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励现金通知(通用3篇)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财政局、安监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进一步破解我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等安全监管难题,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xx〕2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椒江、黄岩、路桥以及台州经济开发区完成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考核任务数的(附件1),给予奖励,奖励总额121万元。未完成考核任务数的,不予奖励。
二、奖励资金申请与拨付
椒江、黄岩、路桥以及经济开发区在完成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考核任务数的情况下,经区级安监和财政部门核实,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2)报市级安监部门,经市级安监部门和财政部门抽查审核后,于20xx年12月25日前由市级财政将资金拨付到区级财政。
三、奖励资金的使用
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奖励资金在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支出,实行专款专用,奖励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对本年度初次参加社会化服务企业的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台 州 市 财 政 局
20xx年5月12日
各位员工:
公司因生产需要,生产一线各工段需招聘一批员工,为鼓励在职员工用心推荐亲朋好友或介绍社会上需要求职的人员到公司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
凡经公司在职员工推荐或介绍的人员,透过测试,被公司录用到磨浸、萃取、成品、电铜、氧化钴、机电等六个工段中任一工段,且被录用员工在以上六个工段累计工作满6个整月的,公司给予推荐者一次性奖励500元人民币。
欢迎广大员工见通知后相互转告并大力引荐。
特此通知,时光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各部门、同事:
为了开拓招聘渠道,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老员工的人脉关系,同时也为鼓励广大员工推荐老乡和亲朋好友来公司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老员工推荐新员工来公司工作将给予推荐人400元/每人的奖励,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操作员,任职要求:女性,18-35周岁,初中以上学历,有电子厂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二、 推荐原则:
1、被推荐人的基本条件符合公司的招聘要求;
2、被推荐人在本公司有离职记录者不符合此奖励。
三、 推荐奖励:
1、被推荐人工作满一个月,公司将奖励推荐人200元/人;
2、被推荐人工作满两个月(即转正后),公司将奖励推荐人200元/人;
四、 奖励发放形式:
每月15日工资一起发放(每月5号统计上月名单),推荐人以被推荐人入职时填写的《推荐申请表》(详见附件)为准。推荐人在此期间离职的,应得奖金将不给予发放。
五、 有效期:
本奖励办法有效为20xx年8月2日起开始执行,周期为10天,结束日为20xx年8月12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