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
( ) 民初第 号
______:
你诉______(被告)……(案由)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说明:本通知书送达起诉人。
受理通知书
( )登记内受字[ ]第 号
:
经审查,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提交的 申请,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请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 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我局将于收到申请材料 原件并与受理的申请材料核实后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印章)
年 月 日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理通知书
粤劳仲案字〔20 〕 号
你(单位) 年 月 日送来的仲裁申请书已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的受理条件,本委决定立案处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如有委托代理人的请填写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是单位的还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于 年 月 日前送交本委。
二、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应当在第一次开庭三日前书面提出,逾期作另案处理。
三、申请人需在 年 月 日前向本委补充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2、
3、
四、请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本通知。
二○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