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注意个人饮食卫生,不吃过期、变质、不卫生食品,不暴饮暴食,注意饮食调节;不吸烟、不喝酒等并注意合理的作息时间。了解相关精彩内容请参考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文章:
各县区教体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假期安排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传统节日时间,现就2021年全市普通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安排假期时间
(一)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腊月十八)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正月十八)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6日(腊月廿五)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正月十八)开学。
(二)暑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3日至8月29日,8月30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至8月29日,8月30日开学。
(三)公共节假日: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执行。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寒暑假安排的县区,须提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间。学校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寄宿制、农忙假期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可结合实际安排调休,但调休时间要保证国家规定的放假天数,调休的时间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并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开展多种形式的常见传染病防治和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及早谋划寒假和春季开学安排,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工作。学校可根据实际采取“错峰”措施,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离校返校,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守牢学校大门,加强寒假期间人员的出入管控,严格实行“测温+亮码+身份核实”的访客登记制度。学校体育设施暂停对外开放。要在驻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导下,及早谋划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适时发布本地本校春季学期开学安排。有效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继续保持勤洗手、“一米线”、防集聚、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强化源头管控,要求离校师生员工不到国内外疫情重点区域,教育师生减少走亲访友、减少聚餐活动,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不跨省出行,如确需离鲁的,须向学校报备。
(二)统筹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校放假前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假期工作安排,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落实。要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好《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菏教办字〔2014〕15号)等文件精神,同教师签订拒绝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承诺书;要召开好家长会,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假期对子女的监管,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的假期生活,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的补课班、辅导班,适量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注重健康情趣和良好习惯的培养;要做好学期末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安排开展教师专业学习或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安排好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认真贯彻省、市“减负”工作的部署,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假期作业,让学生真正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寒假。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创新教育、实践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和劳动教育,指导学生通过开展研学旅行、职业体验、志愿服务、劳动体验等途径拓展视野、丰富知识,增强社会适应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学校可适当布置一些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家政等实践活动,参与宣传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和文明城市创建的社会调查和社区服务。要合理安排作业,布置一些能够激发兴趣、开阔视野、锻炼意志的开放性作业,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馆、艺术教室、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活动设施,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要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吸引更多学生参与。要教育学生自觉坚持体育锻炼和注意用眼卫生,严格控制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每次持续时间不要超过30分钟,每天累计不能超过2小时。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
(四)严格规范学校假期工作。假期期间,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违规补课、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包括网上统一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落实责任,通过明查暗访、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对有禁不止、违规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假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做好对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切实做好整改。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维护假期校园秩序和安全。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上安全教育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放假前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学生和家长进行预防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触电、传染病、溺水、冰上安全事故及传销和防止被盗、被抢、被诈骗案件发生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教育学生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的有关规定,不得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不搞迷信活动,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沉迷于网络游戏。各校要在放假前以“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要求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教师要利用假期,有计划地开展家访活动。
(六)做好控辍保学及特殊群体关爱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菏政办发〔2018〕53号)要求,关注学困生、厌学学生动向,突出抓好重点学段和重点时段,落实书面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劝返工作。要利用假期组织教师重点对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学生等进行一次全面家访,交流相关情况,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帮助孩子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七)统筹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要做好学校财产整理、校舍修缮工作,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利用寒假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
菏泽市教育局
教育局2021年寒假给中小学一封信2
三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寒假即将来临,为全面做好2020-2021学年寒假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健康文明、安全充实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放假起止时间
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起止时间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技术学校寒假从2021年1月16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从2021年1月23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时间2021年3月1日。
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假期中的各项工作
(一)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校要细化寒假期间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寒假期间提醒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校报告。要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工作。提早制定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确保有序恢复教育教学秩序,保障2021年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贯彻落实减负工作要求。按照《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办字〔2019〕86号)文件精神,各学校要严格禁止寒假期间办班补课,禁止在职教师利用假期举办补课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代课,严格控制学生的寒假作业量,丰富作业形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适当组织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和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争做文明有礼乌海人、传承红色基因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教育,促进各民族学生之间深化友谊,友好交往。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学生、家长读书活动,各学校要利用假期引导教师、学生、家长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要加强假期青少年学生体育锻炼,劳逸结合。引导家长与孩子多沟通多交流,切实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阳光、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
(四)健全家校联合育人。各学校要和家长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在家情况进行定期联系和反馈。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教师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情况,及时给予指导。教育家长要科学合理规划孩子假期时间,多陪伴孩子,鼓励孩子参加健康阳光的户外活动,防止孩子沉迷网络。
(五)充分重视社会实践教育。加强学生爱国爱家乡教育,组织学生到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文化设施各基地开展各类实践活动,到社区开展关爱空巢老人、文明礼仪宣传等主题活动。要在假期合理开展劳动教育,布置“劳动作业”,鼓励孩子多帮父母做家务,力所能及的参加有创造性的技能劳动,培养劳动意识,养成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态度。
(六)全面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按照一会、两制、三通知和常提示的机制,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放假前安全工作部署会”,部署落实放假期间交通、食品、消防、防溺水、用电、煤气、应急避险等安全教育工作。对学生开展一次“放假前安全一堂课”,对家长开展一次“放假前家长安全提示会”,向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广大学生和家长进行放假前的安全教育与提醒,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家长的监管责任。各学校要通过校讯通、微信等方式常提示,在假期期间不间断对学生及家长发送安全提示和应急避险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七)要加强各类值班执勤。各学校要加强假期值班,积极强化两个制度落实,即《假期间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突发情况信息报送制度》,切实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日巡查制度,保证信息通畅,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确保放假期间学校突发事件能够快速有效的进行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工作,针对2021年春季开学重点工作,早计划、早安排,提前安排部署春季开学各项工作。
(二)全市各中小学要于开学前一周开展教师培训、集体备课、教研等活动,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充足的准备。
(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监管责任,对假期重点监测的中小学教师办班、补课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进行监管。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对监管不力、违规办学行为频发的地区和学校,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违规严重的学校,将追究校长责任。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教育局2021年寒假给中小学一封信3
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休息权利,保证中小学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有意义的假期。按照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全市中小学校假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暑假假期安排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1月30日(腊月十八)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正月十八)开学;暑假(含农忙假期)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星期三)开学。
2.普通高中学校(含高考补习学校):寒假2月6日(腊月廿五)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正月十八)开学;暑假(含农忙假期)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星期三)开学。
3.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学校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农忙假期等其他原因需调整假期安排的,要按照对等时间调整,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调休的时间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示。
4.幼儿园在当地中小学寒暑假期间,根据家长需要,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可以采取轮流方式休假。具体办法由幼儿园举办者确定。
二、公共节假日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共节假日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放假调休安排如下。
1.元旦:2021年1月1日(星期五)至3日(星期日)放假。
2.清明节: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
3.劳动节:5月1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三)放假,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课。
4.端午节:6月12日(星期六)至14日(星期一)放假。
5.中秋节:9月19日(星期日)至21日(星期二)放假,9月18日(星期六)上课。
6.国庆节:10月1日(星期五)至7日(星期四)放假,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课。
三、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要认真贯彻《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各学校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科研工作,及早谋划、科学安排师生员工寒假放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守好教育系统疫情防线。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要重点排查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边远山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校舍、校车、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切实做好整改。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校园网站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伤害、防火、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四、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
各县(市、区)和各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利用好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加强对传统节日文化知识的普及,增强学生对传统节日的认知和理解,让广大青少年更好地了解传统节日、认同传统节日、喜爱传统节日。要坚持知行合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图书馆、艺术教室、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活动设施,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要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城市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吸引更多学生参与。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在假期文明出行、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发动社区力量,关爱留守儿童。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活动,指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
五、规范中小学校假期工作
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商业活动、商业广告进校园,发放的奖状、证书、奖品、致家长的一封信、假期安排等物品或通知中不得夹带或隐含商业广告,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深入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有偿补课等违规违纪行为。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愉快地度过节日假期。
济宁市教育局
教育局2021年寒假给中小学一封信4
现就2020-2021学年寒暑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安排
(一)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至2021年2月21日(星期日);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至2021年2月21日(星期日)。考虑到毕业复习考试,初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021年2月1日(星期一)至2021年2月21日(星期日);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021年2月8日(星期一)至2021年2月21日(星期日)。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
(二)暑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至2021年8月29日(星期日),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至2021年8月22日(星期日),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
(三)中小学寒、暑假期间一律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或补课。幼儿园寒、暑假期间依家长申请可开设假期留园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加强监管,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
二、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正确引导师生外出,从严把握出访、境外旅游等活动。放假前,要对假期安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对校(园)舍建筑、设施设备、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主要场所进行安全全面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对贵重物品要集中保管,对不使用的房屋、设施设备要断电、断水,妥善管理。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重点教育学生不进营业性网吧,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迷信活动,注意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品中毒等,指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并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确保每个孩子健康快乐地度过假期生活。要建立健全假期值班值守制度,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切实保障中小学校、幼儿园假期安全。
三、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各学校要将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一体化部署推进,根据学校放假时间安排,结合各学期教学情况,合理安排放假前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有序组织课程教学、期末复习、质量监测等工作,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要创新假期作业形式,倡导给学生布置一些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让学生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假期。
四、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学校要积极与社区、家庭密切联系,及时通过多途径将放假时间安排告知家长,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暑期上网的教育管理,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推进家校共育,形成工作合力。班主任要通过各种形式定期对学生开展家访,及时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情况,引导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工作,指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多读书、读好书,引导家长避免在假期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增加负担的学习辅导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外实践基地等资源,广泛开展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亲近自然、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形式的实践,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磨炼意志,在愉悦身心的同时健康成长。
五、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全面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督查巡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超纲教学、提前教学、虚假宣传、随意涨价、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教育局2021年寒假给中小学一封信5
各区县(市)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各市直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做好2021年中小学放寒假前后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寒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安排,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定于2021年1月23日放寒假,2月28日报到,3月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21年1月30日放寒假,2月21日报到,2月22日正式上课。如遇冰冻等极端天气或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区县(市)教育局可随机调整放假和开学时间。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二、统筹安排好放假前的各项工作
1、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育教学工作总结等工作。有序开展评议考核、校产管理、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学期结束阶段各项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2、加强学生离校前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各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前,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普遍开展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防欺凌、防交通事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假期内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认真落实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各地各校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抓好今冬明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放假期间,学校要掌握师生员工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师生员工出现干咳、发热等疑似症状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病例接触的,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学生在家出现传染病症状,家长要第一时间告知学校;学校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辖区疾控机构及教育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和消毒等工作。要对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与制度、个人防护知识与技能教育,科学配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去疫情风险高危地区。
三、合理安排师生假期生活
1、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各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书面家庭作业要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低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2、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各地各校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目标,引导学生在假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陋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关注孩子情绪,多陪伴多沟通,鼓励孩子多看书、看好书,把握和控制好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坚持让孩子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盲目让孩子参加各类培训、补习,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3、严禁违规办班补课和培训。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规定,不得在假期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违规组织学生上课、补课,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广大在职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活动。寒假期间,各地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明察暗访,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学校违规组织补课、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行为。
4、关注特殊群体的假期活动。各地各校要关注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已建成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做好假期活动规划,有条件的城镇学校要定期开放学校图书室和体育活动场所,为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让学生享受一个健康、充实的假期。
四、认真做好新学期准备工作
1、组织学习培训。各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天。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相关文件,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结合当前教育发展新形势,精心谋划好新学期各项工作。
2、做好隐患排查。开学前,各校要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校舍、功能室仪器设备、课桌椅、电线、水管等进行全面的维修,确保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做好环境物资等准备。开学前一周,各校要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功能用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水龙头、开关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保持教室、宿舍开窗通风。要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及时与当地新华书店联系,将师生所需要的教材、教辅等学习资料发放到位,确保课前到书。要及时与供货商的沟通协调,保障师生生活物资供应有序、价格稳定。
4、做好控辍保学。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和困难学生的家访劝学工作,高度重视残疾儿童的入学问题,加强适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持续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全覆盖,确保学生不因贫辍学。
5、做好开学工作检查。各校要严格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科书、教辅材料征订,对照省市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严格自律。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按照开学工作常规管理要求,组织好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2021年3月20日前将开学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常德市教育局
教育局2021年寒假给中小学一封信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