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器材管理制度最新(精选24篇)
体育器材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训练和课余活动的重要工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教学,活跃学生第二课堂,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根据学院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结合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器材的借取适用范围
1、学院体育器材仅对我院学生进行开放免费借用,非我院师生不得借用学院体育器材。
2、体育器材的借用活动范围仅限于学院范围内,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借用体育器材在校外进行使用。
3、体育器材的借用仅适用于学生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借用人的借取资格。
4、学院体育器材由器材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体育部为体育器材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单位。
二、课内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
1、体育器材借还登记程序
在学院进行的体育课程,上课前由任课教师将所需器材数量告知文体员,文体员或其他同学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器材室借取并登记,下课10分钟内进行归还、核消。归还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收。
2、体育器材损毁丢失处理程序
对于遗失器材,体育器材管理员出具赔偿单,经体育器材管理员和任课教师签字后,自体育器材遗失一周内,由器材借用人持赔偿单到学院财务处办理赔偿手续,并将体育器材赔偿缴费单原件交付体育器材管理员处,换回借用人的.证件。原则上遗失的体育器材按照购置价赔偿。
如在借用期间,发生体育器材损坏,由体育器材管理员根据损坏程度,开具器材损坏单,赔偿流程和体育器材遗失流程相同。
3、业余运动队领用器材程序
学期初由教练员签署意见并经所在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用,学期底归还。对于丢失器材一律按购置价赔偿。
4、器材、器械等设施的维护统一由管理员负责。小范围内维护(如:更换篮环、挂篮排网)由管理员负责,如需范围维护,由体育部领导提出申请并报告学院主管领导,按照学院有关财务、国资规定执行。
三、课外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
1、采用“先到先借、借完为止”的数量控制借用原则。
2、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借取器材:
(1)、借还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16:20,16:5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5:50,16:20
上午归还时间:9:50--10:00
(2)、星期一至星期四借取的'器材,归还时间不得晚于次日上午;周五下午借取的器材,归还时间不得晚于下周一上午;
3、借取程序
(1)、个人借取器材时,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方可借取(两证缺一不可);
(2)、单位借取器材时,因开展活动需要较长时间、较数量借取器材,需出具借条,并由班主任、辅导员(或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和体育部负责人签字后借取;
3、安全
(1)采用“谁借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体育器材借取时间段内,发生的任何意外伤、亡事件,由借取单位和个人自行责任。
(2)危险及特殊器材只向集体提供。
4、归还和管理
(1)、对于未按时归还器材的学生,在一学期之内取消其借取权利。
(2)、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因故意损坏或不按规范使用器材的,且造成器材损坏或丢失的,将按照购置价赔偿。
(3)、赔偿流程:
管理员出具赔偿单→财务处交赔款→管理员处换取证件。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制度由学院体育部负责解释权。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 发挥学生的特长,促进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做好仪器的管理 和使用,创造各种条件真正是教学仪器更好地服务与教学,特作如下计划:
一、体育教学仪器室培养学生培养学生素质教育全面发展不可缺少 的教学设备,也是促进综合素质教育必备的.教学仪器,又是体育任课教 师完成教学任务的辅助材料。为配合任课教师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作为体育仪器室的管理员,必须根据仪器本身性能的特点及类别进行合理摆放,做到仪器放置有位,取之有序。
二、在本学期所有仪器定期进行常规性的保养。必须做到防尘、 防火、防潮、防锈、防霉、防爆、防盗等正常保护措施。切实保证体、音、美仪器 的性能完好无损,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准时、报质、保量地正常运行。
三、新学期开学后对各种仪器进行查对、开窗透风进行晾晒、擦尘去灰, 整理摆放要按类放置做到取之有位。如有影响教学工作的或不符合使用质量标 准的仪器,要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提出仪器的合理化的建议进行维修。
四、对新购置仪器做好登记。认真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单,及时调整账目,做到账物相互对应。
五、对于体音美仪器室的器材,摆放合理有序,整齐美观。室内卫 生要及时打扫。要经常开门,放窗,透风,需要时进行晾晒去潮,确实保证室内卫生。
六、任课教师领取仪器时要认真检查所领取仪器时否能继续使用。归还时要仔细验收,如有损坏直接追究使用人的责任或向领导汇报处理。 再借还仪器中力争做到服务到位,尽最大努力取得教师及领导的满意。
七、借还仪器的具体时间,可以根据所任教师的教学需要而定,争取借还及时。
1、体育系办公室应按学校要求做好体育资产登记工作,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器材保管员应严格执行体育器材管理制度,做好器材的保管和发放等工作。
3、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与竞赛以及课外活动、群体工作所需借用的体育器材,一律从体育器材室办理借用手续。
4、上课时,任课教师提前到岗,在器材室登记所借器材品种及数量,由体育委员签名领出,下课时由体育委员交还,经器材保管员清点后,注销登记。
5、课外活动时间,在校学生可凭学生证或图书借阅证到器材室办理借用手续,所借体育器材必须当天归还,星期五下午借出器材可延至下星期一早上9:30分前归还。如超时归还影响正常教学,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一定的处罚。
6、为了保证比赛和运动队的训练,贵重与精致器材不得借用。如正式比赛用的篮、足、排球、金属横杆、金属标枪、木制比赛标枪等,如确实需要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7、为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器材室投掷类器材一律不得借用,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应由相关教师(班主任)办理借用手续,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8、体育教师、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所借体育器材不得丢失和更换。若丢失和更换,一律原价赔偿。平时上课、训练遗失器材,由班(队)集体平分原价赔偿。
9、在教学、训练竞赛和课外群体活动中,正常使用出现的损坏,要及时填写报损单,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才能销帐,人为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10、易耗器材应在器材室存放,由器材保管员负责保管。器材存放规范、有序,贵重器材由体育系办公室负责保管。
11、室外固定器械,体育系办公室要经常留心检查,如发现断裂、倾斜、缺少构件等情况或其它危险迹象,应立即告示停用,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维修。
12、学期结束时,器材保管员要对器材室所有器材进行清查和盘库,将结果登记在《体育器材清查单》和《体育器材盘库单》中,经体育系办公室核查后,对保管室予以封存。
13、器材保管员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器材丢失或更换,按所丢失或更换器材的购买价格,予以个人赔偿。
14、学校体育器材专供在校师生教学、训练竞赛和课外群体活动使用,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不准借给私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15、器材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洁,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附:
体育器材使用登记表
1.学生要爱护体育设施,必须在体育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体育设施,在没有体育教师在场指导时禁止使用体育设施,否则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2.学校明确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或结伙到肋木架、单双杠、云梯、联合训练器玩耍,必须在老师带领下一起搞活动,以确保学生安全。
3.课外活动时,学生要使用体育器械时,必须经体育教师认可而且由老师看护下才能进行,以确保学生平安。
4.体育课时,由体育教师负责管理好学生,学生在做体育器械方面的活动,如单双杠、云梯等,必须在教师带领下进行,以确保体育课顺利进行。
5.学生借用体育器械,必须经体育器械管理员同意、必须在有老师陪同下,才能借出器材,以确保学生活动顺利进行。
6.学校的体育设施在没有老师的同意、陪同下,不允许任何学生随意到体育器械上玩耍。
1、学校体育器材属于学校公共财产,任何个人集体等都不得擅自拿走。
2、教师上课后必须收回器材,放回原处,以备下次使用和检查。
3、课外活动学生借出体育器材,必须经体育组教师批准并办理准借手续,即进行器材借出登记(填写登记)。归还时必须经体育组教师检查器材有无损坏,然后办理归还手续。
4、学校教师借出器材,同样办理借还手续。
5、损坏器材要照价赔偿,但视其有意或无意的情况做出不同处理,并在归还器材栏填写情况,恶意者向德育处、教导处备案。
6、借出器材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的'必须办理长期借用手续。
7、体育教师必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器材的安全和必要的维修。
8、开学前体育科组清查器材,并对器材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使用性能检查,向学校提出补充器材的名称和数量。
一、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二、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
三、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归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四、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要求达标。
五、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盗工作。
一、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体育器材设备要按省教委颁发的《广东省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基本标准》的目录进行分类、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末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
三、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照射等工作。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各种器材设备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出据借条,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填交“体育器材使用通知单”。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所借器材设备在使用时,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持物离开教练场地,如发现,保管人员有权收回,并提出批评。
八、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监交,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最后应由三方签方能生效。
一、体育器材的借取适用范围
1、学院体育器材仅对我院学生进行开放免费借用,非我院师生不得借用学院体育器材。
2、体育器材的借用活动范围仅限于学院范围内,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借用体育器材在校外进行使用。
3、体育器材的借用仅适用于学生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借用人的借取资格。
4、学院体育器材由器材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体育部为体育器材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单位。
二、课内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
1、体育器材借还登记程序
在学院进行的体育课程,上课前由任课教师将所需器材数量告知文体员,文体员或其他同学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器材室借取并登记,下课10分钟内进行归还、核消。归还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收。
2、体育器材损毁丢失处理程序
对于遗失器材,体育器材管理员出具赔偿单,经体育器材管理员和任课教师签字后,自体育器材遗失一周内,由器材借用人持赔偿单到学院财务处办理赔偿手续,并将体育器材赔偿缴费单原件交付体育器材管理员处,换回借用人的证件。原则上遗失的.体育器材按照购置价赔偿。
如在借用期间,发生体育器材损坏,由体育器材管理员根据损坏程度,开具器材损坏单,赔偿流程和体育器材遗失流程相同。
3、业余运动队领用器材程序
学期初由教练员签署意见并经所在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用,学期底归还。对于丢失器材一律按购置价赔偿。
4、器材、器械等设施的维护统一由管理员负责。小范围内维护(如:更换篮环、挂篮排网)由管理员负责,如需范围维护,由体育部领导提出申请并报告学院主管领导,按照学院有关财务、国资规定执行。
三、课外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
1、采用“先到先借、借完为止”的数量控制借用原则。
2、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借取器材:
(1)、借还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16:20__:5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5:5016:20
上午归还时间:9:50--10:00
(2)、星期一至星期四借取的'器材,归还时间不得晚于次日上午;周五下午借取的器材,归还时间不得晚于下周一上午;
3、借取程序
(1)、个人借取器材时,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方可借取(两证缺一不可);
(2)、单位借取器材时,因开展活动需要较长时间、较数量借取器材,需出具借条,并由班主任、辅导员(或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和体育部负责人签字后借取;
3、安全
(1)采用“谁借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体育器材借取时间段内,发生的任何意外伤、亡事件,由借取单位和个人自行责任。
(2)危险及特殊器材只向集体提供。
4、归还和管理
(1)、对于未按时归还器材的学生,在一学期之内取消其借取权利。
(2)、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因故意损坏或不按规范使用器材的,且造成器材损坏或丢失的,将按照购置价赔偿。
(3)、赔偿流程:
管理员出具赔偿单→财务处交赔款→管理员处换取证件。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制度由学院体育部负责解释权。
一、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体育器材设备要按省教委颁发的《广东省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基本标准》的目录进行分类、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末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
三、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照射等工作。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各种器材设备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出据借条, 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填交“体育器材使用通知单”。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所借器材设备在使用时,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持物离开教练场地,如发现,保管人员有权收回,并提出批评。
八、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监交,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最后应由三方签字方能生效。
一、体育器材室是体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场所,其主要管理者为总务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
二、室内各类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有序,登记注册,便于借取使用。
三、凡使用本室内器材,应由各班体育委员及体育小组长借取、存放,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整理。
四、借用本室器材,凡有损坏的,管理者可根据损坏程度、性质作出赔偿决定。
五、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室内器材完好情况,及时修补器材。剔除不能使用的器材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管理人员根据省器材标准提出添置器材的要求,及时补充器材。
六、室内保持干燥,经常清扫,做到器材摆放有序,整齐、整洁。
1、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未经体育室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拿玩体育器材。
3、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4、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违者,一经发现,追究赔偿责任。
5、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达到天津市规定的体育器材使用标准。
6、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7、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盗工作。
一、体育器材室由专职体育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体育器材购置登记。器材分类摆放整齐。
三、上课前或体育队训练前,要预先取出使用的体育器材,下课或训练完毕,要检查收齐体育器材放回原处。
四、使用过程如有器材被损坏或遗失,要告诉学校主管领导和填好批失登记。
五、体育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上课后或训练完毕,要搞好室内整洁,检查器材放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一、体育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三、体育器材及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记,做好帐册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四、体育器材及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五、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工作。
六、做到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体育器材及设备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七、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师生借用,做好借用记录。
八、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九、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体育器材室保管、使用制度为了保持体育器材的完整,减少损失和人为的损坏,经学校和体育科组全体成员讨论,制订体育器材保管、使用制度。
(1)体育器材室由体育科组长专长负责,体育教师轮流管理。
(2)严格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3)器材室所有器材分类摆放整齐,及时登记造册一式二份,交总务处一份。
(4)借出的`器材须及时登记,按时如数归还。
(5)充分发挥体育器材的作用,提高使用率,及时维修、整理、保证器材的完好。
(6)保持室内清洁卫生、通风,对于容易发霉的器材应及时翻晒,延长使用时间。
(7)协助体育教师和班主任开展体育课外活动。
(8)做好防盗安全工作,每学期初、中、末各进行一次财产清理,无法使用的器材报学校总务处并登记,做好新学期增添体育器材的预报及预算工作。
一、劳动器材室由专人负责,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二、一般劳动器材应入橱、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
三、新购置的器材,首先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器材室。
四、各种器材、设备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
五、根据器材的技术要求,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器材的正常使用。
六、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废或更新。
七、学校领导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不得外借。
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学校艺术体育器材面向师生开放,充分利用设备资源,提高器材的使用率,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
2、器材要分类、编号、建卡、入账。定期对账,做到账物相符。器材室应设有借用、维修记录。
3、要根据器材其特性合理存放、定位上架。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4、课前,教师应填写借作通知单,管理人员提前准备好有关器材,按规定借用。事及时如数归还。
5、班级课外活动何时用器材要填写借用记录,按时归还。师生个人借用,需填写用记录,用完归还。器材如有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6、爱护艺术器材,使用时轻拿轻放,避免损坏。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器材,要严格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如:铁饼、铅球、标枪等。
7、对器材和体育场内的设施要经常进行保养、维修,及时做好维修记录。做好各种防护工作。
一、职责:
1、内容:负责田径场(含足球场)、体育馆、篮球场、网球场及室外的各种体育器材、设施的管理、保养与维修工作,负责体育教学、训练比赛、课外体育活动所需器材的准备、借出和收回工作,定期填报易耗品的报废、报损单。
2、工作安排:管理人员共3人,其中一人主要负责体育场(田径场、篮球场、网球场)的卫生,要求每2天至少打扫1次,保证场内无落叶和垃圾;其余二人负责场馆的管理、器材的收发、体育馆的卫生等。
二、管理制度:
1、对田径场的跑道、沙坑、助跑道进行常规性的保养,对沙坑要经常翻挖、推平,为体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
2、加强对室外篮球场的管理,管理员要制止各类车辆进入场内,对向球场抛掷硬性重物(如砖头、石块等)者罚款10-50元。
3、保持体育器材室内环境整洁,器材摆放整齐有序。
4、上班时间,保管员应在器材室内工作,开门办公,确因工作需要短暂离开,须在门上写明去处及时间。
5、上课前应充分做好各项器材的准备工作,三大球应充好气待借,不得让借器材的学生自行充气。
6、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内,保管员应坚守岗位,始终在器材室内工作,负责办理借还手续。
7、凡在上课、训练、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内丢失的器材、设施,必须当场按价赔偿,若有特殊情况,最迟在下次课(或下次训练、下次课外体育活动)之前赔偿。
8、学生借用的体育器材,必须在下课后(或训练结束后、课外活动结束后)立即归还,对过期不还的以每件1元/小时计罚,并由保管员负责及时追回。有。
9、定期检查器材库门、窗的安全性能,以防盗窃。
10、切实做到借还有据。凡由于保管员工作失职造成器材、设备损坏、丢失,均由保管员负责赔偿。
11、每年寒暑假期间对体育器材、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与保养。
一、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二、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
三、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归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四、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要求达标
五、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盗工作。
一、保管制度
1.建立器材管理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
2.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整齐。
3.注意器材的通风及防火。
4.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物品及时办理注销、报修手续。对丢失物品及时登记、报告。对发现问题或存在隐患的设施和器材立即维修,不能取保正常的设备器材坚决不能使用。
二、借用制度
1.上体育课借用器材需由任课教师开据“器材使用单”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数量等。
2.参加课外活动,学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归还时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害。
3.学校运动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赔偿,并有记录存档备查。
4.对学校教工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要予以注销。
三、赔偿制度
1.教育学生爱护器材、设备。因使用体育器材不合理,造成体育器材损坏者,进行批评教育。对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2.借用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赔偿。
3.外借的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进行登记加以说明。
为了高效安全使用体育场馆,合理分配使用体育器材,延长体育器材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体育器材及场馆管理制度:
1、体育教师要依据学校课程安排进度表,做好每一节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器材准备工作。课前由各班体育委员到体育教师或管理员处领取器材。
2、体育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使用体育器材,确保学生安全运动,强身健体。
3、要做好体育器材发放和回收工作,学生非正常使用导致器材损坏或丢失,应视情况作相应赔偿或处罚。
4、体育器材(具)要登记造册,分类科学存放。
5、要定期检查体育设备设施,定期保养、及时维修损坏的器具,杜绝安全隐患,不能使用的器具要及时申请报废。
6、根据教学需要每年可申报添置体育器材,保证全校各班开展体育活动时的器材供应。
7、体育器材及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
8、作好体育场馆管理工作,爱护公物,有损坏的要及时报告校务处,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要及时作出停用通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9、做好每日晨练及双休日场馆开放使用的`有关工作,做好场馆使用的登记台帐。
10、保持体育场馆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
一、添置体育器材需报告领导,批准后方能购进。购置器材要把好质量关。
二、所有体育器材必须登记注册、编号、分类,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体育器材必须于课前按教学进度要求领出、布置,课后及时如数归还器材室。
四、在体育教学中应教育学生爱护和保管好体育器材,如遇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如是人为的损坏应予以赔偿。
五、体育训练器材,可根据训练特殊要求,暂时领出借用较长一段时期,但必须妥善保管,注意安全,待学期结束前必须归还器材室。
六、每位教师应主动支持、配合器材管理员保管好、使用好各种器材。没办理手续不得私自将器材取出、带出校外。
为使学校体育器材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更有效地服务体育教学,制定如下制度:
1、体育器材室是体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场所,由专人负责。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
2、建立体育器材的总帐和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如有变动及时做好记录,每学期期末核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新添置的体育器材先入册登记后再使用。
3、室内各类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做到整齐、有序,登记注册,便于借取使用。
4、体育器材是为本校教学、训练、活动服务的。未经学校批准,不得随意外借。为保证活动时间,器材的借、还必须在课前课后进行,不在上课中进行,否则不予办理。
5、体育器材使用实行登记制度。凡借用的体育器材,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训练的情况下,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间一律不得转借。
6、体育教学使用的器材,必须由任课教师填写体育器材借用单,方可借用。下课后须按时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由任课教师负责追回或令其原价赔偿。
7、班级课外活动借用器材,由班主任领借,并做好登记手续,当日归还。器材不得随意借给学生,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由班主任负责追回或令其原价赔偿。
8、运动队训练比赛所借器材、服装由主教练负责统一借用,统一收回,比赛结束后及时归还。
9、除带业余训练队的体育教师自行管理部分训练器材外,大件器材随借随还,不得擅自保管。体育教师常用的器材(如秒表等),借用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学期,学期末办理借还手续,第二学期重新借用。
10、学校体育器材和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借期内不得转借,如有损坏和丢失,均照原价赔偿。
11、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一般不外借,凡需借用的单位,应持介绍信与学校联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应付场地维护费,如需借用器材,则根据使用的多少和磨损程度,酌情增加收费。如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12、所有借出器材借用过程中,若有人为损坏或丢失,须在一周内照价赔偿,逾期将双倍赔偿。
13、教师调离工作岗位,应按规定清理借用手续,交回借用器材,丢失或损坏者,照价赔偿。
14、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离开时切断电源,关闭好门窗,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5、器材管理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室内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上报需要补充的器材。
16、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财产清理,做好新学期体育器材的补充预算工作。
一、登记造册制度
1、建立总务处体育器材财产帐和体育器材明细帐。
2、财产帐由总务处负责登记和保管,明细帐由器材室负责登记保管。
3、凡新添器材,先由总务处验货登记,后交器材室登记保管。
4、二册均应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出借制度
1、凡体育器材出借,一律办理出借归还手续。
2、本校师生借用器材,需经体育器材管理教师批准;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器材,需经总务处批准。
3、借用器材若不及时归还,由批准老师负责追回。
三、赔偿制度
1、凡属器材遗失或人为损坏,由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
2、赔偿金额由总务处核定,并由财务开具有关收款票据;同时,总务处将会同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办妥财产帐户核销手续。
3、凡借用单位或个人不执行赔偿的,出借批准人将承担相关责任。
四、报损制度
1、器材室每学期整理器材一次,认真填写好报损单,报总务处核批。
2、总务处根据器材室报损单,从严审核,严把报损核批关。
3、凡经总务处核批同意的报损器材,器材室方可从帐册中注销,器材管理人与核批人分别签字。
一、体育器材由专人保管,器材购入和报损报废需入账登记。
二、体育器材都要做到分门别类,登记入帐,固定位置,排列整齐。体育活动场地做到每天清扫,保持整洁。每周检查一次体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三、凡属保管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器材短缺和霉烂变质,应追究保管员的责任,酌情赔偿。
四、夜间使用健身房,必须经教务处、总务处同意,方可开灯。
五、体育器材出借制度:
1、教师上课所需器材,课前向保管员领取,下课后清点交回。
2、学生课外活动所需的器材一律凭学生证借用,活动结束当天归还。
3、贵重和易损器材一般要有教师在场方可使用。
4、运动服装管理员保管,比赛前须体育教研组长同意,由各队指导教师向总务处借领。比赛结束后,由运动员洗净晒干,及时收齐归还。
5、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由体育教研组、教务处统一管理使用,外单位向本校借用场地、设施、器材等要严格控制,由教务处审核。报校长批准,并收取租金。如有损坏,应给予修理或赔偿。
6、发给班里使用的体育器材由班级体育委员保管,以破调新,丢失赔偿。
7、对无故损坏和遗失运动器材的学生,除批评教育外,要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