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你方没有按《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的第五条关于支付租金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并达到一个月以上,以及乙方改变了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依据租赁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及第一款的规定,我方(甲方)向乙方宣布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赔偿责任:1、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 2、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十天内,恢复房屋原状并房屋交回给甲方。
此致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聂明昌)
时间:年8月12日
先生(女士):
我与你于xx年 xx月 xx日就位于xx市xx区xx大街号xx区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合同法》和《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赁合同。
望收函后10 日内,迁出该房屋。否则我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上述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你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阁下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出租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致_____先生/小姐:
您好!我是位于____市____区____号楼____单元房屋的房东____,您于___年____月与我签订《房屋租房合同》,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每月____元。该合同履行期间,您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房屋租金,经我多次催告后,仍拒不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我作为出租人有权解除我们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因此,我现在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发之日起,您我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请您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2日内(最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12时前)搬出位于位于____市____区____号楼____单元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内不搬出上述房屋,本人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损失。特此通知!本通知函一式两份,一份给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内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