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精彩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前段时间把社交网络昵称全部改为“斯特里克兰”,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人充满深深的敬佩,羡慕那样的人,但自己却不敢成为那样的人,虽然自己一无所有,但抛弃所有,追求自己所喜欢的事,真是太难了。
这几天,单位来的来,走的走,围城啊,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到底想做什么,自己也一直找不到答案,但真心想改变,如果改变不了自己,就换个环境吧。读《月亮与六便士》是在那段特别颓废的时间,我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日记上写的满是挣扎。
40多岁,我会在做什么,不敢想象,斯特里克兰在他40岁的时候,抛弃家庭事业,独自一人去学画画,哪怕他画得并不好,甚至少有人买,都到了难以维持自己基本生活的地步,但他还是继续画,画画真的让他疯魔。前不久,一个硕士研究生重新参加高考,选择自己喜欢的医学专业,26岁,还可以有梦想,对比我这条咸鱼,真的太闲了。
40岁以前,斯特里克兰是一个普通市井小民,按部就班的工作,为生活、事业奔波,跟大多数人并没有什么区别。40岁以后,他放弃所有,选择去画画,自私到了极点,对,完全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对妻子完全不管不顾,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还是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唉,这真是个疯狂的世界。
羡慕那些不顾一切追求自己所爱的人,我是做不到了,瞻前顾后,犹豫不决,但其实想想也没什么可以失去的,可自己想得到的,也不知道啊。你得赚钱,你得养活自己啊!怪这个社会,不给人机会,那还是有那么多人把握住了机会。只能怪自己,真的所有东西都是自己做的决定,每次选择都有风险,做不到抛弃一切,就学会勇敢承担吧。
天才总有让人无法理解且偏执的内心,可以强悍,可以柔软,他们不为任何人而存在,只为追求自我。从一个平凡忙碌、拥有幸福家庭的普通男人,到流浪巴黎追求梦想的艺术家,查理斯才是一个纯粹的艺术家,据毛姆说他是以高更的生平为原型而创作的,但是两者之间又不是共通的,所以查理斯有自己的灵魂而不是高更的仿造。
当他一无所有、生活困顿的时候,一个画家欣赏他、赞美他,给他提供食物和住处,好生款待。可是他却勾引画家的妻子又抛弃了她,他就是这样一个“怪咖”,无法被常人所理解。就像后来画家所说的那一段话“天才总是让人无法理解,人们通常要对他有超乎寻常的包容”。我想,画家应是懂得他的,懂得那样一个偏执狂的内心。
再看书中那两个深爱过查理斯的女人,总让我想到罗丹的情人——卡米尔。卡米尔身世坎坷,却有着对艺术敏感而火热的内心,如果不是罗丹,想必她的光芒会更加灿烂夺目,只可惜她爱的是那样一个男人,他的世界永远只有自己,即使有星光,也只是陪衬。卡米尔将她最美的年华献给了他,她对罗丹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我们可以透过罗丹的作品看到卡米尔的血肉甚至灵魂。但当我看见不随流俗于世的少女变成一位痴坐于疯人院的疯妇时,终于恍然大悟,有时候,爱也是一种残酷。查理斯就如罗丹一样——不爱她们,女人只是他创作的灵感和源泉。从前读这本书,厌恶极了这个自以为是、傲视一切的男人,如今回首,发觉这无关专情和滥情,只是价值观、人生观不同,而正是因为不同,才有他不平凡而超脱的生活。
此时此刻,心中唯有平静,有无上的敬畏与骇然,那是对艺术和追求艺术者的尊崇。记得和我的绘画老师闲聊时,他曾说过,“艺术是一个很小众的东西,大众的东西往往不能被称为艺术,而人们大多不懂真正的艺术,盲目地追捧和艺术品的利益最大化,也使其渐渐失去了本真。”真正艺术的美,从未被世人所见——正如查理斯最后将画作付之一炬。
有多少人能坚持自己的梦想,即使虚无缥缈也义无反顾,有多少人能不被繁华尘世牵绊,不顾一切?
写到这里时,耳机里放着《浮夸》的最后一声,那么悲哀无奈,声泪俱下,仿佛是在现实中受到的所有委屈,也仿佛是内心纠缠如困兽般的彷徨挣扎,就像现实与梦想的游离。
是执着于现实中卑微的六便士,还是尝试触摸皎洁高贵的月亮?
跟随《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查理斯,净化尘封许久的心灵,追逐最纯净的梦想。沉醉其中,于海风轻拂时,回归本真!
评点:郑文龙
文题“又读寂寞”可视为作者对《月亮与六便士》一书中主人公查理斯所代表的艺术家的生命剖析与哲理解读。文章的前半部分即以“天才”的偏执越俗及其与世俗大众的对立为立论点对《月亮与六便士》一书叙事进行了主题建构。可见此读书有感并非仅是故事层面的杂感,而是涉及到精英意识与大众流俗、艺术天性与公共道德等诸多方面的深入思考。文章的后半部分更将话题拓及艺术的非功利属性与艺术家的生命形态,以此表征着梦想与现实的巨大鸿沟以及怀揣梦想者的内心纠结与心灵困境。终以对梦想的追求、回归本真为收束,体现了作者文本理解与感悟的深度。此文的一大特色是文思的迁移能力与感悟力,如由查理斯迁移于罗丹的情事,由绘画老师的论断迁移于画家赵无极的鲜为人知,由艺术家的窘迫处境迁移于回归本真的心灵诉求,凡此论域的层层拓展将主题不断升华,触及到了最具共性与人性深处的心灵处境。然而,作者就与外部世界的互动关联上读出了艺术家这一群体及更广泛意义上的寂寞处境,却未曾在艺术家及奋斗者的内心丰盈与生命外化上悉心留意,亦是稍有遗憾之处。
尘归尘,土归土。
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没有找到的答案,都在尘土里。
由此我对艺术心生敬畏,对艺术家心生悲悯。他们的人生有那么多的不同,而平凡的生活必然是大同小异才真实可靠。
不恰当的说,伟大在于另类。正如书中所说:也许艺术是性本能的体现。
我们会再一次发现,凡是真实的伟大的,都无从评判。
查尔斯斯朱兰在而立之年毅然决然的开始了“走自己的路”,没有任何绘画基础却在求安稳的年纪推倒了自己命运之碑重新艰苦卓绝的琢磨一遍,最后在大火中新碑被烧成白屏,仿佛他从来没有来过。
他在四十岁前循规蹈矩尽责任,四十岁以后没心没肺追逐梦想。人的一辈子,都是分两段的吧,一段是社会想要的,一段是自己想要的。很显然,自己想要的与社会想要的格格不入,所以路走得异常艰辛。在世时其价值几乎无人看中,离世后又一次印证了艺术的时间价值定律。其实对于“查尔斯斯朱兰”们来说,创造了什么及其价值都不重要,那份追逐的勇气和过程更性感。
这本书前三章类似梭罗的《瓦尔登湖》前三分之一的写法,一开始是交代书的逻辑背景,与细节比较疏离,看着有些晦涩难懂。幸好译者是个性情中人,保留了外国名著的“粗俗”特色,读起来更真实入情。
查尔斯斯朱兰所呈现给我们的勇气、毅力自己对人生价值的宗教般的信仰与践行,是本书的核心财富。如今世界及其纷繁复杂,机会很多险恶也很多,在选择这个命题里,人生的意义被哲学和心理学再一次清晰的描述和呈现出来。究竟要怎么活才不算碌碌无为了无生趣,究竟要做一个怎么样的人才配活着,究竟要追求什么的价值和意义才不虚人生走的这一遭!在这些根本性的宏大命题里,“半路出家”或许是一种选择。
我愿意相信,什么时候出发都不晚。更愿意相信,所有的“异样”都是绘画“素材”的积累。我们不是一定要特立独行,但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们可以特立独行得奋不顾身。
至于艺术和爱之间是否真的不能共存,我想查尔斯斯朱兰的人生艺术历程并不足以验证清楚。当在《我们仨》里看到杨绛先生说钱钟书先生就像个小孩除了做学问什么都不会时,我确认了所有选择必然有些巨大的牺牲,机会成本一直都在。
谋生和追求始终是矛盾统一的。
最后我想说,我们需要的并不是伟大,我们的梦想所追求的可能不过是一把火的幻生幻灭。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理解和宽容是我们对生命最好的成全。所以我们不必过多的谈理想,不能以身体为代价去拼搏,只管赶路,莫问前程。
“哲人有他们的乌托邦,画家有自己的理想国。思特里克兰德一无所有,除了他的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改编自著名画家高更的经历,讲述了一个四十多岁的证券经纪人,遵从内心声音,为了追求理想而抛妻弃子的故事。月亮象征着理想,而六便士则代表现实。单看故事介绍,这是一个情节俗套落人下乘的狗血励志成功学故事。而他开头接近三分之一的冗长背景介绍更是一度劝退我。
但此书其实和传统的励志文学大不相同。它的主人公是一名三观极度败坏的人,为了梦想抛弃没有经济来源的妻子与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毫无道德观念,抢走恩人的妻子甚至害死她。作者也毫不掩饰对主角思特里克兰德的厌恶,借旁观者之口袒露他对伦理道德的冷漠、他的混蛋与恶心。而矛盾的是,作者也热情地描述出思特里克兰德被梦想控制着的,不顾一切的。疯狂炙热。正是作者如此矛盾的笔触,塑造了一个令人又爱又恨的天才画家形象。
初读本书,我几度想过放弃。思特里克兰德着实令人反感至极。可读到后面,对他的心态又不由得演变为同情。思特里克兰德的原话是:“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不管他游得好不好,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这不禁令人思考天才到底是幸运抑或不幸。尽管这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在芥川龙之介的短篇小说《地狱变》中就有提及。众人眼中的天才往往伴随着潦倒,孤僻,不被世人理解。但他们异于常人的天赋也是世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才心中波澜壮阔云海翻涌的情感或许难以被作家的拙笔描绘出十分之一,但毛姆笔下这一句我反反复复读过很多遍,似乎得以管中窥豹瞅见一点隐约的轮廓。单从理智方面考虑,思特里克兰德似乎并不想燃烧自我全情投入于艺术之中。但情感烧灼着他身不由己,只能凭借求生本能去画画。尽管在画画过程中思特里克兰德也是快乐的,可他终究是被迫的,他的人生别无选择。
但《月亮与六便士》讲述的远不止这些。很有意思的一点在于,思特里克兰德一辈子穷困潦倒,挖心掏肺画出的作品一副都没有卖出过,甚至受尽同行与外行的嘲笑,欣赏他的人寥寥无几,能懂他内心世界的却没有一个。最后他毫无尊严地死在一个无名岛上,死前疯狂画了一屋子的画全部付之一炬。思特里克兰德一生没有尝到任何天赋所带来的名与利,但他受尽了天赋赐予他的苦痛。书的结尾,思特里克兰德还是声名远扬,仅剩的几幅画被炒出天价。但我看来就落了下乘。我希望思特里克兰德从未知名过,画笔给予他的从来只有只有他绘画时的快乐。
毛姆在中国的读者心目中有着比较特殊的地位。一方面因为他是为数不多的来过中国的欧美作家,1909年到1910年期间,毛姆沿着长江流域一路旅行,写下游记若干,并以中国为背景创作了长篇小说《面纱》;另外一方面是因为《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严格来说这并不是毛姆最好的小说,但是因为作品本身带有的属性,展现了艺术攫人的力量,在文艺青年中口口相传。
简单来说,如果你要走上文艺之路,请先看一遍《月亮和六便士》。书中文字的犀利,人性的洞察,艺术的表达已经被反复谈论了很多次,这一次,我们来谈谈有趣,八卦一下这本书相关人物。
毛姆和高更有没有交情?
虽然毛姆从来没有承认过,但是评论界一直公认《月亮和六便士》中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是以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高更为原型进行的创作。书中毛姆以第一人称的身份讲述了他和这名天才画家的故事,虽然毛姆在多本小说中应用了这一手法,但结合到原型这一说法,我们不妨八卦一下毛姆和高更有没有可能是认识或者有交情的呢?
毛姆1874年出生,1965年去世,他的作品很多,足迹也遍布全世界,也曾经长期生活在巴黎,但他的活跃期间主要是二十世纪上半叶;高更出生于1848年,去世于1903年,他的活跃期间主要是19世纪70-90年代。毛姆写出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是在1897年,在此之前他只是英国一家医院的学生,而且毛姆真正在文艺圈声名鹊起是在1907年的几部戏剧;而1897年高更已经进入人生中的最后几年,在马克萨斯群岛上孤独地生活并于1903年去世。所以,从理论上来讲,两个人是没有任何交情的,甚至有可能的一种情况是,在高更去世前,毛姆都没有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
据说毛姆在周游南海群岛的时候,在塔希提岛上发现了高更画的窗板,从而产生了灵感,从而才创作出的《月亮和六便士》,但这是一本小说,而不是传记,而且毛姆也从来没有公开说过原型是高更,因此这件事情其实是要打个问号的。
思特里克兰德到底是不是高更?
翻开高更的生平,对比《月亮和六便士》,会发现思特里克兰德和高更最大的几个相似之处在于:他们都曾经做过股票经纪人,他们都在中年时辞去工作并与家庭决裂然后从事绘画,他们都去了塔希提以土著人的方式生活相当长的时间,他们都是生前穷困潦倒而在死后成为了伟大的画家。
但是两个人不同的地方也比比皆是。首先国籍就不一样,思特里克兰德是英国人,辞职后才去了巴黎,但高更是土生土长的法国人。思特里克兰德后来去了塔希提并且在那里重新结婚生子画画,到死也没有离开过,也没有再与外界联系,并从始至终保持着昂扬的生命力和创造力。高更虽然在塔希提生活了相当长的时间,但是他曾经带着在塔希提创作的画作回到巴黎办展,失败后重回塔希提,穷困潦倒下一度自杀,后来又去往马克萨斯群岛,并在那里去世。
书中的思特里克兰德在抛家弃子要去搞创作之前,似乎与文艺圈没有任何交集,也不热爱她妻子的那些文艺圈聚会,离家出走开始画画好像是突然间灵光一闪的样子,所以一度被家人怀疑是跟人私奔去了巴黎,就连毛姆也没有清楚地解释他这样做的动机,似乎仅仅是凭着艺术对于他灵魂深处的那种感召而依然走上这条道路。高更虽然做了类似的事情,但是就好理解许多,高更一开始就在做买画投资的`交易,也是一名业余画家,混迹于印象派画家圈子,和毕沙罗的交情还不浅。在1883年辞职成为一名职业画家之前,高更其实就已经小有名气,1876年他的一副作品还入选了巴黎沙龙,这可是相当高的认可了,所以高更最终决定辞职开始追求艺术,其实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逻辑。只不过印象派当时还没有这么高的地位,巴黎的著名画家也是一抓一大把,当画家基本就等同于生活没保障,应该是高更家人的极力反对导致了他与家庭的决裂。
书中的思特里克兰德性格异常怪癖,不爱跟人打交道,甚至连自己的作品都不肯轻易给人看,更不拿出去卖,似乎创作只是为了最纯粹的对艺术的终极追求;但是高更不是这样,那个年代的画家全都不是这样,虽然我们听说过很多不被当时的世人所认可的画家,但是他们都会努力地到处去推销自己的作品,因为他们如果不这样做就会饿死,更何况他们还要喝酒喝咖啡泡妹子;高更也是如此,他的社会活动相当频繁,参加了印象派的几次画展,还办过个人画展,他一度是印象派的中坚人物,是梵高的崇拜对象,只不过后来他的个人风格发生了重大变化,与印象派正式决裂之后,他才陷入了作品无人问津的境地,孤独地踏上了塔希提。所以说高更的艺术人生有大气有大落,而思特里克兰德的艺术人生从来就没有起过。
最初阅读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书名吸引了我,很好奇为什么这本书叫《月亮与六便士》,便读了这本书。
刚读到书中主人公特里克兰抛妻弃子抛下一切,远走他乡,从伦敦去了巴黎,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时候,我能想到的就是他外边有人了,不然怎么可能一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人突然之间可以一切都不要,远走他乡呢?他的妻子还有他家里的朋友亲戚们都觉得他肯定外边有人了,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
后来,有人前往巴黎,在一个破旧不堪,乱糟糟的小房子里找到了他。当时的他,穿着一件破旧的诺福克夹克,胡子拉碴,好多天没刮,虽很邋遢,却神态自若。了解所有的事情真相后,才知道他不是因为不爱他妻子,也不是因为他身边有别的女人了,而且因为他想画画。多不可思议,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就因为想要画画,什么都不要,在所有人看来他是疯了,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再不开始,就真的晚了。过后,妻子知道了后,同意离婚。说了一句:“他要是因为外边有女人了,他会回来,可他是因为想要画画,就不会回来了”。
就拿当下来说,处在大数据的科技时代,又有多少人会像特里克兰那样,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可他就是做到了。即便是生活贫困潦倒,即便是病魔缠身,他都没有放弃。他对理想的追求和热爱达到了我们所不能理解的境界,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挺深的,虽然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有时候真的很远,但让理想照进现实多半大概就是比别人多了一份执着、多了一份坚持、多了一份勇气。所以有梦就去追,不要在该奋斗的时候选择放弃那个本可以发光的自己。
重读这本书时,比起体会“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这次我更在意书中人物的感情细节,边读边在脑子里不断拼凑那些忘得差不多的情节。
中间读到某些描述时我都非常生气,觉得他真的是个冷漠自私至极的王八蛋,凭什么抛妻弃子之后还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又凭什么认为自己拯救了一段荒唐的婚姻而如此漠视他人的生命,且赞叹男人才有高贵的灵魂,嘲讽女人只是依附爱情而活的蠢货。
后来仔细想想,他身旁满是人性的矛盾、拿爱情来矫饰的控制欲以及虚荣的社交,既然世俗都没有多好,也该允许有人反抗。如果他的内心真的受到某种牵引,又怎么能忍受循规蹈矩地配合着妻子的虚荣过完这一生。想到这里又觉得他真是个勇敢真实的理想主义者,他的语言反映出来他的灵魂更是极具魅力,总叫人能轻易地站在他那边。
作者在书中都极少为他的冷漠无情找借口,这显得人物更加真实,也让我反思着我是否应该更加客观地看待书中的人物,而不该拿他与我脑子里设想出来的追求艺术的完美形象做对比。
但个人还是觉得刘勇军的那个译本比较好读。
我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平庸的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毛姆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单枪匹马的战斗。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又孤独的离开。尽管在人生中的不同时间段都会有人来陪我们走过一段生命旅程,但是没有谁会是谁永远的陪伴,我们注定孤独的走过自己的一生。
刘同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一种孤独,不是做一些事没有人陪伴,而是做一些事没有人理解。我们当中有的人可能一生都在执着地希望被人所理解、所承认,但这个愿望似乎很难达成。
现实社会中的钟子期和伯乐总是那么的可遇而不可求。可是不被理解,不被承认又如何,只要我们遵从自己的内心,过着我们自己心中所想的生活,孤独又算得了什么呢?无论如何,请一定要记住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都只是滚滚向前的时代浪潮里微不足道的一员,我们疲于生计,日复一日的重复着索然无味的生活。
我初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主人公是个疯子,他不仅放弃了体面的工作,还抛弃了自己的妻儿,而这仅仅只是因为他头脑中突然冒出的一个荒诞的想法。但是现在我却认为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位勇敢的人,在众人都只看见满地的六便士时,斯特里克兰德却抬头看见了自己的月光,为此他抛下一切不停的流浪,最终流浪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了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
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渐渐磨平了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耐心,我们不再对安稳生活以外的东西产生兴趣,我们慢慢地成为了一个个只会赚钱的机器,没有思想,没有灵魂。但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也许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曾有过那样一轮明月,那样一方田野,但未必人人都会有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放弃一切重新开始的勇气。
也许只是我们心中某一时刻突然冒出的想法,也许我们会觉得它很荒诞,但是人的一生总要为了自己而活着,为了自己心中所想疯狂一次又如何,愿所有人都能充满着激情去对待生活。我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够抬头看见自己的明月光。
无数读书公号推荐过的毛姆这部长篇,一口气八个小时读完,然后义无返顾甘愿成为推荐者的拥趸,希望有更多人读到它。毛姆描摹人物简直活灵活现,英国式的反讽暗喻堪称登峰造极,不论斗转星移世间万物如何裂变,人性最深处的东西俱是相同,用尖酸刻薄的文字写出更深刻叫阅读者骇颜,如果有人不喜欢这样的文字,准是他描摹人性太过赤裸太过精准。每个章节的精彩部分我都想评论,又觉得苍白无味的旁白辞不达意,一阅到底的欲望不忍打断,即便长篇累牍的叙述也颇有乐趣,无暇顾及它的现实意义,只觉得说的真就是这么回事!
第一人称讲述所见所闻真好,看上去很客观,其实很主观,他在文中巧妙地表达他能写而不屑于写的俗套手法,狡黠又智慧。这类云淡风轻与己无关的写作风格现在比较常见,看似没心没肺,实则更具迷惑性。小说题目与小说内容豪无关系,我觉得没必要非要套上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的名头牵强附会,我猜没准作者在考虑书名的时候恰巧抬头看见月亮,低头看见桌上的六便士,这般理解更如作者所愿,仅此而已。
读这本书的经历有些曲折,天才画家梵高和高更的故事一直很传奇,得知《月亮与六便士》中主人公的原形是高更,而且《月亮与六便士》的名气很大,便想一探究竟,想看看书中到底写了什么故事。先是从图书馆借,没能借到,只借到了一本作者毛姆写的评论其他著作的书,想着同一个作者,应该也不错,结果书中所涉猎的故事都不太了解,读不下去,心里有些失望。后来有幸从朱老师那里借来一本,书到手便立马读了起来,也许是期望太高,前几章作者只铺垫了一些事情,很无趣,心里有些小失望,此书就被搁置一边了。突然有一天朱老师发了一些关于本书的评论,很有意思,又有了赶快读完此书的兴趣。
本书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讲述思特克里兰德放弃美满家庭,稳定社会地位,追求绘画理想的故事,书中主人公为了追求梦想,不畏生活的贫穷,无视病痛的折磨,几十年来从不后悔,这种做法也许只有天才才能做到。此书越往后越精彩,思特克里兰德最后和土著人结婚,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每天画画,得了病后依旧坚持作画,眼睛瞎了仍然阻挡不了,他的遗言是死后要把挂满壁画的房子一起烧掉……他是用生命在画画。
虽然小说的故事有些夸张,我想作者正是想要通过这种对比来表达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月亮高高在上,虚无缥缈,六便士很不起眼,却很实在,两者差距很大,但都不可或缺。在生活中,我们埋头奔波忙碌的同时仍需抬头仰望月亮,不忘追求梦想,只有这样生活才更有意义。
最后特别感谢朱老师,能读完此书,多亏了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