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是八十年代提出的一个新概念。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第一次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什么?这里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可持续发展论文【最新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起源于一系列的国际性文件。1972年《斯德歌尔摩人类环境宣言》序言中强调了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性,并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这被认定为可持续发展概念的雏形。此后,联合国开始逐步关注和推广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并在《布兰特报告》中首次定义可持续发展,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迄今为止被广泛接纳及援引。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的21项原则被认为是进步的造法举措(progressive law-making),是意图将可持续发展概念提升至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规范的有益尝试,并被认为是对正在形成的全球环境法原则的有力支持。 此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开始被纳入国际贸易协定和国际投资协定中。
由此可见,可持续发展源自不具有国际法强制约束力的文件,最初并不是一项法律概念或术语,而仅仅是一项人类普遍追求的目标,然而,国际争议解决机制对可持续发展的援引及应用使其脱离了其软法属性而逐渐成为具有法律规范属性的概念。
二、争议解决中的可持续发展:法律概念
国际法院在Gab kovo-Nagymaros一案中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一概念进行援引以协调发展权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利益冲突。此案中可持续发展既有实质意义也具有程序意义:在实质层面,可持续发展要求实现双方的利益平衡,此案中具体指合理分流,而在程序层面则是指双方需重新审视大坝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并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自行商议解决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际法院将可持续发展认定为一项概念,但当在论证可持续发展应被纳入裁判因素时则称:近20年的文件中出现了些许新的规范和标准。在国家开展新的活动或是持续至今的先前活动中,该等规范应是被考量的内容,该等标准也应被予以重视。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需要充分体现在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中。 上述论证表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一项国际法规范或标准,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虽然国际法院绕过了可持续发展的定性问题,但首次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加以援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在争端解决中,WTO上诉机构为可持续发展概念在条约中的适用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在US-Shrimp案中,WTO上诉机构明确指出,1994年成立世贸组织的《马拉喀什协定》的序言中写道各成员国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国家及国际政策目标的重要性和合法性,因此,这表明各国在进行成立世贸组织的谈判中已承认对世界资源的使用应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上诉机构进一步指出,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条约解释的规定,在解释GATT1994条款时应注意参照条约之目的及宗旨。 在此案中可持续发展被认定为各成员国在签订条约时所共同认可的目标之一,并以条约解释的方式扩大了GATT 第20条(g)项的适用范围,进而赋予了美国相关国内法一种域外效力。因此,有学者认为可持续发展概念具有部分法律规范的属性,在实体方面具有扩大第20条(g)项管辖范围的作用,而在程序方面则预示着可能赋予一国先进的环境保护规范一定的域外效力。 不过随后WTO的贸易环境委员会则表示其并不赞同通过赋予先进国内环境保护规范域外效力的方式来推动可持续发展,而是建议各国应积极推进国际环境条约的制定及签署已解决环境争端。
综上所述,可持续发展虽被国际法院和WTO上诉机构称为概念或目标,但其具有一定的法律规范属性,特别是其在条约解释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在Gab kovo-Nagymaros中国际法院之所以援引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因双方在1977年签订的合作建立堰坝条约中明确规定条约项下的行为不得违反保护自然的义务, 而在US-Shrimp案中上诉机构适用可持续发展也可追溯到《马拉喀什协定》的序言中,由此可见,条约中对环境保护义务的认知是争议解决中裁判机构得以援引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因此,可持续发展须结合具体条款才具有明确的规范属性。
一、可持续发展的特征和条件
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使用范围相当广泛并且具有自然、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属性的概念。截至1997年,其定义据说多达近百种。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1991年,国际生态学联合会和国际生物科学联合会共同举行的可持续发展专题研讨会上,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保护和加强环境系统的生产和更新能力”。同年,由世界自然保护同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共同发表的《保护地球:可持续生存战略》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在生存于不超出维持生态系统承载能力之情况下,改善人类的生活品质。”
中外发展的历史和现实表明,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多方面的条件。其中主要是:(1)经济资源条件。经济资源是发展的基础和要素,可持续发展是由经济资源可持续供给所支撑的发展。只有当经济资源持续供给在总量、结构、时间和空间上能够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这里的经济资源供给,应当包括人造资源、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供给,不仅要求三大资源各自都能持续供给,而且要求三大资源供给之间能相互配合、补充和促进。(2)经济体制条件。不同的经济体制,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不同的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实践已告诉我们,古典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都不适于可持续发展。这是因为,无论是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还是完全由计划配置资源,都未能实现资源开发和配置的持续高效率。比较言之,以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相结合为特征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对有利于资源开发和配置上的宏-微观均衡和远-近期协调,更有可能满足持续高效率地开发和配置资源的条件。(3)社会环境条件。可持续发展需要有一个安定、和平的社会环境。中外历史上,因动乱、剧变、战争等而中断发展甚至倒退的事例,并不鲜见。所以,缓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缩小贫富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加强国际合作,以实现和保持社会公平和稳定,对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4)法制条件。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将人类社会中一切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行为普及化和永续化,需要将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资源条件、经济体制条件和社会环境条件长期保持和不断完善。这些都有赖于法制的保障。只有通过法律手段,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规则才能够转化为全体社会成员自觉或被迫遵循的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秩序才能够广泛和长期存在。正因为如此,《中国21世纪议程》中设置有《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立法与实施》专章,并且在其第一批优先项目计划中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定和实施》列为62个项目中的首位项目。
二、可持续发展立法中的“人”
任何法律都以人作为规范的对象,即规范人的行为和关系。因而,立法者在立法前必然对所要规范的人作出假设,再基于假设的人设计制度和制定法律规范。假设的人一旦为制度和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肯定,就转化人的法定模式,要求现实的人依此模式实施行为和发生关系。所以,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人作出假设,是可持续发展立法的深层理论和哲学基础。
立法史昭示,传统民商法是以经济人为规范对象的法律。所谓经济人,通俗地说,就是会计算、有创造性、追求自身利益(或者说利润)最大化的人。其中暗含了自私自利为人的理性中应有之义的假设。自1876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面世以来,经济学理论虽几经变迁,但迄今为止,经济人的假设仍然是现代经济学中不可动摇的“公设”。民商法正因为以此假设为基础而属于私法。按照经济人假设,每个人都能通过成本-收益比较或依趋利避害原则,对其面临的一切机会和目标以及实现目标之手段进行优化选择。这样,在经济活动中,经济人所追求的唯一目标是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换言之,经济人主观上既不考虑社会利益,也不考虑自身非经济利益。既然经济人连同一代人组成的社会的利益都不考虑,(注:章铮先生1995年的观点,参见王军:《可持续发展》,中国发展出版社1997年版,第51~52页。)就更谈不上考虑子孙后代的 利益。可见,经济人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历史进入现代,社会法和经济法作为对民商法的超越和弥补而诞生于市场经济国家,这是以社会人假设为哲学基础的法律,亦即强调社会本位的法律。所谓社会人,简言之,就是负有社会责任的人,即以追求社会公平、社会安全、社会稳定、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目标的实现为责任的人。法律由承认经济人转变为要求社会人,是国家在社会问题日趋严重的背景下所必然作出的立法选择。因为单纯的经济人只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而不顾及甚至损害社会利益,导致经济危机、社会动荡、道德沦丧等诸多社会公害。为诊治“社会病”,实现社会目标,社会法和经济法以社会人作为法定模式来规范现实的人,要求现实的人追求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协调平衡。但是,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看,社会人假设也存在不足。因为这里的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本位观念只涵盖当代人利益,而未涵盖后代人利益。
由于自然资源在可持续发展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经济学领域在可持续发展观念的作用下,于20世纪60年代以来兴起了一门新学科,即以研究自然资源代际配置为特色的资源经济学。它认为,后代人拥有独立于、不同于当代人的利益,并且后代人利益重于、至少不低于当代人利益,因而人类对后代人福利负有道义责任,自然资源应当依此准则进行代际配置。于是,当代经济哲学理论提出了生态人假设。所谓生态人,就是顺应生态发展规律,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存的人。人类生态有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和生命生态三种存在形式,所以,生态人假设中具有人与人之间关系、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当代与后代之间关系的丰富内涵。在当代立法中,尤其是在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能源法、农业法等立法中,开始接受生态人假设。
上述可见,从经济人到社会人再到生态人,反映了人类的进步,其本身就是一个可持续发展过程。关于人的三种假设,对于可持续发展都分别在不同程度上有其合理性。经济人引导人们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有利于社会财富增加,为可持续发展创造物质基础;社会人引导人们追求社会目标,有利于提高社会安全、社会福利、社会公平的程度和水平,以及增加人力资源的供给,为可持续发展创造社会环境;生态人引导人们珍惜生态、爱护自然,有利于自然资源的节约、有效和合理使用,为可持续发展创造自然资源供给条件。同时还应当看到,社会人、生态人较之经济人,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更吻合。因此,可持续发展立法中的人,应当是经济人、社会人、生态人相结合的人,其中,社会人和生态人的地位应当优于经济人,但经济人在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应当比在发达国家的地位更重要。
三、可持续发展立法中的政府
政府最初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而面世,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又先后成为经济调节中心和社会协调中心,从而具有政治、经济和社会三重职能。无论哪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还是整个世界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近现代各国的政府,在一定意义上可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夜警式政府、干预式政府和统管式政府。这三种类型的政府对发展都有其积极作用,在一定时期甚至还起过巨大的积极作用。但对于可持续发展而言,夜警式政府和统管式政府的局限性大于干预式政府。夜警式政府,即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的不干预私人经济活动的政府。它对市场主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完全让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调节经济。这虽然有利于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对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但不利于发展的整体性、综合性、协调性和长远性,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换言之,它只能给经济人发挥其能量提供条件,但无法使市场主体担当社会人、生态人的角色。这是因为,经济人与市场主体有天然的同质性,市场主体能自发地成为经济人,也就是说,经济人是市场主体固有的、内生的品格;而社会人和生态人与市场主体具有“异体排斥性”(借用生物学、医学上的概念),对于市场主体来说,社会人和生态人是外加的身份,有的是由于外部强制而被迫接受的,有的是由于内在理性升华而自觉接受的。政府对市场主体完全自由放任,市场主体既不可能自发地成为社会人和生态人,也少有被迫或自觉接受社会人和生态人身份的机会。所以,对可持续发展来说,夜警式政府并非理想的政府。
统管式政府,即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中的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高度集权的指令性计划管理的政府。它能够统一组织整个国家的发展,能够动员和集中全社会力量投入某一时期或局部的发展,能够在一定条件下直接控制宏观发展的方向、目标和速度。但是,它抑制甚至窒息了微观经济主体对自身发展的欲望和能动性,使微观经济主体无法具备经济人的活力和功能。于是,宏观发展由于没有微观发展原动力的支撑而难以持续。并且,任何政府都难免有非理性的一面,如果发展中的一切都取决于政府,使整个国家的发展面临巨大的风险。政府决策一旦失误,发展所遭受的损害就难以估量。实践表明,统管式政府也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想政府。
干预式政府,即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对经济进行适度干预的政府。相对而言,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理想的政府。这是因为:(1)它是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对经济进行干预,给固有经济人品格的市场主体保留了广阔的舞台,这就使宏观发展有微观发展的原动力作支撑。(2)它可以对市场主体的利益和行为进行干预,给市场主体外加社会人和生态人的身份,这样,实现经济人与社会人和生态人的有机结合就具备了现实可能性。(3)它能够运用宏观调控手段,驾驭一个国家的整体发展、综合发展、协调发展和长远发展,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发展中的结构失衡、短期行为和波动现象,并且还能够运用投资、财政等手段,动员和集中经济资源来实现必要的突击性或赶超性发展目标。
所以,可持续发展立法中应当以干预式政府作为首选模式,即在立法中按照干预式政府的模式,来设计政府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
当然也应当承认,并非干预式政府就一定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实践中,干预式政府也会实施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政府行为。这里的关键是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要适当,即干预的目标、范围、重点、力度和方法要适当。所以,在立法中还应当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设计政府行为。为了使政府行为能够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现规范化,立法中应当注重下述问题:
第一、政府目标。实践中,政府一贯重视政治目标和经济目标,而社会目标和生态目标总处于从属地位,总难免被忽视、排挤和冲击。在经济目标中,备受垂青的总是反映经济增长数量和速度的目标,与经济增长质量相关的目标则往往受冷落。在各种目标中,近期目标一般有人关心,而远期目标大多无人问津。为此,凡是对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联系紧密的目标,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在立法中应当受到特别重视。例如,社会目标、生态目标比经济目标,经济增长质量目标比经济增长数量和速度目标,远期目标比近期目标,地位应当更重要。当前者与后者冲突时,应当后者优先,对前者应当同后者一样实 行政府目标责任制。
第二、政府决策科学化。为防止和减少政府决策失误给可持续发展造成损害,我们应当以立法形式建立民主决策制、专家决策制、决策失误责任制等一系列能保障政府决策科学化的制度。其中,专家决策制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决策科学化的关键性措施,它要求政府吸收专家参与决策,重视专家意见在决策中的份量,把专家论证作为形成决策的一个必经环节。值得注意的是,专家是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身份,有专家身份者离开专家岗位而进入领导岗位后,在其原专业领域内只可说不是外行而不宜再说是专家,由其决策仍有必要吸收专家参与。因而,选拔专家进入领导岗位并不能等同和取代专家参与决策。
第三、政府廉政建设。政府廉政与否,同可持续发展既有直接关系也有间接关系。廉政和腐败,事关政府决策能否科学和能否有效实施,腐败会导致政府决策错误和降低政府决策效力。腐败还会带来法制遭破坏、社会不公平、政局不稳、社会动乱、道德沦丧等社会后果。这些都有害于可持续发展。所以加强廉政建设,消除和防止腐败,可以为政府充分发挥其对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创造条件。
四、可持续发展立法中的公平和效率
公平和效率一直是立法的两大价值取向,各国立法无一不以追求公平和效率并协调二者关系为宗旨,但一般都只限于当代的时空范围内。可持续发展立法则要求突破当代时空范围,在代际时空范围内追求公平和效率并协调二者关系。所以,面对可持续发展的挑战,应当对公平和效率以及二者关系作新的理解。
(一)可持续发展与公平
法学界一般认为,公平意味着机会均等、平等竞争,主张每一个人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地角逐,自由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能力以获得利益。这种公平观念只是当代人的公平。公平是可持续发展的本性和条件之一,发展失去公平性也就失去可持续性,在一定意义上,可持续发展的精髓是资源和利益,在当代人群之间以及代际人群之间的公平合理的分配。具体而言,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公平,包含两层涵义:一是当代公平即同代人之间的横向公平。要求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要求和较好生活愿望,赋予每个人公平的发展权,把消灭贫困作为特别优先问题来考虑。二是代际公平即世代人之间的纵向公平。它要求本代人不能因自己的发展和需求而损害人类世世代代满足需求的根本-自然资源与环境,要求给世世代代以公平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总之,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公平理念是本代公平与代际公平的有机契合。从伦理上讲,未来各代人应与当代人有同样的权利提出对资源与环境的需求。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求当代人在考虑自己需求与消费的同时,也对未来隔代人的需求与消费负起历史的和道义的责任。因为同后代人相比较,当代人在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处于类似于垄断的无竞争的主宰地位,代际公平则要求任何一代人都不能处于支配地位,即各代人都应有同样多的选择发展的机会和权利。这就要求通过立法合理配置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重新清理和消除导致当代不公平和代际不公平的制度因素和立法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发展上的不公平,又称时间生态序不公平。其主要表现是:(1)过去活动对现在影响的不公平。历史活动给一些地区带来的是富饶和繁荣,而给另一些地区留下的却是贫瘠和萧条,不同地区在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竞赛中,起跑线有很大差距。(2)现在活动对将来影响的不公平。如有些地区大规模的、不合理的开发活动留给后代的是资源缺乏和环境污染,而另一些地区的适度开发和认真保护留给后代的则是永续的资源和优质的环境。
地域发展上的不公平,包括区域生态和地区发展不平衡。其主要表现是:一些地区或资源优越或占有天时地利,而另一些地区却产品少、废物多、产值低、污染重。所有这些区域发展上的不公平,使得不同区域在可持续发展成果的追求上出现很大差别。
社会制度上的不公平,包括体制、阶层、行业间的不公平及部门行业内部的不公平。其主要表现是:有些阶级、阶层、部门和行业的人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好的发展条件、特殊的政治经济权力和优厚的薪水及福利,而另一些阶级、阶层和行业的人,社会地位较低,发展条件较差,政治经济等方面受到歧视和压抑,薪水少、福利差;有些大型企业、垄断企业、政企合一企业、特殊背景企业拥有多种发展特权,而一些小型企业、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却在发展上备受岐视和限制。
法律政策方面的不公平,包括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方面的不公平。其主表现是:制定政策不公平,特别是在价格政策、税收政策、优惠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劳动政策等方面;实施政策不公平,主要体现在对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富人和穷人、有权人和无权人等方面的差别较大;立法不公平,即法律规定本身就不合理、不公正、不平等;执法不公平,即在执法上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是因人、因地、因事、因情、因权、因钱而在执法时背离法律。
(二)可持续发展与效率
效率即投入与产出之比,也就是经济学上的费用—效益分析法。可持续发展理论对传统的费用—效益分析理论提出了质疑。资源配置在当代可能是有效的,如果涉及到资源的代际配置问题,则很可能使后代受损。因此,在缺少代际补偿可能性的前提下,费用—效益分析的逻辑是没有多少可信度的。诚如经济学家佩基指出的,后代很可能招回先辈之灵,质问他们的有什么权利做出这种决定,当听到的回答是“所有活着的人进行了表决,决定按我们自己的时间偏好去办”时,后代们几乎是不会感到满意的。(注:转引自王军:《可持续发展》,中国发展出版社1997年版,第56~57页。)
在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学“高效性原则”的冲击下,对传统的效益(率)原则必须重新评估、修正。根据高效性法则,可持续发展追求的是高效率(高效益),强调综合效益(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总体效益(间接和直接效益、局部和整体效益、眼前和长远效益、当代和后代效益的统一)和最佳效益(速度和效益、数量和质量、先进性和可行性的统一)。其实,我国在经济法制建设领域,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方面,都一直存在着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眼前效益与长远效益、局部效益与整体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和环境效益、人的价值和环境的价值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与传统的不可持续发展模式相适应,我国法律在某些方面加以保护的只是眼前的、局部的和直接的利益,或单项的、非综合性的效益。
为了指导和要求人们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去理解和追求效率,立法上的当务之急,是设计出一套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费用—效益分析规范,尤其是规定哪些因素应当列入费用。例如,分析工业效益时,费用中应当列入农业由于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而对工业的贡献,工业生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治理成本和资源破坏及其补偿成本;分析经济部门效益时,费用中应当列入非经济部门(文教、卫生等)因提供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公益服务等对经济部门的贡献,经济部门的活动和产品所导致的社会问题及其社会管理和协调成本。对于这种新的费用—效益分析规范,立法中还应恰当地赋予其法律约束力,明确其与传统的费用—效益分析规范的关系,特别是在宏观决策、调节和监督过程中,不仅要依据按传统的费用—效益分析规范得出的当代效益结论,而且还要依据或参考按新的费用—效益分析规范得出的代际效益结论。当这两种结论有冲突时,应当按照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来取舍。如果不得不暂时偏重当代效益,则应当要求受益者和政府承担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是硬道理,急于追求当代效益和赶超目标,就难免损及后代效益。为此,凡当代能补救的就应当及时补救;当代不能补救的,就应当为后代补救准备条件,如进行超前性技术开发和研究,当代财富分配中为后代预留财富, 等等,这样就可以实现代际效率和公平的协调。
五、可持续发展立法中的重点
可持续发展是立法的一种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整个法律体系都要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在此意义上,并不存在专门的可持续发展立法。但是,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在以往立法中较少体现,有的法律部门或法律制度中甚至根本没有考虑。因而,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行立法,是一种新的立法思路和专门的立法工作。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要探讨和明确可持续发展立法的重点。
(一)可持续发展立法的重点工作
根据《中国21世纪议程》所规定的可持续发展行动方案和我国可持续发展立法的现状,现阶段应当作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以可持续发展为标准,重新审视和评估现行立法。近十几年来,我国逐步加强了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立法,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例如,在学者们所公认和探讨的民商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中,都未列入可持续发展原则,这表明可持续发展精神未能溶于立法的指导思想;又如,可持续发展立法仅较多见诸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少数领域,而在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领域,鲜见体现可持续发展精神的法律规范。所以,应当以是否有利于可持续发展为价值判断标准,对现行立法进行重新检讨,查明在与可持续发展直接相关的立法中有哪些遗漏或不明确之处,在与可持续发展间接相关的立法中有哪些与可持续发展不配套或冲突之处。
2.设计可持续发展法律体系,制定可持续发展立法规划。可持续发展立法是一项涉及面广泛、时间跨度长远的工作。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近期赶超性发展与远期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和生态发展,都显得同等重要,这就加大了可持续发展立法工作的难度。为此,首先应当设计出中国可持续发展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指明与可持续发展直接相关和间接相关的法律制度各应当有哪些,指明可持续发展法律体系与民商法体系、行政法体系、经济法体系和社会法体系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还应当按照《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的在2000年前后初步建立起可持续法律体系的目标,制定立法规划,其中应当依时间顺序、急缓顺序、逻辑顺序、重要程序顺序和难易程序顺序列出需要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拟定具体的措施和条件。
3.国内立法与国际立法和惯例接轨,履行中国对全球可持续发展所承担的国际义务。《中国21世纪议程》是我国对国际社会就可持续发展所作出的重大承诺,我国还加入了有关可持续发展的多项国际公约。所以可持续发展的国内立法,尤其是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技术规则和标准,需要尽快与国际立法和惯例接轨,将中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所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具体落实和展开在有关法律和政策之中。
(二)可持续发展立法的重点法域
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特征和条件,为给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在构建完整的可持续发展法律体系的同时,应当以下述几个法域作为立法重点。
1.自然资源法,在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载体的地球上,自然资源的稀缺和递减,成了发展的永恒性“瓶颈”。如何解决自然资源的可持续供给难题,一直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和首要性问题。我国作为一个人均自然资源量低水平的发展中大国,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资源障碍更为突出。所以,加强可持续发展立法,首先就是要加强以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为主题的自然资源立法。其中包括土地资源法、矿产资源法、植物资源法、野生动物资源法、海洋资源法、能源法、农业法、环境保护法等内容。
2.人力资源法。在由人造资源、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构成的资源供给系统中,以技能和知识为内容的人力资源所处的地位,呈现愈来愈重要的趋势。人力资源存量不像自然资源存量那样具有递减性,而是具有可递增性。大量的经验和研究表明,人力资源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其他资源,并且一直在提高。不仅如此,人力资源使用得当,还能够节约自然资源,甚至还可以成为增强自然资源再生能力、开发新自然资源的条件。我国作为一个人力资源数量多(即人口多)但质量低(即劳动力素质低)的发展中国家,增加和优化人力资源供给,是实现赶超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一条根本性途径。所以,在可持续发展立法中,应当特别重视以人力资源的开发、配置、保护和管理为主题的人力资源立法。其中包括计划生育法、教育法、卫生法、科学技术法、文化法、体育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内容。
关键词: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可持续发展水利
发展是人类追求的永恒主题,但是,目前人类丰富的物质生活和经济水平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资源迅速耗竭和环境恶化的基础上。在保护环境及合理利用资源的前提下发展经济是当今世界追求的目标,可持续发展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和唯一途径。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人类有追求健康而富有生活的权利,但这些权利的实现必须坚持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是凭借技术和投资,采取耗竭资源,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方式来实现,同时,当代人不能只为了追求今世的发展,而剥夺后代人本应享有的发展的机会。可持续发展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甚至是某一个单位,水利行业也不例外。
1.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无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生活离不开水的供给和保障。水利包含着水资源开发利用、除害、节约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等许多内容。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位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但是,目前我国在水资源的利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时空分布不均匀,利用粗放。目前全国的总供水量,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我国的水资源利用大多是粗放型,不注重节水,浪费严重。到下个世纪中叶,我国人口将接近16亿,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达到和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对水的需求将进一步提高,供需矛盾将更为突出。第二,洪涝、干旱灾害频繁。我国洪涝灾害十分频繁,几乎每年都发生,加之水利工程及城市、乡村的防洪标准普遍偏低,灾害损失十分严重。干旱灾害也经常发生,今后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一次灾害的直接损失将不断加大。第三,耕地中有效灌溉面积少,灌溉技术落后,管理粗放,水的利用率较低。第四,我国现有水利工程有相当一部分工程质量不高,设计标准偏低,一些水利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大中型灌区工程配套不齐,致使工程效益衰减,有的工程甚至报废。第五,水污染十分严重,水环境问题突出。
因此,只有确保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利用,才能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只有确保水利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保障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水利可持续发展既是我国总体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21世纪的中国,经济和社会能否顺利实现可持续发展,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水资源能否可持续利用。水利的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很多方面,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工程的运用与管理、水利的投资与建设、人才的开发与使用、水土保持、防洪除涝、体制与机制、科教与法规等。其中,水土保持是水利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中国水土流失的现状
中国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56万km2,其中受水力侵蚀的水土流失面积165万km2,受风力侵蚀的水土流失面积191万km2,在水蚀和风蚀面积中有26万km2的水土流失面积为水蚀、风蚀交错区。调查表明,全国水土流失面广、量大,不论山区、丘陵区、风沙区还是农村、城市、沿海地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问题。以三峡库区为例,库区总面积约为5万km2,涉及重庆、湖北两省市的19个区(县、市),其中重庆为16个区(县、市),总面积为4.6万km2。库区重庆部分水土流失面积为3.06万km2,年土壤侵蚀模数为3751t/万km2年侵蚀量为11481万t。
3.水土流失对水利的危害
3.1枯水季节水量减少,容易发生涝灾
水土流失的首要后果是使枯水季节水量减少,严重的是水源枯竭,河道断流,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使土壤蓄水量减少。土壤颗粒间的空隙占土壤总体积的30~50%,空隙是水份存在的空间,是涵养水源的关键,由于土壤随水而去,贮水空间就随之丧失,土壤的蓄水量也因此减少,从水文角度讲,增强了径流的年内变化,使洪水季节水更多,枯水季节水更少。第二,水土流失使得梯田、水塘、水凼、水库、湖泊、河道等发生淤积,蓄水容积减小,蓄水量也相应减少,也同样使汛期水更多,枯季水更少。因此,水土流失容易造成涝灾。
3.2增加地表径流,加剧洪水泛滥
水土流失使枯水季节水量减少,但在洪水季节恰恰相反。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植被大部分遭到了破坏,同时,山区更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当暴雨发生时,由于地面坡度大,植被不够,坡面截流能力较差,土壤表层涵水能力低,使得降雨强度远远大于土壤入渗速度,雨水来不及入渗,迅速大量产流,瞬时形成山洪,洪水过程与暴雨过程相似,陡涨陡落,历时短暂,凶猛的洪水夹杂泥沙倾泻而下,使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
3.3造成河库淤塞,降低水利工程的效益
由于表层土壤,在水力的侵蚀下,大量泥沙随地表径流流向塘库、江河,一方面淤积的泥沙减少了库容,削弱了水库的防洪能力,减少水库的使用寿命,严重时易造成漫坝、垮坝等灾害,另一方面造成沟渠江河河床拾高,严重影响行洪能力,致使洪水宣泄不畅,水位上涨,因此经常出现10年一遇的流量20年一遇的水位现象。
3.4容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由于植被破坏、径流改变,土壤乃至地质结构受到影响,一遇暴雨,极易形成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山洪灾害。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除了冲毁房屋、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外,也将破坏农田、水塘、水凼、水库等水利设施,严重的还会影响航运,使河道断流。
3.5水环境质量下降
由于洪水增大,发生次数增加,表层土壤以泥沙形式进入水体,水体中含沙量增加,增加了水的浊度。同时,流失的土壤中含有大量的有机质及残存的农药、肥料等物质,这些物质随土壤一起进入水体,使水体的面源污染加大。水土流失越严重,进入水体的污染物就越多,水污染越严重;如前所述,水土流失使水库、湖泊、河道等发生淤积,同时,枯水季节水量减少,因此,造成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下降,水环境容量减少,水污染速度加快。
4.水土保持在水利中的作用
水土流失危害十分严重,影响水资源的利用,在某种程度上讲,是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遏制水土流失,实施水土保持,是当前唯一选择,尤其是在一些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如三峡库区。水土保持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科学技术。具体说来,水土保持在水利中的作用主要有:(1)减少洪涝灾害的发生。水土保持可以维持或增加土壤的入渗量,一些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如梯田、水凼、水库等)还可以拦蓄径流,一方面在汛期可以削减洪峰,提高防洪能力,另一方面,在枯水季节可以补充径流,减少径流的年际变化。(2)水土保持可以减少水土流失量,很多水土保持设施(如水平梯田、小山塘、排灌沟渠等)还可以拦泥拽沙,增加塘库蓄水,提高水利工程的效益,减少水库、湖泊、河道等的淤积,延长水库的使用寿命。(3)水土保持可以减少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从而也降低了滑坡、泥石流对水利工程损坏率。(4)水土保持可以提高水环境的质量。
5.结论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的必由之路,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其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水土流失对水利的危害十分严重,水土保持是水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土保持在水利可持续发展中作用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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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发展正成为世界经济新的推动力量。中国是一个快速发展中的大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与实现,不仅是中国自身发展的唯一正确模式,而且将是对整个世界的巨大贡献。因此,对中国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一、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
可持续发展是指在不损害未来时展且满足其发展要求资源基础的条件下的发展。也就是说经济的发展不能导致自然资源基础的退化,不损害再生性资源的再生能力,非再生资源获得替代资源的补充,环境得到保持,从而保证社会有长远持续的发展。当前我国可持续面临的问题:
1、人口与资源问题。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矛盾加剧。具体体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两大战略性难题:一是人均资源要素占有率低,而人口多、就业压力大;二是人均资源要素占有率低,而现有生产方式粗放、资源消耗大。两大难题有一个“交集”,就是资源紧张。经济快速增长的需求与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可以说,资源已经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资源禀赋较差,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维系人们基本生存的水和耕地,人均拥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和1/3,森林资源为1/5.45种主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50%。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铜和铝等重要矿产资源人均储量,分别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1%、4.5%、79%、42%、18%、7.3%。一方面是人均资源要素占有率低,而另一方面我国的经济增长则基本上处于粗放型状态,存在着“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问题,经济增长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很大。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消耗大量自然资源实现的,科技贡献率很低。2003年我国实现GDP,按现行汇率计算为1.4万亿美元,约占全世界GDP的4%,但为此消耗的各类资源估算为50亿吨。其中,原油2.52亿吨、原煤15.79亿吨、铁矿石3亿吨、钢材2.71亿吨、氧化铝1168万吨、水泥8.36亿吨,分别约为世界消费量的7.4%、31%、30%、27%、25%、40%。我国每创造1美元国民生产值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4.3倍,德国和法国的7.7倍,日本的11.5倍。
此外,我国生活方式中存在的高消费和浪费型消费也造成自然资源的巨大浪费。长期以来,在自然资源无限的观念影响下,我们的资源节约意识十分淡薄,在资源使用上大手大脚。而另一方面,中国的发展越来越多地进口、消耗国外的资源,资源的对外依存度越来越大。2003年我国约50%的铁矿石和氧化铝、60%的铜资源、34%的原油依靠进口。严峻的事实应使我们清醒认识到:缓解资源“瓶颈”已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
2、环境问题。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发生在两个层面。一是上游层面,即生态环境为人类提供各种天然资源,人类依赖这些天然资源生存并进行各种生产活动;二是下游层面,即生态环境为人类提供吸收及处理废物的服务,使这些废物对人类的危害降到一个较低的程度。在人口较少及工业生产不甚发达的工业革命前,人类与生态环境以上两个层面的联系比较紧密。但是,随着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急剧膨胀,人类与生态环境的上述两个层面的联系逐渐遭到破坏。由于人口压力大,技术、经济实力不强,对环保的投入不足等原因,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致使非再生性资源呈绝对减少趋势,环境污染不断加剧。在全国600多座城市中,大气质量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的不足1%;全国每年排放污水360亿吨,其中30%的工业废水和90%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湖海。所有这些,不仅使得经济发展内在质量和整体素质的改进与提高滞后于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而且将增加对生态环境的压力,破坏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发展。
3、科学技术问题。科学技术源于生产、社会和科学实践活动,从而又创造世界和物质文明,将人类带入日新月异的现代文明世界。通过科学技术实践活动,在提高生产力水平和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也不断开发人类的智力,提高人类思维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和发展人类自身。我国目前面临科技供给不足、质量下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二、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结果,我国有一个具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到2050年我国整个国民经济中科技进步的贡献率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单位能量消耗和资源消耗所创造的价值在2000年基础上提高十五至二十倍。中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八十五岁;全国平均受教育年限在十四年以上;中国能有效克服人口、粮食、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社会公正等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确保中国的人口安全、食物安全、信息安全、经济安全、健康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安全。此外,还必须跨越三大“零增长”台阶,即争取到2030年人口数量和规模的“零增长”;大力提高人口素质并改善人口结构,争取到2040年资源和资源消耗的“零增长”;大力提高社会财富积累的能力,争取到2050年生态退化的“零增长”。同时,大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生存空间,全面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增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我国20多年来的改革和发展取得公认的成就。十几亿人温饱问题解决和初步达到小康,提供了新的发展起点。在新的发展阶段,提出了比温饱阶段更高的要求,过去那种全力以赴甚至不惜代价解决温饱问题的发展观念和政策,需要有相应的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过去那种植根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发展观念和政策,经济体制转轨初始阶段特殊条件下形成的某些发展观念和政策,需要有相应的调整。社会经济发展中实际存在的不全面、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也要求发展观念和政策有相应的调整。第一,注重农村发展和解决农民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第二,注重帮助落后地区,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第三,注重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第四,注重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第五,注重国内外市场的协调,在扩大对外开放中促进国内发展。
要在技术上努力寻求缓解资源“瓶颈”发展方式。依靠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切实改变粗放型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科技进步增长的贡献率,不应停留于一般的意义上谈,而应当明确把有关能源技术研发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重大的国家战略。一是加紧开发新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资源。二是注重资源再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三是大力发展节能降耗技术,节约现有资源,千方百计降低能耗。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缓解资源“瓶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资源的市场供求和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调节作用,促进各类资源消耗和开发主体的投资积极性,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更加自觉地节约资源,其前景是很广阔的。创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文明和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健全相应的法律,加强资源节约意识教育
由中国投资协会与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共同主办的“2011国际城市发展论坛”不久前在北京举行。本届论坛以“新能源、新科技、绿色城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总结新世纪以来世界城市和人类发展的经验,展望世界主流城市今后5~10年的发展规划。论坛的成功召开表明,当今世界,可持续发展理念已深入人心,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城市化与可持续发展这一主题倍受世界各国关注。城市化的迅速发展给各国经济注入巨大活力,但与此同时,也给环境资源带来多方面的压力和困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可持续发展、城市保护、资源节约方面制订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也投入巨大财力,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投资和利用国家之一。而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我国所面临的资源短缺等压力仍不断加大。随着新兴经济体的崛起,未来五年是中国以及世界主要发展中国家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关键五年。如何处理好城市化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全社会达到普遍共识,同时也需要借鉴国际上一些城市发展的经验和做法。
权威人士指出,从现阶段我国城市发展的基本状况和面临的共性问题看,城市可持续发展会有以下几种不同新城市产生。第一,中心城市或者是龙头城市。这些城市在全球、全国以及地区经济、世界经济的分工和竞争当中占有产业结构和价值链高端的城市。第二,低碳城市或者是节能城市。低碳城市是指全面采取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低碳经济模式和低碳生产方式的城市。第三,生态城市或者是绿色城市。生态城市就是要从系统的角度,生态学的原理来进行城市设计,建立高效、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人类环境。第四,创新城市或者是变革型城市。这部分城市是特殊的,对城市的发展有特殊的意义,这些城市是因创新、因变革而生的城市,是一类生气勃勃的新兴城市。创新城市主要是依靠科技、知识、人力、文化、体制等创新的要素来发展。第五,文化城市或者是人文城市。文化是城市之魂,特色是城市之根。一个城市让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并不是经济,而是深刻的文化内涵,要经过漫长的岁月逐步的发展,所以这个是城市的最宝贵、最独特的优势。第六,数字城市或者是信息城市。所谓数字城市就是指把数字技术以及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渗透到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城市运行和发展基础性的技术平台和普遍性的技术手段。
立足我国当前城市发展现实,要科学推进我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应在以下5个方面给予足够重视:一、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正确思路、科学合理布局。二、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增强人民幸福感为目标。三、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资源、能源的高效循环利用。四、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必须以传承历史文化特色为根基。历史是城市之根。五、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构建智力支撑体系为保障。
总的来说,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城市的良性发展有四大要素必须要兼顾:经济的发展是城市的力量;社会和谐是城市的肌体;环境优美是城市的形象;文化积淀是城市的灵魂。这些方面都达到完美的境界,才能建成一个和谐、健康、兴盛、美丽、富裕、生机勃勃、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摘要 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如何处理好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关系成为迫切要解决的问题,“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途径。本文由人类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开始论述,引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并对其内涵、实现方式展开论述,最后谈论我国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 可持续发展 经济发展方式 节约资源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一、可持续发展的提出背景
20世纪以来,许多国家相继走上了以工业化为主要特征的发展道路。事实上工业经济模式在一个繁荣的表面下面隐藏着深刻的危机,它是在非再生能源的基础上充分发展起来,其结果就是耗尽生存的资源、污染生存的环境、忽视生存的发展空间(精神世界),形成了一种及时行乐的物质消费观。工业经济模式的实质是使人类向“崩溃的深渊”一步步逼近。人与自然的关系达到了空前紧张的程度。
面对严峻的现实,人类必须深刻的反思传统的发展观﹑价值观,资源观和环境观。各个国家都被迫理性地探索新世纪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试图打破昔日牺牲生态环境﹑盲目追求经济增长的樊笼,去寻求一条既能保证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又能维护生态良性循环的全新发展道路。世界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把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看得如此深刻和如此重要。“可持续发展”战略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的。
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与实现方式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有两个最基本的方面,即:发展与持续性。发展是前提,是基础,持续性是关键。没有发展,也就没有必要去讨论是否可持续了;没有持续性,发展就将终止。发展应理解为两方面:它至少含有人类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因此经济增长是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发展作为一个国家或区域内部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必经过程,它以所有人利益增进为标准,以追求社会全面进步为最终目标。持续性也包含两方面:其一,自然资源的存量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物质上的稀缺性和在经济上的稀缺性相结合,共同构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限制条件。其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当代人不仅要考虑自身的利益,而且应该重视后代人的利益,即要兼顾各代人的利益,为后展留有余地。可持续发展要求把发展与生态环境紧密相联,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寻求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改善生态环境。只注重经济效益而不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发展,决不是人类所期盼的发展。
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须改变传统的经济与环境二元化的经济模式,建立一种把二者内在统一起来的生态经济模式。主要应把握以下方面:(1)生产过程的生态化。在生产过程中,建立一种无废料、少废料的封闭循环的技术系统。传统的生产流程是“原料——产品——废料”模式而生态模式的生产中,废料则成为另一生产过程的原料而得到循环利用。(2)经济运行模式的生态化。我们应当运用经济的机制刺激和鼓励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把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作为经济过程的一个内在因素包含在经济机制之中。(3)消费方式的生态化。要变革消费主义张扬的过度消费与短缺消费、非生态消费、奢靡消费与低俗消费等反伦理、反生态的消费方式,使消费方式“合度”、“合宜”、“合道”,倡导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和文明消费。只有生态化的消费方式才是可持续的消费方式。
三、我国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我国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
1、环境污染依然严重。表现为水污染、大气污染、沙尘暴等环境问题相当突出。
2、资源短缺和浪费巨大。中国的人均资源极为短缺,但在短缺的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作用,我国资源浪费严重,突出表现在产业结构趋同、技术水平低、设备老化、生产能力过剩。
3、地区经济发展严重失衡。西部地区经济对资源密集型产业的倚重,不仅使经济发展处于落后状态,而且还对当地的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另外还有技术创新能力低,劳动力素质普遍不高,收入分配的两极化严重等等问题。
(二)加速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1、建立绿色GDP指标体系,解决自然资源和环境价值的核算问题。从近年来各国实践经验看,核算大概包括:资源破坏、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社会负效应;为减少环境污染、恢复生态平衡所支付的经济投资;资源的过度采掘和大量消耗所产生的负面作用。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经济效益。
2、积极进行技术的创新,促进自然、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协凋发展。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对技术创新活动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通过技术创新,提高经济资源的使用效率,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国民经济体系,减轻经济发展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
3、政府对居民的过度消费即资源能源的浪费行为,要采取法治和课税的举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不仅仅是每个国家政府的行为,也应该是全人类的自觉行为。对严重浪费资源能源的经济组织和个人,采取必要的法律、经济措施是完全有必要的。
4、进行体制创新,完善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建立部门间协调的管理机制和反馈机制,形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合力。同时,规范地方政府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权利和义务,用可持续发展指标考核地方政府的政绩。
(作者:燕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0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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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持续发展呼唤人的全面发展,而育人正是教育永恒而崇高的历史使命
可持续发展的社会,需要的不是仅仅掌握了一定知识或技能的工具化了的人,而是具有求知能力和发展智慧的可持续发展的人。可持续发展的人,必定是全面发展的人。以可持续发展为特征的生态文明与其说是对社会发展的挑战,倒不如说是对人的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的挑战。社会要持续发展,作为发展主体的人首先必须是全面发展的从而是可持续的。人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体,是可持续发展实践活动的核心,离开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事业就失去了起始源泉、根本动力。而生产和再生产全面发展的人力资源,正是教育的任务。自从由直接生产过程中独立出来那时起,教育就高举着传道、授业、解惑的大旗,肩负起了促进人类全面发展、驱动社会全面进步这一崇高而神圣的历史使命。我们完全可以断言,促进人类全面发展、驱动社会全面进步是且永远是教育的历史使命。既然教育的历史使命是促进人类全面发展、驱动社会全面进步,那么,教育就应当是也必须是一项永恒而崇高的育人事业。育人,是对教育肩负的促进人类全面发展、驱动社会全面进步的神圣历史使命的抽象而又通俗的概括和升华。
显然,只有依靠良性发展的教育,才能不断培养出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全面发展的人,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车轮才会由于有了发展主体的强力推动而快速前行;反之,离开教育的强有力支持,离开可持续发展主体的全面发展,人类憧憬已久的可持续发展就有泡汤的危险。
(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形成离不开教育的支持
以可持续发展为特征的生态文明不仅对传统的发展观提出了严峻挑战,而且将从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方面对人类产生深刻的影响。新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要求人类摒弃传统的发展理念,转而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基础,是支撑可持续发展的无形基石。全球一浪高过一浪的可持续发展浪潮,可归功于人类久已萌动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环视当前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归根结底在于人们的发展理念的扭曲。
问题在于,怎样才能培育起人们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并使这一健康发展理念植根于人们的内心深处呢?我认为,教育,也只有教育,才能从根本上全方位培育起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一个人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长期养成的,是长期教育的结果。只有依靠可持续发展取向的教育,才能使人类自身真正意识到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唯一科学的发展模式;才能使可持续发展理念由人类智者的“超前”理论变成全人类的共识;才能使华丽的可持续发展辞藻转换为人类的潜意识;才能使可持续发展由外在压力迫使下的不得已选择转化成人类个体内在动力驱使下的自觉追求……才能不断造就出一代代具有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人,支撑起可持续发展的大厦。难以想象,离开教育的强有力支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会怎样播撒人间。
(三)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实践离不开教育的支持
一般说来,对可持续发展理论,人们比较容易接受;对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也为人们所普遍认可。但是,人类正确的发展理念却往往在扭曲的实践中被异化。每当人们——包括即使是具有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人们在进行活生生的发展实践时,却每每做出不可持续的选择。理论与实践的巨大反差成了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顽敌”。
为什么人类饮鸠止渴式的发展实践总是大行其道,而人所共知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又总是被束之高阁呢?究其原因,在于人们高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尘世中庸俗即时的功利性追求的激烈冲突,尘世的利益、即时的需求和无边的欲望总是压倒对他人和后人的关怀,极端自私的掠夺性占有和挥霍常常使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代内平等和代际平等落空。究竟是用人类在“生态极限”的悬崖边缘得出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去指导实践,还是削足适履,让唯一正确的发展理论去附会庸俗而危险的千年一贯的实践。这一事关人类生死存亡的实践选择已日益突出地摆在已做出正确发展理论选择的全人类面前。
为了使可持续发展理念尽快转化为人们的可持续发展实践,必须完善由可持续发展理论到实践的转化机制。那么,能够促成从可持续发展理念到实践顺利转化的中介又是什么呢?既然教育能够诱导人们摒弃不可持续的发展理念,重塑、整合可持续发展理念,那么,它同时也就能够搭建由知到行、由此及彼、由理念到实践的桥梁或中介,使可持续发展由理念的此岸到达实践的彼岸。特别是我们后面将要提到的全程教育可使具有可持续趋向的教育渗透到发展主体的每一个成员、发展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发展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以此实现可持续发展理念(即可持续发展起点)、可持续发展过程和可持续发展结果(即一个可持续发展过程的终点)的统一,实践与理论的合拍。可见
,全程教育可使人类的发展理念、发展实践形成共同的目标指向,使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可持续发展实践在高起点上实现有机整合,最终形成可持续发展合力。
(四)可持续发展向度取决于教育的可持续向度
教育不但能够有力地支持可持续发展,而且,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向度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的可持续向度,教育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发展之源,成了可持续发展第一位的推动力。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教育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要求呼唤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支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社会需要可持续发展的人,这样,我们便可以从培养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人的角度来探讨教育自身的可持续问题。只有把教育纳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教育才能不断培养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人,把人类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到与他所负担的新职责相适应的水平。
我们的结论显而易见: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可持续发展主体——人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而只有依靠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才能培养出可持续发展的人;因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向度取决于教育的可持续向度。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系统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保障。只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支持系统,也就是说,教育自身首先必须是可持续的,人类社会才会因为有了可靠的支持系统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五)教育可持续发展本身就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不仅是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支持系统,而且教育可持续发展本身就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身就包括教育在内。如果教育本身是畸形的因而是不可持续发展的,那么,我们就不能理直气壮地说人类社会步入了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如果说可持续发展的人类社会是一辆驶身未来的专列,那么,教育就是这辆专列的火车头;而如果说教育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专列的火车头,那么,教育的可持续性就在客观上成了火车头的动力系统。离开了教育,就等于离开了可持续发展的火车头;而离开了教育的可持续性,则等于缺少了火车头的动力系统。
二、怎样建构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支持系统
所谓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支持系统,就是以自身无条件可持续优先发展为前提、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目的、充分实现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有机整合并具有鲜明生态趋向的教育系统。欲要建构能够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系统,必须对事关教育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按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要求进行重新反思。这样,我们便可以在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功能、教育发展、教育属性、教育观念和教育过程等方面探讨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支持系统的建构问题。
(一)在教育思想上,确立使受教育者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
如上所述,人是可持续发展的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要求人类自身必须全面发展,因而,从教育思想上看,能够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系统必须能够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作为科学而可行的教育思想,其内涵相当宽泛,这里仅从培养什么样的人的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是培养畸形发展的人,还是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这是一个事关教育发展走向的问题。
在考虑关系教育命运从而决定人类可持续发展走向的教育思想时,我们必须从整个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寻找教育思想的切入点。可持续发展,与其说是对传统教育思想的挑战,倒不如说是为以受教育者全面发展为核心的教育思想的建构提供了契机。实践证明,使受教育者畸形发展的教育思想,显然与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相悖,非但不支持可持续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恶动力”。人的全面发展,也只有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成为以支持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教育思想的核心。教养全面发展的人,是也必须是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系统的教育思想的基本点,是也必须是贯穿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系统的一根红线,离开这个基本点,偏离了这根红线,由错误教育思想导引的错误教育就难以支持可持续发展。
(二)在教育内容上,必须使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高度统一,一方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
就大的方面划分,我们可将教育内容划分为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两大块。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有如人类社会前进的两个车轮,能够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系统必须使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高度统一。
现代知识体系就像一个纵横交错的立体网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我们固然可以将它划分为各种形式,以不同学科进行教学,但不存在价值等级或孰优孰劣之分,对人的整体和谐发展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以往教学中所存在的泾渭分明的界线和迎合社会一时之需的侧重,如轻人文知识重科学知识,轻历史、情感、
思想知识重工具实用知识,都会造成学生知识结构的片面性,局限其视野,禁锢他们对客观世界的全面认识。总之,科学与人文分别从不同的方面作用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给可持续发展以强有力支持,因而,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是教育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一方的发展不能以挤占另一方发展空间为代价。
(三)在教育功能上,使教育内涵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实现有机整合
教育不仅具有工具理性固有的生产力功能即经济功能,而且具有价值理性内涵的人文功能价值。教育的经济功能固然重要,但涵养人文,同样是教育重要的功能价值之所在。平衡、整合教育的各项功能价值,特别是使教育内涵的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实现有机整合,是可持续发展的人类社会对教育的新要求。然而,在现实中,教育却常常被物欲驱使的人们功利化。
教育何以常常被功利化呢?1、教育自身内涵的生产力功能是教育常常被功利化的诱因。教育内涵着固有的生产力功能即经济功能。教育可孕育新生产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活性激素。在当今的反贫困战场上,教育的反贫困功能被人们普遍看好。久而久之,教育就异化为人们脱贫的工具。2、工业经济的扩张是教育常常被功利化的“温床”。与现代工业文明一起成长起来的现代教育,同工业文明一样,在给人类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存在并不断积累了诸如教育价值观上的科学主义与功利主义,教育目的观上的职业主义和技艺主义,教育过程中形式主义和理性主义等弊端。3、五花八门的所谓教育经济学、教育致富学、经济文化学等新学科为教育功利化提供了理论支持。舒尔茨的教育经济学理论,拉开了“向教育要金钱”的序幕。自此之后,诸如教育经济学、教育致富学和教育消费学之类的促使教育向经济倾斜的所谓新学科令人眼花缭乱,而关于教育的深层次研究中,难寻探讨教育综合价值的教育价值学的立身之地。4、轻人文而重功利的社会大环境的形成为教育披上产业面纱提供了可能的宏观基础。5、人们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为教育功利化提供了现实的微观基础。
为了支持可持续发展,教育必须尽快走出越陷越深的功利化泥潭,摆平教育内涵的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使二者在支持可持续发展的大目标下实现统一。
(四)在教育发展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教育享有无条件的优先发展权
教育固然受经济制约,但教育发展有其固有规律和相对独立性。教育适当超前于经济,为经济社会超前储备全面发展的人才,既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要求,也是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内在必然逻辑。今天的教育就是明天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如果教育得不到优先发展,发展母体营养不良,那么,人类社会就只能畸形发展。
要确保教育无条件的优先发展权,就必须承认教育的相对独立性。承认教育事业的相对独立性,是教育先行的理论基础。如果一味强调经济的基础性和制约性,不承认教育的相对独立性,那么,就不可能在优先发展教育问题上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五)在教育属性上,必须尽快走出教育产业化陷阱,使教育沿着永恒而崇高的育人事业的轨道运行
正确的教育角色定位是教育可持续发展并以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支持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正是从支持可持续发展等意义上,我们发现了教育的事业属性。1、教育担负的神圣使命决定了教育是永恒而崇高的育人事业而不是即时庸俗的创收产业。教育肩负的特殊伟大的育人使命,决定了教育不是经济的“应声虫”,不能把教育“改革”为“应市(市场)教育”。综观当今世界,没有哪一个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把教育视为创收的产业,把学校当作赢利的企业,也没有哪一个学校打出招牌要像办产业一样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2、教育能够“生产”出劳动能力,将一般的简单劳动力转化为特殊的复杂劳动力,将经验型的劳动力转化为知识型的劳动力,提升劳动力的素质。就是说,教育具有生产力功能。但我们不能因此把教育混同为一般的生产力。教育在生产力大系统中有非同寻常的地位:教育是生产生产力的生产力。就是说,是元始的生产力,是生产力之母,亦即孕育生产力的母体。当我们说教育也是生产力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在也仅仅是在以上意义上说的,而不是在通常的层面上说的。培养人的系统工程,又怎么能够按创办产业的思路去运作呢?教育特殊的生产力功能不仅不是诱使教育“化”为产业的理由,反而是将教育定位为崇高事业的绝好佐证。3、从表面上看,教育既有“投入”,也有“产出”,并有模糊的投入产出比。但是,如果我们作进一步的分析就不难发现,教育的投入产出机制与其他产业截然不同。教育“投入”,既有资金的投入,也有感情的投入;既有知识的投入,也有心灵的投入;既有物质的投入,也有精神的投入。教育“产出”,既有受教育者经济潜能的产出,也有人文涵养的产出;既有受教育者能力的产出,
也有其精神的产出。显然,特殊的教育投入不能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作为教育特殊产出的提高了的综合素质也不具有商品性。同时,教育投资收益具有相对滞后性。这种特殊的投入产出机制决定了教育是永恒而崇高的育人事业而不是即时庸俗的创收产业。如果按产业的思路去办教育,其成本全部由受教育者承担,并推行所谓的教育达尔文主义,而政府作壁上观,让包括贫困地区在内的所有学校听凭市场的选择,优胜劣汰,那么,本来就十分脆弱的教育特殊的投入产出链条就有中断的危险。把神圣崇高的育人事业视为可带来即时效益的产业,就会诱使教育的动机和目的、手段和途径发生畸变,本来神圣的教育就会由此而蒙上粗俗的经济面纱,使教育顿失神圣的光环,人类文明赖以发展的基础就会因此而受到挑战。教育之所以被视为崇高圣洁的事业,除了她用科学技术和人文知识净化人的心灵、塑造人的素质外,还在于她摈弃等价交换的原则,以多付出少获取来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教育昨天已经是、今天仍然是(或应该是)、将来永远是永恒而崇高的育人事业,而不是(或不应该是)即时庸俗的功利性产业。教育的事业属性不会因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如果有人为了一时一地之需硬要将原本不是产业的教育当作产业去办,强行将无法产业化的教育产业化,使教育沦落为经济的附庸,那么,势必导致灾难性的后果。我们已经陷入的把基础教育异化为实用教育、使普通高等教育堕落为谋职教育的误区,直接导源于将教育视为产业并试图将教育产业化的错误而危险的理念。产业化的教育,向受教育者灌输的是急功近利的实用处世哲学,而具有这样一种处世哲学的人,必然同时是不支持可持续发展的人。只有把教育定位为永恒而崇高的育人事业,教育才能不断培养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人。
(六)在教育观念上,必须淡化人类中心意识和由此滋生的征服意识,塑造具有鲜明生态取向的生态教育观(或绿色教育观)
教育,就其本质来说,始终是以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为基础的;就其背景来说,生态危机是其面临的大背景。教育对人类自身自然的改造及影响,是以人类对身外自然的改造活动为前提和基础的,离开人类对身外自然的改造活动,就没有人类对自身自然的改造活动,亦即没有教育的存在和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生态危机构成现代教育的基本背景。教育,已经历史地与生态危机联系在一起。
在全球生态危机的严峻形势下,现代教育必须向生态化方向发展。如果说生态文明条件下的政治、经济、文化乃至整个社会将走向生态化,也就是说人类将把生态学原则及其精神贯彻到政治、经济、文化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那么,教育也必须融入生态化趋势中,进行生态化再造。道理很简单,教育的发展是与政治、经济、文化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内在一致的和历史统一的,政治、经济、文化乃至整个社会的生态化发展,不仅为教育的生态化发展提供了现实的社会条件及其背景,而且对教育的生态化发展提出了现实的社会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必然要适应未来社会生态化发展的需要,致力于自身的生态化改造,并通过自身的生态化为整个社会的生态化发展服务。也就是说,现代教育将呈现出生态化的发展趋势,教育的生态化时代即将来临。所谓现代教育的生态化趋势,是说伴随着生态成长起来的现代教育将在未来的发展中开始新的历史性转折,即逐步强化自身的生态化色彩,直至最终构建起和生态文明相匹配的新型教育体系。可以预见,未来教育必须按照生态学观点及其精神从理论、观念、价值、政策、目的、目标、内容、方法等方面进行重构,从而承担起培养具有生态知识、生态精神、生态智慧和生态品德的文明新人。可见,教育将按照生态学观点及其精神,致力于解决人类与自然之间的时代性矛盾,从而推动生态文明的形成和发展。教育的生态化,不仅仅是人们在劣化的生态环境面前对教育的一种主观愿望,而是当前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在内的整个社会生态化进程中对教育的客观要求和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当人类迫于生态危机的压力倡导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之时,教育就应当随着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历史转型进行自身的改革,即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改革教育观念、目标、内容和方法等。
(七)在教育过程上,能够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必须贯穿于受教育者生命的始终,树立全程教育观
所谓全程教育,就是使教育贯穿于每一个受教育者的成长过程和每一个受教育者成长过程的始终。可持续发展要求人类全面发展,而人类的全面、持续发展呼唤全程教育,任何一个环节的教育弱化或失灵,都会诱致人类的畸形和不连续发展从而有可能导致整个可持续发展链条的中断。
人类已经(或即将)进入知识价值时代,而知识价值时代的知识更新周期越来越短,新知识大量增长使知识系统经常处于爆炸过程中,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等方面变化更是日新月异。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