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扣押决定书
X城扣字〔〕第号
当事人: 地(住)址: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根据 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下列财物(见清单)实施扣押,扣押至 年 月 日止。 你(单位)应在扣押期限内到本机关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X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当事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时,包括查处无经营行为,查封,扣押相对人的财物,使用的是统一的《扣留?封存?财务通知书》。样式如:重庆市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 : 经查,你?单位?涉嫌 行为,本局根据 的规定,决定对有关财物予以扣留?封存详见《财物清单》第 号?。如对扣留?封存?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财物,未经本局同意,不得隐匿、销毁或转移。附:《财物清单》第 号
重庆市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
查封、扣押决定书
文号
当事人:
地址:
经查,你(单位) 行为涉嫌违反 的规定,根据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涉案物品予以扣押,详见物品清单;对你(单位)下列场所、设施予以查封:
本机关将于30日(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期限)内对上述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作出处理决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或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签收: 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