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法守法小学生演讲(精选5篇)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你们好,
随着祖国的日益发展,社会上那些不良行为也时时发生。作为为21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懂得“遵纪守法”。所谓的“遵纪守法”也就是遵守纪律和法律制度。作为新世纪的人才,就应该人人争作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小学生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我们应该处处重视学校、社区、社会、国家的纪律和法律,不可视而不见,要有一种严于律已,决不违反的态度。把违反纪律当做一种可耻的行为。
除了遵纪,守法也很重要。如果不了解法律,就会受到别人的欺负,或是走上不轨之路。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些和我们现实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掌握一些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条文,并用法律缓解纠纷、矛盾。
在生活中有许多不遵纪守法的事情。例如:闯红灯、横穿马路、破坏公共财产、打架骂人、欺负弱小……假如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决不能袖手旁观,要及时的加以劝阻,承担起一个小学生应尽的责任。
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有一个初二的中学生,他小学时成绩名列前矛,可是由于在初中迷恋上了网吧,不能自拔,成绩直线下降,还学会了打人、骂人。以至于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监狱。当人们问他时,他后悔地说:“当初我沉迷于网络,就感到杀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杀一个人就能拿到一些钱……我真后悔我迷上了网络啊!”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上网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啊!
还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曾看见一些人违反交通规则。比如有些人为了方便,不管红灯还是绿灯,也一样冲过去。“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交通规矩,没有人不知道。我想:这跟一个人的素质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一定是不太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像这样的事在当今社会上随处可见,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大事”,只有触犯法律条文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不能光凭纸上谈兵,要从日常生活做起。比如: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助和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以帮助别人为快乐;当你走过卫生角,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当你经过讲台,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当你穿过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的成长,为了我们的美好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已,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吧!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要说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看书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读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文明就消失了。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和摩擦,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遵纪守法。一名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上星期四,我们听了法制教育的讲座,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许多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这使我感触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不遵纪守法,还屡教不改,他们认为只要不去杀人偷钱就好了,犯点小错误有什么关系呢?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一个人从小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没有法律意识,还有偷窃等坏习惯,不仅毁坏你的形象,还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如果不能痛改前非,那些恶习就会在你的心灵深处扎根,甚至会让你走进失去自由的牢房。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阶段,明辨是非能力和自控力不强,意志薄弱,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现在的孩子都有攀比心理,有些同学仗着家里有钱,天天在学校炫富,使那些家境不怎么样的同学觉得又自卑又眼红,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他萌生了偷窃的念头。最后东窗事发,被公安逮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样的年龄,没有人愿意在牢房中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尽管现在有老师和父母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总有一天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我们应该严于律己,改掉身上的坏习惯。
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殿堂的梯子。能让人改过自新,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由此说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让我们从现在开始,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每一条守则,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学生、小公民。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告诉了大家规矩的重要性。自古以来,规矩就一直在人们身边。随着时间的推移,规矩也在不断变化。到了今天,规矩以成千上万种形式出现,但是最大的规矩是法律。而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地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
法律,简单地说,就是立法机关制订的用以规范人民行为的一种载体。像“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通法;九年义务教育属于义务教育法;惩罚恶人靠刑法等等。
妈妈常常教育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遵守规矩。记得我刚学会走路时,妈妈就告诉我,“过马路靠右边行走。如果迎面有车来,不要慌张,就站在原地不动,千万不能乱跑。”当时路人经过,看到妈妈这样教我有疑惑,小孩能听懂吗?可是,当时1岁多的我,还真的听懂了,并且按妈妈教的规矩过马路。我慢慢地长大了,妈妈又教我,“红灯停,绿灯行。”妈妈和我,不管经过哪个十字路口,都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从来不会为了赶时间而闯红灯。现在,我把妈妈教我的规矩教给了我2岁多的妹妹。我严以律己,以身示范,我希望我能把这些规矩传给我身边的每一个人。
法律约束着每一个人,法律让社会更加安定、更加和谐,让生活更加美好。
记得,今年5月份的一个周日,我们全家开着车回乡下看爷爷奶奶。在回乡的路上,在洋湖湿地一带,巧遇交警叔叔正在查证查酒驾。我和妹妹在车上亲眼目睹警察叔叔,拦下一辆又一辆车,爸爸嘀咕着,幸亏中午没喝酒。可话音刚落,只见一位高大魁梧的警察叔叔,已经走到我们车前,示意爸爸摇下窗户。爸爸摇下窗户,交警叔叔说:“请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并请系好安全带!”爸爸只携带了驾驶证,行驶证却忘记带了。随即,交警叔叔把爸爸叫下车去,不远处,看到几个交警叔叔,跟爸爸说了一会。
爸爸手上拿了一张白色的纸条回到车上。妈妈问到:“是不是开罚单了,没系好安全带,又没有带行驶证。”爸爸的脸刷得一下红了:“交警说当做警示,只开了一条没有系好安全带的罚单,一周内去交罚款。”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千万不能触犯法律,如果有人想要钻法律的空子,那么法律肯定会给予相应的惩罚。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一个正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大家庭。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准则,也是每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定的重要条件。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法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人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下面就有这样一则故事:
刘民有个让人羡慕的家庭,父亲是县教委主任,母亲是小学校长、出色教师。刘民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和周围同学相比,他的成长条件算很好的了,父母都懂得一些教育孩子的知识,又疼爱他,家庭经济条件也好。刘民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所以父母对他的要求相当严格,给他订了许多规矩:不允许他出去玩,不允许他交朋友,不允许他看电视、听广播,每天都是复习、预习、写作业、背英语……
在父母的严格管教下,刘民终于考取了一所重点高中。父母特别高兴,他们仿佛看到了希望。但刘民的心情却不怎么好,在学校里,他发现他和别的同学不一样,别人知道的东西他都不知道,而且一下子离开父母自己独立生活,有点手足无措,又没有朋友可以倾诉心中的痛苦。因此,在新环境里,刘民感到异常孤独。就在这个时候,刘民认识了一个本校的同乡,他叫张小宾,比刘民高一年级。也许是同乡的缘故吧,张小宾待刘民特别好。张小宾不太爱学习,对各种游戏可是非常精通,经常带刘民出去混,会朋友。
一次,张小宾在学校抽烟被罚款了,他们几个都没钱交,后来决定到郊区人少的地方去要,去抢。刘民听后有点胆怯,不想去,但在他们的“劝说”下也去了,不过只壮胆,不动手。他们选择了半夜抢劫那些热恋中的恋人。前两次很快得手,当他们准备向第三对恋人下手时,警察突然站在他们面前,三个当场被擒。
刘民的父母对他的管教是严格的,从小就给他定了好多规矩。可是,为什么刘民还犯了法呢?原来他的父母一心只想让刘民学习好,却忽略了对刘民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当刘民的父母听说儿子犯了罪,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见到法官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法官,您是不是搞错了?”刘民的母亲还把儿子从小到大获得的各种获奖证书都拿出来了,她想证明儿子是无罪的。可是,法律无情!
很多事实都证明,遵纪守法是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遵纪守法的人更容易被社会接纳,更容易得到身边人的喜爱,而那些违法乱纪、不遵守纪律的人,无论他多么有才能,不仅不招人喜欢,而且还让人痛恨、厌恶,也会被人们和社会所遗弃。
大家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