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十四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我国第二个宪法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1982年的今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现行宪法,并于同日公布实施。自20__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决定,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我校开展的系列宪法宣教活动之一,我受政教处、团委的安排,今天将从宪法的含义、特征、主要内容,新中国现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四个方面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宪法的含义、特征和主要内容
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所有的法律,都需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公布实施了四部宪法和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
一《共同纲领》,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制定颁布。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基本制度与重大问题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和外交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二1954年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步骤,及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和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1975年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它从总体上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严重的缺点和错误。
四1978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极左倾向,但由于当时许多是非问题在理论上和政治上还未能分清,因此尽管经过两次修改,1978年宪法从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五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等,其体现的基本精神有: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1988年、1993年、1999年,20__年全国人大四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三、宪法关于国旗的相关规定
国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象征,是国家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应为本国人民所崇敬,为国际社会所尊重。国旗的图案、色彩、象征意义及使用办法,一般都由宪法和有关法律加以规定。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正式确定五星红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之后,在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以专章专条加以规定。
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使用和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国旗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备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使我国国旗的使用有法可依,对于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宪法与青少年学生的关系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
早上好!我今天国旗下的演讲主题是勤俭节约 抵制零食。 10月31日,是世界勤俭日。勤俭是什么?传统文化推崇它,那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品德;贤哲伟人推崇它,那是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现代文明推崇它,那是对有限资源的珍视,对过度消费的抵制。社会要进步,国家要发展,这一切都离不开消耗,但这一切,更离不开勤俭。
面对校园外喷香的油炸食品,面对小摊上花花绿绿的糖果、辣条&&大家是不是经常驻足观望,垂涎欲滴?是不是经常掏出口袋里的零花钱买一些解解馋?放学后,在校园外,有滋有味地吃着小摊上的5角,1元的带颜色的小食品;中午时分,一些同学在各小店门口,品尝着五颜六色的小薯片,棒棒冰&&随手丢下垃圾袋的现象屡见不鲜;再看学校大门口、楼梯口,零食包装袋放风飘起;学校大门左边右边两条路及绿化带总是窝藏着同学们曾经丢下的零食包装纸,或者吃剩下的果核、碎屑;这一幕幕,与我们文明校园的名字多么不相称啊!所以我特向全体同学倡议:保护环境,勤俭节约,拒绝零食。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常吃零食不仅会给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破坏,间接地影响同学们的身体健康;而且会给同学们带来直接的身体伤害。因为常吃零食,你的胃得不到应有的休息,日子长了,少年胃病也就多了;因为常吃零食,牙齿得不到应有的清洁,时间长了,蛀牙的也增多了;因为常吃零食,一日三餐吃不饱吃不好,时间长了,营养不良的同学也变多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健康的身体,你的任何理想都很难实现!另外,常吃零食还极易引发同学们的贪图享乐和无意义的攀比心理。
同学们,勤俭节约并不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做到,也不需要多高的智力或德行才能做到。我代表全体少先队员发出倡议,让我们行动起来!做到:
一、 彻底远离 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零食进校,平时不吃零食。
二、 不乱花零花钱,不乱向父母要钱
三、 勤俭节约,合理支配自己的零花钱。
同学们,勤俭节约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从日常的生活小事做起,逐渐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这将是自己终生享用不尽的宝贵财富!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是来自六(2)班的同学。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雷锋,永远的楷模!
同学们,你们是否还记得,那个为了救战友牺牲了自己年轻生命的雷锋?那个一生帮人无数的雷锋?多少年过去了,你们是否还记得,雷锋,我们永远的楷模!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雷锋所做的都是身边随处可见的小事,在身边的人有困难的时候给予帮助,伸出援助之手——即使他们不曾相识。
雷锋,永远的楷模!学习雷锋,就要学习雷锋的助人为乐、大公无私精神,就是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教室里,发现同学不舒服,立即告诉班主任,并电话通知同学的家长;在校园里,发现有同学摔着了,伤着了,立即送医务室;你忘带笔了,我借给你;你和同学争吵,我劝开你;你有不会做的题目,我来教你;你随地乱丢垃圾,我制止并教育你;你大声喧哗,我提醒你。学习雷锋,就是要做一个遵守社会公德的人。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上午好!
今天是西方国家的传统节日“愚人节”,这个节日在当下的中国,几乎可以说是妇孺皆知了。而我今天要给大家讲一讲得却是我们的节日,我们中华民族自己的传我们的传统节日-------清明节
传统节日。其实中国的传统节日文化博大精深,涵盖着丰富的饮食文化和农业社会文明,也蕴藏着五千年民族的人文情怀。每一个节日都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强调着一种精神。
我今天要讲得是即将到来的清明节。清明节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在仲春与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后的108天。中国汉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在古人的观念里,108是代表完满吉祥,久远高深的大数。把清明放在冬至后,第108天是有很深的含义,清明的得名不仅缘于万物此时的生长,清洁明净,也缘于这一时期的太阳也是清新的,太阳流转于这一时期,天地之间的阳气也是清新的阳气。
清明节又叫踏青节按阳历来说它是在每年四月四或五日。正是春光明媚草木吐绿的时节,也是人们春游古代称踏青的好时候。踏青早在唐代就已开始,历代承袭,成为习惯,踏青除了欣赏大自然的湖光山色春光美景之外,在古代还开展各种文娱活动,增添生活情趣。比如蹴鞠、植树、放风筝、扫墓、插柳、射柳、斗鸡等。北宋时期清明节很是普遍,现在流传下来的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描绘的就是北宋徽宗年间清明时节东京汴梁汴河两岸的人物景象。
清明节的起源据传始于古代帝王将相“基祭”,后来民间亦仿效,于此日祭祖扫墓,历代沿袭而成为中华民族一个固定的风俗。在一些地方扫墓也称上坟,祭祀死者的一种活动。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大多都是在清明节扫墓,唐代诗人杜牧的诗《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描述的就是清明节这一特殊的气氛。清明节流行扫墓,其实扫墓是清明节前一天寒食节的内容。寒食节相传起于晋文公悼念介子推一事。唐玄宗开元20年,诏令天下,“寒食上墓”。
清明节的由来其实也是一个感恩的历程。春秋时期,晋国公子重耳和介子推君臣相依为命的故事,有史书记载,也有口口相传。而想起介子推毅然割肉饲主的故事,深藏着忠君固本的思想。重耳执政后即为晋文公,晋文公对介子推忘却后又幡然醒悟,最后又费尽心机以求感恩报德。这个节日的来历正是感恩的过程,我们清明节上坟祭祀先祖,就是沿袭这种感恩的精神。
谈到感恩,我们不由的会想到那些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先烈。为了拯救劳苦大众与水生火热,为了给我们创造美好生活,他们牺牲了自己。在严峻的考验面前,我们的先烈表现出最忠贞的气节,最丰富的感情,最高尚的情操。今天沐浴着和平阳光的我们,绝对不能忘了这些先烈!而清明节,则是我们缅怀先烈,知荣誉,学习先人、先贤崇高精神的节日。
当然我们不能只感恩于那些已经牺牲的先烈或者已逝的先人,我们更要对身边生活着的亲人、帮助过我们的人感恩,如果清明节能成为我们真正的“感恩节”,岂不美事一桩呢?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来自(2)班的~~ ,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共建美丽中国》。
小的时候,家里的大人们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就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从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部宪法到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已走过了63年。为了弘扬宪法精神,20__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中国的宪法日,我校积极响应号召在每年的12月4日举行弘扬宪法的活动,我们在弘扬宪法的道路上已经走过了4年。
由于现在中国的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这五大发展理念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五大发展理念”既反映了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也是今后很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是新时期的中国政治经济学。“五大发展理念”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秀才编出来的,它来自实践,它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思想方法。“五大发展理念”和我国的改革开放息息相关,是改革开放的一部分。只有落实了“五大发展理念”才能建设美丽中国,而要把中国发展蓝图变为现实必须要有法治的保障,要有法治的保障首先就要维护宪法的权威。
所以,我们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精神,就是一要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二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三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四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多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共建美丽中国!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热爱科学、敢于创新》。
说起科学,同学们一定会想,我们只是小学生,科学离我们也太远了。其实,科学就在我们的身边。
微波炉为什么能加热食物?石英钟为什么能精确显示时间?暖宝宝为什么能发热……看似简单的生活用品中,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科学奥妙?
其实许多日常用品,我们在使用的时候往往觉得理所当然,殊不知它的背后藏着巧妙的构思。科学给我们带来的变化是巨大的,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热爱科学,积极的学习各种科学知识。
一个苹果熟了,落到了地上,这个正常的现象却引起了牛顿的思考。为什么苹果会往地上落而不是往天上去呢?最终,通过大量的实验,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成为举世闻名的大科学家。这个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它也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科学无处不在,缺乏的只是善于发现的眼睛和勇于探索的精神。
同学们,当你的脑海里闪现出了智慧的火花,请一定不要让它稍纵即逝。当灵光一闪时,立刻动手试一试。说不准,你就是未来的科学家发明家呢!
此外,多看一些科普书籍、报刊,积极动手做各种科学小实验、小制作,写科学小论文等。长此下去,能够培养我们对科学的兴趣,并且拥有丰富的科学知识。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增强自己的创新意识,提高自己的创新本领,真正成为勤于思考、热爱科学的好少年!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讲究卫生,做健康主人"。
刚刚过去的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每年的世界卫生日,世界各地的人们都要举行各种纪念活动,来强调健康对于劳动创造和幸福生活的重要性。如今正值春季,是疾病最高发之时。因此,防止疾病显得尤为重要。
但在平时的卫生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班级"垃圾成山"垃圾桶旁甚至有牛奶、果汁横流。为此,有的同学认为反正垃圾放在后走廊上,平时也看不见,影响不大,殊不知,潮湿的纸张堆在一起,加上牛奶、果汁,那样的一个垃圾桶可以滋生多少细菌啊!离同学们聚集的教室那么近的地方存在着那么多的细菌,那是多大的隐患啊!所以,大家在扔垃圾时一定要注意,牛奶盒子什么的,请先到干净再扔。同时,各班还应勤倒垃圾,保持垃圾桶干燥。
春天天气变化无常,为了保暖,有不少班级门窗紧闭,其实,关紧门窗也是有极大隐患的。春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的季节,紧闭门窗,教室内空气不流通,很容易引发呼吸道疾病。这样还不算大隐患?同学们如果觉得冷的话,就请多加一件衣服,让门窗敞开吧。
学校的饮水机几乎是我们天天都要用的,但有的同学为了一时方便,把茶叶、包装袋随手仍在饮水机边上,甚至在饮水机的台面上,那样做严重影响饮水机周围的卫生,是方便了自己却给他人带来许多不便,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文明使用饮水机。希望大家都可以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春天!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惜粮食,从我做起)
同学们,再过两天就是10月16日,这一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它是“世界粮食日”,我想我们大部分同学都还不知道这个日子,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世界粮食日的由来。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成立于1945年10月16日,1946年12月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到1997年,有成员174个国家和地区。1979年11月,第20届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大会决定将1981年10月16日确定为首届世界粮食日。以后每年的这一天都作为“世界粮食日”在该组织各成员国举行相关活动,以唤起世界对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的高度重视。
但是,不知道同学们注意到没有,每次吃饭后的垃圾桶中有多少剩菜剩饭?难道我觉得可惜吗?同学们可知,在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人处于饥饿之中,到目前为止,世界上仍然有八亿多人口处于饥饿当中,这是一个比整个欧洲人口还要多的群体。全世界每年有约九百万人死于饥饿和饥饿引起的疾病,也就是说每天有两万四千人,每四秒钟约有一人因为饥饿离开人世,而在这当中,有一多半是儿童,换句话说,由于直接或间接的饥饿原因,每八秒钟就有一个孩子被活活饿死。每位同学包括我在内,扪心自问,这种乱浪费粮食的做法是否是在谋杀生命。
谁也不会忘记祖祖辈辈用汗水演绎了何处黄土不埋人的壮烈,我们也不会忘记,一路上经过的一片片高粱、麦田、绿得诱人,可爱!可是,丰衣足食的我们是否就能够抛弃艰苦朴素的美德呢?表面上,浪费的只是那么点微不足道的粮食,实际上,我们愧对了亿万农民辛勤的汗水,作为时代骄子的我们,我们丧失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啊!在此,我慎重提倡各位同学节约粮食,在出手那一刻想想,能吃八两不拿一斤。让我们一起努力,为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为我们美好的将来,从节约粮食做起。让“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精神深入人心!我们要开展各种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主题活动,真正达到《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得出的"爱惜粮食"的要求!我们每个同学都要从现在做起,要拿出实际行动,把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家是最温暖的港湾”。
再过几天就要迎来5.15国际家庭日了,每个家庭都由爸爸、妈妈和孩子组成,爸爸是家中的支柱,妈妈是家中的管家,而孩子就是一家之宝。
作为孩子的我们往往不是家庭的重要建造者,却是家中的享受者,整天吃喝玩乐,啥也不用管,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做些什么吗?
答案每个人都会回答:“不是的”,可我们真正做了些什么呢?到了家要么写作业,要么玩电脑,要么看电视,谁有想过帮助父母拖一次地,刷一次碗,做一顿饭,除了学校呼吁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谁又主动说过:“妈你别干了交给我吧”。即便说了,妈妈真的会让你做吗?也许会说:“该干嘛干嘛去。”可是这些真的会阻拦你做家务吗,我想,这些人应该会说:“我就等着这句话呢”。有谁真正帮父母做了一些事呢?社会上还有许多大人不如我们,他们对赡养父母方面产生一些完全可以避免但仍然闹到了法庭上。
常看新闻的同学知道,社会上这样的事情有许多例,甚至一家人为赡养父母问题吵的面红而赤,难道这个问题真的那么严重吗?孝敬父母、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孝敬父母应该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而不应该是一种累赘,作为孩子的我们,应该多帮助父母、孝敬父母,尤其是在空闲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在父母生病的时候多多照顾她们,让他们感觉到我们对他们的爱。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谢谢大家。
老师,同学们:
今天是全国第16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均是为"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全国性大型调查发现,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就有40多人,涉及到大家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如食物中毒,体育运动,网络交友,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等,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小学生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所以,1996年,国家教委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将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天就是全国中小学生的第16个安全教育日.本周,学校将举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并以此为契机,切实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在这里,学校再次向全体同学提出以下要求:
1,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街上逗留,不与陌生人交往,不接受陌生人馈赠礼物,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寻求帮助,若在校园门口可以直接向学校保安和联防队员寻求帮助.
2,入校后不得随便出校门.上体育课及课外活动时要注意游戏规则,保证安全.
3,外出乘车,坐船,要乘坐国有,集体企业的车,船,不要乘坐无牌照的车,船,不要乘坐人货混装或超载的车,船.
4,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不要骑自行车载人,不抢道争先,不要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时注意来往车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未满16周岁的同学禁止骑电动摩托车.
5,严禁私自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戏水,杜绝发生溺水事故.
6,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产品,不要随便到小贩,小摊点买零食吃,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7,严禁私自到歌舞厅,录相厅,网吧和游戏机室等娱乐场所活动.
8,到公共场所,要熟悉疏散通道,注意安全,防止踩伤和挤伤等事故发生. 9,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禁止擅自使用明火,点蜡烛,烧东西,放鞭炮,使用电炉,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禁止擅自动用,破坏消防器材.
10,要懂得一些防火,防传染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盗,防溺水,紧急情况疏散知识,遇到险情时,能避险,能进行自救自护.
同学们,大地苏醒,春风又绿.让我们把"安全"常系心中,让我们的人生旅途一路顺风!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
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早上好!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每年12月 4 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宪法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在今年宪法日来临之际,让我们进一步理解宪法精神,提高青少年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素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座雄伟的大厦得以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坚实根基。它是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是我们每个人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公民的所作所为如果超过了一定的法律界限,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么,什么是宪法呢?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是根据宪法而产生,我们知道许多法律法规:比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这些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违背宪法。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它规定了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标志,如国旗、国歌、首都等。
也许有的同学会问宪法与我们学生有什么关系呢?宪法中有哪些规定是跟我们有关的呢?在这儿我要告诉大家,宪法与我们学生关系密切,我们在场的每一位同学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都有休息的权利,第49条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儿童,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可见,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具体又应该怎样做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小学生来讲,着重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讲废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你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诬告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成为社会主义的好公民!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20__年的12月4日是第__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__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__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我国现行宪法可以追溯到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文献都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
现行宪法实施30多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对于青少年来说更重要的是培养法律精神和法律意识。这需要青年学生能够在自己的社会生活中处理好三对关系。
首先是民主与法律的关系。社会主义社会法律是民主的体现,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法律;法律是民主的保障,我国宪法法律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保障。民主意识是基础,只有树立了当作家主的主人翁意识,我们才能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从他律走向自律。法律意识是保障,只有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合法权益,才能切实地维护和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主人地位。
其次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履行宪法和法律和规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应尽的责任。只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
最后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宪法和法律是一种社会意识,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个人利益是多种多样的,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既是公民爱国的表现,也是公民爱法、护法、守法的表现。
如果我们从哲学的高度看待法律我们还能发现:法是法则,律是规律,崇尚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对自然法则和社会规律敬畏与遵从,这应该是我们崇尚的法律精神和法律意识的本源。
让人欣慰的是:省锡中就是一片培养学生民主精神、法律意识的沃土:省锡中模拟城市的建设为广大同学提供了参与民主实践、体现法理精神的现实途径;省锡中的班级文化中时时闪耀着民主、爱国的光辉,省锡中的老师们就是一群倡导民主、尊重孩子、依法从教的好老师
我们相信,省锡中的优秀学子们一定能够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实现自己的梦想,实现伟大中国梦。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昨天,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日,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 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