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
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___________类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___________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_________________(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___________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___________省内___________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___________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根据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四、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及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
十五、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七、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八、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本合同自签字的三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查存。
十九、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一、乙方违反及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二、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和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
特许人(下称:甲方):
受许人(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发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点点关爱"系列婴幼儿用品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 合同释x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应有如下含义:
1.1 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点点vis企业视觉形象系统,点点特许经营管理模式等;
1.2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包括旗帜、招贴、吉祥物、广告宣传等用品;
1.3 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其它产品。
2 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县(区) 开设点点特许专营店;
2.2 甲方将其所有的点点特许专营店商号、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和规范下从事点点婴幼儿用品专营店的经营活动;
2.3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 经营方式
3.1 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于当地设立点点婴幼儿用品特许专营店。
3.2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有特许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3 点点婴幼儿用品专营店须按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3.4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在当地工商办理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点点特许经营店。
4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建议性调配;
4.1.2 甲方对有损点点公司企业形象和商誉的情形实施监督和维护的权力;
4.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2 甲方的义务:
4.2.1 负责点点婴幼儿用品特许专营店产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产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点点婴幼儿用品特许专营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
4.2.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点点婴幼儿用品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见本合同附件二);
4.2.4 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点点婴幼儿用品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4.2.5 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商品调换服务。
4.2.6 甲方的网站、刊物和其它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5.1.2 有权拥有特许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 负责特许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5.1.4 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1.5 有权在自己授权区域内发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发展的分店,配货额可作为乙方的进货量。
5.2乙方义务
5.2.1 乙方自配置全国直拔电话机和传真机或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5.2.2 乙方按点点婴幼儿用品特许专营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甲方提供店内装修方案()效果图,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可作出具体的装修调整,并保持点点婴幼儿用品专营店整体的风格和色彩;
5.2.3 乙方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5.2.4 在特许店内必须主营甲方产品和甲方许可的产品,如自行补充销售其它产品,须保证产品的品质和质量,不得销售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
5.2.5 积极参与甲方统一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有益的活动;
5.2.6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产品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2.7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产品时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负责验收产品质量,由于运输途中导致损坏的由配货公司负责赔偿。产品由于质量问题一个月内返回发货地;(详见合同附件三)
6 特许加盟费用、保证金
6.1 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加盟特许权益保证金6000元,此款甲方在合同期内分三次返还乙方:第一年累计进货量达8万元时返还20__元,第二年累计进货量达9万元时返还20__元,第三年累计进货量达10万元以上返还20__元。
6.2 第一、二年度均未达到以上进货量,可以三年累计核算,累计进货量达25万以上,一次性返乙方6000元保证金。(进货总量=累计进货量-累计退货量)
6.3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每年度超额完成的部分按3%进行返利,超额5万元以上按4%进行返利。
6.4 乙方如经营不善或中途退出加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保证于一个月内将点点产品按原价收回。(注:不影响产品第二次销售)
7 产品订货、补货及调换
7.1 订货方式:
a: 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最畅销的产品;
b: 参加公司总部现场订货;
c: 网上采样订货;
d: 由公司总部发样品采样定货;
e: 寄发彩色图片定货;
f: 补货由加盟商自主决定;
乙方开业首次配货量标准:以进货价按每平方米600元左右的金额标准向甲方提出订购申请;一般首批进货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
7.2 为降低运输成本,乙方每次补货按进货价应不低于20__元/次。
7.3 乙方所购产品无论质量问题或滞销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正常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均可100%退换货,除季节性和保质期产品以外。(详见合同附件三)
7.4 首批进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50%,以后退货、换货、补货运输费用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除外)。
8 承诺及保证
.
8.1 甲方对各地点点婴幼儿用品特许专营店的商号、商标、vis系统等所有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和更改;
8.2 甲方必须坚持区域保护发展原则,甲方不得在双方约定的乙方加盟店办店区域内再发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8.4合同期内,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1-3日内向乙方发货。
8.5 合同期内乙方收到甲方所配发的商品时,必须及时准确的核对,配合甲方做好产品核查工作。
9 违约责任
9.1 乙方须主营点点公司产品和点点公司许可的产品,如连续两个月以上没有补货,则以违约论;
9.2 乙方违反第9.1条款违约,或年进货量未达合同约定的要求,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
9.3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8.2、第8.4条,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9.4 为确保各经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一个月内必须将经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店面照片(六张),经营店具体地址以快件方式邮至公司总部,否则视乙方违约。
10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情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11 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 若执行该合同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一般条款
12.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实时生效;
12.2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期满后,无违约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 方:(特许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乙 方:(受许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 号:
身份证号: 发证机关: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合同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人 代理 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 元 (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 元
3、附加费用:超出商品共 项,加收¥ 元(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项加收¥100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角整 小写:¥
三、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 乙方确认在下述类别及商品上注册上述商标:
商品/服务类别:
商品/服务名称:
五、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费用。
六、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费用不予以返还。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联系人:
甲 方:(签字) 乙 方: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 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各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方。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治疗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