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驾的心得体会(精选18篇)
从很小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们每个人生命都是多么的宝贵。这是因为我们每个人只能拥有一次生命,但是随着人们的年龄不断地向后逐渐推移,我们很多人似乎没有记住这句话,进而藐视生命,一步步的将自己和别人送去了死神的身边,据不完全统计,现在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人类的一个重要的杀手,而这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酒后驾驶。
不可否认,汽车的出现确实对我们人类的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让酒水和汽车相碰撞的时候,这两种原本美好的东西就幻化成了我们身边的死神,一次次的从我们的'身边带走我们的亲人的,陌生人的生命,所以,为了别人,也更为了自己个人的生命安全考虑,希望各位有交通工具的朋友能够做到远离酒后驾车。也正是因为酒驾,让千千万万年幸福的家庭瞬间破碎,而且最为致命的打击就是在一场车祸中,濒临破碎的不仅仅只是一个和睦家庭,如果不幸的话,这将是一起人们内心深处永远无法忘记的伤痛。所以,禁止酒驾也正是现在我国的交通部门查处非常严厉的一项行为,如果你避免了酒后驾车,那么,你带来的幸福将会影响很多家庭的未来的发展。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这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我想如果你要是一个敬畏生命存在的人,是一个对亲人、对家庭负责任的人,那么,在你的身上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悲惨的事情,因为心存敬畏,所以知道珍惜生命,知道拥有生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酒后驾车是指,饮酒后8小时之内,或者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酒后驾车严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饮酒之后一定不要驾车。
酒驾之后事故多发的原因:
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2.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饮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甚至进入睡眠状态。
9月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死刑案由XX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被告人孙伟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一出,顿时在群众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孙伟铭长期无证驾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在醉酒驾车与其他车辆追尾后,为逃逸继续驾车超限速行驶,先后与4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网络上很多网友表示不解,“4死1伤”,伤亡为数之大,后果之严重,从最初的死刑到改判无期,是不是法律的制裁力度略显薄弱?法律为什么还能容忍这种人,这种给人民造成极大安全伤害的人一次生还的机会?
对此,各大媒体和网络对有关法律专家进行了走访,最后归结为一条,那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按照刑法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决定对被告人的量刑时,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伤亡后果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犯罪嫌疑人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一定程度上获得被害方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所以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了这一解释,部份人对此表示理解,但仍有绝大部分人难以接受。
我对这个事件的看法是:法律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惩治—固然是法律的一个功用,但法律设立的初衷更侧重通过这种惩治,给犯罪分子本身一个告诫,也给社会中的他人一个警示。所以,量刑的`轻重相比较而言,已经不显得特别重要了。
事件的背后究竟给予我们何种启示?
酒,自古以来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浓郁的酒文化也是中国悠久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古代人喜欢嗜酒,现代人更崇尚喝酒。有事没事,朋友聚会,唠唠家常,沟通感情,饭桌边,酒席上少不了酒瓶的身影,感情因为酒的存在而拉近,气氛更因酒的存在而调和。我们说,适量饮酒对人的身体健康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凡事总讲求一个“度”,超过一定限度,好事也总能办坏,“过犹不及”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从饮酒这个问题上就能显现出中国人安全意识的不强,国民素质的不高。在西方,人们饮酒之后会自觉地选择打的或乘公车回家,绝对不会选择自行驾车,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更是对别人生命的尊重。而我们国人,往往对自己的能力过于自信,“没什么大不了的,看我的”种种逞能表现的背后就往往会酿成大祸甚至悲剧!!
在此,我们呼吁,不要痴迷觥筹交错,以正确的态度对待饮酒,善待人生
8月15日是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活动的启动仪式。新丰大队按照部交管局、省总队、市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五进宣传活动的需要,围绕上级公安部门确定的宣传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强大的宣传势头。同日,大队出动警力168人,出动警车56辆,悬挂宣传横幅40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1份__受教育人数超过16000人。
第一,隆重举行启动仪式。以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宣传主题,大队在大队门前举行了启动仪式。大队领导小组亲临现场,传达了公安交管部门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的目的、措施和具体部署,以及酒后驾驶的危害和后果,引导社会关注预防酒后驾驶的相关工作。
第二,邀请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启动日,大队邀请县电视台、县报记者跟踪报道活动,并在县电视台进行字幕散步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新闻媒体宣传高潮。
第三,深入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广场、餐饮酒店集中路段,通过发放《致驾驶员的'信》、悬挂主题宣传标语、展示宣传板、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展示查处酒后驾驶执法设备等方式大力宣传。同时,大队自行制作了禁止酒后驾驶等温馨提醒牌,放置餐饮、酒店前台或张贴在大门醒目的地方,提醒司机酒后不开车,酒后不开车。
第四,积极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为了大力营造专项整治的社会势头,大队组织宣传警察深入105国道、343、341省道沿线公路客运专项整治检查点,向广大驾驶员、乘客及路过群众通报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传达“酒后驾驶”集中整治工作的工作部署和措施,提醒广大驶、乘人员拒绝酒后驾驶,确保安全行车,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子,家家户户都有了辆小车,这是好事。中国有个风俗:"无酒不成席”。因而为了应酬,喝酒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于是大家都习惯用酒来办事,这样就形成了喝酒能办事,酒桌上推杯斟饮,一杯又一杯,让人们只想着眼前事务,但失去理智,忘却了自己还是位司机,忘却了还有家人和朋友,正是如此,酒驾不由得产生,也就酿成了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其次每年被酒驾夺去宝贵生命的人数以万计。他们之中,有天真无邪的孩童,有健康的成年人,有正在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他们有的生机勃勃,有的正花季年少理想风帆,还有的满腔热血满怀壮志,但是因为酒驾让他们失去了一切,难道我们不会感到痛心疾首吗?
一杯又杯的下了肚,于是慢慢的就喝昏了头,以致头脑不清,就产生了一桩桩的惨案。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在当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汽车也逐渐进入大众家庭,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私家车,虽然汽车的到来给不少人带来便利的,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危害也不容小觑,例如其中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也给广大人民大众带来不少的伤害。酒驾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众所周知。酒精会使驾驶人的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减弱。醉酒更容易造成驾驶人情绪、行为失控,醉酒后超速、闯红灯造成的恶性事故屡见不鲜。
我国对酒驾的行为也采取不少的处罚措施,为何酒驾现象依旧频繁发生?一是驾驶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守法意识不强,对酒驾的危害认识不够。不少驾驶者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酒量好,只要脑子清醒,应付驾车绝对没问题,有些司机认为自己酒驾从未查过,另外,自认为可以通过“关系”进行疏通,且也有自己应对交警查处的办法,有恃无恐,这更加剧了侥幸心理,亦使酒驾成为了常态。二是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处罚力度相对较轻,缺乏对酒后驾驶的整治长效机制。由于警力不足,交警部门虽然日日查,夜夜检,查处酒驾的的依然几率低,交警部门只能在重要路段,重要时期开展巡查,无法做到全天候,全区域覆盖,交警的查处方式不够灵活,以致于有些驾驶者钻了空档。另外,我国对酒驾的`处罚在实际操作中重经济处罚,轻“酒驾入刑”。三是受我国酒文化的影响,饭桌上无酒不欢,无论红白喜事,各种聚会都离不开酒,不喝酒就意味着感情不深,不喝酒就办不成事,饮酒已成为现代社会社交场合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这也是致使酒驾数量增多的原因之一。
禁止酒后驾车仅靠公安机关对酒驾进行处罚来约束是远远不够,更需要的是驾驶者的自觉。驾驶者要自觉提高自我约束力,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醉酒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不止给当事人造成了直接伤害,更是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不少的伤害。要从根本杜绝酒后驾车这一严重的违法行为。
杜绝酒驾要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切实实行整治酒驾的长效机制。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据《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对已构成交通肇事的司机更要依法从重处罚,杜绝说情,以儆效尤,以此增加驾驶者的遵法守法自觉性。同时还要通过提高道路巡查密度、开展交通专项整治等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防控力度,以此切实维护公众的交通安全。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思想认识。开展对酒驾引起的危害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部门在做好部门宣传报道工作之际,邀请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记者随警作战,对公安交警的执法、办案等环节进行跟踪拍摄,并在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专题刊播,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车、安全行车。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酒精的危害是无限,不要让有限的生命消逝在无限的伤害之中,所以请大家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的重视。
生命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每一个人都应该负起自己身上的责任,珍爱生命,这不仅仅对于家庭,更是对于我们生命本身的尊重,在喝酒之后,坚决不驾车,可以避免很多,因为酒后驾车导致的不幸事故的发生,也会让我们的.家庭多了一份幸福,让我们每一个人多了一份快乐,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在珍爱生命的同时拒绝酒驾,这样才能让家庭,更多了,一份安全和幸福,难道每个人不正是希望这样的幸福生活不吗?难道希望每一个人都想要过上美满快乐的生活吗?
所以我们要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禁止酒驾,这样才能保护好家庭,保护好每一个人的健康,让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才能够这样快乐,无忧无虑,幸福的!
原本是一个很平凡的一天,但是这一天却让我终身难忘。
这一天我和其他同学一样高高兴兴放学回家。半路上看见了舅舅开着车,好像在等谁,我便上前与他打招呼,可却遭到一阵痛骂:“放学不回家,就知道乱跑,你爸出车祸了都不知道!”我本想解释,可一听到爸爸出车祸了,我立刻呆了,随舅舅回家去搭了一辆出租车,直奔无锡骨科医院。
在车上,我呆呆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当我回过神来时,眼前无数次出现父亲被那位酒后驾车的叔叔给撞了的情景:爸爸在一旁行驶着,突然一辆面包车横冲直撞的猛撞过来……这一般都是电视剧里的情景,怎么会降临在我们头上呢!
来到医院,我就跑着去看爸爸,只见爸爸一个人躺在床上,旁边有几位叔叔在照顾他,我连忙跑进去,给爸爸到了一杯水,爸爸笑了一笑。听几位叔叔说撞了我爸的那个人也受了重伤,也被送进了医院,我悄悄的到隔壁房去看了一看。他也是半身不遂了,嘴里直喊后悔啊!后悔!
还有,明天就是国庆节了,也是我爸爸34的.生日,10月1日我用自己的钱给爸爸买了一个小蛋糕,给爸爸唱了一首生日歌,我默默祈祷爸爸的伤早日康复。
我好想对着所有的人说:“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不酒后驾车!”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了。
9月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死刑案由xx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被告人孙伟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一出,顿时在群众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孙伟铭长期无证驾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在醉酒驾车与其他车辆追尾后,为逃逸继续驾车超限速行驶,先后与4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网络上很多网友表示不解,“4死1伤”,伤亡为数之大,后果之严重,从最初的`死刑到改判无期,是不是法律的制裁力度略显薄弱?法律为什么还能容忍这种人,这种给人民造成极大安全伤害的人一次生还的机会?
对此,各大媒体和网络对有关法律专家进行了走访,最后归结为一条,那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按照刑法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决定对被告人的量刑时,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伤亡后果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犯罪嫌疑人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一定程度上获得被害方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所以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了这一解释,部份人对此表示理解,但仍有绝大部分人难以接受。
我对这个事件的看法是:法律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惩治—虽然是法律的一个功用,但法律设立的初衷更侧重通过这种惩治,给犯罪分子本身一个告诫,也给社会中的他人一个警示。所以,量刑的`轻重相比较而言,已经不显得特别重要了。
事件的背后究竟给予我们何种启示?
酒,自古以来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浓郁的酒文化也是中国悠久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古代人喜欢嗜酒,现代人更崇尚喝酒。有事没事,朋友聚会,唠唠家常,沟通感情,饭桌边,酒席上少不了酒瓶的身影,感情因为酒的存在而拉近,气氛更因酒的存在而调和。我们说,适量饮酒对人的身体健康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凡事总讲求一个“度”,超过一定限度,好事也总能办坏,“过犹不及”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从饮酒这个问题上就能显现出中国人安全意识的不强,国民素质的不高。在西方,人们饮酒之后会自觉地选择打的或乘公车回家,绝对不会选择自行驾车,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更是对别人生命的尊重。而我们国人,往往对自己的能力过于自信,“没什么大不了的,看我的”种种逞能表现的背后就往往会酿成大祸甚至悲剧!!
在此,我们呼吁,不要痴迷觥筹交错,以正确的态度对待饮酒,善待人生。
自从20__年5月1号实行的醉驾入刑新规定以来,全国各地的交警都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打击力度,特别是针对醉酒驾车。开车的朋友这下可得小心了,前几年醉酒开车被捉的话,顶多罚款20__,拘留15天,如果碰到甘庶收割时节,还可以去锻练身体,帮农民“斩”几天甘庶。现在被捉的话就大不同了,一律以危险驾驶罪处理,不但调消驾驶证,还要被判刑入狱,最高是无期徒刑。
近段时间交警真是辛苦啊。为了对付这些狡猾的车民,交警也是绞尽脑汁想了很多办法。特别是晚上,有时全体都出动了。有男交警,女交警,老交警,嫩交警,正式的交警,聘请来的交警,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能出动的都出了。许多开了几年车从没有被查过的人们,这段时间有时一天被查了几次。交警一拦下来就问,你喝酒了吗?车民答:你请我啊。很多车民见到交警这样,也都学乖了不少。有时交警出警一晚上,连油钱都捞不回来。这些刁民实在狡猾得很,老大远看见交察能躲就躲开了。特别是开摩托车的那一部分人,交警如果不设圈套就很难套住他们,或者他们相互通风报信。交警也以打游击方式还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就是你很少见到交警在一个地方待很久。这些交警见到收益不是很好,有时见到他们也挺阴的,一到零点,就在各大KTV的路口伏击守候,见到有人出来,一开车就会中他们的计。社会的发展也许天生注定就要有两种对立的力量存在才行的。
我们的法律是要面对13亿人的法律,可能比其它国家的法律更要严酷些。如果不这样,就很难管理这个大家庭。像古时候满门抄斩(株连九族)那个朝代多安宁,很少有人敢偷鸡摸狗杀人放火。如今,一个人要想完全了解法律至少要学上两到三年,但是对于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想必我们基本还是很清楚的,就是许多人都是普遍心存侥幸心里的。我觉得不管法律将来怎样改革,对于严厉处罚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酒驾车,处罚力度越大效果就越好,民众就越支持。因为这种行为太危险了,不但危害自己,破坏家庭,还会危害他人的生命与幸福,总之百害而无一利。记得有一个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就是最好的证明,连《中国达人秀》的评委都没得到幸运,只能在北京的监狱蹲着。开车与喜欢喝酒的朋友们注意了,要时刻牢记《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生命是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确保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古人云:酒杯逢知己,千杯不醉,一醉还能解千愁。看来酒是人类交往谈生意必不可少东西。有时不喝酒还真不行,特别是男人。我不知国家对于酒精含量多少属于酒后驾车,多少属于醉酒驾车是怎样计算得出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国家出台政策是盈利的。不要以为喝点酒头脑还清醒开车没事,如果一旦被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都是属于酒后驾车。不管怎样,我认为喝酒还是不要开车的好。
最后,还望有车的没车的朋友切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__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__元,吊销驾驶证。
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
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
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日常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据统计,去年全国有35万人因酒驾或醉驾被罚责或入刑,又有上万人惨死在酒驾醉驾的车轮下;酒驾醉驾,车毁人亡,一个个家庭被支离破碎,一幕幕惨剧触目惊心,不仅伤害了无辜的路人也毁了自己的家庭,真是害人又害己;酒驾醉驾,使的触觉能,判断和操作能降低,容易产生视觉障碍,视像不稳,辨能下降,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酒驾醉驾,会因神经在酒精的.刺激下产生麻痹作用,反应或亢奋或迟钝,注意力分散,踩油门的轻重感往往会失控,甚至会将油门当作刹车踩,从而酿成悲剧。
自从酒驾入刑十一年来,为何仍然有人前赴后继以身试法明知故犯,在明明知道酒驾醉驾是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依然屡禁不绝敢于冒险呢?究其原因大都不外乎是有侥幸心理在作怪:有的人自恃酒量好车技娴熟,只要不走运被查就没事;有的人以为自己经常跑的路上从未遇上过交警,喝点小酒没事,不会被查;有的人酒后突然有急事要外出,想想快去快回,途中应该不会有那么背,遇上交警检查吧。
酒驾猛于虎,让我们始终珍爱命,拒绝酒驾,作为一名党员更应树牢红线意识,克服侥幸、麻痹、无所谓等心理,以对个人、家庭和单位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模范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时时处处严格自律,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
市局组织各单位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执法者,同时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禁止酒驾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是爱护家人,爱护他人的体现,更是展现职能机关执法,遵法的窗口。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公安来说,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公安干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总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在驾驶公车时,必须带齐双证,签好派车单,坚决杜绝酒驾,加强民警小时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从政治,思想,行动展开爱警活动。
自从公安部提出五条禁令后,公安局就加大了对酒驾的严管程度,通过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绷劲酒驾这根弦,加强思想意识。还利用基层党支部的作用,逐一对单位爱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谈话,劝其少喝酒、不喝酒,从根源上杜绝酒驾。
近期分局民警酒驾的案例就给我们大家上了一堂真实的教育课,就是因为他一时的思想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因为酒驾失去了工作,为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加上残酷的冰霜,现实是残酷的,教训是惨痛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为了自己关注自己的口,把捉手中的方向盘。
8月2日,我局组织学习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上卫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宣读了《关于开展深化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强化作风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所有同志剖析根源,深入反思对照,强化责任意识,务实工作成效,学习后体会颇深。以后生活中坚决做到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让酒驾不再发生。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子,家家户户都有了辆小车,这是好事。中国有个风俗:"无酒不成席”。因而为了应酬,喝酒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于是大家都习惯用酒来办事,这样就形成了喝酒能办事,酒桌上推杯斟饮,一杯又一杯,让人们只想着眼前事务,但失去理智,忘却了自己还是位司机,忘却了还有家人和朋友,正是如此,酒驾不由得产生,也就酿成了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其次每年被酒驾夺去宝贵生命的人数以万计。他们之中,有天真无邪的孩童,有健康的成年人,有正在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他们有的'生机勃勃,有的正花季年少理想风帆,还有的满腔热血满怀壮志,但是因为酒驾让他们失去了一切,难道我们不会感到痛心疾首吗?同时酒驾本人也本该拥有着光明的前程,却因酒闯了大祸,难道我们不为之感到惋惜吗?在酒驾的悲剧后面,得来的是无限的悲痛和哀伤,因此而失去生命的人们,他们的损失谁来偿还,又如可能偿还,谁能让生命重回? 一杯又杯的下了肚,于是慢慢的就喝昏了头,以致头脑不清,就产生了一桩桩的惨案。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其次,当你是作为一名司机的时候,别人向你端来酒杯时你应当义正严词的说:“对不起,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此我会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对自己负责对社会,对家庭负责。生命微小,却宝贵,酒虽好,却不能贪杯。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句话我相信每个人一定都知道,但每个人并非一定做得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车的人也越来越多,由此引发车祸也接生不断,但造成车祸的主要原因还是醉驾。虽然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但是有些人还是依然抱着侥幸的心思,就是因为有这种心理,才会让更多“家破人亡”的戏码上演。
能够证实醉驾危害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比如最近,著名音乐人高晓松被判了刑,拘留半年再加上罚款,这就是因为他不重视这个问题,认为稍微喝一点应该没什么,但当你喝了酒在决定要开车时,你已经犯下了大错。每当我在电视荧幕前看到因为一些人醉驾而导致他们的.亲人痛不欲生时,只能默默地叹息,并不断祈祷不要有下一次,但这种事还是接二连三的发生,使他们的家人不得不绝望。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上帝给予我们生命,是希望我们能做有意义的事,而不是让我们白白浪费了的。我有时看到一些人因为醉驾而在法庭上忏悔,就会觉得那些很恶心,难到就因一句忏悔的话,就能换回那些无辜的生命吗?难到就因一句“对不起”就能弥补自己曾犯下的滔天大罪吗?难到就因一些赔偿就能抚平那些失去亲人的人的伤痛吗?我想这是不能的。
在这时,我想对所有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说:“一个人的生命比酒杯更结实吗?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就在你们不理智的选择下悲惨的死去了,而那个人,就是你们的家人的话,你们还会那么做吗?还会忍不住喝一口小酒吗?还会酒后驾车吗?所以请你们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去面对这一严重的问题,不然就会成为你们的不幸。
最后再叮嘱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我们都知道酒驾是很危险的,给自身带来危险的同时也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安全,最近呢,交警部门对于酒后驾驶的行为也进行了严格的检查。
刚看到一个新闻,一男子在交警的示意下进行吹气,这位男子的妻子底气十足的相信并且声称男子根本没喝酒,一起吃的饭,亲眼看着的。
但是结果却令人意外,检测显示该男子属于酒后驾驶,被处以吊销驾照,拘留十日并且罚款,因为这是他第二次酒后驾驶了,该男子说确实是和妻子一起吃的饭,但是在妻子不在场的时候还是喝了一杯酒,因为怕妻子责备,就隐瞒了她。
这下,因为酒驾可是受了不少罚,这种酒驾的行为实在不值得提倡。说到酒精检测,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现象,一般人肯定不知道,就是吃荔枝以后,会检测为酒后驾驶。
不过这也不用担心,在吃荔枝过后十分钟,就会检测正常了,如果恰好就是在车上吃了荔枝,被检测酒驾,也可以对结果提出质疑的,进行抽血检查。
总之呢,酒驾不提倡,要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放在首位。
近期全体教师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教师来说,如果不遵纪守法,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维护教师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教师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