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正、公平、客观地评价每一位同学、本着易于操作的原则,特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进行统一要求:
一、道德品质:
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1)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民族团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积极参与各种爱国主义、弘扬民族精神的各种集体活动;
●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捐助的表现;热心帮助他人或集体;能服从集体决定
①有升旗迟到、旷到
②在队列里说话,不守纪律的
③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
④未穿校服
⑤不服从班主任工作安排的
⑥语言侮辱、取笑其他同学(或老师)的
⑦有抄作业,不交作业的
⑧旷课、逃课的 以上行为有1-2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基本合格,3项以上符合的为不合格。
⑨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⑩有抽烟行为的 此两项中符合其中一项评价为不合格。
二、公民素养:
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
(1)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
(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民族团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①有上课(出操)迟到、旷课
②上课说话,不守纪律的
③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
④未穿校服
⑤不服从班主任工作安排的
⑥语言侮辱、取笑其他同学(或老师)的
⑦有抄作业,不交作业的 以上行为有1-2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基本合格,3项以上符合的为不合格。
①有违犯民族团结的言行的评价为不合格
②破坏公共财物的评价为不合格
③利用手机观看黄色视频的评价为不合格
④仪容仪表检查(一学期两次不合格) 评价为不合格
⑤未穿校服的(一学期两次) 评价为不合格
三、学习能力:以学生学习考试成绩(期中、期末、模块考试)为准并参照学科竞赛成绩合理分配等级。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
●获校级以上特优生、三好学生荣誉
●学习考试成绩至少在班级名列前茅,学科竞赛成绩突出,
●必须完成研究性学习相关学习任务。
①有上课迟到、看课外书籍
②上课说话,不守纪律的
③有抄作业,不交作业的,以上行为有1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C,3项以上符合的为D。无正当理由旷课超过5节的本项考核为D
四、交流和合作:
上课未经老师允许插话、和其他同学讲话、顶撞教师的,拒绝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的此项评价为C或D等。
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
●能积极主动完成教师布置的工作(如劳动、体育、收交作业、板报等)的班委,班委工作积极主动,组织能力强,成效显著;(如班级活动受表彰,组织者给予奖励)
●能服从配合班委搞好班级工作(如板报组成员)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社团活动,并积极开展工作
●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
五、运动和健康:
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
●体育与健康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者
●市级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
●校级各类比赛球队或班级的主力队员。
①两操有逃操、旷操行为(1-3次/学期),此项评价为C等
②和同学发生矛盾吵架行为的此项评价为C等
③两操有逃操、旷操行为(3次以上/学期)此项评价为D等
④有打架行为的此项评价为D等
⑤有吸烟、喝酒、出入网吧行为的,此项评价为D等
⑥按学期体育考试成绩(或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为准依次评价),因身体伤残原因不参加“两操”等体育活动的不得扣分。
六、审美与表现
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
(1)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
(2)有艺术特长并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专业机构认证
(3)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奖
(4)在校级组织或认可的艺术类比赛中获奖
有下列情况此项评价为C等
1,不穿校服的、
2、烫发或染发的
3、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的
有下列情况此项评价为D等
仪容仪表检查(一学期三次以上不合格) 评价为D等
未穿校服的(一学期三次以上) 评价为D等
一、 学习方面
(一)上课要求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敢于向老师提出自己不懂的问题。
2、学习具有主动性,积极参与小组的讨论活动,不做旁观者,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3、按时到校,有事向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4、带好每天的学习用品,包括课本、文具等。
一周之内从未举手发言的同学减5分,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二)作业要求
1、 作业应该做到整洁,书写工整,规范自己的字体,做到横平竖直。
2、 作业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按时交作业或不带作业的同学每次扣1分,作业得5个“优”的可以换一面小红旗,得一面小红旗加1分;不合格的根据情况重做或改正错处,直到合格为止。
3、 每天至少读20分钟的书,并摘抄优美句词。每个月评一次“读书之星”,被评为“读书之星”的加2分;一周背诵一首古诗,由家长签字监督,古诗作为考试内容,不能按要求完成者减1分。
4、 老师布置的口头作业及查资料的作业也在考核范围之内。
(三)参加实践活动要求
1、 积极参加各学科组织的实践活动、竞赛活动、征文活动。在校级组织的竞赛及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的每人次加5分,二等奖的每人次加4分,三等奖的每人次加3分。被学校选中的征文每人次加3分。在班级里被选中的作文、小报、绘画等作品,每人次加1分。在刊物上发表作文,每篇加10分。
2、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能力,开阔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知识。
3、 鼓励根据各学科的学科特点进行发明创作,根据实际情况加分。
二、 纪律方面
(一)课堂纪律
1、预备铃响之后,必须马上在座位上端正做好,等待老师上课,不许大声喧哗,更不许在座位间跑动,违者减1分。
2、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影响他人学习,尊重老师的劳动。
3、对回答问题出现错误的同学不嬉笑、不嘲讽,违者减1分。
(二)课间纪律
1、 下课铃响之后,不允许在教室内嬉笑打闹,不允许大声喧哗,提倡去室外活动。违者减1分。
2、 在楼道内要按右侧通行,不停留、不喧哗、不追逐;见到老师要让老师先行;绝不允许在楼道内进行体育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3、 课间活动不做危险游戏,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三)间操、放学
1、 周一升旗时一律穿校服;按升旗仪式要求行注目礼。
2、 做操要规范、用力,不敷衍、不应付。
3、 站队整齐迅速,听从体育委员的指挥,走路步伐坚定有力,保持队形整齐。
4、 放学一律要站好队走出校门,一直到公园门口方可解散,中途不得私自离开队伍,值日生值完日后也要站队离开。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四)校外纪律
1、 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社区环境,不践踏草坪,不折损树木。
2、 遵守公共秩序,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保护人身安全。
3、 不恃强凌弱,不上网吧,不聚众打架斗殴,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的活动。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三、 卫生方面
1、讲卫生,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保持衣服干净整洁;学会自己洗袜子、洗手帕;学会自己整理学习用品、收拾房间。卫生委员每周检查一次指甲,指甲过长或指甲缝有污垢者,每次减1分。
2、值日生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各小组要有分工、有合作,实施值日组组长钥匙传递制,值日组长负责制。值完日负责关好教室的门窗,出现安全问题追究值日生的责任。值日生要保持室内干净、物品摆放有序、窗明几净。详细要求见《四年四班值日小组分工表》。
3、公共场所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对地面的杂物要及时清理;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
4、 爱护自己的桌椅,并保持桌椅的清洁,不在桌椅上乱刻乱画。
5、 不带零食,更不许在学校吃零食。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四、 文明礼貌
1、注意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如“请”、“您”、“谢谢”、“不客气”“对不起”、“没关系”等。
2、见到师长要问好,主动让师长先行;在家对父母也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3、不上网吧,不看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报刊、书籍、影视作品等,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行为习惯。
4、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和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五、 班级各管理人员职责
班级各管理人员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对管理人员要有奖有惩,鼓励他们树立为班级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班长:全面负责管理班级事务,做好老师的小助手。
学习委员:组织好学生上好早读;语文课前要组织同学们背诵古诗;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及时协助老师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在周末和月末统计学生的考核情况。
文艺委员:负责每天上课之前起歌头,上午王美艺,下午王子怡;在班级开展的文艺活动中起带头、组织作用,负责上音乐课组织同学站队,并维护好课堂纪律。
体育委员:在班级开展的各项体育活动中起带头、组织的作用,并负责间操和体育课前的站队,要求做到带入带出队形整齐、口号洪亮。负责监督和记录不认真上课的同学,间操。
卫生委员(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和督促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每天课间要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负责检查每位同学的课桌椅是否整齐、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指甲及衣物等的卫生状况。
纪律委员(纪律监督员):负责管理班级纪律、特别是课间纪律,课间要在室内和室外流动检查,保持课间室内安静。
电教委员:负责每天开启、关闭电脑;负责大屏幕及周围的卫生;微机课前负责整队,并协助老师维护课堂纪律。
科代表:负责收发各科作业,并及时与本学科老师进行沟通。
学习小组长:负责收取本小组成员的作业,并统计好作业数量,交到科代表处;负责记录本组成员的考核情况,并在周末把统计好的结果交到学习委员处。
值日小组长:负责监督本组成员做好值日工作,及时清理班级内的垃圾,上午下午各清理一次;负责带钥匙,为班级开门,并在放学时把门反锁;配合卫生委员和卫生监督员做好卫生检查监督工作。
对不负责任的班干部,要视情节轻重给与扣分、警告和撤职的惩罚。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整体构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班级评价为主体,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二)发展性原则。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发展和变化的过程。
(三)可行性原则。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四)客观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二、评价内容与方法
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即“目标+等级+特长+评语”的综合评价。小目标的确定使学生养成扬长避短,养成奋发向上的好习惯;等级评价和延缓评价,是以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特长评价发展了学生兴趣和特长;综合评语采用“优点+鼓励+希望”的基本模式,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和自尊心。
(一)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5个方面的内容。
(二)评价依据。评价以《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依据。
(三)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要求,确定自评等级。
2、学生互评。根据学生在学校的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相关要求,学生互相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评价等级。
3、教师评价。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
4、小组评价:使学生之间在相互沟通协商过程中,增进双方的了解和理解,形成积极、友好、平等的同学关系。
5、家长评价:使家长积极地参与到学生的评价过程中,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的发展。
(四)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评语两个部分。
1、等级评价。学期等级。每学期从5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一个等级,以A(优秀)、B(良好)、C(及格)、D(待及格)呈现。
2.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