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实用3篇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通用3篇)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篇1

20xx年3月28日,副市长余锋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高铁站前广场市政配套管网敷设及祁连路道路建设征地拆迁等相关事宜。甘州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投公司、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市政局、昆仑燃气公司、市供电公司及甘州区有关乡镇、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实地查看了高铁站前广场施工及祁连路建设现场,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就南关清真寺搬迁问题与甘州区伊斯兰教协会、南关清真寺管委会代表、阿訇进行了座谈。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高铁站前广场建设

(一)关于高铁客运站市政管网敷设接入问题。高铁站前广场及周边小区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由市规划局负责提供高铁站前广场区域用地内的市政管线接口位置和布置图;市城投公司、昆仑燃气公司、市市政局按照丹霞东路向西延伸段道路设计方案敷设燃气、给排水和供热管线,具体接入线路由以上单位优化确定、同步敷设。各相关单位要加快工作节奏,确保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市政管线于5月底敷设至高铁站前弧形广场处。

(二)丹霞东路向西延伸段道路西侧终点为高铁站前弧形广场。甘州区政府要加快丹霞东路向西延伸段拆迁和道路施工进度,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道路建设任务,保证高铁通车后旅客进出和车辆通行需求。

(三)甘州区政府配合兰州国芳工贸集团加快高铁站前弧形广场施工图设计进度,站前广场与丹霞东路向西延伸段同步开工,确保在高铁通车前完成站前广场地下停车场和弧形商业建筑工程。

(四)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在兰州国芳工贸集团净地出让前,协调完成高铁站前广场区域内的电力线路迁改工作。

二、关于祁连路道路征地拆迁问题

(一)祁连路道路建设由市规划局总牵头,市市政局具体实施。

(二)由甘州区政府依据市房管局制定的《张掖市城区祁连路道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xx年4月初按程序发布祁连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配合完成河满村九社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民房屋(含南二环路沿路的张学斌房屋)的拆迁安置工作;配合完成水泥厂生产区围墙北侧河满九社现状道路征收和树木补偿工作。同时要求甘州区房管局按重置成本价核算道路建设拆迁范围内的公房征收价格,对征收范围内符合城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应纳入住房保障对象优先安置,由甘州区房管局负责完成祁连路道路拆迁范围内公房及清真寺迁建位置涉及的15户公房的征收和安置工作。

(三)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市政局和甘州区房管局配合,就南关清真寺和三大院用地整合和整体迁建问题与清真寺管委会充分沟通对接,在达成迁建意见后将拆迁范围和迁建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意见。

(四)由市房管局负责完成团结巷北侧27户、清真寺东侧58户国有土地上私房、畜牧局家属楼及信合家属楼的搬迁、安置工作;并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扶持资金将整个拆建区域分期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督促实施。

(五)由市国土局负责落实征用道路拆迁范围内的河满九社集体土地征收和道路红线两侧的土地储备、出让工作,并负责办理祁连路道路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六)由市建设局负责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等工作,负责办理项目的施工手续先行开工建设。同时负责在年内办理征收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相关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协调落实棚户区改造相关费用减免政策。市市政局作为项目业主和征收实施单位,要督促做好水泥厂路段地下管线和电力、电讯线路的迁移改造工作;负责年内先期完成南二环路至南一路400米道路建设任务;负责与道路红线区域内私房住户签订征收协议及安置工作,并负责祁连路道路房屋征收资金的保障工作。

(七)由市城投公司牵头,甘州区政府配合主动与穆斯林群众沟通协商解决新墓地选址问题,尽快落实南一路墓地搬迁工作。市城投公司负责从南二环路接入供水、供热主管,昆仑燃气公司负责从原水泥厂路接入DN300中压管线,以解决祁连路道路两侧项目的供水、供热及燃气问题,所有管网敷设要与道路建设同步施工。

(八)由市规划局负责督促市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4月中旬完成祁连路道路红线内配电室、办公楼及所有建(构)筑物和树木的拆除和迁移工作。

会议强调,高铁站前广场和丹霞路向西延伸段道路工程以及祁连路道路征地拆迁任务重、时间紧。甘州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协调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按时间要求倒排工期,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出席: (略)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篇2

3月2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和副市长关尧、余锋,带领市政府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及甘州区政府负责人,先后深入张肃公路黑河桥东南市殡仪馆备选址、滨河新区甘州区国家级养老示范基地、山丹路便民市场备选址、西大街延伸段棚户区等地,详细了解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情况,现场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现将会议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甘州区全国综合养老示范基地建设问题

会议指出,甘州区综合养老示范基地项目的核心是养老,目标是示范,一定要以人为本,整合资源优势,突出主体功能,发挥示范效应,既要立足实际,又要适度超前;既要考虑老人生活养老的特殊性,又要注意设施完善和组合搭配;既要有统一布局,又要有多样性,以便满足不同养老人群的需求。

会议确定:(1)甘州区综合养老示范基地的定位是社会化养老,要通过招商引资引入有实力的企业作为投资主体,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化养老的模式进行建设。(2)在招商引资没有到位之前,由甘州区负责,先期进行规划设计,按照公寓式养老和居家式养老相结合的基本思路,委托高资质规划单位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步实施、整体推进。(3)国家及省、市投入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该示范基地医疗设施建设,按照服务养老示范基地、兼顾服务周边社区的原则,科学选址,今年先期开工建设,项目业主在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市上现有医院中选定。要坚持规划设计和招商引资同步进行,分工协作,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4)由甘州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加强与省民政厅的联系对接,积极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5)严格落实土地、规划、税收等优惠政策,制定项目建设推进时间表,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量化,确保年内启动建设。(6)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甘州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项目落实推进工作(另行文)。

二、关于殡葬服务中心建设问题

会议认为,建设甘州区殡仪服务中心是一件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城市公共设施布局的大事。要充分考虑社区因素、便捷程度、服务设施对接、城市长远发展等要素,由关尧副市长牵头,甘州区政府具体负责,市民政局、市规划局等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尽快对2个选点进行实测和利弊因素分析,在两周内提出具体的方案和规划详图。要以甘州区政府为项目法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该项目建设,使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

三、关于便民小市场建设

会议确定,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在甘州中学西侧山丹路地段建设公益便民市场,搬迁西大街延伸段马路市场;由市商务局负责,在水务局原加工厂地段建设高标准设施的便民市场。

会议要求,甘州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负责,本着切实解决好市区马路市场、占道出店经营、乱摆乱放等问题,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快各项手续办理,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市场建成后,要明确管理主体,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商户入驻,引导市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

四、关于甘州区新墩镇南闸五六社棚户区改造问题

会议指出,甘州区新墩镇南闸五、六社的棚户区户数虽然不多,但地处老城区重要地段,设施陈旧落后,既影响群众的生活,又影响城市的形象,必须尽快进行改造。

会议确定:(1)由甘州区政府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配合,把南闸五、六社棚户区作为今年棚户区改造的重点工程,完善相关手续,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市城投公司配合抓好西一路相关路段的建设工作。(2)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甘州区政府配合,对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城中村进行摸底调查,重点街区、重要地段要拍照留档,加大城管执法力度,坚决制止乱搭乱建,对已经建成的违章建筑要制定系统配套政策,抓紧进行整改。

五、关于降低部分地段商业密度的问题

会议指出,目前市区的一些地方商业密度太大,有些商业“黄金地段”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和其它安全隐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金脉步行街、明清街等商业密集区的乱搭乱建要坚决制止,违章建筑要一律无条件拆除。

会议确定,由甘州区政府牵头,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对新世纪商贸街、明清街、金脉步行街、甘州市场等重点商业地段和街区进行集中整治,“五一”之前全部拆除违规违章建筑和占道摊点。

六、关于新张掖国际商贸城招商问题

会议指出,我市的商业氛围非常浓厚,发展商贸流通的基础条件非常优越。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着眼长远,进一步营造商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创造条件亲商、留商、安商、富商。

会议确定,由甘州区政府和市商务局负责,把降低中心城区商业密度与支持新张掖国际商贸城、绿洲现代物流园区招商发展结合起来,制定优惠政策,拿出具体管用的措施办法,支持新张掖国际商贸城和绿洲现代物流园区尽快投入运营,聚集人气,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出席: (略)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篇3

3月22日,市政府召开省公航旅集团张掖投资项目协调推进会议,专题研究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对近期和下一步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张掖丹霞景区开发建设的方向性问题

(一)准确把握张掖丹霞景区开发建设基本定位。张掖丹霞资源独特,具有不可复制性。丹霞景区是最具特色、最具成长性、最有发展潜力的龙头景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丹霞景区开发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和丹霞景区投资开发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对丹霞旅游资源特色禀赋的认识,高标准、高起点开发建设丹霞景区,充分挖掘丹霞旅游资源品质,努力将张掖丹霞景区打造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精品旅游景区。

(二)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开发模式。由省公航旅集团控股,组建混合所有制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张掖丹霞景区,是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模式,也是符合改革方向和旅游业发展规律的模式。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各方的认识更趋一致,目前最关键的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运行机制。省公航旅集团和相关投资开发企业要加大投资力度,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综合效益。各相关县区和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规划指导、行业管理等职能,围绕景区开发建设培育延伸产业链条,使丹霞景区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极。

(三)建立多方联动、合作开发、互利共赢良好机制。在景区开发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群众、企业主体之间的关系。各级政府要把创造投资条件和改善投资环境的工作做到位,把提供设施保障的工作做到位,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做到位,不干预企业经营,不直接实施经营性项目。企业要着眼长远,长短兼顾,注重长线投资,谋划实施具有长远发展潜力的旅游项目,树立投资信心,善于改善和维护社区关系,通过旅游开发惠及当地群众,形成利益共同体,同时要兼顾公共利益。各企业、开发主体之间要建立竞争合作关系,开展服务水平的竞争、开发水平的竞争,要加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要做到功能互补,相得益彰,实现互利共赢。

(四)坚持以品质谋长远,用速度占市场。景区规划起点要高,开发建设眼光要长远,项目建设的质量要好,产品特色要鲜明。要完善决策和经营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设进度,迅速占领市场,使建设投资早日产生收益。

二、关于省公航旅集团张掖投资项目建设问题

(一)加快丹霞景区建设实施规划编制。省公航旅集团要尽快完成张掖丹霞景区建设实施规划编制工作,聘请旅游规划设计方面的专家对规划进行论证。市旅游局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单位对接,确保张掖丹霞景区建设实施规划与其它相关规划的柔性对接,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规划形成后,市规划局要迅速提请市规委会进行评审、批复。规划确定后,各相关县区和部门单位要配合景区投资开发企业全力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快丹霞景区项目建设。(1)由市交通局负责,尽快与省公航旅集团签订张掖丹霞景区景观大道收购协议,市交通局继续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建设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省公航旅集团按协议给市交通局支付建设费用,市交通局将景观大道移交省公航旅集团,由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使用。丹霞景区景观大道于8月上旬建成通车。项目施工要统筹计划,不能影响其他建设项目的材料运输工作。(2)由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加快玉如意游客服务中心和景区大型停车场建设进度,配套完善相关设施,并于6月上旬投入使用。景区形象大门、中心广场、通用航空机场改造等项目6月15日前必须开工建设,张掖丹霞休闲度假区建设项目力争年内开工建设。(3)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快张掖丹霞地质博物馆主体工程建设。(4)按市国土资源局与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协议,以市国土资源局为主体,于6月15日前开工建设张掖丹霞国家地质公园揭碑项目,确保年内张掖丹霞国家地质公园揭碑开园,相关费用由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5)丹霞景区项目建设土地征用工作,由临泽县政府牵头负责,市国土资源局配合,采取一次性征用、先开发后征用等模式,与省公航旅集团、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土地征用工作。省公航旅集团、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征用的土地要按照规划进度加快开发建设,确保形成一定的投资强度。景区项目建设用地优惠政策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旅游景区(点)和旅游项目招商引资运作模式及优惠政策的通知》(张政发[20xx]50号) 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掖七彩丹霞景区经营权整合及投资开发相关问题的批复》(张政发[20xx]7号)的规定落实。(6)由临泽县政府负责,与张掖丹霞景区建设实施规划对接,制定丹霞景区供水、供电、排污、防洪等基础设施配套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等部门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支持开展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作。临泽县政府要将景区土地收益优先用于景区基础设施配套。昆仑燃气公司、张掖供电公司、张掖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对景区规划区范围内影响项目建设和景观的输电线路、通讯线路和相关设施,由市交通局、市山水文化旅游公司、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具体意见,电力、通讯部门要抓紧进行论证,按期进行搬迁或地埋。

(三)加快张掖自驾游营地项目建设。张掖自驾游营地项目规划已经市规委会评审同意并批复。对己经办完土地征用手续的267亩土地,省公航旅集团要立即组织开发建设。剩余的230亩土地,甘州区要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按期交付使用。张掖自驾游营地项目力争5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内力争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四)加快焉支山景区项目建设。山丹县政府要加强与省公航旅集团的合作,加快焉支山景区游客接待中心、万佛塔、隋炀帝行宫三大建筑和入口景观、停车场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年内开工建设焉支小镇。

三、关于张掖丹霞景区开发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一)丹霞景区产品开发和宣传营销。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要不断丰富丹霞旅游产品,积极开发特色旅游服务项目,进一步拓展延伸旅游产业链条,提高企业综合效益,带动景区周边群众增收致富。同时,要积极开展景区形象宣传包装和旅游产品宣传营销工作,进一步提升张掖丹霞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七彩丹霞景区和冰沟丹霞景区的合作。由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和肃南新跨越旅游开发公司对接商谈,适时听证,制定合作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实施两个景区门票“一票通”和旅游公交车“对开联通”等经营模式,逐步深化拓展合作领域和范围。

(三)丹霞景区税收分成。从20xx年4月起,张掖丹霞景区门票收入税收按照临泽县、肃南县各占50%的比例划分,由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分别上缴临泽县、肃南县税务管理部门。张掖丹霞景区建设性税收和其它营业性税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建设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所在地税务管理部门征收,具体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

(四)丹霞景区遗留债务。张掖丹霞景区经营权整合过程中遗留的1242.1万元债务,由市财政局和旅游局与省公航旅集团协商,请省公航旅集团给市政府支付1200万元,用于化解景区开发建设中形成的债务等问题,市政府将市山水文化旅游公司出资后剩余的3068.35万元国有资产整体划拨给省公航旅集团管理使用。

(五)肃南县牧民草场补偿。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于3月底前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由肃南县政府负责,组织牧民与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按每亩10元的租赁标准签订景区内86953亩草场长期租赁协议,租赁期为50年,租赁费由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给肃南县白银蒙古族乡政府,由乡政府负责发放给牧民。同时,肃南县给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详实的有关草场界限、范围的相关资料。此项工作于4月10日前完成。

(六)南台村638亩集体土地补偿。由临泽县政府组成强有力的班子,按照既要保护企业利益、又要照顾群众利益的原则,认真做好群众教育引导工作,采取一次性征收的办法妥善解决,前提是不能引起景区周边群众的相互攀比,征收费由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同时,临泽县给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详实的有关土地界限、范围的相关资料。

(七)七彩镇项目土地调整。由市旅游局负责,对相关规划进行分析对接,张掖丹霞七彩镇西侧农灌区以西、临时停车场和景观大道以南,市山水文化旅游公司计划开发建设的约80亩国有荒地影响景区形象大门和中心广场建设,市山水文化旅游公司暂停止该区域80亩土地的开发建设,待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规划编制的服务区建设规划审批后再行建设。

(八)丹霞景区经营主体的权益。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掖七彩丹霞景区经营权整合及投资开发相关问题的批复》(张政发[20xx]7号)文件规定,张掖七彩丹霞景区的经营范围按照省政府批复的《张掖丹霞风景名胜区彩色丘陵片区旅游总体规划》范围确定,经营年限按照《张掖市旅游景区(点)和旅游项目招商引资运作模式及优惠政策》确定为50年,自新公司注册成立之日算起,景区经营权期满后,新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获得经营权。今后,凡涉及《张掖丹霞风景名胜区彩色丘陵片区旅游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开发经营活动必须按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由市发改委、市旅游局负责,尽快为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颁发张掖七彩丹霞景区经营权证。

(九)丹霞景区门票价格调整。由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进行专题研究,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要权衡各种因素,认真分析,听证审核,慎重决策。

四、关于省公航旅集团张掖投资项目建设的组织保障问题

(一)市政府成立省公航旅集团张掖投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二)临泽县、肃南县要尽快成立丹霞景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选派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擅长做群众工作的县级领导任组长,负责维护好景区秩序,协调好景区与周边群众的关系,为丹霞景区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提供有效保障。甘州区、山丹县也要成立省公航旅集团投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积极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三)由市公安局负责协调,临泽县政府配合,尽快在丹霞景区设置警务室,配强工作力量,切实维护好景区经营管理秩序。各相关县区要加强对景区周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对群众的合理要求,要积极与景区经营主体协调,妥善处理解决,并督促经营主体积极开发适合群众参与的项目,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对群众提出的一些不符合实际情况或不能实现的需求,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说服教育;对干扰景区正常经营、破坏景区设施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为景区开发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出席: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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