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的科学研究能力。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如下是编辑小鱼儿为家人们整编的9篇历史小论文的相关文章,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去年暑假,我和爸爸来到被列入“世界八大奇迹”的秦始皇兵马俑参观。
我们先进了博物馆的大门,大门十分气派,门前列着两个石狮子,很有气势。博物馆里人山人海,非常热闹。 接着,我们随着导游来到一号坑,一号坑长230米,宽62米,14000*方米左右,共有陶俑6000多个,是两个坑里面最大的。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庞大的地下军团,有跪射俑、武士俑和军吏涌等。他们个个昂首挺胸、眼睛注视着前方,体现了古人视死如归的
精神。看着栩栩如生的兵马俑,我仿佛看见了兵马俑的威武,秦始皇的伟大。我怀着心涌澎湃的心情继续走着,看到了地上有工作人员在拼接陶俑,听导游说拼一个陶俑要好几年呢,我一听,十分吃惊,看着他们在辛苦地拼接陶俑,我瞬间热泪盈眶。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来到了二号坑,二号坑布局奇特,在深5米左右的坑底。每各三米架起一座高高的承重墙,兵马俑有序的排列在过道中,有些兵马俑因被盗窃,而残损不齐。二号坑也摆列着许多秦朝的兵器,有戈、矛、吨、戟和弩等等,各式各样,看起来闪着寒光,十分锋利,我好像看见秦国勇士们坚毅的脸庞。
看完兵马俑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我想:秦始皇兵马俑十分震撼,它真不愧是“世界八大奇迹”啊!
关键词:“五阿哥” “小燕子” 教学模式
在越来越强调以学生为本,并且趋向于强烈的人文关怀现代教育观念的影响下,历史教学实践发生了重大变革,而“五阿哥”式的历史教学模式有利于解放教育思想,促进教育教学稳定、健康而有序的发展,展现多元文化的教育观。
一、“五阿哥”式历史教学模式
“五阿哥”式的教学模式是一种通过全面剖析“小燕子”类的初中生的心理特征,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在历史课堂教学中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各种教学方法相互借鉴,比较、竞争,具有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的特点,并且通过不断精细化,实用化和丰富的教学手段培养学生的历史思维和历史意识的教学模式体系。
二、“五阿哥”式历史教学的实践操作手段
(一)信息传递教学模式变革
传统的信息传递教学模式是指教师灌输现成历史理论和结论,让学生机械地、被动地接受某种历史解释。“五阿哥”式的信息传递教学模式是:教师事先对历史学科的教学内容进行组织,指导学生掌握系统历史基础知识,基本历史学习技能和技巧,从而提高认识能力。教师作为一个教育者和组织者,要以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为出发点,落实历史教学的方向,目标,安排历史教学的内容,控制历史教学的活动进程,培养学生对历史的学习兴趣,积极的学习态度,灵活的学习方法。
教师要认真钻研通史、专题史等不同知识体系的内在联系,使学生形成强烈的历史意识。在把握好历史教学内容的难与易,深与浅的同时,让学生独立地进行发现问题,收集与处理信息,分析与论证等探索活动。结合多媒体教学手段,运用生动的教学语言,注意引发学生的猜测、质疑等心理活动,以启发性讲授方式为主要手段,传递历史信息,充分展现历史教学的问题性,参与性,开放性。
(二)对抗式讨论法在历史教学中的应用
讨论前设计一个学生感兴趣的历史主题,把学生分成正方和反方两大组,讨论之前每个学生按题意写成小论文或辩论稿交给老师审核,教师进行批示与修改后,进行分组讨论,互相补充完善本方观点。正方和反方各推举四名代表,在班上进行辩论,其程序:各自陈述意见―自由争论―归纳总结。最后由老师进行裁判并具体分析双方辩论得失。
这种讨论法的竞争机制,趣味盎然,可激发学习动机,为了驳倒对方,将促使学生积极吸纳前人研究成果,并对自己未知的事物进行探索,使学习不断深入。对抗式讨论法,讲求学生相互之间的合作与竞争,着重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强调把典型教学内容清晰地、重点地展示给学生,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教师通过讨论进行观察,及时有效地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诊断和反馈。
(三)感知历史的过程――历史情境或场景模拟法
“在教学的任何一个阶段上对新的事物和现象的感知过程,都意味着研究的客体在学生意识中的反映和关于这些客体的正确的表象和概念的形成”[1]学生学习历史的的过程是从感觉和知觉开始的,历史教学中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现象都是间接性的,为了让学生尽可能的对历史过程进行正确的联想和想象,教师需要借助特殊且形象教学手段,将历史情境、场景以及历史人物的活动进行“复现”“再造”“模拟”“角色扮演”。可通过“原始的文字材料、真实的实物材料、形象的图像材料、动感的音像材料等,能使学生感知到“鲜活”的历史。”[2]实际上就是创设轻松愉快的教学环境,教师和学生都可以是情景复现的“设计者”和“表现者”,通过学生学习认知活动与情感活动的相互作用,激发学生想象力和表现力,引导学生在历史场景的角色扮演中,知识的迁移和转化中,感受和体验中进行思考和判断。
三、“五阿哥”式历史教学模式体系的功能
(一)活跃历史课堂的同时进行有效历史教学
“五阿哥”式历史教学的显著特征是强调学生创造力的培养和主动学习的精神,历史的主体不再是时事造出来的英雄,而是名不见经传的“芸芸众生”,“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是人类共同创造的,触手可及的与社会现实和个人密切相关的生活往事,学生通过了解人类共同情感和面对共同问题,把历史学习作为完善自我的内在需求,学生在这样的课堂上,充满激情和诗意。学生的灵感,悟性和冲动在这个时候被调动起来了,培养“小燕子”类的中学生探索历史,热爱历史的心境,使得历史课堂独具特色,旋律和内涵,通过活跃的历史课堂达到非凡的教学效果。
(二)培养现代社会“小燕子”类的初中生的历史意识和历史思维
我国自古就“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五阿哥”式历史教学同样强调“小燕子”类中学生的知与行的结合,符合学生的个性发展需要,也是时代必然。这种教学模式摒弃了“死记硬背”,采取讨论、辩论、演讲、写作,角色扮演等多种形式,将所学历史知识及有关理论、观点和方法,用于对历史和社会的问题的观察和思考,正确处理史与论,古与今,材料与观点的关系,加强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的能力,逐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小燕子”类初中生不失灵性的状态下,培养他们历史意识和历史思维。
(三)构建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纽带
“五阿哥”历史教学模式,使学生在享受学习的过程中学习历史,得到满足及快乐的同时激发、助长学生的创造力、想象力。在历史教学过程中可充分挖掘教材的人性美,让学生感受生活美,培养审美情趣。“激发学生在认知层面的‘流畅力’‘开放性’‘变通力’‘独创力’‘精进力’上的增进,培养学生在情意层面的‘冒险性’,‘好奇性’,‘想象力’与‘挑战性’。”[3]渗透着娱乐精神的历史教学活动中,教师也能享受到快乐、充实与成就感。历史所展示的是一幅感人而又多彩的生命画卷,“五阿哥”式历史教学在课堂学习中将历史的真实活力展现出来,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会受到更加令人震撼的心灵冲击,教师可以走近学生心灵,在充满爱的环境下学习历史。沟通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心灵桥梁。
“五阿哥”式历史教学模式体系符合新课改培养目标,对“小燕子”类初中生的历史学习颇具针对性,有利于贯彻落实新教育理念,促进历史教学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甫全,王本陆。现代教学论学程[M].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47
[2]于友西。中学历史教学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135
秦始皇,*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秦**的开国**,杰出的***。嬴姓,赵氏,名政,秦庄王之子。
秦始皇是一个功大于过的**。秦始皇吞并六国,开创了君主********。秦始皇设郡县制,奠定了封建**的基础;修驰道,为庞大帝国的**通达奠定了技术基础。但秦始皇修阿房宫,秦始皇陵等的规模极为庞大,滥用民力;****,抑制思想,摧残文化;法令严苛,赋税重,增大了人民的负担。
我们不能仅仅把秦始皇修长城想作是滥用民力,**残暴的体现。修长城是为了抵御外族入侵,事实上也是如此。文献斥责在工程进行时造成不少人命死伤,另一方面却使各地的交通进一步发展,有助日后交通、经贸、以及各民族之融合。秦始皇只是急功近利,不计较**,不考虑人民的生活。
有人曾这样评价,“在*历史上,真正做了点事的是秦始皇,孔子只说空话。几千年来,形式上是孔夫子,实际上是按秦始皇办事。秦始皇用李斯,李斯是法家,是荀子的学生。”这种想法有道理,但并非说儒家不好。后世用“外儒内法”,是一种“外柔而内刚”的**。以伦理道德束缚人们,更容易治理天下,也正是吸取了秦一味用法家最终被**的教训。
所以说,我们要辩证的看待秦始皇。
所谓历史文化城镇,就是许许多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群体构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街道景观。例如,带门楼的宅第,树木繁茂的庙宇,高耸的城郭、宝塔,以及文明开化以后所产生的西洋建筑、桥梁、濠河……等的姿态。[1]每个建筑物和构筑物,都有其深远的由来和历史,如果能够为来访者提供详细了解的资料,则必然会给人们很大教育;如果能将它们组成一定形体,创造出我们四周的“环境景观”,那么就可以使平常完全生活在异地的人,扩大生活范围,弥补生活体验的不足。我们亲生感受到,在我们生活的国土上,可以创造出多么丰富多彩的生活空间来。
但是文化城镇并不只是给外来者赏心悦目。文化城镇犹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这里反映着人们的实际体验,这是无法代替和置换的,他们将视它为自己的故土故乡。
所以,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就是在保存历史文化城镇物质遗产的同时,如民居、街道、桥梁,保护城镇建筑群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性环境。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意义
早在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17次全会制定的“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建议”的前言中说:“在生活条件迅速变化的社会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辈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密切接触,才是适合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对这种环境的保护,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个地区的社会中,充分发挥文化及自然遗产的积极作用,同时把具有历史价值和自然景观的现代东西都包括在统一的综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适的。”
科教文组织的第19次全会,提出了“历史性地区的保全及其在现代的作用”的国际建议,其中有:“所谓历史性地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历史的客观存在。为适应多样性的社会生活必须有相应的多样性生活背景,据此,提高历史性地区的价值,将对人们的新生活产生重要意义”。[2]
可见,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对我们了解历史,传承传统文化,丰富现代生活,促进社会多样性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保护历史文化城镇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的一种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古城镇的保护处于一个越来越重视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就有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规定,历史文化城镇自然也在保护之列。而在200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条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通过单独制定法规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进行规范,国家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各级地方政府也有相应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法规的出台。例如,2004年制定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2006年开始施行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中国社会正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放到这个我们过去不曾注意的焦点上。
但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现状令人堪忧。最主要是对历史文化城镇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对于文化保存造成很大阻碍。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面临的问题
当前,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追逐经济利益与保护当地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现代人对传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使得越来越多的地方认识到历史文化城镇镇潜在的巨大利益,利用古老的资源,发展旅游业,推动地方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味地旅游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不断商业化。许多地方只是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古城镇本身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更忽略了对历史文化城镇的持久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已经日趋严重,并直接影响着古城镇的“生存”。因为,于历史文化城镇而言,其巨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城镇建筑,布局结构的合理和艺术,更在于生活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所形成的历史,文化氛围,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商业化的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离它的价值越来越远。
以云南丽江为例:十多年前,1997年12月4日,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与雅典、罗马、威尼斯等伟大城市比肩;十多年后,2008年1月中旬,古城被指责过度商业化、原住民流失,联合国派出检查组,丽江面临亮“黄牌”之忧。十年仅是历史的一瞬,然而这十年丽江的变化几乎超过了过去800年的总和。如今,涌入丽江的不是蒙古战车和铁骑,而是源源不断的游客和老板,他们带来丽江的不是马刀与盔甲,而是快速增长的旅游收入和巨额资本。
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的古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摇摇欲坠,诗人、专家、学者们感叹:在酒吧街的灯红酒绿中,在小贩的叫卖声中,古朴一点点褪去,丽江古城正变成一具没有内容的空壳。
07年6月,在新西兰举行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丽江古城、故宫、长城、圆明园、布达拉宫和云南三江并流6项中国世界遗产被要求在大会上就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作解释。
丽江古城能申遗成功,既靠有形的建筑群落,更是靠存在于街头巷尾间的纳西市井生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是看中它是“保存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与自然美妙结合的典型”,才授予其桂冠。
但目前古城核心区域都商铺客栈林立,原住民纷纷将房院腾出给外来商人获取一年十几万的租金,并用这笔钱在新城购置洋房,他们搬走家当的同时还搬走了在城中存活了近千年的民俗文化。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官员认为古城本就是为商业而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甚至有人认为即使联合国真亮“黄牌”也无妨,因为丽江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知名度。这样出自官方的想法给古镇的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造成了很大阻碍和不利影响。[3]
当地居民是保护事业的动力
由丽江古镇一例,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城镇的物质遗产,基本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是,非物质性的历史性环境,仍在遭受着肆意破坏。可以说,这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核心问题和难点。一旦人们意识到历史性环境保护的重要,并着手进行保护,实际上也就解决了古城镇物质遗产保护的问题。因为历史性环境保护较之物质遗产保护,程度更深,也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本质。
日本作为我们的邻国,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都与我们相似。早在上世纪60、70年代,日本就开始致力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尤其是历史性环境的保护,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我们极具借鉴价值。比照日本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我认为激发当地居民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才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在日本,历史环境的保护也如同公害处理,自然环境保护一样,首先是由当地居民中产生。各地方政府着手采取相应对策,公布具体条例,等到这种条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制定之后,国家才作为最高行政管理,着手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文化城镇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也经过了这样一个顺序而进行。以“日本全国历史文化风土保护联盟”为中心,由各地居民发动的保护运动,其伟大功绩就在于促进各自治体颁布有关条例,并将其吸收到文物保护法内作为修订的内容之一。
可见,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历史环境保护的基础和动力。而日本民众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关注,归根结底源于他们“环境观”的变化。日本曾经爆发过严重的公害问题,世无旁例的水俣病和四日市气喘病,使得公害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深受公害之苦的居民们敏锐地感到了生活环境中的种种问题,发现了自然环境破坏剧烈。要求保护自然的群众运动在全国各地兴起,群众环境观不断发展扩大。
最终,人们把历史环境的破坏看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课题。认识到历史环境是当地居民精神团结的象征,其消灭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换言之,公害是直接危及人们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而历史环境的破坏,恰是对居民精神生活的挑战。一旦失去历史环境给居民所造成的失落感,对于曾经以此为自豪的当地人来说,简直不可容忍。这样一来,人们在重视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因素之外,也开始注意到了文化方面的精神价值。[4]
日本的这种“居民——地方政府——国家”的保护模式被事实证明是可行且有效的。那么如何调动我们国人的保护意识,树立“环境观”,这是紧接着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参照日本的做法,朝日新闻社于1972年2月14日出版的早报上,动员了该社所有通讯员,以“必须保存,复原的历史性文化城镇”为题,列举了全日本169处城镇加以介绍。接着又以“充满历史气息的文化城镇”为题,公布了全日本200多处城镇的所在地图及概况一览表。而财团法人环境研究所在它编辑的杂志中,出版了“环境文化”特辑,将与历史文化城镇的有关资料全部收集在一起,以前两次的朝日新闻报载为基础,加上和全国各地方政府讨论的结果,收录和确认了400余处历史文化城镇。这些城镇都是当地居民认为应该保护,由他们进行申报,并最终由国家登记注册的。
日本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始于上世纪60、70年代,主要的宣传工具就是报刊杂志。在大众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书籍、电视等各种媒介都可以成为我们宣传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手段。并且我们可以把主动权交给居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发现、确定、保护历史文化城镇。这样更能调动居民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与居住环境的改善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固然非常重要,但决不能限制地方居民生活的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文化城镇的保护,猛一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其实并非如此。新的东西,是真正新的东西,而不是为新而新、虚有其表的拙劣设计的冒牌货,就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言,它必然是和旧有的优秀传统相调和的。文化城镇的保护,必须与热爱保护地区文物的人们生活和环境的改善、提高结合在一起,这是文化城镇保护的基本理论。
在西欧社会中,保存、创造“理所当然的东西,存在于理所当然的场所中”的思想,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保存的相当完美,当地居民以此为豪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正是以居住环境的适宜性思想为指导,由当地人用双手亲自创造出来的。[5]
在我国,也有比较成功了例子。江南古镇绍兴,在旧城改造中将改建和保护相结合,让居民继续居住在历史建筑中,作为延伸历史文脉的手段,这就是绍兴保护古城的高明之处。
老城区以保护、旅游、居住为主,陆续迁出工厂、企业,保证原始街区的完整性;对生活在老街老巷的居民,在不改变外部立面的前提下,允许他们改造内部结构,以更适宜居住;新建房屋采用江南特色的外部装饰,与城市风貌相协调;新建居民楼多用灰墙黑瓦,体现江南民居风格。对这些历史街区,绍兴的做法是除了外观的修缮,直接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生活,包括电网整治、排污管道全面接通、管道煤气入户等。修缮后的街区,既让居民生活便利,也使游客接踵而至。
由于历史文化城镇的老建筑大多年代久远,房内的设施老旧,与现代化的城市生活相比,古城镇的居民生活条件差。居民为了改善条件,移居城市的情况也就不可避免。而如同古城丽江,没有了原住民的古城镇,不过是丧失了灵魂的空壳城镇。所以,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绍兴模式”[6]确实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保护事业费用的负担和经费的筹措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事业的特色在于其多样性。从地区的历史、现在的功能、经济的基础等不同角度来看,有各种各样的保护形态,在同一个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中,各种事业的保护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居住房屋的保护、自然景观的保护、公共事业便民设施的整顿等。这种事业的多样性就决定了不应该采取统一的经费负担。经费负担、筹措的方式,应该根据各地区不同保护事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合理的方式。
例如,作为居民住房的老宅的保护与修缮,如果完全由政府支付费用,那么国家财政的负担就可能过重。因此,可以由居民承担自家的保护、修缮费用,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金。但在一些极度贫困的古城镇,就可以由国家承担民居保护的全部费用。
对于公共设施的保护,则可以政府出资为主,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出资为辅。而地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管理整顿费用,可以通过征收入场费的方式负担一部分或全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
关于经费的筹措,在日本,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经费来源,是以补助费、贷款和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公共事业不是直接的财源,但是在编制预算措施时,从补充完善保护事业的观点加以考虑是有益的。贷款是有偿的资金,但在资金数量和使用对象上可有灵活性。
另外,曾有学者提出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7],利用发行奖券的方法所得的收益费,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经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或“文物保护奖券”均是以充当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费用为目的的,每年可发行二次(如春、秋适宜旅游的季节),向全国发行,其收益由地方政府、文化厅、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团体的协议下,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财源而灵活运用,这将是非常有效的经费筹措办法。
对于我国,除了大力发展旅游业以获取收益,作为古城镇保护的经费外,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是一条值得我们考虑的新思路。
参考文献:
[1]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1.
[2]刘红婴/王建民。世界遗产概论。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240-250.
[3]卢斌。丽江“评遗”十年遭黄牌古城灵魂正在离开。/news,2008-01-28.
[4]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3-5.
[5]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6-7.
[6]顾春。城市CT:古城保护且看“绍兴模式”。人民日报-华东新闻,2006-05-31(03)
[7]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251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意义现状问题保护的动力保护的基本原则经费的负担和筹措
我国古代唐朝时期,唐太宗在魏征死去后,十分痛心地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魏征死了,我失去了一面镜子。”这是唐太宗对魏征人格的评价,以“镜”为标准,来衡量自己。
镜子可以正衣冠。每天我们站在镜子前面,面对着镜子,发现自身的不足,加以补充、修饰,男的装饰得英俊潇洒,女的打扮得花枝招展。让自己充满信心,迎接新的一天的开始。镜子让人充满了对未来的希望。
若是一面古“镜”,让我们时刻牢记过去的经验与教训。古代的帝王都知道一句话——“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难道我们现代人还不能理解吗?清朝末年,由于我国的农业、工业、军事等方面的落后,****才会肆无忌惮地一直打到当时清朝的首都。让我们知道了一个道理——落后就要挨打。到了今天,我们不得不大力发展科技,加快前进的脚步,否则历史的悲剧将会发生在我们身上。
同样的道理,“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们每天都生活在学海之中,认真学习是学生的天职,经常以考试为标准进行知识掌握的检验。通过考试,也可以知道各人对知识掌握的程度。因而,我们的家长往往是以分数、以名次来衡量自己的孩子的。每次都以最优秀的成绩来看孩子们。但到最后还是少不了家长的棍棒教育。这也是人的一面镜子及这面镜子对人的作用。
镜子让人更美,让我们更加勤奋地学习,让国家更加强盛。
已是几度春秋,岁月的车轮无情地碾过,历史中的所有的功过是非已经淡却在人们的脑海,封尘的岁月,永不泯灭的是道德的光辉与祖国的发展。
*——那鲜艳的*是由**战士们的鲜血洒制而成的。历史中,无数的**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才谱写的那么伟大的史诗。又有多少人能够回想当年联系现在为祖国作出一份贡献。一个人出生并非有着天生的才华,成为所谓的天才,拥有着与生俱来的勇气,成为所谓的勇士,他们所经历的磨难是一般人无法想象到得。这又是每个伟人的必经之路,即使离开一切都组成了现在的新*。
你也许会问我为何会提到历史,因为我知道今日的辉煌是由历史中的伟***谱写而成的。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现代科技已经越来越发达。登月球、举办奥运会、环宇宙……已从昔日的梦想化为现实。家家户户用上电器已不是问题了。老百姓可以在法律的保护下,快快乐乐地生活:学生可以在学校里,看腾飞的白鸽,看高扬的**,学习着书中和生活中的知识;中年:可以找一份安心的工作,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做一个诚实、善良、知法守法的人;老年:可以再晚辈的尊重下,安享晚年。
多么美好的生活,我想每一个人都希望社会团结,那么未来怎么样?不但需要我们来憧憬,还需要我们来尽一份力,即使一个人的力量那么微弱,但是,只要每一个人都行动起来,“人多力量大”,保留这一切就很容易变成现实。 繁华的街道,绚丽的霓虹灯,高大挺拔的树木这只要大家携手就可以成为未来,只要大家出一份力:每人节约一度电,全国13亿人就能节约13亿度电;每人节约一滴水,全国13亿人就能帮助一个缺水地区;每人节约1元钱,全国13亿人就能救助多少失学儿童。
其实,未来并不需要我们憧憬,只需13亿人的*心来感化世界,感化梦想,未来就不是梦想,而是触手可及的现实!
论文摘要:中国对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可以说刚刚起步,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保护理念和手段。本文通过介绍什么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意义、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以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一些可以借鉴的方法,希望能提供一些关于保护方面的思路,并引起人们对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关注。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众多承载着中华数千年文化、传统、历史的古城镇,如同一颗颗璀璨的明珠,散落在华夏大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国人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文化体验的追求日趋流行,“历史文化城镇”开始为人们所熟悉。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含义
所谓历史文化城镇,就是许许多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群体构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街道景观。例如,带门楼的宅第,树木繁茂的庙宇,高耸的城郭、宝塔,以及文明开化以后所产生的西洋建筑、桥梁、濠河……等的姿态。[1]每个建筑物和构筑物,都有其深远的由来和历史,如果能够为来访者提供详细了解的资料,则必然会给人们很大教育;如果能将它们组成一定形体,创造出我们四周的“环境景观”,那么就可以使平常完全生活在异地的人,扩大生活范围,弥补生活体验的不足。我们亲生感受到,在我们生活的国土上,可以创造出多么丰富多彩的生活空间来。
但是文化城镇并不只是给外来者赏心悦目。文化城镇犹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这里反映着人们的实际体验,这是无法代替和置换的,他们将视它为自己的故土故乡。
所以,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就是在保存历史文化城镇物质遗产的同时,如民居、街道、桥梁,保护城镇建筑群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性环境。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意义
早在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17次全会制定的“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建议”的前言中说:“在生活条件迅速变化的社会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辈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密切接触,才是适合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对这种环境的保护,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个地区的社会中,充分发挥文化及自然遗产的积极作用,同时把具有历史价值和自然景观的现代东西都包括在统一的综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适的。”
科教文组织的第19次全会,提出了“历史性地区的保全及其在现代的作用”的国际建议,其中有:“所谓历史性地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历史的客观存在。为适应多样性的社会生活必须有相应的多样性生活背景,据此,提高历史性地区的价值,将对人们的新生活产生重要意义”。[2]
可见,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对我们了解历史,传承传统文化,丰富现代生活,促进社会多样性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保护历史文化城镇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的一种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古城镇的保护处于一个越来越重视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就有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规定,历史文化城镇自然也在保护之列。而在200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条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通过单独制定法规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进行规范,国家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各级地方政府也有相应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法规的出台。例如,2004年制定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2006年开始施行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中国社会正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放到这个我们过去不曾注意的焦点上。
但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现状令人堪忧。最主要是对历史文化城镇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对于文化保存造成很大阻碍。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面临的问题
当前,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追逐经济利益与保护当地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现代人对传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使得越来越多的地方认识到历史文化城镇镇潜在的巨大利益,利用古老的资源,发展旅游业,推动地方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味地旅游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不断商业化。许多地方只是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古城镇本身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更忽略了对历史文化城镇的持久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已经日趋严重,并直接影响着古城镇的“生存”。因为,于历史文化城镇而言,其巨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城镇建筑,布局结构的合理和艺术,更在于生活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所形成的历史,文化氛围,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商业化的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离它的价值越来越远。
以云南丽江为例:十多年前,1997年12月4日,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与雅典、罗马、威尼斯等伟大城市比肩;十多年后,2008年1月中旬,古城被指责过度商业化、原住民流失,联合国派出检查组,丽江面临亮“黄牌”之忧。十年仅是历史的一瞬,然而这十年丽江的变化几乎超过了过去800年的总和。如今,涌入丽江的不是蒙古战车和铁骑,而是源源不断的游客和老板,他们带来丽江的不是马刀与盔甲,而是快速增长的旅游收入和巨额资本。
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的古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摇摇欲坠,诗人、专家、学者们感叹:在酒吧街的灯红酒绿中,在小贩的叫卖声中,古朴一点点褪去,丽江古城正变成一具没有内容的空壳。
07年6月,在新西兰举行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丽江古城、故宫、长城、圆明园、布达拉宫和云南三江并流6项中国世界遗产被要求在大会上就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作解释。
丽江古城能申遗成功,既靠有形的建筑群落,更是靠存在于街头巷尾间的纳西市井生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是看中它是“保存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与自然美妙结合的典型”,才授予其桂冠。
但目前古城核心区域都商铺客栈林立,原住民纷纷将房院腾出给外来商人获取一年十几万的租金,并用这笔钱在新城购置洋房,他们搬走家当的同时还搬走了在城中存活了近千年的民俗文化。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官员认为古城本就是为商业而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甚至有人认为即使联合国真亮“黄牌”也无妨,因为丽江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知名度。这样出自官方的想法给古镇的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造成了很大阻碍和不利影响。[3]
当地居民是保护事业的动力
由丽江古镇一例,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城镇的物质遗产,基本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是,非物质性的历史性环境,仍在遭受着肆意破坏。可以说,这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核心问题和难点。一旦人们意识到历史性环境保护的重要,并着手进行保护,实际上也就解决了古城镇物质遗产保护的问题。因为历史性环境保护较之物质遗产保护,程度更深,也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本质。
日本作为我们的邻国,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都与我们相似。早在上世纪60、70年代,日本就开始致力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尤其是历史性环境的保护,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我们极具借鉴价值。比照日本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我认为激发当地居民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才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在日本,历史环境的保护也如同公害处理,自然环境保护一样,首先是由当地居民中产生。各地方政府着手采取相应对策,公布具体条例,等到这种条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制定之后,国家才作为最高行政管理,着手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文化城镇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也经过了这样一个顺序而进行。以“日本全国历史文化风土保护联盟”为中心,由各地居民发动的保护运动,其伟大功绩就在于促进各自治体颁布有关条例,并将其吸收到文物保护法内作为修订的内容之一。
可见,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历史环境保护的基础和动力。而日本民众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关注,归根结底源于他们“环境观”的变化。日本曾经爆发过严重的公害问题,世无旁例的水俣病和四日市气喘病,使得公害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深受公害之苦的居民们敏锐地感到了生活环境中的种种问题,发现了自然环境破坏剧烈。要求保护自然的群众运动在全国各地兴起,群众环境观不断发展扩大。
最终,人们把历史环境的破坏看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课题。认识到历史环境是当地居民精神团结的象征,其消灭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换言之,公害是直接危及人们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而历史环境的破坏,恰是对居民精神生活的挑战。一旦失去历史环境给居民所造成的失落感,对于曾经以此为自豪的当地人来说,简直不可容忍。这样一来,人们在重视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因素之外,也开始注意到了文化方面的精神价值。[4]
日本的这种“居民——地方政府——国家”的保护模式被事实证明是可行且有效的。那么如何调动我们国人的保护意识,树立“环境观”,这是紧接着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参照日本的做法,朝日新闻社于1972年2月14日出版的早报上,动员了该社所有通讯员,以“必须保存,复原的历史性文化城镇”为题,列举了全日本169处城镇加以介绍。接着又以“充满历史气息的文化城镇”为题,公布了全日本200多处城镇的所在地图及概况一览表。而财团法人环境研究所在它编辑的杂志中,出版了“环境文化”特辑,将与历史文化城镇的有关资料全部收集在一起,以前两次的朝日新闻报载为基础,加上和全国各地方政府讨论的结果,收录和确认了400余处历史文化城镇。这些城镇都是当地居民认为应该保护,由他们进行申报,并最终由国家登记注册的。
日本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始于上世纪60、70年代,主要的宣传工具就是报刊杂志。在大众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书籍、电视等各种媒介都可以成为我们宣传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手段。并且我们可以把主动权交给居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发现、确定、保护历史文化城镇。这样更能调动居民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与居住环境的改善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固然非常重要,但决不能限制地方居民生活的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文化城镇的保护,猛一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其实并非如此。新的东西,是真正新的东西,而不是为新而新、虚有其表的拙劣设计的冒牌货,就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言,它必然是和旧有的优秀传统相调和的。文化城镇的保护,必须与热爱保护地区文物的人们生活和环境的改善、提高结合在一起,这是文化城镇保护的基本理论。
在西欧社会中,保存、创造“理所当然的东西,存在于理所当然的场所中”的思想,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保存的相当完美,当地居民以此为豪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正是以居住环境的适宜性思想为指导,由当地人用双手亲自创造出来的。[5]
在我国,也有比较成功了例子。江南古镇绍兴,在旧城改造中将改建和保护相结合,让居民继续居住在历史建筑中,作为延伸历史文脉的手段,这就是绍兴保护古城的高明之处。
老城区以保护、旅游、居住为主,陆续迁出工厂、企业,保证原始街区的完整性;对生活在老街老巷的居民,在不改变外部立面的前提下,允许他们改造内部结构,以更适宜居住;新建房屋采用江南特色的外部装饰,与城市风貌相协调;新建居民楼多用灰墙黑瓦,体现江南民居风格。对这些历史街区,绍兴的做法是除了外观的修缮,直接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生活,包括电网整治、排污管道全面接通、管道煤气入户等。修缮后的街区,既让居民生活便利,也使游客接踵而至。
由于历史文化城镇的老建筑大多年代久远,房内的设施老旧,与现代化的城市生活相比,古城镇的居民生活条件差。居民为了改善条件,移居城市的情况也就不可避免。而如同古城丽江,没有了原住民的古城镇,不过是丧失了灵魂的空壳城镇。所以,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绍兴模式”[6]确实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保护事业费用的负担和经费的筹措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事业的特色在于其多样性。从地区的历史、现在的功能、经济的基础等不同角度来看,有各种各样的保护形态,在同一个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中,各种事业的保护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居住房屋的保护、自然景观的保护、公共事业便民设施的整顿等。这种事业的多样性就决定了不应该采取统一的经费负担。经费负担、筹措的方式,应该根据各地区不同保护事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合理的方式。
例如,作为居民住房的老宅的保护与修缮,如果完全由政府支付费用,那么国家财政的负担就可能过重。因此,可以由居民承担自家的保护、修缮费用,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金。但在一些极度贫困的古城镇,就可以由国家承担民居保护的全部费用。
对于公共设施的保护,则可以政府出资为主,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出资为辅。而地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管理整顿费用,可以通过征收入场费的方式负担一部分或全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
关于经费的筹措,在日本,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经费来源,是以补助费、贷款和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公共事业不是直接的财源,但是在编制预算措施时,从补充完善保护事业的观点加以考虑是有益的。贷款是有偿的资金,但在资金数量和使用对象上可有灵活性。
一、文献辑佚贵在扎实
武侠小说是中华类型小说的重要一种,它为读者创造了一个侠气纵横、瑰奇灵异的武侠世界,历来受到读者青睐。应读者需求,历史上武侠小说代有佳作,异彩纷呈。遗憾的是,由于历史上对小说的歧视和学界对武侠研究的偏见,武侠小说方面的作品文献保存工作一直被忽视,作品散佚流失现象严重。为了弥补这种这种缺憾,学界作了大量的资料文献的辑佚工作,先后出版了《中国现代武侠小说鉴赏辞典》、《中国武侠小说鉴赏辞典》、《中国武侠小说辞典》、《中国武侠小说名著大观》、《中国武侠小说大观》等多部武侠小说文献辑录辞书,武侠小说文献辑录工作取得了空前成就。但限于体裁和编写目标的影响,这些辞书大多将辑录重点放在民国以后,对先秦至清的古典武侠小说用力甚少。在文献整理方面,由于大多是辞书类工具书体裁,文献多以音序编排,对文体类型、叙事主题、朝代时序等不太注意。有的辞书在资料整理上缺失现象比较严重,如宁宗一主编,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2年出版的《中国武侠小说鉴赏辞典》,在“作品编”的“唐前古代作品”中,仅仅收录《三王墓》、《老人化猿》、《李寄》、《杨大眼》、《刺客列传》、《游侠列传》、《燕丹子》等七部作品,数量与实际相差很多不说,其中还收入《刺客列传》、《游侠列传》两篇不是小说的史传作品。[1]出于深入研究的需要,宋巍写作《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时,非常重视对作品文献和相关资料的辑佚。在第三章“魏晋南北朝武侠小说”中,宋巍统计了十五篇产生于这一时期的武侠小说作品,不但注意到了影响较大的《三王墓》、《李寄》等,还新发现了《熊渠子》、《周处》、《戴渊》等作品。对以往常常混淆的《三王墓》、《干将莫邪》也作了厘清性的文献辨析。在以往唐代武侠小说研究中,对唐代武侠小说的作品数量统计往往是缺漏不全的。如1992年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武侠小说辞典》,收录唐代武侠小说35篇。而漓江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武侠小说鉴赏大典》,收录的唐代武侠小说仅有14篇。相较他书,《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搜检唐代古籍,辑出具有完整情节、完整形象和完整主题的唐代武侠小说53篇,其中《陶岘》、《懒残》等作品的收录和研究都是之前武侠小说研究领域较少关注和涉及的。作为中国文学研究的新兴领域,武侠小说研究迫切需要在较深的层面迅速展开,如此方可正确认识研究对象,促进学科发展。也正因如此,本领域的早期学者作了大量筚路蓝缕的开拓性工作,包括作品赏析、作家研究和框架构建。但限于掌握文献不足,初期研究成果的取得是建立在片面文献分析上的,有些结论尤其缺乏扎实的例证支撑。这个问题体现的最突出的就是对唐前武侠小说创作的习惯性忽略。因为文献缺失,我们对先秦武侠文学的研究只能集中在《史记•游侠列传》,因而缺乏对武侠传统的文化影响的溯源审视。我们对魏晋南北朝武侠文学的研究重点,常常放在“顾名即可思义”的游侠诗上,既不区分诗与小说的文体差异,也不寻找后代武侠小说的魏晋祖源。因为对唐前武侠小说文献的忽视,我们曾经错误得出唐代豪侠传奇纯为武侠小说的全新开创的结论,使得中国武侠小说这一民族独有的小说类型陷入“失祖无源”的研究窘境。为了突破这种困境,宋巍在《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中,不但将“上古神话与武侠小说”、“秦汉文学与武侠小说”、“魏晋南北朝武侠小说”单列三章,探源溯流地为中国武侠小说的历史承继理清了渊源,而且将著述的重心放在前辈学者重视不足的文献辑佚上[2]。他遍阅典籍,系统整理了中国武侠文化中与武侠小说相关的神话、史传、谣谚、笔记,将散于各部的武侠研究文献置于武侠小说发展史的宏大结构中,并以朝代先后排列,按与武侠小说发展的关系加以分析,最终使得中国武侠小说的古代部分文献丰富而扎实,为未来更深入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史论结合新见迭出
《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一方面在“史”的角度注意文献的整理运用,另一方面,该书也十分注意从“论”的角度上,深入论述中国武侠小说历史流变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对之前学者已有结论的问题,《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并不盲目地接受或反驳,而是在掌握扎实文献证据的前提下重新审视,然后提出个人的见解。一言以蔽之,《史论》在理论研究角度的主要特色,一是注意新问题的发现和回答;二是重视老问题的审视和辨正。相对于其他题材的小说来说,武侠小说是小说研究中的新领域。随着研究的深入,研究者应注意发现和阐述初期未涉及的新问题,以此促进研究走向深入。在这一方面,《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表现出明显的“以问题带创新”的特色。在以往的武侠小说研究中,历史研究是取得成果较多的内容。其中包括了《中国武侠小说史略》、《中国武侠小说史》、《中国武侠小说史》(古代部分)等六部专著,相关论文百余篇,一些侠文化史著中也有涉及武侠小说发展史的内容,如《中国侠文化史》、《中国游侠史》、《中国侠客史》等。但以往的武侠小说历史研究中,多数是就武侠小说文体确立后的历史研究加以论述,缺乏武侠小说历史发展脉络的探本溯源的考察。针对这一问题,宋巍大胆提出“前武侠小说时代”的研究观点,即成熟的武侠小说作品在怎样的文化环境内生成?小说以外的文学发展怎样影响了武侠小说的发展演变?通过分析先秦至唐前的侠文学,《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探讨了神话与武侠小说、诸子与武侠小说、史传与武侠小说、笔记与武侠小说的相互关系和彼此作用的具体过程。此外,《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还在具体研究中始终贯彻着问题意识,如第一章“上古神话与武侠小说”中,作者先后提出了“什么充当了武侠文化交流中的意识媒介”和“武侠小说为什么会出现叙事学上的‘无祖’形象”等问题。在提出一系列类似问题的过程中,《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重新设计了武侠小说研究的问题域,表现出试图为中国武侠小说历史研究寻找更符合历史演变真相的努力。正如伽达默尔所说:“柏拉图关于苏格拉底的描述提供给我们的最大启发之一就是,提出问题比回答问题还要困难——这与通常的看法完全相反。”[3]《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提出武侠小说渊源问题的意义正在于此。在《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一书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作者不但重视发现新问题,而且也格外注意对已有问题的再解答。如在唐代小说中的侠客形象作类型研究方面,前辈学者已有很多论述,如李剑国先生以为可分“蜀妇人型”等八个类型等。[4]但以往的研究,多是站在唐传奇的研究角度得出的结论,缺乏在系统的武侠小说研究语境中的考察。宋巍在肯定前辈学者提出的“道侠”、“女侠”说法的同时,进一步提出唐代侠客典型还存在“盗侠”和“隐侠”。这是对唐代豪侠传奇人物形象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像这样的修正和深掘,在《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中是处处可见的,如对唐代武侠小说内容描写和叙事结构的阐述、武侠小说史视野中的《水浒传》研究、明清时期短篇武侠小说成就的总结等问题,都可见出作者在深入研究后的细节上的理论推进。钱穆先生曾说:“大凡一家学术的地位和价值,全恃其在当时学术界上,能不能提出几许有力量的问题,或者与以解答。自然,在一时代学术创始的时候,那是学者的贡献,全在能提出问题;而在一时代学术到结束的时候,那时的学者的责任,全在把旧传的问题与以解答。[5]”《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始终秉持贯彻对于新问题的提出和旧问题的解答,这样的研究理路也是该书颇多创见的重要原因。
三、探源溯流体系完善
《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的特色之三,是为武侠小说研究构建了一个体系完善、脉络清晰的武侠小说发展史。早在武侠小说研究开展之初,学界已比较重视历史研究,并力图梳理出完整的武侠小说发展史脉络,如1986年由王海林先生撰写出版的《中国武侠小说史略》,1990年由罗立群先生撰写的《中国武侠小说史》等著作,都属于这方面研究的早期代表成果。但限于学术草创的客观情况,这些著作还存在颇多不完善之处。宋巍吸收前人已取得的学术成果,结合个人多年研究心得,系统地将上古至清中期的古典武侠小说发展过程以史的形式加以论述。从为武侠小说作史的角度看,《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取得了突出的成果。《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在作史方面的成果,一方面体现在其结构宏大完整上。在此之前,同类著作多从唐代武侠小说开始,对唐前武侠小说发展往往一笔带过,笼统论之。这样的“半途着笔”虽然可集中论述重点时期,但却失去了“历史”的意义。《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则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将历史的宏大叙事和科学研究的小心求证结合,从而梳理出从第一历史阶段——武侠,到第二历史阶段——武侠文学,直至第三历史阶段——武侠小说类型确立的全过程。宋巍在第一章“上古神话与武侠小说”中明确指出,“中国古典武侠小说从小说学的角度有两个源头:一个是由《山海经》、《淮南子》等神话著作构成的奇幻源头,另一个是由《左传》、《史记》等历史著作构成的现实源头。”[2]作者极富创见性地论述了神话之源和史传之源在接受意识层面和小说叙事层面对武侠小说产生的影响,清晰阐述了中国武侠小说的文化源流。作者指出在武侠小说和武侠文学产生以前,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就存在武侠文化,其影响直到当今。第二章“秦汉文学与武侠小说”,从武侠小说本体研究出发,分析以史传散文和诸子散文为主要形式构成的武侠文学如何影响了后来的武侠小说。作者认为秦汉文学是中国武侠小说发生的文学语境。先秦时期是中国侠客活动的黄金时代,在五百年的纷乱中,侠客慷慨悲歌、舍生取义感动了历史的记述者,他们笔下的侠客事迹成为后世武侠小说的绝好素材。两汉武侠题材在中古古典武侠小说中是比较少见的,但这并不能说两汉武侠对中国古典武侠小说没有影响,两汉武侠身上所具有的那种不同于上古神话英雄和先秦刺客的“豪侠”气息,是后来中国武侠小说中的草莽英雄所具有的江湖气息的早期历史源泉。从第三章“魏晋南北朝武侠小说”到第六章“明清时期的武侠小说”,作者以朝代先后为序,系统地论述了中国武侠小说文体确立后的历史演进。通过如上的结构安排,《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突破上古秦汉文学与武侠小说的传统历史盲区,重新诠释了武侠小说从文化到类型的历史全过程。《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作史方面的成果,另一方面体现在线索清晰上。读完《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我们不难发现作者在梳理武侠小说发展史的过程中始终以审美风格、文学主题、人物形象和叙事艺术贯穿全书。以此为纲,作者将形式各异的武侠小说整合在一个文学史的大系统中。在“上古神话与武侠小说”部分,作者从文化接受角度论述了神话中的“死亡主题”、“复仇主题”和“兵器崇拜主题”,比较了神话与武侠小说两者之间类似的叙事结构和叙事环境。在“秦汉文学与武侠小说”部分,作者突出了“越女剑母题”、《游侠列传》在叙事和人物上对后来武侠小说的影响。在“魏晋南北朝武侠小说”部分,则系统地提出了武侠小说“好奇通俗”的审美风格的初步确立和“夺宝-复仇”、“行侠”、“成长”三大叙事主题的渐次成熟。在“唐代武侠小说”中,《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重点论述了此时期武侠小说在“人物塑造”、“叙事内容”、“叙事结构”上的突破。在“宋元时期的武侠小说”中,《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对比了文言武侠小说和白话武侠小说的盛衰,揭示出武侠小说走向审美通俗化的历史趋势以及在通俗化过程中出现的“发迹变泰”主题和市井豪侠形象。在“明清时期的武侠小说”部分,《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以《水浒传》为例,深入剖析了武侠小说在叙事主题、叙事环境和人物塑造上的新变化,即主题由行侠仗义走向替天行道,环境上由映照彼岸世界到描写地下社会,人物上由表现任侠使气到追求子女饮食。可以说,通观《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我们可以清晰地把握武侠小说的文学发展脉络,也因此体会到了武侠小说由雅入俗,终至雅俗共赏的审美意识流变。
在我们肯定《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的成就与特色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该书对武侠小说研究的一些薄弱之处的解决还不能说完善。如武侠小说历史演变中各种文体的相互关系及影响、古典武侠小说与新武侠小说的流变关系等等。对于文史以外的社科文献的更广泛研读,也是《中国古典武侠小说史论》作者目前做得不足的。
丝丝缠足月归高,瑶池傍影,朱颜美人笑。后逐华裳容颜老,倾城所笑成枯寥,望得堇色当年好,泪落残衫所迹消,街寒妇人笑,街旁行人,妇人泪尽行人嘲。
我写一首《蝶恋花》的景象,是古时的女子所处的玩物地位。而缠足,这种风俗,便在其中具有很强的说明性。男人喜欢女子的纤纤姿态,于是隋汤帝的某位妃子“别出心裁”地用布强行阻止脚的发育,使之脱臼变形,如此走起路来即有“弱柳扶风”的样子。
于是这缠足,便在民间流传**。母亲为了女儿的未来,能够攀上大户,只得狠心为其缠足。孩子的哭声,母亲含泪的抚慰,一时间流满了整个国土。虽然如此,但这种恶习却从未消停过。
难道女子生存的意义,就在于成为男人闲暇的玩物?固然不是如此。古有武则天**皇位,花木兰替父从军,都体现出女子柔弱之外的刚强。可这些例子毕竟只在少数。
而形成女子即玩物这种观念的原因,便在于女人自我贬低,自认是弱者,才会到那男**妾成群不为过,女子不守贞操则该死的场面。女人们想尽方法讨好男人,只是为了可以生存。而自己却不能读书,不能像男人一样从事商业,养活自己。甚至一度被称作是“红颜祸水”。**之事亦有,先有妹喜亡夏,后有妲己亡商。但在古人口中骂的'却只是女子,怎曾未想过这些国王都是些残暴庸碌的*?
论语中有:“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一语泼尽世代女子。而如今,破除了封建,破除了缠足,曾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子,亦在时代变迁中有了尊严。这便是解释为何古代女子如此当人玩物的原因,因为她们不曾维护自己,不曾承认自己,自居弱者的位子,才会被时代的尘埃所埋没。
一篇写罢,只有再度翻开一本本积满灰的书时,才能再回首那些历史尘埃中那些被污秽湮没的红颜,体会她们那种存在于封建时代的哀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