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严以用权专题研讨稿(精选9篇)
中央对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高度重视。最近,强调,“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突出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既巩固和扩大从严治党成果,又有效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新问题。中央组织部也专门召开会议、发出通知,对进一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进行部署。这对于我们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专题教育、确保取得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支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好 “严以用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学习讨论,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确职责、严以用权、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着重强化以下四种意识:
一要强化“敢于用权”意识,把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首要责任。
严以用权首先要敢于用权,“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工委的权力,概括起来就是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当前,从严从实行使好这个领导权,最根本的就是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就是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具体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既然中央把权力授予了我们,我们就要敢于用权、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就要主动承担好管党治党责任、理直气壮抓党建,切实做到“领导有力”。全面从严治党是“攻坚战”,更是蕴含生机的“党建的春天”。我们要牢牢坚持这条主线不动摇,紧抓落实《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不松手,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敢作敢为、敢闯敢试、敢抓敢管,以非常之策、非常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地具体地落到实处,努力打造中央国家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亮丽名片”。要在机关积极营造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氛围,树立鼓励干事、支持干事、包容干事的风气,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埋头苦干、踏实做事、不懈奉献的用人导向,使党员干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中增强本领、展示才干、锻炼提高,使严以用权、敢于用权、敢于担当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和价值准则。
二要强化“依法用权”意识,着力提高依规治党能力。
严以用权,如何严?根本要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工委来说,主要就是中央“三定方案”规定的9项职责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9项职责,此外还有其他党内法规制度、党内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做到严以用权、依法用权,一方面要坚决纠正不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另一方面要坚决防止“越权非为”,对没有法定依据的工作要清理取消,对属于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不插手”,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6月11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该条例明确赋予部门党组“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的权力,这标志着机关党建领导体制新的发展和完善。工委在新的机关党建领导体制中的地位和权力不是削弱了,而是实现了“三个突破性”的加强。具体体现在:第一,该条例第四条首次规定“党委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把它作为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总则之一;第二,该条例第十三条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规定,“党组应当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并把它作为党组的职责要求;第三,该条例第二十九条首次规定“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这就明确赋予了工委参与考核党组抓机关党建情况的权力。我们要把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各自的权责边界及两者关系弄明白,理清工委与部门党组(党委)的职责分工,把履职用权的重点转变到对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宏观规划和监督考核上来,逐步改变过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管得过细的履职用权模式,切实按照依规治党要求,把法定职责和权力严格履行好。工委的党员干部要全面深入系统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尽快把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考虑合乎法制规范变成自觉意识和行动。
三要强化“科学用权”意识,着力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严以用权,关键是正确、科学用权,确保权力行使不任性、不偏向、不出错。长期以来,工委在开展工作中人治思维、活动思维、惯性思维较重,“文件多、简报多、会议活动多、多头向下”等“四多”问题突出,部门机关党组织和党务干部意见较大。这两年,我们一直在加大力度解决这些问题,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看了今年上半年工委会议活动情况的统计结果,我感到形势不容乐观。我们要继续加强内部统筹,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多头指导、活动过多,防止大呼隆、打乱仗,切实做到“有权不可任性”,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同时,科学用权还必须求真务实、遵循客观规律。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特点规律的认识,努力把握和运用党的建设特别是机关党的建设规律,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工作的规律性和实效性。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
严以用权,要用之为公。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都是用权为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今天,更是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三严三实”之“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讲话稿“三严三实”之“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发言讲话稿。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严以用权,要行之有规。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严以用权,要用之为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古代封建士大夫尚有如此忧民的朴素情怀,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人,更应甘当人民公仆。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严以用权,不僭越,守规矩,从里里外外规范权力运行,让领导干部掌权不迷失,方能顺民众之所愿,应民心之所盼,以过硬作风,担改革重担,增进人民福祉。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严以用权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对领导干部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我认为对领导干部来说,最关键的是“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按制度办事,坚持用权为民,心系百姓。
坚持依法用权,做到心中有戒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以来,从履新之始的“八项规定”到整饬风纪的道道禁令,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宣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无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没有人有资格搞特殊、当例外,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
衡量一个干部合不合格,懂法律、守规矩是一条重要标准。严守规矩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基因。在艰苦卓绝、危机四伏的革命战争年代,一次不起眼的逾矩、不经意的越界,可能就关系到自己和组织的生死存亡。有人说,现在我们条件好了,时代环境今非昔比,如果太强调规矩,未免有些僵化、不近人情;何况,党员干部也是人,只要不是原则问题,某一时某一地稍微突破一下,无关大局、不伤大雅,“问题不大”。类似这种心理,值得引起重视,必须严加防范。领导干部必须心中有戒,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为此,一要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的原则,重点针对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巩固成果。三要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对于腐败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引导领导干部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对条规戒尺心存敬畏。四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对干部在廉洁、作风和效能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予以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及时提醒和监督,通过提前介入,主动干预,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五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六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最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尽快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旦滥用权力,不管任上任下都将被严厉追责。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追责制度,管住权力触角,倒逼领导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责。
正如习所说:“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
坚持用权为民,做到心中有责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各级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好干部焦裕禄、杨善洲几十年里不知帮多少百姓解过忧困,但从没有让子女占公家一点便宜,从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从没有给亲友批过一张违背原则的条子。焦裕禄、杨善洲能做到“三个从没有”,就因为他们把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当成了终生信仰,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像焦裕禄、杨善洲那样牢固确立正确权力观,秉公用权。
用好手中权力,真正做到为人民尽职尽责,最根本的是要在世界观人生观上过关。作为领导干部,要弄清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要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党和人民的考验面前要像焦裕禄、孔繁森同志那样,心里想着人民群众,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最高行为准则。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如果做官不做事、做官当老爷,如果空话套话连篇,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搞形式主义、花架子,弄虚作假、浮夸虚报,甚至民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台上讲勤政廉政,台下搞不正之风,那就会丧失领导资格,就会使手中的权力变味、变质,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这是十分危险的。
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在其位,谋其政。用好权力,首先就要明确职责所在、要求为何,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不能当“糊涂官”,行其权,尽其责。职责范围的事,就当尽心尽力,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满足于当“太平官”。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若只得意于手中的权力,淡漠或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就会导致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一旦权力不作为,乱作为,责任主体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在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党员干部要落实好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严以用权,必须抓好以下四个关键。
一、准确认识严以用权的内涵
严以用权的语法分析。对严以用权,的原话是这样表述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因此,从语法的角度看,严以用权这个词组的主语是前文的领导干部,谓语是用,宾语是权,状语是严。主语领导干部与谓语用的关系是围绕宾语权这个核心来构成的,状语严是对谓语用的限制。也就是说,对严以用权这词组的含义可以这样理解:领导干部用的核心是权,对权的支配路径是用,用权的标准是严。
严以用权的含义分析。对严以用权的含义,可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深入理解。第一,严以用权,权是核心。权力从哪里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意味着什么?对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的人来讲,权力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对利欲熏心、以权谋私的人来讲,权力是陷阱,权力越大,就会陷得越深。第二,严以用权,用是路径。权力应当用到何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始终要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始终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如果做官不做事、做官当老爷,搞公权私谋、搞权钱交易,权力就会变味、变质。第三,严以用权,严是标准。权力应当如何用?只能严用。权力由政府行使,再大也不能为所欲为;权力由干部使用,再小也不能放纵。严以用权,严在决策,对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标准进行。严以用权,严在用人,坚持以制度用人,严格坚持选人选才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控制个人的好恶和影响,不以自己的眼光评判人,不按自己的交情选拔人。严以用权,严在花钱,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坚持做到不挥霍不浪费,坚持做到不公款私用不公款私谋。严以用权,严在自律,始终坚守为官底线,不受诱惑和贪欲所扰,任何时候都不能把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摆正身位,规范用权,坦荡做人、谨慎用权,坚持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尽心竭力为人民谋福祉。
严以用权的内涵分析。对严以用权的内涵,深刻阐述: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习的这句对严以用权提出了四点基本要求:一是坚持用权为民。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二是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依规守法。因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依法依规用权,严格遵守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无私地行使权力,任劳任怨地履行职责。三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只有充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时时刻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老老实实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不会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才能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四是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用权必须始终廉洁自律。只有始终保持自觉抵制特权思想的定力,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始终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才能做到廉洁从政、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
二、深刻分析用权不严的原因
用权不严的表现。一是以权谋私。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征用、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企业重组、收受贿赂等方面。二是人情腐败。主要表现在收受红包、收受礼品、收受有价证券、买卖高值低价和低值高价物品,接受关系单位和关系人安排的吃喝、旅游、休闲度假、高消费体育健身活动等方面。三是公权私用。主要表现在为妻子、儿女和亲朋好友经商活动找关系、打招呼、讲人情、协调项目、协调资金等方面。四是假公济私。主要表现在用公款公物为自己装修高档办公室、购置高档车辆、办公用品,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用公款购买家庭个人用品、公车私用等方面。五是滥用职权。主要表现在不给钱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钱给了好处就乱办事,以人情代替原则,用权不公正、做人不公道、处事不公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方面。六是人事腐败。主要表现在凭关系用人,拿官职做交易,培植亲信,排斥异己,玩弄权术、拉帮结派、收买人心,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等方面。七是甩耍权威。主要表现在权力部门化、我行我素、欺上瞒下、主观武断、目中无人等方面。八是为官不为。主要表现在坐其位不谋其政,只想当官捞权谋利,不努力履行职责,心思不在事业上等方面。九是不敢担当。主要表现在不负责任,遇到矛盾绕道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怕得罪人,一团和气,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安稳稳保位子、庸庸碌碌过日子等方面。
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与发展,是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的新航标,是我们党员干部的重要遵循。在“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关键。
刚才,听了××同志的发言,很受启发、很受触动。下面,我结合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工作实际,围绕研讨主题,谈一下我的体会。
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与发展,是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的新航标,是我们党员干部的重要遵循。在“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权力。对大家来说,谋事实不实、创业实不实、做人实不实,归根到底还是要落实在如何对待权力、怎样行使权力上。
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现实当中,有的人一旦当了官,手里有了权,就昏昏然、飘飘然,搞不清“我是谁”,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忘乎所以、为所欲为,结果导致身败名裂。当前,我县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够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但仍有极少数干部存在依法不严、用权任性的问题。从近几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少数党员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就是在权力观上出了问题,“私欲”看“重”了,“脑子”想“歪”了,“屁股”坐“反”了,“权力”用“错”了,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工具,不仅使自己身败名裂、身陷囹圄,而且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极大伤害。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诫我们,权力是柄双刃剑,善用则利国利民,滥用则害人害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我们,一定要严把权力关口,正确对待权力,始终敬畏权力,依法用权、谨慎用权、阳光用权。
一要依法用权,不能滥用权力。
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严以用权,本质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权力法定,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法不授权不可为。领导干部要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自觉抵制“七个有之”。要做到“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要做到“虑必及法”,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让权力造福人民。
二要谨慎用权,不能公权私用。
古人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领导干部要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对权力始终心存敬畏。要存有“权为民赋”的敬畏之心,牢牢谨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不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任何任性用权、以权谋私都等同于违法犯罪。要存有“权为民用”的敬畏之心,谨记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只有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为官一任,奋发有为,百姓称颂。要存有“慎权慎行”的敬畏之心,增强党性修养,内省于思,外化于行,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对权力怀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始终做到淡泊名利、廉洁自律。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和公仆情怀,始终牢记人民政府为人民,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最高标准,严守党纪国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要阳光用权,不能乱用权力。
“监督就是最大的爱护”。信任代替不了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各级党员干部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规范权力运行,并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政府不能越俎代庖,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防范权力滥用。要养成“愿意监督、适应监督、喜欢监督”的习惯,严用权,慎用权,严格依法循规地行使权力,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民众的监督。特别是要时刻做好面对公众审视的心理准备,千万不能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两面人”、“阴阳人”。要严守权力边界,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坚决防止乱作为、滥作为,防止利用权力设租、寻租。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领导干部要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以上发言,如有不妥,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现实生活中,常会听人讲,我也不是官我也没有权,没有必要约束自己。但我想,官不是权的代名词,权亦不是官的专属称谓。有权的不一定都是官,简单的例子:学校的老师是官吗?不是,但他(她)们很有权,所教学生的调度皆由他(她)们;幼儿园的阿姨是官吗?不是,但她们很有权,所有的孩子都得听她们的;普通的工作人员是官吗?不是,但他(她)们面对服务对象的时候,他(她)们又都很有权;一个人别看在单位是个白丁,可回到家却又神气起来了,因为老婆、孩子得听他的,他有权了……由此,我想“严以用权”的要求适用于现实中的所有人。
严以用权从党员领导干部的层面讲,责无旁贷必须践行。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它不是你身份的摆设,而是你真正服务于人民的多与少,接近人民的多与少。现在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职位越高,老百姓见的难度越大。久而久之成了老百姓心中可望不可即的摆设,完全走向了老百姓当家人贴心人的反面。如果任其发展蔓延,就真的成了老百姓眼中的空中楼阁岌岌可危了。正因如此,反复强调,不论我们职位多高,老百姓永远都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躬下腰来,接地气,和老百姓打成一片,把老百姓的事捧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在行动上,才称上真正的为老百姓用好权当好官。否则,总是仰起头,接空气,必将随空气而流走,终将被老百姓所唾弃不留念想。
严以用权从普通工作人员的层面讲,亦应责无旁贷必须践行。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来讲,不论你是不是党员,单位给了你一摊工作,就给了你一个平台一份责任,这个平台直接面对着你所服务的对象,这份责任直接反映着你服务的好与坏。过去常听老百姓形容一些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衙门作风,而现实中,这一衙门作风是否得到根除,直接取决于每一名迎接老百姓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关乎的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形象问题,更关乎着整个单位的荣辱走向。过去曾到一银行办事,遇该银行一名职员对一储户的需求非常不耐烦,结果储户当即将公司上百万元的资产转移到其它银行。结果,银行失去了一个好的大客户,这名职员势必也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再比如,前一段电视、报纸和网络曝光的某些幼儿园私下给入园孩子服药一事。所造成的影响更是触目惊心。严以用权对普通工作人员来讲,亦真的不是儿戏。
严以用权从个人家庭的层面讲,更是责无旁贷必须践行。当今家庭中比较流行的就是妻管炎,可妻官炎的最大弊端就图片在于日益把丈夫推到了犯错的风口浪尖。试想,你管得他口袋总是一清二白,可做为一名男人他总得有应酬有交往吧。怎么办?一来二去,天长日久,小金库不可能不产生。可一旦小金库产生了,不露是好手。但世间毕竟没有不透风的墙,总会有露的那一天。露了怎么办?有的人会怒不可遏,大打出手;有的人会静坐宁思,反躬自问;而真正的智者,会从此留有空间,多一份包容与理解,把家中的独权变成两人的共享,其结果自然是家和万事兴。教育孩子也是一样,不能父母一个往东一个往西,让孩子无所适从。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是他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孩子的一言一行,为此父母更应慎言慎行,不要随便行使家长的权利,给孩子以包容,率先垂范潜移默化中引导孩子学会执著永不言弃,学会感恩知恩图报,学会钻研勤学不倦。这样我们的家长权才是最佳的把握。正因如此,权对于个人的家庭而言,真的应严以用权,慎者用权。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问题。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权力,按照规范使用权力,是每个干部的第一道门槛和第一堂必修课。严以用权,严字当头,严字是关键。
严以用权,就要严格区分公私界限,从思想上、行为上杜绝以权谋私,拒绝各种特权;严格按法办事、严守规则和制度行使权力,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接受人民监督,时刻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及时加以改进。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严以用权专题的发言稿,欢迎参考。
在对“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中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作为“三严”之一,严以用权在“三严”的内在逻辑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严以用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修身要严,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谨修官德,在灵魂深处真正树立为民意识,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来说,严以用权又是严以律己的基础和关键所在,只有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树立强烈的规则意识,真正做到按规则办事,才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因此,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重要内涵,准确把握其三个基本维度。
要做到“权为民所用”
“权为民所用”的基础在于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对权力的来源、权力的性质和权力的使用要有一个准确的认识。领导干部不但要从社会主义法规制度层面深刻把握权力的民主性和人民性,而且必须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来自于人民群众,而自身也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说,做到“权为民所用”,前提在于要有良好的党性修养,真正从思想根源上亲民爱民,才能形成“权为民所用”的自觉意识。党性修养是高于个体修养的另一个层次,它不是“独善其身”的个体生命意义的完成,而是“平天下”的外在价值的实现。中国共产党对于自己的领导干部有着区别于其他任何党派或政治团体的特殊要求。这种要求就是作为个体能够超越个人一己私利,自觉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己任,完成从“个体利益”到“社会责任”的转变。一个人只有超越了个体利益得失的计较,能够发自内心关照社会,甚至能够牺牲自我而没有抱怨,才算具备了从政为官的基本条件。当然“权为民所用”不单单是一句口号,更不仅仅是一种情感表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现实实践才是检验的唯一标准。“权为民所用”需要具备照顾百姓的能力,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实实在在地为百姓做好事,为群众谋福利。县委书记的典型代表焦裕禄同志发自内心的公仆意识,真抓实干的创业精神和廉洁自律的官德意识诠释了一个优秀共产党人对于“权为民所用”的深刻理解,从本质上反映了共产党人“为民做官”的价值理念,为新时期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照标杆。
要按照规则办事
“规者,正圆之器;矩者,正方之器”,“无规不成圆,无矩不成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之一。按照规则办事,首先要明确“权”和“责”的关系,领导干部的权力都是人民群众所赋予的,应该为人民群众而行使,任何公共权力的行使都要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要明确“权力清单”和自己职权的法定边界,对用权和行权的基本规范要有一个准确地把握,认识到任何职权都是由法律确定的,都必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行使,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认识到任何职权的行使都要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认识到任何违犯法定职权的行为都要受到追究和制裁。要把依法依规用权和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贯穿于日常工作中,要时时刻刻、老老实实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真正做到“位高不擅权”、“有权不任性”。其次,要克服有权不想用、有权不会用、有权滥用、为官不为等不良现象。领导干部要不断反省自身在“做人”、“谋事”、“做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思如何“合规合法地服务好人民群众”。只有对自身的职务责任有了清醒的认识,才能从灵魂深处挖掘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才能形成领导干部道德规范的自觉认同,才能发自内心的不想腐败。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不但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找出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不断提升服务百姓能力和水平,更要以反面典型为镜子,对照自身在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权力观等方面是否有所放松,不断净化自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要摒弃特权意识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规定,鲜明阐述了“共产党员”四个字的基本意义和价值。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共产党员的价值和意义就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人民谋福利的社会实践中。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新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纷繁交错的利益纠葛和形形色色的现实诱惑,任何领导岗位,都不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是艰苦创业的场所;任何领导岗位都不是谋私利的工具,其真正意义在于服务人民群众。因此,领导干部首先要摒弃特权意识,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同组织的关系;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始终保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决不能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要明辨是非,廉洁自律、向善惩恶,自觉按照法律制度行事,避免以个人好恶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要做到踏实做人,通过省察克制的方法,反省自己思想行为中的不良倾向,及时加以克服,自觉遏制在萌芽状态,做到“权重不谋私”。要把“做人”和“为官”统一起来,把“做官”和“谋事”统一起来,把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统一起来,把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完善自身和奉献社会统一起来,真正做到胸怀天下,服务百姓。
“三严三实”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其中,“严于用权”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是规范和提升领导干部从政修养、从政行为、从政境界的核心。谨慎用权、管好权力、如履薄冰,必须成为我们对待权力的应有态度。要严字当头用权,正确行使权力,防范用权风险,争做“严于用权”的表率。
1、权力是双刃剑,必须用权为民。能否正确为官用权,是对领导干部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这鲜明地告诉我们,公权民用,一丝一毫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明白,手中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人民。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把权力视为义务和责任,不论在什么位置,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2、权力是度量衡,必须依法用权。权力的边界就是法治,必须遵循法律的轨迹,严格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权力都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党纪国法约束的。要严守权力边界,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坚决防止乱作为、滥作为,防止利用权力设租、寻租。我们每做一件事情,都要认真想一想是否符合法律和程序、是否有这个权力、有多大权限。只有依法办事,收好法纪这个底线,才能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3、权力是责任状,必须科学用权。岗位职责和权力使用相伴而生,权力意味着选择,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作为。我们既要敬畏权力、善待权力,更要敢于用权、科学用权。一方面,要敢于用权,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分内职责,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克服懒政怠政,杜绝为官不为。另一方面,要科学用权,遵循客观规律,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做到用权有原则、决策讲科学、办事守规矩,真正使权力行使符合工作实际,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4、权力是紧箍咒,必须公正阳光用权。公平公正是为官之本、用权之要。权力姓公不姓私,用权就要秉公无私。只有秉公用权、公道办事,让公正的阳光普照人心,才能守住为官底线。要处理好情与法、利与法、权与法的关系,切实做到公正用权、公平处事,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私谊废公事。阳光是最好的权力制衡器、“防腐剂”,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使各项监督形成合力,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积极适应更多更严的约束和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5、权力是高压线,必须廉洁用权。廉洁用权是对领导干部的刚性要求,是为官从政不可逾越的一条红线。要严格落实好“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强化监督管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严于律己,做到思想上更严,高度警惕、防微杜渐,自警自律、戒除贪念;纪律上更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时刻自重、警醒,知所守、知所惧;生活上更严,把住小事小节,明辨是非、克己慎行;家风上更严,确立“守家”有责的意识,对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多约束、常提醒、勤教育。
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这是新时期对严以用权的最好解释和最根本的要求。
在古代汉语中,“权”字具有多种含义。据《广雅·释器》的解释,“锤谓之权”,“权”指一种测定物体重量的器具。它的主要意义都与重量、度量衡相关。由于“权”字与物之重量相关联,因而它被引申,喻指“权势”“权贵”“权柄”等某种政治、经济方面的优势力量,并表明这种力量能够起到制约他人的作用。现代意义上的“权”,就是从衡器引申为动词并获得“在审度之后作出决定”的含义而来的。
事实上,权力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双重本质:一方面权力作为社会活动的管理调节职责,是其职能本质;另一方面,权力作为人们利益谋取和维护手段,是其利益本质。原始社会没有阶级存在,权力的职能本质与利益本质是一致的,权力的职责作用是全社会性的,权力的利益作用也是社会性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的出现,权力状况发生变化,出现了权力的职能本质与利益本质的分化与对立,这种分立状态使得权力只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而权力本身也直接变为少数掌权者谋取私利的手段。随着剥削制度被推翻,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阶级趋于消亡,权力成了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权力属于全体人民所共有,人民成了权力的主体。换句话说,权力失去了它作为少数人谋利手段的性质,成为为全社会人们谋利的手段;虽然掌握和使用权力的依然是处于管理职位上的个别社会成员,但权力不归这些个别成员所独有,而只是他们履行社会义务的职责。于是,权力的职能本质也得到完全恢复,权力的职能本质与利益本质重新得到统一。
正如毛泽东所说:“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权力是人民的意志,是人民赋予我们的社会管理职责,这样的权力本质观是符合权力历史发展规律的,也符合权力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要求,因而是正确的进步的权力观。
当前,我们正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而“严以用权”正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现实要求。具体来说,严以用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就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受益和满意是检验标准。领导干部只有真正把权力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才能激发起广大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更好更快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严以用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全面深化改革,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核心,归根到底就是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严格使用权力,把公权力严格限制在法律设定的边界里。同时,还要有效使用权力,尽最大可能发挥公权力的职能作用,在提供公共产品、防止垄断、保护环境、实现公平分配等方面弥补市场的缺位。严以用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求领导干部具备良好的法治素养,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地行使权力。严以用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贵在驰而不息。全面从严治党,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虽然人数不多,却执掌着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公权力,作用非常关键。研究和实践都表明,腐败根源在于权力滥用。因此,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守住底线的关键一步。领导干部只有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对于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自觉做到严以用权:
一是要依法用权,不能滥用权力。严以用权,本质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权力法定,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法不授权不可为。领导干部要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要做到“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要做到“虑必及法”,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让权力造福人民。
二是要谨慎用权,不能公权私用。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领导干部要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对权力始终心存敬畏。要存有“权为民赋”的敬畏之心,牢牢谨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不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任何任性用权、以权谋私都等同于违法犯罪。要存有“权为民用”的敬畏之心,谨记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只有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为官一任,奋发有为,百姓称颂。要存有“慎权慎行”的敬畏之心,增强党性修养,内省于思,外化于行,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对权力怀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始终做到淡泊名利、廉洁自律。
三是要阳光用权,不能乱用权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要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规范权力运行,并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政府不能越俎代庖,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防范权力滥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领导干部要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