
五、样品提交地点:xx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六、评标时间: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情况确定。
七、投标保证金:现金1万元。
八、其他事项:
1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或经营者本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2 、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学院将组织人员对各投标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3 、自行销售地点:xx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xx市xx区xx大道职教园区)。销售期: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7月1日(以学院放假通知为准)。
4 、学院每学期至少送检1次中标供货商向学生提供的桶装饮用水,所需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5、中标供货商向学生提供的饮水机不得收取押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供货期满时,向学生提供的饮水机如无人为损坏,收取的`押金需全额退还给学生。
6、中标供货商每月免费清洗学生公寓学生用饮水机至少一次。
7、因桶装饮用水质量问题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货商无条件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和学院有权取消中标供货商在学院的销售权。
8、中标供货商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学生投诉达三次以上,学院有权取消其在学院的销售权。
9、中标供货商应积极支持学院学生活动的开展。
10、投标事宜联系人
1、申请
各部署办公室提供桶装饮用水(桶装矿物质水),每周一、三、五,三次送水。
如需纯净水或其他包装饮用水需审批后供应。
2、送水时间及要求
2.1每周一、三、五上午9:30。
2.2出入公司时必须下车接受警备人员检查。
2.3进入室内时要区分室内外鞋区域,送水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
2.4业体每季度提供一次沈阳市卫生防疫站对矿泉水的"水质检验结果报告书"。保证矿泉水的卫生质量,每季度进行一次饮水机消毒(一年四次),同时粘贴消毒提示。
2.5业体负责对饮水机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每年合同期间无偿提供五台饮水机用于更换废旧饮水机。
3、接收要求
3.1各部署每次送水两桶(大办公室可酌情增加),以空桶置换并签字确认。
3.2对于桶装水水桶的损坏及丢失将由责任人进行赔偿(50元/桶)
3.3节假日期间可根据出勤情况安排业体送水或提前为各部署储备一部分桶装水。
3.4月别结算以当月送水清单数量为准并进行核对。
4、其他
4.1如送水人员经常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按时送水,且服务态度不好,或不遵守合同中内容,上述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2业体无偿提供矿泉水水桶,协议终止后甲方如数归还,如有丢失按50元/桶的价格进行赔偿。
4.3送水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如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4.4每年一次同业体签定协议,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续签协议。
5、附则
5.1此规定从20__年06月15日起实施。
5.2第一次修订日期20__年2月28日
5.3第二次修订日期20__年5月10日
随着教学的深化发展,工作、教学及生活等各方面设施的更新和改善,校内电用量大增。除了大量的正常用电之外,尚有不少浪费水、电的现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了合理用水、用电,杜绝浪费,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办法:
1、增强师生安全用电的意识,全体教职公共管,消除隐患,合理用水、用电,把消耗降到最低水平。
2、电工要经常检查供电线路和公共用电设施,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校内电的正常供应。
3、各班级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班教室电灯、电风扇的使用和管理。若发现不合理用电(如:教室中无人而不关灯、不关电风扇;室内光线充足时不关灯;教室中人数少而灯使用多等),视情节轻重,每次赔偿5—30元。损坏用电设施者,应赔偿维修工料费外,还处予5—30元罚金。
4、各部门、班级或个人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共场所及设备时,要注意安全用电、用水。使用结束时,要随手关电、关水。若失职造成事故或损失,有关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5、各处室、各年段室、各实验室、各部门要注意电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室中无人时应关灯。下课、下班时要关灯,防止发生事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若管理不当造成事故或损失,有关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根据供电、供水以及供气部门关于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对本住宅小区做出如下规定。
1、住宅每户电表设计容量为 10a,请业户累计用电容量,若超过负荷,须申请增容。
2、请业户检查电线回路负荷,验证开关,插座及导线是否满足用电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开关、插座和导线,不得超负荷使用。
3、业户用电过程中,若发现电线未接好,盖板、开关、插座处冒烟等异常现象,请及时关闭电源,检查电丝是否接好,用电是否超过容量,设备是否异常。
4、每隔一段时间,请业户按漏电开关试验按钮,检查漏电开关是否可靠。
5、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公共用电场所、消防、绿化用水场所私自接电、用水,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6、电、气、水管线及排水管道已按设计精心安装,请住户不要随便改动,如确需更改,请报金华庭物业服务中心同意,方可进行。
7、住户若暗埋给水管道,须先试压,不渗不漏才可批灰隐蔽。
8、请保持排水管道畅通,切勿将可以引起堵塞的物体投入排水系统。
9、请业户安全使用燃气,切勿在使用燃气时离人,非专业人员切勿拆卸、维修燃气管道、器具。
10、业户出门前应将燃气、水阀和不用的电器关闭,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11、因业户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业户承担。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黑龙江省灌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水资源法律、法规,结合农场灌溉用水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属国家所有。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二、按照农场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生产经营部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四、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各单位必须在灌溉前三天向农场生产经营部提交实际用水面积数和用水量申请,实行合同供水。
五、农场生产经营部下设配水管理站,负责干渠用水调配、分水闸、渠道的看护管理工作。
六、支渠以下的用水调配由各用水单位负责,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本辖区的灌溉配水和排灌工程的管护工作,成立管水小组,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供水、排水情况。
七、灌溉站管理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在渴水期间严禁大溉大排,要经常查看末端排水渠道是否有跑水现象,如有跑水有权闭闸或停泵,并及时向用水单位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用水。
八、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调水配水组织。公司成立水田用水调配组织机构,水利设施维护和管理,明确责任。提水泵站,抽水井维护和管理,用水排水渠系的维护和管理。此制度应充分细化,提高可操作性,主要是做到在用水管理上有据可依。
九、根据《黑龙江省灌区管理试行办法》第17条,第19条规定:“渴水期实行轮灌。轮灌一般原则是先下游后上游,先老水田后新水田,先成片地后零星地。各用水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单位的轮灌计划,违者管理单位有权停止供水。”
十、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农户利用好头茬水,早整地、早泡田,缓解春季用水紧张的矛盾。
十一、为保证灌溉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依法保护各用水户的利益,对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未经批准许可擅自取水、挖堤偷水、在干线架泵抽水、破坏用水干线抢水等违法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给予1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十三、未经农场审批,新发展的水田或不适宜发展的水田,不予供水。如强行偷水,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四、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农场将给予奖励。
十五、本制度解释权归农场。自4月1日起执行。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供、用水管理,保证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的正常进行,制订如下制度。
1、教育师生提高商品意识,节约用水。
2、学校配备兼职水工一名,负责管理校区供水及有关供水设备检修。
3、水是商品,学校对各户安装水表计量收费,由总务处加贴封条或标记。总务处和水工负责定期抄表并按季向用户收取水费。严禁用户在表前私自乱接水管,自行改动水表,如有偷水者是学校教职工的按200元/次补偿学校;不属学校教职工的按400元/次补偿学校,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若用户发现水表损坏,应及时报告学校派人维修更换。
4、用户用水设施房内部分由用户负责所更换的配件和材料费。
5、教职工调离学校或退出住房,应先向总务处报告,安排水工登记用水数,交清水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6、供水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及时发现并消除漏水安全隐患,确保供水状态良好。如要停水检修,应预先通知用户。
7、各处室办公用水、教学用水,要做到人走要关水。
8、凡不系本校教职工住本校者,其水的供应采取预交定金制度,不预交定金者,立即停水。
各处室、各办公室:
为了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合理用电,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全校节约用电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处室、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节约用电工作,认真开展节约用电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校节约用电的良好氛围,确保节约用电工作有效地开展。
二、具体措施
(一)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现象。办公室、教室、阅览室等在阳光充足的情况下应尽量利用自然光。
(二)要注重用电设备节电,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时,尽量减少开启和使用次数,长时间不使用或下班后要彻底切断电源,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
(三)要合理控制空调使用时间,提倡上班半小时后才开启空调,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做到无人不开空调,下班要关空调。要及时维护保养空调,提高空调的能效水平。严禁开空调时开门窗通风。
(四)注意不使用饮水机时要关闭饮水机电源,下班前要认真对办公室用电设备进行检查。
三、由总务处负责组织人员对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反节约用电的不文明行为,立即予以通报批评。
一、用水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安排后勤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
2、选择符合资质的企业供应桶装水,并获取近期水质检测报告,确保师生饮水安全。
3、基建科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及时维修,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定期清洗水箱,水房上锁,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二、用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电工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校内线路、电器设备、开关和接头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2、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3、各班主任、处室负责人、实验室管理员,要对本班级、本处室和所管辖实验室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等)。
4、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电管人员禁止入内。
三、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燃气管道。
2、使用燃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3、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灶具。经常检查连接灶具的燃气专用胶管,定期调换。
4、若发现燃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我校用电用水量较大,日常教学生活都离不开电和水。为了安全期间我们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教育、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方针。具体规定如下:
1、用电用水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
程,确保用电用水安全。
2、用电用水安全工作由总务处负责,每学期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一次用电用水安全教育。
3、每学期总务处对用电用水设备检查一次,排除不安全隐患。
4、学生在用电用水时,必须有教师操作,学生教室、教师办公室、宿舍以及校内一切电路水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道、变动,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用电器,若需要须请示校委会,经批准后,方可由指定专人负责进行。
5、教师每天下班前,必须对自己所在办公室、宿舍用电设施检查一遍,关掉电灯,切断用电设备的电源。
6、学生用水不得擅自抽取,须经总务处指定的抽水负责人亲自操作。
7、师生若发现用电用水不安全隐患,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上报学校。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饮用水设施要有案可查。保管员要明确设施所在地的位置及数量。
三、学校采取鼓励学生自带饮用水和学校补充一部分饮用水的方式进行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自行经营饮用水。
四、保管员和责任人要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
五、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六、消毒工作须请专业人员指导。
七、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八、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九、责任人须对饮水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十、如遇上述以外的问题,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由学校统一安排处理。
1.医院用水计划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编制,由院节水领导小组核定。
2.医院用水计划应符合市卫生局对我院的用水考核指标。
3.医院用水实行总量控制,计划供水,定额管理。
4.用水量按季度考核,严禁超计划用水,有特殊用水要求的需提前申请。
5.对医技科室、门急诊按上一年度本季度用水量核定当年本季用水量,病区按床位数核定本季用水量。
6.超计划用水的科室须书写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并报院节水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园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幼儿园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确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机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消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放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掉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卸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大道100℃。提供给学生和幼儿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60℃-70℃后存入保温桶,确保学生和幼儿安全。
九、食堂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十、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