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缘阅读心得体会(通用28篇)
最近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著作中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是当时农村社会的一个缩影。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中国农村变迁之前的样貌。
本书一共十四篇,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利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深度剖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首先是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其二,不流动性。其三,熟人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村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的安稳生活,以至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的社会,这才是“乡土社会”“乡土”的原因。
接下来是文字下乡,“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社会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费先生说,文字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存在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间隔,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相处之间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的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体现了乡土社会的本质,乡下人是没有文字需要的。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把当时的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方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个差序,也就是伦。
后面作者还讲到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在乡土中国中,长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能是唯命是从。最后作者讲到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随着社会变迁的快速发展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断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不了解,《乡土中国》帮助我对中国的传统乡村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
大林和小林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他们的父母早亡,兄弟俩相依为命,但志向截然不同。哥哥大林从小就梦想成为一名富翁,不要干活就能过上富裕生活,而弟弟的志向是通过自己的双手和劳动,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一个偶然的机会,哥哥大林成为了大富翁叭哈的儿子,从此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但他也失去了动手和思考的能力。在流浪到富翁岛之后,虽然岛上有数不尽的金银财宝,但自己没有一点生活自理能力,不能靠自己的双手获得生活所需淡水和食物,最后只能活活饿死。弟弟小林被卖到恶人四四格家,受尽折磨和毒打,但他忍辱负重,利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终于打败四四格,逃离苦海,最后被中麦伯伯收留,做了一名火车司机。在工作中,他面对权贵,不卑不亢,勇于斗争,和广大人民群众靠自己的勤劳获得了应有的权利和幸福。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感慨万千,既被小林那种嫉恶如仇,面对困难不屈服,英勇斗争的精神所感染,同时也对由于大林好吃懒做、贪图享受、随波逐流的恶习终将自己害死感到惋惜。
再想想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种种表现,我感到惭愧,平时不但不能帮助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就连穿衣吃饭还让他们操心,如果长大后自己连一些最基本的生活技能和自理能力都没有,还谈什么为国争光、报效祖国。
如今我们生活在不愁吃、不愁穿的幸福生活中,但我们不能失去奋斗的意志,否则就会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长不大。我一定要向小林学习,学习他那种不服输、热爱劳动、勤于动脑的精神,争取成为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我们学习了《海底世界》这课,使我进入了美好的想像境界。
我穿上了潜水衣到海底里。第一眼就看见一群小海鱼在游来游去,又看到小海星趴在那里,我以为它睡觉了呢?
准备用手摸,没想到它一动把我的心就像一个气球给炸了。我又看到一条鱼它游得像闪电一样快,老师说过梭子鱼它的速度游得才最快。我还知道海底有一个爬行的鱼,它爬的速度是非常慢的,爬的时候还一伸一缩呢,好多个小时才爬几米。忽然有一些鱼从我的眼前掠过,头上还挂着发亮的小球呢?
它可美丽也很可爱。正在我开心的这一幕,有一只乌贼放出黑墨汁,害得我分不清东南西北,这可恶的乌贼想害死我啊,但这也是乌贼的本领,它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后也在危险的时候就会吐出黑墨汁,趁机逃跑。突然有只大沙鱼向我冲来,差点把我吓死。它长着锋利的牙齿庞大的身躯小小的眼睛。海洋里其实不只这些动物,还有你意想不到的呢?
啊,海洋里可真稀奇,我真想到海洋里去看一看这些动物呢?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它说:巴克,一只狗,是狗和狼的混合体。他住在温暖的南方。他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一个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雪橇犬。它被别的狗打,欺负,所以它为了生存而挣扎。它祖先的野性从它的内心爆发出来,逐渐变得凶狠、残忍、狡猾。它杀死了原来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在野狼的召唤下,他们逃进了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本来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是他有狼血,所以第一主裁判应该把他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他真正的家。园丁,如果不是因为他,巴克不会接受生活、野生和自由狼的训练。回转对巴克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教训,要知道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忍受的,所以他们应该成为强者。巴克在变成狼之前对恶劣的环境变得很残忍。
其实我觉得对不起巴克。因为它很爱它的主人,被可恶的园丁卖了之后,它再也不能和评委的孩子玩耍打架,不能在温暖的阳光下洗澡,不能伸手拿衣服,不能用食物张嘴,它舒适快乐的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历经种种磨难和磨难,尤其是他所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后,他再也听不到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他。相反,他不得不扔掉这些美好的东西,投身到恶劣的环境中,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靠自己活了下来。我们是一样的。生活中难免会经历一些困难和挫折。只有克服它们,我们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读完了张爱玲的作品集,没有喜欢上《倾城之恋》也没有喜欢上《沉香屑》而是喜欢上了《半生缘》,这个连自己也有点意外。
其实我是想爆粗口的,我想骂祝鸿才想骂顾曼璐,也是却不知道他们到底错在了哪里,又觉得他们也是可怜的。总是难忘十几年后顾曼桢和沈世均重逢时曼桢说的那句:世均,我们回不去了。短短的8个字里面到底是包含了多少的情怀啊!她明白他们回不去了所以她也拒绝了世均说的他要与时间挣扎。即使挣扎了又能怎样,要和翠芝离婚吗,这样算是胜利吗?
有时候有些事真的很讽刺,当年世均的嫂嫂和他的母亲那样的为他和翠芝做媒,他也没有答应,而后来他却与那个女人结婚生子过一辈子。他后来回忆说他也不是非要和翠芝结婚不可,只不过那时候在他赌气想要结婚的时候刚好就碰上了翠芝。亦或是他碰到的不是石翠芝而是某位李小姐、丁小姐、王小姐他也是会结婚的。世均说: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就像他和翠芝,翠芝也知道自己和叔惠是相爱着的,而世均也明白自己一直以来还是对曼桢念念不忘,所以当后来翠芝吊着嗓子念曼桢写给他的'那封没有完成的情书时世均会如此的不淡定;所以后来在小饭馆里曼桢问他:你幸福吗?他回答说:我只要你幸福。曾经那么相爱的人,因误会分开,再因为赌气各自结了婚,再遇见又还能怎样呢?
一直觉得曼璐不是一个好女人,直到后来看见她劝曼桢的时候说:我做舞女做妓女不也收人家欺负,我上哪撒娇去?我也是跟你一样的人一样的姊妹两个,我那时候要是个烈女,我们一家子全饿死了。又对那个女人充满了深深地同情,或许能跟祝鸿才结婚已属不易,她的想法很天真,她只是想留住那个男人,但是她却不明白那个男人就像一只狼,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她永远也喂不饱。我想曼璐大概是不知道曼桢和世均的那次争吵是因为曼桢无法接受世均嫌弃他舞女的身份吧,或许世均没有嫌弃而是没有说服他的家人不嫌弃吧。曼桢对于曼璐一直是怀着感恩的,她劝母亲不要拿姐姐的钱,她叮嘱家人不要告诉她豫瑾结婚的事,她这样的体贴却换来曼璐那样的回报,或许曼璐自己也因为曾经做过舞女而自卑吧,所以她觉得她身边的人都像她自己一样介意曾今的那段历史。
后来曼桢和祝鸿才结婚之后,祝鸿才奇怪为什么曼桢变得那样从容,其实这正所谓应了那句话:经历了最疼所以也就感觉不到一般的疼痛了。后来见到豫瑾时她是激动地,她说豫瑾是他唯一能信任的人了,而他自己的那段噩梦般得经历,从在医院生产时愤恨的讲给临床的金芳,再到后来泪流满面的讲给豫瑾,再到后来淡然的讲给世均,这就是一种成长吧!搞不明白张爱玲为什么会安排了那样的结局,让他们在错过十几年之后再次重逢总让人觉得有点讽刺。顾曼帧与沈世钧,可谓一见钟情,他们相知,相爱,相许,可惜未能相守。不是他们爱的不够深,或许只是爱的太深,所以容不得丝毫的破损,又或者是还未爱,所以不能死生契阔。一次又一次的与对方擦肩而过。当两个对彼此念念不忘的人终于见面时,也只能是诉说着多以前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不痛不痒,曾经以为的悲怆都已经成为一些平淡的故事来说。或许,真的只有半生缘吧,所以最终落成这样的结局。
人生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有那么多的集散分离,最终相爱并相守的恐怕是极少数吧,当时间慢慢流逝,人们慢慢变老时,年少所以为的伤痛,到最后都被磨平,留下的就只是些美丽的梦。
事实上,生命中总有那么些人一回头便是一辈子,一错过便是一生。所以如果遇见请不要错过,因为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
夏天是一个炎热的季节。知了在树干上“叽叽喳喳”得叫着,荷花在池塘里慢慢开放。太阳公公一大早就出来了,热风吹在你的脸上,就像你在沙漠里面一样热。
夏天我最喜欢游泳了。在游泳池里就像小鱼一样打着水,还可以和朋友们在水里追来追去,大声喊叫,夏天也被我们吓跑了。
游泳不仅好玩,还可以锻炼身体,所以我喜欢在夏天游泳。
暑假里,我常常跑到书城里消磨时间。无意中就发现了这本题名有趣的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植物也疯狂》。我拿起书找个少人的地方坐了下来翻起手中的书。这本书的故事情节,让我久久不舍得离开图书馆。直到真的很晚了,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主人公杨歌的爸爸(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只要被杨歌妈妈骂一次便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呢便缩小成了十厘米左右的人儿。口袋里的爸爸喜欢花花草草,天天在家里研究这些花草。家里并不大,随处可见的却是盆栽。装在口袋了的爸爸发明了神奇药水,能研制出各种奇花异草。它们拥有非凡本领,不仅像《植物大战僵尸》游戏中的植物那样,能发射子弹攻击对手,还能抓小偷、惩治坏人、灭火救人、,甚至能欣赏音乐、弹钢琴、讲故事这些神奇植物帮助了杨歌解决了生活中的不少麻烦,但不小心被坏人“猴子”利用,给地球带来了一场灾难。植物们想起了人类总是随随便便地把它们踩在脚底下,恶意拔除它们。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植物们才想要报仇!我们真的对不起植物们呀!以后
我们是应该反省反省了。植物是人类的朋友,如果没有了植物,人类将无法生存。人类曾经乱砍滥伐,肆意的毁坏植物,消灭植物的物种。我们对不起植物们!这本书给我们敲起了警钟。我们应当保护植物、爱护植物。因为那就是保护和爱护我们自己!希望以后当人们碰到被石块或者钢筋压着的植物时,不管它是一朵花,还是一棵草,都会小心翼翼的把它抢救出来。相信读了这篇文章,人们会更将爱护植物的!它们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我们又怎样能视它而不在呢?我们想想,植物们都为我们付出了多少?小草用自己坚强的精神鼓励着我们,让我们逐渐成长,变得更加坚强。如果我们继续乱砍滥伐的话,最后我们会得到报应的。没了树木,就再也没任何植物为我们挡风尘,净化空气了。如果没了植物,小鸟就再也没家了。最后连动物也灭绝了,人们没有食物,没动物的皮毛做衣服整个地球就会毁灭!
以前都是我们不好,只要我们还知道悔改,就不算晚。希望日后看了这篇文章的朋友们能多关心我们这个世界上常见却常被忽略的事物。好好爱护和珍惜这个美好的世界吧!不要再次让地球妈妈受到伤害了,我们要向保护我们的妈妈一样保护它,爱护它。
《苦儿流浪记》是一本很吸引人的叙事故事书,它资料是那样真实,故事是那样动人。主人公卢米的苦难生活,深深地震撼了我们;卢米流浪的生活使我产生了无穷的遐想,想到卢米的生活环境,也想到他那艰苦的生活,可他没有放下人生,没有认命,也没有小看自己。
卢米十分不幸,这么多苦难往他身上砸,也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但他也是幸运的,最终还是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还过着比别人更完美的生活。难道世上就没有别的像他这样的孩子吗?不,在世界上像卢米这样的孩子还有很多,也许他们比卢米更可怜,他们在为生存奔波流浪着。
想想我们的生活是那样丰富、多彩,快快乐乐地过着小康生活。每一天穿得暖、吃得好、有美如花园的学校,可我还埋怨生活的无聊,我想,我就应珍惜此刻空余的时刻,把这些时刻花在看像《苦儿流浪记》这样的课外书身上,了解更多知识,或者做一些有好处的事情。但是假如我们不珍惜这些完美时光,那生活还好处吗?
这本书有一处地方让我看了笑出了眼泪的地方:卢米与师傅一齐卖艺,一下子卢米就变得傻乎乎的了,他和身边的小动物表演佣人服侍大王时,观众台下人山人海,卢米有些害羞,便摔了一跤,观众见了此景,笑声充满了整个广场,掌声四处响起。当时看到那里,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幸运的是我嘴里没含任何东西,否则就会被噎住了。但也有许多地方让我读了很感动:如卢米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养母、自己的师傅在冷而十分长的路途中离开了人世和卢米与亲生母亲重逢……愿景 由此,我又联想到四川汶川7点8级的地震,大地震把一条又一条生命压在了废墟,让他们离开了人世。
中国所有地区都捐献上百万元到灾区,我也拿出了自己的存钱箱,掏出所有的零用钱,捐给了汶川人民,但是,无论我们捐多少钱,都挽不回那些已经失去的生命。这些生命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中死去,不是比卢米更要惨吗?不管我们身在何处,过怎样的生活,都就应用心应对生活,不好让生活成为我们的绊脚石。卢米不怕生活苦难,坚强不屈地往前走,走过了曲折无比的“道路”,跃过了高其无比的“高山”,历尽千辛万苦,才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这是多么幸运的事啊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不浪费一丝时刻。我要感谢生活,正因生活有艰苦的,难过的,完美的,而我就在完美里面,有了完美的生活,想做什么都能够,但我不会浪费时刻。生活就是我的人生,好的人生要靠生活。因此我爱我的老师,爱我的父母,爱我身边的每一个人,是他们给予我丰富、多彩的生活。生活:我要感谢你!
曾经有一位没落的绅士,他拥有骑士的灵魂,并且坚持不懈地寻求真理。他就是唐吉诃德。
——铭文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米格尔德塞万提斯写的一个“可笑”的小人物。他的原名是艾伦索吉达,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很可笑。我不这么认为。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可怜的绅士,唐吉诃德,他迷上了骑士书,想复兴骑士精神。于是他离开了家乡,离家出走,想帮助弱者,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而名垂青史。唐吉诃德的努力最终引发了一系列的笑话。他狼狈地回到家乡,遗憾地死去。
乍一看,我觉得《堂吉诃德》是一部可笑的低俗作品。主人公的“神经质”和“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来越看不起他。但是仔细品味了一下,觉得这本书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高梁杆般的游侠骑士和充满奇思妙想的君子,总是表现出他善良正直的本性,这是人类的崇高精神,也只是因为他太单纯才会闹很多笑话。
我记得小时候看过这部漫画。只看到一个疯狂的骑士做了一些傻事让我傻笑。当时我只觉得他疯了,现在看了有了新的体验。随着故事的深入,我被他执着的精神所感动。千万不要说他真的疯了或者装疯。他对目标的执着追求值得学习。我钦佩唐吉诃德不屈不挠的精神。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他还是要求自己要像骑士一样勇敢面对暴力,坚持正义!
当我再次回顾这本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一种恒常的精神,这种精神确实蕴含在他的内心。他勇敢而坚定地追求自己的梦想。他有毅力和正义的品质。他厌恶邪恶,总是向他的“敌人”发出不屈不挠的冲锋。正是这种勇气和英雄品质,让他的仆人桑丘一直陪伴着他……
唐吉诃德之所以善良,只是因为他善良到了一个简单的程度,因此,他的理想和复仇都功亏一篑。但他的仆人桑乔发现了唐吉诃德的英雄品质,给予了他理解和支持。是的,他正直,他执着,他从不放弃。虽然唐吉诃德的行为很可笑,但还是回去好好想想吧。我们有他的素质吗?
正直是很多人拥有的,执着的,少数人拥有的,永不放弃的,少数人拥有的。如果这三点加在一起,我们就能成为成功人士。让我们考虑一下。唐吉诃德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对敌人进行不屈不挠的攻击。为了梦想,他陷入了自责,但他放弃了吗?不,他仍然坚持,勇敢,正直。虽然这已经成为历史,但他永不言败的精神真的可以被后人借鉴。
骑士的灵魂将永垂不朽!
堂吉诃德尚不知道,人们从一开始对他的惊讶到现在彻彻底底地认为他是个疯子。人们开始在嘲笑捉弄他了,他还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得其乐,只沉醉于自己的美丽幻想中。文学作品的最高境界与与生俱来的功能意义就是针砭时事,反映问题。塞万提斯将当时社会上的各种不良现象与风气全部浓缩在堂吉诃德个人和堂吉诃德的遭遇中,以堂吉诃德理想化的人生和截然相反的现实做了强烈对比,反差巨大,色彩明艳,意义深刻。一部文学作品能升华到社会层面,引起剧烈反响、争论、共鸣与检讨自省,映射社会弊病,促使社会进步,这才是文学作品带来的积极方向与正面力量。塞万提斯做到了。
骑士离开客栈后的遭遇简述:这一章着重讲述了堂吉诃德正式开始了他的行侠行为,他做的第一件事是从恶毒的农夫手中挽救被鞭打的小男孩,当他得意洋洋地以为自己旗开得胜时,小男孩的情况反而更糟了。之后,他又为自己心目中的贵妇人争得美誉,但这回挨揍的是他自己。
当堂吉诃德走在半路时,隐约听到树林里传来抱怨的声音,他最先感到的不是差异而是兴奋。“‘谢天谢地,没想到机会来的这么快,我该去尽这一行的职责去。我愿意之果这下可有了收获了!这抱怨声当然是那个遭不幸的人的呻吟声,他需要我帮忙呢。’”这是堂吉诃德用自己的言行在告诉读者,他是在模仿骑士小说来做一切事情,终于有机会可以让他发挥自己的骑士精神了,即使这声音来源的真实情况他还没有弄清楚。
堂吉诃德走进森林发现有一个农夫在打一个男孩子,于是他怒喝一声制止了农夫的行为。“农夫一见一个浑身披挂的人举着山闪闪发光的长矛在自己面前挥舞着,吓得不知所措,赶忙小心翼翼地说:‘从前文农夫对男孩子的打骂,到此时被堂吉诃德制止后立刻显露出的惊慌神色可以看出,农夫是个典型的欺软怕硬的人。也可以看出,被骑士精神满溢膨胀的堂吉诃德自信力已经高涨到顶峰,认为自己什么都不害怕,身为“骑士”就应该勇敢面对任何事情,更因终于有机会展示自己而精神抖擞。
在解救男孩子的过程中,堂吉诃德说:“我有资格指挥他,这样也就能够控制他。要是他凭骑士称号起个誓,我会放他走,他也会遵守骑士道的规定的,你尽可放心,他会还你钱的。”这里可以从堂吉诃德的话语中体会到,农夫向他示好软弱的态度更加滋长了他的自信,这段话与中医线了堂吉诃德完全有信心帮助男孩儿要回钱并使他不用再跟随农夫回去,使堂吉诃德更相信了自己作为一名“骑士”的伟大与正义力量。可是可悲的堂吉诃德并不知道,农夫害怕的只是这身奇怪的装束打扮,也许更害怕的是这个看起来精神不太正常的人对自己做出什么伤害,暂且只顺着堂吉诃德的要求来,而并非折服于他的“骑士道”。
狡猾的农夫保证自己会还回孩子的钱,并且会放孩子走,不再让他给自己干活。堂吉诃德因遵守自己的诺言,觉得自己既解救了守压迫的男孩儿,还因自己的骑士精神与包容慈悲心,饶恕了一个愿意改过的人,心满意足地放心离开了。可是他不知道,自己刚转身离开森林,男孩就立刻遭受到了比先前更残忍的对待。“说着,他抓住孩子的手臂,又把他绑在原来的那棵树上。他狠命抽打孩子,一点也不留情,把那孩子打了个半死。”农夫因自己刚刚在堂吉诃德身上受到的低微的对待,而把怒气全一股脑变本加厉地撒在孩子身上,使他受到了比先前更凶狠的毒打。而堂吉诃德还全然不知,正为自己的善举而心情大好。这里骑士是在暗示,因堂吉诃德自以为是正义的,毫无意义的插手,使本来不公平的事更加不公平了。显然,堂吉诃德帮了倒忙,他本来的想法是帮助受困的男孩脱离困境,却没想到适得其反,将其美好的愿望与残酷的现实进行了对比,讽刺、暗示了现实世界与理想世界的截然不同,相距甚远。
堂吉诃德在离开了树林之后,继续前行,一路上为自己刚刚的“义举”洋洋得意,大家称赞。认为自己立下了赫赫战功,为自己的骑士路途创造了一个可以可贺的开头。“这时,他来到一个十字路口,心想,这样的十字路口正是游侠骑士停马择路的地方。他于是学他们的样,也停了下来。仔细想了一会儿之后,他撂下缰绳,让驽难得的自己做主。这马随着自己的第一心愿,想自己的马棚跑去。”不仅是行为,甚至是在选择一条路的方向是,堂吉诃德都要靠回忆骑士小说中的情节来判断选择,此时的他已经失去了自我思考与辨别能力,被骑士小说洗了脑,完全将小说中杜撰的骑士的一切作为了自己的行为准则,完全成了幻想的骑士精神的痴迷服从者。甚至在实在想不出小说里有相对应的路线选择的细节时,没有一点点自己的主见,居然让马自己选择路线,导致马直接奔向了自己的马棚,造成了喜剧的效果,带给读者一种可笑的感觉。其实也是作者在暗示堂吉诃德完全照搬骑士小说情节做事的行为,与动物在人长期压迫的偶尔放松下露出的本能反应一样,让人感到可笑,这里的堂吉诃德可能想不到自己以为的伟岸的英雄形象在别人严重不过是个滑稽的跳梁小丑,做出的“正义之事”不过是让人哂笑的举动。
堂吉诃德遇到了一队商人,由于商人们有仆人相伴,堂吉诃德心想自己冒险的`机会又来了。“由于他早已决定尽量照她在书上读到的那样去做,因此对这一奇遇甚为满意。他雄赳赳、气昂昂地在鞍上坐稳,紧握长矛,用盾护胸,勒马路中,等待他心中的骑士们的到来。”堂吉诃德以为一切都是按照书中的情节发展的,甚至“甚为满意”,这一连串的动词短语,将堂吉诃德的形态描摹得惟妙惟肖。“商人们一听都停步,看着他们的对手那副离奇古怪的样子。从他那装束和言辞中,他们一下子就知道,这个可怜的人精神失常了。”旁人一看就会发觉堂吉诃德的行为不正常,更有甚者会恶意地戏弄他、耍他,让他更以为自己真是个骑士。自以为是英勇的堂吉诃德在别人眼中不过是一个精神失常的人,实在是可悲可笑。
而后因堂吉诃德要这些人赞美他臆想中的女神是个美人,而遭他人奚落嘲笑和毒打。堂吉诃德将自己以为存在的爱人形容的无与伦比,只因为小说中的每个骑士都会有以为属于自己罗曼蒂克的浪漫情人。“她眼里流的是龙涎香,还有麝猫香,她的体格、她的身段,都无可挑剔,笔直得就如同瓜达拉玛的纺车轴一般。”对于不存在的人堂吉诃德竟然都可以形容得如此真实,足以体现了此时堂吉诃德的自欺欺人,作者用反讽手法将其表现得淋漓尽致。“堂吉诃德虽有铠甲在身,仍然被打得像翻滚的麦粒一般。”这里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形象生动地描绘了堂吉诃德挨打的程度与情形,像翻滚的麦粒一般的堂吉诃德与之前骑着座驾,自视英勇的骑士形象形成了鲜明对比,加强了讽刺效果。
总结:堂吉诃德想要从恶毒的农夫手里挽救被鞭打的小男孩,本想替人伸冤,结果却适得其反。他想为自己心目中的贵妇人杜尔西内娅争得美誉,结果挨了狠狠的一顿揍。堂吉诃德所有的行为都要以骑士小说为参照,可见他已病入膏肓。在本章中作者通过鲜明的事例,运用生动形象而又充满幽默的语言,将堂吉诃德的性格特点尽情展现于读者眼前。
堂吉诃德第二次出游简介:堂吉诃德又说一个叫桑丘·潘沙的农夫做他的侍从,跟他出门行侠。他又是引诱,又是许愿,并许诺给他一个海岛。于是,桑丘骑着一头驴,带着他的袋子,抛下老婆孩子,在一个夜晚,跟着堂吉诃德开始了出游。
来检查堂吉诃德书籍的牧师和理发师,而堂吉诃德因为被打而生病卧床,此时堂吉诃德因病情发作大喊。“当他们走进堂吉诃德的卧室时,见他已起了床,像原先一样疯狂,张开喉咙,大叫大嚷,手里挥剑,前刺后劈,四面八方到处乱打。”堂吉诃德此刻已经因为干涉他人的行为,影响到别人的事情活动而被打得很严重导致生病需要休养。然而这样失败惨痛的经历没有使他醒悟与后悔,反而更变本加厉地加剧了自己的空想。这一连串的更加夸张的连续动词运用,将堂吉诃德此时误认为自己是骑士的状态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生动形象活灵活现地展现出来,堂吉诃德癫狂的对小说的痴迷逐渐进入高潮。
《水浒传》这本小说是明代作家——施耐庵的作品。我读了其中《景阳冈武松打虎》一段深受感动。
它主要讲的是武松来到一家酒店,见门前挂着的旗子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冈”五个大字,便进去喝酒。武松觉得店内的酒香醉人,便连喝了三碗,又让店家上酒。岂料店家竟不卖了。店主说:“这酒很厉害,超过三碗必醉,就过不了前面的山岗了。”武松执意要喝,店主没办法只好给他倒上。武松痛痛快快地先后喝了十八碗,就出了店门。店主忙追上武松说道:“景阳冈有猛虎,天黑后不能上去。”武松说:“就是有虎,我也不怕。”武松走到半山腰,见一座破庙前贴着一张官府的告示,这才知店主的话不假。想回去又怕店主笑话,武松只好硬着头皮往上走。
武松走进一片树林,天色已晚,酒劲儿开始发作,他就在一块青石上躺了下来。这时忽然起了一阵狂风,唰地从树后跳出一只猛虎。武松将身子一闪,老虎再往后一掀,将尾巴一扫,都被武松躲过。原来这一扑、一掀。一扫是老虎的看家本事,三样都落了空,老虎的气势大减。武松趁机抓住老虎的顶花皮提起哨棒便打,谁知打在树上,少棒断成两截。老虎见状,有扑过来。武松往后一跳,按住虎头,提拳就打。老虎疼得大声咆哮,在地上抛出一个坑。武松不敢放松,又在虎头上打了几十拳,老虎七窍流血,一命呜呼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吴淞敬佩无比,只觉得他太勇敢了。108位好汉,他们有勇有谋,不怕畏惧,聪明过人,我十分敬佩他们,我相信我会变得更加勇敢!以后再学习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向武松那样,勇敢的去面对。
《水浒传》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长篇章回小说,也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作者施耐庵以鲜明的爱憎感情,描绘了惊心动魄的农民反抗封建王朝的斗争,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英雄形象。其中,我最欣赏嫉恶如仇的江湖行者武松。
武松是山东清河县人,人称二郎。他“身长八尺”,“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的男子汉”。在景阳冈,武松遇到一只吊睛白额大虎,他临危不惧,一把抓住大虎的头按下黄坑里,然后用左手紧紧揪住虎的顶花皮,右手握成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猛打六七十下,直到大虎气绝。景阳冈打虎这一壮举,显示了武松无比神威的英雄气概。
武松是《水浒传》中杰出的人物,在他身上寄托了人民战胜恶势力的理想。我要学习武松那种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
在,几天的努力之后,我读完了这本书。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代表作,全名《堂吉诃德》。它由两卷组成。
小说讲述了一个50多岁的乡村绅士唐吉诃德,疯狂而痴迷于阅读骑士小说的故事。作者笔下的骑士唐吉诃德将骑士小说中的无厘头内容与现实生活混为一谈,导致了一系列让人发笑的可笑行为。他曾经视风车为巨人,与之对抗。虽然在他的骑士生涯的路上,被砍了一只耳朵,打掉了很多牙齿,断了几根肋骨。虽然屡遭失败,但他固执而不悔改。通过这种荒诞的行为,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和对高尚道德的赞美。
现在社会风气越来越差。因为很多青少年学习不好,从小就做偷窃等不良行为。还有,有人把手机落在椅子上,看到的人应该还给失主了,或者拨打了110,但他的良心毕竟不是贪得无厌的对手,直接转身把手机装进了口袋,然后就跑了。还有,当你没有注意到银行卡切换事件时,立即用手挡卡,然后只需要一两秒钟就可以成功。社会氛围不算浓厚,但监控和警力都很强。现在到处都是坏人的“捕鼠器”。包围圈严密,抓住他们只是时间问题。像酒驾,有的人趁机钻空子,最后不仅吊销了证件,还占了班房。天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果你现在做坏事,你会后悔的。
唐吉诃德发达了四肢,头脑简单了,终于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他不能太沉迷于阅读,否则会走火入魔,无法控制自己。我们不能这样做。
“世事无常,若相遇情深缘浅,忆往昔你侬我侬,再回首只叹十八春后物是人非,悔当初不明不白,不坚不恒,烙得如今肝肠寸断,思绪万千。真叫那一个半生缘一生情啊”。
这是刚看完那天晚上自己在微博上发的感想。但想着应该写一篇文章,不管是以笔记,随笔,还是散文的方式,总想找个地方用某种形式记载自己的感想。
从人物说起,无视世钧,同情曼桢,理解曼璐,欣赏翠芝,最爱许叔惠。
虽然世钧是故事里的男主角,可总觉得他在书里的存在感很低。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让我感觉可有可无,在他身上用的一字一句,一笔一墨都是为了承托曼桢。他的优柔寡断,她的坚决;他的粗心大意,她的细腻;他的轻言放弃,她的执着。他不是不爱她,是爱得不够彻底。他不是没有努力去找她,是找了没找到就听信旁言而放弃了,他不是没有等她,只是没有坚持到底。
他为她做了许多,可是真的没有做到位,是她太知足了。他大学毕业,选择不继承家里的事业,在厂里工作,做自己喜欢的事,本该前途无量。况且他又有曼桢如此之好的恋人相伴,却因为父亲的病危和曼桢的失踪,然后放弃了原本坚持的一切,人生从此也走回到了原本设定好的框架里;继承家里的产业,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最荒谬的是因为空虚和寂寞,和一个原本就不相爱,到最后也没爱过的人结婚,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就是他这种懦弱,任人摆布,毫无个性的性格,让人无奈曼桢为什么爱上的偏偏是他。
曼桢像是冬天里的那支梅花。它的色,艳丽而不妖,它的香,清幽而淡雅,它的姿,苍古而清秀。曼桢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并没有绝色佳人的外貌,却实谷不华。她的气质至言不饰,一姿一态虽不是名门望族出身,但言行举止也有条有理。同情曼桢是因为她的命运如此坎坷和无助。姐姐出嫁后,家里一家5口人的开销都指望在她一个弱女子肩上。
她并没有抱怨自己的处境,她唯一欣慰的是她身边至少还有世钧,可偏偏世钧并不完全懂她。她在艰难的环境下生存着,和世钧的爱情对于她来说奢侈的,因为他们的见面更多的是在她从下班到去另一个地方上班的间隙里。可偏偏是因为她的独占枝头,让她的姐夫一直存有邪念。被自己最亲的姐姐陷害,在被软禁的那几年里,她失去的并不是只有亲人和爱人,还有自由和尊严。唯独支撑她活下来的是一丝对于逃出这个牢笼的信念和对世钧的一丝期待。命运总是捉弄人,或者说这才是命,曼桢的宿命。偏偏她最后嫁的是自己当初最看不上,伤自己最深的姐夫,可她付出那么大的牺牲,也全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没有什么力量比母爱更强大的了。
最后也走上了曼璐的轨迹,为了这个家,苟且的过着活着,失去了对爱的追求和自由。她本不该拥有这样的悲剧,可为了生存又能怎么办呢。那一句“我们回不去了”实叫人感慨万千,不得不叹息。
大多数人在同情曼璐的时候,都会憎恨为什么她会有这样一个恶毒的姐姐,这其实是不公平的。如果不是曼璐,或许曼桢她们一家早已经饿死了。想起一句话,伟大光荣的一辈子会因为一个污点而毁掉你的所有荣誉和成果。无论曼桢曾经付出过多少,牺牲了多少,就因为她把曼璐害了,所以她就需要背着“罪人”的名字一辈子,可又有多少人为曼璐考虑过呢。
她为了让这个家能开火,让弟弟妹妹能读上书,她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尊严去做舞女,这个时候又有谁同情她呢,又有谁帮她呢。没有,与其说是生存逼的,不如说是对于家人的责任逼的她不得不走这条不归路。设计陷害自己的亲妹妹,强迫和软禁她固然是错的,但是出发点是因为自己的私心,为了留住自己的老公,为了维持自己的家。比起曼桢,曼璐的人生更坎坷,只不过张爱玲没有花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她罢了。她内心所承受的不比曼桢少。即使她是以让反面角色,一个让人讨厌的姐姐,但是谁又有资格去说她对她错呢。
刚开始是不喜欢翠芝的,因为觉得这位大小姐有些做作,但是既然不是主角,没有太多的桥段,自然也无所谓。真正开始对她刮目相看是从她退婚开始。在那个年代,那样的家庭背景下,能有勇气和决心做那样的事情是相当有魄力的。正是这种魄力,让人觉得原来她也是那么的有魅力。即使她和叔惠的暧昧总是断断续续,不清不楚迷迷糊糊的,但她居然不委曲求全,敢于挑战世俗和追求自己的生活,不管是不是为了叔惠而退的婚,至少她对和自己不爱的人的婚姻说了“不”,光凭这一点就足够欣赏她了。
即使后来还是和世钧结了婚成为了亲人,但是他们彼此之间或许从来没有有过爱情,有的是像兄妹一般的依赖和陪伴,所以最后他们的关系也只是孩子的父母,而不像一对夫妻。翠芝和叔惠的再一次相逢,仿佛又将翠芝内心已经快熄灭十几年的火苗燃起,她还是放不下,她还是想证明,虽然她自己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她就是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他面前,她对他的关心无微不至以至于自己都没觉得异样,她和他单独吃饭时的畅谈让自己情不自禁的哭泣,是感动还是遗憾,是暧昧还是真爱,是过去还是未来,总之那段感情是让人羡慕的,那一刻是幸福的,即使不是圆满的。
许叔惠,能言善辩,豁达幽默,英俊潇洒,但也优柔寡断,口是心非,缺一丝勇气,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碍于翠芝的门第背景而无果,最终离开远赴大洋彼岸。在美国又偏偏找了一个富家女结婚,只不过征服了过后就又放手了,或许他只是想证明家庭背景不是问题,他有能力,也配的上翠芝。可惜一切太晚,十几年的时光太长了,当她已是他最好朋友的妻子,他又该做什么呢,人生至此繁华已看透,真要做什么早该在他们结婚前就做了,何必忍到现在呢。只不过那么多年他是否放不下,也没想过放下,他离开了,逃跑了,但最终发现还是要回来面对的,当再次见面时,他的内心又蠢蠢欲动了。
他那一句“我是说,我给你害的,仿佛这辈子只好吃这碗饭了,除非真是老得没人要了。”多么委婉无奈的表白啊,有些人物注定是悲催的,但是他们却不可怜,他们高傲潇洒,盛气凌人,却也会因为一个过路人,一段瞬间情而纠结一辈子,仿佛是自己在和自己纠缠着,谁不知道该放下,该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该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谁不知道这些道理呢,但是知道又能怎样,人总是跟着内心的想法走的,我们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叔惠也好,翠芝也好,还是世钧和曼桢,他们都知道自己内心真正爱的是谁,只不过他们都输给了自己罢了。
小说写的本就不是那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情,而是滚滚红尘世俗中的都可能经历的故事。曾经是最好的,曾经有过真爱,但终归于平淡,只有在重逢的瞬间,才悔恨起错过一生的最爱。“世事人生之苍凉不在于过程,而在于回首的刹那。”半生的错,一生的惑,感慨原来造物可以这样弄人,渐渐让自己相信原来可以进入那样无孔不入的苍凉中。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或许多年以后,无敌的岁月磨平了一切,但抹去不了痕迹。
感情是通过感觉的积累,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种环境气氛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了我们,就像王家卫的台词一样,“一个事件+一个绕口的时间+一个无聊的事件”接着故事就开始了。这些看似刻意特定的东西往往都因“缘和运”而变得奇妙。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又怕来不及。
千万不要放弃,永远不要,一旦放弃你就输了,坚持不一定能拥有,但是坚持至少不会骗自己,认定的事,认定了的人就应该执着的坚持,因为即使放下了,无论过了多久,再回首或是相遇,依旧会勾起心中的欲望和真情,那种伤痛比坚持了得不到还要揪心。半生缘一生情,我愿在竹下攸亭等归人。
人世间的爱分很多种,有十指连心的母爱,有“天涯若比邻”的友情,有羞涩青纯的初恋,也有大义凛然的大爱天下,在各种各样的爱中,我随着11岁的哈利,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成功。在一个平凡夜晚,午夜时分,微风拂动着女贞路两旁整洁的树篱,街道在漆黑的天空下寂静无声,一尘不染,关于哈利·波特的不平凡的生命之旅将要从这里起航。
10年了,哈利长大了,他竟在那个楼梯口的又小又暗的碗橱里度过了他本应该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初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时候,我才六年级,还不太明白什么叫“苦难造就人的一生”,什么叫“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什么叫“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听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那时的我,深深地为哈利感到命运的不公,似乎命运总是在和他开玩笑,让他失去了一家人的其乐融融,离开了母亲温柔的微笑,父亲略带严厉的眼神,奶奶琐碎的唠叨,爷爷慈爱的脸庞。后来我明白,如果没有他这十年的深重苦难,又何来他以后的成长。
“命运为你关上一道门,就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不久,在他11岁生日的那天,一个体型硕大的人闯进了他平静而单调的生活海格。这个奇怪的人告诉哈利,他竟然是一位尊敬的魔法师。从那时起,他的生命就被改变,他注定踏上征程,背上行囊,履行他的使命,肩负起魔法界明天的希望,他来到了一个改变他一生一世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院。
在这里,他遇见了很多人,有肝胆相照的挚友罗恩、赫敏,有总是用憎恨的眼神看他的斯内普教授,有时时刻刻关注他心灵和成长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有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对手德拉克·马尔福,当然,还有那个人人提到畏惧三分,丧心病狂的“神秘人”伏地魔。是这些人,这些有血有肉、形形色色的人用他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哈利,激励着哈利去不断变强,最终成为强者,成为人们口中的“救世主”、“大难不死的男孩”,成为真正战胜伏地魔的强者。是什么支撑着他做下去?是爱,是那不竭的爱的源泉。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平凡而高尚的母亲。
世界上没有不爱子女的母亲,更没有危难时会抛弃孩子独自活下来的母亲,因为每位母亲都是深深的爱着孩子的,这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母亲是9月6号撞伤的,那时正好是我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母亲一直没有告诉我。其间,母亲也一直没来看我,起初,我以为母亲工作太忙没时间,也就没在意。可后来的我打电话回家,听到的总是很累的声音,我问母亲是不是不舒服,母亲嗔怪着说:“哪有,就是有点小感冒。”我随口一说:“要小心,记得吃药,工作别太累。”她求饶着说:“知道知道,小管家婆。”后来我也就没去太注意。
可当我昨天放假第一眼看到母亲的时候,我惊呆了:她的右脸颊和嘴唇上方分别有一块青斑,口中的门牙已经掉了几颗,却还依然忙碌地在工厂里走来走去。鼻子突然很酸,有种想哭的冲动。母亲一遍一遍地为我拭去眼泪,可眼泪好像决堤的洪水,止也止不住。母亲一边擦一边安慰我:“傻孩子,妈早就不疼,妈不告诉你,还不是怕你在学校担心吗?,你看你,告诉你我感冒,你都会打电话给我,那还敢告诉你我伤了呀?”突然间,觉得很对不起爸妈,对不起他们的理解,对不起他们的体贴,对不起他们的无微不至,真的很想讲那句从未说出口的话讲给母亲听:“妈,我爱你!”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他张开嘴巴,用尽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泪水泉涌而出。他忘了,忘了自己即在那场火灾中失去了声音,忘了葵花与他在那之前只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忘了葵花已回到她应去的地方……
《青铜葵花》讲述了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青铜出生于农村,在污泥中嬉耍着长大,早早地开始为家里的每一粒米饭精打细算,从不知所谓的锦衣玉食是什么概念。他身份低微,是个地地道道的“乡巴佬”;女孩儿葵花生在繁华的城市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是集万千宠爱与一身的天之骄女。这两人,有着天壤之别,一次意外的事故,让这两个本毫无联系的人的命运仅仅相连。
葵花的父亲是一位艺术家。有一次,他渡船过河时发生了意外,不幸坠湖身亡,葵花从此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但也成为一个契机,让青铜和葵花相遇并成为兄妹的契机。
在充满天灾人祸的岁月里坚强地生活着,从容的应对这蝗灾等一系列灾难。在面对困难时,他们未曾像,命运屈服,但在奶奶去世时,他们好不容易筑起的坚固心墙轰然倒塌了。是的,青铜与葵花正处于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但他们却不能像普通的孩子一样读过纯真的岁月,家中的贫瘠郁闷报问题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甚至都有了不属于他们这个年龄的成熟与风霜。
而青铜也做到了身为一个哥哥所应当负起的责任。青铜是很想读书的,每每路过教室窗前,听到孩子们的朗朗读书声,青铜便流露出无限的向往。家里原先省吃俭用,勒紧裤腰带准备了一笔钱,打算送青铜进城里的聋哑学校念书,但葵花也到该上学的年龄了,这钱只能供一人去上学,青铜便放弃了自己日思夜盼的读书梦,让葵花去上了学。为了让葵花看马戏,青铜便让她踩在自己瘦弱的肩膀上,忍着痛让葵花看完了整场马戏。
青铜与葵花虽不是亲兄妹,但他们的手足之情却胜过了这时间一切血浓于水,相濡以沫的亲兄妹,这才是我要歌颂的亲情。
本次“我的学科主题阅读教学讨论”是湖望小学读书节活动的重头戏,今年已经是第5年了。与往年不同的是本次讨论活动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呈现:课堂和研习叙述。 上午的四节课例分别由英语学科z教师、 音乐学科z教师、语文学科z教师及数学学科z教师执教。谢教师利用英文版《我爸爸》在阅读和互动中带着孩子们一步步走进图画书,又由书本走进生活,整个课如行云流水般奇妙自然,呈现了一个阅历丰富的教师扎实的教学功底和对教学资源的整合、利用力量。z教师作为年轻教师的代表也毫不示弱,徐教师的音乐课如小河流水般缓缓流淌而来,把图画书《爱音乐的马可》与音乐学科结合的恰到好处。z教师利用《蚂蚁和西瓜》展现了一节读写结合课,课上,甄教师充分调动孩子们的兴趣,声情并茂地将故事向孩子们娓娓道来,在沟通共享后注意学生的感悟,又自然奇妙地将图画和场面描写相融合,使学生在读书的同时学会了“点面结合”的写作方法,提升了写作兴趣和阅读兴趣,是这节课的一大亮点。她布满激情而又动的课堂给教师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下午7位不同学科教师分别叙述了各自学科在“从阅读中学习”的研习过程。三年级数学组罗齐卫教师叙述了从教师阅读开头,以团队协作的形式,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的学科阅读讨论历程。他们利用《魔法三兄弟的探险之旅》,关注书的“语言”,将数学图形的学习,变得生动、形象化,也让图画书因与学科学习结合,而更富有生命力。
假如说团队协作下的.学科阅读研习是一群人的舞蹈,那信息学科张瑞教师的叙述,则是她一个人的独舞了。张教师两年的实践中,带着思索前行,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她认为教师的“从阅读中学习”不是“教阅读”,而是带着学生“用阅读学习”,这恰恰悟出了“从阅读中学习”的道。对于学科阅读教学资源的选择,张瑞教师制造性地提出“全用式”“半用式”的概念,展现了一个年轻的在学科教学中透彻的思索,伸展的舞蹈。 带着思索上路,带着孩子们一起上路。科学学科葛传东副校长的叙述,则呈现把学生的自主学习过程作为学科阅读的重点。葛校长用视频和叙述结合的方式,通过采访校长、阅读研习启动、图书馆资源查找、学生阅读研习成果发表,把学生推到了台前,而他则是在站在学生背后的那个“重要的他人”。
课例和叙述完毕后是分组研讨,每个年级组的教师都共享了了自己想点,也使本次学科阅读讨论呈现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姜宗兵主任的一句话引起了大家的思索:地上本无路,只不过走的人多了,就自然而然地成了路。是的,这“我的学科主题阅读教学讨论”就是湖望小学在探究一条教学之路。对本次讨论活动,胡冬梅校长一吐为快:
“真好!台上的11位教师风采真好!有阅历的“老”教师,侃侃而谈,有深度有广度,是湖望学科阅读的典范;新教师“诞生牛犊不怕虎”,有思想、擅长探究。团队协作真好!聂传荣副校长带着,团队分工明确,分工中又有合作是推动讨论的力气。课题讨论价值真好!教师们的实践讨论彰显了这个课题的生命力,阅读不仅仅是语文教师的事。阅读,在学科教学教学中如空气般重要且自然,每天都在发生。“从阅读中学习”,体言阅读的欢乐,这种欢乐不是休闲阅读的消遣,是有思索的阅读教师带着学生有目标的学习,学习阅读。”
最终,胡校长也留给教师们再次启程的思索:在前行的路上,如何“继承中有创新”?图书馆教学资源有哪些?可以怎样用得更好?带着思索,勇于开拓的湖望人,连续在路上!
第一次知道半生缘,是看了林心如演的电视剧,当时觉得还蛮好看的,然后再是看的小说。
当时感觉这部小说固然是好,可到底平和了些: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富商之子沈世钧与出自寒门的顾曼桢相恋。世钧因经历过寂寞的童年而格外渴望温情,曼桢则因家中弟妹多而颇具长姊之风,故两人走到一起极为般配。但他们还是被拆散了。曼桢的姐姐出于私心,设计让曼桢嫁给了自己的丈夫,此后曼桢和世钧一别就是18年。18年后当这对有情人再度相逢时,虽然彼此依然深爱,但岁月无情,他们都回不去了,于是只有在心中惘然地祝愿对方幸福
我其时不太理解世钧和曼桢的感情,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好像特别务实。两人见面时谈论的多半是工作、同事、家人之类,不像是在恋爱,倒像是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似的。小说的结尾我也不能接受,多年以后世钧、曼桢重逢时他们似乎没有狂喜,更不消说下决心去改变各自的生活了。两人只是在内心深深地震动着,然后云淡风轻地问好,见对方生活得不坏似乎就心安了,接着就各人走各人的路去了。“这算什么大结局呢!难道人到中年就会失去追求幸福的勇气?”那时的我直犯嘀咕。
这回"五一"长假得以重读《半生缘》,我终于有些懂小说里层层包裹着的心了。我甚至爱上了那种波澜不惊的爱情。我喜欢看到男女主人公新年里在寥落的小饭店里相识,喜欢看到世钧冒了雨去公园找曼桢失落的手套,我也赞成主人公表白心迹的方式:曼桢不由自主地告诉世钧她一向讳莫如深的身世——父亲早逝,全家6口人的生活顿时失去了依靠,不得已姐姐曼璐牺牲了自己去当舞女。世钧听得感同身受,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她,只微笑道:你不要难过。
这种素朴如蓝印花布的对白,令今天的我听来尤为感慨。是啊,一个年轻女孩将她从不肯透露的清寒的家世原原本本告诉了对方,如果这不是爱,那还会是什么呢?世钧自然也懂这层意思,所以才温和地、略有些笨拙地安慰她。他说得似乎简短了些,不过也许这样更好,简短总是跟隽永连在一起,纸短而情长,言浅而意深……曼桢和读者们都听出了他话里隐藏着的万斛情意。
世钧和曼桢定情后的家常日子亦是我百看不厌的。慢慢地看着世钧热心帮着曼桢找房客,看着他一天好几趟地来找曼桢,看着小别后他第一次见到曼桢时微妙的心情:他几乎认不出用湖绿羊毛围巾包着头的曼桢了。这样是否好看些他说不上来,不过他还是喜欢她平常的样子,不喜欢有一点点改动……这些情节都让我有说不出来的欣慰。没错,这都是些好兆头,只有结结实实地爱着对方的男人才会有此种心情。曼桢的表现也委婉动人:她替世钧打毛衣,走到哪儿都带着一团绒线;替世钧送早点过来,因为他无意中说过一句“早餐都是在外面将就的”;世钧离开她几天,她无法克制对他的思念,于是忍不住去找叔惠,因为叔惠是世钧的好友,她若去了叔惠肯定会对她说起世钧……
读这些楚楚动人的细节,真有那样的感觉:一个人如果一辈子不谈一回像世钧、曼桢那样的恋爱,实在是亏了。
读懂了这一对恋人相濡以沫的感情,再来看他们最后的选择,似乎就释然了:他们都体谅着对方,希望对方比自己生活得好,所以才全无再续前缘的念头。世钧是因为有了妻子孩子,惭愧自己给不了曼桢碧绿鲜洁的爱了,曼桢则是不愿意令世钧为难。总之在他们看来,只要知道彼此仍然深爱着就已经足够,至于终生厮守,他们不作此种奢望。
从一知半解《半生缘》到心领神会《半生缘》,也许这就是从青春年少到淡定中年的距离吧。与其说是喜欢世钧、曼桢的半生缘,还不如说是欣赏他们的生活态度:知道这个世界是有些寒意的,却不抱怨,不沉沦,只沉静地行走在茫茫人海之间,并且真诚地希望自己能给周围的人带来一点暖意。
或者这也正是张爱玲的生活态度。写作《半生缘》时,张爱玲已与曾经深爱的胡兰成分手。没有了爱,仍然写出了这样温婉纯净的故事,塑造了曼桢这样“命运虽百负之而不恨”的女性形象,而且还以深情的笔墨写下了不少使作品更加醇厚的点滴,比如说南京的玄武湖、清凉山,安徽的瓜片茶、炒米粉,做父母的怎样抱怨儿子不听话,年轻一代又怎样热衷于看电影、郊游和照相等等,凡此种种,除了说明作者对世间真爱和人间烟火的不舍,实在没有更好的解释了。
这么想着的时候,又有些怀念旷世才女张爱玲了……《半生缘》是张爱玲的不了情,而张爱玲则是读者们的不了情吧。
一口气读完了《兔子坡》这本小小的童话书,我深深地被书中“新来的一家人”与小动物的美好友谊打动了。
这是怎样善良的一家人啊?他们时时将动物当朋友来对待:开车时主动避让着,还在家里的车道入口处特意竖起了告示牌;土拨鼠波奇受到坏狗的欺负,女主人把它救下;那家的男主人更是毫无原则地让土拨鼠将家安在了自己的菜园里;“动物间谍威利”在他们家窗外失足受伤了,他们又救助了它;当他们刚刚碾平的草地被搞得一塌糊涂的时候,男主人却一笑了之……
最让我感动的是新家人照顾受伤的小乔奇的事。在一次黄昏的交通事故中,小乔奇被汽车压断了后脚。那新家人第一时间冲到现场,男主人用自己的外套轻轻地包住乔奇带回家,治疗小乔奇的伤腿。他们一家人给它喝牛奶,为他采集新鲜的青菜,还给它按摩……在新家人的悉心地照料下,小乔奇神奇地康复了。
更为神奇的是,新家人还在一个丰收的仲夏夜里,为动物们准备了丰盛的大餐。动物们马上读懂了人类的心意。在那个盛大的晚会上,动物们尽情欢歌。新家人的善良的举动赢得了小动物们的心。动物们相互约法——不得践踏新家人的菜地。甚至有动物自愿担当巡逻员,日夜守卫菜园……
多么让人感动啊!只要我们人类能够善待动物,动物一样会回报我们最纯真的情谊。
读着读着,我不由想到了去乡下奶奶家发生的事。奶奶的邻居家有两条狗儿,一黑一黄。我第一次去的时候,狗儿会远远地朝着我叫,吓得我不敢靠近。爸爸说:“不用怕,它们不认识你呢,等熟悉了就不会了。”果然,一会儿之后,它们就不朝我乱叫了。
看到我在房子外面吃零食还一个劲儿地看着我,一副很想吃的样子。我扔了点给它们,它们立刻扑上去,吃得津津有味,还不住的向我摇尾巴表示感谢呢。以后,我一有吃的,总要拿到门外,扔给小狗一点。于是,它们只要一见到我,立刻就开心地跑过来,围着我转。我回到房子里,他们也要跟着进屋子。爷爷不同意,说狗太脏了。于是,他大声地训斥着狗狗,直到把它们赶走为止。
因此,那两只狗狗很少会来我们家觅食。偶尔在路上见到了爷爷,也会马上跑得远远的。不过它们见到我的时候,却是热情地围上来,跟我一起追逐玩乐。爷爷常常提醒我说:“小心点!别让狗狗给咬到了!”我对着爷爷笑笑,心想:狗狗才不会咬我呢,我是它们的好朋友啊!
是的,动物跟我们人一样,都是有感情的,知道善恶的。如果我们人类能将心比心,多理解动物一点点,人和动物将可以创造出更美好的境界。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作者施耐庵以鲜明的爱憎感情,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的形象故事!如《武松打虎》就是其中之一。
武松是《水浒传》中杰出的人物,他是山东清河县人,人称二郎。他身高八尺,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的男子汉。武松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是因为他武艺高强,勇猛过人。在景阳冈,武松遇到一只吊睛白额大虎,他临危不惧,一把抓住大虎的头按下黄坑里,然后用左手紧紧揪住虎的顶花皮,右手握成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猛打六七十下,直到大虎气绝。景阳冈打虎这一壮举,显示了武松无比神威的英雄气概,在他身上寄托了人民战胜恶势力的正义理想。
如今我们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也会经常碰到一些“拦路虎”,通常有许多人都会临阵退缩或者逃避不敢面对,自从我学习了《武松打虎》这篇课文之后,使我懂得做人遇到困难时要临危不惧,我要学习武松打虎的精神。要无论在学习上或是生活上遇到了困难时都要不慌张、不退缩,勇于挑战,勇敢面对,勇往直前。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正确的学习方法解决难题,努力成为学习和生活上的“打虎英雄”。
利用这个寒假的'时间,我终于读完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这本名著。我的内心五味杂陈,这是一部让我的心情感到很复杂的小说,它让我开怀大笑的同时,也让我备感沉重。
最开始我只是在书里面随意地翻看了一遍,根本没有看懂啥意思,就觉得堂吉诃德是个傻乎乎的人,整天以为自己是个骑士,到处“行侠仗义”,后来还有个追求名利的桑丘跟他一起踏上荒唐,自欺欺人的征途。
书中记叙了唐吉诃德的两次出行旅游,最终被朋友带回了家。可堂吉诃德这个人,给我的印象是多种多样的。他时而是一个疯癫可笑的骑士,疯子,时而又有理性,讲道德,显然他是饱读诗书,十分有正义感的法国绅士。在许多危机关头总能体现出他的英勇果断,并在一些细节上可以体现出他的宏图大志,好在最终他清醒了,却落得了一个悲惨的结局。
他一心追求正义,成为令众人啼笑皆非的疯子,落得个狼狈不堪的下场,是他的观念造成的。他宁可舍掉性命,却绝不放弃理想,他之所以尊重自己的性命,就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他的侍从桑丘的确很傻,且又痴中有黠,可是他对主人很忠实,知恩图报。他既是堂唐吉诃德的陪衬也是他的对照。只是前者注重理想,后者在乎现实而已。
其实,我很敬佩唐吉诃德的理想:坚持自我!于是,我在想一个人一直坚持一种对的东西,而且只是做法上与其他人不同的时候,为什么就被视为另类,而且不断被人取笑呢?当今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名人,如马云,马化腾,比尔盖茨等这些著名的人物,他们或许也就永远没有成功的日子,也自然不会取得像现在一样的成就。马云曾经说过,他在坚持自己的理想创业的时候,以前也经常被人说是骗子、疯子……但是他却一直在坚持着自己认为是正确的理想。而今的马云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成功人士了。这些都跟堂吉诃德一模一样,但是书中的堂吉诃德最后郁郁而终,而现实中的马云却春风得意。
我所说的这些想法也许不成熟,但我也想像堂吉诃德那样,成为一个惩恶扬善的大英雄。但这距我现在还很遥远,我当下首要的任务就是,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假期读完了张爱玲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周日又在书店选了一本张的长篇小说“半生缘”。读起来发现这个曾被拍成过电视剧的作品,自己上学时也曾读过。
记得在学生时代,在图书室借来看到一半时,感到作品写得悲惨,便没有读下去。
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可悲可气。
“半生缘”中展现了旧上海的一类人的生活。故事以世钧与曼桢的情缘为线索,记录了他们相识、相许、分离和相遇的过程。故事快结束时,他们相遇话别。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有放手。“他们回不去了。”读完很为他们的情缘感到悲哀。
作品中没有我喜欢的女性,一个人也不喜欢。
作品中我认为最可气的人是曼桢的母亲。不论一个母亲有没有文化,她都但当着家庭统帅的责任。特别是曼桢的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是家中唯一的统帅。
而这个“统帅”允许她的长女曼璐去当歌女,来供养全家及弟弟妹妹们读书。读书重要吗?比起做人,读书是可以放弃的。如果曼璐是一个丑女,也许只能像曼璐的佣人阿宝那样当一个小保姆,那么曼璐的人生或许会好一些。起码这样的工作可以在阳光下说起。英国的王妃戴安娜17岁时也给他人做过保姆。夺得全国模特大赛桂冠的阿根廷女孩妲妮拉曾经是一个捡垃圾的女孩。若生活还是无法继续,那么把孩子送他人抚养,送一个无子女的好人家去生活总比让一个子女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要强。
我想多数成家的男子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消逝后,儿女去过那样的生活。这样的母亲我不赞同。曼璐天天在做什么,她知道,曼桢被囚禁在曼璐家她也知道。她可以忍受曼桢被囚禁那么久而不见。她听大女儿的,也怕大女儿。我认为她在花曼璐那样获得的钱开始,她便在儿女面前矮了一大截,也就开始怕儿女了。我心里在想,这样的母亲,不如把孩子送人吧!
母亲了解自己未成年的儿女天天在做什么,这是必须的,管不住自己孩子的母亲,将不被儿女所尊重。
作品中曼桢的悲哀也有她自身因素在里面。厄运来了,躲不掉了,那么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命运赌一场,可以笑着让姐姐看自己绝食而死,或许曼璐会妥协放了曼桢。而不应该是最后曼桢妥协嫁给她姐夫。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曾经和好友玩笑时说过:“如果我们是小鼠,前面来了一只老猫要吃掉小鼠,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一只有毒的老鼠,笑着向那老猫走去,吃下,必死。”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恶势力,也就不用把自己变成一只小毒鼠。
“半生缘”反映的是旧上海一类人的生活。现在的社会比那时要好很多。
现在的社会中,也少不了母亲这一角色。让我们女性人人都做一个好母亲吧。在丈夫和儿女摇起生活的船桨之时,我们捧起号角用力吹起,为他们加油!
提起笔,又放下;思绪许久,居然有种无从下笔的感觉。因为太喜欢张爱玲了,她的作品也看了不止一部,有的甚至是反复地看,可却是头一回有勇气来记自己读她作品之后的感觉,好想写好它——至少还能安慰自己尚能理解偶像的思想;但说实话,写她的作品的读后感真的挺难——尽管,这是我反复地看、最为钟意的一部《半生缘》。
曾经不止一次向周围的好友诉说自己的“阅读心得”。阅读,是一种享受,我在享受美好事物的同时,是十分注重情调的,特别是在读张爱玲作品的时候。在一个阴阴的雨天,拉上窗帘,打开昏黄的台灯,独自依靠在大沙发上,一边享受浓浓的咖啡,一边捧读《半生缘》。感觉真不错,会让我更快地融入这本小说,心都慢慢地跟着坠入、下沉,有时合上书居然无法很快恢复。因为,书的整个底色是:荒凉——一种悲观的感叹,一种女性化的敏锐细腻的感叹。但,这确是我喜欢的味道!
《半生缘》是典型的张爱玲式的小说:基调是建立于对于日常生活的描述上,而且是对日常细节的不厌其烦的描述上。所有的大题目都被浓缩在了生活的一幕或一角,平凡男女的平凡的悲欢,其间的曲折、跌宕成了生命的底蕴。
并不大喜大悲的文字承载着大喜大悲的.感情。蓦然回首,__年间所有的爱恨喜悲都悄悄地溜走了,曾经爱过的人都只是站在记忆里远远地望着你。__年前是如此的相爱,都已是逝去的云烟,所有的曲折遗憾就像玻璃盒里的鲜花,变得不再真实了。生命,一点点磨蚀;灵魂,一天天萎缩。——“一切对于人生的笼统观察都指向虚无。”
能将男女之间的“爱”还原的如此透彻明白,恐怕也只有张爱玲了。
外柔内刚的曼桢,优雅含蓄的世钧,沧桑、自私却又凄凉的曼璐,“既像老鼠又像猫的”的祝鸿才。不论曼桢的遭遇究竟是谁造成的,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些人物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更没有“爱”——或者说,曾经有过但终又逝去。
人的本质始终是自私的,这也许是张爱玲的观点。因为一个个人物总是那么寒冷、荒凉。一颗一颗的心是迷失的,是孤单的......
当我合上《半生缘》最后的那一页,久久地陷入忧郁,绵长而不绝,铭心而无法自已。我明白,它是笼罩着作品的挥之不去的雾霭,也是重重划过作家心灵的刀锋。
荒凉划过心灵时是痛苦,变成文字后就是唯美!
有人说:“阅读并不局限于书本。有时也应该阅读山,阅读海,阅读树,阅读清晨,阅读黄昏……有时也可以阅读政治,阅读经济,阅读文化,阅读亲情,甚至阅读一只鸟,阅读一个人……
阅读的东西是多种多样的,阅读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阅读也是因人而异的。我喜欢幻想,整天沉浸在幻想的世界,这使我喜欢阅读名人。
今天,我看了《纳尼亚传奇》这部电影。
这个电影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叫露西,她和哥哥姐姐一起捉迷藏,露西不知道藏在哪里,她找了半天,发现一个房间时有一个柜子。
她就钻了进去,一看里面竟然是一个冰雪世界。
她走进去,发现一只长得很奇怪的羊,她吓了一跳,慢慢地走过去,那只羊对她说他是人羊。人羊邀请露西到他家里做客。
露西到了人羊家,人羊给了吹了一支摇篮曲,然后她就睡着了。人羊一停止吹,她又醒来了。人羊让她赶紧走,因为女巫会来把她抓走。
露西赶快离开了这个地方,她把这件事告诉给自己的哥哥姐姐们,但他们都不相信她。到了睡觉时间,她的哥哥姐姐都睡着了,露西又去了那个魔法衣柜。她的小哥哥爱德蒙看到了,也偷偷地跟着她进去了。他也看到了那个冰雪世界。
爱德蒙见到了女巫,女巫给他一杯茶和土耳其软糖,她说:“只要你把你的家人带来,我就给你吃不完的糖。”女巫走后,爱德蒙见到她的妹妹露西,他们一起回去了。
他们告诉给哥哥姐姐,便是哥哥姐姐还是不信。后来,他们四个在院子里打球,不小心把玻璃打碎了,他们就跑到那个衣柜里,他们也看到了冰雪世界。
最后,他们四个当上了这个冰雪世界的国王和女王。
在这个电影中,我最喜欢露西,露西很善良。我不喜欢爱德蒙,因为他是个叛徒,他为了吃土耳其软糖,就出卖他的家人。
XX年6月9日——11日,广东教育学会在广州暨南大学邵逸夫礼堂举办的第九届青年教师阅读大赛。我们大亚湾有6个人同行。对于本次学习,我总结如下:
1、 参赛的老师普遍注重学生书写习惯(包括坐姿):如注意3个一(一寸、一尺、一拳头),腰挺直,某某同学写得字非常工整等等激励学生。我觉得这个在省委会都重视的问题已是现阶段中小学生的普遍现象,大部分学生不论年级高低,坐姿歪歪斜斜,不然就是脸蛋贴作业本,像要吃掉作业本一般;字的书写结构也毫无章法,没有一定的顺序,随意乱拼,如写口字,同学们的笔顺是:竖、横折横。最后一横不仅是跟横折共一笔,更牛的是从右往左写。当然这与幼儿园教育关系较密切,但作为小学教师的我们,纠正学生的书写习惯我们责无旁贷。
2、教师注重对学生的评价语言。从评价语言中可以看出教师的文化底蕴和功底,有些老师的评价能结合学生的回答和课文的关联而体现得及时且中肯、精确到位。如“读出了飞蛾的求生意志”、“某某同学不仅仅耳朵在听,而且是心也在听。想得真多啊,一下子说出那么多!老师同意你的想法。读得很自豪、很激动。打分表扬(老师善于让学生接读)。你已经陶醉其中。好一个名师出高徒。一个情不自禁把作者的感受表现得淋漓尽致啊!了不起,从作者的字里行间看出作者的感情。谢谢你,你的声音真好听。你是个有爱心的小朋友,你能结合实际谈感想,很好。你读出了小红军的内心,你真是个细心的孩子。读得好,声音洪亮,前面的导语是学习的好帮手。人之常情,你真有爱心。你可真善于发现。同学们积累的词语还真不少。果然聪明。读得抑扬顿挫,有滋有味,真厉害!诗有诗意,词有词律。写字如做人,身正心也正。这孩子有学问。读得干净利落。你真会想像。你真了不起。你有一双火眼金睛。第一个吃螃蟹的是勇者。善于积累、学以致用、熟读成诵、归类应用。入情入境背诵,我感受到你得内心。短短时间内写好一首诗,说明你功力深厚啊!你的朗读让我听出长征的味道。”
诸如这些评语都体现老师深厚功力。
3、教师非常注重孩子的朗读,甚至从易到难引导背诵,他们用多种形式引领学生进入朗读的世界。如接读、回答朗读(从那些句子看出)、比赛读。读得过程中还不忘指导孩子要读得干脆利落,怎样握玩感情。
4、教师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情趣和热情。如在上课是谈话:问猜猜老师喜欢什么职业或有什么爱好,或者你有什么爱好,做游戏(左手摸右耳等、唱歌)。在课文的教学中,也紧紧围绕课文和抓住学生的注意力进行。
5、教师把教师流程分成几个板块,如发现问题——探究问题——总结——说话——写话。基本有这样的教学模式。
总之,教书的教学设计板块和重视孩子能力的培养都是可以给我以后的教学借鉴的。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西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四个人去西天取经,历经81难,经过了无数次挫折终于取到真经,里面我最喜欢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他勇敢机智、本领超群、忠心耿耿、任劳任怨、为了寻找神仙求学武艺,寻找了90年,孙悟空这样对学习本领是多么的渴望,坚定不移。体现了孙悟空对学习的执着精神。当找到神仙,神仙只教他写字,焚香,养花修树……这样,又过了六七年。神仙这才教他本领,七十二变,长生不老的秘诀,驾筋斗云……当我面对难题时,我就没有那么大的勇气,而是变得害怕了,不想做那么可怕的难题,我也不去问难题怎么解,就是写简单的'题目。里面还有贪吃的猪八戒,一心向佛的沙和尚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
孙悟空是西游记里很厉害的一个人物,如果没有他,西游记就写不下去,正是因为孙悟空,西游记才编出来的。
孙悟空有很厉害的七十二变,一个筋斗可以翻十万八千里,火眼金睛。他们师徒四人每次摇摆抓的时候它都会变成一只小虫子,想方设法救他们;师徒四人被妖怪抓去后他都会变成小妖怪,把他师傅和师弟就出来。过火焰山孙悟空去借芭蕉扇,被铁扇公主的芭蕉扇给扇到吉灵菩萨那去了,吉灵菩萨给他了一个定风丹,再和铁扇公主打。最后铁扇公主服了,就把芭蕉扇借给他了。西游记主要的意思是,师徒四人要去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到真经,功劳没费。如果我是孙悟空,那该有多好啊!但是,我发现孙悟空是个急性子,他把这点改了就好了。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次看完都会有新的感觉,但最深的感觉是为自由的生活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只巨大的狗,在南方主人家里被偷去卖了。经过许多波折,巴克变成了一只拉着雪橇的勤劳的狗,在驯服的残酷过程中体会到了正义和自然的法则。在滑雪橇的辛苦路上,师傅换了好几次。最后,最后一个主人和巴克形成了不可分割的深厚友谊。最后,在他心爱的主人遭遇不幸后,他去了荒野,成为了第一个狼族。
读书,读书,我的眼泪不自觉地涌上了眼眶。巴克和主人的友谊让我感动,但最让我震惊的是巴克对自由和野性的永无止境的追求。正是他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生命力的勇气和信心,让他成为第一个狼群。也是这种力量把它从黑暗的阴影中拉出来,引向光明的道路。
作为一条狗,巴克无法在人类文明的规则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他也会有同样的无奈。但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有权利和自由去选择,去服从,去反抗,去骄傲地生活,去选择一个和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管你的选择是对是错。只要你勇敢的走在这条路上,面对生活,面对现实,不畏惧,不退缩,你总会创造出人生的奇迹。
这几天,我看完了一本书,书名为《八十天环游地球》,十分有意思。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费雷亚·福格、钥匙和菲克斯,作者是法国的儒勒·凡尔纳。
《八十天环游地球》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英国绅士福格与朋友打赌两万英镑要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最后回到伦敦。随后,他和仆人钥匙在旅途中克服了种种困难,谁知道在半路却被菲克斯误认为盗窃银行的小偷,菲克斯也让拘票绕了地球一圈,最后知道了与福格是无关的。而回到伦敦时却迟到了五分钟,他自认失败,却意外的的来了胜利——在环游地球时不知不觉节省了一天的'时间。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不可以随随便便的怀疑别人,也要学习福格遇到意外时,冷静、机智、不冲动的精神,一时的急于求成反而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