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绩效考核细则(21篇)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通用21篇)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1

总分数100分,其中包括:

一、黑板:20分

1、板面未擦 扣10分

2、板面未擦干净(有粉笔痕迹) 扣5分

3、板槽内有粉笔头、粉笔灰等杂物 扣5分

二、桌椅:40分

1、桌面有杂物 扣5分

2、桌堂内有果皮,纸屑等杂物 扣10分

3、桌堂内书本未摆放整齐 扣5分

4、讲桌上粉笔盒、板擦未摆放整齐 扣5分

5、桌椅未摆放整齐 扣15分

三、地面:25分

1、讲台地面未清扫 扣15分

2、门后卫生角不干净 扣5分

3、清扫工具摆放不整齐 扣5分

四、窗台:10分

1、窗台有灰尘 扣5分

2、窗台有水杯、书等物品 扣5分

五、各班负责人配合情况: 5分

一周评比一次,根据各班级每周成绩评出一个“卫生先进班级”,颁发奖状以此鼓励!学期末根据班级获的“卫生先进班级”次数给于全班同学德育成绩加分!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2

1.现金报销:

每日按照公司的各部门报销制度对费用进行审核(各分管领导审核该费用的真实性)。负责审核的会计人员应该注意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所附的单据是否与所发生的经济事项相符,按照费用的类别进行分门别类,审核单据上单位名称,日期,金额,印章等。差旅报销单上差旅补贴标准情况,是否附出差申请表及行程表,各部门领导是否签字完毕,是否重复发生该费用,发票到达情况等。应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审核出错的,当月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的,给予记过,次月被查出或造成损失,扣 若出错金额大于5000元的,扣

2、打印报表,出纳付款:

每月3日13日23日将已审核完毕报销安排表打印给出纳,出纳安排报销事宜。每次未按时完成扣

3.到款确认:每日对上日的收款(现金及银行存款)进行录入(含合同到款的登记)并于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现金及银行存款的录入及与出纳对账工作,并打印上月收款明细给销售部门,让其核对收款明细。

4.每日收到汇款申请单时,如果申请单内附有入库单,应先将凭证交给入库单录入人员,待其进行操作后,然后按汇款申请单与入库单进行审核,需要对采购员所确定的数量,单价,金额与入库情况进行核对,收到检定费,运输等费用时需审核该费用由我公司承担,是否重复,有差异的查明原因。收到采购员的汇款通知时,于每天下午2点左右将单据传给出纳安排汇款。采购部已预付过的款项,在收到入库单时就应该跟踪发票,发票送达后再汇出该笔余款。

5. 每日录入仓库的入库单,注意数量,单价,金额的正确性,同时审核单价变动情况及原因。并于每月6日完成上月采购部送达的所有入库单的录入,

6.每月6日根据相关凭证确定上月的所有销售收入,(出口合同收入的确认为出口当月的首个工作日的外汇牌汇价折合人民币给予入账),所有的收入,必须明确客户名称,不出现例如,**办事处,*先生等此类,每户客户的名称应一致。

7.每日及时根据专项领料单对产品的成本进行跟踪审核与归集,三包成本、售配件成本、车间领用零星易耗品成本、辅助材料成本进行跟踪与归集。并且每月6日前完成上月上述工作。

8.各项发票的催促及接收时的核查,并登记,(含检定,运费,会员费等)并及时将发票传输给负责记账的会计,增值税专用发票积压超过认证或使用期限的,给予票面税额商品0.04%经济处罚,且此项不得分,负责记账的会计应该及时对发票进行认证,由于个人原因致发票超过认证期限的,同样给予票面税额0.04%经济处罚,且此项不得分。其它票据及时交接。

9.客户对账单,或催款函的核对,对无误的签字并交印章管理员盖章。

10.负责记账工作的会计及时催促出纳及相关人员移交相关凭证,及时完成账务处理,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记账凭证的输入工作

11.记账人员按统计局规定的时限完成各种统计报表的编报,做到准确及时。缺1项扣2分。

12.发票管理人员应该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引导开票员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开具发票,杜绝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购买及税务规定的时限内注销发票。

13. 各税种申报表的打印,归案,会计凭证装订成册,编号完整。

14. 各月与审核会计沟通应该对检定费、会员费、运输费、标书费、中标服务费等的发票进行进一步的跟踪,投标保证金到期日期等,并打印相关对账表给业务发生部门催收发票。财务工作规范,经上级有关部门审计、检查,无处罚现象。凡是受到处罚的此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15.完成领导临时交代的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1次扣 元,不完成的1次扣 元。

16. 合同的台账的建立(根据合同按照台账的项目进行合同登记)

17.客户对账单,或催款函的核对,对无误的签字并交印章管理员盖章

18.所有的财务人员在在工作中改进方式方法,并为公司开源节流做出贡献,或提高工作效率的,可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与总经理研究决定给予附加分数。重大贡献的给予物质奖励。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3

编辑系列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绩效考核(管理)是依据单位实际内部环境,通过绩效目标计划、绩效辅导评价、绩效反馈改进几个环节的循环沟通管理,逐步形成编辑工作的价值创造、价值评估、价值分配的共同价值观以及以绩效改进为主导的激励文化,创造编辑部自愿自主开发的动力,从而达到编辑自身与两刊发展共嬴的局面。

一、绩效考核(管理)核心目的

本考核是致力于提高编辑业务水平和发展潜能,保证两刊稿源的质量与数量,实现栏目设置要求、编辑思想、杂志的风格以及刊社所定下的业绩目标,完成以目标为导向的考核。

二、绩效考核(管理)原则

(一)、因地制宜、抓关键,力求简化;

(二)、统一标准而且对标准有准确的统一理解;

(三)、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量化与客观行为指标相结合;

(四)、与刊社发展实际相结合,与集团刊社战略思想、目标导引相结合;

(五)、平衡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原则,不是为考核而考核,着眼点不是放在分数上,而是放在编辑与部门工作的持续提升上;

(六)、坚持差别原则,保证具有激励性,重点是激励创新与优秀。

三、组织机构

(一)考核主体:编辑、杂志负责人、副总编辑

刊社考核领导小组:总编辑、副总编辑

协助:办公室

(二) 要求:

1、所有人员审慎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以负责之心对人对事,客观公正;

2、编辑行使申诉权,可直接与杂志负责人、副总编辑、总编辑或通过办公室反映;

3、刊社考核领导小组有最终决定权;

4、直接评估者、杂志负责人、副总编被申诉,并经调查情况属实,则视情况刊社考核领导小组予以一定沟通、批评、扣罚。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汇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完善进驻部门窗口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xx〕3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xx〕4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xx〕5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及窗口绩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发〔20xx〕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政务投诉督查科),具体负责各项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四条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管理和工作绩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评方式如下:

(一)中心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励。

(二)中心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均采取倒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奖励加分20分,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加分。

(三)月度考核于次月上旬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绩效,对上个月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季度和年度考核根据区政务中心统一安排进行。

(四)考核结果公示5天,公示期内,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第四章 考核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考核范围是进驻区政务大厅的各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

第六条考核内容主要是对进驻部门窗口建设、服务质量和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七条 对部门窗口的评分标准

(一)窗口建设(60分)

1.审批职能整合进驻。(10分)

按要求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整体进驻政务大厅的得10分。

2.事项进驻到位。(10分)

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办理,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未按规定将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的,每项扣2分。

②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发现体外循环或两头受理的,或窗口受理申请后,要求申请人再到原单位申报、递交材料、找领导签字、缴费或领取批文、证照的,每件次扣3分。

3.人员进驻到位(10分)

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应明确窗口分管领导,并按要求派驻工作人员到窗口工作。本项共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部门领导需定期到窗口指导工作,每月至少1次(综合窗口每季度至少1次),缺1次扣2分。

②窗口工作人员不是在编人员的,扣3分。首席代表不是部门中层以上在编干部,扣5分。

③未经政务服务中心同意中途更换窗口工作人员的,每人(次)扣5分。综合窗口部门未明确窗口联系人或更换联系人后,未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的,每次扣6分。

4.窗口授权到位(12分)

审批职能部门要对窗口充分授权,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必须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实现“中心之外无审批”。本项共12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部门主要负责人未与窗口首席代表签订规范的授权委托书的,扣3分。

②部门对窗口授权不充分或授权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

③除有法律规定的特殊环节外,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环节未在政务大厅完成的,每件次扣2分。

5.按规定使用审批系统办件(18分)

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按规定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开展工作得18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受理事项未及时录入审批系统或录入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每件次扣1分。

②区级部门自行开发的审批系统不开放数据端口或拒不迁移审批系统的,扣3分。

(二)服务质量(40分)

1.规范办件(20分)

按承诺时限规范办件的,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超过承诺时限办理或对网上申报件不及时处理,且属窗口部门责任的,超1天的,每件扣1分,超过1天以上的,每件扣3分。

②未如实填写特别程序申请理由、办理结果等信息或不规范使用特别程序功能规避时限要求的,每件扣3分。为规避办件超期将未办结事项擅自作办结处理的,每件扣5分。

③对已正式受理的承诺件,不出具受理通知书的,每件次扣1分。对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请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经审查不符合办理要求不予许可的事项,不向申请人说明退件原由,或退件手续不规范的;不按操作程序办理审批件的,每件次扣2分。

④认真执行中心并联审批有关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参加联审会议,配合协同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并按要求限时办结。不配合或消极配合的,每件次扣3分。

⑤按要求使用省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的示范文本,事项办理档案规范完整,抽查发现档案不规范完整的每件次扣1分,无档案的扣3分。

2.及时更新办事指南(5分)

按要求制作本部门办事指南(含审批流程图和审查工作细则),并提供相关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审批事项和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在政策文件或区政府公告下达后一月内及时修订办事指南。本项共5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未编制办事指南的,每项扣2分。

②办事指南信息不规范、不准确,不提供相关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的,每项扣1分。

3.投诉管理(15分)

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得15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当事人投诉窗口部门服务态度不好或未依法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经查证属实的,每件扣3分。

②中心转给部门处理的群众投诉或咨询(含网上咨询),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或答复不全面、不规范的,每件扣1分。

(三)奖励加分(20分)

工作成绩突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所在窗口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l.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市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3分;省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6分;国家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0分。

2.将承诺件改为即办件的每项加1分;主动提出压缩承诺时限并有效实施的每项加1分。

3.窗口积极配合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工作,受到当事人和有关部门及领导肯定的,每次加2分。

4.窗口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为中心争得荣誉的,每次加2分。

5.办事群众对窗口单位及人员给予赠送锦旗、书面表扬,并将相关信息简报报送中心的,每件次加1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6.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加2分;积极为中心改进政务服务工作和加强中心建设建言献策,被采纳和推广使用的,每件次加2分。

7.窗口获得季度“优秀窗口”奖励的,在窗口年度考核中每次加2分。

(四)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所在窗口当月考评得分为0分。

1.擅自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仍在执行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

2.窗口因投诉举报,发生与投诉人拉扯、吵闹等过激行为的。

3.窗口有违规收取费用的或未统一将收费事项集中到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窗口缴费的。

4.窗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窗口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窗口当月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

第八条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评分标准

(一)思想品德(10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守纪律好,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l.违反中心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3分。

2.因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

(二)业务技能(10分)

了解中心各项运行程序和运作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l.未按《办事指南》要求办理事项的,每件次扣2分。

2.当事人对办理事项结果不满意,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每件次扣3分。

3.未按规定及时将办件资料录入审批系统或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扣3分。

(三)工作纪律(30分)

严格遵守中心的工作纪律,得3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出勤情况。

①上班迟到、早退(以中心指纹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每次扣1分。

②每月请假(有人顶岗)的累计1天扣1分,请假(无人顶岗)的每半天扣1分。

③擅自脱岗每次扣2分。

④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1天扣10分。

⑤一次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扣1分;早上两次或下午两次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按旷工半天计算;一天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按旷工1天计算。

⑥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活动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5分。

⑦窗口人员请假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并将经单位领导签字或办公室盖章的假条传真至政务中心,不按规定请假的每次扣3分。

2.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工作牌上岗的,每次扣2分。

3.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抽烟、吃东西的,每次扣2分。

4.上班时间串岗聊天、嘻戏打闹、打瞌睡的,每次扣2分。

5.窗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及花卉乱摆放、零乱无序、不整洁的,每次扣1分。

6.未经允许,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暖风机等设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7.非工作需要,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活动(玩手机、看小说、看视频、炒股、网购和玩游戏等),每次扣2分。

(四)工作实绩(20分)

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骨干作用突出,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对办件群众的咨询进行推诿,导致群众不满意,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

2.首次接待申办人没有一次性完整地告知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导致申办人2次以上提供所需材料,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

3.收、退件手续不规范,报送不及时,不按操作程序办理事项的,每次扣3分。

4.未按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审批档案管理的,每件扣1分。

(五)网上办事(20分)

严格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工作,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窗口人员必须每天登录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未按要求登录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将本级行政职权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未全部纳入的扣2分。

3.精准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将办事指南录入到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发现网厅中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录入不完善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4.未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办理行政审批业务,逃避电子监察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5.未运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同步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每发现一次扣2分。

6.办件超时,审批系统里每出现一起黄牌办件扣3分,每出现一起红牌办件扣5分。

(六)交办任务(10分)

保质保量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每个窗口每月报送窗口工作简报一篇,未报送的扣5分。

2.不服从中心工作安排和调度的,每次扣2分。

(七)奖励加分(20分)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1.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服务,特事特办事例较典型,并将相关信息简报报送中心,经确认属实的,加3分。

2.因正当履职引起服务对象的不解,甚至遭到服务对象过激言行攻击而保持理智,未将事态扩大的,加3分。

3.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创新工作方法,简化优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取得良好效果的,每个加3分。

4.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为中心争得荣誉的,加5分。

5.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加分,区级部门及媒体表扬的加5分;市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0分;省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5分;国家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20分。

6. 当月提供延时服务,或者在工作时间外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经确认属实的,对提供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每次加2分。

7. 及时总结窗口工作经验,撰写窗口工作简报,在完成既定简报任务的基础上,每写一篇简报被区级以上媒体采用的,加3分。

8.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积极开展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办理行政审批的,加1分。

(八)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窗口工作人员当月考评得分为0分。

1.在受理或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

2.将在中心受理申请材料带回原单位办理或要求服务对象到原单位去咨询、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或要求服务对象到原单位去取批件或证件的。

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吵闹等行为且不听劝告,造成影响较恶劣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

第五章 考评结果的运用

第九条 对部门窗口的考核

(一)窗口的年度考核结果反馈进驻部门,并在一定范围通报,同时抄送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察室)、区直机关工委,按一定分值记入进驻部门年度目标管理总成绩。

(二)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评平均值计算,排名前三名的,获“优秀窗口”称号。

(三)年度考核:按季度考评平均值计算,排名前三名的,获“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第十条 对窗口人员的考核

(一)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其该年度考核最终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抄报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察室)、区公务员局。

(二)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分达到90分(含90分)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500元;月度考核分在85(含85分)—90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450元;月度考核分在80(含80分)—85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400元;月度考核分在70(含70分)—80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300元。

2.每月请假累计1天(有人顶岗)的,扣绩效考核奖10元;每请假半天(无人顶岗)的,扣绩效考核奖10元;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奖50元,旷工1天扣绩效考核奖100元;旷工3天及以上,当月无绩效考核奖。

(三)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评平均值占80%、政务中心综合打分占20%,按照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20%评选“优秀工作人员”称号,其中,“五星优秀工作人员”按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3%评选,奖金500元,“三星优秀工作人员”按照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7%评选,奖金300元,“两星优秀工作人员”按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10%评选,奖金200元。

(四)年度考核:按照月度考评平均值占80%、政务中心综合打分占20%来评定公务员考核等次,优秀等次名额占所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20%,且不占原单位优秀比例。考核结果经区人社局批准后,计入个人年度考核档案。

(五)下列人员不参与年度“优秀”评选,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

1.在中心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

2.试用期人员、临聘人员。

3.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含1个月)或病假超过2个月的(含2个月)。

4.在月度考核中有被一票否决的。

5.造成安全事故或给中心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每月公开通报。

第十二条 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务中心进行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

1.不服从政务中心统一管理、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2.连续两次月度考评低于70分、影响工作绩效和窗口总体印象的;

3.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三条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派出单位。

1.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情节恶劣的;

2.一年内被两次约谈、通报批评的;

3.被行风监督员、效能办、媒体等批评或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破坏政务中心团结,煽动不良情绪,对政务中心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中心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5

一、组织纪律方面

1、迟到、早退、旷工(按考勤制度罚款扣分);

2、未按要求佩戴厂牌,穿厂服(扣1分);

3、穿拖鞋进入车间作业(扣1分);

4、未参加会议(扣1.5分);

5、未开早会(扣2分);

6、工作时间内擅自窜岗、脱岗(扣1分);

7、在车间聊天、嬉闹,吵架(扣1分);

8、离岗经过批准但时间超过规定(扣1分);

9、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扣1分);

10、在生产车间违规吸烟(扣1分);

11、不服从工作安排、协调与指挥(扣2分);

12、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扣2分);

13、漫骂、污辱、攻击、威吓上级或同事(扣2分);

14、作业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扣1分);

15、拖拉怠工效率低(扣1分);

16、不乐于接受批评指正且屡教不改(扣1分);

17、未召开周例会(扣3分);(是否为生产主管的责任呢)

18、日常行为考核未记录(扣2分);(是否为生产主管与生产厂长都有责任呢)

19、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车间(扣5分);

二、计划落实方面(是否为生产主管与生产厂长都要承担责任,按以下标准扣份呢?)

1、未制定且提报月或周生产计划(扣5分);

2、未将周生产计划分解为日生产计划(扣2分);

3、车间未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扣5分);

4、车间当日出勤情况未统计上报(扣2分);

5、未进行耗料计算(扣2分);

6、材料浪费严重(扣2分);

7、可用余料未重新入库(扣1分);

8、未完成当日生产任务(完成95%以上扣5分,80%以上扣10分,80%以下扣15分);

9、故意涂改生产记录(扣5分);

10、产成品未按时入库(扣3分);

11、未统计且提报车间生产日报表(扣5分);

12、交货耽误交期(扣15分);

三、工艺规范方面

1、未领取加工图纸(扣1分);

2、未按图纸要求加工(扣5分);}是否为生产主管的责任

3、未阅读作业指导书违反作业规定(扣1分);

4、未按规定私自领取物料(扣1分);

5、未按工艺规程操作擅改工艺(扣5分);

6、加工件未跟随工艺流程卡流转(扣1分);}是否为生产主管与生产员工都要有责任呢?

四、产品质量方面(那些是员工、检验员、生产主管应该承担的责任呢?

1、毛坏件未检验(扣1分);

2、外加工件未检验即交付使用(扣2分);

3、外加工件检验问题未记录未报告(扣3分);

4、未拒绝且报告不符合规定的原辅材料(扣1分);

5、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未立即停止并报告(扣1分);

6、出现质量问题未停工、未报告、未制止、未检举(扣2分);

7、加工件出现质量问题(扣1分);

8、首件未检验导致批量错误(扣10分);

9、不合格品未按标识区分摆放(扣2分);

10、不合格品未按要求处置(扣1分);

11、成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扣10分);

12、成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扣15分);

13、检验记录不全不实(扣5分);

14、客户质量投诉(扣5分);

15、出现质量问题索赔(扣20分,按索赔金额另行计算罚款)。

五、设备管理方面(那些是机修、员工、生产主管应该承担的责任呢?

1、未制定年度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扣10分);

2、设备未按计划做好日常保养(扣5分);

3、设备故障未及时排除影响生产(扣2分);

4、设备维修人员未跟班作业(扣2分);

5、擅自折除设备(扣2分);

6、设备维修与保养无刻录(扣5分);

7、未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台设备(扣1分);

8、未正确使用测量计量器具(扣1分);

9、擅用使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与器具(扣1分);

10、闲置生产用具未送到指定区域放置(扣1分);

11、工装夹具未定置摆放(扣5分)。

六、安全卫生方面(那些的责任区域由那些责任人承担责任呢?

1、车间地面脏乱未清扫(扣5分);

2、通道堆放杂物堵塞不畅通(扣2分);

3、车间物品存放杂乱无章(扣5分);

4、在车间乱扔杂物、乱丢乱放(扣2分);

5、加工件摆放与码垛杂乱(扣1分);

6、将私人用品放在机台设备上(扣1分);

7、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未清理到指定位置(扣1分);

8、现场物料未标识乱堆放(扣1分);

9、未执行安全操作规范(扣2分);

10、消防器材未标识或标识破损(扣1分);

11、消防设备附近堆放其他物品(扣1分);

12、擅自运用消防器材(扣1分);

13、气瓶未定期安检且作标识(扣1分);

14、气瓶未按安全要求放置(扣2分);

15、电器闸箱破损未维修(扣1分);

16、携带违禁、危险物品进入车间(扣1分);

17、损毁废弃物料未标识导致混料(扣1分);

18、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发生盗窃(扣10分);

19、发生工伤事故(轻微事故扣5分,一般事故扣10分,重大事故扣30分);

20、每班完工后工位、设备及工作台未清扫(扣5分);

21、下班后门窗、设备、照明电源未切断关闭(扣5分)。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6

第一条 交接班的制度

1. 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必须了解治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 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3. 接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要向各保安员讲明交接班注意事项,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4. 接班人员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5. 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6. 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办公室,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7. 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班长(队员)之间必须相互协调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8. 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第二条 请示报告制度

1. 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和主管等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2. 对上级领导和主管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报告,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条 勤务登记制度

1. 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

2. 勤务登记的内容: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全面,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7

一、考核范围

(一)专项考核

政务中心及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

(1)常驻单位:指市政府决定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以及需要提供其他政务服务职能,在政务大厅设常驻窗口的部门和单位;

(2)联络单位:指根据有关规定,分阶段定期进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及承办由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后转办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

进驻单位名单(含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中央、省直管部门)由政务中心提供给市政府目标办。

(二)综合考核

1.政务中心。政务中心正式挂牌后,作为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单位,从20xx年起制定本单位绩效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参加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2.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20xx年相关工作作为新增目标,从20xx年起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目标进行考核。

二、考核依据

(一)《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

(二)《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查规定(试行)》;

(三)《贵阳市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四)《贵阳市行政审批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

(五)《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试行)》;

(六)《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制度(试行)》;

(七)《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八)《贵阳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试行)》(贵阳市人民政府令〔20xx〕3号)。

三、专项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目标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组成考核组。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

1.政务中心:

(1)政务中心正常运行情况(50分);

(2)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履职监管情况(30分);

(3)投诉受理、处理情况(20分)。

2.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

(1)市政府决定纳入政务大厅、分厅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落实情况(50分);

(2)政务大厅、分厅各工作窗口及联络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工作效能情况(30分);

(3)政务大厅、分厅各工作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投诉的处理情况(20分)。

市政府目标办会同政务中心拟订年度专项工作目标和具体考评细则,经考核组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三)计分原则

1.各项目标尽量量化,按完成比例及质量计分;

2.政务中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加重扣分:

(1)对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导致政务中心不能正常运转的;

(2)因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分厅窗口单位工作失职、渎职、违反廉政规定,造成重大恶劣影响,除考核相关进驻单位外,同时考核政务中心;

(3)政务中心服务场所发生重特大治安事件、安全事故的。

3.各进驻(联络)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考核:

(1)应当进入而未进入政务中心的;

(2)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不按要求派员进驻,或敷衍了事选派不符合条件人员,导致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3)应当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部门不提供数据的。

(四)单位考核评比档次及比例:

1.优秀(95分以上),评比比例20%,按得分高低产生,给予一等奖;

2.良好(90分以上),评比比例50%,按得分高低产生,给予二等奖;

3.合格(80分以上),给予三等奖;

4.不合格(79分以下),取消专项奖励,并根据《贵阳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试行)》(贵阳市人民政府令〔20xx〕3号)规定,有相应情形的按相应方式追究责任。

(五)工作人员(含政务中心工作人员、部门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和联络员)按公务员年度考核分为:

1.优秀;

2.称职;

3.基本称职;

4.不称职。

(六)奖励标准按考核组拟订的年度考核奖励方案执行。

四、综合绩效目标考核办法

(一)计分原则

1.政务中心按年度综合绩效目标对应检查考核计分;

2.纳入全市综合绩效目标考核的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年终综合绩效目标考核根据专项考核结果计分。其中:专项考核合格以上单位按比例折算计分;不合格单位年终该项综合绩效目标不得分;

3.专项考核评为优秀单位的,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评先中,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4.部分中央、省直部门按《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作为协作单位根据专项考核情况兑现协作奖励。

(二)奖励

根据《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和《贵阳市目标绩效评比奖惩实施细则》规定兑现奖励。

(三)惩罚

根据《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和《贵阳市目标绩效评比奖惩实施细则》规定,考核不合格,按以下追究责任:

1.取消部门年终目标绩效综合奖和领导班子目标绩效责任贡献奖;

2.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

3.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分管领导不得参加其他评先;

4.诫勉;

5.通报批评;

6.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7.涉及领导班子考核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

(四)进驻单位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双向考核办法

1.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以政务中心意见为主,其岗位考核按政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存入其编制所在单位档案。

2.凡因考核评议不合格被退回、年终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取消个人所有目标奖励。

3.其他情形从《贵阳市目标绩效评比奖惩实施细则》规定。

五、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8

为加强湟源县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试点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xx〕9号)、《青海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xx〕111号)和《青海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xx〕75号)精神,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2所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地方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医患沟通与群众满意度。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湟源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和《湟源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样表》(附件1、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试点县级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县级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县级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青海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试点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县级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试点县级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州(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州(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对县级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省卫生厅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详见附表5),逐级报至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试点县级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试点县级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细化2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2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地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9

第一条 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 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 考核依据:《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以及自治区、州、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第四条 考核方法:分项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价。

(一)出勤率(5分)

内容:是否遵守《轮台县出勤管理条例》。

考核方法:查阅签到记录和请假记录

得分:出满勤5分;出勤率达80%得3分;出勤率达60%得2分;出勤率50-10%得1分;出勤率在10%以下得0分;履行请假手续的不计入出勤率;没有履行手续的每天扣1分。旷课每天扣3分;迟到、早退、正课看自习累积每分钟扣0.1分;

(二)工作量(5分)

内容:全校课时量的平均数为教师基本工作量。

得分:满工作量、半工作量、半工作量以下及无课时计分分别为5、3、2、0;超课时加1分;教研组长加1分;班主任加3分,教师兼其它社会工作的加1分。总计分不超过10分。

(三)师德(5分)

内容:履行岗位职责态度是否认真,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是否有无故旷课、旷工或经常性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私自停课、调课现象,是否由违规违纪行为,是否顾全大局,是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是否违反《中小学教师行为管理暂行规定》,主要时间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结合平时表现、查阅相关记载。

得分:(1)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0分。

(2)政治学习每缺1次扣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3分;学期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扣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扣2分;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至主管部门的扣2分;乱收费、乱订资料扣2分;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的发现一次扣0.5分;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扣1分;参加封建迷信、酗酒、赌博、非法组织的扣1分;强调个人原因,拒不履行职责或造成工作阻力的扣0.5分;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扣2分。

(3)见义勇为、有奉献精神,不计名利,不计得失、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的每项加0.5分,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者的加3分。

(四)教学考评 (共55分)

1、常规工作(30分)

(1)、教学常规工作质量方面(5分)

内容:教学计划、教学总结、备课质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作业布置是否明确;教案是否规范;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积极参加组内、校内教研活动;听课的节数是否达标;评课是否讲究实效;是否积极主动地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是否完成校本培训任务;是否积极主动地接受学校安排的外出培训或进修。

考核方法:查备课笔记、听课记录、教研活动记录、公开课教案、评课记录、教学月查记录及学校教师培训、进修、转岗计划执行情况。

得分:①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无0分。

②各项记录每缺1项扣1分。

(2)、完成教学任务完成情况(10分)

内容:完成情况是否良好,教学基本目标是否达成;是否存在早退迟到、私自调课现象,是否存在旷课现象;讲课内容是否正确;课堂结构是否合理;重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方法是否体现课改新精神;是否讲究师生互动;是否按规定完成公开课、观摩课、制卷、阅卷、考试分析报告等教学任务;教学是否富于艺术性;学生满意程度如何;课堂教学效果如何。

考核方法:统计实际完成课时量、结合学生考试成绩及实验实习记录、学生民主测评、抽查教学进度、随堂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值班人员的查堂记录;

得分:很好10分,良好6-5分,一般3-2分,较差1-0分。

(3)、作业(5分)

内容:作业量是否符合学校规定要求;是否按时批改;是否按时到班辅导;是否面向全体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是否及时送教务处检查。

考核方法:查阅学生作业和教务处月查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无0分。

(4)、阅卷(5分)

内容:是否及时、认真地完成教务处安排的命题出卷、监考、阅卷任务,监考有无失职现象;阅卷是否及时;分数能否及时上报;评讲是否认真及时,学生学分报表是否及时交送。

考核方法:查看所出试卷;抽查监考情况及监考记录;抽查所阅试卷;召开学生座谈会;查阅分数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

(5)、辅导(5分)

内容:是否按时辅导、是否不迟到不早退、是否不调课、是否空堂,是否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考核方法:查查堂记录、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班务记录。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较差0分。迟到早退3次扣1分,空堂1次扣0.5分。

2.教育教学实绩方面(25分)

内容:(1)担任文化类课程考试科目的教师其教学实绩的考核主要依据其所教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及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的名次差,确定本学期该科成绩进步综合名次,并给予相应考核分。

(2)担任文化类课程考查科目或技能类课程的老师,其教学实绩依据该科学期考查成绩的合格率、达标率、优秀率及技能证书通过率,实习任务的完成率确定其该科该项综合考核分。

考核方法:

(1)查阅各科考试成绩表和学分统计表。

(2)统计文化课期中、期末考试或统考的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

(3)考查科、技能科根据其学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和学生的满意率,最后确定综合名次。

(4)原则上同年级任课教师进行比较。

(5)各种比赛、竞赛情况。

得分

(1)(综合名次):第1名5分;第2名4分;第3名3分; 第4名2分;第5名1分;

(2)凡积极参加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或课件比赛或积极指导学生、辅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各种竞赛或发表论文者,依据公开课级别或辅导竞赛成绩所居名次的奖级、刊载学生论文和个人论文刊物级别质量给以适当加分。加分分值为:

国家级8分;省级5分;州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3)指导兴趣小组:有计划、有活动记录和教案。坚持经常,并取得有效成果,加2分。

(4)有如下情况加分:

①、规程落实好,创造性开展各种形式的德育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取得名次的班级,每次每项给班主任加1分。

②、学生被评为县级以上三好生、优秀队员、班干或受到上级表彰,给班主任加2分。

③、学生在社会上表现优秀,为校集体争光,给班主任加1分。 ④、学生遵守行为规范好,学期无任何违法、违纪及伤害事故的班级给班主任加0.5分。

(5)教研成果(加分不减分,满分5分)

①、评为优质课、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星等加分。

校、县、州、省各为1、2、3、5分,省级以上加10分。 ②、被评为优秀教研组组长,加1分。

③、承担公开课、实践课、实验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次加0.2分。

④、有课题报告并取得成果的教师按等级加分。(同本条①项)

(6)、先进个人表彰(只加分,满分10分)

个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按下面标准加分:

受到县、州、省、国家表彰的:部门表彰分别加0.5、1 、2 、3、5分;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3 、5 、10分。

(7)有下列情形扣分:

①、学校检查评比、班级量化考核不达标,给班主任扣2分,任课教师扣1分。

②、班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班主任,每次扣1分,累积计算。 ③、辍学率超过5%的班级扣班主任2分,任课教师1分 。 ④、拒不参加学校举办各种活动的班级,每次每项扣班主任1分。 ⑤、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扣1分;

⑥、学生出勤率达不到98%以上的,每周扣班主任0.5分,累积计算;

(五)学生评教(20分)

考评项目: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工作质量。

考核方法:由教务处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科担任老师进行民主测评。

得分: 将学生评教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六)教研组(同行)考评(10分)

考评项目: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及教研活动等方面。

考核方法: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研组平时教研活动记录及成员表现,在组内同行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

得分: 将教研组考评(同行)百分制分数乘以10%,折算成综合考评分。

第五条考核等级与结果处理: 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加权平均成绩大于或等于90分可评为优秀;介于70-89分之间为良好;介于60-69分之间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为优秀等级者,学校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考核倒数3名者,列入末尾淘汰备选。对连续两学期考核倒数3名者,全扣绩效工资。

第六条 组织领导:教师绩效考核在学校党支部、校长室领导下,由各部门分项负责。相关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如违纪违规,要从严处理。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10

1 该部所有成员规定办公时间为每周周六一天,从早上9:00到下午18:00。

2 上午若有部员有重要的事情不能到场,必须亲自给部长打电话请假,若没请假而不去工作,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次取消部门评优资格,四次直接开除。下午网络编辑部所有成员必须全部到齐,不得以各种理由请假不去,不去者处分同上。

3 网络编辑部规定的例会时间为每周的周二大一晚自习下课后,在大一热二班级开例会,讨论部员的想法,和一周的工作计划。不去者处分同第二条。

4 在周六的工作期间,所有部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带其他同学去系机房上网,一经发现将其他同学请出机房,本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5 在周六的工作中,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部长所安排的任务者不去者处分同第二条。

6 在系机房不准下载各种大型网络游戏,一经发现将删除游戏,并对本人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直接开除。

7 系里所举行的活动,需要网络编辑部给予配合,在部长的安排下,部员没有按时到场工作四次者取消部门评优评先资格,五次开除。

8 对于本部门所举行的活动,如果不能积极工作而逃避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者,二次取消部门评优评先资格,三次直接开除。

9 对于我部所有成员,如果在工作中出现大的工作错误而导致严重后果,首先追究部长责任,并追究责任到个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10 不服从部长的工作安排或者顶撞部长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注:1、部长要认真细致统计好部员的表现情况,做好记录。

2、部长定期公布部门工作。

3、部长要对部门部员负责,接受部员的监督。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11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桂政发〔20xx〕13号),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综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我院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有激励、有约束、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乡镇卫生院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考核对象

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后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公共考核。包括工作纪律和医德医风。工作纪律主要考核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情况。医德医风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医疗服务行为、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岗位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按医、药、护、技、基本公共卫生、财务及工勤等岗位分别考核。工作数量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完成本岗位任务数,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完成情况、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等,具体按各岗位进行细化。工作质量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完成本岗位工作的质量,如健康档案、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格率、医疗文件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各项报表数据准确率等,具体按各岗位职责进行细化。

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程序和办法

在县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卫生院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卫生院领导、中层干部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实行逐级考核,综合评定制度,即:县卫生局考核卫生院院长,卫生院领导考核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考核科室工作人员。考核最终结果经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审议后确认报县卫生局备案,做到考核评分与群众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等相结合,平时工作落实情况与集中考核相结合。

考核每月一次。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工作纪律和医德医风占30分,岗位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占70分。

五、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84—70分为合格,69―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院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 副院长

××× 副院长

××× 副院长

成 员:××× 院党支部副书记、护理部主任

××× 药剂科主任

××× 公共服务科主任

××× 外科主任

××× 妇产科主任

××× 放射科主任

××× 办公室主任

××× 后勤部主任

××× 门诊部护长

××× 职工代表

××× 职工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院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二)明确细则,强化考核。各科室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学习各类人员的工作纪律、医德医风、基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医技工勤等工作指标要求,确保考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卫生院制定的岗位绩效考核细则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确定报县卫生局备案。

(三)严明考核纪律。绩效考核实行卫生院院长负责制,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在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主持下进行,杜绝人情考核和形式主义。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12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医院活力,维护医院公益性,促进医院提高运行效率降和低运行成本,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卫体改发〔20xx〕2号)及《大新县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xx〕1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方法和原则

由县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分值分别占考核成绩的80%、20%。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体现激励机制导向,客观公正提高公信度,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院:大新县人民医院、大新县中医医院、大新县妇幼保健院。

三、考核内容考

核内容包括:服务评价、业务工作、平安建设、管理工作、持续发展、惩罚指标及其它考核事项等方面共七大类(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大新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表》)。

四、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县卫生计生部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具体考核方案,经崇左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成立考核小组。由县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成立县级考核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三)建立考核专家库。由县级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四)考核主体。县级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大新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表》,对县级医院进行考核。

(五)考核方式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含财务收支分析、费用收入结构分析等),医保和新农合平台,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

(六)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考核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崇左市卫生计生委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七)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报至大新县人民政府,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反馈县级公立医院。

五、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手术前诊断与手术后病理诊断符合率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门急诊人次均费用,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他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确定医院薪酬总量的重要依据。医院薪酬总量及分配调整必须报县级考核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备案。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

六、相关要求

(一)县级公立医院依据相关制度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考核主体应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遵守考核程序,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13

为加强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xx〕6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我县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

及分值表》(附件1)和《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表》(附件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单位职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来宾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逐级报至市级、自治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我县三家公立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下降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县级公立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细化三家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

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医院定期对科室、科室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间的收入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部门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14

为贯彻执行本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1目的

1.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论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员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通过逐级分解展开实施,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考核体系。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部门工作的考核,以及对总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非生产人员的考核。

3考核原则

3.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3.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3.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沟通。

3.4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3.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考核组织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组,对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分管副总、总经办和人力资源部组成。考评结果由总经办负责汇总,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核定部门绩效。

4.2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

5.2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5.3部门考核: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部门职责为考核内容,月终由部门长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5.4员工考核:由部门长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考评细则,参考附表三。部门负责人直接考核人数超过8人的,可指定人代为考核,再签批。

5.5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员工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员工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由人力资源部调查后裁决。

6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6.1部门绩效考核见附表一。

6.2部门负责人考核内容:工作目标与关键指标考核结果(取百分率)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相乘,得当月绩效分配系数,见附表二。

6.3员工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针对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评标准告知本部门员工。

7考核程序

7.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长提交工作报告,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7.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报告、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打分并签字。

7.3各部门考核表打分完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4各部门长每月26日向公司考评小组交月度工作总结,作为部门月度考核依据。

8考核注意事项

8.1员工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部门考核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门将员工考核表、总经办将部门考核表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

9考核结果处理

9.1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9.2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者,予以降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

9.3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记录者,晋一级。

9.4职等五等以下员工,连续五年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者,晋一等。

10考核责任

10.1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

10.2考核者应对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评价。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减发考核者20%的绩效工资;考核者一年内累计失误3次者,视同失职处理。

11工资发放

11.1公司按部门核发部门工资总额,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工资的考核发放。

11.2绩效系数 绩效考核结果转化为绩效系数,实现其调节工资分配的功能。部门绩效系数和个人绩效系数均定义为百分制考核结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门长的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取百分率)的连乘积。

11.3部门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工资=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部门员工工资

11.4部门负责人工资计算方法

部门长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绩效系数

11.5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

12相关文件

q/bw. 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

13记录文件

绩效考核表(部门)

绩效考核表(员工)

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15

一、工作量 40分

(1)以每一工作日为一记量单位包括维修项目,修理时间,修复后持续工作时间。为日记分标准持续工作时间/修理时间*工作项目比较日工作量及工作效率记录当日工作记录。

(2)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如无故怠工,推脱。经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确认。 (每次扣2分)

(3)维修时如查不出原因或自己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与班长联系。每次设备修理结束后,应观察一段时间(10个产品以上)确无问题,请操作工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后,才算完成任务。(无故不执行扣1分)

(4)工作完成将维修现场清理干净,工具及零件归位。换下来的旧零件应收回,带回机修间,如能修复,尽可能修理。(无故不执行扣0.5分)

(5)修理应填报修单,各人应做好工作记录。作为月度考评依据之一。

(6)以出勤及加班加点考核工作积极性视工作实际情况增减(最多不超0.5分)

以上依据维修工作记录出勤考核表及操作报修工作联系单。

对应各维修人员负责的机台及设备的维护保养:

(1)机台所有零部件有无缺失及损坏 (每一处扣0.5分)

(2)跑冒滴漏的及时处理 (每一处扣0.5分)

(3)各润滑点的通畅及无外漏时间周期设定合理,固态油脂加注每15个工作日加注1次。(每一处扣0.5分)

(4)各安全保护机构的齐全有效。(每一处扣 1分)

(5)吸料干燥泸芯每2个工作日清理一次。(每一次扣0.5分)

(6)油箱减速机油位及泸芯的定期更换。(每一次扣0.5分)

(7)各人专管的生产设备,每班至少巡视、点检二次,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班长,并为维修作好配件和准备工作。(无故不执行扣0.5分)

二、质量 20分

1 对所修机台及设备生产的制品的质量保证,如因其修复后发现还有质量问题 扣1分。

2 对应各机修人员所负责的机台产生质量问题;

(1) 重量不稳

(2) 制品外观及合模线达不到要求

(3) 瓶盖配合不达要求

(4) 30点调节达不到抗压

(5) 模具损伤而不能查明原因(如无特殊原因以上一项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酌情加扣)

三、效率 20分

1、认真做好设备维修工作,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停机时间。(根据工作联系单酌情加扣)

2、合理的工艺参数调节是机台运行的最佳状态及生产效率的保障

无特殊原因将各工艺参数调至极限,或随意更改而不标注说明。(扣1分)

(不明原因调节发现不及时扣机台责任人巡检不力,造成设备损坏酌情加扣)

3、维修及时率、根据工作联系单计算[维修及时次数/维修总次数

4、设备完好率。以月度设备维保工作为参考依据进行评分。(所负责机台的月对比修理时间及产出量为依据)

四、业务知识及专业技术能力 20分

1、每月对本专业做一次理论测试。包括实际工作中的应知应会、技术基础、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回答充分全面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2、本岗位实际技能及操作考核

工作中对车间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及规范的执行和遵循程度。(由班组负责人进行考核及评判)

五、创新拓展能力(以新思路、新方法创造性地解决实际工作难点的能力) 加分项

1、结合本车间实际对生产设备存在的各种弊病进行根治。

2、对工艺参数进行合理有效设置,促进生产效率,优化制品。

3、解决生产中的痼疾,难题。或对节能降耗有实质效果的方法策略。

4、在修旧利废及合理替代零配件方面为生产创造一定价值。(以上按公司有关规定酌情加分)

被考核者的权利

1、在绩效考核过程中,被考核者有权利通过绩效沟通了解自己的绩效考核依据和考核结果,并可就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车间负责人/班组考核者进行沟通。

2、被考核者的义务

被考核者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虚心接受考核结果,不断改善和提高自己的工作绩效和工作效率。

车间机修工绩效考核大纲

车间机修工的工作质量与生产有密切的关系。完善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1 各人详细记录当班工作内容,详实反映每日工作量,并由当日代班长或操作工签字证明,明确维修时间,避免出现拖时间和扯皮现象,每月工作量和考核奖金成正比。既多劳者多得。

2 单个设备修理时间与考核奖金成反比,既效率高者多得,

3 维修成功率与考核奖金成正比,水平高者多得既能者多得。

4 返工率与考核奖金成反比。并纳入修理时间。

5 负责机台与考核奖金挂钩,检修保养达标率及单机持续生产时间成正比。

6 创新拓展能力(以新思路、新方法创造性地解决实际工作难点的能力)按具体绩效加分。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16

为全面深化区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扎牢村级卫生网底,加强村医生(包括社区医生,下同)管理,充分调动村医生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完善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推动落实农村和社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村民享受健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标准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使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结果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开展情况,考核办法和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科学合理原则

坚持科学规范,准确合理。考核应当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准确、合理地评价村卫生室工作情况。

(三)绩效挂钩原则

坚持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考核结果作为上级安排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提高补助资金效益。

三、考核依据

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广安区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广安区村卫生室常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指标体系,作为广安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的依据,各社区、中心(乡镇)卫生院严格遵循考核原则的同时可结合当地乡镇实际对考核评分细则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四、考核对象

辖区内健康签约村及社区服务站对无人签约的村,由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实行购买服务方式进行。

五、考核内容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卫妇社发〔20xx〕38号)规定的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二)常规工作考核

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药制度执行情况、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参加会议培训、依法执业、新农合制度等执行情况。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常规工作考核。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占总分50%,常规工作考核占40%,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占10%(随机抽查服务对象20人)。

六、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及人员

考核由中心(乡镇)卫生院(含社区,下同)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片区内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组成。各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制定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二)考核方式

社区、中心(乡镇)卫生机构每年对所辖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考核结果经被考核对象签字确认后在本辖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四)考核时间

绩效每年度,即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作为一个考核年度。3月底、9月底社区服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对村、社区站分两次进行考核。年终考核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核评估报告和结果分别报送区卫计局妇社股和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全年对辖区村按3—5%比例进行抽查复核。

七、考核结果应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划拨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资金,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计算方法进行分配,对绩效考核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各单位在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确定后报卫计局备案。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与补助资金的计算

根据《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村卫生室公卫考核结果与本乡镇公卫项目经费的40%挂钩,由卫生院年终考核后兑现。计算方法:补助资金=该村签约服务人口数×该村考核得分×[该乡镇公卫补助资金的40%/(乡镇内签约服务人口数×考核得分)]。

(二)常规工作考核

常规工作考核分数占综合考核40%。

(三)综合考核与补助资金计算

综合考核得分=公卫得分占50%+常规工作得分占40%+群众满意度得分占10%),与本乡镇每签约一个村平均7000元/年综合补助挂钩,由乡镇卫生院考核后兑现,计算方法:该村综合考核补助资金=(本乡镇签约村综合补助资金总额/各签约村卫生室综合考核分数之和)×该卫生室综合考核得分。

八、严肃考核纪律

各单位要坚持考核标准,严肃考核纪律,对在考核工作中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除通报批评和责令纠正外,将相应扣减专项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责任。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17

为加强湟源县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试点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xx〕9号)、《青海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xx〕111号)和《青海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xx〕75号)精神,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2所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地方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医患沟通与群众满意度。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湟源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和《湟源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样表》(附件1、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试点县级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县级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县级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青海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试点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县级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试点县级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州(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州(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对县级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省卫生厅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详见附表5),逐级报至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试点县级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试点县级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细化2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2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地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18

根据xx镇中心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意见,结合武侯完小实际情况和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实事求是对教师工作作出科学、客观的评价。

2、奖勤罚懒,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3、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优选先和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4、促进学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时间和权限

1、全校所有在职在岗教师。

2、考核以月为周期,按照考核细则,每月末核算每位教师的考核成绩。

3、离职培训的教师、确因有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班,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

(一)、教育教学过程(65分)

1、备课即教案要求(10分),要求教师对所任学科备写相应的教案,教案与教学同步,备学生,备教材,教学设计简祥不限,须有教学反思。学校采取每月一次业务大检查方式进行,教师工作手册中一至六项要求在开学第一个月完成,若不完成者,每缺一项扣1分。教案部分检查每缺一课时扣0.5分,备写简单,教学环节不全,字迹潦草,封面名目不全等不按学校要求备写教案者每项扣0.5分。无教案和使用旧教案者以0分记。其余项要逐步完善,期末前结束。

2、校本教研活动(10分)

本项由学校教研组在开展校本教研活动中临时分配,无活动则10分。

3、教研活动要求(10分)

要求:在学校组织教学教研活动中①服从分工5分②积极参加,按时完成所承担工作5分。无活动10分。若在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者以0分记。

4、作业批改(15分)

作业是检验教学效果的试金石,是教师必不可少的教学工作之一。要求每周作业批改量不得低于三次(教师批改,学生互批不算)。每月不得低于12次。关于对作业的要求进行检查,采取平时抽查和月查结合进行,检查或抽查中作业量达不到学校要求的标准,每少一次作业扣0.5分,作业批改不及时,每落一次扣0.5分,作业批改粗糙,发现明显错误遗漏的,发现一处扣0.5分,无作业批改纪录者扣15分,作业批改不按学校要求,作业普遍书写潦草,封面不整洁,有家长反映,经学校调查核实,有明显问题者扣10分。(以作业检查情况反馈表为依据)

教师必须将培优补差纳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之中并做好过程性资料的积累,要求每学期要有完整的培优补差计划、细致的记录、效果的分析及总结,计划、总结每项各

占1分(在教师工作手册评分中体现),每月组织检查,量化分数。

5、课时到位情况(20分)

要求:听课钟准时上下课,上课期间每位教师保质保量上好每一节课,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离开教室,方是到位。关于课堂教学的要求进行量化评定,并不定期抽查教师的上课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课堂迟到早退1次扣1分,旷课一节本项扣完,无教案上课或备写教案与上课教学过程不符者,发现一次扣0.5分,扣分累计在课堂教学量化评定总分中扣。除体育,活动课外,不得随意上室外课。上室外课时教师必须在场。不到位一次去2分。室外课,教师不在场出现事故,一次去20分。

(二)、日常常规管理

1、班级管理、校务工作及安全管理职责。(15分)

①班主任带领班级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努力实现学校班级管理“一个中心三到位”。(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以身示范到位,对学生养成教育到位,心理疏导到位)

②教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学校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并积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在教师的管理职责和时间区限内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者该项得满分,如出现安全问题,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本项不得分。

2、考勤(无考勤分,扣分从月总分中无条件扣除)

病假一场一天以内每课时扣0.1分,一周以内扣2分,一周以上须报中心校同意,一场扣3分。两周以上则不参与考评。事假一场一天以内每课时扣0.2分,一周以内扣4分,一周以上须报中心校同意,一场扣6分。两周以上则不参与考评。迟到一次扣0.5,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次扣2分。本项扣分不设上限。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考核以学校考勤记载和教师请假条为依据。

3、每日在校要求及其他.(20分)

①、“教师在校每日”要求:此项由值周教师呈现到“教师在校一日”考勤统计表。升降旗无分,缺席-2分。缺席扣:眼保健操1分,课间操1分,集队1分。 ②、其他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针办事,在学生和社会中散布反动言论或歪理邪说,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学校形象和政府或国家利益经查证属实的扣3-10分/次。

2、职业道德:经学校调查落实教师对学生变相体罚扣0.5分/次,体罚扣1分/人次,严重体罚扣5分/人次;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2分/人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5分/次。

3、为人师表:在公开场合(或网络上)语言不文明,拨弄是非,语言有损学校或他人形象,影响团结,查证属实的每次扣2分;穿戴、举止不端庄,乱吐乱扔等行为,扣1分/次。

4、敬业精神: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2分/次。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的扣1分/次。如课题研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论文撰写、计划总结、质量分析、辅导学生参赛等。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不予考核。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五)、加分项目

1、教师辅导学生参加镇级以上各种比赛,按获奖名次予以奖励,镇级加2分,

市级加5分,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0分。

2、教师发文(含新闻报道)一篇,加2分,可累加。

3、教师在教育部门主管杂志发文一篇加2分。

4、教师参加校镇级以上组织的教学比武、优质课竞赛、个人才艺比赛、论文和教学设计评选等活动中获奖,校级加1分,镇级加2分,市级加3分,区级加4分,省级加5分。

5、班主任工作加分按少先队学生会各项检查结果为依据,月总分在前2名者加3分,后2名者加1分,中间加2分。

四、本学期考核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五、考核结果及复议

1、每月末学校组织考核组成员对教师的学期工作依据考核细则进行客观公正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在全校教师会上公布,由教师本人签字确认,然后公示。

2、教师个人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应按照正当渠道提交考核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不满意,学校或教师个人提交中心校解决。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19

一、网站编辑人员职业技能要求:(网站编辑人员培养方向)

软件操作能力:熟悉网页三剑客软件等 事件营销能力:对行业信息有一定的敏感度,能巧妙的抓住事件进行炒作(软文能力)。 语文表达能力:具有较强语言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专题制作能力:有自己的想法,对焦点信息,运营促销专题能够提出建议和方案。 团队协作能力:为人热情大方乐于助人,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熟悉行业的专业知识,提高原创写作能力。成为行业的专家!

二、业务学习制度:(编辑人员培养方式)

有计划地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理论研究,两周召开一次业务学习讨论会,讨论疑难问题、交流编辑经验。自觉提高职业素质,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编辑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水平。 做好编辑后内容的自检总结。每天负责栏目均要进行自检,对于转载文章注意版权和一些敏感问题。

三、论坛、博客、社区编辑职责:

作文稿(软文):撰写论坛软文稿,到炒作论坛持续大量发帖。 质量监控:每天监控各种方式的回复效果以及质量,一旦发现问题即时回馈。 效果监控:做好每周的论坛记录统计,以及效果分钟跟踪。 论坛营销:负责论坛的营销推广,提升论坛以及网站知名度。 博客管理:博客文章监控管理,经典文章推荐。优秀会员推荐等。 用户调研:通过论坛博客等渠道收集、调研分析、发现用户的需求,并汇总给产品研发组,配合改进。

四、客服编辑职责:

内容安检:每日实时关注最新内容,及时发现站内不良内容,并及时删除,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内容推荐:每日向网站有关页面的推荐区域推荐符合要求的精华内容。 客户答疑:通过站务论坛、客服QQ和msn以及官方email及时回答用户的问题。 满意度跟踪:调查研究网站顾客各种服务项目、产品、活动的满意度,为市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每周提交一篇客户反馈或主动调研意见汇总。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突出“强 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营造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全面加强队伍素质,推动我院各项工 作创特色、争一流,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新一轮“保先 争模”目标打牢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规范操作、公开民主,突出绩效、兼顾全面,奖优惩劣、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全院各部 门工作进行目标量化考核。

第二条考核实行累计禎分制,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占70分,综合工作占20分。业务工作按年终盐城市院名 次为依据实行加减分制,队伍建设按院考核标准实行倒扣分制, 年终依各部门的分值,决定岗位目标考核结果。

第三条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业务工作

各部门按照年初与院党组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状,紧咬既定 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 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在盐城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的得 分,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年初院党组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目标 责任状所确定的名次上升或下降一个名次的加或减2分。

(二)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共分党建政工、廉洁状况、内部管理三部分进行考核。

1、党建政工

⑴认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部门学习(会议〕记录全年不少于15次,少一次扣0.5分;

(2)党组织的活动正常,党支部、党小组活动(记录〕每月不少 于一次,少一次扣5分;

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未经批准少参加或 早退一人次扣5分)每位干警在认真抓好学习的同时,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 会,个人学习心得每季度不少于一篇,少一篇扣0.5分;积极开展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未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的扣2分,人均积分排名倒数第一的扣1 5分。

2、廉政建设

(1)坚持廉洁自律,坚决拒礼贿、拒吃请,接受案件当事人礼 贿一人次扣6分,接受当事人吃请一人次扣2分:

(2)严守办案保密制度,泄露案情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人次扣5分;

(3)坚决抵制案件说情风,在政法系统为当事人说情造成不良 影响的有一人次扣3分;

(4)严禁擅自到有关单位报销费用,发现一人次扣4分;抓好赃款赃物管理,对扣押物品未及时登记、移交的,发 现一次扣1 5分,对赃款赃物擅自处理的,有一次扣2分;

(5)建立完善“三拒”(拒礼贿、拒吃请、拒说情〕登记簿,未 进行正常登记的扣1分;

(6)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的(按规定给责任人经济处 罚)扣8分;

(7)违反禁酒令,造成不‘良影响一人次扣2分;

(8)幻违反车辆管理,擅自出车的扣2分;

(9)按规定要求重大事项应报告而不报告的有一次扣2分。

3、曰常管理

严格遵守院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公秩 序与工作环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发生无原则争吵一次扣1分;

(2)参加市组织的活动少一人、迟到或早退一人扣1分;

(3)院卫生检查差的一次扣1分;

(4)不请假无故不上班一人次扣1分,干警月旷工半天以上停 发一个月考勤奖,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或事假超过3天停发1个 月考勤奖;

院督查发现迟到、早退-人次或中途溜岗,而本科室考勤 无记载的扣0.5分,月迟到、早退3次扣发考勤奖20元,累计超 过6次停发一个月考勤奖;

(5)节曰值班无故缺席一人次扣1分;

(6)自行车、摩托车未按规定区域停放,发现一人次扣0丨2分; (幻故意损坏公物的一次扣2分;

(7)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一次或统计数据差错一处扣2分; (⑶)未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的扣1分。

(三)其他

部门工作不到位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有一次扣5分;

(二)因重大案件经院领导安排协助其他部门工作连续一周以上,有1人次对协助部门加1分。

第四条奖励规定

(一)院先进集体的确定

年终按各部门的实际考核积分,由高到低确定4个先进集体。 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业务工作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无原则纠纷,严重不团结的;

⑶出现社会影响较大,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行为的。

(二)奖励标准

年终奖金按一、二、三等奖进行发放。4个先进集体为一等奖, 其他部门按院考核实际结果分别确定为二等奖或三等奖,奖金数 额年终由院党组研究确定。部门工作在院年终实际考核中积分低 于70分(不含〕的一律不予奖励。部门和个人受市(县)以上表彰 的,按院从优待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条附则

(一)业务工作考核中,一部门涉及多项业务工作的,按每项 业务工作的排名升降情况分别计算分值,然后取其平均值为该部 门的业务得分。

(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条或两条以上规定的,按高分扣,不重复扣分。

(三)认定各项业务工作年终在全市名次的原则为:夺牌的为 第一名,并列第一的为第二名;并列第二的,按并列第一名的数 额加一的原则确定其实际名次;其余依此类推。

(四)队伍建设中的党建政工由政治处负责考核,廉政建设由 纪检组负责考核,曰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其他内容分别由 纪检组、政治处负责考核。

(五)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以正式文件为准。

(六)本考核细则由院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21

为进一步调动医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并协助提高医院院长的管理质量,在院内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医院的临床、护理、药房、医技及后勤、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德、能、勤、绩”四个部分。“德”占20分,指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医风医德、病历和交接班记录书写质量与管理、环境卫生以及领导在执行规章制度不公正时所承担的处罚等。“能”占20分,指职工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临床运用能力、疾病治愈率、患者评价程度、在国家或省级医学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医学论文质量和数量、在领导岗位上的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执行规章中的公平合理性等。“勤”占40分,指出勤率、工作中坚守工作岗位、超假或旷工、以及领导岗位上的人员擅离职守等。“绩”占20分,指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作出的成绩。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考核方式:医院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奖惩,并接受全体职工组成的医院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组长代表医院管理委员会每月定期向医院监督委员会汇报考核结果并提请审议投票表决通过后执行,医院监督委员会如对组长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经全体成员2/3票数通过才可否决组长的报告,并责令组长重新考核并将结果提交医院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扣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德、能”积分各1分,以警醒他们公正执行医院规章。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岗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处罚等级分为四级:

即:(1)A级警告;(2)B级警告;(3)C级警告;(4)报办公室处罚。

1、处罚条件:

(1)A级警告

①上班迟到、早退。

②擅自离岗。

③上班时间玩电脑或看电视。

④上班无视患者疾苦打电话聊天。

⑤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病人不满意并向医院领导投诉。

⑦带小孩上班。

⑧接受病人吃请或接受病人红包。

⑨在规定的时间内,因采购不及时影响病人治疗,或由于计划不周造成器材药品积压半年以上者。

⑩医疗文书不按时书写或书写不规范的。

(2)B级警告

①接受病人吃请或收受病人红包、礼物。

②有关人员私收、私吞、私分各种回扣。

③冒名顶替或搭车开药,采取不正当手段索取药品、药材或其他材料者。

④科室或个人收取不开发票的医疗费用和各种检查费,或未经收费,擅自给病人做检查、治疗。

⑤擅自介绍病人到院外治疗,到院外购药或作辅助检查等。

⑥工作责任心不强,给病人发错药、打错针、开错处方、做错检查的。

⑦在货物订购中由于工作失误,药品中有假药、劣药进入临床,引起纠纷或被有关部门查处。器材型号、规格订错,品名不符,造成浪费和损失。

⑧损坏医疗设备或其他设备,价值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

(3)C级警告

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超休假达3天以上。

②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上。

③服务态度差,经常吵架,引起医疗纠纷或顶撞领导,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④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经常发牢骚,讲怪话,影响医院形象,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

⑤工作极不负责,延误病人治疗,造成不良后果或发生严重差错。

(4)报办公室处罚。

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超休假5天以上,或累计超休假超过7天。

②一个月内连续2次C级警告。

③私拿私分公家财物、药品、设备,造成不良影响。

④参与不法活动,受到公安机关传讯、拘留或受到医疗行政部门通报批评。

⑤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不法行为。

⑥工作责任心极差,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医疗规章制度,发生严重差错,给病人造成严重效果,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

3、处罚标准

依据医院积分实施细则的规定逐项处罚。其中A级警告中违反一项扣1分,B级警告中违反一项扣2分;C级警告中违反一项扣3分。报办公室处罚中违反一项扣4分。

六、医院不实行浮动工资制,以减轻医生的工作压力,从根源上祛除医生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出现的“大处方、乱开药、乱检查”等不正之风。但对于违纪行为必须加大处罚力度,以端正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七、医院可根据上一年度的门诊、住院、辅助检查、护理、合作医疗服务人次确定不同职称职工的工作任务,并列入“绩”的考核范畴。实行奖励。奖励金数目的确定以职工工资总额的20%为标准确定。

八、为了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以医疗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正常惯性运行,进一步实现“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的建院宗旨,制定本管理规定以一次性奖励优秀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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