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答辩原则
1.学位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举行,各院系答辩安排需提前一周公布,允许校内外的老师及同学列席旁听;
2.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充分考核学位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
二、答辩形式
1.学位论文答辩会场要悬挂能够说明学位申请人所在二级学科的横幅标语;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3.学位申请人需遵守答辩礼仪;
4.学位申请人要在计算机幻灯演示下进行脱稿的论文报告,硕士研究生报告时间15~25分钟,博士研究生报告时间30~40分钟;
5.每位专家提问不低于2个问题,提问应围绕论文的中心论点;
6.答辩组需分别向所在学科、院系及研究生学院提交每位申请人论文答辩照片两张以备存档;
7.论文答辩结束十日内,答辩秘书整理申请学位的审批材料,分装至科技、人事资料档案袋,上交研究生学院。
三、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秘书名单;
2.答辩秘书宣布答辩人及导师姓名、论文题目等;
3.导师或秘书介绍申请人简历、完成学习计划情况、学习成绩、论坛发表的评价及已发表过的论文;
4.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
5.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列席人员提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
6.申请人答辩;
7.答辩休会,答辩委员会讨论: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意见,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答辩,按论文评审标准逐级评定成绩,并做出总体评价,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8.答辩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各学位论文的评语和成绩,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
9.申请人作表态发言;
10.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照集体合影。
四、答辩礼仪
1.申请人要精神饱满,衣着整洁,男士着西装,女士着职业装,化淡妆,不佩戴首饰;
2.提前十分钟到达答辩会场;
3.报告论文前向专家组及在场人员敬礼,答辩结束后向专家组及在场人员致谢;
4.等候答辩的申请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在会场走动;
5.所有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有特殊情况应到场外接听;
6.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位论文评语时申请人需站立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